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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语文版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4课海燕课时训练

阅读课文《海燕》,“海水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至结尾,回答小题。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2)、作者在文中反复强调“我们的小燕子”有什么用意?

(3)、选文最后一段在全文有什么作用?

(4)、你喜欢选段中的哪句话?请找出来并说说喜欢的理由。(可从表达方式、修辞手法、思想内容等方面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苦 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苦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给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美丽的邂逅
        ①我喜欢读书,喜欢到旧书摊淘书。
        ②那是一个深秋雨后的傍晚,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书屋里,我随意地在杂乱的旧书摊上翻寻着。突然,一个熟悉的名字——《林清玄散文》跃入眼帘。我赶快把书抽出,店里的书可都是二手书,基本上都是单独一本。
        ③这本书是1996年1月第三次出版的,一幅抽象的图画连贯着封面和封底,黄色白色相间的扉页上录有林清玄先生的经典语句。句子左下方的页脚处,有几个竖写的蝇头小字:“慧藏书96.5.26”。整本书除了书脊上下两端有些微的破损,没折叠,没涂画,像新的一样。
        ④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者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一株草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有了亲自种的心血,就高贵起来。”“如果树是生命,果实就是它的心。”细细聆听先生的心灵独白,轻轻吟诵先生的絮语箴言,一脉温情和馨香弥漫了整个心田。这些篇章大部分是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结晶,十多年后被这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女孩珍藏了十多年后变成了我枕边的读本。这也是我们的一种缘分吧,素未谋面的美丽邂逅。
        ⑤掩卷沉思,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⑥都说字如其人,她是不是如她的字一样娟秀、精致和美丽?页脚签署的这个日子对于她有什么特别的纪念吗?我猜想:她必定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是一个碧玉闺秀,因为喜欢读书的女孩典雅、娴静。古时评判美女的一个标准就是诗词为心,兰心蕙质。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少女沉醉于书卷中,不时浅浅地笑,融入时光深处。一个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本上的人,除了纪念这个日子,说明书的出处和归属,更有一份喜爱和珍藏在内。这么多年,这本书还保持完好和整洁也说明她对这本书是多么的爱护和珍惜。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足以翻天覆地。但是,生活越来越富裕日子越来越美好的时候,她为什么忍心把喜爱的书遗弃?一起遗弃的可能还有别的书吧?是乔迁新居吗?如果乔迁新居也不差这一本书的方寸,对于一个喜爱读书的人来说,不管走多远,书籍都是不舍的伴侣,精神的家园。十多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这个叫慧的女孩也应该不再年轻了,曾经的梦想和追求也许被折断了翅膀,在生活的磨砺中,原本纯洁、满怀憧憬的心灵是不是随着网络快餐文化的盛行、社会的浮躁和功利,而变得越来越荒芜和浮躁?
        ⑦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个不起眼的书屋,一本写着藏书人名字却被遗弃的好书,一段人生和当今文学的现状,使我思绪万千:今天,有多少人还会静静地捧读一本书?有多少人还会孜孜以求三国水浒西游记和金陵十二钗?
        ⑧这时候,我耳畔想起来了温总理感人肺腑的声音:“读书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
        ⑨那个深秋雨后的傍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暖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甚至宁愿我没有得到这一本书,宁愿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慧的书架慧的心中……(作者:朱东锷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姐姐

连谏

    ①母亲走的时候,她12岁,父亲给她擦泪,说不怕,还有我。虽然难过,但她真的不怕了,父亲像大山一样强壮地存在,让她的心很踏实。

    ②可父亲也病倒了,在她读大一的冬天,那个夜晚的寒冷,足以让她终生铭记,凛冽的寒风,像无情的小小野兽,撕咬着她的脸:怎么办?给父亲治病要花钱,可他们家并不富裕,姐姐的婚期将至……她拼命想该怎么办,除了退学,似乎没别的路可走。

    ③她泪流满面,在天寒地冻的校园里站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直到手机再一次响了,是姐姐。她轻声安慰着哭泣的妹妹,说和未婚夫商量好了,去婆家办完婚礼就和未婚夫搬回娘家住,一起照顾父亲,让她安心读书。

    ④她不相信,姐姐的未婚夫是独子,在乡下,结婚住在老婆的娘家,是会让人瞧不起的,就算姐姐的未婚夫会答应,他父母也未必想得开吧?

    ⑤将信将疑的她请假回了老家,和姐姐一起陪父亲做完手术,也见着了准姐夫和姐姐的准公婆,他们也异口同声承认,姐姐说得没错。

    ⑥她满心感激地回了学校,这期间,姐姐会给她写信或打来电话,大多是在说父亲的近况,也会说她和未婚夫的事,说婚期推迟了,想等父亲出院再办。

    ⑦学校一放寒假,归心似箭的她就跑回来了。却迟迟未见姐姐的未婚夫,姐姐先是支支吾吾,后来说,乡下人迷信,要过年了还往医院跑不吉利,让他过完春节再来。新年夜里,她以拜年的名义,悄悄给姐姐的未婚夫打了电话,才晓得,姐姐撒了个弥天大谎。她的未婚夫一家并未答应她的要求,而是退婚了。那天自己在医院见到他们,是姐姐提着礼物上门求来的。

    ⑧在医院的走廊上,她嚎啕大哭,姐姐闻声赶来,只看了一眼她手机上的号码,就明白了一切。她要去找姐姐的前未婚夫理论,却被拦住了。姐姐说他们来提退婚的时候,自己只求了他一件事,就是每周以准女婿的名义来医院看望一次父亲。他答应了,也做到了。姐姐说,咱和人家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因为相亲认识了,因为打算结成夫妻就觉得亲近了,可是不管多亲近,那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人,不能人对咱有感情,就成了人家为咱做啥都是应该的。

    ⑨她哽咽得说不出话。关于退学回家照顾父亲的话,她没说,因为知道,姐姐不仅不会答应,还会生气,就像姐姐说的,她们之间和她和前未婚夫之间不一样,她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⑩半年后,安葬好重病不治的父亲,姐姐来到她读大学的城市打工,遇上了憨厚温暖的姐夫,结婚生子,骑着三轮摆麻辣烫,风里来雨里去,虽然辛苦,但也其乐融融。她大学毕业,姐姐让她读研,她不肯,说想早点工作,帮姐姐买房养家,姐姐恼了,多年来相亲相爱的她们第一次起了争执,姐姐说别看她读的是名牌大学,将来也会有好生活,可自己永远都比她富,就因为她是姐姐!天下所有的哥哥和姐姐永远都比弟弟妹妹多享了几年父母之爱,姐姐大她5岁,就比她多享了5年父母的爱,这就是姐姐的财富,是永远都取之不尽的爱的源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玉瑛子

       ①不曾可以寻觅,也不曾有任何准备。似乎是猝不及防,它撞进了我的视线。

       ②在那方柜台的一隅,它静静地、安详地、自然地停留着,姿势优美。四周的喧闹,仿佛和它没有任何关系。那些来来去去的目光,被形形色色的宝石的光华吸引着,而忽略了它的存在。它于自己的世界孤独地美丽着,有些傲气,有些不屑,有些与世无争。那一块冰凝的翠色,那一缕剔透的晶莹,那一掬澄澈的水灵,那一抹温馨的柔润,于繁华之中,于喧嚣之中,碰疼了我的心。

       ③哦,那一块天然的翡翠,一块美玉。

       ④那一天滂沱大雨。我为避雨无意中躲进那间小店,无意回眸之间,就那样与它相遇。

       ⑤尽管小心翼翼、呵护有加,意外还是发生了。

       ⑥或许因为之前没有佩玉的经验,而致使佩戴方法有失正确;或许因为过度喜爱,从而太过频繁地摆弄……正如它猝不及防地闯入我的生活,意外在那一日猝不及防地降临。

       ⑦那美丽、珍稀的翠色之间,出现一道小小的裂隙。很小,但很清晰。发现它受伤的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和它一同开裂。我感受到它的疼痛。它受伤的样子,令我的心血流不止、肝肠寸断。尽管裂隙很小,可它毕竟存在着。它妨碍了它的美丽,影响了我观赏它的心情。可摆在眼前的它,已然不再是那个完美无暇的玉,它无法回到从前。

       ⑧只好把它从胸前摘下。

       ⑨扔掉吗?实在是舍不得;退还给卖玉的人吗?那几乎没有可能。留着它,触景生情。我只好选择了逃避。把它封存起来,紧锁于抽屉,长时间不打开,避免碰触,任凭岁月将它埋葬。

       ⑩又一个阴雨天,雷同的天色让我情不自禁想起它的到来。想起初拥它的激动和欣喜。怀念它在我怀抱的那美丽时光。

       ⑪我重新走进那间玉店。我问卖玉的人: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使玉的伤口复原?卖玉的人拿出一块又一块的玉给我看。它们每一块都身价高昂。但几乎每一块,放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仔细琢磨,都能发现它的明显缺陷。你看,这一块晶莹剔透,它的水很好,水好自润,不易出裂,但易有杂质,看见这个小黑点了吗?就像美人的身体上长了颗痦子,你能因为她长了一痦子就不是美人了吗?再看这一块,这片绿色娇艳欲滴,它的翠真是太喜人了,可惜水不足,缺水就干燥,干燥就多絮,这是天然石头自身携带的绵絮,你能因为几团绵絮的存在就贬降它的价值吗?

       ⑫我无言以对。

       ⑬卖玉的人告诉我:天然的石头,十石九裂。正如同人,世间没有完美无缺的人,这世上,完美无瑕的翡翠,也是少之又少,如果有,那一定是稀世罕见、无价之宝了。翡翠虽然质地坚硬,但它也是有生命的活物。既有生命,就需要拥有者用情感、用爱心去浇灌它,去呵护它,去滋养它。

       ⑭我问:这世上就没有不怕磕碰、不怕摔打的翡翠?卖玉的人笑了笑:如果有,一定是人造的,是假的。

       ⑮我问:受了伤的玉,还有收藏价值和增值功能吗?

       ⑯卖玉的人回答我:当然有。那要取决于什么样的伤,伤的程度。你的这块,只是一个浅表性的小小的纹隙,不是根本性的致命伤,你要经常佩戴,不过要吸取上次的教训,一定使用正确的佩戴方式……你把它当成身体的一部分,好好地养它,好好地珍爱,但不能因为珍爱就无时无刻过分地关注它……相信只要经过一定时间,就像人的皮肤受了点小伤,伤口自然会愈合。

       ⑰哦,能养好它?

       ⑱我顿觉惊喜:那需要多长时间?一月?一年?

       ⑲卖玉的人又笑了:玉毕竟是石头。养玉,需要几十年,或者一辈子。如果用一辈子的时间把它养好了,也不失为一块传家宝。就像人的情感,那历经无数坎坷挫折、经过了漫长岁月水与火的淬炼,那最终留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有改动)

非文学作品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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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快来,快过来,这里有人被撞了,赶紧的。”

    “人在车下面,被压住了。快点,帮一下忙!”   

    “单边抬,我们来,123…”

    9月9日上午7时34分许,金华市区环城北路祝丰亭圆盘附近发生一起事故,53岁的高大叔骑电动车过街时,和彭女土驾驶的大众轿车碰撞,被卷入车底拖行10余米。

    万分危急时刻,交警、路过的行人,还有一群帅气的兵哥哥跑步过来,大家一起徒手把轿车抬起。

    当时,正在路口执勤的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处罚中心民警徐德明和李根鑫最先赶到现场。

    徐德明回忆说,他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立即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呼喊附近同事,“快过来,这里有人被撞了。”

    待他赶到现场时,路过的一位市民向他喊道:“人在车下面,被压住了!”

    “一开始,我没找到当事人(电动车驾驶员),边上的市民说人被压在下面了,所以我们同事5人想着先抬车救人。可惜车很重,试了好几次,抬不起来。”徐德明说,他看到车底下有人被卡住,满是血,便大喊求助。

    环城北路祝丰亭圆盘是一处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当时正值高峰时段,过往车辆和人员特别多。

    一位穿蓝色衣服的车主第一个跑了过来,紧接着又有路过的车主停下车往这边跑;正在周边执勤的某集团军战士朱滨意听到了,他立刻报告给值班室,十几个帅气的兵哥哥就像一阵风一样列队跑了过来。现场9位执勤交警、6位市民、13位兵哥哥,大家合力抬车,大约40秒左右,小轿车被抬起挪动,大叔被成功救出!

    “车被抬起来后,我看到他(电动车驾驶员)的头上、胳膊上、身上好几处都在流血,还好救护车叫得也比较及时。”事故中队民警舒晓伟说。

    之后,战士们默默列队回到了营区。

    昨天下午,我从金华广福医院了解到:高大叔头皮破裂,手臂、肩膀及身上多处区域大面积挫伤,疑似骨裂,没有生命危险,人还在医院进一步观察当中。

    “众人拾柴火焰高”,八方救援,因为有这一群热心人,高大叔才能这么快被救出。给这群可爱的人点赞。

(选自《都市快报》)

阅读下文,认识“精神明亮的人”,完成小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①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 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②“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③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④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凌。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⑤陪伴你的,有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隐隐颤栗的棘条,月挂树梢的氤氲,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⑥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跃”和“伊始”,乃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⑦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⑧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

⑨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

⑩“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⑪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⑫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⑬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松,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愿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腥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

⑭或许还有其它的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蜷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熬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已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嘈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是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

⑮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⑯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⑰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生命清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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