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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中国文化经典研读》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 第四单元《〈天工开物〉二则》同步检测

阅读下列文言文段,完成后面练习题

       于是张良至军门见樊哙。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哙曰:“此迫矣!臣请入,与之同命。”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张良曰:“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项王曰:“壮士!能复饮乎?”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而听细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不取也!”项王未有以应,曰:“坐。”樊哙从良坐。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出。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段的基本意思。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小题。

刘姥姥初进荣国府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幌。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接着又是一连八九下。方欲问时,只见小丫头子们齐乱跑,说:“奶奶下来了。”说着,都迎出去了。刘姥姥屏声侧耳默候。忽见周瑞家的笑嘻嘻走过来,招手儿叫他。

只见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秋板貂鼠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看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平儿站在炕沿边,捧着小小的一个填漆茶盘,盘内一个小盖钟。凤姐也不接 茶,也不抬头,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道:“怎么还不请进来?”一面说,一面抬身要茶时,只见周瑞家的已带了两个人在地下站着呢。这才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时,满面春风的问好,又嗔着周瑞家的怎么不早说。刘姥姥在地下已是拜了数拜,问姑奶奶安。凤姐忙说:“周姐姐,快搀起来,别拜罢,请坐。我年轻,不大认得,可也不知是什么辈数,不敢称呼。”周瑞家的忙回道:“这就是我才回的那姥姥了。”凤姐点头。刘姥姥已在炕沿上坐了。板儿便躲在背后,百般的哄他出来作揖,他死也不肯。

        这里凤姐叫人抓些果子与板儿吃,刚问些闲话时,周瑞家的向凤姐回话道:“太太说了,今日不得闲,二奶奶陪着便是一样。多谢费心想着。白来逛逛呢便罢,若有甚说的,只管告诉二奶奶,都是一样。”刘姥姥道:“也没甚说的,不过是来瞧瞧姑太太,姑奶奶,也是亲戚们的情分。”周瑞家的道:“没甚说的便罢,若有话,只管回二奶奶,是和太太一样的。”一面说,一面递眼色与刘姥姥。刘姥姥会意,未语先飞红脸,欲待不说,今日又所为何来?只得忍耻说道:“论理今儿初次见姑奶奶,却不该说,只是大远的奔了你老这里来,也少不的说了……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也不为别的,只因他老子娘在家里,连吃的都没有。如今天又冷了,越想没个派头儿,只得带了你侄儿奔了你老来。”说着又推板儿道:“你那爹在家怎么教你来?打发咱们作煞事来?只顾吃果子咧。”凤姐早已明白了,听他不会说话,因笑止道:“不必说了,我知道了。”忙命快传饭来。一时周瑞家的传了一桌客饭来……

刘姥姥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舔舌咂嘴的道谢。凤姐笑道:“且请坐下,听我告诉你老人家。方才的意思,我已知道了。若论亲戚之间,原该不等上门来就该有照应才是。但如今家内杂事太烦,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况是我近来接着管些事,都不知道这些亲戚们。二则外头看着虽是烈烈轰轰的,殊不知大有大的艰难去处,说与人也未必信罢。今儿你既老远的来了,又是头一次见我张口,怎好叫你空回去呢。可巧昨儿太太给我的丫头们做衣裳的二十两银子,我还没动呢,你若不嫌少,就暂且先拿了去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凤姐看见,笑而不睬,只命平儿把昨儿那包银子拿来,再拿一吊钱来,都送到刘姥姥的跟前。凤姐乃道:“这是二十两银子,暂且给这孩子做件冬衣罢。若不拿着,就真是怪我了。这钱雇车坐罢。……刘姥姥只管千恩万谢的,拿了银子钱,随了周瑞家的来至外面,仍从后门去了。 

(选自《红楼梦》第六回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敲狗

                                                                                                          欧阳黔森

    贵州关岭花江镇上的人喜欢吃狗肉。狗是不能杀的,只能敲,因为放了狗血,狗肉就不好吃了。狗肉味道不但香飘花江镇,也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镇上只要有临街的店面,都开狗肉馆。每家狗肉馆的灶台上,都放着一只黄澄澄煮熟的狗,离灶台一两米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夹着尾巴浑身发抖的狗。熟狗与活着的样子差不多,除了皮上没毛了,肉里没骨头了,其余都在。喜爱哪个部位,客人自己选。那只关着的狗,暂时可以不死,却只是让人看的,无非是说,就是这种狗。

    初送来的狗,似乎都能预感到它的末日到了,对着厨子狂吠不已,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厨子拿了一条绳索给狗主人,狗吓得浑身颤抖,却不逃走,反而依偎在主人的两腿之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主人把绳索套在狗的头上,再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再不好意思面对可怜而恐惧的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狗见主人一走,眼睛里就透着绝望,它奋力地迈腿想紧跟主人的脚步,可没迈出几步,就被紧绷的绳子拉回来,又奋力地迈步,又被绳子拉回来。

    狗越挣扎,脖子上的绳索越紧,当狗由于憋气在地上翻滚时,厨子拉动绳子,把狗吊了起来,厨子拿来一把包了布头的铁锤猛击狗鼻梁,狗在猛击中只能坚持几分钟,便没了声息。它的眼睛圆瞪着,两行泪水流过脸庞,舌头夸张地伸出嘴巴。打完最后一锤,厨子把锤子往地上一摔,锤子便连翻了几个跟头。厨子接着用手去摸狗鼻梁,确定没碰烂皮后,顺手摸合了狗眼睛。厨子的手湿湿的,是狗的眼泪。

    那年正是大年前夕,厨子想吃狗肉,可过年过节的,没人来卖狗,厨子对刚进师门的徒弟说,把大黄敲了吧!大黄是厨子养了两年的狗,厨子敲狗如麻,却不敲自己养的狗。徒弟照着平时师傅敲狗的过程来了一遍,见狗被敲得没了声息,便解了绳套放在地上。死狗放在地上,地气一上身,便会醒过来。等徒弟从屋里端了个大盆来装狗时,大黄早跑得没了踪影。但是在它挨敲死里逃生后的第二天,又肿着个鼻子回到了主人家。

    现在关在铁笼里的狗也是一条黄色的狗。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身着土布衣裤,脚穿一双草鞋。那卖狗的中年汉子留下话,说是急用钱才卖这狗,等有了钱再来赎回。临走前,中年汉子神色黯淡,很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抱起狗放进铁笼子,厨子要求他用绳子把狗套住,他死活不愿意。

    半个多月以后,中年汉子来了。黄狗一见主人,伸开前爪猛扒铁笼的铁条,夹了半个多月的尾巴一下子就翘了起来。黄狗快乐而兴奋地想从铁笼里伸出头来。徒弟知道,黄狗是想用头去亲热主人的腿,还想后腿立起用前爪去搭主人的手。

    中年汉子说,我来赎狗。

    厨子说,要赎,当初就别卖。

    中年汉子说,我爹得急病要钱救命。

    中年汉子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大把零票子,递给厨子说,这是一百块,你数一数。

厨子说,我这不是典当铺,我也不卖活狗。

    中年汉子又把钱往厨子手里送,说这是一百二十块。

    厨子眼一瞪说,二百块,没得商量。

    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走到铁笼子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红茗喂大黄狗,大黄狗一边啃咬一边把尾巴摇得团团转。

    中年汉子回头对厨子说,你等着,我筹好钱就来。

    大黄狗见主人走了,不再啃咬红茗,又叫又跳,直到主人的背影不见了,它才停止蹦跳,嘴里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

    晚上,厨子对守店过夜的徒弟说,明天早一点起床,把那只黄狗敲了,我要它的皮,真是一条好狗。

    深夜,徒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半夜,他拿了一根铁棍,用力一撬锁便开了。凌晨时,徒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大黄狗跑进了它的主人家,主人惊喜地迎出来,大黄狗后腿直立,前爪搭上了主人的肩,尾巴摇得团团转,眼睛眯起来充满着笑意。

    一个星期后,中年汉子走进了狗肉馆,送来了二百块钱。说狗早回了家,为了对厨子表示感谢,还给厨子带来了几斤自家种的花生。

    晚上,厨子油炸了花生,一个人喝闷酒。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他在思考再到哪里招一个徒弟。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扬州旧梦寄语堂(节选)

郁达夫

    ①我去扬州,这时候还是第一次;梦想着扬州的两字,在声调上,在历史的意义上,真是如何地艳丽,如何地够使人魂销而魄荡!

    ②竹西歌吹,应是玉树后庭花的遗音;萤苑迷楼,当更是临春结绮等沉檀香阁的进一步的建筑。此外的锦帆十里,殿脚三千,后土祠琼花万朵,玉钩斜青冢双行,计算起来,扬州的古迹、名区,以及山水佳丽的地方,总要有三年零六个月才逛得遍。唐宋文人的倾倒于扬州,想来一定是有一种特别见解的;小杜的“青山隐隐水迢迢”,与“十年一觉扬州梦”,还不过是略带感伤的诗句而已,至如“君王忍把平陈业,只换雷塘数亩田”,“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那简直是说扬州可以使你的国亡,可以使你的身死,而也决无后悔的样子了,这还了得!

    ③在我梦想中的扬州,实在太有诗意,太富于六朝的金粉气了,所以那一次从无锡上车之后,就是到了我所最爱的北固山下,亦没有心思停留半刻,便匆匆的渡过了江去。长江北岸,是有一条公共汽车路筑在那里的;一落渡船,就可以向北直驶,直达到扬州南门的福运门边。再过一条城河,便进扬州城了。

    ④但我在到扬州的一路上,所见的风景,都平坦萧杀,没有一点令人可以留恋的地方。我去的一路呢,却只见了些道路树的洋槐,和秋收已过的沙田万顷,别的风趣,简直没有。连绿杨城郭是扬州的本地风光,就是自隋朝以来的堤柳,也看见得很少。到了福运门外,一见了那一座新修的城楼,以及写在那洋灰壁上的三个福运门的红字,更觉得兴趣索然了;在这一种城门之内的亭台园囿,或楚馆秦楼,哪里会有诗意呢?

    ⑤进了城去,果然只见到些狭窄的街道,和低矮的市廛,在一家新开的绿杨大旅社里住定之后,我的扬州好梦,已经醒了一半了。入睡之前,我原也去逛了一下街市,但是灯烛辉煌,歌喉宛转的太平景象,竟一点儿也没有。

    ⑥第二天一早起来,先坐了黄包车去游平山堂。平山堂一带的建筑,点缀,园囿,都还留着有一个旧日的轮廓;像平远楼的三层高阁,依然还在,可是门窗却没有了;西园的池水以及第五泉的泉路,都还看得出来,但水却干涸了,从前的树木,花草,假山,叠石,并其他的精舍亭园,现在只剩下许多痕迹,有的简直连遗址都无寻处。我在平山堂上,瞻仰了一番欧阳公的石刻像后,只能屁也不放一个,悄悄的又回到了城里。午后想坐船了,去逛的是瘦西湖小金山五亭桥的一角。

    ⑦在这一角清淡的小天地里,我却看到了扬州的好处。因为地近城区,所以荒废也并不十分厉害。瘦西湖的好处,全在水树的交映,与游程的曲折;秋柳影下,有红蓼青萍,散浮在水面,扁舟擦过,还听得见水草的鸣声,似在暗泣。而几个弯儿一绕,水面阔了,猛然间闯入眼来的,就是那一座有五个整齐金碧的亭子排立着的白石平桥,比金鳌玉东,虽则短些,可是东方建筑的古典趣味,却完全荟萃在这一座桥,这五个亭上。

    ⑧写到这里,本来是可以搁笔了,但我还想加上一个总结,以醒醒你的骑鹤上扬州的迷梦。自大业初开邗沟入江渠以来,这扬州一郡,就成了中国南北交通的要道;自唐历宋,直到清朝,商业集中于此,冠盖也云屯在这里。既有了有产及有势的阶级,则依附这阶级而生存的奴隶阶级,自然也不得不产生。贫民的儿女,就被他们迫作婢妾,于是乎就有了杜牧之的青楼薄幸之名。所谓“春风十里扬州路”者,盖指此。有了有钱的老爷,和美貌的名娼,则饮食起居,衣饰犬马,名歌艳曲,才士雅人,自然不得不随之而俱兴,所以要腰缠十万贯,才能逛扬州者,以此。但是铁路开后,扬州就一落千丈,萧条到了极点。从前的运使、河督之类,现在也已经驻上了别处;殷实商户,巨富乡绅,自然也分迁到了上海或天津等洋大人的保护之区,故而目下的扬州只剩了一个历史上的剥制的虚壳,内容便什么也没有了。

    ⑨枕上的卢生,若长不醒,岂非快事。

(选自《郁达夫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碱蓬草

胡修江

    秋天是属于陶渊明的。金秋的菊花开放时,天空蓝得像一个童话,于是人们就登上高坡,高坡上满是文人的诗情,亲朋们精致的思念。而此时,我的心灵却被一丛丛红红的野草完全占据了。乡人说,那是碱蓬草,是沿海滩涂特有的一种植被,也叫碱蓬菜。说它是菜,是怀了亲切;说它是草,是因为野生野长。五月长出新芽时,草叶还翠绿如滴,然后由于生长在海陆之间,潮来潮往间,叶子就逐渐开始变红了,九、十月间,简直是漫滩遍野的红。它喜欢盐碱地,喜欢和海浪亲吻,丛丛簇簇,扎根于荒凉,向翱翔的海鸥铺展野性的美丽。

    碱蓬草生长在海滩上,一年又一年,蛮横、执着,看惯的人觉得是顺理成章,初到的人觉得惊讶神奇。我虽不是伴着碱蓬长大的,但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所以,我和它就有了一种若即若离的默契,它正适合我的细细阅读。暂时的逃离城市,既非归隐,也非从俗,就是想在作秀般的喧扰中寻到一点朴实的宁静。登高赏菊,很多人是因为陶渊明,似是一种硬造的文人情结 , 我不想这样。陶渊明的归隐,因着文人的清高,并非本愿,乃逃禄而归耕,不论外表装饰得如何轻视世事,洒脱不凡,内心却更强烈地执着人生,非常痛苦。他种的豆从来就长不好,草长得太茂盛;他的田园就像一个装饰好背景的舞台,一个人粉墨登场,耕种就是演戏了。但当你面对这一丛丛犹如红色的地毯般一直铺到天边的碱蓬草时,你就会直面最朴素的生命诠释:自然。你能炫耀一种坚强么?坚强是在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中的勇敢生存,碱蓬草不是,它就适合盐碱地,土地肥沃,就会死亡;你能赞美一种热情么?热情是无时无刻不在的青春的涌动,碱蓬草不是,秋天过后就会凋萎。

    当年在大沽河边,英雄战死在疆场,鲜血染红了大地,也染红了河岸海边的漫山遍野的碱蓬草,从此野草涂上了英雄的光辉。今天,理想主义的时代渐渐远离我们而去,但草却依然在顽强地生长,铅华洗尽,本色如初。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瓜菜代”的岁月,碱蓬草成为救命草。滩边的渔民村妇采来碱蓬草的籽、叶和茎,掺着玉米面蒸出来红草馍馍,几乎拯救了一整代人。今天,也不会再有人会钟情于它,只有一些都市人,在厌倦了生猛海鲜、大鱼大肉后,买上一两个碱蓬菜的包子,调节一下已被油腻堵塞的肠胃。碱蓬草依旧鲜红亮丽,依旧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它能觉出自己地位的变化、曾经的荣辱么?草木无情,多情的只是人类自己,但往往又是自作多情。草依旧是草,就如同人依旧是人。

    碱蓬草环绕的,是一处处的养虾池,那些赤脚的农民经常从碱蓬草上走过,每一天夕阳坠落的时候,家人送来饭菜,一家人就这样在晚霞的余晖中享受着最平常的幸福。为了看虾,他们晚上经常睡在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小屋中,夜风吹送,送来大海的涛声,与之相伴的就是这丛丛的碱蓬草,一生的匆忙岁月,几世的艰辛劳碌,都融进瞬间的永恒中了。他们说,这里没什么风景。风景就是每天一如既往的生活。

    如今,对都市人而言,单纯玲珑的风景已经不再具有太大的诱惑,粗犷与坦荡反倒吊足了一些人的胃口。于是更多的人开始走马观花般地浏览“荒凉”,对此,我只想说,向往一种勾人魂魄的旅程的同时,不要玷污了一份朴拙,一份厚重。

    对于那丛红草,我也只是一个过客,回归都市,心依旧茫然,脚步依然匆忙。该忘掉的就忘掉吧,不能忘怀的,就存在心底,一切随缘,自由地生长吧。

(选自2017年第5期《散文选刊》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诗人的生命

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冰冷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堂、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有一只手被一根粗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他们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站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撕破了,露出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磨破了,露出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他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命令手下:“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甚至尝试了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她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我丈夫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精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以步代行。”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却没有被枪毙……

(选自《译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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