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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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母亲 · 我 · 狗
①小时候,我极怕狗。现在想来,虽称不上是“谈狗色变”,也确有些“说狗心寒”,对狗的害怕简直甚于想像中的鬼怪。每到夜间,远处的几声狗叫都能把我的心给吊起来,好长时间才在母亲的细语柔抚下慢慢落下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学生上早学。
②可整个村子上三年级的就我一个人,另有几个四五年级的学生都在校住宿。我作难了:学校和我们村子之间正好有一个“恶狗云集”的大庄子,白天和别人一起倒还不怎么怕;这早上起来,黑咕隆咚的……我都不敢想下去。
③邻居大婶也来劝我母亲:“别让孩子上了吧,你们家就他一个,他爹又不在家,万一有个好歹咋向他爹交代呢?”母亲笑着谢了大婶,摸摸我的头说:“我送他,学不能不上啊。”大婶瞪了母亲一眼:“你,你能行吗?”母亲顿了一下,点点头。
④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已点着灯在忙碌了。“五点半了,起来吧。”母亲见我醒了,转身为我打来洗脸水。待我洗好脸,她到院里找了一根木棒拿在手中,夹上我的书包,然后拉上我:“走吧。”摸了摸母亲手中的棍子,拉着母亲的手,我顿时觉得安全多了。
⑤到了那个“恶狗云集”的村子,我的心也不再那么恐惧了,只是紧紧地攥着母亲的手。母亲紧张地盯着周围,像是怕狗突然从暗处扑上来似的。
⑥忽然,我感到母亲的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我抬头看着母亲,母亲赶忙俯下身拍拍我的头:“孩子,别怕!有妈在,狗不敢来的。”我便像置身于一把保护伞下似的,心慢慢的安稳下来。
⑦以后,母亲每天早晨起床后总是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再回去作饭。
⑧多年过去了,有一次已经读高中的我同邻居大婶闲谈,一句话说得我心猛的一颤:“其实,你妈妈是村里最怕狗的了!她小时候曾被狗咬得差点丢了命。”一霎间,母亲那湿漉漉的颤抖的手在眼前一闪,我真想跑到正忙碌的母亲身边,抱住她大哭一场----为她那颗受苦受累还经常受着惊吓的羸弱的心!
⑨如今的我已不再是那个怕狗的小孩子了,而我的母亲依然很怕狗。于是每次外出,我总细心的守护在母亲的身旁----因为,我忘不了那个怕狗的童年;忘不了母亲那只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

(1)、用简要的语言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

(2)、文章从两个不同角度表明母亲其实是很怕狗的,请你引用原文中语句加以说明。

(3)、文章多次写到母亲湿漉漉的手,结合内容谈谈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母亲到底是胆大还是胆小?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捡来的手机
                                                                                                  周广华
         ①散步的时候,我在地上发现一部手机。没等我反应过来,儿子已经蹦过去一把捡起来。是款崭新的黑色手机,很漂亮。四处看看,还真不好说是谁丢的,决定等失主自己打电话过来。
        ②看着捡来的手机,儿子问:“要是没有人打电话联系呢?”我似乎猜到他的心思,给了他三条建议:第一、通过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寻找失主。第二,次日把手机教给老师,由学校处理。第三、如果确实没人来找,这部手机就归他所有。
        ③儿子歪着脑袋想想:“第一条可以考虑。第二条无聊透顶。我们班同学有次和他妈妈在外面捡到手机,也不理别人打电话过来,硬是等第二天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联系到失主后,还要人家写感谢信。开校会时校长拼命表扬,还说这是学校的荣誉。绕来绕去就是为了让别人都知道。第三条……”他没继续说,我也不问。知道他心里的那个结:说起来全家前前后后丢了5部手机,都没能找回来。最可气的就是儿子的那款苹果绿的手机,那是他的儿童节礼物,喜欢得不行。用了还没半个月,落在出租车里,发现时那车都没走远,打过去居然关机。倒是他对把手机交给学校的那番评论出乎我预料。我很惊讶,也很欣慰。
       ④果然,儿子有些想不通:“为啥别人捡到我们的手机都不还,我们捡到了却要还给别人?”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也想不通。我只是相信:人不能贪小便宜,贪小便宜的人肯定会吃大亏。也赚不到钱。我丢手机那次,打过去听到关机,气得我可劲诅咒那个拿我手机的人。被人诅咒可不是件好事,除非你问心无愧。做过亏心事,就算别人不知道,还有苍天在看着呢。”儿子不再言语。
        ⑤总算等到失主的电话,告诉他我们所在的位置。很快就看见一个小伙子急匆匆地从远处奔过来。估计是附近院校的学生。看他急成那个样子,真替他庆幸他遇到的是我们。儿子把手机递给他时,可能是没想到手机如此轻易地失而复得,他竟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缓过神,只知道冲着我们不停地说:“谢谢您啦,叔叔!谢谢阿姨!谢谢这位小弟弟。”挥挥手和他道别。直到我们走远,他还呆呆地站在那里。儿子心情很好,拉着我们有说有笑,还不时模仿那丢手机的小伙子语无伦次的样子。
        ⑥快到家时,儿予忽然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刚捡到手机那会儿,我还在想:要是没人打电话过来联系就好了。”我牵紧他的手:“不管怎样,你真的很棒。你比好些成年人都做得好。最起码,你不仅善良,而且不虚伪。”
       ⑦正是因为怀有世俗的心态,所以能够懂得高贵。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牵入我家的丝瓜花
        ①邻家院角落里种的丝瓜花,在搭好凉棚后,级级攀登而上,一路牵线而来,爬上高高的院墙,缠上长长的电线,一路牵入我家。细长的触角伸展着,一路向前,有点不牵来就不罢休的架势活像撒野的小孩,吵着嚷着,牵着爬着,伏着吊着就是要牵入我家
        ②丝瓜花,我熟知的老友。在农村的盛夏,它应是最热闹最常见的风景。房前屋后,田头地边,桥头沟边都是它黄花插满头的倩影,它像活泼的村姑,有着素净的笑脸,有着曼妙柔弱的身姿,有着纤纤巧手,或编织,或缠绕,或爬,或吊,或伏、或牵,或在草垛上,在屋檐下,在泡桐树上,在晒衣服的铁丝线上,它都能风情万种地舞蹈,跳出乡村最热烈最热闹最动人的舞蹈。
        ③母亲每年总是在家门前的水沟边上几粒丝瓜籽,两瓢粪水,几根山垴上的狗刺圈着,算是给它安了个窝。过不了些时日,或是一场春雨过后,或是某一个夜晚,它就发芽了,长叶了,抽丝了,牵藤了,开花了,鼓劲似的向上伸展开来,像个撒泼的小子,倔强的丫头,鼓足了劲向上爬。它爬上屋角高高的泡桐树,顺着母亲拉的晾晒衣服的电线,一路向前,向前,丝牵到哪里,花开到哪里,像撒娇的孩童,比赛似的开花,一朵二朵三朵,一朵接一朵,十朵百朵地开。这边开放那边凋零,凋零的花朵下结下一个个嫩绿的小丝瓜,有如初生的粉嫩的婴儿,让人顿生怜惜之意。要不了几天工夫,门前就挂满了长长短短,或弯或直的绿月亮。这是儿时伙伴们最诗意的比喻。那凋落一地的黄丝瓜花,常被我们这些孩童像珍宝一样,一一捡回来造屋儿玩。那黄黄的,柔柔的,卷曲的丝瓜花,多像母亲打的泡蛋汤或炒的蛋籽儿,我们几个伙伴儿围在一个屋角里,造屋儿,学着母亲的样子,做一个能干贤惠的家庭主妇,在几口火砖扛成的瓦片锅上炒蛋籽儿,打泡蛋汤,有小主妇的满足,有天真无邪的乐趣,有望梅止渴的幸福。那时,农村日子是清贫的,吃鸡蛋是件幸福的事儿。母亲总是把丝瓜变着花样做给我们吃,嫩的就做成丝瓜汤,滑嫩可口,特别是喝到见底的那细细的,亮亮的,滑滑的丝瓜籽儿,最是美味。老得刨不动皮的丝瓜,母亲就加几个辣椒连皮清炒,辣和和,也挺下饭。村里的刚子,有一回在我家吃到母亲清炒的老丝瓜,“啧啧”直叹好吃。因为他家人多嘴阔,吃丝瓜,总是加一大锅水煮,一人分一瓢清丝瓜汤。那时,农村的日子虽穷,丝瓜的味却尽在一锅汤里,因为有你一口,就有我一口,大家都有一口,这样的日子虽穷,汤虽清,却能喝出温暖热气来。
        ④爬得最高的丝瓜,往往蓄的时间最久,因为它爬得最高,摘不够,母亲干脆让它蓄老,做丝瓜种。它高高地吊在泡桐树上打秋千,几场秋风秋雨过后,它就没了颜色,空了皮囊。母亲把镰刀绑在杆子上把它割下来,剖开取籽做种,丝瓜瓤用来洗碗或洗澡。母亲每每说,丝瓜真是个宝呀,不但好吃,吃的时间长,养活一家人,这丝瓜瓤还好用,去污强呢。
         ⑤我爱丝瓜花。我爱这以丝瓜花为背景的平凡人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骨头,你不知道的秘密

    骨头,作为人类身体的支架,支撑着肉身上的肌肉、脂肪、神经等等,如果人类没有骨骼,或许就跟章鱼一样,一摊肉软绵绵地躺在地上了。此外,骨头还能保护我们的身体器官免受伤害。 

    我们的骨头是大自然的一个奇迹。基本上人类骨骼由206块骨头组成,像一个巨大的拼图。婴儿出生时有270多块骨头,但在成长过程中,有些融合在一起了。但你知道吗?206块是针对全世界人类总体而言的。调查表明,在欧美绝大多数人有206块骨头,但中国大多数人只有204块骨头。这是由于很多中国人的脚上第5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每只脚少1块骨头的话,当然只会有204块了。

    骨头约占我们体重的14%,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每一根骨头都是更大“组织”的一部分,比如大腿骨是大腿的一部分,大腿骨是最长最重,也是最结实的骨头,它通常占人体高度的27%左右,也就是说假如你身高1.7米,那么你的大腿骨大约为0.46米。无论是站立、行走还是跑步,我们都需要大腿骨来支撑人体的重量,它的球形末端嵌入了髋关节的“窝”内,使双腿能够移动。

    骨头的成分之一是矿物质化的骨骼组织,其内部是坚硬的蜂巢结构,这是一种精巧的结构,使得骨头具有很强的抗破裂能力。这样的蜂巢网络很坚实,并且它就像是一座盖不完的房子,需要不断地由破骨细胞和成骨细胞的破坏与重建来更新。

    蜂巢网络内还有一种高度发达的“蜂巢沟”结构,能让冲击力沿着骨头消散。比如我们在打篮球时,“蜂巢沟”结构很容易地消弱篮球运动带来一些冲击力。

    骨头可能看起来像一块没有生命的“硬石头”,但它们实际上是活着的,而且非常活跃:它们能生长,并产生血细胞,红血细胞是在红骨髓中产生的。当细胞成熟时,它们从骨髓中迁移到血液里,并将氧输送到全身。

    骨中的主要成分是磷酸钙和骨胶原,分别占其质量约70%和30%。磷酸钙使骨头变得坚硬,但过刚易折,这也是骨头脆弱的地方,而骨胶原则恰好能抵消这种脆弱。骨胶原具有一种扭曲的结构,类似于钢铁电缆,即使在1万倍重量的负荷下,它也不会撕裂。它环绕着骨头里坚硬的矿物磷酸钙,创造一个稳定的结构网络,使骨头既有韧度又有硬度。

    骨组织的细胞成分包括骨原细胞、成骨细胞、骨细胞和破骨细胞。一根骨头有厚厚的壁,里面是骨髓腔,容纳着骨髓。在人成长过程中,骨会不断加粗,就是因为在骨的外壁的骨膜层内有成骨细胞,它们不断转化为骨细胞,附在骨外侧,使骨增粗了。骨粗了,骨髓腔也要扩大。于是,骨髓腔内的破骨细胞就使骨内腔壁分解破坏,使骨髓腔扩大。老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骨质流失,所以易发生骨折,这与破骨细胞的活动不无关系。   

    骨原细胞是骨组织中的干细胞,它能改建或修复骨组织,能治愈骨折,这个特点使我们区别于无脊椎动物。比如说蜗牛,构成它们“外壳房子”的原材料不包括细胞,如果蜗牛的壳被人踩到、压到从而破碎了,那就没有希望自我恢复,算是被彻底毁掉了。然而,假如人类骨头完全折断,会留下暴露的骨髓。骨原细胞可以修补这种骨折,大约三个月后,骨头将会完全再生。

    当人类20多岁的时候,平均骨密度达到顶峰;到了30岁的时候,骨头会变弱,因为身体内的磷酸钙会减少。据估计,30%的女性绝经后有骨质疏松症,因为激素改变了骨头。在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骨头中,蜂窝结构中的孔更大,这意味着骨更容易骨折。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类没有进化出超级骨骼?

    研究人员认为,如果要进化的话,第一步可能是基因突变。但是基因只会在发生突变的少数人群中传播,过程相当缓慢。此外,从进化角度来说,拥有坚不可摧的骨头的人,在生存上并没有多大的优势,对生活也没有很大的帮助。                 

选自《科学之谜》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围裙和铠甲

    灰色砖楼被高大的榆树掩映着,阳光透过枝杈投射出斑驳的光影。我走上二楼,靠右手边有一扇深红色木门,门上的油漆像鳞片一样卷起来。

    我现在已经不住这儿了。但我知道,打开门左手边就是厕所,冬天想洗澡只能站在便池的木板上,把烧好的热水往身上浇。卧室墙上布满了用铅笔画的、无规则的丑陋涂鸦,那是我小时候的杰作。

    我和妈妈曾经在这儿住了10年。妈妈年轻时被保送到成都一所大学读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学当老师。她通过别人介绍认识我爸,后来却独自把我抚养长大。

    她在这间房里系上围裙学会了做饭。有一次,她把油菜炒成了黑色的糊状物;还有一次做回锅肉,蒜苗都糊了肉还没熟,最后我们只好出门去吃牛肉面。但是后来,她学会了做糖醋排骨、大盘鸡、水煮牛肉……

    那时候我妈最大的愿望,就是不让我觉得“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她不让全家人跟我提她离婚的事,直到3年后我才知道。

    我小学学习不好,经常被老师留到晚饭时分。她就在校门口等着,然后牵着我走过土铺的操场和人来车往的马路,去小卖铺给我买一支5毛钱的牛奶雪糕,只字不提成绩的事。

    有一次,班主任叫她去学校,说让我留级,还暗示地带我去检查智力。她坚决不肯,回来还说老师夸我学习有进步。那时我什么都不知道,还经常拿成绩开玩笑:“哪天胡瑞生病,我就是第一,不过是倒数。”胡瑞当时是我们班的最后一名。想起那时的自己,真像个浑身长刺的哥斯拉。当时妈妈温柔地呵护着我的整个世界,直到现在,我都没法拼凑出她当时的心境。

    2008年,房价开始疯涨,她一咬牙在不远处新建的小区买下一套房,连带装修欠下了20万元外债。从此她只买打折衣服,几乎不和同事出去吃饭。旧房子是学校分配的。冬天漏风,地方又小,她毫不留恋地住进了新房,我却有点怀念住旧房子的那些日子。

    不久,她生病了,需要住院切除胆囊。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她也会生病。记忆中,她十分刚硬,涉及原则问题,任我怎么哭闹撒娇都没用。很久以后,姥姥才告诉我,妈妈切除的胆囊里长了癌细胞,有扩散风险的那种。“你以后可要好好对你妈妈。”姥姥看着我,“好好”两个字说得十分用力,她是在心疼自己积郁成疾、又劫后余生的女儿。

    妈妈从来不逼着我上辅导班。哪怕是高二期末,我数学考了10分的时候。我高三了,她要求教务处把课排在一天,其余时间住在我学校附近的房子里陪读。

    每天她会把我送到车站,看着我上车。我不喝白开水,她担心我渴,就变着花样给我带水。蜂蜜、山楂冲兰香子,玫瑰、红枣、枸杞熬成一锅,冰糖、冬果、梨煮得黏稠。每个晚上我把手机压在作业下看小说,到了9点就说困了要睡觉。一开始地还时不时来问我要不要牛奶或水果,我便匆忙将习题翻开,有时笔都拿反了。后来她就不来了。

    那时的我是没心没肺寻开心,她后来提起来却大倒苦水,说每天晚上看着我就着急,最后只好自己去外面转。我以为自己的雕虫小技能瞒天过海,可怎能骗得过抓了多年作弊的她呢?她的同事、朋友,连当时帮我做中午饭的阿姨提起那段日子,都会语重心长地和我说:“那时你妈不容易啊。”最后,我的高考成绩好得出乎所有人的意科,和当时她的隐忍得有多大关系!

    母亲一辈子住在大学里,忍过了当时周围人的指指点点,或关心或试探。所谓的“父亲”自从搬出家后,就没来看过我们一次。她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一晃快20年。

    好强的个性伴随她很久,现在她在我面前不再装作坚不可摧的样子,但还是有很多话不会说。比如她从来不会说想我,有时给她打电话还会被嫌啰嗦。后来,一个阿姨偷偷告诉我,上大一时,我走后不久,妈妈和她们在一起,提起我就哭。

    我家在一个三线小城市,别人听说我要去香港学新闻,都责怪妈妈:“你这是在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每当这时,她总是笑笑,说:“女儿喜欢学啥就学哈,我哪管得了她啊。”转过头来跟我说:“别担心,妈妈有钱。只要别让我卖血卖肾,妈就供你。”毕业后我想留在大城市做记者,她举双手赞成。但我知道,她其实想让我回去,只是永远都不会说出来。

    现在的妈妈早就习惯了独居生活。但我知道,只要我有困难,她依然会立刻化作身拔铠甲的女战士,尽她所能,斩断目之所及的所有荆棘。

(蒋玮琦/文,选自《幸福家庭》2018年第7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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