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黄梅戏是从民间的采茶调发展成为如今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的,它的发展及艺术特点的形成是学习借鉴的结果。

    黄梅戏原名“黄梅采茶调”,起源于唐初。清乾隆时期,湖北黄梅县一带大别山采茶调传入毗邻的安徽省怀宁县等地区,与当地民间艺术结合,并用安庆方言歌唱和念白,逐渐发展为一个新的戏曲剧种。其后黄梅戏又借鉴吸收了青阳腔和徽调的音乐、表演和剧目,开始演出“本戏”。但作为地方剧种,黄梅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念白及唱词,很多用的是地方语言,剧情反映的也是老百姓所熟悉的故事和人物。黄梅戏中经常演出的大本戏,只限于男女情爱、伦理道德等,很少演出反映重大历史题材及文学经典的剧目。黄梅戏长期以来局限在安庆地区以及安徽其他地区范围内演出,这也局限了眼界和视角。黄梅戏的传承者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作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首先,在形体语言上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吴亚玲主演的《墙头马上》,就在形体语言上做了很大突破,这出戏把舞蹈和戏曲程式经过精心提炼,二者融成一体,戏中人物形象达到了现代古典艺术的审美高度。《墙头马上》的成功,使我们相信:形体语言的拓展与解放是可行的,甚至是必须的。当然,在借鉴的同时,也不能本末倒置,失去剧种本身的特点,而应当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所以,黄梅戏在继承的同时,需要学习借鉴,与时俱进,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点的、完善的艺术体系,从而向更高的艺术领域迈进。

    其次,要创新运用声光电等新技术手段打造感观盛宴。近些年来,大量的高科技声光电产品运用到舞台上来,这奠定了灯光在戏曲表演中的重要地位,它不光把环境和人物照亮,更把人物立体化、背景生活化,为舞台美术增色添彩。舞台灯光在戏剧舞台中有了思想,起到了刻画人物、转换时空、渲染气氛的作用。新创作的3D版舞台剧《牛郎织女》正是一部集声光电于一体的视觉大餐,为黄梅戏舞台艺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由此可见,积极研究与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将会越来越成为黄梅戏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后,要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如今,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如何处理好新剧目创作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平衡关系,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同时,这也是每一个文艺团体所面临的一个比较难的课题。黄梅戏剧团转企后,首先面临的是生存问题,一个企业要生存下去,经济效益是第一关注点。没有了效益,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艺术创作也就无从谈起了。但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就会忽视艺术创作,忽视生存的意义,最终也会因为没有好的艺术产品提供社会而退出市场舞台。所以,在两者之间如何权衡,如何博弈,成为了在市场经济下顺利发展黄梅戏艺术的最重要的课题,这一点对于其他艺术形式也同样适用。

(1)、从原文看,下列对黄梅戏存在“一定局限”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黄梅戏是产生于湖北黄梅县大别山采茶调,传入安庆并结合当地的民间艺术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剧种。 B、黄梅戏的念白与唱词很多用的是地方语言,剧中的故事和人物也广为老百姓所熟悉。 C、黄梅戏剧目题材只限于男女情爱、伦理道德等,较少涉及重大历史题材及文学经典。 D、由于眼界和视角的局限,黄梅戏的发展进程很缓慢,演出的范围也只局限在安徽地区。
(2)、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一段提出了文章观点:作为如今中国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其发展艺术特点的形成是学习借鉴的结果。引出下文。 B、第二段介绍了黄梅戏的来历与发展,但由于受到语言、题材和演出地区等方面的局限,自身的发展也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C、第三段用吴亚玲主演的黄梅戏新作品《墙头马上》的成功来说明,只要能够解放与拓展形体语言,就能很好地处理黄梅戏艺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D、第五段承接上文,提出黄梅戏在学习借鉴的同时,也要理顺经济效益和艺术创作之间的关系,并且要在两者之间作出权衡。
(3)、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黄梅戏是大别山采茶调与怀宁地方民间艺术结合,并用安庆方言进行演出的地方戏曲剧种。后为青阳腔、徽调所吸收,诞生出“本戏”。 B、新创作的3D版舞台剧《牛郎织女》能够说明舞台灯光在戏剧舞台中有了思想,起到了刻画人物、转换时空、渲染气氛的作用。 C、声光电等新技术手段可以创新运用到黄梅戏中,为舞台增色添彩,为观众带来视觉享受,它越来越成为黄梅戏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D、在当前社会背景下,黄梅戏剧团在转企后,首先应该关注经济效益。但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就会忽视艺术创作,忽视生存的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重新体认家庭为社会之本

    戴志勇近日,央视综合、少儿等频道播出动画剧《郑义门》,呈现了“江南第一家”通过礼法治家、用豆子民主选举家长等方式,对一个成百上千乃至几千人的共同体进行自治的故事。郑家几百年间出仕为官者无一人因贪墨罢官,让“廉政”成为郑家故事的一个“卖点”。

    细节难免艺术虚构,但郑家在历史上是赫赫有名。其逐渐修订而成的家规168条,放在今日,有很多对个人自我修行仍有实践价值的指引。但譬如基本不让女性与娘家人走动,族人不得“私藏”一文钱,收支由大家族统一管理等做法,今人恐已难以接受。

    尤为值得分析的,是第一集点出的此片主旨:治国必先齐家。从百年前的“娜拉出走”到今天的肯定家庭,家与国的关系,绕了一大圈,似乎又走回来了。

    《大学》将齐家摆在治国之前,首先是因为对治理国家者必须要有极高的要求,而家庭乃是最原本的个人成长与修行场所。

    儒家认为,若治国者不能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必然会心中充满杂念,带来治理困境。而在家庭中,人首先感受世间最自然的父母养育之情与兄弟手足之爱,有人与人之间基于自然的界限与分寸,自然法奠基于此。良好的家教,是培养合格治国者的基本环节。

    中国主流传统中,在家庭、天地自然中贞定个体价值的思想与工夫,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均有一定差别,可被称为不偏执于极端的小共同体主义。它强调个体的终极价值,以避免各种人为捏造的集体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侵害,但也将个体从家庭与天地这个根本处,放置在与他人和世界的脉络中,避免原子式个体可能带来的孤独、过度欲望与价值虚无。这种由内而外自然生长出来的个体价值观,光明中正,是治国者的必备心性素质。

    齐家对治国之所以重要,还在于大家族本身有各种日常事务需要处理。作为规则的礼法,由外而内地规范族人的行为与思想。治家的经验才干,是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家事国事天下事,一气贯通,而不是相互背反。正是在这种融“家族规矩”于“个体人格”的生存结构中,“江南第一家”养育出来的郑家子弟,无论出仕理家,皆能立身有本,进退有据,维系郑家几百年于不坠。

    但理想与现实之间,可能隔着不小的距离。一方面,家族中不止是阳光,遇到不负责任的家长怎么办?清末民初,由家族形态承载的价值观,与以平等个人为本位的法律观之间,在清末以张之洞、劳乃宣对阵杨度、沈家本等人的礼法之争中,曾有过激烈辩论。正当防卫是否适用于尊长,就是一个核心争议点。如果像郑家曾推行的那样,将个人财产权利压缩到最低限度,个体人格的保障,也难免受影响。说到底,家庭是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

土壤,而不能是障碍。

    这种关系,也存在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今天,类似杨度与后来的一些激进革命者那样,将大家族看成国家的敌人,要将个人从中“解放”出来才能成为合格“国民”的观点,已没有辩驳的必要。但就像厘清个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一样,如何厘清个人与国家、家庭价值与国家正义之间的关系,让国家成为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土壤,是更需要我们思考和改进的。

(选自《南方周末》2016 年 3 月 21 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唐诗的意象

    中国古典诗歌是极其精炼的语言艺术,言约而意丰是历代诗人共同的追求目标。刘勰云:“规范本体谓之镕,剪裁浮词谓之裁。裁则芜秽不生,镕则纲领昭畅……一意两出,义之骈枝也;同辞重句,文之肬赘也。”又云:“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这个原则虽然对各种文体都适用,但显然对于篇幅有限的诗体更为重要。而古典诗歌的篇幅相当有限,作者又希望在有限的篇幅内承载更多的意蕴,所以不能容忍芜辞赘句的存在。从意象的角度来思考这种原则,显然会导出对于意象密度的追求。

    何谓“意象”?“意象是融入了主观情意的客观物象,或者是借助客观物象表现出来的主观情意。”假如同样长短的诗句或诗篇中包含的意象或多或少,也就是意象的密度或密或疏,前者所承载的意蕴更加丰富,或者说所传达的信息量更大,如此更可能达到言约意丰的效果。

    但是,是不是意象密集的诗一定是好诗呢?或者说,是不是意象密度越大的诗就越好呢?下面以五律为例做些分析。“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雨浓。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是一首千古传诵的名篇,后人的赞扬之词甚多。但是它也招致了一些非议,有人就说:“‘水声’、‘飞泉’、‘树’‘松’‘桃’‘竹’语皆犯重。”其实正是指此诗意象过于密集。那么,为什么意象过于密集也会是一种缺点呢?简单地说,原因在于意象过密会妨碍诗歌意脉的流动,从而显得堆垛、板滞。

    从上述论述可以得出两个貌似互相矛盾的结论:对于诗句来说,意象密集往往会产生精警的名句;对于诗篇来说,意象密集则是利弊参半的,有些作品因意象密集而见胜,有些作品却因意象过密而受损。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在于人们对于名句和名篇的要求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凡是万口传诵的名句都具备某种独立的价值,也就是说,即使把名句从原诗中彻底剥离出来,它们的价值也几乎不受损伤。由此可见,虽然不能说所有的名句都是意象密集的,但是意象密集肯定是构成名句的重要条件。因为名句的篇幅仅有寥寥数字,如果意象的密度太低,那就包蕴不了多少意义,要想成为具有独立价值的名句也就难上加难了。

    可以看出,唐代诗人对意象的密度是相当留意的。唐诗名句的意象密度大多较高,这是唐代诗人写诗时精雕细琢的自然结果。唐诗名篇的意象则以疏密相济为普遍规律,唐代的优秀诗人有意无意地把一篇作品内的意象密度控制在比较合理的程度,从而写出许多疏密有致的佳作。

(摘编自莫砺锋《论唐诗意象的密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传统慈善理念以“养济”为主,直接向各类弱势群体提供衣食救助。养济院、育婴堂、普济堂、粥厂、栖流所、留养局、全节堂等多是秉持这一思想。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在开眼看世界的过程中,开始关注西方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发现中国传统慈善思想在注重“养”的同时,忽略了“教”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教养并重”、“教养兼施”开始成为晚清以来我国慈善理念转型及实践的主要内容。

    “教养并重”理念的最初实践多是个人或慈善组织的自发行为,道光年间,裕谦在武昌设立恤孤局,对孤儿因材施教,聪颖者读书识字,平庸者教之纺花、织布、结网、打蕈鞋等手艺。

    清末,清政府也开始逐渐将实践“教养并重”理念上升为国家政策,教授贫民习艺的教养院、工艺局和习艺所也纷纷设立,先在京师五城设教养局以“拘收初犯轻罪之民、给以衣食,教以粗浅工艺”。光绪三十三年,民政部奏请“责成地方官绅以育婴堂附设蒙养学堂,养济院、栖流所、清节堂附设工艺厂”。此后,各地教养局也纷纷建立,譬如天津东门内贡院旧址就设有教养局,设织布、染色、地毯三科,聘用三名日本技师教授简单文字、算术和技艺。

    与此同时,在“民生日蹙,失业日多”的背景下,针对社会普遍的流民问题,“教养并重”理念的实践往往与振兴工艺相结合,并力图使其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途径。此外,晚清江南地区还设有洗心局、迁善局等,在教以工艺的同时,对流民的思想教育也有所关注,北京工艺局亦然,他们考虑到游民“闲荡日多,骤难就范”,收养之初,先送入迁善所进行思想教育,再教授工艺。这些习艺所、工艺局均以流民、轻度罪犯为教养对象,部分监狱也开始附设习艺所,敦助对象远远超出传统的老弱病残废疾者,在当时强调工艺的背景下,这些机构的教养内容也开始发生变化,将传统手工艺与近代。机器工艺和西方先进文化相结合。光绪三十一年,广仁堂扩充设立女工厂和女学堂,除规定时间教以习字外,大部分时间教授女工西式花辫、机器缝纫、刺绣、草帽辫、毛巾、织布、鳊绒等七科手艺。在倡导“教养并重”理念和相关政策激励下,原有的慈善组织也开始增加了工艺或近代教育的比重。光绪三十年,天津广仁堂筹办了女工厂和女学堂,天津育耍堂创办了女工厂,组织女童半日学习,半日劳动。保定府全节堂附设私塾改为两等小学,并设立直隶女学分校;第二年保定育要堂附设直隶女学堂,堂内所有成耍尽数入学。

    进入民国以后,“教养并重”的实践继续发展。1917年京直大水灾救济中,除办理传统的赈济、平粜、粥厂外,还特别强调设立因利局、籽种贷款所、贷纱所等,通过向灾民提供小额贷款的形式,将灾民救济与灾后经济恢复相结合。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地方救济院规则》,对原有传统慈善组织进行改组和整顿,设立官办救济院,下设养老、孤儿、残废、育婴、施医,贷款六所,贷款所就是“寓教于养”理念的主要体现,该机构向贫民借贷小额资金,不再以教授工艺为主,与清未已有很大的不同。

(摘鳊自郝红暖《慈善理念的近代转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人祭祖的历史十分悠久。到目前为止,可以追溯到的最早的祭祀行为是由甲骨文中有关祖先祭祀的文字记载的,如“报”“又”“岁”等。这些祭祀性文字表明祭祀是商王朝为了祓禳避祸、祈福求吉而举行的。他们需要定期举行祭祀活动,虽然仅通过部分甲骨文文字无法了解当时祭祀的具体情况,但至少可以得知殷人已经开始祭祀他们的祖先,并将祖先视为可祈福求助的神灵。这和《说文解字》对“祭”的解释相吻合,“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祭字本意就是用手持肉,献给神灵,沟通神人关系。

    到了周代,祭祖礼仪更增加了稳固国家统治和维持社会稳定的政治含义。从社会结构上看,周代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周王自称天子,是“大宗”,同姓诸侯尊其为大宗子。这种宗法关系直接体现在宗庙设置上。即通过国家礼制严格限定不同身份群体的庙数差异,彰显他们的社会等级差异。虽然周代创制的这种宗庙体制没有被后世延续,但祭祖的文化传统却经久不衰,成为后世维系家族人伦关系、巩固国家统治的重要凭据。礼有仪有义,仪是外在表现形式,义是内在价值意蕴,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将孝道观念和祭祖礼仪完美结合起来的是汉代诸儒。可以说汉儒对中国祭祖礼仪发展的历史贡献是重大的,他们找到了中国人重祭的本源——孝,并进行了深度的理论阐发和身体实践,使祭礼最终获得了自己的灵魂支撑。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孝作为儒家主要的思想观念,成为汉王朝立国的重要思想根基,“导民以孝,则天下顺”。汉朝通过优待孝子、不孝之罪入刑律、举孝廉、颁布养老令、推行三年丧制、诵读《孝经》等方式,将孝文化提升到稳固国家政治统治的高度。同时,汉代统治者将孝道作为一种普世性价值观,着力推广到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各个层面,并逐渐形成了汉代以家族伦理为核心,并逐步向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扩展的孝文化系统。

    汉代以后,中国人的祭祖礼仪既有了规范的礼仪表现形式,又继续追寻着以孝为核心的价值取向,自此长期活跃在人们的节日礼仪生活中,但是在传统社会,礼被认为是区分社会等级身份的工具。根据“礼不下庶人”的古礼规定,庶民长期被排斥在国家礼仪制度之外。庶民即寻常百姓,他们是不拥有任何政治、文化特权的底层。所以,先秦至隋唐时期,祭祖礼仪长期是贵族独有的特权,庶民祭祖行为被排斥在国家礼制范畴之外,只能以民间习俗的方式延续着。这种两分的局面在宋代出现了转机,当时受科举制度推行引起的社会阶层结构的调整,使士庶阶层的严格界限被打破,祭祖礼仪逐渐变成不同阶层共享的文化权利。

    中国祭祖礼仪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家礼》的出现,它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祭祖礼仪的历史发展轨迹和形态面貌。《家礼》是一代通儒朱熹编写的冠、婚、丧、祭四礼指南。他认为,祭礼问题不限于礼仪本身,也关系着家族形态、社会文化发展和国家基层管理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他建议人们不用过于拘泥《仪礼》《书仪》等繁琐的礼仪要求。为了保证祭礼的可操作性,他对传统祭礼仪节进行了大胆的细化、分割、提炼,最后按照祭祀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祭礼基本模式。这个模式也成为宋明以来中国人举行祭祖礼仪的标准范式。

(选自邵风丽《祭祖礼仪的文化传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历史地名即史上实有、史籍中常见的地名。这类地名,属于古诗中最基础的写实层面,其作用是交代诗歌的写作场地,说明诗歌创作和地域的关系。进入文学作品以后,部分原样照搬,部分则经作者改造,被文学化。

    其文学化往往遵循三条基本路径:

    一是不全用实名而稍加改造,但仍以地名为中心词,如称某驿为孤驿,某馆为孤馆。这么做舍弃个别,突出一般,可以获得更好的审美效果。

    二是改用代称,不用实名。如称越州为会稽,称镇江为京口之类。这种情况,稍具史地常识的都知道,没有的看看注释立即明白,无需特别说明。

    三是地名前加形容词,这个也容易理解。这里只谈第一种情况。不妨以唐诗中的驿馆为例。在这些诗词中,历史地名的文学化表现突出。一般做法是诗题中使用历史地名,而到诗中则改为文学化表达,进行局部改造。如戴叔伦《除夜宿石头驿》:“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标题载明此诗作于石头驿,诗句却说它是座旅馆,表面上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因为标题是交代地名的,必须如实道来,读者才能明白地理方位。正文以抒写羁思为主,讲求抒情含蓄,忌讳言事直露,故做这种处理,以与所写之情合拍。

    又如孟浩然《唐城馆中早发寄杨使君》:“犯霜驱晓驾,数里见唐城。旅馆归心逼,荒村客思盈。”也是诗题中标出驿名,而诗中则径称旅馆。我们知道,古代驿站都是官营的,旅馆则是私营的。

    为何称官驿为旅馆?这里就有个语体色彩和使用规范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说,称驿馆而举其正名,只有在史地文献中才会如此,这是因为史地文献以真实性为首要要求,所记必须合实,否则就失去了应有价值,不能取信于人。而诗题也是交代写作背景的,担负着说明作品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及人地关系的任务,也不能用代称、简称或泛称,而应如实记载驿馆真名。而作品中则不必如此,因为诗题既已如实道来,诗句中就须换一套写法。这么做,一则可以避免用词重复,二则文学作品中如果事事处处如实照搬,那也就混淆了历史地名和文学地名的界限。而且,具有实感的词语过多,也妨碍读者的审美接受。

    诗者抒情之物,写景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审美出发,诗词地名往往化实为虚,转直为曲,意内言外。前面所举唐人馆驿诗便有这样的特点,普通的地名也经过了有意的渲染,被文学化,以较虚、较曲的特质进入文学作品。历史地名入诗以后,由于有意略去了具体地点的特质,只保留表明事物性质类别的关键词,这样,作者的写作背景就被淡化,而情感则被强化。所以,多数偏于抒情的篇章,地理因素都被淡化。这样,它就由一个表示地理方位的实名变成作品中具有通性的审美意象,不同的读者都可越过具体的生活背景和地理障碍,找到生活和情感上的契合点。

    比如李白《送友人》,诗中的青山、北郭、白水、东城,原来都是生活中的实名,各有地理要素,但其中具体的地名信息都被诗人有意略去,只保留具有形象性的部分。这么做,更有利于表达作者和友人的情谊,并且,意象化的地名在诗中还和下面的浮云、游子互为映衬,形象性和感人度更强。

(选自《古典文学知识》2016年3月,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