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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47中学2020届九年级下学期语文毕业学年模拟试卷(二)

阅读《阅读的愉悦》,回答各题。

    ①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这是绝对真理。据说仓颉造字时,天地鬼神都为之呼喊哭泣,说明文字所具有的强大震撼力量。这个神话当然未必可信,但反映了人们在印刷物不普及时代的文化崇拜和惜物心态。

    ②应该看到这种书籍信仰,是中国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是中国文化数千年赖以不坠的物质基础,也是古往今来所有焚书者遭到全体中国人诅咒的根本原因。因此,阅读能够摄取丰富的营养,获得广泛的愉悦。

    ③首先,阅读闲书的愉悦,会带来身心充实。所以,碰上这类闲书,我总是要拿起来翻一翻的。不惮吹灰之力,也许获益其中,哪怕分文不值,弃之也不嫌迟。当然,阅读,有快乐,也有不快乐。有读得兴起,拍案叫绝的愉悦;也有读得没劲,大倒胃口的不愉悦。有广告做得极红火,评论捧得极热烈,拿在手中,看在眼里,不过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不愉悦;也有不见报章介绍,也无名家推荐,随意买来,便中翻阅,倒能带来提高修养、裨益身心的愉悦。

    ④其次,广泛的阅读,提高识别良莠的能力。我的阅读主张,说来简单,与胃口的好恶决定多吃、少吃,或者不吃,是差不多的。那些有学问对我有用处的书,我用吃橄榄的办法阅读,反复咀嚼,徐徐品味;那些有学问但对我没有什么用处的书,也许在某些正经人和革命者看来,不属大雅的书,视若敝屣的书,我就用吃石榴的办法来阅读了。固然,石榴这东西,能食的部分极其少,不能食的部分尤其多,但此物之苦之涩之酸外的,偶然得之甘汁,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口味。总之,我读书就好比吃甘蔗,吸其甜汁,吐其渣滓。因此,阅读各式各样的书籍越多,识别好坏良莠的能力越高,从精神食粮中摄取的营养就更丰富,获得的愉悦也更广泛。

    ⑤再次,多一份读书,便多一分智慧的光亮。正如鲁迅所说:“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由此可见,求知求生,是同样的道理。春华秋实,你付出的多,你收获的也多,只要读书,就有收获。

    ⑥从古至今,中国有太多的书,而这些太多的书里,有着太多的糟粕,也是令想读书的人颇感挠头的烦恼。如果无所适从、茫然失措、因噎废食,糟粕固然没了,精华也随之而去。其实,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④段中加点词语“渣滓”在文中是什么意思?
(3)、依次指出下列句子所运用的论证方法。(一个括号只能填写一种论证方法)

①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②那些有学问但对我没有什么用处的书,也许在某些正经人和革命者看来,不属大雅的书,视若敝屣的书,我就用吃石榴的办法来阅读了。(

(4)、阅读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愉悦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粥里春秋
                                                                                    陆建华
      刚刚懂事,读过几年私塾的父亲就一字一顿地教我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还多次让我跟着他高声朗诵《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念是念了,也歌唱式地朗诵了,其实只是挂在嘴上而已。年龄稍大以后,特别是亲眼目睹了村民们为了粮食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才逐渐掂出这些格言和诗句的分量。
      三月播种。一家人随着东方的第一缕霞光早早起身,把冒出娇嫩芽尖的稻种,小心翼翼地均匀地撒在秧床上。
      四月插秧。辽阔的原野上,一方又一方的水田镜子般平整,倒映着蓝天白云,使人恍然觉得,那些身手矫健的插秧女是把碧绿的秧苗栽插在青天之上。
      五月,六月,七月。
      追肥,拔草,治虫。
      高温悄悄来了,村民们像照料子女一样侍候庄稼,不怕苦,不怕累,只要庄稼长得好,就喜笑颜开,心满意足。天热闷人,他们说:“好!不冷不热,五谷不结呀!”双腿被蚊虫叮得奇痒难忍,被蚂蟥吸得鲜血淋漓,他们只是笑笑。终于,稻谷一天比一天饱满了,远远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逐渐变得金光闪烁,气象万千。
      村民们不辞劳苦种植粮食的过程,使自幼在农村长大的我印象深刻,而村民们对粮食无比珍惜的情景,更是让我终身难忘!邻居房大伯,每当新谷登场,他最爱的是先煮一锅新米粥细细品尝。他喝粥时的陶醉神态,使人觉得,他喝的不是粥,而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美食。更难忘的是,一碗粥喝罢,他要仔仔细细地把碗舔得千干净净,不留一丝粥液,那碗便如水洗过一般。
      第一次见房大伯舔碗,我很以为怪,回家告诉父亲,父亲神情庄重地说:“你记住,这就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此生见粥多矣!最难忘的是那个全民饥饿的年代,村民们被指示拆灶砸锅,全部到大食堂吃饭。那时家家断炊烟,户户无鸡鸣,食堂每天只供应两顿粥。分粥时,两名服务人员一人用大铁铲在一个大缸内不停地搅拌,让沉在缸底的少得可怜的米粒浮上来,另一人负责往满脸饥饿的村民碗里舀粥。说是粥,其实是稀汤,碗里的米粒屈指可数……但是,在饥饿面前,人与人之间却显现出相濡以沫的真情。那时,我们大学生里多数男生到月底总要饿一两顿,甚至一两天。这时,早就留心的女同学会伸出援助之手:“呶,我这儿有吃不完的饭票,给你们……”面对桌上小小的一卷饭票,男生们推来让去:“我不饿!我不饿!”饭票往往被硬塞到最瘦弱的男生手里。其实,她们哪里是“吃不完”?他们哪里会“不饿”?这盘中粒粒,又岂止是普通的生活小事?
      我庆幸我的儿孙们赶上衣食无忧一天比一天幸福的时代。单就米粥来说,什么八宝粥、银耳绿豆粥、莲子荷叶粥等等,花样翻新,名目繁多。我仍然固执地要求我的儿孙们什么时候都不可忘记古训!儿孙们接受了我的意见,并付诸日常生活中。那一天,我见到正上小学三年级的孙儿,在饭桌上严肃地批评刚上小学的录女:“提醒你多少次了,你总是改不了到处丢饭粒的毛病!不是刚背过唐诗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
      我听后欣慰地笑了,笑着,笑着,却又不知怎的忽然间热泪盈眶……
                                                                                                                                                       (选自《文人品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学习语文不能要求速成
      ①我常常接到这样的信,信上说:“我很想学语文,希望你来封信说说怎样学。”意思是,去一封回信,他一看,就能学好语文了。又常常有这样的请求,要我谈谈写作的方法。我谈了,谈了三个钟头。有的人在散会的时候说:“今天听到的很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哪有这么容易?哪有这么快?希望快,希望马上学到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是学习不可能速成,不可能画一道符,吞下去就会了。学习是急不来的。为什么?学习语文目的在运用,就要养成运用语文的好习惯。凡是习惯都不是几天工夫能够养成的。比方学游泳。先看看讲游泳的书,什么蛙式,自由式,都知道了。可是光看书不下水不行,得下水。初下水的时候很勉强,一次勉强,两次勉强,勉强浮起来了,一个不当心又沉了下去。要等勉强阶段过去了,不用再想手该怎么样,脚该怎么样,自然而然能浮在水面上了,能往前游了,这才叫养成了游泳习惯。学语文也是这样,也要养成习惯才行。习惯是从实践里养成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全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
      ②一定要把知识跟实践结合起来,实践越多就知道得越真切,知道得越真切就越能起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学,不断练,才能养成好习惯,才能真正学到本领。
      ③有人说,某人“一目十行”,眼睛一扫就是十行。有人说,某人“倚马万言”,靠在马旁边拿起笔来一下子就写了一万字。读得快,写得快,都了不起。一目十行是说读书很熟练,不是说读书马马虎虎;倚马万言是说写得又快又好,不是说乱写一气,胡诌不通的文章。这两种本领都是勤学苦练的结果。
      ④要学好语文就得下功夫。开头不免有点勉强,不断练,练的功夫到家了,才能得心应手,心里明白,手头纯熟。离开多练,想得到什么秘诀,一下子把语文学好,是办不到的。想靠看一封回信,听一回演讲,就解决问题,是办不到的。
      ⑤有好习惯,也有坏习惯。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它的亏,想改也不容易。譬如现在学校里不少学生写错别字,学校提出要纠正错别字,要消灭错别字。错别字怎么来的呢?不会写正确的形体吗?不见得。有的人写错别字成了习惯,别人告诉他写错了,他也知道错,可是下次一提笔还是错了。最好是开头就不要错,错了经别人指出,就勉强一下自己,硬要注意改正。比方“自己”的“己”和“已经”的“已”搞不清楚,那就下点儿功夫记它一记,随时警惕,直到不留心也不会错才罢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高贵的“低头”

陈鲁民

    ①近日,著名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英国学术院院士麦克法兰先生,应邀来华访问。旅程中,在飞机上、火车上,他见到了太多的“低头族”,无论男女老少,几乎人人都在低头看手机。但当他走进深圳图书馆时,却十分惊喜地发现,居然有那么多的孩子在低头认真读书,不由地发出感叹“这是高贵的低头”。

    ②麦克法兰在“低头”前面加上形容词“高贵的”,既是对记载人类文明的书籍的赞誉,更是对读书这一高雅行为的褒奖。

    ③由此想起一件事。前几天,我在去北京的高铁上,捧着一本《老子》在看。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自己很“另类”,因为周围的人大都在低头看手机。我故意走了几节车厢,见到一个外国人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一位中年妇女还要给这个“老外”拍照,说是带回去教育孩子。她的两个孩子都是“低头族”,平时不爱读书,成绩很差。

    ④说起大学生里的“低头族”,恐怕更多。在大学任教,最头疼的就是如何提高学生的“抬头率”。有时候一上课,举目望去,抬头听讲者不到一半,余者大都在低头玩手机。有位教授讲到张爱玲的文学成就时,稍微加了点儿作料,说到张爱玲有三恨:一恨鲥鱼有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教授自以为很幽默地又补充一恨:四恨学生“抬头率”太低。这时,学生们才纷纷抬头笑了几声,但很快又把头低下了,沉浸在游戏或“韩剧”当中。

    ⑤依我所见,如果说读书是“高贵的低头”,那么,玩手机就是不那么高贵的低头。“高贵的低头”,是为了学习知识,广博见闻,提高素质,增强本领。“高贵的低头”多了,将来就肯定会抬起“高贵的头”,建功立业,一鸣惊人。反之,少了这“高贵的低头”,腹中空空,不学无术,那么未来注定是没有希望的,想抬头恐怕也抬不起来,想出人头地就更不可能了。毕竟,没有哪个老板聘人时会问应聘者会不会打电子游戏,看过多少韩剧,而只会关注应聘者拥有的文凭和各种技能等,而这些都是靠坚持数年“高贵的低头”换来的。

    ⑥一位常年飞747大客机的空姐观察到这样一个现象:头等舱旅客看书的较多,公务舱旅客看杂志或用笔记本办公的较多,经济舱旅客看电影、玩游戏、聊天、睡觉的较多。在机场,贵宾厅里面的人大多在“高贵的低头”,普通候机区的人基本上都在低头玩手机。由此,引起了她的深思:到底是人的位置影响了行为,还是人的行为影响了位置呢?但愿她的“励志故事”也会引起众多“低头族”的注意和思考——如果想有辉煌的明天,就请你也多一些“高贵的低头”。

    ⑦我们应尽情享受“高贵的低头”带来的精神愉悦。“腹有诗书气自华”,长期而自觉的“高贵的低头”,会使我们潜移默化地拥有高贵的见解,高贵的谈吐,高贵的举止,高贵的容仪,成为底蕴厚重的高雅君子,像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诗意地栖居在这大地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植物的“爱恨情仇”

       ①并不是人类和动物才懂得爱和恨,植物也有“爱和恨”。当然这种“爱和恨”不是感情的表现,而是体现在生长状况上:有的植物能和睦相处,有的则是“冤家对头”。

       ②科学家经过实践证明:洋葱和胡萝卜是好朋友,它们发出的气味可以驱赶对方的害虫;大豆喜欢与蓖麻相处,蓖麻散发出的气味使危害大豆的金龟子望而生畏;玉米和豌豆同种,两者生长健壮,相互得益;葡萄园里种上紫萝兰,能使结出的葡萄甜味浓;玫瑰和百合是好朋友,把它们种在一起,能促使花繁叶茂;旱金莲单独种植时,花期只有一天,但如果让它与柏树为伴,花期可延长三至四天;在月季花的盆土中种几棵大蒜或韭菜,能防止月季得白粉病.英国科学家用根、茎、叶都散发化学物质的莲线草与萝卜混种,半个月内就长出了大萝卜。

       ③相反,有一些植物则是“冤家对头”,彼此水火不容。如丁香花和水仙花不能在一起,因为丁香花的香气对水仙花危害极大;郁金香和勿忘草、丁香花、紫萝兰都不能生长在一起,否则互不相让;小麦、玉米、向日葵这些植物不能和白花草、木樨生长在一起,不然会使它们一无所获;另外,黄瓜和蕃茄,荞麦和玉米,高梁和芝麻等,也都不能在一起。

       ④研究植物之间的相生相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生物化学群落学。科学家认为,这门科学可以指导人们更好地规划城市绿化、美化环境,合理布置农作物种植。在栽培植物时,应注意把相互有利的栽在一起,千万不要让“冤家对头”同住,以免同室操戈 , 两败俱伤。

阅读梅桑榆《宽容与智慧》,完成下列小题

    ①谈宽容的文章不知凡几,美国学者房龙,甚至不惜篇幅,专门写过一本论宽容的书。但是不宽容的人,不大可能在读了几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就变得宽容起来。因为一个人能够原谅他人的过失,对冒犯、侮辱,或是损害过自己利益的人,不予计较,须有宽宏的度量,而一个人的度量是宽宏还是狭小,不但取决于他的性格、心地,而且取决于他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对自己处境的认识和预见行事后果的能力,即宽容与智慧、识见有关。有的人度量宽宏,是天性使然,这种人毕竟很少,更多的人能够宽容他人,则是经过理性的思考与权衡之后而做出的抉择。

    ②韩信为贫民时,曾于淮阴街头受过屠夫之子的胯下之辱。后来他统兵百万,“战必胜,攻必克”,被刘邦封为楚王,衣锦还乡,并未忘记那个逼自己从他的裤裆下钻过去的人,但韩信不是要他的脑袋,而是任他为中尉,并对诸将说:“此人是个壮士。他当年辱我时,我当然可以与他以死相拼,但死得无名,所以忍耐至此。”

    ③韩信此言,只是道出了他当时受辱时对利害的权衡,而不杀屠夫之子,却是一种智慧的抉择。这时的韩信已经封王,而那曾经侮辱过他的人仍是个贫民。此时韩信若是为报复而杀他,当然如同杀鸡般容易,但这一刀下去,一个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横暴者的形象,也就活脱脱显现出来。而他以德报怨,对此人授之以官,则可以显示其大丈夫襟怀,赢得大众的赞扬,赢得人心。智商奇高的韩信,自然会想到这一点,所以才有了这段被司马迁、班固载入史册的千古美谈。

    ④韩安国于汉景帝刘启在位时,曾事梁孝王刘武,因平定吴、楚七国之乱而立下大功,名重一时,后遭人谗陷,获罪下狱,在狱中屡被狱吏田甲欺辱。他曾对田甲说:“你不要欺人太甚,你难道没听说过死灰还会复燃吗?”田甲却冷笑道:“死灰若复燃,我则以尿浇灭之。”不料,数旬之后,汉廷竟下诏,任韩安国为梁国内史。田甲听说韩安国复居高位,怕遭报复,吓得弃家而逃。韩安国却下令:“田甲若不就官,我将灭其一族。”田甲走投无路,只得向韩安国袒背谢罪。韩安国看他如此狼狈,笑道:“死灰今已复燃,你可以尿浇灭了!何必吓成这样,公等值得我计较吗!”遂令复其官,并善待之。他的大度,不但被时人称颂,也被史家记下令后人敬佩的一笔。然而,韩安国此举,固然可以说是其心胸宽大,但又何尝不是由于他的智慧与识见使然?他历尽险恶,得以复职,地位尚不巩固,若是一上任就对田甲施以报复,必然令人厌惧,并很可能因此树敌,而对欺侮过自己的人宽容以待,则会得到世人的尊崇,对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大有好处。

    ⑤从韩信、韩安国如何对待曾经侮辱过自己的人,如何对待损害自己尊严的位卑者,不仅可以看出其有无雅量,而且可以看出其处世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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