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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16社戏课后达标训练提升作业

阅读下文,回答(1)~(5)题。

社戏(前文)

鲁  迅

         我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过两回中国戏,前十年是绝不看,因为没有看戏的意思和机会,那两回全在后十年,然而都没有看出什么来就走了。

 第一回是民国元年我初到北京的时候,当时一个朋友对我说,北京戏最好,你不去见见世面么?我想,看戏是有味的,而况在北京呢。于是都兴致勃勃的跑到什么园,戏文已经开场了,在外面也早听到冬冬地响。我们挨进门,几个红的绿的在我的眼前一闪烁,便又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再定神四面看,却见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要坐时,又有人对我发议论,我因为耳朵已经喤喤的响着了,用了心,才听到他是说:“有人,不行!”

         我们退到后面,一个辫子很光的却来领我们到了侧面,指出一个地位来。这所谓地位者,原来是一条长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我先是没有爬上去的勇气,接着便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

         走了许多路,忽听得我的朋友的声音道,“究竟怎的?”我回过脸去,原来他也被我带出来了。他很诧异的说,“怎么总是走,不答应?”我说,“朋友,对不起,我耳朵只在冬冬喤喤的响,并没有听到你的话。”

         后来我每一想到,便很以为奇怪,似乎这戏太不好,——否则便是我近来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

         第二回忘记了那一年,总之是募集湖北水灾捐而谭叫天还没有死。捐法是两元钱买一张戏票,可以到第一舞台去看戏,扮演的多是名角,其一就是小叫天。我买了一张票,本是对于劝募人聊以塞责的,然而似乎又有好事家乘机对我说了些叫天不可不看的大法要了。我于是忘了前几年的冬冬喤喤之灾,竟到第一舞台去了,但大约一半也因为重价购来的宝票,总得使用了才舒服。我打听得叫天出台是迟的,而第一舞台却是新式构造,用不着争座位,便放了心,延宕到九点钟才去,谁料照例,人都满了,连立足也难,我只得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一个老旦在台上唱。那老旦嘴边插着两个点火的纸捻子,旁边有一个鬼卒,我费尽思量,才疑心他或者是目连的母亲,因为后来又出来了一个和尚。然而我又不知道那名角是谁,就去问挤小在我的左边的一位胖绅士。他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说道,“龚云甫!”我深愧浅陋而且粗疏,脸上一热,同时脑里也制出了决不再问的定章,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

         我向来没有这样忍耐的等待过什么事物,而况这身边的胖绅士的吁吁的喘气,这台上的冬冬喤喤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加之以十二点,忽而使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我同时便机械的拧转身子,用力往外只一挤,觉得背后便已满满的,大约那弹性的胖绅士早在我的空处胖开了他的右半身了。我后无回路,自然挤而又挤,终于出了大门。街上除了专等看客的车辆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了,大门口却还有十几个人昂着头看戏目,别有一堆人站着并不看什么,我想:他们大概是看散戏之后出来的女人们的,而叫天却还没有来…… 

         然而夜气很清爽,真所谓“沁人心脾”,我在北京遇着这样的好空气,仿佛这是第一遭了。

         这一夜,就是我对于中国戏告了别的一夜,此后再没有想到他,即使偶而经过戏园,我们也漠不相关,精神上早已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了。

         但是前几天,我忽在无意之中看到一本日本文的书,可惜忘记了书名和著者,总之是关于中国戏的。其中有一篇,大意仿佛说,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昏脑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他的风致。我当时觉着这正是说了在我意中而未曾想到的话,因为我确记得在野外看过很好的好戏,到北京以后的连进两回戏园去,也许还是受了那时的影响哩。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一来,竟将书名忘却了。

至于我看好戏的时候,却实在已经是“远哉遥遥”的了,其时恐怕我还不过十一二岁。

         【注】①谭叫天(1847-1917):即谭鑫培,又称小叫天,当时的京剧演员,擅长老生戏。②目连:释迦牟尼的弟子,民间传说他曾入地狱救母。《目连救母》一剧,旧时在民间很流行。③龚云甫(1862-1932):当时的京剧演员,擅长老旦戏。

(1)、本文是社戏原文的开头部分,写“我”成年后两次看戏的经历,联系课文儿时看社戏的过程,请指出这几次看戏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

(2)、你认为作者写这两次看戏的经过与课文中看社戏形成了一种怎样的关系?分别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

(3)、课文中“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与选文中的哪个情节有联系?

(4)、选文中画线的句子有怎样的表达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散文《向一棵树鞠躬》,完成题目。
      ①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说突然,是因为我在这条小巷的尽头住了十年,天天从它跟前走过,竞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那天早晨,我无意识地朝路边的砖垛上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棵树。
      ②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
      ③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砖们不规则地排列在一起,好像训练累了的老兵,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勉强保持着一种队形。
      ④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它站在高高的砖垛上作俯视状,鸟瞰着这个喧闹的世界。它小心地经营着自己。它当然喜欢玉树临风般的躯体,哪怕是小家碧玉的亭亭玉立也可以呀!但命运却把它交付给一堆砖。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⑤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无尽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棵榆树而感动。
      ⑥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一个老人默默地站在那棵树旁。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堆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在老人平静的叙述中,丝毫不见其悲凉,仿佛生活就是如此。
      ⑦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艰辛度过的。老人走了,他边走边自言自语道:“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竞活了十八年,真要活成精了!”蓦地,我仿佛觉得眼前的这棵榆树,就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还有那地下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⑧望着老人步履艰辛地走了,走在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向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

阅读《风筝的心》完成下列各题。 
                                                                                                       风筝的心
                                                                                                       朱成玉
      又到了放风筝的季节,可是我的城市上空却空空如也。莫非是与这城市积下了太多的仇怨,连云都躲藏起来,不肯给城市的 天空一点梦想的色彩吗?
而我依然仰望,寻找那些飞翔的痕迹,寻找那只要一点点风就可以抖擞起精神来的风筝。
      再次见到风筝,是在三月最破败的小巷。一些蓝色的白色的紫色的欲要飞翔的念头,被一群孩子们嫩小的手提着,轻轻地,飘在一人多高的风里。
孩子们必须奔跑,因为只有奔跑才可以带来风。
      老人们说,放风筝可以放掉人心中所有的烦恼和晦气,只剩下美好的愿望。人们相信,这些用心灵里最珍贵的情愫扎出来的梦想之鸢,可以把种种美好的愿望传达给上帝。
      小时候没有卡通没有电脑,却有广阔的草地放风筝。如今,孩子们有了各种各样的玩具,却再也腾不出时间和空间纵情奔跑,纵情释放他们的梦想。所有的时间都被各种补习培训填充,所有的空间都被钢铁水泥占领。在这个简陋的巷子里,我看见风筝精疲力竭仍无法飘过城市的额头,气喘吁吁仍无法惊动半点尘俗。
      孩子们在巷子里终于跑累的时候,其中一个把风筝举过头顶叹口气说,有风多好,有风它就能飞上天空了。另外几个孩子也如泄了气的皮球,蹲到地上,不停地抱怨着——风都哪儿去了?
      风都哪儿去了?孩子的话让我不禁一怔。风,被高高密密的楼群阻隔在外面;风,被机器的轰鸣赶往别处;风,藏在遥远的记忆里;风,躲进有歌谣的童年。小时候,我的风筝可以放得比云朵还高。在那么高的天空上,我的风筝和白云窃窃私语,那是我儿时最美丽的花篮,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晃来晃去。
      风筝飞不起来,然而它们却是这座城堡里唯一长着翅膀的鸟了。它们醒着,心怀世界上最单纯的愿望:只要一点点风,只要一点点可以飞翔的天空。
天空不冷清,风筝不冷清,冷清 的只有风筝的心。风筝,这春天里的邮票,何时能为孩子们邮寄来春天?
      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些无法飞上天空的风筝,我的心里异常难受。尽管这是一些廉价的风筝,用最普通的材料制成,大概两三块钱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商店里买到,但我还是希望它们能飞起来。这种希望点燃我心中隐匿了许久的渴望飞翔的念头。我对孩子们说,“明天早晨在这里等我,我领你们去一个可以让风筝自由自在飞翔的地方。”
      那个晚上,我挑选了最结实的竹签和最漂亮的桃花纸,精心制作了一个美丽的风筝。这是对童年的牵挂。我尽可能地将生命中所有美丽的色彩都绣到风筝的翅膀上,再扯一根长长的思念的线牢牢拴住它。我知道,我的童年不会走得太远 。
      风筝上的那些花朵,鲜艳得就像那群孩子的脸。我仿佛听见了风筝在说:给我一点点风,给我一点点与梦有关的颜色。
      第二天一大早,我带上亲手制作的风筝领着孩子们去了广场。广场上人头攒动。孩子们小心翼翼地打开风筝,小心翼翼地打开自己,然后奔跑、奔跑,风来了!风筝飞上了高高的天空!
      我手中的线轴飞快地旋转,我的风筝追上了云朵,正在向它打听童年的消息。很多人站在那里不再走动。很多人仰起了头。很多人高声喊道:“快看,多美的风筝!”那一刻,我感觉到,适合风筝飞翔的风来了。那些安静的、优雅的心灵回来了。其实,它们从来就不曾丢失,只是有待呼唤。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做个能讲出细节的人吧
                                                                                                           沫 沫
        ①北岛曾经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他在大学里教散文写作,让大家写写童年,发现几乎没有人会写细节,这个非常可怕,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的时代正在从人们生活中删除细节。一个概念出来,大家纷纷去跟风。说话也是一样,有些人,说话只有炫耀和抱怨,却听不到任何清新动人的细节,这个是越来越明显了,因为他们的心难以沉静下来。所以,有些话越说越累人,越说越不想开口,有些人见了不如不见。但是,也有些话,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却一直记得。
       ②几年前,一位友人曾对我说:“我去了七次凤凰,将来老了,我还愿意穿一件红衣裳坐在沱江边喝一杯自己亲手煮的奶茶。”她说到冬天,凤凰的人很少,她在吊脚楼上吃火锅,漫天的雪飘飘扬扬,红灯笼,热气与雾气缭绕……这样的细节,有审美的成分,我一直记得。对生活的热爱是通过细节表现出来的,说实话,因为这样的细节深深打动和影响了我,凤凰是我独自旅行的第一站,慢慢走,一路下去,看过无数的风景,人也越走越开阔。好多年过去,行走游历的生活方式,成就了我某些小小的骄傲。当你被某个惬意的美景吸引,你会发现更多的美存在;从此你的人生字典里,频繁出现惊叹与感激。现在,太多的人会说,我去了哪些地方,花了多少钱,用什么相机拍了什么照片……但是,他们一个细节都讲不出来,他们说的你一句也记不住,因为没有真正的热爱。
       ③我真的喜欢别人跟我分享一些真正能打动人的细节。
       ④我还记得这样的一个细节,几年前友人提到的某次下午茶。女主人住在一套只有七十平方米的旧房子里,却打理着一个漂亮的花草露台。夏天的黄昏,她穿着一件宽松布裙,把冰镇西瓜挖空装上凉面端出来,浇上芝麻酱,泡一壶绿茶,友人形容她端着西瓜凉面走向露台时的情景,“香风习习”,“夏天有蝉鸣”。这样有创意的漂亮的场景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热爱生活的人,才会创意无穷,一碗凉面都可以不一样。
       ⑤我记得最悲伤的一个细节是三年前一位朋友讲的。那段时间,她妈妈刚去世不久,她说:“昨天,我开着车子走在深南大道上,儿子坐在车后,开着开着,我突然控制不了情绪,只得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泣不成声。儿子在身后怯怯地问,妈妈,怎么了?我静静地说,我想我妈妈了……”这个细节让电脑这头的我忍不住潸然泪下,友人后来对我说:“趁父母在时,好好对待他们吧。”那天下班,我就回了父母家,陪他们吃了一顿漫长的晚餐,慢慢吃慢慢聊,感恩着我的拥有……
       ⑥在一个多人饭局上,听某位男士聊起自己刚上大学的女儿,他说暑假时,他每天最快乐的事是陪着女儿看一档很青春的电视节目,当时播放的好像是什么《中国好声音》。房间开着空调,父女俩坐在地板上吃着瓜子评头论足。看到歌手的绝佳表现,父女俩一起欢呼,为他们喝彩。他觉得很满足很特别很惬意。假期结束,女儿要回上海,他第一次有一种浓浓的离别伤感,不敢去送别,而是让孩子妈妈去送……说起这段话时,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细节我一直记得住,父亲的深情,有时旁人看着,也是感动的。今生今世父女母子的缘分,在一起就是那么几年,当好好珍惜。
       ⑦这个世界再怎么喧嚣浮躁动荡变迁,不知珍惜,可还是有简洁纯粹的爱和无可替代的真情存在。
       ⑧请相信点什么。保持某种天真,做个能讲出细节的人吧。
                                                                                                        (选自《读者》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窃读记

林海音

    ①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忙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了。

    ②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你到底买不买?”

    ③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他们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④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⑤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⑥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这是一本畅销书,那么厚厚的一册,拿在手里,看在眼里,多够分量!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

    ⑦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⑧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⑨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⑩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⑪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⑫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⑬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是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⑭“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⑮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⑯“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选自《城南旧事》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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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的情感

叶兆言【1】

①三年前,在纪念祖父诞辰一百周年时,我有一点想不明白,那就是人们为什么总是对整数特别有兴趣。莫名其妙,就成了习惯。记得祖父在世时,对生日似乎很看重,尤其“文化大革命”后期,一家老小,都盼过节似地惦记着祖父的生日。是不是整数无所谓,过阴历或阳历也无所谓,快到了,就掰着指头数,算一算还有多少天。

②有时候,祖父的生日庆祝,安排在阳历的那一天,有时候,却是阴历,关键是看大家的方便,最好是一个休息天,反正灵活机动,哪个日子好,就选那一天。祖父很喜欢过生日,喜欢那个热闹。A.有一年,阳历和阴历的这一天,都适合于过生日,他老人家便孩子气地宣布:两个生日都过。

③想一想也简单,一个老人乐意过生日,原因就是平时太寂寞。老人永远是寂寞的,尤其是一个高寿的老人。同时代的人,一个接一个去了,活得越久,意味着越要忍受寂寞的煎熬。对于家庭成员来说,也是如此,小辈们一个个都相对独立,有了自己的小家,下了乡,去了别的城市,只有老人过生日这个借口,才能让大家理直气壮堂而皇之走到一起。

④老人的寂寞往往被我们所忽视。我侄女儿的小学要给解放军写慰问信,没人会写毛笔字,于是自告奋勇带回来,让祖父给她写。差不多相同的日子里,父亲想要什么内部资料,想要那些一时不易得手的马列著作,只要告诉祖父,祖父便会一笔不苟地抄了邮来。有一段时候,问祖父讨字留作纪念的人,渐渐多起来,闲着也是闲着,祖父就挨个地写,唐人的诗,宋人的词,毛主席的教导,一张张地写了,寄出去,直到写烦了,人也太老了,写不动为止。

⑤我记得常常陪祖父去四站路以外的王伯祥老人处。这是一位比祖父年龄更大的老人,他们从小学时代就是好朋友,相濡以沫,风风雨雨,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友谊。难能可贵的,是祖父坚持每星期都坐着公共汽车去看望老朋友。祖父订了一份大字《参考》,大概因为级别才订到的,王伯祥老人虽然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一级研究员,他似乎没有资格订阅,于是祖父便把自己订的报,带去给他看。B.每次见面大约两个多小时,一方是郑重其事地还报纸,另一方毕恭毕敬地将新的报纸递过去,然后就喝茶聊天,无主题变奏。

⑥说什么从来不重要,话不投机,酒逢知己,关键是看这一点。有时候,聊天也是一种寂寞,老人害怕寂寞,同时也最能享受寂寞。明白的老人永远是智者。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些老人的寂寞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我从老派人的聊天中,明白了许多老式的情感。旧式的情感是人类的结晶,只有当它们真正失去时,我们才会感到它的珍重。老派的人所看中的那些旧式情感,今天已经不复存在。物是人非,生活的节奏突然变快了。寂寞成了奢侈品,热闹反而让我们感到恐惧。

⑦老人最害怕告别,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祖父晚年时,每次和他分手,心里都特别难受。于是大家就不说话,在房间里耗着,他坐在写字桌前写日记,我站在一边,有报纸,随手捞起一张,胡乱看下去。那时候要说话,也是一些和分别无关的话题,想到哪里是哪里,海阔天空。祖父平时很喜欢和我对话,他常常表扬我,说我小小年纪,知道的事却不少,说我的水平似乎超过了同龄人。我记得他总是鼓励我多说话,说讲什么并不重要,人有趣了,说什么话,都会有趣。早在还是一个无知的中学生时,我就是一个善于和老人对话的人。我并不知道祖父喜欢听什么,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曾经真的是觉得自己知道的事多,肚子里学问大,后来才知道那是因为源于老人的寂寞。

[注释]【1】叶圣陶是作者的祖父。叶圣陶先生是现代作家、教育家、文学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有“优秀的语言艺术家”之称,他促进了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同时,他的教育思想对我国现代教育理论作出了具有独创性、系统性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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