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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湖州中学2015-201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是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1)、下列对于唐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让人们感到真切和亲切的唐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人的情感所难以割舍。 B、在唐朝,人们盛行写诗和传唱诗,所以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些诗并不是为了求取功名而创作的。 C、现在人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唐朝既被用作一种社交方式,又被作为流行歌曲的歌词,其中尤以后者为多。 D、即使是大诗人李白的诗的传唱,到晚唐也就渐渐不再流行了,唐朝诗人之多,于此可见一斑。
(2)、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历史上唐诗最终为宋词元曲所取代,而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能长盛不衰,这是值得欣喜的。 B、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一样,写的都是人的现实和梦想,都会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C、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在表现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方面可谓异曲同工。 D、比起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歌《我和你》显得更为出色。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王之涣说,如果最美的歌女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就不写诗了。这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曾被广泛传唱。 B、杜甫的诗,可能表现得文本一些,这应该跟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难以流行。 C、在唐代,唐三彩和唐诗一样也是流行的、时尚的东西,因而当时的人们是不会把它看得很珍贵的。 D、时间和距离能够产生美,可以想见,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在若干年后应该也会被人们推崇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古城热”切莫丢了文化魂

闻白

    即使你不是一个对城市改造十分敏感的人,蔓延各地的拆旧和仿古热潮也足以令你侧目。据学者的最新统计,全国有不少于30座城市欲斥巨资重建古城,如我们风闻过的开封千亿元重塑汴梁城、昆明220亿元打造古滇王国、山东聊城古城改造……

    某种意义上,“拆旧”与“仿古”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看似矛盾却又并存的两大典型现象。拆旧,是因为旧的文化遗存“档”住了城市发展脚步;仿古,则是希望从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求发展契机。破与立之间,折射出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许多文物保护专家对这种“大拆大建”有过担忧和提醒。在他们看来,如果把积淀了深厚文化底蕴的旧城仅仅当作改造对象,而不强调实施保护、有机更新的一面,是一种观念错位、“最没文化”的表现,将一片片历史街区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无情摧毁,然后仿建出一条条复古商业街,不但会造成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而且导致城市记忆消失,最终形成千城一面的平庸景致,令人扼腕。

    值得关注的是,和过去修建一个仿古建筑相比,现在的古城重建,多为城市的重大决策项目,动辄百亿千亿元投资、几千亩占地,涉及众多文物保护和百姓搬迁,影响城市未来发展布局,因而争议更多。而最大焦点在于,一些重建项目只是打着与文化相关的旗号,背后是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的驱动,缺乏文化之魂,片面地用浮华形式、简单符号来进行文化建设,最后当然是南辕北辙,拆了真古董造了假古董,沦为笑柄不说,更成为一种政绩泡沫,造成“政府立项,百姓埋单”的严重后果。

    应该承认,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一些重建、仿建未必是坏事。“古城重建热”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全社会的文化发展热情,甚至是渴望进一步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倾向密切相关。有专家就认为,中国已经进入到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时期,利用文化遗产来发展经济、刺激旅游成为显著特征,也应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趋势。但如果有“体”无“魂”、有形式无内涵,就难免遭遇市场和公众的双重否决。比如你争我夺的名人故里之争、大而无当的文化景观等。 在文化建设成为“五位一体”重要一极的今天,任何不计成本、不讲实效、盲目跟风的伪文化行为,不但不能为人民带来福祉,而且有可能带来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

    我国仍然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和古村落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城市发展间的博弈协调,注定将长期存在。百姓并不反对城市旧貌换新颜,也乐见城市科学发展,只是这“新颜”也需要有历史的基因、文化的担当,让人们能够找到城市的记忆与未来。破解城市发展中新与旧的难题,需要更多的因地制宜,需要对文化的真心热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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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人们常将“三纲”与“五常”并称,简称“纲常”。但“常”与“纲”却有不同。“三纲”是对君臣、父子、夫妻三伦政治、社会、家庭地位的主从、高低、尊卑的某种定位;而“五常”则是五种基本的道德原则,是对一切社会阶层的要求。性质大不一样。比较而言,“纲”以定尊卑,“常”以扬德性。“常”的本意是“永恒”、“不变”,即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无需改变的道德原则。

    “三纲”与“五常”在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首次提及。班固《白虎通德论》对“五常”也有较为详细的阐述。概括而言,“仁”就是关爱他人,“义”就是行为适当,“礼”就是行事有矩,“智”就是遇事不惑,“信”就是诚信不移。这应该是迄今对“五常”最早、最完整的解释。另外,按孟子的“四端”说,“仁”是“恻隐之心”,“义”是“羞耻之心”,“礼”是“辞让之心”,“智”是“是非之心”,“信”没有提到。但在孟子看来,人能够具备这四种“心”,已是足够的善。孟子用的大致属于道德心理学的解释。可以看出,“五常”中的任何一常都值得提倡。如“仁”,无论是“不忍也,施生爱人也”,还是“好生恶死”,抑或是“恻隐之心”,这是普适性的道德原则。其他四常无须举例。以此而言,这确是任何时代都适宜的“恒常之道”,今天仍然没有过时。

    古人以“礼乐”治国,他们认为“三纲”和“五常”都是“礼”的一部分。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白虎通德论》提出的“三纲六纪”等都属于“礼”。朱熹《论语集注》中认为“三纲五常”作为根本的伦理道德原则是不会变的,所变的只是制度和形式。“三纲”属于伦理制度,是可变的;而“五常”属于道德原则,具有稳定性。中国古代的思想家由于时代的局限,将“礼”的总原则和“礼”的具体形式混到一起。后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也不加区分地批判“三纲五常”,五四时期的很多思想家就犯了这样的错误,这是不利于清理中国传统道德文化遗产的。

    中国传统道德范畴非常广泛,远非“三纲五常”所能涵盖。像墨家的“兼爱”、道家的“自然”、佛教的“慈悲”就不在“三纲五常”的范围。儒家的伦理规范有很多出自“五常”的系统或与之相关,如仁可对应诚、恕、慈、宽;义可对应公、志、勇、刚;礼可对应让、恭、孝、俭、惠;智可对应和、敏;信可对应忠、毅,等等。但还有很多规范在这个系统以外,像乐、忧、贞、温、直、中、廉、节、健、合、良知、正心,等等,还可以找出很多,用现代的伦理学分类,这些道德规范既有公德,也有私德,既有德性伦理,也有规范伦理,很多范畴都是中性的,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中国现代道德文明的重要资源。

    两千多年来,封建专制制度最大的缺失就在于维护等级和特权,践踏人的个性和尊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深刻地打上了这一时代的烙印。在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人们反思传统,看到传统的不足,甚至不惜用全盘否定的方式来激发国民的觉醒,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今天的中国,正走上民族复兴的道路,民族的复兴,必然伴随着文化的复兴。尽管对传统还要批判地继承,但不能只破不立,不能只见糟粕,不见精华。

(摘编自刘立夫、李玲《“三纲五常”中的精华与糟粕》,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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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梅戏是从民间的采茶调发展成为如今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的,它的发展及艺术特点的形成是学习借鉴的结果。

    黄梅戏原名“黄梅采茶调”,起源于唐初。清乾隆时期,湖北黄梅县一带大别山采茶调传入毗邻的安徽省怀宁县等地区,与当地民间艺术结合,并用安庆方言歌唱和念白,逐渐发展为一个新的戏曲剧种。其后黄梅戏又借鉴吸收了青阳腔和徽调的音乐、表演和剧目,开始演出“本戏”。但作为地方剧种,黄梅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念白及唱词,很多用的是地方语言,剧情反映的也是老百姓所熟悉的故事和人物。黄梅戏中经常演出的大本戏,只限于男女情爱、伦理道德等,很少演出反映重大历史题材及文学经典的剧目。黄梅戏长期以来局限在安庆地区以及安徽其他地区范围内演出,这也局限了眼界和视角。黄梅戏的传承者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作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首先,在形体语言上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吴亚玲主演的《墙头马上》,就在形体语言上做了很大突破,这出戏把舞蹈和戏曲程式经过精心提炼,二者融成一体,戏中人物形象达到了现代古典艺术的审美高度。《墙头马上》的成功,使我们相信:形体语言的拓展与解放是可行的,甚至是必须的。当然,在借鉴的同时,也不能本末倒置,失去剧种本身的特点,而应当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所以,黄梅戏在继承的同时,需要学习借鉴,与时俱进,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点的、完善的艺术体系,从而向更高的艺术领域迈进。

    其次,要创新运用声光电等新技术手段打造感观盛宴。近些年来,大量的高科技声光电产品运用到舞台上来,这奠定了灯光在戏曲表演中的重要地位,它不光把环境和人物照亮,更把人物立体化、背景生活化,为舞台美术增色添彩。舞台灯光在戏剧舞台中有了思想,起到了刻画人物、转换时空、渲染气氛的作用。新创作的3D版舞台剧《牛郎织女》正是一部集声光电于一体的视觉大餐,为黄梅戏舞台艺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由此可见,积极研究与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将会越来越成为黄梅戏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后,要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如今,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如何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平衡关系,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同时,这也是每一个文艺团体所面临的一个比较难的课题。黄梅戏剧团转企后,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一个企业要生存下去,经济效益是第一关注点。没有了效益,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艺术创作也就无从谈起了。但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就会忽视艺术创作,忽视生存的意义,最终也会因为没有好的艺术产品提供社会而退出市场舞台。所以,在两者之间如何权衡,如何博弈,成为了在市场经济下顺利发展黄梅戏艺术的最重要的课题,这一点对于其他艺术形式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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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与运思

朱光潜

    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 , 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拨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着想,才能沉着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驭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肤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倔,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靶子,箭朝着靶子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靶子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着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和“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和“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按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杀。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柯尔律治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决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了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着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是赓续中华文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汲取传统智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支撑。

我国古代治国理政最为重要的“治国之具”是礼与法。古人对礼法关系及其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进行了概括。如《唐律疏议》中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礼,即道德,更多的是人心由内而外发挥的“善”,而刑罚乃是为了“为善去恶”而生的必要的“恶”。《唐律疏议》认为道德的缺陷在于难以形成统一的秩序,法律则弥补了这一不足,保证了外在秩序的稳定。以道德礼义为本,以法律政刑为用,凸显了传统法律文化对“治国之具”的准确定位。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礼崩乐坏”局面,使得思想家普遍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艺文类聚》中载“治国无其法则乱”。“法治”最为突出的要件就是“立法为公,一断于法”。而实现公正、平等,要立有良法,且良法能得到妥当施行。晋朝尚书刘颂曾建言:“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其建议后成为晋律的内容。在晋律影响下,后世确立了依法断罪的制度。至唐朝,《唐律疏议》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这对于限制司法专横具有重要意义。在具引法典条文前提下,还强调罚当其罪,而非一味机械地征引。例如,《大清律例》在“断罪引律令”条文之下,专门有一个条例要求“务须详核情罪”。“详核情罪”就是要求罪刑相适应。与此相应,古代判狱中反复出现的“情法两平”“情罪相允”等词语,都在提醒法司判罪既不可随意出入,量刑亦不可畸轻畸重,而是要始终贯彻“平等”之义。

中华传统法律中处处彰显着民本理念。在民本理念成为治国理念前,天命和神权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史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但“天命鬼神”并不能延续商朝统治,殷商终究因为统治者奢侈无度、压榨百姓、穷兵黩武,而被周推翻。西周统治者则明确提出了“敬天保民”。孟子也曾提出:“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管子也曾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我国法律在立法上,历来重视“保民”“养民”“富民”原则。法典中常见促进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生活的条款。如唐律规定,各级政府如果遇到旱、涝、霜、雹、虫、蝗等灾害,相关主管人员如果没有及时汇报或者错误汇报的,要杖七十。在司法上,突出表现为对生命的重视。唐太宗确立“三五复奏”这一死刑复核制度,规定“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

以儒家文化为底色的中国传统法律,秉持矜老恤幼的人文特色。先秦时期的“三赦”“三宥”之法,就是恤刑原则的体现。《唐律疏议》中要求,凡年龄在九十岁以上、七岁以下,即便有死罪,也不处死刑。法律对于老幼病残情况的认定条件都相对宽泛,体现了人道主义色彩。《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也都规定了优恤老幼病残的原则。对于妇女犯罪,同样有一系列矜恤措施。

总之,在中国传统法律发展史中,这些理念、思想、策略及其制度成果,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相应作用,为国家强盛、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作出过贡献。今天,我们应从中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并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摘编自宋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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