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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福建师大附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梅格与人格

    为什么梅花能够与人格如此胶合为一体呢?因为梅花的形象特征与某种道德评价的思想价值完全吻合。

    首先是梅花的色淡气清。清淡是对浓艳的否定。浓艳为俗,清淡超俗、高雅。而高雅脱俗,是文人学士所追求的质索,所标榜的气度。宋熊禾《涌翠亭梅花》言:“此花不必相香色,凛凛大节何峥嵘!”梅花之神,在峥嵘之“大节”,而不在表面之“香色”。放翁《梅》诗也说:“逢时决非桃李辈,得道自保冰雪颜。”颜色的清淡正与高士之“得道”契合了。

    其次是梅姿的疏影瘦身。戴禺说:“精神全向疏中足,标格端于瘦处真。”梅花之影疏,显露出人的一种雅趣;而梅花之瘦姿,则凸现了人的一种倔强,因而是人格坚贞不屈的象征。清恽寿平《梅图》说:“古梅如高士,坚贞骨不媚。”顽劲的树干,横斜不羁的枝条,历经沧桑而铸就的苍皮,是士人那种坚韧不拔、艰苦奋斗,决不向压迫他、摧残他的恶劣环境作丝毫妥协的人格力量和斗争精神的象征。

    也正因为梅花具有此种不屈的品格,它才冲寒而发。为了将美好的春天的信息,尽早报告给人间,梅花心甘情愿被雪礼葬,在所不惜:“一朵忽先变,百花皆后香。为传春消息,不惜雪埋藏。”这种伟大的人格力量,真可感天地,泣鬼神!

    再次是梅花的景物陪衬。梅花色淡,姿瘦,神韵高雅,而配合其环境的是月光、烟影、竹篱、苍松、清水和寒雪,这就从各个角度全方位地烘托出梅花的“高标逸韵”,收到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宋杨无咎《柳梢青》云:“雪月光中,烟溪影里,松竹梢头。”这就是梅花的陪衬意象群:寒雪、淡月、清流、薄(疏)雾、劲松、瘦竹。其清一贯,其骨相通。张道洽《梅花》诗云:“雅淡久无兰作伴,孤高惟有竹为朋。”梅品之“雅淡”,梅格之“孤高”,惟有虚心、有节、耐寒、清淡的竹是它的友朋,诠释了陪衬的艺术力量。

    唐朱庆余《早梅》诗更是将雪、露、松、竹与梅并在一起写,让人们受到最清幽、最高雅的浑融境界的视觉冲击:“天然根性异,万物尽难陪。自古承春早,严冬斗雪开。艳寒宜雨露,香冷隔尘埃。堪把依松竹,良涂一处栽。”万物难陪,只有雪、露、松、竹,堪与“一处栽”也。众多的意象,将梅花的形象衬托得愈发幽雅、高贵。

    《孤本元明杂剧》中有《渔樵闲话》,将松、竹、梅定为“岁寒三友”。其实在中国文化史上,正式出现“岁寒三友”,还是在南宋期间,如陆游《小园竹问得梅一枝》云:“如今不怕桃李嗔,更因竹君得梅友。”梅与竹,不仅为“友”,而且同属于“君”。林景熙《五云梅舍记》说:“累土为山,种梅百本,与乔松、修篁为岁寒友。”因为这三种植物,它们所象征的中国士人的那种精神的至高境界,是完全一致的。

(节选自张福勋《梅花诗话》,有删改)

(1)、下列对梅姿“疏影瘦身”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梅如高士,坚贞骨不媚”说明古梅的疏影瘦身,甚合高雅之士的身姿。 B、梅的“疏影瘦身”,显露出人的一种雅趣,一种不屈精神,。 C、疏影横斜的枝条,历经沧桑的苍皮是士人不向恶势力妥协的人格力量的象征。 D、梅花具有“疏影瘦身”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它情愿被雪埋葬,也要尽早报春。
(2)、关于“梅花与人格胶合”的理解,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梅花在诗词中出现,往往配合着竹篱苍松清水和寒雪,它们之间清淡一致,风骨相合。 B、梅花色淡气清,表现高雅脱俗,文人学士追求高雅脱俗,二者气质风格相合。 C、梅花冲寒而发,不畏恶劣环境,士人崇尚不畏强暴,不向恶势力屈服,二者人格相合。 D、梅花“淡雅”,梅格“孤高”,竹子才是它的好朋友,这与文人雅士的交友志趣相合。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观赏梅花不要着眼于梅的香色,只观赏梅花的峥嵘大节就够了。因为梅花之神在“大节”,而不在表面之“香色”。 B、最早在元朝就出现了“岁寒三友”的说法,表明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三者之间的相同品节,它们所体现的精神境界完全一致。 C、《孤本元明杂剧》中的《渔樵闲话》将松、竹、梅定为“岁寒三友”,也是为了衬托梅花,诠释了陪衬的艺术力量。 D、诗人在写梅花时,往往将雪、露、松、竹放在一起写,让人感受到最清幽高雅的视觉享受,让梅更加高贵、幽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人的姓与名

余昌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

    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历史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的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

    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

    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末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取代。

(选自《北京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五年前,严几道先生为本校校长时,余方服务教育部,开学日曾有所贡献于同校。诸君多自预科毕业而来,想必闻知。士别三日,刮目相见,况时阅数载,诸君较昔当必为长足之进步矣。予今长斯校,请更以三事为诸君告。

    一曰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于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人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二曰砥砺德行。方今风俗日偷,道德沦丧,北京社会,尤为恶劣,败德毁行之事,触目皆是,非根基深固,鲜不为流俗所染。诸君肄业大学,当能束身自爱。然国家之兴替,视风俗之厚薄。流俗如此,前途何堪设想。故必有卓绝之士,以身作则,力矫颓俗。诸君为大学学生,地位甚高,肩此重任,责无旁贷,故诸君不惟思所以感己,更必有以励人。苟德之不修,学之不讲,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己且为人轻侮,更何足以感人。然诸君终日伏首案前,营营攻苦,毫无娱乐之事,必感身体上之苦痛。为诸君计,莫如以正当之娱乐,易不正当之娱乐,庶于道德无亏,而于身体有益。诸君入分科时,曾填写愿书,遵守本校规则,苟中道而违之,岂非与原始之意相反乎?故品行不可以不谨严。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二也。

    三曰敬爱师友。教员之教授,职员之任务,皆以图诸君求学便利,诸君能无动于衷乎?自应以诚相待,敬礼有加。至于同学共处一室,尤应互相亲爱,庶可收切磋之效。不惟开诚布公,更宜道义相勖,盖同处此校,毁誉共之。同学中苟道德有亏,行有不正,为社会所訾詈,己虽规行矩步,亦莫能辨,此所以必互相劝勉也。余在德国,每至店肆购买物品,店主殷勤款待,付价接物,互相称谢,此虽小节,然亦交际所必需,常人如此,况堂堂大学生乎?对于师友之敬爱,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三也。

    余到校视事仅数日,校事多未详悉,兹所计划者二事:一曰改良讲义。诸君既研究高深学问,自与中学、高等不同,不惟恃教员讲授,尤赖一己潜修。以后所印讲义,只列纲要,细微末节,以及精旨奥义,或讲师口授,或自行参考,以期学有心得,能裨实用;二曰添购书籍。本校图书馆书籍虽多,新出者甚少,苟不广为购办,必不足供学生之参考。刻拟筹集款项,多购新书,将来典籍满架,自可旁稽博采,无虞缺乏矣。今日所与诸君陈说者只此,以后会晤日长,随时再为商榷可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旧小说的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是指叙述人并不进入作品,而是站在统揽全局的位置上,仿佛世间万事万物无所不知晓、无所不能表现。如此虽便于展现广阔的生活场景,自由地刻画、刮析人物。但失掉了文学联系生活和读者的最宝贵的东西:真情实感。

    鲁迅对全知全能的外视角叙事的突破和改造,运用的是限制叙述原则。所谓限制叙述,是指叙事者所知道的和书中的人物一样多,这就从根木上破除了作者那种居高临下妄断一切的专制态度,以有限的职能和平等态度建立起作者与读者的新型关系,从而赋子作品以真诚性和逼真感。

    第一人称小说在《呐喊》和《彷徨》中超过半数。第一人称叙事的一种情况是内部第一人称叙述,“我”是故事的主人公或当事人,如《狂人日记》。鲁迅在必须真实的体裁——日记中去虚构一个“迫害狂”的文学故事。当狂人成了小说的叙述者后,立刻把读者引入到他自己观察和体验到的世界,他对世俗社会、历史文化的“吃人”本质的认识,他的浓重的“罪感”意识和容不得吃人的人、救救孩子的精神挣扎,在常人看来是语无伦次甚至荒唐的格调中显示出惊人的真实性。以第一人称叙述所冲淡和消解的文学故事的虚构性也许是《狂人日记》的最大艺术成功。

第一人称叙事的另一种情况是,“我”虽是故事的讲述人,却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可称为外部第一人称叙述,如《孔乙己》中的“我”只是咸亨酒店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伙计,他对周围的世界和社会世相没有多少明确的冷暖感受和是非观念,但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善良和痛苦,以及这个世界对社会“苦人儿”的态度,都在他的带有童真的眼光和心灵中被不动声色甚至朦朦胧胧地折射出来。读者自然会伴随着叙述人,开始以一种超然的、调侃的态度对待孔乙己,说不定还会“附和着笑”。最后随着孔乙己的惨死而“我”的叙述口吻反倒越发轻松、平静起来时,表层叙述与真正意义的矛盾冲突也达到了高潮。这种矛盾所产生的压力和张力往往能产生比正面的、直接的引导更强烈的艺术效果。最终必然会使读者从表面的“误导”中走出来,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感受到社会的不平以及建立在不平和矛盾基础上的人心的“冷漠”,从而以内省的态度思考自己与悲剧故事的关系和应负的道德责任。

    内部第一人称叙述大多以充沛情感、激越语调和明确的思想倾向性构成直接作用于读者的力量,外部第一人称叙述则是借助叙述者的超然的或近乎“无言”的存在,把作家自身的心理经验经由完全中立的叙述间接转移到读者的灵魂波动中。无论“内部”或“外部”,第一人称“我”的“当事人”和“在场者”的身份,使小说这种虚构的形式具有了极大的艺术真实性。

(摘自姜振昌《<呐喊><彷徨>:中国小说叙事方式的深层嬗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以反映现实生活为己任的文艺创作,既是时代的视窗,又是精神的花朵,并由此而铸就其“新”的禀赋与“美”的特质。这就使任何内容与形式的文艺创作,都必须以独具的魅力和特殊的方式传递出一种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以使人们在审美的过程中既可观瞻生活的胜景,又可实现认知的提升;既能获取艺术的欣悦,又能采撷思想的果实;既会驱散心灵的空虚,又会增强进取的信心。

    文艺作品所充盈和辐散出来的向上、向前的力量,其最大的聚焦点就是真善美,而真善美在意识层次和社会层面,则属于道德范畴。虽然各种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文本与辞章、形象和故事永远都是其基本的构成要素,并由此形成了文艺创作的道德决定论。诚然,文艺作品中的道德传递确实不像社会伦理学那样富于思辨力和逻辑性,但这只是存在方式的不同。

    事实上,自从《诗经》《离骚》开启了文艺创作的先河之后,道德含蕴与道德评判就一直是文艺的主体形态和至高绳墨。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同,并一代代地传承下去,甚至被奉为经典,正是隐匿于其中的道德内曜所致。孔子所作的《春秋》,之所以能让乱臣贼子闻而生“惧”,便是因为书中融贯了强大的道德力量;鲁迅的小说,看似在讲故事、写人物,但力透纸背的文字无一不是鲜明而强烈的社会道德评判。

    这并不是个例,而是一道铁律。任何文艺创作都必须恪守和遵从。否则,只玩形式、玩技巧,忽视作品的精神品位与道德内涵,注定是难成正果的。文艺的天性和天职从来就是发现美和创造美,就是弘扬良知与布达道义,就是宣示真理和传播文明。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始终以创造文明和弘扬道德为己任,并以优美的形式和诗性的表达忠实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足迹,使我们得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并为此而由衷地将之称为“经典”与“史诗”,永远地将之定格为思想的圭臬和道德的范式。

    在文艺创作中,真善美是道德的最大极和文明的最高值。创作主体只要在创作实践中抓住了这个关节点,并加以艺术化、审美化的实施与表达,就一定会创作出社会认可、受众认同的优秀作品。做到这一切是创作优秀作品的必备条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切,则是须经过多方砥砺和艰苦磨炼的。除了艺术技巧方面的艰苦磨炼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思想、精神、道德上的不断淬冶与提升。处于改革时代与发展大湖中的艺术家们,更应当源源不断地用精品佳作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点亮人生、纯化生活、助推发展。

(摘编自艾斐《发掘和表现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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