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高三上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瞽献曲”或“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捉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给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级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或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展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展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

    诗三百篇到了孔子的时代,由于新声代替古乐,造成了诗与乐的分家,诗也就由乐歌逐渐变为纯粹的语言艺术了,“赋诗”、“献曲”也不大见到了。诗三百篇在社会上的实际用途缩小了,封建士大夫就逐渐把诗的意义和封建教化的原则联系起来。比如公孙丑问,《伐檀》诗中,为什么君子不耕而食?孟子回答道:“国君用了他,就得到安富尊荣;子弟信从他,就学会孝悌忠信。君子不劳而食,还有谁比他功劳更大呢?”封建统治阶级就是这样“以意逆志”,最后把诗尊为“经”。直到五四运动以后,这部伟大的诗集才冲开了各种乌烟瘴气,在思想和艺术上放射出夺目的光辉。(摘编自中华书局“知识丛书”金开诚《诗经》)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B、在春秋中叶以前,诗三百篇曾经作为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成为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的一部分仪式或娱乐宾主的节目。 C、所谓“献诗陈志”,一种情况是指卿士通过贡献诗歌,向国君或同僚陈述自己的心意,以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 D、在古籍记载中,卿士“献诗”经常和“瞽献曲”、“矇诵”等一起出现,是因为卿士做诗以后,总是通过乐工的演唱来呈献。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国人民讥笑败军之将华元的诗歌,也是用来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所以从性质上说,跟卿士的“献诗陈志”没有什么不同。 B、古人在“赋诗言志”时所言的志,往往不为原诗所具有,而是赋诗者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寄托在诗中某些句子之上的。 C、子展借用《诗经•郑风•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句话,他的意思是叛臣的一面之词令人担心,请晋侯不要听信。 D、到孔子时代,新音乐逐渐兴起,古乐逐渐失传,由此造成诗与乐分家,《诗经》也就变成纯粹的语言文学作品,而与音乐无关了。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的政治、外交和其他社会生活中,《诗经》被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往往能收到平常语言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B、上古时候,人民群众的作品如果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就可能进入诗三百篇中,不然则仍然是没有曲调的“徒歌”。 C、古人在“赋诗言志”时采用的都是现成的诗篇,其含意大家都清楚,所以能够通过诗歌的来回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 D、孟子解释《伐檀》说,君子使国君得到安富尊荣,使子弟学会孝悌忠信,所以君子可以不劳而食。这就曲解了《诗经》的原意。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跟帖文化”的长与短

张颐武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跟帖文化”开始流行。它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网上,而且逐渐扩展到纸媒,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所谓“跟帖文化”,其实就是在网上的正文之后跟进点评的一种文化现象。“跟帖”跟在新闻、评论和博客文章等之后,每个人看完正文之后都有机插一句话,讲一点看法。这种跟帖最好地体现了众生平等的参与诉求。

现在网络讨论问题,往往是由纸媒先“爆料”,抛出一个话题,然后网上的“跟帖”再反应。“跟帖文化”类似于“评点文化”,“跟帖”有点像传统的“评点”,往往只是一两句话,点明自己对于上面正文的看法,或赞同,或反对,或激起互相讨论。这些跟帖往往是口无遮拦,臧否人物和事件态度鲜明,观点清楚。“跟帖”无需署名,几乎不必为言论负责,基本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现在许多文化和社会热点的形成,并不是在新闻报道发表或者文章发表之后,而是在大量的跟帖形成了一种让任何人忽视不得的网络“公意”之后, 一个“事件”就突然被凸现了出来。“跟帖文化”最好地反映了互联网文化的特色,也给了原来在现实社会中没有太多向社会发言的机会的人一个最好的机会。现在的“草根”很大程度上就是靠着“跟帖”浮现出来的“群体意识”,显示了任何人不可小觑的力量。

“跟帖文化”的特色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瞬间性,也就是在新闻或者文章发表后的一瞬间就会有反应:好恶是非的判断,道德高下的评判。由于是在互联网上,原来仅仅靠电视和纸媒难以传播的事情,今天完全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会迅速变成人难以控制的影响。其次是直觉性,网民的判断并不是依赖全面资讯的理性分析,而是从感觉和经验出发的推断。第三是群体性,如果仅仅是一个人的匿名跟帖谁也不会注意,但一旦形成来势汹汹的“公意”潮流,而且被视为“民意”,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

这种“跟帖文化”当然是一种文化民主的展现,也是公众发表意见的一个渠道。它当然也就是一种另类的舆论监督,让社会的一些问题和毛病在这种看起来虚拟却又有许多现实性的“公意”之下无所遁形。对于是非对错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情,“跟帖文化”的力量能够有效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跟帖文化”也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的特点,这就使得事实相当容易被扭曲,观点容易被误导,往往大家慷慨激昂了半天,原始的事实却没有根据,不仅浪费了大家的义愤,而且给当事人造成伤害。这其实也给某些人刻意地误导公众的情绪带来了可能性。更重要的是,这种非理性反而使得公众理性讨论问题的空间缩小,往往两种或多种意见不可能得到坦诚平等的交流。世界上许多事情是非并不那么分明,价值有正负两面,牵扯面广,而且很复杂和很难处理。

“跟帖文化”在这时候就往往具有负面的作用,它经常会压抑不同意见,让心里有自己另外想法的人看到势头不对就噤声不言。有些观点和问题其实是值得更加理性地认知和讨论的。但不同意见一旦变成了“跟帖”抨击的对象,往往就遭到道德的讨伐,最后消失。结果问题仍然存在,并不可能因为“跟帖”的痛斥而消失。同时由于“跟帖文化”的草根性格,草根网民对于问题的理解往往并不全面,就依靠拉高道德上的尺度来显示自己发言的合法性和力度,使得发言立于不败之地。而一些纸媒也难免由于这样的声势而跟进,使得理性探讨的空间被压缩,使得更多可能有专业意见或其他看法的人被“震慑”而选择沉默。最近许多人批评 “跟帖文化”是“网络暴力”,此说过于偏激,但也确实反映出 “跟帖文化”明显的弱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书斋,顾名思义,是读书的房间,同时也是藏书的地方,还是书写的地方。读书、藏书、书写是书斋的基本功能。后来,文物古玩的收藏和鉴赏常在这里进行,诗词歌赋和书法绘画乃至篆刻的切磋和研讨也常常在这里进行。书斋是以个人名义建立,以主人和密友为主体,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书斋姓“文”,所以别名称作“文房”。

    早在春秋时期,与朝廷兴建的学校——“官学”不同,诸子百家兴私人讲学之风,诸子家中的讲学之处往往白天是课堂,晚上就成了读书的地方。这应该就是书斋的雏形。汉代儒家学者和诗赋作家,均有自己的书斋从事文化艺术活动。因此,可以说汉代是书斋兴起的时期。唐代是一个相对自由、开放、多元化的时期,如杜甫在成都的“草堂”,就是典型的文人书斋。

    在中国传统宅院中,书斋往往是民居中唯有的精神场所。它一般位于宅院的僻静之处,如有后花园,必与之相邻,以形成高雅恬淡的良好环境。

    书斋有三大特点。一是文化传承的汇集点。书斋的主体——读书人或做学问的人,在这里藏书,在这里读书,在这里思索;以往优秀的文化,在这里以研读、考证、校注、阐发的方式得以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在这里化整为零,熊熊燃烧,然后又影响社会的发展进程,使文化得到最好的传承和发展。二是个性创造的发酵池。书斋是个人的领地,是书斋主人个性得以施展的空间。在这里,他们的创造力得以迸发,从而产生出新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使得文化发展的链条上,不断有闪动的灵光。三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典范。书斋宜明朗、清静,不可太宽敞。明净可以使人心情舒畅、神气清爽,太宽敞便会损伤目力。窗外四壁,藤萝满墙,中间摆上松柏盆景,或剑兰一二盆。石阶周围种上青翠的芸香草。书斋中宜设长桌一张,放古砚一方,置笔筒一个,墙壁上挂古琴一把;书斋右边设一书架,书架上陈列《周易古占》等书及字帖画卷。人独坐于书斋之中,或对日吟诵,或秉烛夜读,于书斋里享受一份清福,从学问中得到一份快乐。

    进入21世纪,人们对传统的兴趣在逐步衰减。有些人认为,作为传统文化标志的书斋也将被“读图时代”的电脑和网络所替代。然而,从文化发展的宏观趋势上看,在新的时代,书斋仍将成为现代社会持续存在的文化现象。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必然促进精神文化生活品味的提高,这为书斋的普及提供了基础。

    今天,历史传统和科技时尚在现代书斋已和谐地统一在一起。书斋永远是中国文人的精神家园。

(摘编自《书斋》)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闲是福气,无聊却是痛苦

周国平

    叔本华把无聊看作欲望满足之后的一种无欲望状态,可说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完全无欲望是一种恬静状态,无聊却包含着不安的成分。人之所以无聊不是因为无欲望,而是因为不能忍受这无欲望的状态,因而渴望有欲望。

    无聊的前提是闲。一般来说,只要人类在求温饱之余还有精力,无聊的可能性就存在了。席勒用剩余精力解释美感的发生。其实,人类特有的一切好东西坏东西,其发生盖赖于此,无聊也不例外。

    所谓闲,是指没有非做不可的事,遂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闲的可贵就在于此。闲了未必无聊,闲着没事干才会无聊。有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却找不到兴趣所在,或者做不成感兴趣的事,剩余精力茫茫然无所寄托,这种滋味就叫无聊。

    闲是福气,无聊却是痛苦。在自由状态下,多半可以找到法子排遣无聊。排遣的方式因人而异,最能见出一个人的性情。愈浅薄的人,其无聊愈容易排遣,现成的法子有的是。“不有博弈者乎?”如今更好办,不有电视机和互联网乎?面对屏幕一坐几个钟点,天天坐到头昏脑胀然后上床去,差不多是现代人最常见的消磨闲暇的方式——或者说,糟踏闲暇的方式。

    时间就是生命。奇怪的是,人人都爱惜生命,不愿其速逝,却害怕时间,唯恐其停滞。我们好歹要做点什么事来打发时间,一旦无所事事,时间就仿佛在我们面前停住了。我们面对这脱去事件外衣的赤裸裸的时间,发现它原来空无所有,心中隐约对生命的实质也起了恐慌。无聊的可怕也许就在于此,所以要加以排遣。

    人生中有些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无可排遣的无聊。我们心不在焉,百事无心,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并不是疲倦了,因为我们有精力,只是茫无出路。并不是看透了,因为我们有欲望,只是空无对象。这种心境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昙花一现,却是一种直接暴露人生根底的深邃的无聊。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而直接面对自己时,便会感到无聊。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仍会找些事做,尽快逃脱这种境遇。但是,也有无可逃脱的时候,我就是百事无心,不想见任何人,不想做任何事。

    自我似乎喜欢捉迷藏,如同蒙田所说:“我找我的时候找不着;我找着我由于偶然的邂逅比由于有意的搜寻多。”无聊正是与自我邂逅的一个契机。这个自我,摆脱了一切社会的身份和关系,来自虚无,归于虚无。难怪我们和它相遇时,不能直面相视太久,便要匆匆逃离。可是,让我多坚持一会儿吧,我相信这个可怕的自我一定会教给我许多人生的真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人的姓氏,最早可以追溯到母系氏族时代。当时出于族际间识别的需要,每个氏族都会有一个本氏族的专用名称,这个名称事实上就是全体氏族成员共同的姓,如姬、姜、姒、妫、姚、好等。这些姓皆从“女”字旁,从一个方面表明姓最初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

    与现今的观念不同,在先秦时期,姓、氏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姓是氏族组织的名称,氏是氏族内部家族组织的名号。出现姓、氏上下两级结构,是因为当一个氏族由于世代久远、人口增殖而规模越来越大时,氏族内一些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就会越来越淡,有些成员甚至可能已经找不到与另一些成员间的血缘联系了。这时,氏族内一部分血缘关系较近的人便会结成次一级的血缘组织,而次一级的血缘组织也会有相互识别的符号,这就是“氏”。

    姓与氏作为不同级别血缘组织的名号,在先秦时代的区分很明显。首先,在对始祖的追溯上,姓所代表的氏族组织历史悠远,世系模糊,因而其真实的始祖已无法明确地追溯,每个姓的祖先只能出自想象;而氏由于所代表的家族组织历史较晚,世系清晰,其始祖多数可以确切地知晓。比如春秋时鲁桓公的三个儿子所建立的家族,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孟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庆父,叔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叔牙,季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季友,而三家共同领有的“姬”姓的始祖,却只能想象为传说中的人物黄帝。其次,在姓氏应用规则上,先秦时代是男子称氏,女子称姓。现今的一些姓氏书为先秦男子也冠上了姓,如称周文王为“姬昌”,武王为“姬发”,周公为“姬旦”,其实都是不符合先秦实际的错误称谓。周公在先秦典籍中多被提及,均无称“姬旦”者,其被称为“姬旦”,是晚至《晋书•王浑传》才有的事。大概到了晋代,人们对先秦姓氏应用规则已不甚清楚,遂以后世制度相比附。

战国时代,随着社会血缘组织的结构形式由氏族、家族两级形态向单级的个体家庭形态转化,姓氏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姓与氏合流。原有的姓、氏都无区别地成为新姓氏制度中的新姓,此后无论单称“姓”“氏”,还是合称“姓氏”,其所代表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其次,姓氏在应用规则上不再有男女之分,无论男女,其个人称谓都以姓加名的形式出现,人们所熟知的秦王“嬴政”,刺杀嬴政的“荆轲”,为荆轲击筑送行的“高渐离”,都是如此。再次,以前同姓即意味着同祖,但姓氏合流之后的新姓多数是由从前的氏转化而来,因而变化后的同姓也不一定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比如春秋时期的几个国家都有孔氏,鲁国的孔氏姓子,属殷商遗族;郑国的孔氏姓姬,为周厉王之后;陈国的孔氏姓妫,据称出自虞舜。这三支孔氏在变化之后都转为了孔姓,但三者并不必然地沾亲带故。新姓氏制度自战国中期确立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摘编自张淑一《古代姓氏浅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谈传世

雷 达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我们的古典名著一直流传不衰,而现在的一些比较优秀的长篇小说,作者花了好大气力,流传却很困难,多则一两年,少则一两个月,就再也不大为人提起了?还有人进一步追问:从小说艺术发展的眼光来看,今天小说的技术手段,比起中世纪来不知丰富了多少,高明了多少,可为什么在赢得读者和流传程度上,现今的作品反而赶不上古典名著呢?

    初看这问题,似乎问得有点傻,不值一提,但真要把它说清楚,还不那么容易。我想了想,觉得这问题与今天的写作并非毫无关系,一些名著的传世其实是能够给我们很多启发的。若从漫长的历史时空来看,文学发展的总趋势是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但文学的历史终究不是进化的历史,而是变化的历史。从古及今,文章变化万万千,各擅其妙,难分高下。故而,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硬要互相攀比是不明智的。古典名著再传世,也取代不了当代小说的需要和位置。当代正在发展中,谁能说当代小说中的杰出之作就一定不传世呢?

    不过,现今的学者一般认为,小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生活故事化阶段、人物性格化阶段和人物内心审美化阶段。这大致是不错的。可这并不意味着,后一阶段是对前一阶段的扬弃,后者一定高于前者。故事化也好,性格化也好,心灵审美化也好,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或发挥各自优势,或三管齐下,或一管独胜,没有必要过分地抑此扬彼。读者的层面甚复杂,需要也极多样,几乎任何一种审美形态的东西,都能在今天的中国找到它的对应。就说《水浒传》吧,它传世的一个重要秘密,是其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强烈的民间性,那些英雄的传奇故事早就在老百姓口头上传递着,连呼保义、玉麒麟之类的诨号,也早已有之。它的人物、故事、价值立场,已跟我们民族文化的精神传统焊接在一起,化为血肉,无法拆解了。它不传世谁传世?

    今天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编都编不出来的传说和事迹,我们的作者不也可以利用它们重起楼阁,精深加工,从民间土壤上建起大厦吗?弄得好,虽未必传世,却也能赏心悦目。有时我看某些公安题材小说,编的人很吃力,但并不动人,比起某些罪犯的想象力来,不知逊色了多少。我当然并不主张照搬生活,而是主张把根子深深扎进民间,到那里去充分吸吮民间生活本身的遗传性资源。

    这几年创作上的一个趋向是回归故事,让小说回到小说,崇尚故事性的影视业对文学的索取又在助长着这种倾向。这似乎是大势所趋。听故事是人的天性,小说的基本层面本来就是讲故事。问题在于怎么讲,会不会讲。古典名著的讲故事,一是突出人物,二是饱含细节,三是富有文化底蕴,这是它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人是魂,没有比平添几个不朽的文学形象更令人神往的了。世事无论多么新鲜,都会转眼即逝,唯有人物,可以长期存活。现在的某些小说,故事之内无人物,人物身上无细节,故事之外无意蕴,剩下的就只能是一个事件过程的空壳子了,作者怎样玩叙述圈套也掩不住贫乏的内质。这自然就谈不上流传与否的问题了。现在讲故事的人和讲故事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可惜好故事并不多,于是想到,不妨多看看古典名著,或能让人清醒:故事框架里该立个什么人,人的骨头上该长些什么肉,它们一起该撑起多大的审美空间。

(选自《作家文摘》,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历史学家钱穆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礼”,“礼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换言之,想真正了解中国文化,需要深入领会中华礼乐文明,把握其核心精神。站在情、礼关系的视角上看,通情达礼即体现了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精神。而通情达礼作为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精神,在当代中国的现代性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文化启示意义。

中华礼乐文明本乎性情。中西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突出差异在于对人的性情问题的理解与价值评断不同。与西方传统文化凸显自然与文明的断裂与对立不同,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礼乐文明强调自然与文明的连续、质与文的统合,这背后隐含着对人之自然性情的价值肯定。在中华礼乐文明中,人的自然性情代表着生存的真实性,是文明创生的摇篮与理想的归所,《礼记•中庸》中的“诚之者,人之道”表达的正是这种存在“是其所是”的文明诉求。而当孔子以“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来点化子贡“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主张时,“好”“乐”之情亦已成为理想人格的现实情态。由此出发,人的生存成为一个内外、始终的一贯。然而,伴随中国现代性发展中理性至上原则的凸显,作为“文”的人道原则与制度规范可能会逐渐与人之自然性情相疏离,呈对立之势。由此将引发人的生存的抽象化、概念化、工具化等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思考中华礼乐文明中本乎性情的文化立场殊为必要,正所谓“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

中华礼乐文明在本乎性情的基础上,强调立乎情理。所谓人道原则、礼法规范皆是情理的体现,正所谓“在己与人皆谓之情,无过情无不及情谓之理”。换言之,本乎人情并不意味着纵情肆欲,而是要发乎情,止乎理。这个“理”,一则来自于人情之通,它在共情的基础上演化为同感共振的一体通情之义。所谓“共情”指人在生生不已的基础上共有的好恶之情。古人甚至将此共有之意上升到天人一体的高度,正所谓“天人同道,好恶不殊”;所谓“通情”指对共情的体贴以致达到同感共振的境界,《礼记•檀弓》讲到的“邻有丧,春不相。里有殡,不巷歌”的做法即充分体现了通情之义。由共情而通情是中华礼乐文明言情的总趋向,故而古人以为“所谓贤人者,好恶与民同情,取舍与民同统”。二则源于良知的发用流行,当孟子言“理义之悦我心”时即已点明人的情感世界中内含着明确的超越性的道德情感指向。今日社会生活中,人们在阐发务实求真、崇尚自由的理想诉求时,往往极力凸显自然性情的合法性、合理性,却忽视了情理所包含的自我规范与良知发明等更为丰富和深邃的思想寓意,由此很容易引发纵情肆欲、精于为己等不良现象,故有必要结合传统情理思想进行适当调整。

概言之,中华礼乐文明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特质,通情达礼则彰显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精神,它对当代国人精神世界与社会生活的启示可谓是深远和多元的。

(摘编自华军《“通情达礼”:中华礼乐文明的核心精神》)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