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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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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锦州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①他那时刚刚勒上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根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报考中学。领着他们去报考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

    ②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③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只毛笔和一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④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⑤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一段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中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⑥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⑦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⑧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而根本不用双脚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蹭血地踯躅!他无端地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厚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的……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

    ⑨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而是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⑩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改动)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他”穿着母亲纳扎的布鞋,脚后跟被砂石磨出了血,暗示了母亲的亲情敌不过现实的寒酸与残酷,使文章显得含蓄而又深沉。 B、“他”想到自己与火车上的人的差距,变得十分愤怒,强忍着疼痛,走到终点,战胜了自己的怯懦,成了他独特的生命体验。 C、本文描写了“他”在去报考中学的路途中不断变化的心理,由开始的激动,到后来的卑怯、崩溃,最后又产生了希望,充满了勇气。 D、本文运用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叙写了作家青年时期的一次赶考经历,表明了对待生活该有的信念与态度。
(2)、文中的“红腰带”“布鞋”“汽笛”有什么象征意义?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文章为何将这次赶考经历称为“人生之旅”?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体会。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和那道坡

宋向阳

    秋生的家在柳河村最北头的山根下,绕过一道胳膊肘子弯儿的土坡,才能过去。

    秋生开着新买的轿车回家,道窄,只好停在十米外的巷口。他怕车子被刮蹭,一个劲朝那边望。你对车倒挺上心啊。父亲徐老套在饭桌上叨咕着,还用稀奇古怪的目光扫他。秋生低声地解释道:我三年的工资都花在车上了,那道坡忒堵。

    秋生两口子一走就是两个多月,隔三差五往回打个电话。一次,隔壁的小东把一包羊肉送到了他家。小东说:叔啊,看看你儿子多孝顺啊。徐老套的脸上像结了霜,瞅都不瞅一眼。

    小东走后,媳妇问老套:你绷着脸给谁看呢?不识抬举。

    徐老套愤愤地说:他徐秋生是在救济困难户吗?连个面都不照,好大的架子啊。

    媳妇叹了口气,说:谁让你找个猫不拉屎的地方盖房,拐弯抹角连个车都不得放。

    徐老套大步来到院外,望着那道十多米长、五米多高的土坡,使劲哼了一声。他蹲在那儿,点着一根旱烟,猛地吸了几口,脸蛋憋得像下蛋的母鸡。

    徐老套去集上买了几把镐锹,还叫人焊了一个铁斗子的推车。除了下地,他把很多时间都用在了修路上。

    日头还没升起,徐老套就站在了土坡下,挥着大镐刨。土质很硬,他一镐下去,便击出一颗颗金星来。徐老套拿出了年轻时开大山的劲头,抡圆膀子干着。汗水很快浸透衣服,紧紧贴在了他的身上。媳妇看着心疼,帮他往车子里装土。

    徐老套一把夺过铁锹说:去,这事儿不用你管。

    媳妇说:你悠着点,别累坏了。

    徐老套嘴里应着,却不歇手。媳妇给他沏了一壶浓茶,端了出来。徐老套嗓眼里发干,放下家什坐在了凳子上。他喝着茶,眼前浮现出儿子小时候在土坡前和他捉迷藏的影子,心里不禁七上八下。

    胳膊肘弯儿的土坡一天天变小着,徐老套手上的老茧一天天变厚着。累的时候,他都会朝远处望一会儿。他想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是却一次次失望。媳妇劝他找几个帮工,他却说啥也不答应。

    这天,徐老套正在门口忙着。村书记大成走了过来,喊道:老套哥,你儿子给你捎钱来了。徐老套没有抬头,仍然在干活。大成说:都啥年头了,你还想当愚公啊。徐老套这才停手,冲他干笑一下。大成把钱递了过来,说:上午我在城里遇到秋生,他让我给你们。徐老套一把拨开大成的胳膊,说:这钱我不要,你退给他吧。

    亲儿子的钱,不要白不要。大成说。

    徐老套哼了一声,说:徐秋生凭啥不自己回来?他不认识柳河村的路吗?

    大成说:可能,他有点忙吧?

    徐老套说:一个小科长比县长还忙吗?

    媳妇见他九头牛拉不回来的样子,便从大成手里接过了钱。徐老套瞪了她一眼,说:这钱你自己花吧,我一分不沾。媳妇用手点了点他,回屋里给大成去找烟卷。

    我让你堵!我让你堵!徐老套举起大镐,用力地朝土坡刨了下去……

    三个月后,秋生两口子还没有回来。一天,他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母亲在那头颤巍巍地说:儿啊,你快回来,你爹……病得可不轻啊。没等秋生说话,母亲就嗖地放下电话,任凭秋生怎么回拨,都没人接。秋生吓出一身冷汗,带着媳妇急急忙忙撵了回来。他的眼里冒着火,把车开到家门口没等停稳,就跑进屋去。可是,父亲却满面红光地坐在炕头,没有一丝病意。他疑惑地瞅着母亲说:妈……

    徐老套笑眯眯地说:儿子,你的车放哪儿了?

    秋生眨巴眨巴眼睛,说:就放门口了。

    徐老套拽住儿子的手说:那道坡还有吗?

    秋生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泪水在眼里打起了转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敲狗

欧阳黔森

    贵州关岭花江镇上的人喜欢吃狗肉。狗是不能杀的,只能敲,因为放了狗血,狗肉就不好吃了。狗肉味道不但香飘花江镇,也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镇上只要有临街的店面,都开狗肉馆。每家狗肉馆的灶台上,都放着一只黄澄澄煮熟的狗,离灶台一两米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夹着尾巴浑身发抖的狗。熟狗与活着的样子差不多,除了皮上没毛了,肉里没骨头了,其余都在。喜爱哪个部位,客人自己选。那只关着的狗,暂时可以不死,却只是让人看的,无非是说,就是这种狗。

    初送来的狗,似乎都能预感到它的末日到了,对着厨子狂吠不已,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厨子拿了一条绳索给狗主人,狗吓得浑身颤抖,却不逃走,反而依偎在主人的两腿之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主人把绳索套在狗的头上,再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再不好意思面对可怜而恐惧的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狗见主人一走,眼睛里就透着绝望,它奋力地迈腿想紧跟主人的脚步,可没迈出几步,就被紧绷的绳子拉回来,又奋力地迈步,又被绳子拉回来。

    狗越挣扎,脖子上的绳索越紧,当狗由于憋气在地上翻滚时,厨子拉动绳子,把狗吊了起来,厨子拿来一把包了布头的铁锤猛击狗鼻梁,狗在猛击中只能坚持几分钟,便没了声息。它的眼睛圆瞪着,两行泪水流过脸庞,舌头夸张地伸出嘴巴。打完最后一锤,厨子把锤子往地上一摔,锤子便连翻了几个跟头。厨子接着用手去摸狗鼻梁,确定没碰烂皮后,顺手摸合了狗眼睛。厨子的手湿湿的,是狗的眼泪。

    那年正是大年前夕,厨子想吃狗肉,可过年过节的,没人来卖狗,厨子对刚进师门的徒弟说,把大黄敲了吧!大黄是厨子养了两年的狗,厨子敲狗如麻,却不敲自己养的狗。徒弟照着平时师傅敲狗的过程来了一遍,见狗被敲得没了声息,便解了绳套放在地上。死狗放在地上,地气一上身,便会醒过来。等徒弟从屋里端了个大盆来装狗时,大黄早跑得没了踪影。但是在它挨敲死里逃生后的第二天,又肿着个鼻子回到了主人家。

    现在关在铁笼里的狗也是一条黄色的狗。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身着土布衣裤,脚穿一双草鞋。那卖狗的中年汉子留下话,说是急用钱才卖这狗,等有了钱再来赎回。临走前,中年汉子神色黯淡,很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抱起狗放进铁笼子,厨子要求他用绳子把狗套住,他死活不愿意。

    半个多月以后,中年汉子来了。黄狗一见主人,伸开前爪猛扒铁笼的铁条,夹了半个多月的尾巴一下子就翘了起来。黄狗快乐而兴奋地想从铁笼里伸出头来。徒弟知道,黄狗是想用头去亲热主人的腿,还想后腿立起用前爪去搭主人的手。

    中年汉子说,我来赎狗。

    厨子说,要赎,当初就别卖。

    中年汉子说,我爹得急病要钱救命。

    中年汉子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大把零票子,递给厨子说,这是一百块,你数一数。

    厨子说,我这不是典当铺,我也不卖活狗。

    中年汉子又把钱往厨子手里送,说这是一百二十块。

    厨子眼一瞪说,二百块,没得商量。

    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走到铁笼子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红茗喂大黄狗,大黄狗一边啃咬一边把尾巴摇得团团转。

    中年汉子回头对厨子说,你等着,我筹好钱就来。

    大黄狗见主人走了,不再啃咬红茗,又叫又跳,直到主人的背影不见了,它才停止蹦跳,嘴里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

    晚上,厨子对守店过夜的徒弟说,明天早一点起床,把那只黄狗敲了,我要它的皮,真是一条好狗。

    深夜,徒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半夜,他拿了一根铁棍,用力一撬锁便开了。凌晨时,徒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大黄狗跑进了它的主人家,主人惊喜地迎出来,大黄狗后腿直立,前爪搭上了主人的肩,尾巴摇得团团转,眼睛眯起来充满着笑意。

    一个星期后,中年汉子走进了狗肉馆,送来了二百块钱。说狗早回了家,为了对厨子表示感谢,还给厨子带来了几斤自家种的花生。

    晚上,厨子油炸了花生,一个人喝闷酒。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他在思考再到哪里招一个徒弟。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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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击

孙犁

    第二天,我们在这高山顶上休息了一天。我们从小屋里走出来,看了看吴召儿姑家的庄园。这个庄园,在高山的背后,只在太阳刚升上来,这里才能见到光亮,很快就又阴暗下来。东北角上一洼小小的泉水,冒着水花,没有声响;一条小小的溪流绕着山根流,也没有声响,水大部分渗透到沙土里去了。这里种着像炕那样大的一块玉蜀黍,像锅台那样大的一块土豆,周围是扁豆,十几棵倭瓜蔓,就奔着高山爬上去了!在这样高的黑石山上,找块能种庄稼的泥土是这样难,种地的人就小心整齐地用石块把地包镶起来,恐怕雨水把泥土冲下去,奇怪!在这样少见阳光、阴寒冷的地方,庄稼长得那样青,那样坚实。玉蜀黍很高,扁豆角又厚又大,绿得发黑,像说梅花调用的铁响板。

    吴召儿出去了,不久,她抱回一捆湿木棍;

    “我一个人送一把拐杖,黑夜里,它就是我们的眼睛!”

    她用一把锋利明亮的小刀,给我们修着棍子。这是一种山桃木,包皮是紫红色,好像上了油漆;这木头硬得像铁一样,打在石头上,发出铜的声音。

    这半天,我们过得很有趣,差不多忘记了反“扫荡”。

    当我们正要做下午饭,一个披着破旧黑山羊长毛皮袄,手里提着一根粗铁棍的老汉进来了;吴召儿赶着他叫声姑父,老汉说:

    “昨天,我就看见你们上山来了。”

    “你在哪儿看见我们上来呀?”吴召儿笑着问。

    “在羊圈里,我喊你来着,你没听见!”老汉望着内侄女笑,“我来给你们报信,山下有了鬼子,听说要搜山哩!”

    吴召儿说:“这么高的山,鬼子敢上来吗?我们还有手榴弹哩!”

    老汉说:“这几年,这个地方目标大了,鬼子真要上来了,我们就不好走动。”

    这样,每天黎明,吴召儿就把我唤醒,一同到那大黑山的顶上去放哨。山顶不好爬,又危险,她先爬到上面,再把我拉上去。

    山顶上有一丈见方的一块平石,长年承受天上的雨水,被冲洗得光亮又滑润。我们坐在那平石上,月亮和星星都落到下面去,我们觉得飘忽不定,像活在天空里。从山顶可以看见山西的大川,河北的平原,十几里、几十里的大小村镇全可以看清楚。这一夜下起大雨来,雨下得那样暴,在这样高的山上,我们觉得不是在下雨,倒像是沉落在波浪滔天的海洋里,风狂吹着,那块大平石也像要被风吹走。

    吴召儿紧拉着我爬到大石的下面,不知道是人还是野兽在那里铺好了一层软软的白草。我们紧挤着躺在下面,听到四下里山洪暴发的声音,雨水像瀑布一样,从平石上流下,我们像钻进了水帘洞。

    吴召儿说:“这是暴雨,一会儿就晴的,你害怕吗?”

    “要是我一个人我就怕了,”我说,“你害怕吧?”

    “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常在山上遇见这样的暴雨,今天更不会害怕。”吴召儿说。

    “为什么?”

    “领来你们这一群人,身上负着很大的责任呀,我也顾不得怕了。”

    她的话,像她那天在识字班里念书一样认真,她的话同雷雨闪电一同响着,响在天空,落在地下,永远记在我的心里。

    一清早我们就看见从邓家店起,一路的村庄,都在着火冒烟。我们看见敌人像一条虫,在山脊梁上往这里爬行。一路不断响枪,那是各村伏在山沟里的游击组。吴召儿说:

    “今年,敌人不敢走山沟了,怕游击队。可是走山梁,你就算保险了?兔崽子们!”

    敌人的目标,显然是在这个山上。他们从吴召儿姑父的羊圈那里翻下,转到大黑山来。我看见老汉仓惶地用大鞭把一群山羊打得四散奔跑,一个人登着乱石往山坡上逃。吴召儿把身上的手榴弹全拉开弦,跳起来说:

    “你去集合人,叫姑父带你们转移,我去截兔崽子们一下。”她在那乱石堆中,跳上跳下奔着敌人的进路跑去。

    我喊:“红棉袄不行啊!”

    “我要伪装起来!”吴召几笑着,一转眼的工夫,她已经把棉袄翻过来。棉袄是白里子,这样一来,地就活像一只逃散的黑头的小白山羊了。一只聪明的、热情的、勇敢的小白山羊啊!

    她登在乱石尖上跳跃着前进,那翻在里面的红棉袄,还不断被风吹卷,像从她的身上撒出的一朵朵的火花,落在她的身后。

    当我们集合起来,从后山上跑下,来不及脱鞋袜,就跳入山下那条激荡的大河的时候,听到了吴召儿在山前连续投击的手榴弹爆炸的声音。

(节选自《吴召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 , 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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