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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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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①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窗外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那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候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时,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地,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③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她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好吧,就明天。”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她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 “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④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永远的诀别。
⑤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⑥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选自《我与地坛》

(1)、本文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散文,一共写了四件事,请补充完整(每空不超过10个字)。
事情:①母亲要带我去看花——②                 ——③母亲不能带我看花——④                        

(2)、请分析第①段中画线句子的描写方法及其作用。

(3)、第③段“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句中“挡”是写母亲有意的动作还是无意的行为?请说明理由。

(4)、结合上下文分析下面两个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
①“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②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5)、结合下面的材料,谈谈读完本文后的感想。
“生病也是生活体验的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 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 思想,就更加怀念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以加上一个‘更’字。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  ——史铁生《病隙碎笔》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醉翁亭记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泄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坐起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然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
        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其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①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在尴尬情境下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②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来,它的作用的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③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来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④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⑤当然,对人类来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 群体更团结。
⑥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 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
(节选自《课外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俺爹俺娘

      爹娘在一起生活了整整72年。

      72年,就人的一生而言,是一段漫长的时光。

      虚岁17的爹和虚岁19的娘,便在吹吹打打声中成亲了。

      成亲那天,娘身穿福义褂、福义袄和福义裙,头蒙红布,脚穿三寸绣花鞋,坐着花轿来到我家。迎亲拜堂的爹,身穿大褂,头戴洋草帽,脚蹬黑布靴。爹回忆说,这顶洋草帽还是从20里以外的他舅家借来的。当拜完天地,进入洞房,给娘掀开蒙头红布的时候,爹才知道娘长得啥样。

      娘当时低着头,眼睛直往脚下看,新郎到底啥模样,她连瞅都没瞅一眼。

      一连几天,新郎新娘不说一句话。爹一大早就外出干木匠活,中午、晚上回来,娘已做好了饭。爹和爷爷奶奶在桌上吃,娘走到锅台边上吃,还是不说话。两年后,两人才开始说话,第三年上有了我大哥,家里才有了点欢乐气氛。

      “你咋能憋那么长时间不跟爹说话呢?”我问娘。

      娘说:“他动不动就吵人,不想答理他。”

      爹11个兄妹,就剩了他一个,爷爷奶奶宠着他。他脾气倔,爱吵人,有一次,爹还打了娘两巴掌。娘烦透了,竟喝下一灯煤油。幸亏家里人发现早,给她往嘴里灌绿豆水和白炭土(一种白色的土,传说这种土和绿豆水能解毒),娘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出来,才保全了性命。

      我问爹娘,你们想到过离婚吗?

      爹说:“没有,咱家不兴这个。结了婚就像钉子砸到木头里,离啥婚。”

      娘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不都是这样。唉,俺这一辈子也受够他的气了。”

      以后日子长了,他们总算“磨合”好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爹烦了,吵几句,娘装作没听见就过去了,不计较言语高低。

      过日子嘛,天天一个锅里摸勺子,也还会出现一些矛盾。

      有一年快过春节了,舅舅到我家,说我姥姥的祭日快到了。娘对爹说,把橱子里那包饼干让他舅捎回去,给他姥姥上坟吧,他姥姥一辈子没见过饼干。爹没说什么,就算答应了。过了几天,爹突然跟娘吵了起来:“今天啥日子,你忘了?”

      娘一想,坏了,今天不是我奶奶的祭日吗!趁天还没黑,赶快打发外甥女桂花去上坟。爹觉得不出气,又跟着吵了一句:

      “光想着你娘,忘了俺娘了!”

      娘闷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便病倒了。

      我和姐姐赶回家,商量着怎么说说爹,让他改改爱吵人的脾气,没想到进屋一看,爹守在娘的床前又喂药、又喂饭,还不时拉过娘的手抚摸着。

      “爹,你不是常说‘事多伤心,话多伤人’吗?以后你不要……”

      我还没说完,爹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便打断我的话:

      “今年咱那庄稼长得不孬,能过个好年了。”又东扯西扯说开了别的。说完后,又要抢着去烧火做饭。这对从来不下灶的爹来说,可真难为他了,我和姐姐又赶紧抢着去做。

      娘也猜出我和姐姐要劝说爹的心思,便对我们说:“别怪你爹,谁还没有个脾气,他平时说话就扩着个嗓门喊,就像打架似的,可他心不坏。俺还怕他不吵呢,听他嗓门一小,就是身体有毛病了。”

      听了娘的话,我和姐姐偷偷笑了。

      “少年夫妻老来伴。”年纪大了,爹娘变得形影不离。我和二姐在外工作,把爹娘一块接出来住几天还行,要是只接出一个来,在外的一个就挂念家里的一个。邻居大婶跟爹娘开玩笑说:“你老两口属刺猬的,身上都有刺,却谁也扎不着谁。”

      爹听了,笑着说:“这叫‘秤杆子不离秤砣,老汉不离老婆’,你懂吗?”

      这就是我的爹和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胡记面馆

马苏玥

    ①胡记面馆,是小城东头最有名的面馆,胡家世代经营着小城老街偏东头的面馆子,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做面发家,子孙代代相传。用古法精心配制出来的面细润筋道、清新爽口,吃过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②老街人看到这代胡记的掌勺兼老板老胡都笑嘻嘻地打招呼:“老胡,多做一碗吧,馋面喽。”老胡也笑:“三六九,年年有,祖宗的老规矩俺可不敢改了!饿饿吧,明天再来。”

    ③胡记面做起来可不容易!一年里下麦子的时候,挑熟好的麦捆回家,人推着石磨细细地磨,这样面粉老到细腻。面是在头天晚上和的,先把面用水一裹,搓成块块,再加碱醒面,碱要讲纯度,不能太杂。面要醒到苦里发甜,味不对就弃面重醒,醒好的面用湿布包着放一晚,第二天拉的时候,面就筋道,任人拉扭。这一步步说着简单,做起来复杂麻烦,可胡家人从来不嫌麻烦,因为,少或改了步骤,面就不如之前鲜嫩了。

    ④老胡有个独子——胡良,娃娃脑子灵光,什么东西都一学即会,老胡很早就让儿子学手艺。

    ⑤胡良学着老爹磨面、和面、拉面。揪起一拳头大的面,搓成匀粗的长条,再压平扁,用快力划上几条长口,一手抓起一头面,用大臂的匀力扯面,双臂翼张于胸,“啪”的一声合起面上下一抖,再拉。统共拉八次。完后用手托着面条,快速削去面头,左右一甩,把身子一仰,手里的面顺着就到了灶上的沸水里。然后伸双长筷,搅几下捞到一边盛高汤的瓷碗里。做好的面乍一瞧,就像是条条羊脂玉浸在汤里。胡良的手艺比他爹还要强一分。

    ⑥胡家面做起来又费时又费力,祖上说,烹小鲜如治大国,一日卖两顿,一顿36碗上等面,就保得胡记不衰。胡家祖宗规定的数量不光是为了讨个吉利,也是经过实践得来的,一个人不急不忙,一天顶好才能做出72碗上等面来。胡记面全在磨、和、拉三字里,一步也少不得,缺不得,减不得啊!

    ⑦祖宗的规矩,老胡从没坏过。一天72碗上等面,不多不少。

    ⑧这天晚上,胡良正和面,皱眉跟老胡说:“爸,咱家一天多做几碗,用厂里出的面粉,雇个人和面,改改老法子,就快了。我试过,那面模样一点儿不差,味道也不差太多。”

    ⑨“什么混话,那样的面还叫胡记吗?”老胡一听,气得拍了下桌子,“胡记面贵在每根都包含着厨子的心血,是花过心思的,这些可全藏在一步步流程规矩中,老祖宗的法子不能改啊!”

    ⑩“什么年代了,有胡氏这块招牌,老法子稍变有什么嘛!”胡良不服气。

    ⑪“这哪是变法子,这是砸牌子,招牌砸了,往后拿什么做生意?”

    ⑫胡良没听,在城中央偏东的地方开了家分店。

    ⑬往后老街人从城里回来,看着老胡:“小胡开了家分店哩,生意红红火火,一天卖几百碗,儿子赶上老子喽。”

    ⑭老胡不再笑了,只是愤愤抚手,频频叹气。

    ⑮有个城里谋生计的老街人有回点了碗胡记分店面,才吃了一口,就搁筷了,咂咂嘴:“不比老街的胡记呦,少了点儿筋道味儿。”周围正大快朵颐的食客皆惊奇。

    ⑯有好面的食客闻讯赶往老街。

    ⑰老街这边,胡良一走,店就留了老胡一人,老胡依然按规矩,一天72碗上等精面,不多不少。食客大呼:“极妙!”陶然于老街胡记。渐渐消息传开,胡良的生意淡了。大凡吃了城中胡记的,都来了老街,而吃了老街的,却再没回到城中胡记。胡良开始入不敷出了。

    ⑱胡良回了老街。

    ⑲老胡看见儿子,也不说话,只管做面。胡良吃了口老胡的面,想了想城中面馆的面,矮了头。

    ⑳胡良又开始做面了,一天72碗,跟他爹一样。胡记名声越传越远,一碗面是别家三四倍价钱,但小面馆生意仍然红火,有本地、外地,甚至还有别国的人。老街东头,胡记门外经常排长龙队。

    那年老胡病了,胡良在跟前,老胡说:“别说爸迂腐,不懂变通,爸咋不知道赚钱?爸守的不是老规矩,不是这胡记招牌,而是这面的品质味道。做生意不用好货,待时间久了,谁买你的账?要想做好生意,就得本本分分,不搞噱头。做面和做人、做事一样,得守好底线,脚踏实地,才能摘到星星揽到月亮。”胡良泪汪汪地听。

    “再去给老子做碗面吧!”

    胡良端着面回来,老胡捧在手里,对着光瞧了瞧,面条细若发丝,色泽细亮,挑起一筷子,吸上一口,面质轻柔,鲜香可口。老胡眯着眼,长嘘口气,“就是这个样。”随即倒在了一边,手中那碗却端端正正,滴汤不洒。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一日的春光

冰心

    ①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地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今年北平的春天来得特别的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阴,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的远去了。

    ②天下事都是如此——

    ③去年冬天是特别的冷,也显得特别的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安慰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么?”

    ④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的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忿怒的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院里的桃花开了,可天刚刚过午,从东南的天边,顷刻布满了惨淡的黄云,跟着千枝风动,这刚放蕊的春英,又都埋罩在漠漠的黄尘里……

    ⑤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⑥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了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⑦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⑧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惟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地答应了。

    ⑨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⑩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淫”,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秾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⑪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⑫春在眼前了!

    ⑬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约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哄哄地在繁枝上挤着开……

    ⑭看见过幼稚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的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的季候里定格为永远的春天!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⑮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地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的一放!

    ⑯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⑰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酬报,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撅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远航归来

肖复兴

①不知为什么,最近一些日子,总想起王老师。王老师,是我的小学老师,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十年,我还清楚记得他的名字叫王继皋。

②王老师是我们班语文课的代课老师。那时候,我们的语文任课老师病了,学校找他来代课。他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引得全班同学好奇的目光,聚光灯一样集中在他的身上。他梳着一个油光锃亮并离耸起来的分头,身穿笔挺的西装裤子,白衬衣塞在裤子里面,很精神的打扮。关键是脚底下穿着一双皮鞋格外打眼,古铜色,鳄鱼皮,镂空,露着好多花纹编织的眼儿。

③从此,王老师在我们学校以时髦而著称,常引来一些老师的侧目,尤其是那些老派的老师不大满意,私下里议论:校长怎么把这样一个老师给弄进学校来,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④显然,校长很喜欢王老师。因为他有才华。王老师确实有才华。王老师的语文课,和我们原来语文老师教课最大的不一样地方,是每一节课都要留下十多分钟的时间,他为我们朗读一段课外书。这些书,都是他事先准备好带来的,他从书中摘出一段,读给我们听。书中的内容。我都记不清楚了,但每一次读,都让我入迷。这些和语文课本不一样的内容,带给我很多新鲜的感觉,让我充满好奇和向往。

⑤不知别的同学感觉如何,我听他朗读,总觉得像是从电台里传出来的声音,经过了电波的作用,有种奇异的效果。好长一阵子,我在私底下模仿着王老师的声音,也学着朗诵。我喜欢文学,很大一方面,应该来自王老师教给我的这些朗诵。

⑥王老师朗读的声音非常好听,他的嗓音略带沙哑,用现在的话说,是带有磁性。而且,他朗读的时候,非常投入,不管底下的学生有什么反应,他都沉浸其中,声情并茂,忘乎所以。有时候,同学们听得入迷,教室里安静得很。他的声音在教室里水波一样荡漾。有时候,同学们听不大懂,有调皮的同学开始不安分,故意出怪声,或成心把铅笔蓝开掉到地上。能像日期读他的,沉浸在书中的世界,也是他自己的世界里。

⑦王老师的板书很好看,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见到的字写得最好看的一位老师。他头一天给我们上课,先介绍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转身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王继皋”三个大字,我就觉得特别地好看。我不懂书法,只觉得他的字写得既不是那种龙飞风舞的样子,也不是教我大字课的老师那种毛笔楷书一本正经的样子,而是秀气中带有点儿潇洒劲头儿。我从没有描过红模子,也从来没有模仿过谁的字,但是,不知不觉地模仿起主老师的字来了。起初,上课记笔记,我看着他在黑板上写的字的样子,照葫芦画瓢写。后来,渐渐地形成了习惯,写作文,记日记,都不自觉地用的是王老师的字体。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我读中学,即使到现在,我的字里面,依然存在着王老师字抹不去的影子。这真是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一个人对你的影响,竟然可以通过字绵延那么长的时间。

⑧王老师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好几次讲完课文后留下来的那十多分钟,他没有给我们读课外书,而是教我们唱歌。他自己先把歌给我们唱了一遍,唱得真是十分好听,比教我们音乐课的老师唱得好听多了。沙哑的嗓音,显得格外浑厚,他唱得充满深情。全班同学听他唱歌,比听他朗诵要专注,就是那几个平时调皮捣蛋的同学,也托着脑袋听得入迷。

⑨不知道别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我到现在记忆犹新。王老师教我们唱的歌,歌名叫做《远航归来》。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里面的每一句歌词:

祖国的河山遥遥在望,

祖国的炊烟招手唤儿郎。

秀丽的海岸绵延万里,

银色的浪花也叫人感到亲切甜香

祖国,我们远航归来了,

祖国,我们的亲娘!

当我们回到你的怀抱,

火热的心又飞向海洋……

⑩一连好几次的语文课上,王老师都带我们唱这首歌,每一次唱,我都很激动,仿佛真的是一名水兵远航归来,尽管那时我连海都没有见过,也觉得银色的浪花和秀丽的海岸就在身边。我也发现,每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王老师比我还要激动,眼睛亮亮的,好像在看好远好远的地方。

整整六十年过去了,这首《远航归来》,还常常会在耳边回荡。这首歌,几乎成了我的少年之歌,成了王老师留给我难忘旋律的定格。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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