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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2020年中考语文模拟试卷(一)

现代文阅读

杨绛先生回家记(节选)

    ①2014年9月,杨先生将家中所藏的珍贵文物字画,还有钱钟书先生密密麻麻批注了的那本《韦氏大词典》,全部捐赠给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移交时,周晓红和我在场,杨先生指着起居室里挂着的字画条幅,笑说:“这几幅虽然已登记在捐赠清单上,先留在这儿挂挂,等我去世以后再拿走,怎么样?免得四壁空荡荡的,不习惯也不好看。”

    ②遗嘱已经公证,书籍、手稿等重要物品的归属,也都做了交代,所收受的贵重的生日礼物,杨先生要我们在她身后归还送礼的人,其他许多物件,一一贴上她亲笔所书送还谁谁维的小条。为保护自己及他人的隐私,她亲手毁了写了多年的日记,毁了许多友人的来信,仅留下“实在舍不得下手”的极少部分。

    ③杨先生分送各种旧物给至亲及好友留念,有文房四宝、书籍墨宝,也有小古玩器物等。我得到的是一本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28年版的《英诗荟萃》,杨先生在此书的最后一页写道:“学昭妹存览 并绛姐赠”。我惊诧于杨先生的神奇:我从未跟她提及我喜读中英旧诗,她竟对我与她有此同好了然于心。我深知这本小书有多珍贵,它曾为先生全家的“最爱”,原已传给钱瑗,钱瑗去世后,杨先生一直把它放在枕边,夜不成寐时就打开来翻阅,思绪萦怀,伴她入梦。许多页面,留有她勾勾画画的痕迹。我得到的另一件珍贵赠物,是一叠杨先生抄录于风狂雨骤的丙午、丁未年(1966、1967年)的唐诗宋词,都是些她最喜欢的诗词。第一页上赫然写着:“文革时抄此,入厕所偷读。”(批注:“杨先生赠我”《英诗荟萃》可见杨先生对这本书的真爱,但她却把此书赠与好友,突出了杨绛待人的淳厚深情。“一本书伴她入梦”,________。)

    ④杨绛先生表面看似理性、清冷,其实她是很多情的。她一向把读者当成朋友,把理解她作品的读者视为知己。她存有许多对她作品反应的剪报,她拆阅每一封读者来信,重视他们的批评建议。她对中学语文教师对她作品的分析,发出会心的微笑。孩子们听说她跌了跤,使寄来膏药,让她贴。许多自称“铁粉”的孩子,是由教科书里的《老王》开始阅读杨绛作品的。有个小青年因为喜爱杨先生的作品,每年2月14日,都给她送来一大捧花;后来他出国留学去了,还嘱托他的同学好友代他继续送花,被杨先生戏称为她的“小情人”。前些年,她还常与读者通信,她鼓励失恋的小伙振作,告诉他:爱,可以重来。她劝说一个癌症患者切勿轻生,要坚强面对,告诉他忧患孕育智慧,病痛也可磨炼人格。她给人汇款寄物、周济陷于困境的读者而不署名。

    ⑤2016年的春节,杨先生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大年初一,我去协和医院探视,跟先生聊家常,末了杨先生又交代几件后事。我心悲痛,不免戚戚;杨先生却幽幽地说,她走人,那是回家。

(文/吴学,有改动)

(1)、选文内容大多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下列选项中没有按此顺序叙述的一项是 (   )
A、杨先生分送我一本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28年版的《英诗荟萃》。 B、杨先生将家中所藏的珍贵文物字画,全部捐赠给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C、她处理重要物品,亲手毁了写了多年的日记,毁了许多友人的来信。 D、最后一个春节,杨先生是在协和医院里度过的。
(2)、选文多处写到杨绛的相关事件,下列对杨先生性格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杨绛将家里所有的珍贵文物字画都捐赠给国家,说明她热爱祖国。 B、杨绛把离开人世说成是“回家”,说明她豁达、乐观。 C、她把一些旧物送给至亲好友,说明她待人真诚。 D、她把读者当朋友,说明她热情好客。
(3)、选文旁的批注有一处未完成,请补写完整,以说明其蕴含的情感。
(4)、作者为何不用“杨绛先生临终前”作为标题?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①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在尴尬情境下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②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来,它的作用的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③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来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④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⑤当然,对人类来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 群体更团结。
⑥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 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
(节选自《课外阅读》)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各题。

一件毛衣的温度

       ①19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北京,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爱情。事情终究还是发展到了那一步。任我在他校门口一直等着,他始终没有出现。深秋的夜静得出奇,寂寞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流着泪,无奈地准备打道回府。

       ②等我到火车站,去南京的火车已走了。幸运的是,去上海的还有一班,半夜的时候,我坐上了去上海的列车。车厢里人很少,也很冷。心急来寻男友的我,竟忘记带件外套,只穿了件薄薄的长袖。一会儿的工夫,身上的鸡皮疙瘩像好斗的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站出来。我把长袖拉得紧紧的,希望能将自己尽可能多地装进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鼻子开始发痒了,喷嚏一个接着一个地喷涌而出,还带着黏黏的液体。

       ③我四下寻看着,抱着一丝希望看看能否找到什么东西来御寒。当头转到左前方的时候,我发现45角处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生在看着我。当我俩眼神交汇的时候,他赶忙将头低下,我没再理会,继续寻找着。再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看着我,眉目微蹙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奇怪,便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是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儿,挺拔的身材,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气,因为瘦,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外套显得空荡的。

       ④可能感觉到我一直看着他,他微微抬起头盯着我,嘴微微蠕动了一下,又没了声响。随即,又低下头去。顺着他的眼睛看下去,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手中的袋子看,从我的位置处,可以辨别出袋子里装的是衣服。是衣服又怎么样呢?难道我要向别人借衣服吗?可是,寒冷一阵阵袭来,我越来越觉得冷,身上的温度越发的低了。心里的两个念头在不停地打架,“借”还是“不借”,抗争越来越激烈。最后,还是“不借”败了!

       ⑤打定主意后,我借着去厕所的名义,回来的途中,经过他的位置前,小心地问他一句:“袋子里的衣服可以借我穿下吗?等下车我就还你。”他猛然抬起头,瞪大了眼睛,又有些欣喜地看着我,拿出袋子里的毛衣。他红着脸说:“毛衣上有个小洞,你不介意的话,就穿上吧!”道了声谢谢,我拿着毛衣疾步回到位置上,立刻就将它套在身上。有了大大的毛衣,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一个个鸡皮疙瘩也像败军一样急急撤退了。等身子暖和起来,我才注意到毛衣的袖口处的确有个小洞,不大,但在一整片灰色中还是显得很扎眼,像个自卑的小孩子一声不响地躲在角落里。我看着那个手指般粗细的洞,幡然醒悟过来为什么他一直看着我又欲言又止的样子了。他一定早就觉察出我的处境,想借衣服给我,却又碍于衣服的不完美不好意思将衣服递上。瞬间,一股热热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翻滚起来……

       ⑦到南京的时候,他将毛衣留给了我,我没有拒绝,因为有毛衣的相伴,我不再感觉到寒意。

       ⑧至今,我还留着那件毛表。虽然它旧了,还有一个小洞。

       ⑨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个陌生人与你相遇,只占你生命中短短的一寸光阴,有时却又显得如此珍贵。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一件带着破洞的毛衣,给当时失恋的女孩儿带来多大的宽慰与温暖。

(选自《读者丛书》,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夏天,去拜访一只虫

    ①走过城东的一座桥,在我的记忆中,有一片开阔的菜地。夏天,一畦新绿尤其热烈。而现在,这里是人居的小区。几年前,我曾在这里观察过菜地里的虫。人在这里定居,想必虫只好向声调的反方向逃逸

    ②夏天,我很想去拜访一只虫。将目光投射到虫的生活,我将获得一份悠然的闲适。

    ③太阳的金帛熨贴着大地,飘渺的云朵来去自由,虫的故乡比人的蜗居更为辽阔。这种小小的生灵在土壤里隐没,生于土,而归于土。觅食、储藏、交友、求偶、繁殖、筑巢、远行,生命单纯而又丰富。

    ④跟随飞鸟,我抵达了目的地·崎岖的小路上,我看见了一群蚂蚁,以磅礴的气势,推动一只虫的巨大躯壳。艰难而壮阔的行进场面,让人想起建筑金字塔和古长城的远古民工。蚂蚁也是忙碌的,仿佛舍去忙碌,生活就会单调。

    ⑤菜地的边缘,虫们从一个巢穴向四周散开,像水泼出去,匆匆地奔走,仿佛心中也有与世隔绝的想象之旅。虫到夏天总能活出蓬勃的生机,虽然造化赋予它们的时间短暂,它们也能在短暂中活出充实。

    ⑥两只虫相遇了,这种虫通体透亮,有长长的触角。它们停下来,用触角相碰,互相探索,撞击,迸发出火花,亲密而友爱,互相点燃对方。短暂的沟通达成约定,两只虫转过身,朝着一个方向奔走;一只虫走到土症瘩旁边,土疙瘪对它来说,犹如山一般高耸,它有些胆怯,也有些踌躇。终于,它爬了上去,它战胜了自己。也许,一只屎壳郎;fe上牛粪的顶部,它也会抬头傲视良久,发“一览众山小”的感慨。

    ⑦天空无尽的高远,绿菜地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没有一种生命比虫子更卑微和渺小,然而,我们看不到虫子的悲观和厌世.它们快乐的身影,像一阵火热的风,掠过短暂的夏天,留给大地蓬勃的记忆。

    ⑧长久地观察虫子,我却不能深入到任何一只虫子的内心,不知道它们的欢欣与悲怆。天边翻滚着乌云,虫子们聚集到一只菜叶下面,它扪伫立着,转动触角……生命是脆弱的,一阵狂风,一阵暴雨,都可能成为灭顶之灾。它们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生命,正如法布尔所言,“应当作一种义务,一种只要最后期限未到我们就必须全力而为的义务。”

    ⑨或许,生活不必去追寻那些繁复的意义,像虫子这样,单纯,并且快乐,这是我们今生的至简大道。感谢这些虫子,搅碎了我一个季节的忧伤之梦,并让我在夏天午后的一块菜地乐不思归。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古琴音韵

    ①中国古琴有着3000多年的历史。在所有的弹拨乐器中,古琴是唯一能够点状出音,同时又能制造出大量线状奇迹的乐器,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②古琴之外的其他弹拨乐器一般都是点状出音,即每弹一次出一音,因而音与音之间会有明显的间隙,不连贯。这使它们在表现音乐的强度和力度方面,有一定的效果,但在表现深邃、悠远的意境方面,有着明显的欠缺。然而古琴却没有这样的缺憾。古琴的有效弦长特别长,振幅大,振动时间久,所以古琴在演奏中会出现独有的“走手音”。“走手音”的特点之一,就是它所造就的线状音迹能让声音产生游动感。这可以使琴音显得绵延而深远。

    ③“走手音”的另外一个特点也能使琴音显得绵延而深远。这个特点就是它可以使古琴的琴音产生逐渐弱化的听觉效果。它的渐弱效果是靠琴弦的振动强度逐渐减弱而产生的,从听琴者的角度来说,音色渐弱迎合了人的心理变化趋势,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激发出人们更为丰富的情感体验。钟子期就是先被俞伯牙的古琴曲《高山流水》所吸引感染,后来才与俞伯牙成为知音的。

    ④古琴之所以能营造出独特的幽深效果,也与该乐器自身的音域有关。多数乐器的音域取向是向中高音区发展,而古琴是往低音区和超低音区发展。这往往能给听琴者低沉、悠远的感受。

    ⑤古琴的“走手音”和自身的音域特点使它有了独特的音韵。人们在欣赏古琴演奏时,会感觉琴音绵长不绝,深邃悠远,会情随音动,觉得幽深的情思萦绕心底,经久不散。

(选文有改动)

阅读选文,回答问题

    父子逃出风暴眼

清翔

    那是一个普通而神奇的冬日。

    凯西早早醒来,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看来又是一个晴天。8岁的儿子吉恩一直闹着要与爸爸去野外学习摄影。按照前一天晚上的安排,现在是该叫醒儿子的时候了。

    父子俩收拾停当,正准备出发,广播中突然播出一条消息,说是当天中午12点左右,他们所在的德克萨斯州史密斯县境内,会有龙卷风。爸爸立即将已发动的汽车熄了火,对儿子说:“吉恩,今天我们就不去了,爸爸下周带你去野外学习摄影。”

    儿子并不这样想,他坚持要去。爸爸转念一想,这也是一次让儿子开阔眼界的好机会,于是重新发动汽车出发了。

    上午十时,凯西将摄影车停靠在九十号州际公路上,等待龙卷风的出现,十一时四十六分,他们感觉到了刮在他们身上的风越来越大,瞬间,路边的树枝开始摇晃了。这时,远处一个“漏斗”状的柱体正往他们这边迅速移动着,吉恩兴奋地拿起摄影机。

    十一时四十八分,那“漏斗”宛若一个巨人伫立在在他们面前,大风如同狂暴的狮子,重重地打击着摄影车 , 凯西测算了一下,此时的风速至少每秒一百一十米。

    “不好!”凯西大叫一声,因为前方的公路上,有一个人影迎着“漏斗”跑去,那是儿子吉恩,吉恩不知什么时候下的车。“太危险了!”凯西的心几乎要蹦出胸膛,他赶紧一纵身下了车,快速向儿子追去。

    凯西脚下生风,儿子跑得也很快,当他追上儿子时,父子俩离开摄影车已有七十多米。紧张万分的凯西一把抓住儿子就要往回跑,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可脚下如同生了根一样,稍一松劲双脚不由自主的向“漏斗”奔去,刚刚跑了几步,凯西的身体似乎被一只巨手撕扯着,倐地就离开了地面。

    凯西只觉得耳边飓风呼呼地刮着,不过,瞬间那风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他和儿子所处的地方比刚才平静许多,只是气压太低,有些喘不过来气。他猛然想起科教书所说的“风暴眼”,他明白自己和吉恩处在了“风暴眼”中。

    热气流不断吹进“风暴眼”中,他牢牢抓住儿子不放手,父子俩就这样悬浮在半空中。

    凯西知道龙卷风持续的时间通常是十几分钟,如果没有奇迹发生,一旦龙卷风结束,他们父子俩就会从半空中重重地摔下。

    龙卷风就像一条巨龙张着血盆大口,一路呼啸着,肆虐着,所经之处,一尺来粗的大树被连根拔起。房屋成片倒塌。凯西被吸进“风暴眼”时,非常慌张,不过,他很快镇静下来。不能听天由命,一定要想办法救出儿子。他安慰吓得“哇哇”大叫的儿子:“爸爸有办法,不会让吉恩有事的。”

    面对强大的自然力量,凯西的心中哪里有底?他想,         

    就在凯西如此想时,耳边的风似乎小了很多,他知道龙卷风快要结束了,他使出浑身力气, 一个翻身,儿子就躺在他的腹部上,他与儿子迅速地往下掉,快要落地时,突然一股热气流又一次将他抛开。这时,凯西看到刚才加油的加油站,他知道他和儿子已经“飞行”了十五公里。

    他们开始急速地往下落。这时,凯西一低头,发现他们正在向一座大约二十米的高压铁塔飘去,顿时,一个念头在他脑中闪过。

    铁塔与他越来越近了,他用左手紧紧搂住儿子。就在他的身体快要撞向铁塔的一瞬间,他伸出右手死死地抓住铁塔上的角钢。锐利的角钢一下子撕扯开他的肌肤,鲜血汩汩流出,可他没有松手,伫立在铁塔上,在塔上的还有他左臂中紧紧搂住的儿子。

    一个小时后,远处公路上出现了过往的汽车。一位驾驶员发现了站在铁塔上的父子俩,立即打电话求救。他们终于扼住命运的咽喉,死神向他们屈服了。在这次龙卷风中,殒命和受伤的人有数十人之多,而身处“风暴眼”中心的凯西,却创造了和儿子一同脱险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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