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陕西省武功县高三上学期摸底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噪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整,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倚,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 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 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汪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 :“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去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乳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趔集市,买人几棵葱。 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嫁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择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

(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擅长以经典文句的使用来表现人物性格。如老汪翻来覆去讲不清楚“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就说明了作为乡村垫师的他迂腐无能。 B、文中老汪毎月两次的“乱走”令人备感困惑,直到端午节老汪酒后吐真言,暴露内心秘密。说出“总想一个人”时,才真相大白。 C、本文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之中塑造老汪的形象,如他对学生、银瓶及老范等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言谈、态度,很好地表现了他的个性。 D、本文以白话口语为主,又掺入了方言和文言,读来别有风味,同时,这样的语言既契合老汪的身份和生活环境,也暗合他的尴尬处境, E、文虽只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作者以简约沉稳的白描手法,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群像,展开了一幅北方村镇的风俗画卷。
(2)、东家老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老汪对《论语》中“有朋自远方来”一句的独特理解,其实源于自身人际关系的体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老汪这一形象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二人精神困境的根源实则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想象与写实

朱光潜

    对于想象与写实这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区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

    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与“想象”两大口号。浪漫主义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借想象。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象对立的是理智;想象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象情感。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知道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

    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须同时是写实的与想象的。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唯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想象决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象的,可也都是根据人和现实想象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能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象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象,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熔铸。从艺术观点看,这熔铸的功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象”的人为着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论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可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蠹读过成千上万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称得上文艺作品的书。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来注重“境界”二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区别,认为“造境”即“理想”(即“想象”),“写境”即“写实”。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借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足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于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首先他必须跳进里面生活过,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才能认清它的形象;经过这样的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最后他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个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的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他,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

    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幽暗的林荫小径

(俄)伊凡·蒲宁

    马车在一长排茅屋前停了下来,车里坐着一个身材匀称的老军人,他严厉地扫视着周围,眼神中流露出些许倦意。他从马车里跨出一只脚来,走进穿堂,朝左边的客房走去。

    客房收拾得干净整洁,很温暖很干燥。客人脱下军大衣,将它扔在长椅上。他神情倦怠地用白皙瘦削的手捋了下灰白的头发。客房里不见一个人影,于是他稍稍推开通往穿堂的门,不太高兴地喊道:“嗨,有人吗?”

    “欢迎您,大人,”一个黑头发、黑眉毛的女人当即走进客房,她尽管有了点年纪,但依然挺美。“您想用饭还是上茶炊?”

    “上茶炊吧。你是这家店的主人还是仆人?”

    “我是这家店的主人,大人。”

    “那就是说,你自己当家喽?”

    “是的,我自己当家。”

    “真的吗?难道是守了寡,所以得由自己来操劳?”

    “我不是寡妇,大人。不过,人总得挣钱谋生吧。再说,我也喜欢管管事。”

    “哦,原来是这样。这挺好。你店里很干净,很舒服。”

    女人老是瞅着他,稍微眯起了眼睛,好像是要寻根问底地打听什么。

    “我也喜欢干净,”她答道。“我从小是在贵族老爷家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讲究体面呢,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

    他一听见自己的名字,顿时惊讶得挺直身子,睁大双眼,脸涨红了。

    “纳杰日达!是你?”他迫不及待地说。

    “是我,”她回答。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他一边说,一边坐到长凳上,两眼紧盯住她“谁能想得到!我们已经多少年没见面啦?大约有三十五年了吧?”

    “三十年。我现在四十八岁,我想您已年近六十了吧?”

    他目光中流露的倦意和脸上心不在焉的神情顿时消失了。他站起身来,两眼望着地板,在房间里大步地踱来踱去。然后,他又停下了脚步,长着灰白胡子的脸涨得通红,说道:“从那时候起,我对你的下落一无所知。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老爷,这说来话长。”

    “听你刚才说的话,你没有嫁过人。凭你当年的姿色,怎么会找不到人嫁呢?”

    “我不能这样做。”

    “为什么不能?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这有什么可解释的。想必您也记得,那时候我是多么爱您。”

    他羞愧得热泪盈眶,便皱着眉头,又踱起方步来。

    “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朋友,”他嘟嘟哝哝地说。“爱情啊,青春啊——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那是件庸俗的、平凡的事情,随着岁月的流逝,终将烟消云散。”

    “上帝给每个人的安排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青春都会过去,但爱情,却是另一回事。”

    他抬起头来,停下脚步,苦笑着说:“你总不能为我守一辈子吧!”

    “我想,我能的。对您来说,好像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可是……记得您那时老是念诗给我听,关于‘幽暗的林荫小径’什么的,”她冷笑着补充说。

    “啊!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被忘记的。”

    “一切都会过去,但并不是一切都会被忘记。”

    “你出去吧,”他说,一边转身往窗子走去。“请你出去吧。”

    然后,他掏出手帕,捂住双眼说:“但愿你已经宽恕我了。”

    “不,我没有宽恕您。不过,何必去回忆这些事呢。”

    “对,对,没有必要去回忆了。请你吩咐一下,让他们把马备好吧,”他回答说,一边离开了窗户,脸色已经变得严峻起来。“不过,我想告诉你,我在一生中可从来没有感到过幸福,你也别以为我有多么幸福。我爱我的妻子,可是,她竟然背叛了我,她使我受到的伤害远比我使你受到的厉害……不过,话得说回来,这一切也不过是最平凡的、庸俗的事罢了。好啦,我的朋友,祝你健康。我想,我也是把我生活中曾经有过的最珍贵的东西留给你了。”

    她走到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跟前,吻了下他的手,他也吻了下她的手。

    “请吩咐备马吧……”

    他在再次启程赶路时,回想起刚才说过的最后几句话,以及吻了她的手的这一举动,不禁感到羞愧起来,但马上又因为自己的这种羞愧而更加羞愧。

    “这一切不过是最平凡的、庸俗的事罢了……”

    落日将黄澄澄的余晖撒在空旷的田野上,马儿吧唧吧唧地踩着一片片水洼,平稳地朝前飞驰。他望着不时闪现的马蹄,紧蹙乌黑的双眉,寻思道:

    “是啊,只能怨我自己。是啊,那当然是最美好的时光。‘一条小径掩映在椴树幽暗的林荫之中,四周盛开着红色的蔷薇……’可是,我的上帝,要是当初我不抛弃她,会怎样呢?那是多么荒谬!这个纳杰日达不是客店的女主人,而是我的妻子,我的彼得堡那个家的女主人,我的孩子们的母亲,这可能吗?”

    他闭上眼睛,摇了摇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