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瑞昌市第一中学2015-201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宅男

陈力娇

    家里有两台电脑,儿子一台,父亲一台。父亲的在南屋,儿子的在北屋。父子从不见面,从不交谈,所有的联络都通过电脑。父亲做好了饭,在QQ上写道,吃饭了。儿子回答,你先吃。父亲很听话,从不勉强,就先吃。吃过了,把儿子的一份放在桌上,上班去了。

    儿子听到门响,知道父亲出去了,就从屋里走出来。他先上卫生间,把一泡尿歪嘴壶一样抖了出去;之后他开始洗脸,洗脸只是胡乱抹两把;再之后他就坐在饭桌前有条不紊地用早餐。

    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只蛋,一杯奶,一块早点。这些都是用微波炉热过的,如果父亲不热,他是不会热的。他很懒,父亲放在桌上什么他吃什么,父亲不放的,他从不去寻找,哪怕那东西就在冰箱或锅里,伸手可及,他也决不去触碰。他吃过饭打开电视看一会儿体育新闻,看完摇控器一扔,就又回到自己的小屋。

    父亲每天都十一点回家,自妻子死后他为照顾儿子,都是早半小时回家。单位同事都知道他的儿子足不出户,一切交易在网上进行,去银行取钱在网上,交友在网上,买衣服在网上,就照顾他,给他别人没有的方便。他们说,是妻子的死对儿子有些剌激。但只有做父亲的心里明白,妻子没去世前,儿子也这样。

    父亲这天中午提着两条鲫鱼进屋,一进门换掉拖鞋就开始插电饭锅。父亲都是早上走之前就把大米淘好,回来才插闸,然后做菜正赶趟。父亲做鱼好吃,葱花大料放好,还要放几根香菜,放几滴醋,还要放一撮糖。可是放糖时糖没有了,做鱼没有糖怎么行,父亲决定下楼去仓买(哈尔滨方言,即超市、小商店)买糖。

    父亲闭掉煤气灶去了仓买,走时父亲望了一眼儿子的房间。

    父亲由于走神儿,走时忘带钥匙了。他买完糖站在单元门跟前按门铃,可是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怎么响,儿子就是不给他开门,无奈他只有重回仓买给儿子打电话。家里的电话儿子不接,手机也不接,父亲站在柜台前好一顿发愣。

    最终他只有走了出来,直奔街头的网吧。儿子的QQ头像果然亮着,父亲写道,我忘记带钥匙了,我再按门铃时你给我开门,别让我在外面冻着。儿子没说行不行,给父亲一个生气的QQ表情。父亲管这种东西叫“黄豆”,不管怎样儿子总算答应了。

    父亲在冷风中急急地走着,他出来时只穿着绒衣,仓买就在楼下,他没想到要去网吧。父亲走到自己家楼下时,几乎是一溜儿小跑,却忽然从头顶哗啦啦掉下来一件东西,险些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那串钥匙,儿子从窗口扔给了他。

    父亲没有生气,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父亲有最低底线,只要儿子活着,别像妻子一样离开他,他就知足了。

    父亲做好菜,上班的时间也快到了,他吃了几口鱼,扒了两碗饭,走时在电脑上给儿子留了话。告诉他,鱼,好吃极了。父亲很幽默,也给儿子留了一粒“黄豆”。那黄豆是眯眯笑的表情。

    儿子吃鱼时很潦草,他的心里想着事。他想他怎样才能和小美把他们俩的事完成了。小美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女朋友,两个人从没有见过面,感情却极好,谁也离不开谁。小美提出过想见见他,他不同意,他怕见了面,他们那些美好的感觉消失殆尽。

    有几次他也曾想过,走出去和小美成婚,可是一想结婚后他很可能对不起小美,就打消了念头。他从心里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屋子,屋子是他的天空和领地,他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感到世界的安全,他对外界没有兴趣。但是有了小美就不一样了,比如有病,自己病了,可以在网上购药,小美病了,大概网上购药就不成体统了。还有是不是得要一个孩子,小美坚持生个健康的宝宝,如果有了宝宝,那就更麻烦了,他就守不住他的宅子和他的内心了。

    可是他又太爱小美了,爱到了极致。从视频上看小美长得那个美呀,笑起来那个甜呀,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

    桌上的手机响了,这是一种特殊的语音提示,只有小美发来短信时才是这种醉人的提示。他拿起来,看到小美的话传了过来。小美说,我想你都想疯了,我在你家对面的五楼,你不出来,我就跳下去。

    他一伸头,果然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他打了个愣,也只是打了个愣。之后他就有了决定,他想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

(选自《百花园·小小说读点》2014年第8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父亲无法和儿子交流,却极其负责、极其宽容地供养着儿子,因为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只要儿子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B、儿子生活在完全封闭的境况中,他从不想走出自己的屋子,从不愿走出自己的天地和领域,因为他对外界没有兴趣。 C、儿子一方面封闭在自己的领域之中,另一方面却能在开放的网络空间网购、网恋,这正是现代一些年轻人矛盾性格的缩影。 D、小说多处运用细节描写,如“歪嘴壶一样”撒尿,“胡乱抹两把”式的洗脸,特别是结尾“打了个愣”的细节和后面的心理活动,都为人物性格的形成提供了注脚。 E、小说的前半部分表现儿子对父亲的冷漠,后半部分写了对小美的爱到了极致,前后态度的对比透露出作者一种隐匿的担忧。
(2)、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儿子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形成原因。

(3)、小说写父亲烹鱼过程中下楼买糖的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写主人公在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准备跳楼的关键时刻,在“打了个愣”之后竟然决定“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的情节,你认为真实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及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遥远的向日葵地

李娟

    就算是在鬼都不路过的荒野里,我妈离开蒙古包半步都会锁门。锁倒是又大又沉,锃光四射。挂锁的门扣却是拧在门框上的一截旧铁丝。

    我妈锁了门,发动摩托车,回头吩咐:“赛虎看家。丑丑看地。鸡好好下蛋。”然后绝尘而去。

    我妈此去是为了打水。门口的水渠只在灌溉期的日子里才来几天水,平时用水只能去几公里外的排碱渠取。她每天早上骑车过去打一次水,每次载两只二十公升的塑料壶。

    我说:“那得烧多少汽油啊?好贵的水。”

    我妈细细算了一笔账:“不贵,比矿泉水便宜。”

    可排碱渠的水能和矿泉水比吗?又咸又苦。然而总比没水好。

    这么珍贵的水,主要用来做饭、洗碗,洗过碗的水给鸡鸭拌食,剩下的供一大家子日常饮用。再有余水的话我妈就洗洗脸。

    脏衣服攒着,到了水渠通水的日子,既是大喜的日子,也是大洗的日子。

    其实能有多少脏衣服呢?我妈平时……很少穿衣服。她说:“天气又干又热,稍微干点活就一身汗。比方锄草吧,锄一块地就脱一件衣服,等锄到地中间,就全脱了……好在天气一热,葵花也长起来了,穿没穿衣服,谁也看不到;如果真来个人,离老远,赛虎、丑丑就叫起来了。”

    于是整个夏天,她赤身扛锨穿行在葵花地里,晒得一身黢黑,和万物模糊了界线。叶隙间阳光跳跃,脚下泥土暗涌。她走在葵花林里,如跋涉大水之中,努力令自己不要漂浮起来。大地最雄浑的力量不是地震,而是万物的生长啊……她没有衣服,无所遮蔽也无所依傍。快要迷路一般眩晕。目之所及,枝梢的手心便冲她张开,献上珍宝,捧出花蕾。她停下等待。花蕾却迟迟不绽。赴约前的女子在深深闺房换了一身又一身衣服,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定。我妈却赤身相迎,肝胆相照。她终日锄草,间苗,打杈,喷药。无比耐心。

    浇地的日子最漫长。地头闸门一开,水哗然而下,顺着地面的横渠如多米诺骨牌般一道紧挨着一道淌进纵向排列的狭长埂沟。渐渐地,水流速度越来越慢。我妈跟随水流缓缓前行,凝滞处挖一锨,跑水的缺口补块泥土,并将吃饱水的埂沟一一封堵。那么广阔的土地,那么细长的水脉。她几乎陪伴了每一株葵花的充分吮饮。地底深处的庞大根系吮吸得滋滋有声,地面之上愈发沉静。她抬头四望。天地间空空荡荡,连一丝微风都没有。世上只剩下植物,植物只剩下路。所有路畅通无阻,所有门大打而开。整整三天三夜,整块葵花地都浸透均匀了,整个世界都饱和了。花蕾深处的女子才下定决心,选中了最终出场的一套华服。

    即将开幕。大地前所未有地寂静。我妈是唯一的观众,不着寸缕,只踩着一双雨靴。她双脚闷湿,浑身闪光。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她脚踩雨靴,无所不至,像女王般自由、光荣、权势鼎盛。她是最强大的一株植物,铁锨是最贵重的权杖。很久很久以后,当她给我诉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她眉目间的光芒,感觉到她浑身哗然畅行的光合作用,感觉到她贯通终生的耐心与希望。

    水渠通水那几天跟过年似的。不但喂饱了葵花地,还洗掉了所有衣服,还把赛虎和丑丑这两只狗也洗了。家里所有的盆盆罐罐大锅小锅都储满了水。幸亏我家家什多,可省了好多汽油钱。

    那几天鸭子们抓紧时间游泳,全都变成了新鸭子。放眼望去,天上有白云,地上有鸭子。天地间就数这两样最锃亮。

    大约渠水流过的地方水气重,加之天气也渐渐暖和了,到第二次通水时,渠两岸便有了杂草冒头。而水渠之外,除了作物初生的农地,整面大地依旧荒凉粗砾。

    鸡最爱草地,整天乐此不疲。一个个信步其间,领导似的背着手。我猜草丛的世界全部展开的话,可能不亚于整个宇宙。鸡如此痴迷,这瞅瞅,那啄啄。有时突然歪着脑袋想半天,再单脚撑地呆若木鸡。它不管看到什么都不会说出去。

    天苍野茫,风吹草低见芦花鸡。两只狗默默无言并卧渠边。鸭子没完没了地啄洗羽毛。在荒野中,窄窄一条水渠所聚拢的这么一点点生气,也丝毫不输世间所有大江大河湖泊海洋的盛景。

    ……

    后来我离开了。我常常会梦到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的葵花地金光灿烂、无边喧哗,无数次将我从梦中惊醒。

(选自《文汇报》2014年,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耍猴世家秘诀

尹全生

    初中还没毕业,我的同桌葫芦就被他爹逼着退学,继承祖业学耍猴去了。耍猴的第一道“工序”是驯猴。他家驯猴有术,祖上秘传,驯出的猴子鬼精,会骑山羊会写字,还会给人剃头呢!

    我大学毕业从事物种研究后,总想找机会了解葫芦家驯猴术的玄机。

    一次借出差的机会我回到了故乡。见到阔别的葫芦后,我就问起他家的驯猴术。也许是因为我们儿时关系极铁,也许他断定我不会与他争市场,没给我吃闭门羹,说:“驯猴子并不很难,诀窍在如何选猴。”

    他说他将要成立一支新的耍猴队,要从经过初步驯化的猴子中优选,并让我亲眼看看。

    选猴地点在他家围着高墙的后院里,接受优选的猴子有十几只。葫芦说这些猴子是从几百只猴子中初选出来的。初选时,在南瓜上掏个小洞,当着猴子的面塞进好吃的,猴子便会伸爪子进去掏。笨猴子抓一大把,紧攥着不放,爪子就扫不出来,急得吱吱叫;而这十几只猴子则知道松开爪子,一点一点朝外扒食物。

    我眼见的优选,是让猴子们顶砖块。葫芦挥鞭一甩,猴子们就个个头顶砖块飞跑。等到猴子们发喘时,葫芦拉我进屋里,隔着窗帘缝向外窥视。

    有只斜眼猴子见葫芦离去,随即丢了砖块捉虱子。葫芦看了一阵去推窗。听到窗响,那只斜眼猴子忽地爬起来,顶着砖块就疯跑,而且装出气喘吁吁的样子。

    葫芦对我说:“这就是我选出来的猴子。”

    “你选这只斜眼猴?”

    “对!耍猴耍猴,要靠猴子挣钱。只有聪明伶俐的猴子才能学成高明招数,也才能帮主人挣到钱。”

    我说:“可这畜生太奸猾了!”

    “奸猾倒不怕。有绳子拴着、吃食引着、鞭子管着哩!”

    葫芦靠耍猴起家,成了方圆百里的首富。他早已不再亲自耍猴了,只管驯驯猴子,大多时间是想怎么逍遥就怎么逍遥。他雇了不少人,组成十几支耍猴队到外地挣钱,北到哈尔滨南到三亚都有他的耍猴队,每年向葫芦交款。我问款怎么个交法,葫芦说一年交一次,按实际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交纳。“你没有跟着,怎么知道每个耍猴队实际收入是多少?”

    “这不用担心,他们都会如数交来。”

    我摇头表示怀疑。

    葫芦坦然一笑道:“这里面有个选人问题,必须选出精英人来。精英人比精英猴更重要。”

    我问如何选人,他说还是让我亲眼看看。

    选人的地点仍在他家后院里选猴的地方。接受选择的是十几个外乡打工的小伙子。葫芦端来十几碗绿豆,一人面前的水泥地上撒一碗,之后让他们各捡各自面前的,一颗不能少,看谁捡得快。

    喊一声“开始”后,葫芦便带我进屋里,还是隔着窗帘缝向外窥视。

    那些小伙子见我们离去,大都伸出双手,急匆匆把绿豆拢作一堆,用手捧进碗里,转眼就完事了。只有一个歪嘴小伙子,不急不躁,一颗一颗地捡,而且还在皱眉数数,一五一十,极其认真。

    葫芦看了一阵带我走出去,对那帮小伙子说:“不论捡完的没捡完的,都停下来。你们到外耍猴,一个月想得多少钱哪?”

    众人七嘴八舌地喊,有的说两千,有的喊一万,而那歪嘴小伙子却一言不发,只是缩头缩脑地站着,夹尾巴狗似的。

    葫芦问他:“你想要多少?”

    歪嘴小伙子又抓脑袋又抓屁股,抓出了一脸苦兮兮的笑,吭吭哧哧道:“你说给多少,俺就要多少。”

    葫芦把歪嘴小伙子留下了,说这就是难得的耍猴人选。

    我说:“为什么要选这个笨的家伙?”

    “笨倒不怕。再笨的人,有绳子有吃食有鞭子,还能管不住猴子?”

    晚上葫芦请我喝酒。我称赞葫芦的选猴选人之道,他则说惭愧,说小时候的理想也是上大学、搞物种研究,如今却沦落到下九流田地。

    我说:“假设你同我一样搞物种研究,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如果自然条件具备,那十几只猴子哪个先进化为人?”

    “当然是斜眼猴。”

    “还有——如果自然条件具备,那十几个小伙子谁先退化为猴子?”

    葫芦说当然是歪嘴。他想了好久又笑着补充说:“我在前,歪嘴在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牛二

凌晶年

    牛二已囊空如洗,夜里只好将就一宿了。他把板车停妥后,抽出一张破旧的塑料纸铺在车底下,又抖开那条被子裹在身上,钻到了车底下。早春的夜虽说没有寒冬腊月耶样彻骨透冷,但那种湿漉漉的夜气,使牛二寒从心起,他把被子越裹越紧……

    牛二入梦,或失足于冰河,或灼烤于火上。当他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太阳已在晒屁股。街市上无数眼睛看着他。呀,身上好烫,病了?

    牛二想回家,可回家的盘缠呢?眼下唯一的财产是一车刀剪。原指望背井离乡能卖个好价钱,谁知一天卖不出两三把,还不够打发一张嘴的。牛二家的刀剪在当地有名气。只是这一带人竟全然不知道牛二家祖传刀剪的名声。任牛二费尽口舌,还是白说。急火攻心,风寒入体,牛二焉能不病?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牛二隐隐听到有人说要送他去医院什么的,不能,不能去医院。如今那药金贵得吓人,自己已身无分文,咋去?有个叫尤大头的热心主儿,朝大家拱拱手说:“这位山东来的小兄弟病了,异乡客地的,无人照顾也不是个事儿,各位是否每人一把,权当救助。来,我做主了,这刀剪八五折,贱卖了,卖了刀剪山东客好早早回家……”尤大头的话还未讲完,牛二叫起来:“不卖,八五折不卖,少一个子都不卖!”但牛二气若游丝,那微弱的声音淹没在嘈杂的早市声中。

    小镇人古道热肠,大伙儿你一把剪,我一把刀,党把一车刀剪全买光了。

    尤大头与众人把牛二送进了医院。

    牛二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我的刀剪,我的刀剪呢?”尤大头把一叠票子交到牛二手里说:“兄弟,刀剪八五折卖了,这是刀剪钱,你收好。”不想牛二如被当头棒喝,一下子呆了,看着那叠钱,好似让他接炸弹似的。牛二“哇”的一声哭开了。尤大头听得他抽抽泣泣地说什么:“爹,孩儿不孝,坏了祖上规矩……

    “啥规矩?”尤大头不解地问。

    牛二指指随身带的那老布包。尤大头解开一看,里面一面褪色旧旗,上书“祖传刀剪不二价”七个字。

(选自《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精品赏析》,有删改)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格斯拉先生鞋店橱窗里陈列的靴子太美观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人们不时常到他郡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有一次,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

    一天,我对他说:“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

    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死掉了!”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选集》,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顶红帽子

程瑞嘉

    七十五岁的秋明老汉去了一趟徽州,回来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

    十三岁那年,秋明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更不用说拿钱供他读书了。为了不饿死,秋明辞别了双亲离开徽州老家。像当时的顺口溜说的: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一把雨伞,一个包袱,秋明从新安江顺流而下,到人间天堂杭州去讨生活。外面的生活很精彩,也很无奈。秋明干过商店的伙计,做过运输码头的短工和苦力,捡过垃圾。没有文化又在异地他乡,秋明的日子就过得很浪,很苦。他最后浪到了浙江的宁波,依然是过着靠捡拾垃圾度日的生活,饿不死,也不富裕。

    时间像个磨盘,一圈一圈地转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秋明由一个懵懂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头发和胡须花白、腰弯背驼、老眼昏花的七十五岁的老汉。生活的艰辛磨去了他衣锦还乡的美梦,有的是日里夜里对故乡的念想和企盼。

    有人是生活的幸运儿,他们在外面靠努力和勤奋成了腰缠万贯的富人,回到家乡投资,办企业,甚至将自己的名字变成学校的名字,过着受人尊重、子孙满堂的幸福生活。秋明何尝不想这样呢?但生活似乎老开他的玩笑,总让他一辈子辛劳地推着大石头上坡,结果却一无所获,如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

    秋明老汉最近总做梦,梦见回到了故乡,听到了久违的乡音,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面孔,内心感到兴奋和激动,每次醒来,泪水都打湿了枕巾。要么就是长时间的失眠,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呼唤,那是一个母亲对久未归乡的游子的呼唤。

    秋明老汉终于被那个强烈的念头折磨得失去了形体,愁容满面。他于是打点行装,踏上了回徽州的行程。车窗外的景色迷糊了双眼,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感觉了,有的只是临近故乡的激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贺知章老先生的诗好像就是为这时的秋明老汉写的。

    虽说回到了故乡,但一切都改变了秋明老汉脑子里对故乡的印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当年的小伙伴已经大多不在了,即使还在的,也已经变成了不熟悉的生面孔。村庄比儿时更大了,也更新和繁荣了,家乡的变化让老汉欣慰。老房子早已不在,只记得房子的边上是学校,如今学校还在,也不是当年自己读过三年书的学校了。如今的学校让秋明老汉惊喜:校园又大,教室又宽敬,那么多的教室,能坐上千名学生吧?!突然,学校里放学的铃声大作,许多学生从教室里跑出来,把陷入沉思的秋明老汉吓了一跳。看着这么多可爱的孩子,放学跑到了公路上往家赶,秋明老汉是又高兴又担心,要是过往的汽车不注意碰到孩子怎么办?他听村里的人说,过往车辆碰到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好在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学校也为这事伤脑筋,一直没有好的办法。

    秋明老汉没有孩子,但他却比谁都更喜欢孩子。

    要是学生的头上能戴一顶小红帽该多好,既可以提醒过往的司机当心,看上去也醒目,夏天还可以抵挡一下天上的毒太阳。想到这里,秋明老汉咧开缺牙的嘴笑了,他跨进学校的大门,径直向校长室走去。时间不长,秋明老汉又从校长室里愉快地走了出来,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秋明老汉把用捡垃圾换来的一千顶红帽子交给学校的时候,校长召集全校教师和学生举行了隆重的接受仪式:千名学生排成整齐的队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每人的头上都戴着一顶红帽子,初升的太阳照在孩子们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个孩子跑出队列,喊一声爷爷,将一条红领巾戴在秋明老汉的脖子上,然后迅速跑回队列。孩子们伸出右手向秋明老汉敬少先队队礼。秋明老汉也笨拙地举起右手行了一个少先队队礼,站在秋明老汉身边的校长和教师都被他的举动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秋明老汉看着孩子们戴着他的红帽子在学校操场和校外的公路上走成一支浩荡的队伍,心里想从今以后谁敢说他秋明老汉孤身一人,他分明有了一千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想到许多路过的汽车司机都要停下来向他们鸣笛致意,他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风  波

鲁迅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土场上一片碗筷声响,人人的脊梁上又都吐出汗粒。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心坎里便禁不住突突地发跳。伊透过乌桕叶,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而且穿着宝蓝色竹布的长衫。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他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时常坐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而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因为赵七爷的这件竹布长衫,轻易是不常穿的,三年以来,只穿过两次:一次是和他怄气的麻子阿四病了的时候,一次是曾经砸烂他酒店的鲁大爷死了的时候;现在是第三次了,这一定又是于他有庆,于他的仇家有殃了。

    七斤嫂记得,两年前七斤喝醉了酒,曾经骂过赵七爷是“贱胎”,所以这时便立刻直觉到七斤的危险,心坎里突突地发起跳来。

    赵七爷一路走来,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好香的菜干,——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站在七斤的后面七斤嫂的对面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皇帝已经坐了龙庭,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

    赵七爷摇头道,“那也没法。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不管他家里有些什么人。”

    七斤嫂听到书上写着,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九斤老太早已做过八十大寿,仍然不平而且健康。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

一九二○年十月

(节选自鲁迅《呐喊•风波》,有删减)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