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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福建省连江县尚德中学高二上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生物发光的奥秘

    说到生物世界里的发光现象,人们首先会想到萤火虫,但是除了这种昆虫外,还有许多生物也能发光,人们发现,不同的生物会发出不同绿色的光来,所有的植物在阳光照射后都会发出一种很暗淡的红光,组生物一般都会发生淡淡的蓝光或浅绿光,某些昆虫会发出黄光。仔细地划分一下,生物发光可分两类:一类是被动发光,如植物,那些微弱的红光不过是没能参与光合作用的多余的光,这种光对植物是否有着生物学上的意义目前还是个谜,但一般的看法是这种光无意义,就像涂有荧光物质的材料经强光照射后再置于黑暗中发光那样;另一类是主动发光,尽管有一些主动发光的意义目前还未全部认识清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绝大多较生物的主动发光是有用途的。光是一种能量,生动发光是对能量的一种消耗。生物的生存策略有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点,那就是在维持生命的正常活动中最大很度地粟节省能量,因此主动发光必定是主动受光生物生存的一个重要手段

    1885年,社堡伊斯在实验室里提取出萤火虫的荧光素和荧光素晦,指出萤火虫的发光是一种化学反应,后来,科学家们又得到了荧光素酶的基因。经过科学家们的研究,萤火虫的发光原理被它全看清楚了。我们知道,化学发光的物质有两种能态,即基态和激发态,前者能级任而后者能级很高。一般地说,在激发态时分子有很高并且不稳定的能量,它们很容易释放能量重新回到基诚,当能量以光子形式释放时,我们就看到了生物发光,如果我们企图使一个物体发光,我们只需要的它足够的能量使它从基态变成激发态就行了?但生物要发光则需要体内的醉来参与,溶是一种催化剂,并且是高效率的催化剂。它可以促使化学反应的发生,给发光物质提供能量,且能保证消耗的能量尽量少而发光强度尽可能高。在萤火虫体内,ATP(三清腺酸苷)水解产生能量提供给荧光素而发光负化反应,每分解一个ATP氧化一个荧光素就会有一个光子产生,从而发出光来。目前已知,绝大多数的生物发光机制是这种模式。不适在发光的腔肠动物那里,荧光素则换成了光蛋白,如常见发光水母的绿荧光蛋白,这些绿荧光蛋白与钙或铁离子结合发生反应从而发出光来。

(1)、根据文意,下列对“生物发光”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生物发光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意义的被动发光,一类是具有意义的主动发光。 B、生物发光指的是生物在激发态时因能量释放而形成的一种发光现象。 C、生物发光是一种化学发光现象,它只有在两种能态同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产生。 D、生物发光在发光的腔肠动物那里需要通过发生化学反应来提供能量。
(2)、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由于植物吸收的光部分未参与光合作用,因而有些植物只能发出暗淡的红光。 B、因为杜堡伊斯找到荧光素酶的基因,才使得萤火虫的发光原理被完全弄清楚。 C、科学家在分析物质的化学发光原理时,一般认为在激发态时分子很容易释放很高且不稳定的能量然后重新回到基态。 D、被动发光的生物拥有更多的基态,主动发光的生物拥有更多的激发态。
(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只要一个ATP和一个荧光素发生氧化反应,萤火虫体内就会有一个光子产生。 B、生物之所以会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是因为体内拥有荧光素或光蛋白。 C、生物发光需要体内的酶来参与,生物体内的酶越多,发出的光越强。反之亦然。 D、荧火虫发光原理的揭示,为人类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光源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丁忧与守制

   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寓圃杂记》:“成化初,(陈)缉熙守制于家”,等等。

   什么是“丁忧”呢?《尔雅•释诂》:“丁,当也。”《日知录•期功丧去官》注:“古人凡丧皆谓之忧。”可知丁忧是值丧、居丧的意思。丁忧一词源于《书经•说命》:“王宅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宅忧就是丁忧。古时候,不管是兄弟丧、姊妹丧,还是从父母丧、从兄弟丧,都可以称之为“忧”。只是到了后来,丁忧才特指遭父母丧或承重祖父母丧(所谓承重,是指长房长孙)。

   《日知录•奔丧守制》上说:“《记》曰:奔丧者自齐衰(丧服)以下。以是古人于期功之丧无有不奔者。”“期”,指一年的丧服,可见古人遇有祖父母丧、伯叔父母丧、兄弟姊妹都要奔丧。陶渊明《归去来辞》自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职”即是一例。后来又将奔丧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丧服)的范围之内。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废除了期年奔丧的制度,认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为一年的丧服,如果都让奔丧守制,有的一个人连遭数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就会导致居官日少,更易频繁,旷官废事,于是决定“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期服不许奔丧。”自此以后,相沿成习,奔丧丁忧仅限于父母丧或陌生祖父母丧。

   那什么是守制呢?所谓守制乃是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一般人要谢绝应酬事务,做官的则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官员隐匿亲丧,被认为是“大不孝”,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因隐匿母丧被大理寺断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于是赐其自尽。

   二,禁止婚娶。丧中婚娶被认为是违背礼制的。《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之事照例是不必记载的,史官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呢?原来这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在居丧期间,竞张罗着送彩礼,所以史官乘笔直书而加以讽刺。

   三,禁止饮宴。儒家认为,“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论语•阳货》),所以饮宴也是在禁止之列的。在居丧期间因宴饮而被责罚的事例也不少。如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四月癸未,陆赓故世,其子慎余、其兄博文在居丧期间着华丽的衣裳穿街过市,并饮酒食肉,结果都被打了板子,慎余流放至循州,博文被递解原籍。

   四,禁止赴考。起初限制极严,即使是缌丧(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仅三个月的丧服)也不准赴考。宋天禧年间,举人郭稹冒缌丧赴考,被同辈告发,被交付御史台劾问(见《日知录•缌丧不处赴举》)。到了明朝限制放宽,除了服三年之丧的不得赴考外,余者皆不限。

   对于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一般都要派遣官员慰问,并赐给钱米等物。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命吏部:“凡官员丁忧,已在职五年,廉勤无赃私过犯者,照名秩给半禄终制;在职三年者,给三月全禄。”(《日知录•奔丧守制》)清初,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赐给茶酒。至康熙年间,汉大臣陈廷敬有母丧,康熙皇帝便命令阁员查阅《明实录》中有关慰问的条例,并派遣内阁学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学士喇沙前往赐给茶酒。从此以后,慰问之典便成为定例。

   丁忧和守制,从字面上是有区别的:丁忧是就居丧而言,守制则是就遵守居丧的制度而言。但在具体使用时二者的意思并无严格的区别,既可以说某官丁忧,也可以说某官守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太史公书》问世至今已两千多年,随着这部巨著的流传,项羽自杀于乌江似是无疑的了。其实,这是历史上的讹误。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是乌江而是东城,即今安徽定远东南(距乌江约三百里)。

    《史记·项羽本纪》论赞中就曾点明,项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只不过一般人不去注意这点罢了。《汉书·灌婴传》也记载:“项籍败垓下去,婴将车骑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那么,司马迁何以在《史记》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一段生动的描述呢?

    这段描述仅为民间传闻,理由有三。一,项王垓下被围时已兵疲食尽,“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又“汉军围之数重”。当时,项羽已“自度不得脱”,又何以能忽而来到三百里之外的乌江呢?再说,项羽垓下之败,其势是急转直下的,纵乌江亭长有救籍之心,又何以会料事如神,预先舣船以待?二,《史记·项羽本纪》通篇叙事谨严而缜密,尤其是对战事的描述,双方渡江涉河、斩关夺隘时的地理形势,都能于回旋曲折之中,给人以条理分明、江山如望之感。东城之后却为何三百里沙场竟无所交代,情节亦淡然松弛了呢?司马迁只说“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巧借一“欲”字将流传在乌江的一段民间佳话与东城真实的血战情节缝缀弥合了。这就是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多年来频频质疑并做出种种臆度误解的根源所在。三,项羽崛起于吴中,“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在南征北战中,吴中子弟以及江东父老与项羽是建立了感情的。因而,在他死后即传说起“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司马迁曾游历过此地,自然有充分的机会采撷到这些民间传闻,以完善这个英雄形象,也实在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项羽“身死东城”,从来有史迹为证。高达数丈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定远县志》载:“虞姬墓即嗟虞墩,县南六十里近东城。”阴陵、东城两地,《定远县志》记载则更为明确:“阴陵城,县西北六十里,莫邪山南,周围二里。……羽溃围南驰,汉骑将灌婴追羽过淮,羽过阴陵迷失道即此。”“东城,县东南五十里。项羽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羽复引而至东城即此。”

    项羽殉难前在定远县境内留下的遗址遗迹,除阴陵、东城,至今仍存十余处。从霸王寨(项王迷路处)到刘会桥(为汉军追及处),从下马铺到嗟虞墩,构成了项王在这块土地上与汉军周旋的一条完整路线。

(原文题目为《项羽究竟死于何地》)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人类“返老还童”不再是梦想

    近日,台湾大学、南开大学和密歇根大学的科学家通过体细胞核移植的方法,成功地从端粒酶杂合缺失的小鼠体细胞中得到端粒延长且具有真正发育多潜能性的多能干细胞。这一成果从实验和理论层面都表明:人类“返老还童”不再是梦想。

    20世纪70年代,科学家发现DNA每复制一轮,末端都将损失一段DNA片段。如果没有补偿机制,DNA在经过万千代复制后,最终将不断缩短甚至消失,从而造成两个后果——衰老和肿瘤。这被DNA双螺旋结构发现者詹姆斯·沃森称为“末端复制问题”。此后,美国科学家伊丽莎白·布莱克本和卡罗尔·格雷德发现,DNA复制时损失的基因片段是端粒,它像一顶安全帽一样,通过自我“牺牲”来保证DNA序列的完整性。通过进一步研究,两位科学家证实,一种被称为“端粒酶”的物质在维持甚至延长端粒长度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布莱克本和格雷德也因发现了端粒酶以及端粒酶保护染色体末端端粒的机理而获得200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台湾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教授宋丽英、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刘林和美国密歇根大学医学中心教授徐捷合作,利用端粒酶基因杂合缺失的小鼠模型,通过体细胞核移植的方法,成功地得到了端粒显著延长的多能干细胞。在最为严格的多能性检测的四倍体胚胎互补实验中,上述实验得到的多能干细胞被证明是具有真正发育多潜能性的。端粒酶基因杂合缺失的小鼠生育的后代小鼠能够正常繁殖,并未发生早衰迹象。这一实验结果表明端粒酶基因杂合缺失的细胞通过核移植后形成的多能干细胞,能分化发育成身体内任何种类细胞,可用于自身细胞组织修复,并具有安全性。

    据了解,体细胞核移植是目前最主要的体细胞重编程技术手段,最近世界上已有多个实验室通过这一技术有效获得了具有发育分化多潜能性的人类胚胎干细胞。“在核移植过程中,卵子通过表达一些特异因子‘修补’了体细胞核中缺失的端粒酶基因,最终得到的多能干细胞的端粒长度被有效延长,功能得以恢复。”课题组成员、博士研究生郭仁朋表示,该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干细胞从基础研究走向临床应用,造福那些被早衰症等疾病折磨的病人,而且从理论上为人们实现“返老还童”的梦想打开了一扇天窗。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以反映现实生活为己任的文艺创作,既是时代的视窗,又是精神的花朵,并由此而铸就其“新”的禀赋与“美”的特质。这就使任何内容与形式的文艺创作,都必须以独具的魅力和特殊的方式传递出一种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以使人们在审美的过程中既可观瞻生活的胜景,又可实现认知的提升;既能获取艺术的欣悦,又能采撷思想的果实;既会驱散心灵的空虚,又会增强进取的信心。

    文艺作品所充盈和辐散出来的向上、向前的力量,其最大的聚焦点就是真善美,而真善美在意识层次和社会层面,则属于道德范畴。虽然各种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文本与辞章、形象和故事永远都是其基本的构成要素,并由此形成了文艺创作的道德决定论。诚然,文艺作品中的道德传递确实不像社会伦理学那样富于思辨力和逻辑性,但这只是存在方式的不同。

    事实上,自从《诗经》《离骚》开启了文艺创作的先河之后,道德含蕴与道德评判就一直是文艺的主体形态和至高绳墨。优秀的文艺作品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同,并一代代地传承下去,甚至被奉为经典,正是隐匿于其中的道德内曜所致。孔子所作的《春秋》,之所以能让乱臣贼子闻而生“惧”,便是因为书中融贯了强大的道德力量;鲁迅的小说,看似在讲故事、写人物,但力透纸背的文字无一不是鲜明而强烈的社会道德评判。

    这并不是个例,而是一道铁律。任何文艺创作都必须恪守和遵从。否则,只玩形式、玩技巧,忽视作品的精神品位与道德内涵,注定是难成正果的。文艺的天性和天职从来就是发现美和创造美,就是弘扬良知与布达道义,就是宣示真理和传播文明。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始终以创造文明和弘扬道德为己任,并以优美的形式和诗性的表达忠实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足迹,使我们得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并为此而由衷地将之称为“经典”与“史诗”,永远地将之定格为思想的圭臬和道德的范式。

    在文艺创作中,真善美是道德的最大极和文明的最高值。创作主体只要在创作实践中抓住了这个关节点,并加以艺术化、审美化的实施与表达,就一定会创作出社会认可、受众认同的优秀作品。做到这一切是创作优秀作品的必备条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切,则是须经过多方砥砺和艰苦磨炼的。除了艺术技巧方面的艰苦磨炼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思想、精神、道德上的不断淬冶与提升。处于改革时代与发展大湖中的艺术家们,更应当源源不断地用精品佳作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点亮人生、纯化生活、助推发展。

(摘编自艾斐《发掘和表现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使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美育是培养人认识美、体验美、热爱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国家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对帮助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是做好美育工作的三大支柱。当前,我国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进入加速提质阶段,美育深程建设稳步推进,呈现良好势头。与社会日益崛起的精神文化需求直接联系,以博物馆、美术馆为代表的社会美育也展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作为美育实施的基本途径,家庭美育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明显的功利倾向。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美育工作,必须重视家庭美育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孩子由一块璞玉塑造成一座雕塑,在成长的路上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家庭。”可以说,美育的根在家庭,家庭是美育的摇篮。家庭美育的特点是润物无声,但影响深远持久。家庭日常的环境、气氛情感和活动,是孩子认知外在环境的基础,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对自然社会的认知,对文化人文的体察,影响着孩子道德修养的建立,审美观念、价值体系的形成。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家庭美育,必须重视艺术思维的培养。现在家庭教育普遍重视智力开发,对审美教育的关注,往往又将重点放在美术、音乐、舞蹈等技能特长的培养上,以期在未来的升学和求职中有一技之长,功利倾向明显。其实,比技能特长训练更重要,对孩子一生影响更深远的,是艺术思维的建立。艺术思维是一种以情感、符号和形象为基本要素的思维方式,艺术思维让人不断思考自我局限性,并从中找到突破的方法和答案。艺术思维对于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艺术思维的建立,重在熏陶,这种熏陶需要适宜的环境。许多家长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参加各种美育活动,这样的安排对孩子艺术思维的提升有一定作用,但更为根本、持续的,还是家庭日常生活的熏陶。

遵循美育特点做好家庭美育,必须拓展家庭美育的实施途径。要将自然美作为家庭美育的重要内容。春夏秋冬四季更迭,风霜雨雪阳光,沙丘泥土树木花草,鸟兽虫鱼……丰富的自然环境是最好的家庭美育素材。家长要多带孩子走进大自然,让他们在自然玩耍的过程用手用脑用心感受,对人从哪来,如何与万物共存形成丰富独特的感知,这些感知是滋养孩子健康审美意识的丰厚土壤。要在节庆习俗中引导孩子认识社会文化之美。从食物制作,到家庭装饰,再到日常礼仪,传统节日习俗蕴含着深厚的人文思想,表达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族群的关系,是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塑造孩子审美情趣的基础材料,家长应该充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进行家庭美育。要鼓励孩子在动手劳作中认识美、体味美。孩子动手去操作,不论是多变的还是重复的,粗犷的还是精细的,都会形成身体上的感受,从而传达到大脑中形成认知,这种改造事物的经验会在主观和客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强化他们的信心,萌发进一步的创造。

(摘编自陈佳《美育的根在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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