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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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云南云天化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寄钱

白旭初

   回乡办完父亲的丧事,成刚要母亲随他去长沙生活。母亲执意不肯,说乡下清静,城里太吵住不惯。成刚明白,母亲是舍不得丢下长眠在地下的父亲,成刚临走时对母亲说:“过去您总是不让我寄钱回来,今后我每个月给您寄200元生活费。”母亲说乡下开销不大,寄100元就够用了。

   母亲住的村子十分偏僻,乡邮员一个月才来一两次。如今村子里外出打工的人多了,留在家里的老人们时时盼望着远方的亲人的信息,因此乡邮员在村子里出现的日子是留守村民的节日。每回乡邮员一进村就被一群大妈、大婶和老奶奶围住了,争先恐后地问有没有自家的邮件,然后又三五人聚在一起或传递自己的喜悦或分享他人的快乐。这天,乡邮员又来了,母亲正在屋后的菜园里割菜,邻居大妈一连喊了几声,母亲才明白是叫自己,慌忙出门从乡邮员手里接过一张纸片,是汇款单。母亲脸上洋溢着喜悦,说是儿子成刚寄来的。邻居张大妈夺过母亲手里的汇款单看了又看,羡慕得不得了,说,乖乖,2400元哩!人们闻声都聚拢来,这张高额汇款单像稀罕宝贝似的在大妈大婶们手里传来传去的,每个人都是一脸的钦羡。

   母亲第一次收到儿子这么多钱,高兴得睡不着觉,半夜爬起来给儿子写信。母亲虽没上过学堂,但当过村小教师的父亲教她识得些字写得些字。母亲的信只有几行字,问成刚怎么寄这么多钱回来?说好一个月只寄100元。成刚回信说,乡邮员一个月才去村里一两次,怕母亲不能及时收到生活费着急。成刚还说他工资不低,说好每个月寄200元的,用不完娘放在手里也好应付急用呀。看完了成刚的信,母亲甜甜地笑了。

   过了几个月,成刚收到了母亲的来信,信只短短几句,说成刚不该把一年的生活费一次寄回来,明年寄钱一定要按月寄,一个月寄一次。

   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成刚因单位一项工程工期紧脱不开身,回老家看望母亲的想法不能实现了。他本想按照母亲的嘱咐每月给母亲寄一次生活费,又担心忙忘了误事,只好又到邮局一次给母亲汇去2400元。二十多天后,成刚收到一张2200元的汇款单,是母亲汇来的。成刚先是十分吃惊,后百思不得其解,正要写信问问母亲,却收到了母亲的来信。母亲又一次在信上嘱咐说,要寄就按月给我寄,要不我一分也不要。

   一天,成刚遇到了一个从家乡来长沙打工的老乡,成刚在招待老乡吃饭时,顺便问起了母亲的情况。老乡说,你母亲虽然孤单一人生活,但很快乐。尤其是乡邮员进村的日子,你母亲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收到你的汇款,她要高兴好几天哩。成刚听着听着已泪流满面,他明白了,母亲坚持要他每个月给她寄一次钱,是为了一年能享受12次快乐。母亲心不在钱上,而在儿子身上。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以平淡朴素的语言叙述了母亲丧夫后孤单一人的生活及其内心的情感寄托,刻画了一个母慈子孝的温馨生活片段,凸显了深沉的母爱对主人公的强烈震撼。 B、村子里外出打工的人多了,留在家里的老人们时时盼望着远方亲人的信息,于是乡邮员在村子里出现的日子是留守村民的节日,而许多留守老人们的生活因此有了保障。 C、母亲第一次收到儿子寄来的2400元钱,高兴得睡不着觉,是因为她看这张高额汇款单像稀罕宝贝似的在大妈大婶们手里传来传去的,每个人都是一脸的钦羡,觉得儿子能力强、本事大,让她在村里长了脸。 D、母亲过去总是不让儿子寄钱回去,父亲去世后儿子要每个月寄200元生活费,母亲却说乡下开销不大,只要求寄100元,充分体现了在母亲那博大、宽广的心怀中记挂的总是儿子,唯一没有容纳的,常常就是她自己。 E、老乡说,你母亲虽然孤单一人生活,但很快乐。可是,丈夫去世,儿子远在他乡,孤身一人,又生活在十分偏僻的乡下,成刚的母亲是不可能真的十分快乐的。
(2)、作品中的母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作品安排了母亲三次给儿子写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母亲心不在钱上,而在儿子身上”,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寒风嗖嗖地吹着,我跳下自行车,双手握拳抱在一起,哈着气,跺着脚,走到小亭子跟前。里面坐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脸面上毫无表情的瘦高男子,头发白了一半,脸上的皱纹靠在一起,很拥挤,眼睛浑浊,但仔细看去,又透着一种倔强的光芒。我告诉他要买的报纸名称,他抽出一份递给我,我掏出五毛钱,随意一拍放在了亭子窗口前的平台上,我是告诉他钱在这里的意思。没想到,他突然把我手中的报纸抽回去,也啪地一声拍到了平台上。“没教养!”三个冷冰冰的字从他嘴里飞出来,一下子划到我的脸上,我感到好似一阵更大的寒风吹了过来,脸上感觉不到冷,却热辣辣地烧起来,心里又羞又恼,气愤地说:“你怎么回事,不就是买你一张破报纸吗?”他倒是声音平平的,但更冷了:“我把报纸递到你手里,你把钱拍在我面前,就是没教养的表现。报纸是新的,一点儿也不破。请你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不要了。”我抓起报纸一摔,气哼哼地拿起那五毛钱转身就走。“不买拉倒,你这样的人我还不卖给你呢。”我已经推起自行车,但又停下了脚步,本想再说几句损损他,可想一想,忍了,带着一股气,一抬腿,骑上车走了。

    从那以后,下班回家必定经过的这个亭子我就再也不去光顾它了。买报纸也是绕路,到别的报刊亭去买。但只要经过这个地方,还是不自觉地扭头看一下。大多时候亭子里坐着的是一位妇女,估计和他是夫妻。她倒是慈眉善目的,一见人就笑着热情地招呼着。

    这天下班,我又一次经过这个亭子,大老远就看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用右手食指戳着窗口里面,生气地大声嚷着。一看,又是那男子坐在里面,脸依然倔倔的。我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停下脚步,想看这人的热闹。听了半天,我听明白了,仍然是那么回事,这男子啪地拍下五块钱,要一本杂志,他不卖给他,竟非要他拿起来递他手里不可。这男子急着走,不昕他的,就跳了起来:“哪这么多酸事?我没工夫和你拽,快给我拿杂志!”虽然是两个人的争执,这男子起了半天高腔,那人却照旧冷着脸。

    周围人越来越多。这时,人群里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快步来到窗前打起了圆场:“您快消消气,别和他一般见识。老陈他是一头倔驴,从来就这样。”这时我才知道窗口里的男人姓陈。他又转向老陈:“快,给拿出那本杂志来。”老陈抬头看了一眼,头接着扭向了一边。看来这人和老陈关系不错,从侧门进去,拽出一本杂志,交到那人手上,赔了一大堆不是,终于把那人打发走了。

    这时他又转过身去,指着老陈斥责起来:“你呀,你真行,咱不是做买卖吗,和气生财啊,你怎么就这么犟呢?” 老陈的脖子梗起来:“我伺候他,他就得尊重人。”

    这时,以前见过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妇女来到了,看到有不少人在这里,就急步来到亭子跟前,焦急地问:“你说说你这死老头子,又跟人家吵架啦?”

    别人都不说话,她疑惑地眨眨眼睛:“今头晌怎么样,卖了多少?”“一分钱也没卖!”老陈的脖子继续梗着。

    她的嘴唇哆嗦起来,脸色逐渐变得蜡黄,眼睛越来越潮湿,泪水不断线地唰唰淌下来,声音带着哭腔:“你能你能就你能。”她似乎忍无可忍了,转身面向了众人:“您说说这死老头子,怎么就邪了门啊,不管自己的生意,左挑骨头右挑刺,动不动让人家尊重他,非把来买东西的人都气跑不可啊?”

    人又走散了一部分,她仍然气得不行,继续哭诉着:“你有本事也行啊,那样的话咱俩人也下不了岗。下了岗还改不了驴脾气,弄个儿子瘫在床上,又得了肾病,整天要花钱。好不容易弄起这么个亭子,抓紧挣几个钱。我在家里拾掇一下,洗巴洗巴儿子的衣服,让你看这一时半晌,你怎么又给我惹是生非啊?你说说,你说说啊。”

    有人劝她:“嫂子别生气了。”又转过去哄他,“老陈啊,得改一改了。”

    “死老头子,快滚,快滚吧。”她气呼呼地拉开侧门,哭着把老陈拽了出来。老陈也气哼哼的:“我、我……”终于一跺脚,走了。

    我看到,他梗着的脖子一点儿也没有弯曲,照样直直的。下午路过时,我看到那妇女已能满面笑容地招呼着从亭子跟前走过的每一个人了。可很多人根本不理她,更没有停下光顾的意思。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抽动了一下。

    以后的日子里,要是这位妇女在,我也又过来买东西,并特意把钱递到她的手上。但只要老陈在,我是宁愿绕道也不在这里买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老陈的指斥使我的一些毛病逐渐得到了改正。

    由于对这些事印象深刻,别人的一些议论很容易进入耳朵,不久就知道了他们儿子的病情在不断加重着,已经发展成了尿毒症,他们需要花的钱更多了。

    这天由于我急需买一本文学杂志,在其它亭子里没买到,尽管走到这里时老陈坐在窗口里,我为了不漏掉这期刊物,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来。老陈那一头直竖着的头发更白了,里面仅存很少几根黑发,脸上的皱纹更深,皮肤也更粗糙了,人好象也矮了一些。

    我刚在窗口站定,老陈猛地站了起来,脸上突然堆满了笑容,讨好地问道:“您要点儿什么?”说着,往一边闪了一闪,好让我看得更全面一些。我要了杂志,把钱递到他的手上,他没有立即找零,而是紧紧地攥着,又向另一边侧了侧身子:“您还需要点儿什么?”

    眼前忽然阴了一下,老陈的热情竟让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恍惚感。看着老陈那讨好的笑容,我眼睛一热,好似有一股水要决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品酒

【英】罗尔德·达尔

    那天晚上,我们一共有六个人在迈克家里举行宴会:迈克、他的太太和女儿、我的太太和我,还有一个叫理查德的著名的讲究吃喝的人。

    就座后,我想起以前理查德两次驾临的时候,迈克都跟他用红葡萄酒打过小小的赌,要他指出酒的品种和酿造年份,理查德两次都赢了。今天晚上,我相信这样的小赌博还要再来一次。因为赌输是迈克心甘情愿的事,这样可以证明他的酒好得足可以辨认出来。

    迈克是个经纪人,说得确切些,他是一个以赌博为事业的人——一个外表体面而暗中不讲道德的赌徒,所以他现在竭力设法使自己变成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

    第一道菜是鱼,伴着一杯白葡萄酒。倒酒时,我见迈克瞟了理查德一眼,但理查德并没有去尝他那杯酒,而是全神贯注地和迈克的18岁女儿露易丝交谈。直到女仆端上烤牛肉,理查德才迅速喝下那杯酒。

    分好牛肉后,迈克对大家说:“要换红葡萄酒啦,我得去拿红葡萄酒去。”但眼睛却望着理查德。

    “你去拿红葡萄酒?”我说,“酒放在哪儿?”

    “在我的书房里,上次是理查德帮我挑选的地方,书房里绿色公文柜的顶上。”迈克说。

    他匆忙出门,回来时双手抓着一只深色酒瓶。瓶上的标签向下,叫人看不出来。“喂!”他一面朝餐桌走来,一面叫道,“这一瓶是什么酒,理查德?”

    只见理查德慢慢地转过身,两眼移到那酒瓶上,扬起眉毛,微微皱着。“红葡萄酒吗?”理查德问。

    “当然。”

    “我猜想这是从一个小葡萄园那里弄来的。”

    “也许是,也许不是,这种酒很难猜到,”迈克说,“我不会强迫你跟我拿这种酒打赌。”

    “为什么?干吗不干呢?”他的眉毛又慢慢地拱起来。

    “那么,好,赌注还是老规矩。”

    “你以为我不能把这种酒的名称说出来?”

    “我认为你不能。”迈克说。他竭力保持有礼貌,但理查德并不掩饰自己的鄙视。

    “你愿意增加赌注吗?”

    “不,理查德。一箱子酒已经够多啦。”

    “你真不愿增加赌注?”

    “老兄,我一点也不在乎,”迈克说,“你要赌什么都行。”

    迈克太太有些生气了。“迈克,菜快要凉啦。”

    理查德停顿了一会儿,慢慢地望了一遍餐桌边的每一个人。嘴角浮上一丝微笑说:“我要你以同意你的女儿和我结婚做赌注。”

    露易丝吓了一跳。“嘿!”她叫道,“不!那不是好玩的!”

    “这真是荒谬!”迈克说。

    “凡是你喜欢的我都愿意拿出来,”理查德高声说,“连我的两处房子。”

    迈克踌躇了一下,然后,他朝他的女儿看了看,眼睛突然闪过一丝微感得意的神色。

    “得啦,爸爸,这是一件荒唐的事!”

    “露易丝!请听我说。是他要下这个赌注的,我正在替你挣一笔财产!”

    “迈克,”他妻子严厉地说,“别再往下说了!”迈克并不理会妻子。

    露易丝最后耸耸肩说:“哦,好吧。”

    “好极啦!”迈克喊道,“那咱们这个赌就算打定了。”

    “是啊,”理查德说,“打定了!”

    迈克马上拿起那瓶酒兴奋地把每个人的酒杯都斟满。接着,每个人都注视着理查德的脸,理查德五十岁上下,却长着讨人嫌的面孔。他慢慢地伸出右手去拿酒杯,举到鼻子前面,把鼻尖伸进酒杯里,在酒面上移动,灵敏地嗅着。

    迈克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注意着他的每一个举动,迈克太太的脸绷得紧紧的,露易丝也密切注视着。

    那个闻酒味的过程至少持续了一分钟。接着,理查德把酒倒了一半在嘴里。他歇了口气,让一部分酒慢慢地流进咽喉里去,然后把气憋住,让酒气从鼻子里喷出来。最后,他把嘴里剩下的酒含在舌头下面滚来滚去,我感觉他的嘴巴像一个大大的湿漉漉的钥匙,令人恶心。

    我想,这是一本正经的动人表演!

    他放下酒杯,得意洋洋地说:“啊,温柔而优雅!这是迪克吕城堡的小葡萄园产的,年份是1934年。”

    这时,我看见迈克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儿。大家也都在望着迈克,等待他把酒瓶翻过来,露出标签。

    “快些,爸爸,”他女儿说,“我要我的两所房子哪!”

    “等一会儿,”迈克说,“稍等一会儿。”他一动不动地坐着,脸鼓起来,面色苍白。

    “迈克!”他太太用尖锐的声音喊道,“怎么啦?”

    理查德望着迈克,咧开嘴笑着,两只细小的眼睛发出亮光来。迈克转过身子对理查德说:“理查德,咱们两个上隔壁屋子去聊聊。”

    “我不想聊,”理查德说,“我只想看酒瓶上的标签。”他那种从容自在的傲慢神气,表明了他是胜利者。

    突然,一旁的女仆,伸出来的手里拿着一件东西说:“先生,我想这是您的吧?”

    理查德掉过头瞟了一眼,看见一副眼镜,他踌躇了一会说:“是吗?也许是的。”并若无其事地收起来。

    “您把眼镜丢在迈克先生书房绿色公文柜的柜顶上,先生,您进餐之前独自进去了一下。”女仆接着说。

    迈克慢慢从椅子上坐直身子,脸上的血色恢复过来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蒙娜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路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徽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辐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微笑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是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有普雷第在,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家的黑眼儿羊

       那个色彩斑驳的秋天,山西的表舅来我家,从平车上卸下一个筐,说小胖,给你的。我过去一揭盖儿,一张长长的嘴伸出来,带几根胡须,是山羊!两个眼眶处像落上两块椭圆的黑叶片,熊猫一样,但那时可不知熊猫的。只见它伸出鼻子来嗅这嗅那,像条小狗一样有趣。我高兴得跳起来,但还没有落地,那个小山羊便从筐里跳出来,而且一发不可收,连着跳了几十下,似乎还不足于展示它的功夫,又径直跳到猪圈墙上,再一下就跳进猪圈里,把正在棚下侧着身睡觉的大花猪吓了一跳,花猪哼哼唧唧地起来,小山羊已经照它的肚子就是一下,那头一百多斤的花猪还在嗷嗷地抗议呢,小山羊又飞身跃出了猪圈。我高兴地问,公的母的?

       表舅说,公的,在山岩上抓的羊羔子,才养俩仨月,野性大,留心别让跑了。

我叫它黑眼儿,把它关在家院里,不断地去外边薅青草喂。它可是一个典型的破坏分子,几乎没一分钟休闲,不停地跑,不停地跳,跳上我做作业的课桌,踩坏我的作业本,跳上到我家里的棚上,弄得上边堆放的杂物咔嚓嚓乱响,还会沿着猪圈墙跳上我家的院墙,我正在下边捏一把汗,唯恐它掉下来摔死呢,它却在高高院墙上小跑着倏地来个180度急转弯,在我惊呼出了声时,它却得意地抖着毛刷似的小尾巴,接着就一撅屁股跑快,凌空一跃,又跃上了我家的厨房顶。厨房顶是抹的麦秸泥,哪里经得住它这般跳远跳高?好几个地方被踩出了窟窿。爹几次气得拿起木棍要教训它,都被我拦住,只好自己上房又胶泥了一遍。我是独子,只要我坚决反对的事情,爹是不会做的。但从此上房胶泥厨房顶成了爹经常的作业,但每次完成后都要吵我,我成了黑眼儿羊错误的受罚者。我也曾多次把黑眼儿羊牵到厨房跟前,指着让看它造成的恶果,黑眼儿羊毫无认错的觉悟,总是不耐烦地一转屁股就跳开了。

       我每天去上学,都要郑重其事向黑眼儿羊道别,黑眼儿羊似乎很理解,马上面向我立定叫上几声表示留恋。我放学回来,总是要拐个弯儿,割些嫩草回来,黑眼儿羊知道的,它一听我的脚步声,就兴高采烈地旋风般跑来,把我手中的草一把掠走,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

       经过了冬春,转眼又到了夏,黑眼儿羊越长越大、越长越强壮了,脊背覆盖着缎子般的毛皮,一双尖角有力地耸在头顶。暑假里我常常带它出来。它精力充沛,在赤日炎炎下照样四处游荡,跑起来轻盈灵活,站那里威风凛凛,吃草之外,经常练习依托树木、沟坎的掩护去靠近、隐藏,时而一场爆发式的攻击,或者突然地奔跑逃离。每当有其他山羊、绵羊或者猪经过,它往往就淘气地野性地去攻击。后来我发现它对村里的狗也并不畏惧,反而颇有决一雌雄的精神,一见狗就勇猛剽悍地冲过去,弄得我拼命拽住套在它脖子上的绳索,常常弄出一身的汗。

       那天村长家的黑狗过来了,村长家在村东头,但他家的狗今天在我们村西出现,这不是好事。我小心翼翼地把黑眼儿羊摁倒在路沟里,但是村长的狗向来是吃遍全村盛气凌人的,大约闻到什么气味儿,它小步快跑径直朝这边过来了,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威胁声,我正担心,黑眼儿羊按捺不住一下子跳上来,平时很受村里人们包括家禽家畜们敬畏的黑狗大约是没想到,一下子被黑眼儿羊的角顶住,横着一豁,呼一下豁出几米远,黑狗汪汪地叫着逃跑了。

       许多人都很开心,小伙伴都朝我竖起大拇指,我虽说有几分骄傲,可到底担着心,到家果然被老爹骂一场。村长的狗虽不是村长,但还没谁敢来冲撞它。今天的事是不是有啥后果,谁也不敢讲。

       村长果然来俺家了。就是没有提狗这件事,村长来也难有啥好事,村里人都知道要弄些好东西给村长叫做花钱消灾。可我家有啥好东西呢?村长进了我家院门开门见山说你家养了野山羊?爹赔着笑,我说它初次见面不知道啊。堵在羊圈里的黑眼儿不知道啥时候蹦出来,一溜跑朝村长冲过来,只听的蹄声响,我连忙去拦阻也没拦住,村长转身就跑,屁股还是被顶了一下。虽然我们担心很多天,但村长除了在大喇叭上吆喝几次“必须管好自家猪羊”,就再也没上过我家的门。我搂着黑眼儿羊的脖子说,村长其实好人哩!爹看看我又看看黑眼儿羊,脸颊上也露出了笑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魔笛

翌平

    朗风站在考场中间,周围坐满了老师。他操着笛子向大家鞠了个躬,不等口令就开始吹起来。朗风是个不太守规矩的孩子,在梁老师家里,他也总是操起笛子就吹。

    朗风吹的是《乌苏里船歌》,这是他特别喜欢的一首曲子。这曲子很甜,第一次听梁老师吹奏时,朗风就感受到那条大河在初春破冰,感受到渔民开心的心情。朗风的银笛晃动着,舌尖一下子欢快起来,梁老师为这首曲子加了不少修饰音,依附着甜美的旋律跳跃着,朗风反反复复地吹奏着船歌一段,像舞台上最鲜艳的红绸子不断翻舞着相同的花。

    吹着吹着朗风忽然就停下来,怯生生地问:“老师,还没让我吹吧?”

    大家一下子都笑了。刚才看这小孩冲进考场,大家就想笑,他太有个性了,棉袄上系了根红围巾,头发跟鸟窝一样。可大家都不敢笑,这孩子一定是自己从大老远来的,别一笑把孩子笑毛了。

    “你接着吹吧,孩子,”大个子老师说,“还有什么曲子?”

    “我想吹一下我老师的一部作品,《森林舞曲》。”朗风说。他操起笛子演奏起来。这是第一乐章《夏末林中》,朗风用花舌和颤音不断模仿着各种鸟的声音,从一只小雏燕欢蹦乱跳,到一群乌鸦用翅膀扑打着落叶,再后来是一群大雁从蓝天上飞过。梁老师写的这段曲子,明快而顺畅。朗风想起梁老师带他去听林中漂亮的雉鸡叽叽咕咕地叫,告诉他这嗓音非常自然,是凭着本能随心发出来,然后用笛音来解释它的发音技巧。

    第二乐章叫作《年儿》,这一段旋律太欢快了,连朗风家的黄狗听到都会摇晃尾巴。朗风想起,他这大山里的孩子第一次听到梁老师的笛声,不由入神地痴呆着,然后用口哨把刚才的曲子吹了出来,梁老师吃惊地看着他,嘴里更快更拐弯地又吹出一段,朗风又用口哨把这段吹了出来。后来,梁老师主动教朗风吹笛子,爸爸不明白梁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可他坚信梁老师是真正的艺术家。他学吹笛子时,梁老师总是一遍遍地吹给他听,让他感受曲子的每一个细节。长笛是有魔力的乐器,气息的着落点会构成不同的音色,但开始时他总是拿不准,有点想放弃了,可梁老师不厌其烦的示范、鼓励的眼神,让他终究没有放下长笛。朗风吹着吹着,旋律变得激昂起来,随后秧歌调就扭了进来。朗风记得,过年的时候,梁老师把那条红色长围巾系在腰上,和全村男女老少都对扭了一遍,嘴里念念有词,哼着什么调,后来他把这些都变成这段音乐。

    第三部分《农忙》,那是梁老师在雪夜里点着油灯写的,在夏天看着河畔开满的野花写的。朗风想起春耕的时候,刚下放到农场的梁老师学开拖拉机,但他开的那辆车总是歪歪扭扭,不能犁出笔直的麦道。大家都在笑。休息时,梁老师吹响这根银笛,笛声悠扬,像从很古远的时候传过来的,也像一阵阵夏日里的微风。梁老师教给他,学音乐要听,当音符被演奏者变成声音时,它们就有了生命,用心听懂这些声音比什么都重要。

    第四部分是《无言曲》,朗风记得梁老师说,每个音乐家都有自己的一首《无言曲》,那是奏给自己听的。梁老师独自一人时,会对着山峰和森林吹奏,笛声平静、清澈,梁老师告诉朗风,就像落叶在水面上漂浮着一样,有时候最简单的声音能吹出最丰富的心灵。朗风的笛声飞扬着,自由地变化,就像梁老师那样,他用笛子感觉自己内在的心思,感觉那些扑面而来的隐在情感。在他的演奏中,《无言曲》越来越远离当初他记录下来的样子,更像是随风而逝的记忆。一会儿,山林呼啸,那尘封的年代,从卡车上下来的那么多戴眼镜的人,梁老师瘦小单薄的身板,脖子上红色的围巾。一会儿,山谷里飘来春天的气息,梁老师给他重新起的名字,晴朗的朗,像风一样自由自在。一会儿,山风浩荡,他想起梁老师和他一起重奏这段音乐,彼此的呼应像一问一答,也像相互的问候。一会儿,山间大雪弥漫,梁老师没能挺过漫长的严冬,草场边的河滩上,大家为他建了个“家”,这是他的遗愿,他希望留在这里,每年听到春暖花开、冰雪融化的声音。从此,朗风经常来这里,他为梁老师吹笛子,再也没有人指点他,但站在这里,他觉得很多难题会迎刃而解。

    老师们沉默着,大个子老师摘下眼镜,擦了擦,拿过朗风的笛子,仔细地端详着,然后递给其他老师,他们传看着。最后笛子被小心地送回到朗风手里。“是把好笛子,孩子。它原来的主人这里很多人都认识,他是个很好的笛师。”

    朗风的眼睛有点红,低下头,他想起梁老师生前不止一次对他说的话:“有一天,你会站在音乐学院的乐台上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家(节选)

巴金

    祖父在床上呻吟着,奇怪的药和药引煎在药罐里,成了一碗碗浓黑的苦水。然而祖父服了药,病反而加重起来。祖父的病并没有给这家庭带来大的骚乱,人们依然在笑,在哭,在争闹,在争斗。

    医药不能够有大的效力,于是人们便开始求助于迷信。这全是由贫弱的脑筋里想出来,可如今却由陈姨太发起而为那几个所谓“熟读圣贤书”的人所主持而奉行了。一个无知识的妇人居然成了一种支配的势力,其结果便是一个鬼的世界代替了人的世界。

    最初是几个道士在大厅上作法念咒。到了夜深人静时,便由陈姨太一个人在天井里拜菩萨。“见鬼!”觉慧骂着。“你只配干这些事!”

    然而另一个花样来了,这就是克明、克安、克定三弟兄的祭天。三人过于严肃以至成了滑稽的样子。觉慧的批评也是同样的:“见鬼!”几个钟头以前,克安和克定还在打牌,喝酒,和女人调笑,现在却跪在这里诵读那愿意代替祖父死的祷告辞。

    在觉慧想着“你们的手段不过如此”的时候,新的花样又来了。这一次不是“见鬼”,却是“捉鬼”。傍晚,每个房间的门都紧闭着,霎时间全公馆变成一个静寂的世界,显得很凄惨。不知从什么地方请来了一个尖脸的巫师,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做出种种凄惨骇人的怪叫和姿势,把病人骇得用被盖蒙了头而惊叫起来。满屋是浓黑的烟,爆发的火光和松香的气味,地板也烧焦了两处。

    然而花样又来了,据说这公馆里到处都布满着鬼。这说法也有些人不相信,可是没有一个人敢出来反对。觉慧虽然有这勇气,然而没有人听他的话。于是决定在第二天晚上举行大扫除,要捉尽每个房间里的鬼,说是这样祖父的病才可以痊愈。于是第二次的滑稽剧又在预定的时间开演了。

    有的人躲开了,小孩哭着,女人叹息着。

    觉慧心里充满了愤怒。他觉得身子被压得不能动弹,周围尽是黑暗。他想他不能屈服,不能让这样的事在他的眼前出现。

    不久那巫师走到了觉慧的房门口敲门。觉慧在里面大声叫着:“我不开。我这里没有鬼!”

    忽然有人在外面猛烈地插着门。他的愤怒被激动起来了:“你们究竟要做什么!”

    “慧侄,快开门”,是三叔克明的声音。“你要明白事理,大家都希望着祖父病好,难道你一个人就不愿意?”

    “我不开!”他烦躁地在房里躺着,觉得头脑快要爆裂了。

    “三少爷,你不顾到你爷爷的病吗?你这样不孝顺!”

    觉慧注意到了一个熟悉的尖锐女音,这是他平日讨厌听的,这时却挟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向他打来。他的愤怒因此增加了。

    “三弟,快开门,我有话和你说,”这是觉新的声音。

    觉慧痛苦地想着:“你也这样说!自己做了懦夫还不够!”他觉得他的心也快要炸裂了。“好,我给你们开罢。”这样自语着,门一开,立刻现出了一些带怒的,涨红的脸,责备的话语要从这脸上爬出来,像蛇要爬出洞那样。愤怒占有着他,热情鼓舞着他。他完全忘却这些人是他的长辈。他愤怒地轻视地问道:“你们究竟要做什么?”他憎恨的眼光强烈地在众人的脸上扫。

    众人呆着了。克明、觉新这些人无论如何是没有脸说出“捉鬼”两个字来,他们知道自己究竟还有一点知识,而且他们根本上就不相信捉鬼的办法。

    “给你爷爷捉鬼。”陈姨太究竟勇敢多了,她挺身出来说。

    “捉鬼?你倒见鬼!”觉慧把这句话向她的脸上吐去。“你们不是要捉鬼,你们是把祖父活活地闹死!”

    “你——”克明的脸气得变成了青色。

    “三弟。”觉新要来阻止觉慧。

    “你还好意思说话,你不害羞吗?”觉慧把眼光定在哥哥的脸上。“你也算读了十几年书,料不到你竟然没有知识到这样程度!呸,你们会孝顺祖父,笑话!我昨晚亲眼看见祖父被那巫师骇成了那样子。我一定要看你们怎样谋杀祖父,谁敢进这房里来,我就打他的嘴巴!”

    平时这样的话也许会给他招来一些麻烦,这时反而因了语气太重的缘故,他倒占了上风了。他站在门口,身子立得非常坚定,面貌异常严肃,眼光十分骄傲。他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克明第一个羞愧地低了头,他感到一阵剧烈的痛悔。觉新又是气,又是悔,眼泪流在脸上也不去揩拭。陈姨太平日总是仗着别人的威势,看见克明一走,便好像失了靠山似的,连一句话也不敢说了,敷衍般地骂了觉慧几句,就带着满面羞容扭着身子走开了。

    陈姨太一走,其余的人也就一哄而散了。虽然娘姨中间有人暗暗发了不满意觉慧的议论,然而这一次觉慧是大获全胜了,完全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之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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