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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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贺州市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道太太

林文月

    ①认识秋道太太是在我抵达京都的第一天。记得那是一个枫叶初转红的星期日中午,热心的平冈武夫先生把居所尚无着落的我带到“十二段家”——左京区名料理店之一。我在京都的第一顿饭便是在秋道太太的店里吃的。

    ②“十二段家”是一家颇具古典风格的日本餐馆,而它的女主人秋道太太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是典型的京都女性。她是一位五十开外的妇人,一身素雅的和服。从平冈先生那儿获悉我是别夫离子、只身来异乡游学的中国人后,她先是惊讶,继而则对我表示感佩与同情。

    ③“十二段家”距离人文科学研究所和我的住处步行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我生平第一次独处异乡,图书馆闭门后的时间对我来说漫长而寂寞,而秋道太太在店里的客人散去后又常有闲暇,于是我们经常相约畅叙。多次的长谈,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了解。我喜欢她爽朗坚强而又多愁善感的个性,她则被我对京都的倾心与学习京都腔的热诚所感动,不到一个月的工夫,我们已成莫逆之交。

    ④秋道太太自幼生活在园区,那儿是保留京都古典气氛最浓厚的区域,所以她的思想和言行也最能代表京都女性的特色。她上过女子专科学校,酷爱古典文学,却因为家庭的关系,不得不继承餐馆的事业。为哺育三个孩子,她更是心力交瘁。

    ⑤四年前,他们向银行贷款,修筑了北白川的这家分店。如今,两家餐馆一天比一天昌盛。她骄傲地伸出一双指节粗壮的手给我看,那双手绝称不上美,但它们不仅可以做种种粗活儿,也可以做细致的缝纫和刺绣。她还精于茶道,并写得一手端庄的毛笔字。

    ⑥在日本的女性当中,我很少看到像秋道太太这样不断力求上进的例子。她能阅读艰涩的古典文学作品,也能朗诵 《万叶集》和《古今集》中的许多美丽诗篇。她一直用古文写日记和信札。人文科学研究所东方部的春秋二季学术演讲是对外公开的,秋道太太便是极少数的所外必到听众之一。这种专题演讲相当冷僻,听众并不十分踊跃。据说曾一度考虑过中止,但在例会上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一位学者竟以这个演讲能吸引料理店的老板娘前来听为理由,使演讲得以持续下去。

    ⑦一个初夏的清晨,我听见楼外有人哼着熟悉的歌。打开窗子朝下望,是秋道太太倚在石桥畔。她穿着一袭淡色的夏装,笑着向我招手,并示意我下楼。就这样,我被她拖去参观圆山公园的牵牛花晨展。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怪她扰人清梦,她却说:“牵牛花是见不得阳光的,看完花展,你可以再回去从容睡觉呀!”

    ⑧如今想起来,假如不是秋道太太好奇,我恐怕将永远不会晓得牵牛花竟有那么多种类。京都是一年四季被各种大小节日行事占满的都城,自从认识了秋道太太,我不再有空闲独处小楼,咀嚼异乡的寂寞了。

    ⑨离开京都的前几夜,秋道太太约我在晚上九点钟以后去“十二段家”找她。那时候客人已散,工人在收拾完店面之后也陆续离去了。我们在“紫之间”吃着新上市的毛豆,喝着她特意为我保存下来的乳白色浊酒。那一晚,我们都充满了离愁别绪,她告诉我许多个人的秘密。她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认识不及一年的外国人吐露心事,难道人与人之间真有不可思议的所谓“缘分”吗?

    ⑩离开京都已经有四个多月了,秋道太太给我的书信也已超过十封,而每回展读她那清秀的毛笔字迹的信,我又如同看到了那一张辛劳的、却又兴致勃勃的脸。有些女人是超越年龄和容貌,另有一股吸引人的力量的。认识秋道太太之后,我可以肯定这句话了。

(摘编自《视野》2018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介绍“十二段家”是为了说明餐馆是名料理店,也是为了表明秋道太太的身份,对这家店的描写为其活动提供了背景。 B、秋道太太小时候生活在古典气氛浓厚的地方,后来开的店也具有古典风格,这说明小时候受到的教育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 C、人文科学研究所学术演讲的延续是因为秋道太太,说明秋道太太对人文科学研究有兴趣,同时也表现了研究所对普通人的关注。 D、文章交代了“我”与秋道太太从相识到相知、最后别离的过程,首尾照应,细腻地表达了“我”对她的喜爱、想念之情。
(2)、文中第⑦段是怎样表现秋道太太的?请简要分析。
(3)、请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秋道太太有哪些“超越年龄和容貌”的“吸引人的力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后面小题

花未眠

朵拉【马拉西亚】

    无意中收到一束花。

    小小的一束,只有三朵的花。

    乍然一看,仅有两朵,后来才发现,其中另有一朵是蓓蕾。

    晚上回家,插在空置许久的瓶中,听到里边充满了等待的空气在满足地叹息的声音,随意搁在厅里的小几上。

    隔天早上,刻意放下手上的工作,微笑着坐在厅中,对这瓶花观望。

    三朵花,二白一红,白色的已经全开,红的仅只一个蓓蕾,并有数朵碎碎的小花与细叶陪衬,非常好看。

    窗外偶尔传来车子呼啸而过的声音,邻居儿童玩游戏的嬉闹声;敏感的嗅到微风拂过芒果花时带来的清清芳香。小鸟飞进院子的树丛,欣喜地啾啾啾,正在呼朋唤友,隐隐听见远处不知谁家的狗尽责地高声吠喊,是陌生人或者没有踅音的小猫走到它责任范围的门前吧?

    带着闲怡悠逸的心情,坐下来观赏几朵花,在明亮阳光照耀宁谧轻风徐拂的客厅里,感悟生活真正美好的愉悦。

    那天晚上正好在读一个园艺专家写的散文,书中有一个句子:“有些花,是未开的蓓蕾,但你不必对所有的蓓蕾充满期待,因为不是每一朵蓓蕾都可能会开花,它也许会成为永远的蓓蕾。”

    楼下厅里瓶中的红色蓓蕾,会不会也是一朵永恒的蓓蕾,未开花便黯然地憔悴了去呢?

    睡梦中,有一朵萎凋的蓓蕾在黑暗中怆恻地流着无人看见的眼泪,然后,在灰暗的阴沉里悄然坠落在冷冷的地上。

    隔天清晨,在焦灼不安的牵绊中抱着满怀美丽的期盼,去探望插在厅中的瓶花,刹时在惶恐中生出巨大的惊喜,瓶中多了一朵直挺鲜红的花,散发出淡淡的芬芳,灿烂地绽放着。

    欢喜和赞叹的微笑缓缓地展现,原来有些花是不睡觉的,当我们在睡梦中焦虑忐忑的时候,姿态纤弱的花不但没有睡意,反而在沉寂的夜里,一点一点,徐徐地发奋图强,终于盛开出来。

    昨日以为只有两朵,今天突然多了,一朵预期不开的花,而且绽开来竟是绚亮鲜明的红。向来不喜欢刺眼艳红的人,竟因此而对夺目的红色产生好感,真是璀璨动人的颜色。意外的收获往往令喜悦展放到最大。

    集茶道、花道于一身的日本禅师千利休说过:“盛开的花不能用作插花。”在他心中最适合作插花的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还必须是“没有杂色的洁白的花,花小色洁,是最清高也最富有色彩的”,同时“必须让这朵蓓蕾披上露水”,还得把它“插在一个简单的青瓷花瓶里”。这便是“茶道中最富丽的花”啊。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还预先用水濡湿插花用的瓶子”。

    一朵尚未开花的小蓓蕾,像是生活中最微小的事件,禅师同样不轻忽,于看重之余,要求的讲究和精致度,也不随便松懈,真令人心疼并心动。没有其他缤纷繁杂的璀璨颜色,却是最华美富丽的花。

    最简单的,竟也可以是最繁复的。

    白色的单花,有一种凄凄的落寞“艳丽”,一种遗世独立的绝美。

    而插上的是白花的蓓蕾,令人在弥漫的凄美中犹拥有希望满满的等待。等待若是无望,将充满悲戚哀伤,若存在着无限希望,那是多么甜蜜和愉悦的期待啊!

    虽然认定它是不会开放就衰微的花,但依然暗自在心中悄悄地热切企盼花会开,向往中的花终于不肯屈服不愿妥协,在努力挣扎后盛放了。鲜活绽开的红花,那样温柔又那样坚持,令人珍贵和爱惜,仿佛世间所有的艰难都可以被克服。

    不过一朵迟开的花,让我明白如果不要悲愁和怅惘,那么面对挑战时就不再轻言退却。望着终于绽放的花,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快乐和幸福的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死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鲁

汪曾祺

    有一天,似乎看见校警们所住的房间热闹起来。看看,似乎多了一个人。想,大概是哪个来了从前队伍上的朋友了(学校校警多是退伍的兵)。再过几天,我们在挑菜时看见一个光头瘦长个子穿半旧草绿军服的人也在那里低着头掐灰藿菜的嫩头。走过去,他歪了头似笑不笑地笑了一下。这是一种世故,也不失其淳朴。这个“校警的朋友”有五十岁了,额上一抬眉有细而密的皱纹。看他摘菜,极其内行,既迅速且准确。我们之中有一位至今对摘菜还未入门,摘苋菜摘了些野茉莉叶子,摘灰菠菜则更不知道什么麻啦蓟啦的都采了,总要别人再给鉴定一番。有时拣不胜拣,觉得麻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哗啦一起倒下锅。这样,在摘菜时每天见面,即心仪神往起来,有点熟了。他不时给我们指点指点,说哪些菜吃得,哪些吃不得。照他说,可吃的简直太多了。这人是一部活的《救荒本草》!他打着一嘴山东话,说话神情和所用字眼都很有趣。

    后来,大家都称呼他为老鲁。不久,老鲁即由一个姓刘的旧校警领着见了校长,在校警队补了一个名字。校长说:“饷是一两个月发不出来的哩。”老鲁说不要紧的,只想清清静静地住下,在队伍上时间久了,不想干了,能吃一口这样的饭就行。老鲁名为校警,其实做了本来是工友所做的事。他每天必做的事是挑水。

    每年春末夏初,几乎全校都要泻一次肚,泻肚的同时,大家的眼睛又必一起通红发痒。是水的关系。

    这村子叫观音寺。昆明春天不下雨,是风季,或称干季,灰沙很大。黄土坡尤其厉害。我们穿的衣服,在家里看看还过得去。一进城就觉得脏得一塌糊涂。你即使新换了衣服进城,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的头发总是黄的!学校附近没有河,也没有井,我们食用的水只能从两处挑来:一个是前面胡萝卜田地里的一口塘;一个是后面山顶上的一个“龙潭”。龙潭,那也是一口塘,想是下面有泉水冒上来,故终年盈满,水清可鉴。在龙泉边坐一坐,便觉得水气沁人,眼目明爽。如果从山上龙潭里挑水来吃,自然极好。但是,我们平日饮用、炊煮、漱口、洗面的水其实都是田地里的塘水。塘水是雨水所潴积,大小虽不止半亩,但并无源头,乃是死水,照一学生物的同学的说法:浮游生物很多。他去舀了一杯水,放在显微镜下,只见革履虫、阿米巴来来往往,十分活跃。向学校抗议呀!是的。找事务主任。主任说:“我是管事务的,我也是×××呀!”这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人,也有不耐烦的时候。他跟由校警转业的工友三番两次说:“上山挑!”没用。说一次,上山挑两天;第三天,仍旧是塘水。你不能看着他,不能每次都跟着击。实在的,上山路远,路又不好走。也难怪,我们有时去散散步,来回一趟,还怪累的,何况挑了一担水乎?教员们呢,不到眼红肚泻时也想不起这码事。等想起来,则已经红都红了,泻都泻了。自从老鲁来了,情况才有所改变。老鲁到山上、田里两处都看了看,说底下那个水“要不的”。——老鲁的专职是挑水。全校三百人连吃带用的水由他一个人挑,真也够瞧的。老鲁天一模糊亮就起来,来回不停地挑。一担四桶。水挑回来,还得劈柴。劈了柴,一个人关在茶炉间里烧。自此,我们之间竟有人要了茶叶,泡起茶来了!因为水实在太方便。老鲁提了一个很大的铅铁水壶,挨着个儿往各个房间里送,一天送三次。

    老鲁来了,我们且问问他:

    “老鲁,你累不累?”

    “累什么,我的精神是顶年幼儿的来!”

    这个“顶年幼儿的”,好新鲜的词!老鲁身体很好。他并不高大,但很结实。他不是像一个运动员那样浑身都是练出采的腱子肉,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力气呢?老鲁是从沙土里长起来的一棵枣树。说像枣树好像不大合适。然而像什么呢?得,就是枣树!

    寒假以后,学校搬了家,从观音寺搬到白马庙。我是跟老鲁坐一个马车去的。老鲁早已到那边看过,远远的就指给我们看:“那边,树郁郁的,哎,是了,就是那儿!”老鲁好像很喜欢,很兴奋。原因是“那边有一口大井,就在开水炉子旁边,方便!”

    自从学校迁到白马庙,我不在学校里住,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除了上课,很少到学校来,下了课,就回宿舍了。对老鲁的情况就不大了解了。

    一九四五年写,在昆明白马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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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他那时刚刚勒上了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条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投考中学。领着他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和他一起去投考的有20多个同学,他是他们当中年龄最小个头最矮的一个。

    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支毛笔和一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何况是一双早已磨薄了的旧布鞋的鞋底。在他没有发现鞋破脚破之前还能撑持住往前走,而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不知有多少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巾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他几乎完全绝望了,脚跟的疼痛逐渐加剧到每一抬足都会心惊肉跳,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哩而根本不用双腿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步蹭血地踯躅!他无端的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后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却依然不让他们看他惨不忍睹的两只脚后跟……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给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出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姨之死

萧红

    三月的原野已经绿了。郊原上的草,转折了好几个弯儿才钻出地面,草儿头上还顶着那胀破了种粒的壳,发出一寸多高的芽子,欣幸地钻出了土皮。放牛的孩子在掀起了墙脚下面的瓦时,找到了一片草芽了,孩子们回到家里告诉妈妈,说:“今天草芽出土了!”妈妈惊喜地说:“那一定是向阳的地方!”春带着强烈的呼唤从这头走到那头……小城里被杨花给装满了,大街小巷到处飞着,像纷纷落下的雪块……春来了,带着呼唤,带着蛊惑……

    翠姨和我的堂哥大概是恋爱了。

    翠姨十八九岁,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而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地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翠姨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学堂里念书,而她没有,她想什么事我都比她明白。

    到夜里,我住在外祖父家里,她就陪着我也住下。每每睡下就谈,谈过了半夜。

    翠姨会弹大正琴,就是前些年所流行在中国的一种日本琴。她还会吹笛子。我的堂哥钢琴弹得很好,吹萧吹得也好。叔叔和哥哥他们都到哈尔滨那些大地方去读书,回到家里,大讲那里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故事。翠姨听了很多的故事。

    过了不久,翠姨就订婚了。她的未来的丈夫,我见过,人长得又矮又小,穿一身蓝布棉袍子,黑马褂,头上戴一顶赶大车的人所戴的四耳帽子。

    她不知道那是她的什么人,她只当是哪里来了这样一位乡下的客人。

    有一年的冬天,刚过了年,翠姨来到了我家。伯父的儿子——我的堂哥,正在我家里。他人很漂亮,很直的鼻子,很黑的眼睛,嘴也好看,头发也梳得好看,人很长,走路很爽快。大概在我们所有的家族中,没有这么漂亮的人物。翠姨一直在看堂哥。

    翠姨订婚,转眼三年了。正这时,翠姨的婆家,通了消息来,张罗要娶。翠姨一听就得病了。

    没几天,她的母亲就带着她到哈尔滨办嫁妆去了。偏偏那带着她采办嫁妆的向导,又是堂哥介绍来的他的同学。他们住在哈尔滨的秦家岗上,风景绝佳。那男学生们的宿舍里边,有暖气,洋床。翠姨带着哥哥的介绍信,像一个女同学似的被他们招待着。翠姨受了他们不少的尊敬,请她吃大菜,请她看电影。坐马车的时候,上车让她先上;下车的时候,人家扶她下来。不用说,买嫁妆她是不痛快的,但那几天,她总算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她觉得到底是读大学的人好,不野蛮,不会对女人不客气。经这到哈尔滨去一买嫁妆,翠姨就不愿意出嫁了。

    她说她要念书,开初外祖母不肯,到后来,她说若是不让她读书,她是不出嫁的。

    念了书,不多日子,人就开始咳嗽,而且整天地闷闷不乐。

    翠姨越来越瘦了,堂哥到外祖母家看了她两次,也不过是吃饭、喝酒,应酬了一番,而且说是去看外祖母的。堂哥回来也并不带回什么欢喜或是什么新奇的忧郁,还是一样和我们打牌下棋。

    她的婆婆听说她病重,就急着娶她,因为花了钱,死了不是可惜了吗?翠姨听了,就只盼望赶快死,拼命糟蹋自己的身体。

    母亲记起了翠姨,叫堂哥去看翠姨。母亲拿了一些钱让堂哥给翠姨送去,说是送给她让她随便买点什么吃的。男子是不好先去专访一位小姐的,,这城里没有这样的风俗。堂哥进去了,坐在翠姨的枕边,他要去摸一摸翠姨的前额,是否发热,他说:

    “好了点吗?”

    他刚一伸出手去,翠姨就突然地拉住他的手,而且大声地哭起来了,好像一颗心也哭出来了似的。堂哥没有准备,就很害怕,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堂哥看了看翠姨就退出去了,从此再没有看见她。

    ……

    堂哥不知翠姨为什么死,大家也都心中纳闷。

    翠姨坟头的草籽已经发芽了,坟头显出淡淡的青色,常常会有白色的山羊跑过。接着杨花飞起来了,榆钱飘满了一地。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

    年轻的姑娘们,三两成双,坐着马车,去选择衣料去了,因为就要换春装了。她们热心地弄着剪刀,打着衣样,白天黑夜地忙着,不久春装换起来了,只是不见载着翠姨的马车来。

1941年7月

(节选自萧红《小城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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