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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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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散文《向一棵树鞠躬》,完成题目。
      ①我突然被一棵榆树惊呆了。说突然,是因为我在这条小巷的尽头住了十年,天天从它跟前走过,竞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那天早晨,我无意识地朝路边的砖垛上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棵树。
      ②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
      ③它长在一堆码起来的砖垛上。周围是林林总总的大树小树。砖垛有两米多高,我不知道它在那里堆了多少年,表层的砖被一层青苔覆盖着。砖们不规则地排列在一起,好像训练累了的老兵,歪歪斜斜地站在那里,勉强保持着一种队形。
      ④它其实只有一米来高。稀稀疏疏的枝杈恣意地伸展着,形不成高大伟岸的姿态,却展示了固执顽强的生命。它站在高高的砖垛上作俯视状,鸟瞰着这个喧闹的世界。它小心地经营着自己。它当然喜欢玉树临风般的躯体,哪怕是小家碧玉的亭亭玉立也可以呀!但命运却把它交付给一堆砖。当初,它选择了砖垛前面的那一片阳光地带,准备唱着歌儿向老榆树告别。可是就在瞬间,一阵微微的风,把它飘到砖垛上,它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它知道: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它只能压抑着蓬勃向上的内驱力,让饱满的激情化作一段朴实——它长成了灌木丛。
      ⑤即便如此,它也肯定受过无尽的苦痛。雷电轰击过它,狂风摧残过它,风雪侵蚀过它。最难耐的还是干旱和贫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脚下那座高原似的砖垛,却贫瘠得难以供应它起码的养料。它只得打自己的主意。让主干变粗变矮,让枝叶变小变多,尽量节衣缩食,减少消耗。尽可能挽留住雨露,拼命把根往下扎,这是它生存的策略。厄运使得它青筋突暴,浑身疤痂,身体佝偻,它没有屈服。无论生活怎样艰难,总得面对,总得应付,总得一步一步走过。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为一棵榆树而感动。
      ⑥一天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那砖垛已经不见了。一个老人默默地站在那棵树旁。老人告诉我,这垛砖堆了十八年。当初准备盖房子用,儿子突然得病死了。媳妇改嫁,他领着孙子孙女度日,房子就耽搁了。现在孙子孙女已长大成人,会挣钱了,政府又补贴了一部分钱,房子终于可以翻修了。在老人平静的叙述中,丝毫不见其悲凉,仿佛生活就是如此。
      ⑦我怔在那里。十八年,我不知老人是如何艰辛度过的。老人走了,他边走边自言自语道:“你看这棵树,咋就恁耐活呢?缺水少土的,竞活了十八年,真要活成精了!”蓦地,我仿佛觉得眼前的这棵榆树,就是老人的翻版。蓬蓬松松的枝叶,是老人稀疏的乱发;褶褶皱皱的干,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还有那地下柔柔细细的根,是老人冉冉飘飞的胡须。
      ⑧望着老人步履艰辛地走了,走在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默默地伫立,向老人、向那棵榆树深深地鞠了一躬。

(1)、第②段说:“这是一棵不同寻常的树。”这棵树的“不同寻常”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2)、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①它有时想拦住匆匆而过的雨水,雨水却不屑一顾;也曾经挽留过晶莹的露珠,露珠只轻轻吻了它一下,就再也寻觅不着。
②于是,那条被晚霞映红了的小巷,行走着一个永恒的雕塑。

(3)、文章写榆树,却花了较多笔墨去写“老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4)、文章第④段中说:“躲避现实只能毁灭自己,安于命运,顺势而长,才是生命的根本。”对这种观点,你是否认同?请联系有关生活实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雾霾
连日来,一条深褐色的巨大污染带斜穿1/3的国土,雾霾天袭扰中东部大城市。究竟什么是雾霾天?
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就其物理本质而言,雾与云都是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所以雾升高离开地面就成为云,而云降低到地面或云移动到高山时就称其为雾。一般雾的厚度比较小,常见的辐射雾的厚度从几十米到一至两百米左右。由于液态水或冰晶组成的雾散射的光与波长关系不大,因而雾看起来呈乳白色或青白色。
霾(mái),也称灰霾(烟霞)。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也能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程障碍称为霾或灰霾,它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出现。
霾与雾的区别是什么呢?
雾是自然形成的,霾是人为造成的。发生霾时相对湿度不大,而雾中的相对湿度是饱和的(如有大量凝结核存在时,相对湿度不一定达到100%就可能出现饱和)。一般相对湿度小于80%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80-90%之间时的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和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霾的厚度比较厚,可达1-3公里左右。由于灰尘、硫酸、硝酸等粒子组成的霾,其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
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阴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近期我国不少地区把阴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共同的气象条件:秋冬季节,地面温度较低,近地面出现逆温,对流运动弱,当冷空气活动弱,大气环流稳定,静风或微风条件下,近地面水汽和尘埃不易散失,在近地面凝结,形成雾霾天气。气温愈低,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也愈少,越容易形成雾霾。多发季节:深秋至来年初春。
雾形成的条件:一是冷却,二是加湿,三是有凝结核。雾的类型:辐射雾、平流雾、混合雾、蒸发雾。沿海,暖流经过的地区,多蒸发雾,寒流经过的地区,多平流雾;盆地多混合雾。地势低,雾日多。
灰霾的形成主要是空气中悬浮的大量微粒和气象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成因有三: 一是在水平方向静风现象增多。城市里大楼越建越高,阻挡和摩擦作用使风流经城区时明显减弱。静风现象增多,不利于大气中悬浮微粒的扩散稀释,容易在城区和近郊区周边积累。二是垂直方向上出现逆温。逆温层好比一个锅盖覆盖在城市上空,这种高空的气温比低空气温更高的逆温现象,使得大气层低空的空气垂直运动受到限制,空气中悬浮微粒难以向高空飘散而被阻滞在低空和近地面。三是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增加。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发展、机动车辆猛增,污染物排放和悬浮物大量增加,直接导致了能见度降低。形成在城市及其郊区。
雾本身不是污染,但产生雾的大气环境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造成集聚效应,会使污染越来越重。同样,城市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与低层空气中的水汽相结合,也会加重雾霾程度。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雾霾主要组成,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灰蒙蒙的。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 PM2.5,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既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
城市有毒颗粒物来源:首先是汽车尾气,其次是北方到了冬季烧煤供暖所产生的烟尘,第三是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第四是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
雾霾的危害有哪些呢?首先影响能见度,影响道路交通;其次,霾在吸入人的呼吸道后对人体有害,引发呼吸道疾病、诱发心血管疾病,严重会致死。1952年12月5日至10日,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 仅在12月5日到8日这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就高达4000。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手机确定你的位置

       当今时代,手机已经越来越普及,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使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随着手机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各种新兴无线业务的出现,如彩铃、彩信和手机上网等等。我们在这里要介绍的是手机的无线定位技术。

       无线定位技术的应用非常广泛。在军事上,这项技术可以用以锁定敌对目标的位置,例如,在第一次车臣战争期间,俄罗斯军队用导弹击毙正在用手机通话的杜达耶夫,就使用了这项技术。在公共安全方面,警方在处理绑架案件的时候,可以通过这项技术确定使用手机的绑匪的位置。在日常生活中,这项技术可以派上大用场,例如,给迷路的人指引方向,救助突发疾患的病人等等。那么,怎么用手机来定位呢?

       无线定位可分为卫星无线定位和地面无线定位。在卫星定位技术中,最有名的就是全球定位系统(GPS),这是一种利用卫星系统实现移动目标三维定位的技术。而地面无线定位则通过测量无线电波的传播时间、信号场强、相位、入射角度等参数实现移动目标的定位,手机定位技术属于地面无线定位系统。

       手机定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各种不同的定位业务对定位精度的要求也不相同。我们都知道,手机处在外地漫游状态时,其通话费的计算就另有标准,那么这种定位所需的技术就比较简单。移动通信网有很多基站,每个基站覆盖一定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的手机与基站发生通信联系,从而确定其大致位置。

       在手机的无线定位系统中,为了避免对移动终端增加额外开销,多采用的是基于网络的定位方案,由多个基站同时接收和检测手机发出的信号,根据测量到的参数由计算机对其进行定位估计。为了获得这些参数,就需要在基站中安装监测设备,在把这些数据通过计算机处理,从而估计出手机的大致位置。手机信号的参数有传播时间、信号场强、入射角度等。

       从手机发出的信号达到基站,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电磁波的传播速度可以算出手机与基站之间的距离。那么,如果通过多个基站进行这种测量,就可以计算出手机的位置。这种技术对时间同步的要求很高,后来,人们研究出一种方法,可以通过计算时间差来确定手机位置。

       手机距离基站越远,所接收的信号强度越低。这样,通过测量接收信号的场强数据,以及一些相关的参数,就可以估算出手机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同时,由三个以上的测量值就可以估算手机的位置。这就是根据信号场强来定位的原理。由于在城市的复杂环境中,无线电波的传播非常复杂,所以,这种技术在定位精度上有局限性。

       手机发出的信号是一系列电磁波,电磁波到达基站有一定的入射角度,测量入射角度,就会得到一条从发射机到接收机的方向线,手机的位置就可以由这条方向线得到。当然了,至少要测量两个基站得到两条方向线才行。为了测量电磁波的入射角度,接收机的天线需要改进,必须配备方向性强的天线阵列。

       以上介绍的是最基本的手机定位技术。如果定位精度要求比较高的话,就需要多种定位技术混合使用,这就是混合定位技术。在混合定位技术中,手机也可以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为人们服务。特别是在城市里,可以利用基站密集的优势,利用卫星技术和基站信号混合的方式定位,实现在高楼层中的精确定位。

       虽然目前的手机定位技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手机定位技术一定会更好地造福于人们。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不求甚解

邓拓

       ①一般人常常以为,对任何问题不求甚解都是不好的。其实也不尽然。我们虽然不必提倡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是,盲目地反对不求甚解的态度同样没有充分的理由。

       ②不求甚解这句话最早是陶渊明说的。他在《五柳先生传》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人们往往只抓住他说的前一句话,而丢了他说的后一句话,因此,就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很不满意,这是何苦来呢?他说的前后两句话紧紧相连,交互阐明,意思非常清楚。这是古人读书的正确态度,我们应该虚心学习。

       ③而读书的要诀,全在于会意。如果根本不读书或者不喜欢读书,那么,无论说什么求甚解或不求甚解就都毫无意义了。因为不读书就不了解什么知识,不喜欢读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一定要好读书,真正把书读进去了,越读越有兴趣,自然就会慢慢了解书中的道理,这才有起码的发言权。对于这一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所以他每每遇到真正会意的时候,就高兴得连饭都忘记吃了。

       ④这样说来,陶渊明主张读书要会意,而真正的会意又很不容易,所以只好说不求甚解了。不求甚解目的在于劝戒学者不要骄傲自负,以为什么书一读就懂,实际上不一定真正体会到了书中的真意,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只是不求甚解为好。此外,还告诉我们读书不要固执一点,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这两层意思都很重要,值得我们好好体会。

       ⑤在读书不求甚解方面,古人的确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诸葛亮就是这样读书的。据王粲的《英雄记钞》说,诸葛亮与徐庶、石广元、孟公威等人一道游学读书,“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看来诸葛亮比徐庶等人确实要高明得多,因为观其大略的人,往往知识更广泛,了解问题更全面。

       ⑥当然,这也不是说,读书可以马马虎虎,很不认真。观其大略同样需要认真读书,只是不死抠一字一句,不因小失大,不为某一局部而放弃了整体。而对那些经典的书必须常常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觉得开卷有益。

(选自《燕山夜话》,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黄蓓佳

       很多年前的一天,夕阳西下的黄昏,一个长胳膊长腿瘦高女孩蜷坐在老屋的门槛上她穿着毛蓝布长裤,紫花小褂,额前的刘海儿整齐而又浓密。她拱起的膝盖上摊一本厚厚的小说,是那个年代风靡全国的长篇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因为夕阳夕阳斜照的关系,她的眼睛微微地眯缝着,皮肤也是微黄的,隐隐地现着一种菜色。那正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毫无疑问,女孩也是营养不良的人群中的一个。

       那个黄昏,她的姨娘风仆仆从长途汽车站出来,一路打听到了她的家门。姨娘的身影遮住女孩眼前的光线眼前的光线的刹那,女孩迷蒙地抬起头来,竟没有丝毫的惊讶和惊喜,把膝盖上的书页合上,让姨娘看清封面,然后问出一句话:“你看过这本书吗?”

       这个蜷坐在门槛上的女孩就是我。那年我7岁,读小学二年级。

       在我长大以后,姨娘不止一次地提到这件趣事。姨娘笑着说:“蓓佳这个孩子真是书痴啊!我还是一回百里迢迢坐着汽车去姐家做客,她见了我竟不知道叫我一声,问半句好,反把她看的一本书举着考我。”姨娘由此断定我不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

       的确如此。30多年过去了,如今我依然是一个不善交往、每到公开场合便觉拘谨和蠢笨的人。书本让我的精神世界变得极其丰富,相对而言,物质的世界便不再重要,它可以远远退居其后,它的喧闹和嘈杂跟我没有太多的关系。

       我11岁那年“文革”开始。“文革”剥夺了我们那一代人读书的权利,然而对于文字的渴望却像野火春风中又生的草地一样,蓬蓬勃勃不可遏止。我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我家书架上仅有的几百本书,短时间内被我如饥似渴却又是囫囵吞枣地读了个遍。记得书架上最齐全的一套书是初一到高三的语文课本。借助于课文后面的详细注释,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整个中学时代必须阅读的古文选,至今还能够记得起其中的某些篇章。有几册《世界历史》和《世界地理》,是我最感兴趣的读本。因为它们,我清楚地意识到世界不仅仅是我生活的那个小城,它要广阔得多神奇得多也丰富得多,值得我们穷尽一生努力去追寻和探索,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着魔一样地渴望当一个地质师或是间谍,便是因为这两种职业务背后的广阔背景和不可知的神秘。童年的阅读对人的一生影响至深。

       我父母工作的学校是一所很不错的县中。县中图书馆在我童年的心目中曾经是一处圣殿一样的地方。“文革”开始的那一年,“圣殿”被打碎了,成千上万册的图书馆被揪出来示众,然后拖到操场上一把火烧毁。图书馆主任“火中抢栗”,偷偷运回家一纸箱书籍。主任的儿子跟我小学同班,因此我沾了他的光,我们像老鼠偷鸡蛋一样,把箱子里的小说一本一本地搬运出来,在一双双黝黑的小手中辗转一圈之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回箱子中去。那个图书馆主任可能比较“崇洋媚外”,弄回家的小说大都是世界名著,我对于外国文学的兴趣,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有很多的书,传到我手中的时候已经是缺头少尾,看了半天都不知道书名和作者名。及至10年之后我上了大学,外国文学开禁,我在北大图书馆发疯一样地狂读名著时,时不时会在心里惊叫一声:这本书不是我小时候读过吗?然后我深深地埋下头去,额头紧贴着书页,嗅着那股陈年纸散发出来的潮湿的气味,心里涌出一阵老朋友失而复得的狂喜。也有一些书,童年时候莫名其妙地读过了,模模糊糊留下一点印象,成年之后想找到它们复读,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它们就这样永远地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像无数消失在我生命旅程中的朋友和家人。消失和永存,人的一辈子便是这样一点点在积累起来,积成一条蜿蜒在身后的长长的印痕。

       19岁,我在农场插队。一个飘雪的冬夜,农场宣传队集中在场部排练节目时,电忽然停了,礼堂里一片漆黑。一个只读了三年小学的农场工人对我们说:“我来讲个故事吧。”他讲出来的《茶花女》。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这是一个奇迹:在那个年代,那样的乡村,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程度的农场工人能够绘声绘色地讲述法国家的一本小说。那个凄美的冬夜从此常常刻在我的记忆之中。我记得我落泪了,一生中我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悲剧作品的魅力。几年之后,我买到了《茶花女》的小说,听过了《茶花女》的歌剧,看过了《茶花女》的电影,不止一次地聆听各种男高音领唱的华丽异常的《饮酒歌》。我从一切形式的《茶花女》中寻找那个雪夜的感觉,试图重温为玛格丽特命运流泪的幸福。然而再不可能了,人的一生不会两次趟过同一条河,所有最好的都是唯一的。

       还是在那个年代,有一段时间我从插队的农场被借调到南京工作,一名好心的老师知道我喜欢书,借给我一本《基度山恩仇记》。不是小说的全部,只是四卷本中的第一卷。老师千叮万嘱,此书切不可让第二人个看到,否则他会被加上“传播封资修毒草”的大罪名。我再三再四地向他作了保证。回到宿舍通宵看完了书,天亮之后我的人就傻掉了。我神魂颠倒,走路如同踩着棉花,恍恍惚惚,不知道知道今夕何夕,此处何处。此后的好几年中,我生活目标里增添了很重要的一条:疯狂寻找《基度山恩仇记》的后面三卷。我询问过很多的人,得到过无数次否定的回答。惟其如此,得到这套书的念头越加炽烈,无形中竟成了我走上文学之路的动机之。一直到1979年,我在北大读书时,外国文学解禁,我和班上同学轮换着在海淀新华书店通宵排除,买到了好几套心仪已久的文学名著,我才得以和我的“梦中情人”相遇。那天我是一路小跑奔回宿舍的,我旷了一整天的课,躲在宿舍里读这套四卷本的书,从开头读起,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发散着油墨香味的书页,不知道怎么我的一种隐隐的忧伤和失望:我再找不回从前迷狂和喜悦了!我已经是一个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我读过了太多的外国名著,我不再单纯,有了跟从前不同的阅读品位,因此我不再可能感觉到从前读这本书的快乐。人的成长过程原来是要用很多消逝的东西来换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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