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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黑龙江牡丹江一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学而优则仕”传统之功过说

    两千余年来,“学而优则仕”作为以学致仕的信条被读书人奉行不渝。尤其是隋唐科举制度形成以后,“学而优则仕”的信条与科举制度融为一体,互为里表,成了士子生活的金科玉律。

    “学而优则仕”传统在历史演化中对中国社会产生过积极影响。它确立了学问作为政府取吏的标准。以学取士将大部分饱读儒家经典的读书人吸引到官员队伍中,保证了政府运作始终处于接受过儒家道德教训的文吏手中。历代草莽英雄出身的开国皇帝不得不接受叔孙通的名言“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并视之为治国要诀,对书生保有相当的尊重。文吏统治造就了“士”作为无冕之王的优越地位,也促成了“士为四民之首”的观念。《三国演义》塑造了名士祢衡裸体痛骂曹操而为曹操所宽宥的形象,近代文化名人章太炎以大勋章作扇坠在袁世凯的总统府门前大诟袁氏包藏祸心,而被袁氏所容忍,个中原因固不止一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士子对世道民心的巨大影响,无论是治世英雄,还是乱世奸雄,都不能不有所忌惮。另一方面,读书人坚守位卑不忘忧国的信条,以天下为己任,希望将平生所学贡献于国家民族,都与学优而仕传统有关。

    中国历史上,所谓“贵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文化概念,并不是全由血统决定。对社会各等级的人而言,通过以科举制度为体现的“学优而仕”途径跻身于士大夫阶级之后,可以加入孟子所说的“劳心者”之列,由“治于人”而变为“治人”,从而由“贱”入“贵”,成为“贵族”。正是由于学优而仕传统为读书人提供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出路,整个中国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划分才不像印度种姓制度那般僵死。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并没有创造出多少“平等”观念,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信众以信教为自己争得了平等地成为上帝仆人的权利,而中国的士子们则由学优而仕获得了参与政治的平等权。

    “学而优则仕”传统对中国社会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是源于以“仕”为“学”之鹄的这个既定前提。在“家”“国”一体的宗法专制时代,以“学”而至仕途,最终结局只能是以学问服务于帝王的“家天下”,“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成为士子们的必然归宿。在帝王“家天下”附庸关系的等级网中,主仆关系的确立意味着对主子的物质和精神的依附,于是,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成为越两千余年不变的通例。被“学而优则仕”信念和科举功名诱入帝王彀中的天下的士子们,在主子面前只能“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在“食君俸禄,为君分忧”的附庸伦理支配下,为帝王的“家天下”的长治久安耗尽心力,以便在等于帝王将相家谱的所谓青史上留取功名,博取“忠”、“贤”、“能”的赞辞。

(1)、下列对“学而优则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学而优则仕”是封建社会一种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以学取士”的科举制度。 B、“学而优则仕”使大部分饱读儒家经典的读书人被吸引到官员队伍中。 C、“学而优则仕”是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通过读书改变自己命运的一种传统。 D、“学而优则仕”使士子们凭“学优”而跻身士大夫阶层,并得以平等参与政治。
(2)、下列关于“学而优则仕”负面影响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士子把做官并将平生所学服务于帝王作为自己读书的目的。 B、在“学而优则仕”传统的影响下,形成了宗法制度下的“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 C、士子被科举功名引诱,在君主面前只能唯唯诺诺。 D、士子为帝王的“家天下”耗尽心力,以便在相当于帝王将相家谱的所谓青史上留名。
(3)、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历代草莽英雄出身的开国皇帝都将“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视为治国要诀,“士”因此成为“四民之首”。 B、《三国演义》中祢衡痛骂曹操而被宽恕,章太炎大骂袁世凯而被容忍,只是因为“士”阶层有着“无冕之王”的优越地位。 C、中国社会等级制度中的“贵族”阶层并不由血统决定,很多读书人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成为“劳心者”“治人者”,改变自己的等级命运。 D、在帝王“家天下”附庸关系的等级网中,士子们对帝王有物质和精神上的依附,唯帝王之命是听。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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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是民族交流融合的舞台

    “驼铃古道丝绸路,胡马犹闻唐汉风。”古代丝绸之路架起了一座交流物产、连通人心的桥梁,对我国各民族交流融合、对东西方经济文化交往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续写古代丝绸之路的传奇,不仅要看到其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还要看到其在民族交流融合方面的纽带作用。

    古代丝绸之路大体有草原道、绿洲道、茶马道以及海上道四条。除了汉族,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也是丝绸之路的重要开拓者,他们的马队和骆驼队踏出了一条横贯欧亚大陆的草原丝路。他们的迁徙浪潮、相互交往以及游牧经济特点,使其自然而然地成为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角色。早期月氏、乌孙、匈奴等民族,在开通草原古道、推动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继月氏、乌孙、匈奴等民族之后,鲜卑、柔然、吐谷浑、突厥、吐蕃、回纥、契丹、党项、蒙古等民族,都曾和丝绸之路结下不解之缘,有的一度控制了草原道和绿洲道,成为经营东西方贸易的主角。公元439年,鲜卑建立的北魏政权统一了我国北方,使丝绸之路自汉代以来再度繁荣起来。北魏、西夏占据河西走廊后,吐谷浑控制的“青海道”和吐蕃控制的“青唐道”成为中原和南方通往西域的通道。因此,“青海道”又称“吐谷浑道”,“青唐道”又称“吐蕃道”。再看回纥,其与唐朝绢马贸易换回的绸绢,除了供汗国贵族享用,还通过“草原道”大量转输到西方。“安史之乱”后,吐蕃完全占据了河西走廊及陇右地区,传统的丝绸之路东段受到阻遏,唐朝和西域各国的交往一度绕道回纥居住地。因此,这一时期的草原丝路有“回纥道”之称。“吐谷浑道”“吐蕃道”“回纥道”……丝绸之路上民族交流融合绵延不断,开遍了民族交流融合之花。

    在肯定我国古代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为丝绸之路的开拓与繁荣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中原王朝的主体作用。张骞出使西域之后,汉、唐、元、明各朝代为了经营西域,保障丝绸之路畅通,在丝绸之路沿途设置馆舍以提供食宿,建立都护府、都督府、州、县等以加强治理。这些措施对保障丝绸之路的畅通和安全具有决定性作用。

    丝绸之路密切了我国古代民族关系,也密切了东西方关系。中原、江南以及巴蜀的名茶不仅输入西方,也输入西域、青藏高原与漠北,饮茶逐渐成为北方与西部民族的习俗。在西夏与宋朝的贸易中,“惟茶最为所欲之物”。同时,西域和中亚、欧洲的物产和文化也传入内地,今天内地随处可见的石榴、葡萄、胡葱、胡萝卜、大蒜、菠菜、芫荽、苜蓿,都是汉朝时从西域传入内地的。到了唐朝,丝绸之路的东端终点长安、洛阳成为西域文化的荟萃之地,上至宫廷、下至百姓无不受西域文化的影响,穿胡服、习胡俗、食胡饼、听胡音成为时尚。在唐朝著名的十部乐中,西域音乐就占五部。到了宋朝,中国的茶叶和丝绸被大量贩运到西方,西方的乳香、硇砂、玉石、珊瑚、玛瑙、琥珀、琉璃等被大量转售到中国。元朝时,中西交通空前畅通,中国的雕版与活字印刷术、火药等通过丝绸之路传到欧洲,欧洲和阿拉伯的天文、数学、医药、建筑等科学技术也传入中国。

    中华民族是诸多民族相互接触、融合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毫无疑问,在这个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中,丝绸之路是重要的沟通渠道与交流舞台。丝绸之路像一条纽带,联结着农耕文明和草原文明,联结着内地汉族人民与边疆少数民族人民。未来,“一带一路”延伸之处必将是人文交流活跃之地,它不仅会继续描绘我国各民族交流融合五彩斑斓的画卷,还会进一步架起东西方各民族交流交往的桥梁。

(节选自2017年3月8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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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跂支离无脤”“瓮盎大瘿”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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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汉族成年礼源自上古成丁礼,发展至周代时已经摆脱了以考验为目的的严酷形式,而成为一种强调青年社会责任和赋予青年人权利的彬彬之礼。成年礼又有男女之分和阶层之分,至今能看到的比较完整的历史记载为《仪礼•士冠礼》中周代士人阶层的成年礼,有些文献中对士人以上的贵族阶层的成年礼也有零星记载,但庶人之成年礼则因“礼不下庶人”之故没有记载。

    《礼记•曲礼上》中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即士人阶层男子二十岁时需加冠取字,以示成年。成年礼有一系列仪式化过程,先要占筮确定行礼日期、选择负责加冠的主宾和赞冠者。加冠当日,主人要在庙堂准备礼器、酒筵,并于门外,三揖三让,亲迎宾客。仪式开始,由主宾和赞冠者为冠者行三加冠之礼,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后加爵弁,同时颂念不同的祝辞。冠礼毕,冠者要拜见母亲。回来后再由主宾为其命字,有了字后再出见乡邻与尊长。此时主人则以酒筵招待宾客,然后送宾,以后还要派人给主宾赠送俎肉,这样才算完成整套成年礼。在这个庄重繁复的仪式中,冠者经过一系列显性的仪容改变和新的礼仪知识的习得;亲身感受到了成年所被赋予的诸多权利和责任,此后,冠者就有了祭祀神灵、出征、婚娶以及承担其他社会事物的资格。

    女子笄礼在仪式上则要简略得多,并且甫一出现,就是与女子出嫁紧密相连的。《礼记•曲礼上》云“女子许嫁,笄而字”。许嫁的年龄一般为十五岁,仪式主要是结发戴簪和命字。女子从此不再被称呼以小名,而开启了“待字闺中”的人生新阶段。即使未许嫁,成年女子也要行笄礼,只不过仪式更简单一些,“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正因为笄礼与许嫁的结合,使其与冠礼相比在仪式上保持了更强的稳定性,而男子冠礼的某些仪式则随着社会结构改变和历史变迁发生了重大变异。

    古代汉族成年礼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易服和命字。衣着发式的改变是成年的身体标识;命字则是人际交往中的成年标识,从此同辈之间便以字相称,而在人际交往中直呼其名被视为不敬。

    成年礼对于个人、家族和国家都发挥着特定的作用。于个人,成年礼是个体生命历程中的特殊时刻,能促使一个人真正从身心发生改变,是人的生命转换和身份转换的特定标记。于家族,成年礼的举行不仅意味着接纳一个新的事务参与者,同时也是接纳一个风险分担者和利益分配者。于国家,接纳一个能分得田地的成熟的新的社会成员以后,也多了一个各种赋税和杂役的承担者。可见,成年礼所蕴含的功能意义牵涉到社会的不同层面,因而在人类社会中至今犹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莎士比亚戏剧开始时因其过于“通俗”并没有得到戏剧界的认可,并因其过于“通俗”而被当时的专业戏剧创作者排挤、轻视。不过,大众剧场为其带来了无尚荣耀,之后的岁月,莎士比亚戏剧不仅在世界各地的舞台上经久不衰地演绎,同时也成为戏剧艺术家的必修课,被高高供于戏剧史乃至文学史的神坛之上。这个过程,给我们带来重要的启示:群众文化也能诞生经典;贴近群众的“俗”的艺术,更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文化是文学艺术发展的重要契机。

    莎士比亚从一开始就以大众剧场的所有观众为对象,主题包含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台词对白更是取材于群众,大量运用民谚俚语,插科打诨。这与华丽的字句一起,构成奇妙的审美效果,并进入现代英语的血液,成为英语文化的一部分。

    莎士比亚起于“草根”阶层,却广泛受到各个层次观众的热烈追捧,并经历了历史和国界的检验。由“草根”而入“庙堂”的,古今中外,不独莎翁一例。宋代词人柳永,曾因“倚红偎翠”“浅斟低唱”入不得店堂,但谁也否认不了“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事实,“杨柳岸,晓风残月”成为流传千年的经典,他无可厚非地重回并永居庙堂之上。

    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就分出了贵族派和平民派两种力量。贵族派只为少数贵族服务,虽然在诗歌和法语的发展上做出了卓越贡献,却远没有平民派作家拉伯雷的名气。后者因为用民间语言写出了现实主义关注人性的通俗作品并广泛传播,而在文艺复兴的史册上声名赫赫。不论在当时还是后世,“俗”的文化都战胜了以“雅”为出发点的艺术。平民派的“俗”,本质是以人为本,文艺复兴的起源就是挑战教会思想文化的统治,回归最普通大众的人性,因此莎士比亚才能成为英国文艺复兴的伟大代表。

    乔伊斯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尤利画斯》,被誉为20世纪100部最佳英文小说之首,但其情节的复杂性,意识流手法的晦涩性,致使能够阅读这本小说的人寥寥无几。西方现代主义兴起以来,大量文艺家刻意制造陌生化的效果,为作品打上了所谓的“精英”烙印。这种风潮在中国的表现也非常突出,这不应是大多数文艺家长期的艺术追求。专业文学艺术创作往往会在巅峰处走向低谷,失去创作的激情和创新的灵感,而群众文化却更可能推动文学艺术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专业文艺创作者必须正视群众文化的发展,这是应有的正确态度。近年来,不少作家做出了很多尝试,将视角放在普通大众身上,叙写小人物,细描日常生活状态与个体微妙的心理情绪。不过如果是居高临下用专业和高雅的身份去恣意想象和构建群众,不会有群众真正想要的表达。现在群众创造、欣赏、提升文学的水平不断增长,如何正确面对群众文化的兴起和蓬勃发展,在群众文化的土壤上更好地孕育和繁荣专业文学艺术,已是专业文学艺术家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摘编自廖文《莎士比亚戏剧:由“俗”到雅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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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很早就提出“仁民爱物”观念,如孟子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仁民爱物”,在如何对待人的问题上,体现了仁道的道德意识;在如何对待物的问题上,体现了生态伦理的意识。

“仁民”主要涉及仁道原则与人的关系,它意味着把这一原则运用于处理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儒家的仁道原则基于孔子的思想:孔子思想系统中最重要的概念便是“仁”, 基本含义则是“爱人”。当孔子的学生樊迟问何为“仁”时, 孔子的回答便是:“爱人” (《论语•颜渊》) 。所谓“爱人”, 其基本含义即肯定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 并把人作为有自身价值的对象来对待。《论语•乡党》中记载:一次孔子上朝回来, 听说马厩失火, 马上急切地探询“伤人乎?”。“伤人乎”所蕴含的真正意义,是把人看作与物或工具不同的、具有内在价值的对象。这同时体现了仁道的原则, 而 “仁民”, 也意味着用这样的仁道原则来对待他人。

“爱物”则是将这一仁道原则进一步加以扩展、引申,运用于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对儒家来说, 物虽不同于人, 但它依然应当成为人珍惜、爱护的对象,对物的这种珍惜、爱护, 与注重自然本身的法则及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联系在一起。对人类的活动, 如捕鱼、狩猎, 以及砍伐树木等, 儒家特别强调要注重“时”。在动植物生长的时期, 不能随意地展开渔猎、砍伐等活动, 这是“爱物”的具体展现。可见,“爱物”关乎广义上的天人关系,其具体内容涉及外部自然与人的发展、人的需求之间的协调;由此,它也使儒家的仁道原则获得了更广的意义。

由“仁民爱物”, 儒家又进一步引出“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观念。所谓“万物一体”“民胞物与”, 也就是将人和世界的其他一切对象, 即人和天地万物, 都看作一个生存共同体。“民胞物与”是“仁民爱物”的具体引申, “民胞”意味着将其他的人类成员都看作自己的同胞, 并如同胞一般来对待;“物与”则是把人之外的其他一切对象视为息息相关的交往伙伴。

“万物一体”“民胞物与”和“仁民爱物”从总体上看便是要求在人和自然、人和天地万物之间建立起和谐、协调的关系, 避免人和自然之间的对抗和冲突。近代以来, 在天人关系的演进中, 人之外的天地万物更多地被看作为人所利用、征服的对象。比较而言, 传统儒学则更多地把如何维护人和天的和谐关系, 看作天人之辩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种意识和广义上的“天人合一”观念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人和自然的关系来看, “天人合一”所指向的便是人和万物的和谐关联, 避免仅仅把自然当作征服、利用的对象。

(摘编自 杨国荣《政治实践与人的德性——儒学视阈中的为政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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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孝”

    两千多年前神州大地上一对师徒的对话,揭开了人类这条河流之所以生生不息的秘密。徒弟子路在河边问道:“老师,我想听听您的志向。”老师孔丘想了想,说了十二个字:“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的这三句话,也可以用三个简单的字概括:老者安之,是孝;朋友信之,是信;少者怀之,是慈。请注意,为什么孔子把孝而不是信、慈排在了首位?同样,为什么此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也同样把孝称为百善之首呢?

    也许有人会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所以当然要孝敬老者。然而此情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各个文明都是如此,这一点不足以说明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而且考古资料也表明“孝为首”的情况未必自远古就如此。在已经发现的我国最早文字——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

    我们不妨先看看荀子对人类生存处境的一段论述。荀子认为,“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在力量、速度上都没有什么优势,却能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胜过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懂得群体合作。人为什么能做到群体合作,就在于每个人都知其本分,各行其正,各安其所。所以,人不能无群,既在群体中,就不能不讲本分,否则,就不免会陷于纷争、动乱和瓦解。无疑,为了群体的共存,人还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

    孟子曾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端”,是起点的意思。仅仅有一个起点,当然是不够的,关键在于这些合作、利他的因素,通过怎样的道路,渗透到人们点点滴滴的生活实践中去。似乎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文明和世界上的其他文明,渐渐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基督教文明等神教文明和佛教文明等相信轮回的文明中,合作性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的。人们安守本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诚实善良,“不杀人”,“不偷盗”,才能在死后获得拯救去往天堂,或修得善果减除后世轮回之苦。

    然而在中国,在热衷鬼神祭祀的商代被周代取代之后,人们似乎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便是对这一传统的精练表达。相应地,中国人摸索到了一条立足于现实世界、发扬合作利他天性的道路。这条道路,自然要从一个人出生时最先相遇的两个人——父母开始,从自己和这两个人无法割舍的关系开始。如此设想,我们似乎就容易理解,孝为什么被无数中国人作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

    在人类社会中,代际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人能够选择职业、住所、生活方式,却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这一不可选择的事实从消极的一方面理解,是无法逃避的深深的无奈。不过,从积极的一面来理解,代际关系的不可选择性,恰恰使“孝”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每个人都无可回避地处于与父母的实际关系中,正因为如此,“孝”是每个人都不能不终生面对的事情,同时也就为每个人的合作利他品德的修养提供了牢固的依靠。你想修养你的德行,成为一个仁慈、有合作精神的人吗?请从那个你一出生起就必须与之合作的人开始,请从孝开始。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孝”字的结构:上面是一个老人,下面是一个孩子。老在上,子在下。孝的含义,就这样清晰地呈现着。

(摘自《国学》,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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