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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师大附中2020届高三语文摸底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大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校长特意做了西服且不伦不类地穿着,是为了开会、办事方便,并不是真为了“身份”。 B、“我”从不穿雨靴到穿上雨靴既是现实环境需要,也因为“我”对雨靴情感的转变。 C、小说围绕着“雨靴”来展开情节,雨靴是乡村生活的象征,体现出与城市生活的不同。 D、“怎么看怎么别扭”“亏他想得出来”等叙述,似贬实褒,鲜明地表现了校长的性格特点。
(2)、小说以“我”的视角来叙事,对老校长这一形象的塑造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作品语言富有特色,极具表现力请结合全文加以概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纸上核桃

郑晓红

    ①最初对核桃的认知,是从纸上得来的。

    ②《拇指姑娘》是我小时最中意的一本彩色小人书。一个善良温柔的女人修整好一枚光滑闪亮的胡桃壳儿,用蓝色的紫罗兰花瓣当床垫,用玫瑰花瓣做被子,让小小的拇指姑娘,每晚都在如水月光中睡在摇篮一样舒适漂亮的胡桃壳里。这张舟一样荡荡悠悠的胡桃小床,从小孩儿无限扩张变幻的小念头里荡出去,它旋转着升空,在风中起伏,在云朵里钻进钻出,触碰太阳的火焰,抚摸月光的冰凉……

    ③当父亲把从宁州大原上捎来的核桃放在我面前时,我有点发怔,深感失望,不愿相认。真正的核桃并不是两头尖尖,也没有闪闪发光,核桃壳里面迷宫一样的隔断那么粗糙,即使铺十层紫罗兰花瓣,也不可能让娇嫩柔弱的小美人儿舒舒服服睡在里面,何况,我不是还要乘着它云游天外吗?它怎能长成这样小女孩的白日梦戛然而止,从大地深处生长起来的核桃树姗姗来迟。

    ④胡桃就是核桃。它的原名意味着它庞大的根系原本伸展在异域的土地上。《名医别录》上如是记载:“此果出自羌胡,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始得种还,移植秦中,渐及东土……”古时的羌胡分布在现今的东欧、南亚、新疆、甘南一带,也就是说,宁州大原并非核桃的故土,而是异乡。胡桃远离故土,唯有“胡桃”这个名字维系着一棵树对故土的渴幕,可是,它连一个名字也无力保有。公元319年,西晋大将军石勒占据中原,建立后赵,成了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奴隶出身的皇帝。石勒的祖先是匈奴别部羌渠部落的后裔,入塞的羯族人。他登基做皇帝后,对国人称呼羯族人为胡人大为恼火,于是制定一条法令:说话写文章一律严禁出现“胡”字。如此以来,“胡桃”便名姓不保,世人因其长得跟桃核非常相似,于是将“桃核”二字颠而倒之,成为“核桃”。

    ⑤生长在宁州土地上的果木树种里,核桃树的体型是最雄壮的,叶片也是最阔大的。它的躯干里似乎注入了匈奴人强悍健壮的血液,主干雄壮,侧枝粗大,细枝有力,它们向四周伸展,完全彻底地打开身体。它的叶子安然张开,缓慢地调整角度,寻找从繁叶缝隙中漏下来的阳光。每片叶子上都印上了光斑,它们在风中翻动起来,让那些光斑成为嘴巴,似乎在齐声发出沉默的呼喊。在异乡的土地上,它们万众一心地活着。

    ⑥还和其他果木不同的是,核桃树天生就带着雄性气度,不屑于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甚至,它都不屑于开出美丽的花。核桃花,那也能算得上是花吗?绿色的花纽密匝匝抱紧花柱,呈长条形的花絮从枝干上搭垂下来,一条一条的在空中摆动,像跟核桃树没有关系似的。那些絮状的花若是落在你手上,那蓬松的弹性让它似乎动起来了一般,那突如其来的生命气息会吓你一大跳。

    ⑦它的果实未长成时,像患了孤独症的星星孩子,蜷缩在黑暗中,将自己层层包裹。青色外壳是苦涩的,淡褐色内壳是坚硬的,里面,还穿了一层棕色外套。它蜷得紧得不能再紧,一缩再缩,自虐到了极致,将自己蜷成沟壑纵横的模样来。要成熟了,它将自己打磨得稍稍坚强了些,一夜之间,青色的外壳裂开了,但它不肯跳出来,对外面的世界,它心有余悸。人们举着杆子敲过来,哗,它们颤抖着,哗,它们掉下来。要食用它们了,两只核桃放在一起一捏,啪,碎裂的声音惊心动魄。

    ⑧呵呵,我这样描述,让这雄性的果实简直成了一出人间悲剧里的角儿。但在诗人艾青眼里,它可不是这样,他写道——一个个像是铜铸的/上面刻满了甲骨文/也像是黄杨木雕刻/玲珑透剔、变化无穷/不知是天和地的对话/还是风雨雷电的檄文。

    ⑨这样的诗句真让我服气,这才称得上核桃,这来自西域的、流淌着匈奴游牧民族血液的雄性果实。当我自顾自的为核桃流落异乡、更名改姓的命运扼腕叫屈时,一棵核桃树、两棵核桃树、成群成片的核桃树安稳地立在宁州大原上。看上去,它们泰然、大气而从容。

    ⑩宁州的大原很大,很大的大原上已经长了很多棵核桃树,但属于我家的,只有一棵。那棵核桃树是父亲用两节松木换来的,长在宁州西原西沟村我家祖上老庄子的大门口。那棵树大约已经活了好多年,伸进院子的树枝把两间箍窑顶都罩完了。

    ⑪父亲从退休的第一天起,就失去了归宿感。他离开林区,回到老家,将废弃的老庄子重新收拾起来在他的领地里用心栽下小树苗,用他那些年积攒的失去生命的木料交换活着的树木,他还将一片人家废置不用的坚硬光滑的打麦场变成了一块肥沃的菜地……他回到自己的老家,却像奔往异乡,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农夫,一点一点地积聚自己的江山。在他的领土上,最气派最让他感到笃定踏实的东西,就是那棵覆盖了半个院子的核桃树。

    ⑫他说,那是绵绵核桃。

    ⑬他说,格格核桃是要砸着吃的,绵绵核桃一捏核桃仁就自己掉出来了。

    ⑭他说,小时候家里的绵绵核桃都是卖钱和待客用的,娃娃只能吃上格格核桃,得用针挑着吃。

    ⑮说这些话的时候,父亲在核桃树下走来走去,步子踏得笃定、踏实、满足。

    ⑯对核桃树来说,扎根处即是故乡。对父亲来说,有了一棵核桃树,就找到了故乡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自行车

周波

    东沙决定去买自行车。老婆如晶嚷开了:公家的小车不坐,买什么自行车嘛,真是浪费。东沙说:来乡镇工作第一天就有过买车的冲动,只是忙得脱不开身。东沙还说:我是县里的自行车环岛赛冠军,不练岂不废了好身骨。东沙又说:干吗非要乘公家小车子呢?那才是浪费。老婆如晶说:你现在是镇长呢。镇长怎么了?镇长就不能骑自行车?东沙说。

    来乡镇前东沙是县局的副局长,副局长都有专车接送。像很多领导一样,东沙去办公事时得钻小车。其实,东沙最喜欢骑自行车,小车是风光了些,可没有自行车来得轻松自在。在县城上班时,东沙习惯早练。到了乡镇,他经常晚间有应酬,早上闹钟响时还处在迷糊中。现在东沙很少有早练的时间了。

    东沙曾经有过好几款自行车,读中学的时候,他就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即使后来参加工作了,也一直骑。东沙不骑自行车是当了副局长之后的事,照他的说法,自己是被迫去钻小车的。之前,东沙一直不想扔掉那辆骑惯了的自行车,他天天把它擦得锃亮。现在,那辆自行车不知丢哪儿去了。

    东沙骑着新自行车去上班了。头几天,没见什么动静。时间一久,人们就议论开了:镇长怎么骑自行车呀?稀奇!东沙笑着说:骑自行车既锻练身体,又给单位省车油费。因为东沙是镇长,人们不敢当面多开玩笑。

    不久,惹事了。因为大家发现,东沙除了上下班骑自行车,连下乡工作去也骑着那辆自行车。有人曾偷偷地把自行车藏了起来,可是,一次次被东沙找了出来了。为这事,他专门在机关大会上批评了下属,东沙说:镇里是不是治安不好呀,连一辆自行车都管不住。办公室主任显然受了委屈,找机会解释说:不是……治安的问题。东沙不开心了,问:那是什么问题呀?有一回,在班子学习会上,东沙特意叫人播放干部先进事迹电视片,东沙指着电视里的画面说:他们也骑自行车。

    那天,东沙又骑着自行车准备去下乡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支支吾吾地想说啥,却始终讲不清楚。东沙显然对这位主任不满意,吼道:怎么变得像娘们似的。主任说:镇长,乘小车去吧。东沙说:又怎么了?难道我骑自行车会出交通事故吗?主任终于鼓足勇气说:驾驶员咋办?正在气头上的东沙眼一瞪说:最好让他们都下岗回家。

    下乡去的东沙后来果真遇到了些事,当然还是有关自行车的。东沙听见有人说他是个喜欢玩虚的镇长。东沙心里一惊,他们为什么这么说我呢?东沙还看见有人跺着脚叹息:怎么可以骑自行车呢?再穷也不能穷了咱镇长,他可是咱们的脸面呢!当然,东沙也听到了表扬话,有位老农握着他的手激动地说:焦裕禄又回来了!东沙想:那位老农实在是太抬举自己了,我只想骑骑自行车健身嘛。

    接到县领导电话是后来的事.东沙吃惊地发现,县领导开口就和他说自行车的事。以前,县领导可不是这样的。领导说:听说你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东沙猜不透领导的话,直截了当地说:是的。领导说:你把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回来了!明儿我们也骑自行车去。东沙听着觉得不是滋味,他感觉领导好像话里有话。

    东沙无精打采地回到家。如晶问:咋了?东沙不语。如晶又问:不会是自行车惹事了吧。东沙瞧着老婆,像瞧西洋镜似地看,她怎么还在关心自行车的事呢?

    东沙后来把那辆新买的自行车搁到了自家的车库里,他不想骑自行车了,当然这是后话。

    如晶有一天笑着说:我早就说你买自行车是浪费,到头来新买的自行车还会找不到的。东沙说:你赢了!

    其实,东沙有自己的体会,他发现,只要骑着自行车去单位,工作就没有一天安稳过,他面对的眼神都充满着异样,这让他有点惶恐不安。他把原来乘的那辆专车卖了,换成了新轿车。

    他对驾驶员说,原来小车的空间实在太小,每次钻进去腿脚伸展不开来,一点也不自由。

    东沙不骑自行车了,单位里重归风平浪静。那天,东沙最后一次听到有关自行车的话题。有人说:这年头,谁会真的去骑自行车。瞧,我们的镇长果真换好车了。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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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目标

周国华

    电话响起,霍克医生拿起话筒接听,目光钉子般钉在桌上的笔记本上。

    挂了电话后,医生左手握了握拳,右手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用力写下了“293”三个数字,眯起眼看了很久,才点了点头:好,全了,刚好,感谢上帝。

    手术室内,护士们忙碌地准备着。医生消了毒,把大家叫到一起,鞠了个躬:今天的手术对我很重要,拜托各位了。众人愣了愣后,齐声道:一定。

    十多分钟后,遇车祸的年轻人被送了进来。大家看了看,都低下了头。——瞳孔放大,呼吸停止……很明显,病人已经死亡!

    有人想为年轻人盖上白布,霍克医生摆摆手,手持两块电极板,为他做电击除颤,几次下来,毫无起色。助手劝道:没用了。霍克医生一瞪眼:谁说的?!

    助手一惊。印象中,医生话不多,尽管刻板了点,但从不冲人发火。

    医生放下工具,用双手为病人胸外按压。十几分钟过去,医生额头的汗水被擦拭了好几次,可年轻人依然没有血压。

    看着老人手术帽外露出的白发,所有人的眼睛都湿润了。医生在小镇的这家医院工作几十年了,从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曾经有大医院想高薪聘他,他没去,说等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后再说。至于是什么心愿,他从未对人提起过。

    助手抢过医生手里的活,大家轮流为年轻人除颤按压。半个多小时后,医生无奈地摆摆手:都尽力了,谢谢。

    医生解下口罩,眼眸中满是无奈和哀伤。

    上帝啊,医生明天就要退休,为什么要对他如此残酷?众人默默叹息。

    医生走出手术室,步履沉重而迟缓。回到办公室,他取出笔记本,沉思良久,找来红笔将刚才写的那三个数字圈住,随后缓缓写下几个字。

    窗外,一只苍鹰无精打采地飞向不远处的丛林,头也不回。

    那片丛林,医生再熟悉不过。那儿,埋葬着小镇的英雄弗兰克上校。

    战争刚开始时,弗兰克的未婚妻死于入侵者的炮弹下。弗兰克医生放下手术刀,扛起了钢枪。历经数百场大小战役后,他成了令敌军胆寒的将领。侵略者一宣布投降,上校就捧着鲜花去告慰心上人,却被敌军卑鄙的狙击手夺走了生命。

    弗兰克情侣安葬在小溪边,溪水清澈,长流不息。医生很喜欢去那边散散步,拔拔坟头的杂草,或静静地坐上一会儿。

    退休后的第三年,医生躺在养老院里,再也无法下地。得知消息后,小镇几乎所有的人都赶来探望他,并劝他用药。医生淡淡地说:我的病,自己清楚,没必要浪费,这是上帝的安排。

    医生的固执惊动了镇长。镇长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在战后缺医少药的年代,医生主动来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几十年来,医治病人就好像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可当小镇想回报他时,他却拒绝了。人们突然间想起,甚至于他来自何方,也没一个人知道。医生对镇长说了很多,语调平静。走时,镇长心事重重。

    没过几天,医生去世了。

    医生的墓地选在一片树林里,和弗兰克情侣相距三百余米。在他标记的地方,人们挖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狙击枪。镇长派人把枪送到弗兰克上校纪念馆里。

    医生的胸前.放着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还有一本笔记本。旧报纸上,详细记述了弗兰克上校的牺牲经过。笔记本上,则记录着一长串数字和名字,那些都是医生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重病患者,总共有292个。而第293个,竟赫然写着一个人的名字。

    哈斯勒!当年打冷枪的,正是敌军王牌狙击手、号称“丛林之鹰”的哈斯勒!战争中,有293人死在他枪下,其中大多数是指挥官、反坦克手和机枪手。

    这“幽灵”谁也没见过,也没有他的照片,战后不知所踪。

    墓碑上,刻着“霍克医生之墓”几个大字,这是全镇人的意见。唯有这一点,他们没有遵从医生的遗愿。

(选自《2018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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