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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长郡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老师伍叔傥先生

钱谷融

    我经常深切怀念着我的老师伍叔傥先生,他是我一生中给我影响最大的一个人。伍先生是蔡元培先生当校长时的北大学生,与傅斯年、罗家伦等同时。1938年我考入了当时内迁到重庆的中央大学,读的是新成立的师范学院国文系。一年级时不但没有本系的教师,连系主任都没有,只能与文学院中文系的学生合在一起听课。到二年级时,当时任中央大学校长的罗家伦才请了伍先生来担任我们的系主任。伍先生很开明,颇能继承蔡元培先生兼收并蓄的精神。他自己是爱好汉魏六朝文学的,戏说他治的是“衰”文(苏东坡曾称韩愈“文起八代之衰”),尤其善写五古。可他请教员,却能尽量罗致各方面的人才。先后在我系任教的有罗根泽、孙世扬、顾颉刚、乔大壮、朱东润等人。更其难得的是,中央大学中文系一向是比较守旧的,只讲古典文学,不讲新文学。新文学和新文学作家,是很难进入这座学府的讲堂的。可伍先生完全不管这一套,我还在校的时候,他就请了曹禺等人来教课,请了老舍来演讲。我离校以后,他又请了杨晦、吴组缃、吴世昌等人来任教。伍先生曾在中山大学与鲁迅同过事,一向很敬佩鲁迅先生。听说他离开大陆后,一度曾去日本教书,教的课程中就有鲁迅。他懂英文,有时去他房间,看到他手里拿着正在读的往往是英文小说。还知道他常通过日本的丸善书店从国外购买书籍。他与外文系的楼光来、范存忠、俞大缜等先生时相过从,与历史系的沈刚伯,哲学系的方东美、宗白华等教授,往来尤其密切。平日跟我们闲谈,也常常是古今中外,出入文史哲各个领域,真是海阔天空,鱼跃鸢飞,其乐无穷。完全没有那个时代一些教古典文学的中文系教授那种严肃古板、道貌岸然的神气。

    他那时孤身一人,住在一间十分简陋的教员宿舍里。他不愿吃包饭,一日三餐,都是在馆子里吃的。好在那时教授的工资高,他又除了有时候要寄些钱给外地的两个孩子以外,没有什么别的负担。有时他上馆子吃饭的时候,也常拉我陪他一起吃,而且常常一同喝些酒。他喝酒不多,主要是为了助兴开胃。吃饭时,当然也是无所不谈,但他都只是即兴式的,随随便便地想到哪里就谈到哪里,从来没有预先存心要对我进行什么教育,更绝不摆老师的架子;甚至他连他是先生我是学生这样的观念也十分淡薄。他真率、自然,一切都是任情适性而行。他不耐拘束,厌恶虚伪。有时讥评起国民党的达官贵人和一些喜欢装腔作势、沽名钓誉的学者教授来,真是妙语如珠,穷形尽相,入木三分。师范学院国文系有一门必修课叫语文教学法,也许是因为一时请不到合适的人来教,也许是在他的心底里根本瞧不起教学法之类的课程,他就自己来开这门课。他在这门课上讲什么呢?讲《文心雕龙》,正正经经地讲《文心雕龙》。决不因为这门课程的名称是语文教学法,就生拉硬扯地在每堂课的开头或结束的时候搭上一点有关教学法的话头或事例,去装门面骗人,应付学校。他仰慕魏晋风度,却从不把魏晋风度挂在嘴上,可平日举止,确乎能比较地脱落形骸、适性而行。尽管所谓魏晋风度,即便是当年的竹林名士以及稍后的清谈胜流,在显幽烛隐的“科学的”解剖刀下,也难免会露出些不堪入目的本相来。伍先生自然也未必真能超然物外,胸无纤尘。但在那举世滔滔、满目尘嚣的黑暗年代,确有一些读书人能够耿介自守,不肯同流合污,为社会保存一点正气,这不也是大可令人欣慰的事吗?伍先生就是这些读书人中的一个。所以,他在学生们的心目中,不但十分可敬,而且是可亲可爱的。

    我作为伍叔傥先生的弟子,由于年龄差距太大,我当时在各方面都太幼稚,无论对于他的学问,对于他的精神境界,都有些莫测高深,不能了解其万一。不过他潇洒的风度,豁达的襟怀,淡于名利、不屑与人争胜的飘然不群的气貌,却使我无限心醉。我别的没有学到,独独对他的懒散,对于他的随随便便、不以世务经心的无所作为的态度,却深印脑海,刻骨铭心,终于成了我根深蒂固的难以破除的积习,成了我不可改变的性格的一部分了!

(注)①钱谷融(1919—2017),曾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现当代文艺理论家,长期从事文学理论和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与教学。

(1)、文章第一段提到了众多文化名人,有何作用
(2)、本文语言自然而雅致,整散结合,请举两例作赏析。
(3)、伍先生为什么在学生心目中“可敬”“可亲可爱”?请结合全文分析。
(4)、探究文章结尾段画线句的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暮 雪

韩少华

下雪了。守在小桌子旁边的那个老者,还揣着手,眯了眼睛,望着窗外。任凭那些打完电话的,把四分硬币放在桌角,看也不看一眼。傍晚,信息高潮过去了,就剩下小伙子,一把抄起话筒,开始拨号。

“K-,K-,K-,K-,K-,K-。”

老者还是眯了眼睛,望着窗外。

“喂……是我呀……甭管友谊俱乐部,民族宫;也甭管用乐队的,用录音机的,只要有迪斯科舞票,给哥们儿弄两张,就齐啦……”

老者的眼光凝住了——窗外,从纷纷的雪花中间,现出个人影来;衣着,体态,面容,都朦胧着;只见一片玫瑰红,正透过飞雪,轻轻地飘来。老人目不转睛——那片玫瑰红,眼看飘到门前了。

“什么?还得等?……得,谁让咱好这个呢……等你的信儿!”

一阵寒气,滑进门来。小伙子挂上电话,在靠墙那条板凳上坐定,闭目养神。那话筒让一只小巧的手,给轻轻地拿了起来。

“K-,K-,K-,K-,K-。”

号盘拨得轻灵,娴雅。话筒,让那只纤手举着,像一枝奇怪的黑色的花。

“喂!”语音,那么轻,那么柔,“是你呀,还是一个人值班?……没事儿——就因为没事儿,才想跟你聊聊……”

小伙子睁眼了。借着窗口映进来的雪光,一个姑娘的侧影依稀可辨。那面容,白,润,冷,让人不能不想起大理石;只是那双眼睛,在望望窗外飞雪的那一瞥间,还闪着光亮。

老者神色不动。小伙子却把眼睛渐渐睁大了。

“复试了,没什么希望……即兴小品还可以。亏了你的那位指点有方……成败无所谓。可你们俩够朋友……当然,咱们仨,聚一聚——在哪儿?‘老莫儿’‘新侨’,还是‘国际’?由你定……”

小伙子的肩膀,慢慢离开了他一直倚着的墙。

“妈妈来信了。她在伯尔尼天堂广场的塞沃伊饭店下榻的……嗯,‘塞沃伊’意思是‘卷心菜’……挺土的一个名字吧?可它是全瑞士顶有名的一家贵族化饭店……西方就这样儿,最贵族的,跟最土气的,常揉在一块儿,形成一种奇特的和谐……”

小伙子还坐在那儿,身子,却不觉倾着了。

“妈妈信里说,巴黎‘卡丹时装研究中心’在圣诞节前夜发布了预测,说‘1984年春季,风靡于整个西欧的女性服装用色,将是以淡淡的丁香紫为主导的变奏色调、多层次色调’……怎么样,要一件吧?……唔,这容易,让妈妈无论托哪位信使叔叔,搭国际班机,给你捎回来呗……”

姑娘说着,随手撩了撩从额头散下来的一绺柔发。

“别生气,你去年春天那件红的,颜色太正了……对,浅丁香紫的魅力就在不那么正,不那么单一,也不那么清晰;穿在身上,就像走在早春的晨雾里似的——美,也就在这儿了……什么?‘谬论’?听着,傻丫头,别林斯基说过,‘艺术不是数学,它越模糊,就越美’!……”

小伙子不知不觉地,站了起来。

“来年么,还要考,还要!……唉,上次复试,糟就糟在了独白上。你的那位本来让我读蔡文姬……对,就是那段;可我觉得太陈旧了。这次么,哦,你先听听好了……”

说着,姑娘微昂起头,望着窗外,低声诵读起来:

“‘快快跑过去吧,踏着火云的骏马,……让阴沉的暮夜赶快降临。展开你密密的帏幕吧,成全恋爱的黑夜!遮住夜行人的眼睛,让罗密欧悄悄地投入我的怀抱’……”

小伙子好像微颤了一下,却还留在原地。

“哦,对不起……我一读朱丽叶,就激动得难以忍耐,……唉,人生,人生也不过就那么回事……可我,还是得一天一天地这么过……抱歉,好朋友,再见了……”

姑娘略低着头,把似乎是两个二分硬币,匆匆地放在桌角上;随后,一转身,任凭长长的玫瑰红头巾披在肩头。又一阵寒气,滑了进来。

“唉……”老者似乎无所动,只长叹了一声。

“她,她是几号几楼的?”小伙子盯着那背影,问。“不知道。”

“她们家里,是干什么的?”“不知道。”“那……那她这是……”“反正是每逢星期六这个点儿,她准来——交给我四分钱,跟她自个说上十分钟的话儿……”

“跟,跟自个儿?”小伙子话音凝在暮色里。“嗯,全北京直拨电话,号码儿都是六位数的;她呢,每回都只拨五个。”

窗外,那片玫瑰红,渐渐隐到纷纷的飞雪中去。雪地上,竟仿佛没留下什么痕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屠呦呦:获诺贝尔奖的“青蒿素之母”

    ①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中国药学家屠呦呦与另外两名海外科学家分享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屠呦呦的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当获奖消息传来时,屠呦呦已是一个耄耋高龄的老人。她不是院士,没有海外留学经历,没有博士头衔,甚至被戏称为“三无科学家”。

    ②屠呦呦1930年12月生于浙江宁波,1951年考入当时的北京医学院药学系。在大学里,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表现出浓厚兴趣。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卫生部直属的中医研究院工作。

    ③1970年,屠呦呦参与一个大规模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立项主要是由于战争需要。越战期间,美军和越南部队在印度支那半岛的热带战场上均受到疟疾的困扰。疟疾造成的非战斗减员比战伤减员高出四五倍,这使得军队战斗力严重受挫。越南方面求助于我国。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之下,1967年5月23日,解放军总后勤部商请国家科委、卫生部等部门召开了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会议。此后,“523”就用以指代此次疟疾防治研究项目。按照部署,“523”项目分临床研究、中医药、化学合成药三组。屠呦呦加入了中医药组。她与军事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一同查阅历代医药记载,挑选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抗疟疾药方,并实验这些药方的效果。

    ④2009年,屠呦呦出版了《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据此书记载,1971年10月她和同行们从中药青蒿中获得具有100%疟原虫抑制率的提取物,取得中药青蒿抗疟的突破;经去粗取精,于1972年11月8日得到抗疟单体——青蒿素。1973年,青蒿素的抗疟功效在云南地区得到证实。后来,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等单位也从黄蒿中获得青蒿素结晶。同年,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和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单位开始着手青蒿素化学结构的确定工作。1975年底,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确定了青蒿素的确切结构,后又在1978年确定了青蒿素的绝对构型。1977年,《科学通报》介绍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1979年,《化学学报》发表《青蒿素的结构和反应》一文,更详细地介绍了青蒿素的相关化学反应。青蒿素由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这种新结构的抗疟药解决了喹啉类药物催生的耐药性疟疾的治疗问题,并在过去30年里挽救了无数疟疾患者的生命。

    ⑤当年,在大多数学术权威都被打倒的情况下,38岁的屠呦呦被委任为组长,重点负责中草药抗疟的研究。虽然身患结核等慢性疾病,但她仍坚持工作。无论是野外采集标本还是室内实验研究,她都积极主动地完成。为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屠呦呦和研究组成员充当了第一批以身试药的志愿者。虽然都知道这样做极有可能对自己的肝肾功能造成伤害,但是大家依然义无反顾。“我们需要尽可能快地证明这种好不容易发现的治疟药物的临床效果。”屠呦呦回忆起当年行为时说。经过长期研究,按照523办公室的安排,屠呦呦终于以研究小组代表的身份报告了青蒿中性提取物的实验结果。但她的成就一直没有被公众认知。

    ⑥2011年8月22日,由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等人在科学网上发表博文《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屠呦呦和另一位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张亭栋才开始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注意。2011年9月23日,在纽约举行的美国拉斯克医学奖的颁奖大会上,当满头卷发、戴着眼镜的屠呦呦将一座金色奖杯高高举起时,好奇的中国民众才第一次看到她陌生的面孔。拉斯克医学奖一直被业内誉为“美国诺贝尔奖”。从奖项设立至今,获得拉斯克奖的300多人中有80余位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因此拉斯克奖也被誉为“诺贝尔奖的风向标”。评审委员会表彰屠呦呦突出贡献时说:“屠呦呦领导的团队将一种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转化为今天最强有力的抗疟疾药。数亿人因此受益。这一数字未来还会不断增长。”在颁奖典礼上,台下观众对这位81岁的老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⑦“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对防治疟疾等传染性疾病、维护世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青蒿素的发现是集体发掘中药的成功范例,由此获奖是中国科学事业、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这是刚刚摘取2015年诺贝尔生物医学奖时,屠呦呦通过前来看望她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外界表达的获奖感言。

    ⑧“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振奋,衷心地祝贺屠呦呦首席研究员获得2015年诺贝尔奖生理学与医学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说,“屠呦呦多年艰苦奋斗、执著地进行科学研究,围绕国家需求,克服困难,一丝不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是党和政府关心中医药、重视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发展取得的结果,是举国体制、针对中医药工作全国一盘棋取得的胜利,是全国科技工作者、科学家群体共同努力的成果,是中医药为人类做出的新的贡献。”

(选自《人物周刊》,作者林晓娜,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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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读大学时选择了绝大多数人毫无兴趣的生药学专业。这让她的父亲颇感意外。但她此时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有了清晰的目标。她对父亲说:“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我认为只有生药学专业才最可能系统地探索中医药领域。中医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这样的情怀支撑着她在提取青蒿素的路途中克服种种艰难险阻。老伴李廷钊至今都记得,在进行青蒿素动物实验时的那段时间里,屠呦呦每天回家一身的酒精味,那是她亲自服药试验留下的味道,而这样的以身试药,最后导致她肝中毒。

(选自高毅哲《屠呦呦:呦呦鹿鸣,一鸣惊人》,有删改)

名著赏析

    邢夫人将房内人遣出,悄向凤姐儿道:“叫你来不为别的,有一件为难的事,老爷托我,我不得主意,先和你商议。老爷因看上了老太太的鸳鸯,要他在房里,叫我和老太太讨去。我想这倒是平常有的事,只是怕老太太不给,你可有法子?”凤姐儿听了,忙道:“依我说,竟别碰这个钉子去。老太太离了鸳鸯,饭也吃不下去的,哪里就舍得了?况且平日说起闲话来,老太太常说,老爷如今上了年纪,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没的耽误了人家。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作去,成日家和小老婆喝酒。太太听这话,很喜欢老爷么?这会子回避还恐回避不及,倒拿草棍儿戳老虎的鼻子眼儿去了!太太别恼,我是不敢去的。明放着不中用,而且反招出没意思来。老爷如今上了年纪,行事不妥,太太该劝才是。比不得年轻,作这些事无碍。如今兄弟、侄儿、儿子、孙子一大群,还这么闹起来,怎么见人呢?”

(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六回)

    鸳鸯只咬定牙不愿意。他哥哥无法,少不得去回复了贾赦。贾赦怒起来,因说道:“我这话告诉你,叫你女人向她说去,就说我的话:‘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也有贾琏。若有此心,叫她早早歇了,我要她不来,以后谁还敢收?此是一件。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她细想,凭她嫁到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她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她!若不然时,叫她趁早回心转意,有多少好处。”贾赦说一句,金文翔应一声“是”。贾赦道:“你别哄我,我明儿还打发你太太过去问鸳鸯,你们说了,她不依,便没你们的不是。若问她,她再依了,仔细你的脑袋!”

(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六回)

    平儿笑道:“老爷把二爷打了个动不得,难道姑娘就没听见?”宝钗道:“早起恍惚听见了一句,也信不真。我也正要瞧你奶奶去呢,不想你来了。又是为了什么打他?”平儿咬牙骂道:“都是那什么贾雨村,半路途中哪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今年春天,老爷不知在哪个地方看见了几把旧扇子,回家来看家里所有收着的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处搜求。谁知就有一个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儿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穷的连饭也没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旧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门来。二爷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见了这个人,说之再三,他把二爷请到他家里坐着,拿出这扇子,略瞧了一瞧。据二爷说,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写画真迹,回来告诉了老爷。老爷便叫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他多少。偏那石呆子说:‘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老爷没法子,天天骂二爷没能为。已经许了他五百两,先兑银子后拿扇子。他只是不卖,只说:‘要扇子,先要我的命!’姑娘想想,这有什么法子?谁知雨村那没天理的听见了,便设了个法子,讹他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里去,说:‘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这扇子抄了来,作了官价送了来。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老爷拿着扇子问着二爷说:‘人家怎么弄了来?’二爷只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老爷听了就生了气,说二爷拿话堵老爷,因此这是第一件大的。这几日还有几件小的,我也记不清,所以都凑在一处,就打起来了。也没拉倒用板子棍子,就站着,不知拿什么混打一顿,脸上打破了两处。我们听见姨太太这里有一种丸药,上棒疮的,姑娘快寻一丸子给我。”宝钗听了,忙命莺儿去要了一丸来与平儿。宝钗道:“既这样,替我问候罢,我就不去了。”平儿答应着去了,不在话下。

(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问。

还我鲁迅

朱学东

    今天许多人不喜欢鲁迅的原因,除了鲁迅似乎太过“刻薄尖酸”“不饶人”的传统说法之外,还有就是鲁迅死后的神化,在新的时代新的人群中引发的逆反。但是,从来没有第二个人像鲁迅一样赢得过我的心。

    这位“辗转而生活于风沙中的痕迹’’(废名语),“以非凡的志气,伟大的心地,贯穿了一代的人物”,也是一位有血有肉的普通人,颓废苦闷,而又刚毅决绝;阴郁狐疑,而又温情慈悲。他对心性自由的攀缘,不屈服于一切势力的选择,他混合着个人主义与虚无主义在黑暗里的挣扎,以自己的真反抗一切奴役之路。他的努力,就像无声中国微茫的烛光,穿透着无边的寒夜,至今回荡在这块土地的上空。他那些本该速朽的文字,依然鲜活,渗着斑斑血痕。假若他地下有知,更会有深深的绝望,一如他活着时。

    他死后,在他的精神墓碑上,后人以他最不希望看到的方式给他加冕。但他已经无能为力,只能在黑暗中,以他活着时穿透世相的目光,冷冷打量这喧闹的人世间,以他希望速朽的文字,让偶尔瞅上一眼的人胆战心惊。

    他曾经带动了许多青年人走向精神幽深之地,后来也带动了我。他是我远离奴隶之路最重要的引路人,燃灯者。

    但是,对于热爱鲁迅受教于鲁迅的普通人而言,我们更希望看到一个真实的鲁迅,而不是一个被高度神化、脸谱化的鲁迅。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鲁迅,对于深谙鲁迅各种著述的研究者而言,或许不是很难理解,但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更需要扎实的史料辨析,来为鲁迅祛圣祛魅,还给我们一个跟大家一样有人性弱点但更可爱可敬的鲁迅,而不是神坛上端坐的图像。

    孙郁的《鲁迅遗风录》,其实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

    在《鲁迅遗风录》这本书中,孙郁通过对鲁迅生前生后的主要关系图谱包括精神传承的关系图谱的收集整理,为热爱鲁迅的普通读者,梳理出了与神化、脸谱化完全不同的鲁迅形象,那是鲁迅的友人、弟子以及受其影响者包括与他关系并不融洽的人心中或笔下的鲁迅,尽管立场态度各有不同,但所勾勒呈现的,都是活的鲁迅的不同侧影,它们汇聚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鲁迅。

    孙郁通过这些不同侧重的叙述,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话语全然不同的鲁迅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而这些非官方的关系和话语,用孙郁老师的话来说,他要还原的是“私人语境里的鲁迅”。这些“私人语境里鲁迅”,实际上也是与主流的神化圣化鲁迅相对应的非主流的叙述。它为我们保存了一个没有被功利化的私人眼中的鲁迅形象,应该是更接近鲁迅的本真。

    孙郁所呈现的,不惟是一个私人语境中的鲁迅,也为通过这些私人叙述,用北京大学高远东的话来说,就是以鲁迅为线索,为我们勾勒了一部当代社会思想文化史。其实我觉得还可以进一步说,孙郁是借这个话题,浇了当代社会思想文化的块垒。

    《鲁迅遗风录》中,孙郁的思考,坚守了一个知识分子的独立立场,有着自己对于鲁迅精神的独特体验,文字感性流畅,温润诗化,充溢了与岁月不太相合的激情。

    我相信,所有热爱鲁迅的人,内心都会流淌着这种激情。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碧云寺的秋色
钟敬文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过了一会,她出去找灯。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墙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 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的,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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