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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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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湖南邵阳邵东县三中高一下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小题。

母亲种过的土地

孙成凤

    每次往田里运肥之前,母亲都要用农具把肥料再倒上两三遍,然后把倒过的肥料堆起来,捂上三五天,直到肥堆里逸出一种淡淡的甜香才运往农田。母亲说,其实土地是很爱干净的,你看,不管把多么脏的东西撒到田里去,只用一个季节的光景,那些脏物就不知去向了,土地还是原来的样子,找不到一点被脏物污染的痕迹。母亲说,那些脏物是被土地悄悄打发掉了,什么也别想弄脏了她。

    母亲把农家肥运到田里,整块地就浮着一层甜香。庄稼被甜香浸润着,枝叶舒展得很开,在原野的风里,像一群翩翩起舞的绿色天鹅。母亲说,你看,种田就应该这样种,土地不欠你的,却给你结出吃的、穿的,让你过服服舒舒的好日子,土地疼你,你要尊重土地,别把土地不当人看……

    母亲好几年不说关于土地的事了,母亲走了。走了的母亲就葬在母亲种过的土地里。平坦的土地上隆起一个土包,如同发酵过的土地结出的一个硕大的果实。

    如今,我种着母亲种过的土地。这是一片平坦的田块,如果不是堆了母亲的一个坟包,无论从哪个方向浇进水去,井水都能均匀地走过,不会出现一个洼坑,也不会浇不到一棵庄稼。母亲把这块土地伺弄了好多年,这块土地给了我们全家的温饱,使我从一个蹒跚学步的稚子成为一个壮实的青年。自母亲给我断了奶之后,我就开始咀嚼这片土地结出的五谷了,并背着用她结出的粮食做成的煎饼,走过了一段漫漫旅程。我究竟有多少回背着这样的煎饼行过千山万水,多少回背这样的煎饼战胜了一次次人生的逆境,无论如何也没法算起了。我强健的骨肉就是你养育的呀,母亲种过的土地!

    母亲最终成为这片土地的守护者 , 这仿佛也是所有人的宿命。我耕耘在这片土地上,还能闻得见这土地里散发出的母亲的汗味,看得见母亲在这片土地上的脚迹,听得见母亲留在土地上的笑声。每一次走过这片土地,我都感觉母亲站在一个角落笑眯眯的看着我,因此,对土地的耕耘、播种我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每年春天,我像母亲一样把农家肥用农具倒上一遍又一遍,拣尽里面的任何一石一瓦,然后再把它们堆起来,培结实,直到肥堆里钻出丝丝缕缕甜香的美味。我俯在肥堆上,贪婪地吸着美酒样的醇香,它们直入腑肺,慢慢的弥散开去,仅仅一会儿,我便被它醉得满脸酡红、脚步踉跄了。我终于悟出了,仙醪般的美味是集泥土粮食和天地雨露之大成而成的啊!我突然明白了长在母亲土地上的高梁为什么那么红、地瓜为什么那么甜、玉米为什么金黄灿烂了。只有享用过如此大餐的土地,才会养出出类拨萃的五谷啊!我明白为什么母亲向土地施肥时,不用农具,而总用双手去捧了。母亲总是把捧起的肥料恭敬地放在庄稼的根部,这是对土地的尊敬与感恩呀!一粒普通的种子放进地去,土地还给人类一株结实的庄稼,又捧出五颜六色的果实,这是土地对人类的回报呀!于是,我醒悟了:母亲尊敬土地是因为土地与母亲的心是相通的,一秆秆的庄稼,一穗穗的果实,那不正是大地母亲送给人类的乳汁吗?!

    我躬身收获,把汗滴在母亲种过的土地上,汗珠中我看到了母亲的微笑;太阳出来了,照在挂在庄稼叶子和果实上的露珠上,露珠中我看到了自己对土地的虔诚。宽广的土地上,澎湃着无边的五谷的浪潮,我看到庄严的母亲站在大如车轮的金莲上,从土地的远方飘然而至,然后又飘然而去,只留下一句若有若无的回响——儿啊,认真地播种吧!你要像土地那样虽历经磨难但庄重犹存!

    站在母亲种过的这片土地上,我双手牢牢地握紧了镰刀。

(1)、用简明的语言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

(2)、下列句子中加横线词能否用括号中的词替换?为什么?

母亲把农家肥运到田里,整块地就(飘)着一层甜香。

(3)、怎样理解“母亲最终成为这片土地的守护者”这句话的含意?

(4)、作者说:“我终于悟出了,仙醪般的美味是集泥土粮食和天地雨露之大成而成的啊!”用自己的语言说说作者终于悟出了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文本选段,完成小题。

    鸿蒙以后多少年,只有善于攀援的金丝猴来游。以后又多少年,才有人来到这里。第一个来者黄帝,一来到,黄山命了名。他和浮丘公、容成子上山采药。传说他在三大主峰之一,海拔1840米的光明顶之旁的炼丹峰上,飞升了。

    又几千年,无人攀登这不可攀登的黄山。直到盛唐开元天宝年间,才有个诗人来到。即使在猿猴愁攀登的地方,这位诗人也不愁。在他足下,险阻山道阻不住他。他是李白。他逸兴横飞,登上了海拔1860米的莲花峰,黄山最高峰的绝顶。有诗为证:“丹崖夹石柱,菡萏金芙蓉,伊昔升绝顶,下窥天目松。”李白在想像中看见,浮丘公引来了王子乔,“吹笙舞松风”。他还想“乘桥蹑彩虹”,又想“遗形入无穷”,可见他游兴之浓。

    又数百年,宋代有一位吴龙翰,“上丹崖万仞之巅,夜宿莲花峰顶。霜月洗空,一碧万里。”看来那时候只能这样,白天登山,当天回不去。得在山顶露宿,也是一种享乐。

    可是这以后,元明清数百年内,极大多数旅行家都没有能登上莲花峰顶。汪瓘以“从者七人,二僧与俱”,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登山队,“一仆前持斧斤,剪伐丛莽,一仆鸣金继之,二三人肩糗执剑戟以随”。他们只到了半山寺,狼狈不堪,临峰翘望,败兴而归。只有少数人到达了光明顶。登莲花峰顶的更少了。而三大主峰之中的天都峰,海拔只有1810米,却最险峻,从来没有人上去过。那时有一批诗人,结盟于天都峰下,称天都社。诗倒是写了不少,可登了上去的,没有一个。

    登天都,有记载的,仅后来的普门法师、云水僧、李匡台、方夜和徐霞客。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遇合燕子,还有麻雀

陈忠实

    上世纪80年代某一年,小燕子在我刚刚建成的前屋里寻觅柄息之地,最后选定了装着.电灯开关的那个圆形木盒子,据此便街泥筑窝。我和妻子和孩子都怀着一份欣喜,在新屋里都十分珍爱十分欢迎这一对客鸟。

    外出一周回到原下,打开已经积尘的铁锁,首先想看一看前屋后檐下的燕窝,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我想,可能正在产卵或孵卵哩,不到饿极或猴急,是不会出窝的。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发现燕子一次出入,有些疑惑,担心也就潜生了。站在后屋前门口耐心等候,仍不见燕子出入的踪迹。又过了几天,我断定,燕窝已是个空巢,猜想这对精心设计苦力构建了窝巢的燕子,不可能另择栖地重筑新巢,也不可能是被孩子虐杀,说不定什么人在菜园里喷了药汁……无论这种猜测的可靠性几何,结果是燕子确凿没有了,难得遇合的不脏我家地的瑚燕儿。

    某日中午,我撂下钢笔点燃一支卷烟,透过窗户玻璃无意朝前看,看到一只麻雀从前屋后檐下飞出来,心里一惊,用水泥板构建的前屋后檐,没有鸟雀可以落脚的东西,麻雀是不是从燕窝里飞出来的?我便走出后屋前门,想看个究竟。许久,再也看不到麻雀进出燕窝的奇迹发生。

    当我再次点烟的时候,无意间又看见了从前屋后檐下飞出一只麻雀。这回我没有走出门去,隐蔽在原位上隔着窗玻璃偷窥,果然,一只麻雀从屋檐上空折转下来,钻进那个燕窝里去了。好你个麻雀兔崽子!都知道鸠占鹊巢的故事,然而恐怕没有谁如我有幸亲眼目击雀占燕巢的滑稽了。

    鸠占鹊巢是鸟类王国里恶对善的欺凌。我见过喜鹊窝巢,是鸟类中最不讲究最潦草的一种,用粗硬的树枝杂乱无章地搭压在一起,疏漏如同罗眼。这样的窝,鸠是看不到眼里的。鸠占鹊巢无非是寓示恶对善的欺凌,强武对弱势的霸道。

    麻雀霸占了燕子的窝巢,我先睹为快。麻雀在鸟类王国里,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那么小的体形,对任何鸟儿都不会构成威胁。被凶鸟欺压也被人类轻贱着的麻雀,却可以欺侮燕子。燕子在人的眼里和心里,自古都是颇为高贵的贵宾。麻雀以武力霸占燕巢,怕是燕子生性太善也太娇弱了……我推测。

    我把“雀占燕巢”的奇事讲给村里人,村人说,麻雀不会和燕子动武,往燕子窝里钻一回,燕子就给麻雀把窝腾出来了。为啥?麻雀身上的臊气儿把燕子给熏跑了。燕子太讲究卫生了,闻不得麻雀的臊气。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学问,令我惊心的学问。

    鸠以武力霸占鹊巢,如同人类历史中臭名于世的侵略者,人们恐惧他们的暴力,却不奇怪他们曾经的出现和存在。麻雀呢?虽不具备如鸠一样的强力和嗜血成性的残暴,却可以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把太过干净的燕子恶心一番,逼其自动出逃,达到如鸠一样霸占其巢的目的,且不留鸠的恶。推到自然界,若蛆虫爬进了蚕箔,蚕肯定会窒息而死,其实蛆对蚕是不具备攻击力的。若把一株臭蒿子栽到兰花盆里,后果将不言而喻。再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

    我站在台阶上抽烟,或坐在庭院里喝茶,抬头就能看见出出进进燕窝的麻雀的得意和滑稽,总忍不住想笑。我对麻雀吟诵:放心地在燕窝里孵蛋,再哺育小麻雀吧!毕竟也还是一种鸟!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江上风劲折奇才(节选)

葛昌永

    好一个王勃,他哪里是在写序!他是在借滕王阁盛会的机会,抒发他那久积于胸的块垒!明日,他又要从这里,从这里张帆,去天涯海角,看望因他的才气而被拖累贬官的老父亲。那年迈的老父远在南海之外的地老天荒的蛮野之地。“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地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他翻山越州,不远万里,逢水张一叶小帆,在州骑一只瘦驴,抱着满怀的忧怨,去省自己无辜受过的高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能不感慨万千吗?而昨日,春风得意马蹄疾,小小年纪的王勃,已经以卓冠群芳的才气,名重当朝,可惜因着一篇讥讽流俗、评砭时弊的戏文,竟然遭遣。祸不单行,可怜一介少年才子,从此被弃之川野江湖!二十多岁的人留下的文章,百世生辉,千秋垂范,可天地之大,却容不下一个王勃!这江风好大好劲呀!明日,他要乘风远去,别中原的山水、江南的山水,别滕王阁上亲眼目睹他写序的人们。明日的明日,他还要乘着风漂洋过海,去交趾省亲。可是还没有见到老父亲,大海便吞噬了他年仅27岁的生命!27岁呀,正是英姿勃发的年龄。巍峨的滕王阁呀,你因了王勃才真正巍峨,你又为王勃做过什么呢?那黄鹤楼的费先生,成了驾鹤而飞的仙人;岳阳楼的范仲淹,成为垂范古今的名臣。而你呢?滕王阁?你是用苍凉的感叹铭刻下自己的人文基因,践踏着悲酸的倾诉而成为江南的名楼的吧?江风呀,你小些吧,再小些吧;海风呀,你小些吧,再小些吧;天风呀,你小些吧,再小些吧!风劲一时休,休杀少年才!

    “天杀少年才”,这是我来这里,领受滕王阁上飞卷的江风时,首先掠过脑海的一个闪念。那时的滕王阁,一定不像今天的滕王阁;那时的江风,却不会有异于今日的江风。“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滕王阁废毁了多少次,修建了多少次,面貌一次又异于一次,而王勃的文章,又有谁能写出新的来代替呢?一千多年了,任时光飞逝,而《滕王阁序》永在。王勃,还有贾谊、李贺,可以说是短命的,是命途多舛的,可是他们的生命价值是不朽的,给后代人留下的宝贵财富,永远滋润和哺育着后人。与当时能够掌握他们命运的人,能够掌握他们命运而迫害他们的人相比,不是日月与流星的对照吗?只可惜他们这些英才,可以留下流传千秋的锦绣文章,却不能躲过他所处的时代给予他们的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人间啊,一代又一代的时尚,一代又一代的福灾。谁能躲得过那铺天盖地的风霜雨雪?谁能躲得过无情的春夏秋冬?陈子昂,也算一代英杰吧,却栽在一个小小县令手里,被那鸡狗之徒迫害。呜呼,难道就因为天有不平,世界才有这么传奇这么丰富吗?

    在这样唏嘘中,天已垂暮,江阴之气氤氲而至,于是,我们收拾起徘徊复徘徊,踟蹰复踟蹰,回到旅馆。夜里,江风还在刮着。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①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②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③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④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⑤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⑥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⑦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⑧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徐志摩的故乡

张同吾

    去年晚秋时节,在北方已是万木萧疏了,而在江南海宁却仍是杂花生树,层林尽染,浓浓的绿荫掩映着红顶楼房,一派幸福安详的景象。

    海宁是个神奇的地方,我曾三次登临百里长堤观潮,白光耀眼,惊涛裂岸,声如万马奔腾,状若山倾海翻。我因而理解了:是海洋文化和潮文化,在海宁人聪颖细腻的文化性格中增添了大气、潇洒与果敢,所以这里才会诞生国学大师王国维、训诂大家朱启凤、语言学大家许国璋、书法大师张宗祥、佛学泰斗太虚、红学家吴世昌、金石家钱君匋、军事家蒋百里、电影艺术家史东山、诗人穆旦、作家金庸等。

    海宁又是诗人徐志摩的故乡。他以博爱精神、青春气息和人性光彩谱写出情韵悠长的诗章,它们恒久的艺术魅力穿越时间的帐幔,至今仍辐射光芒。我来到位于硖石镇的徐志摩故居,重温他短暂而又潇洒浪漫的一生。

    这座略带浅红的灰色楼房约600平方米,周围是一片美丽的草坪,围绕着铁铸栅栏,是典型的花园洋房。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徐父尽管反对这桩婚事,却拧不过儿子的韧性,为之建筑了这座典雅的住宅。庭院和廊下均由名贵大理石铺就,一层厅堂是西式地板和吊灯,摆设着中式桌椅,二层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卧室则是一派西式陈设。徐志摩十分喜爱这座中西合璧的宅第,称其为“香巢”,又将他与陆小曼的起居室题名“眉轩”。每天清晨他都去买一束鲜花送给妻子,新婚燕尔娇宠之至。

    徐志摩确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人,林徽因的清纯隽美、风华绝代,陆小曼的能歌善舞、柔美娇艳,都令他奋不顾身的追求,诚如他对恩师梁启超坦言:“我之甘冒世之不韪”“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灵魂得以救度,生命却殁于英年,他是为赶赴北京听林徽因讲演而在空中遇难的。一年之后他热恋的“徽徽”痛定思痛,写下这样的诗句:“别丢掉/这一把过往的热情,/现在流水似的,/轻轻/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在松林,/叹息似的渺茫,/你仍要保存着那真!/一样是明月,/一样是隔山灯火,/漫天的星,/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你向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着/有那回音!”而唤作“眉”的小曼在多年之后有《为志摩扫墓》一诗:“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年来更识荒寒味,写到湖山总寂寥。”两位才女,前者情深义切,后者痛断肝肠。瞻视橱柜中的种种实物和墙壁上的许多照片,眼前仿佛有朗朗新月冉冉升起。他是“新月派”的灵魂,那些沐浴过欧风美雨的才俊,胡适、闻一多、朱湘、孙大雨、邵洵美、林徽因、陈梦家、沈从文、卞之琳等都围绕着他,如群星拱月。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和自由,此亦是他诗歌美学的精髓。由于历史的倾斜和观念的偏颇,他在半个世纪中受到贬损,但其美丽的文学光焰无法遮拦。伴随着新时期的到来,他的诗又重暖人间。有人说他是过分西化的,殊不知他的文化之根植于中国沃土,他自书楹联“山高水长中有神悟,风朝雨夕我思古人”。因此他的诗才有优美的意境、鲜明的节奏、和谐的音韵和精湛的语言。一篇篇抒情短章广受读者的喜爱,那首仅有五行的《沙扬娜拉》堪称短诗极品,而他的代表作《再别康桥》更是家喻户晓、历久弥新:“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走了,却把诗歌的精神财富和艺术财富留给了中国和世界。

    站在徐志摩故居的庭院,仰望湛蓝的天空,我想起他乘飞机时的感言:这座飞机带着我的灵魂飞过高山,飞过大潮,飞在丛林间。我当时就希望这样飞出这空气的牢笼,飞到整个宇宙里去……着隔世的玄思和遐想,已成为现实,如今有多少诗的后继者,在更广阔的时空里飞翔。

(摘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

    ②胡文阁告诉我,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时,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买了水袖就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

    ③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④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⑤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水袖”之痛。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

    ⑥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⑦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门口新建的元大都公园。正是伏天里,我对她说:“等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

    ⑧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看到胡文阁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选自肖复兴《水袖之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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