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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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城市的灵魂
                                                                                                                                          余杰
        ①巴黎人将卢浮宫中的“蒙娜丽莎”看作他们的骄傲。1911年8月21日,蒙娜丽莎被盗。据说,那一天几乎成为法国人的国殇日,4万多巴黎市民走上街头痛哭流涕。1913年1月26日,警方终于将一个庞大的盗窃团伙一网打尽,蒙娜丽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卢浮宫。为了庆祝此事,巴黎市民上街纵情狂欢,全市所有的商品都削价40%出售。
        ②城市是有历史的,城市是有性格的,城市也是有灵魂的。我可以想像出巴黎人在蒙娜丽莎丢失和失而复得的两个时刻的悲痛欲绝和欣喜若狂。他们甚至以亏本的买卖来表达自己的喜悦,他们还有真性情在。在巴黎人对蒙娜丽莎、对艺术、对文化的热爱和痴迷中,我发现了巴黎的性格和灵魂。巴黎人生活在艺术和文化中,就好像生活在空气和水之中一样。他们对蒙娜丽莎的爱,绝对没有半点的夸张和造作,他们的泪水和笑容都是从心底里涌出来的。
        ③然而,与巴黎相比,我们的城市正变得越来越没有性格、没有灵魂。北京在大肆建设“中央商务区”,上海也在上马同样的项目,广州和深圳也在紧紧跟上。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城市,面貌正变得越来越近似。我们城市的街道可以修建得比巴黎气派,我们的城市的面积可以拓展得比巴黎更大,我们市民的收入也可能超过巴黎的市民,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失魂落魄”的城市里的“失魂落魄”的人。在我们当中,有几个人会为了一幅艺术品或者一座老房子而大动干戈?北京的老房子被成批地拆除了。这一轮的房地产热对老北京的破坏,可以与刚刚建国时的拆掉城墙相媲美。房地产的老板大都是些“有背景”的人物,他们的眼里只有利润,哪里有“文化”呢?
        ④记者娜斯在《中国丧失审美力了吗?》一文中感叹说:“北京有些新东西是比赛似的难看,选出一个冠军来还真容易。”当然,这不能单怪建筑师,他们也是整个社会的审美能力,还失掉了“魂”——哪个城市还有自己的灵魂呢?最近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20年以来,我们已经失去了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更多的大城市,现在我们还在失去定海、佛山、景德镇这样的一些中小城市。那种本来适合公共厕所的瓷砖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中国的东南西北。从县城到首都,都像是一群风格统一而尺寸不一的公共厕所的集合。
        ⑤巴黎人为了一幅蒙娜丽莎而悲痛欲绝,北京人却对身边消失的四合院投去冷冷的一瞥。这种差别是细微的,却也是关健的,它不是多办几家工厂和企业、多销售几台手机和电脑就能够弥补和改变的。当年,北京的城墙被拆除的时候,只有梁思成和林微因夫妇心痛如刀绞。假如换了是在巴黎,巴黎会有多少人奋起保卫他们的历史传统呢?金钱是买不来灵魂的。我们的城市,需要有更多的“灵魂的守护者”。

                                                                                                                                                                                                                         (选自《语文报》)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巴黎的商品削价40%出售,是因为巴黎人在庆祝失而复得的艺术珍品“蒙娜丽莎”。 B、作者将中国的城市与巴黎相比是为了突出对巴黎的喜爱之情。 C、一座城市的灵魂是由其建筑风格决定的。 D、作者在第4段中引用记者娜斯的一句话是为了表达对北京的建筑师的一种愤慨之情。
(2)、为什么说“最近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20年以来,我们已经失去了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更多的大城市,现在我们还在失去定海、佛山、景德镇这样的一些中小城市”?

(3)、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对人们城市“失去灵魂”所持的态度。

(4)、结合文章“城市灵魂”的含义,谈谈自己所在城市的“灵魂”。你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但要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静夜功课

张承志

    子夜清时,匀如池水的夜静谧地等待着,悄悄拍了拍,知道小女儿这回真地睡熟了。

    蹑脚摸索,漆黑不见门壁。摸索着突然踢了椅子一下,轰隆砰然的炸响惊得自己晕眩了刹那。屏息听听,暗幕中流响着母亲、女儿的细微鼾息——心中松了一下。

    摸至椅子坐下,先静静停了一停。

    读书么?没有一个读的方向。

    写么?不。

    清冷四合。肌肤上滑着一丝触觉,清晰而神秘。我突然觉察到今夜的心境,浮凸微明的窗棂上星光如霜粉。

    我悄悄坐下了,点燃一支莫合烟。

    黑暗中晃闪着的一星红点,仿佛是一个意外的谁。或者那才是我。窗外阴云,室内沉夜;黑暗充斥般流溢着,不知是乌云正在浸入 ,还是浓夜正在漾出。其中那一点红灼是我的魂吗,我觉得双目之下的自己的肉躯,已经半溶在这暗寂中了。

    我觉得那红亮静止了,仿佛不愿扰乱此界的消溶。于是我坐得牢些,不再去想书籍或纸笔。

    这样,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了真正的夜。我惊奇一半、感叹一半地看着,黑色在不透明的视野中撕絮般无声裂开,浪头泛潮般淹没。黑的粒子像溶了但未溶匀的染料,趁夜深下着暗力染晕着。溶散有致,潮伏规矩,我看见这死寂中的一种沉默的躁力,如一场无声无影的角斗。

    手痉挛了一下,触着的硬硬边缘是昨夜读着的书,高渐离的故事。

    远处窗外,遥遥有汽笛凄厉地撕裂黑布般的夜,绝叫着又隐入窗外沉夜。高渐离的盲眼里,不知那永恒黑暗比这一个怎样;而那杀人呼救似的汽笛嘶叫,为什么竟像是高渐离的筑声呢。

    我视界中的黑暗慢慢涌来,在我注视中闭合着这一抹余空——若是王侯根本不懂音乐呢——黑潮涨满了,思路断了。

    我在暗影里再辨不出来,满眼丰富变幻的黑色里,没有一支古雅的筑。

    那筑是凶器……

    我决心这样任意遐想一回。应该有这样的夜:独自一人闭锁黑暗中思索的夜。如墨终于染透了、晕匀了六合的纸,我觉得神清目明,四体休憩了。我静静地顺从地等着,任墨般的黑夜一寸寸浸透我这一具肉躯。

    墨书者,我冥冥中信任的只有鲁迅。

    但这夜阵中不见他,不见他的笔。渐离毁筑,先生失笔,黑夜把一切利器都吞掉了。是的,我睁大双眼辨了许久,黑色的形形色色中并不见那支笔,只有墨,读不破的混沌溶墨。春秋王公显然是会欣赏音乐的,而到了民国官僚们便读不懂鲁迅的墨书。古之士子奏雅乐而行刺,选的是一种美丽的武道;近之士子咯热血而著书,上的是一种壮烈的文途——但毕竟是丈夫气弱了。

    因为乌云般的黑暗在浸漫淹没,路被黑夜掩蔽得毕竟窄了。

    我心中残存着一丝惊异,仍然默默坐在黑暗的闭室之中。黑暗温暖,柔曼轻抚,如墨的清黑涤过心肺,渐渐淹上来,悄然地没了我的顶。

    近日爱读两部书,一是《史记·刺客列传》,一是《野草》。可能是因为已经轻薄为文,又盼添一分正气弥补吧,读得很细。今夜暗里冥坐,好像在复习功课。黑暗正中,只感到黑分十色,暗有三重,心中十分丰富。秦王毁人眼目,尚要夺人音乐,这不知怎么使我想着觉得战栗。高渐离举起灌铅的筑扑向秦王时,他两眼中的黑暗是怎样的呢?鲁迅一部《野草》,仿佛全是在黑影下写成,他沉吟抒发时直面的黑暗,又是怎样的呢?

    这静夜中的功课,总是有始无终。

    慢慢地我习惯了这样黑夜悄坐。

    我觉得,我深深地喜爱这样。

    我爱这启示的黑暗。

    我宁静地坐着不动,心里不知为什么在久久地感动。

    黑暗依然温柔,涨满后的深夜再也没有远处闯来的汽笛声。我身心溶尽,神随浪摇,这黑暗和我已经出现了一种深深的默许和友谊。

    它不再是以前那种封闭的围困了。此刻,这凌晨的黑暗正像一个忠实的朋友,把我和我的明日默默地联系在一起

(选自《语言的故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举家之重

赖赛飞

    碾米厂在充满天籁的村庄是个考验人耐力的存在。空气中充斥着各种裂变:柴油机剧烈抖动发出的轰鸣声,仿佛濒临散架的极限;皮带接头与轮子哗哒哗哒的摩擦声,似乎即刻要爆裂;粉尘升腾弥漫,像原地打转的沙尘暴将一切裹扶。噪音与粉尘之外,碾米机进料斗如没及时填料,就因空转发出极其尖利的啸叫,带着明显的金属切削性质,闻者丧胆,汗出如浆。

    机斗口距地面大约一人高,一担稻谷碾三遍就变成了三担,分装在藤箩里,一一托举上去。按理说家务事在以往的农村归妇女承担,但碾米除外。主要是碾米师傅要照管机器,上料由各家自行负责,干这活个子要高,力气要足。

    那年,村里的公共碾米厂停用,父亲将机器买了回来,经过一番修理,这台碾来机被安装在我家西偏房里,又恢复了机声烈烈。从此村人随时来艰米磨粉。

    自从碾米变成了私家服务,上料的活就落在了母亲身上。

    对此,父母都不能抱怨,甚至要感激,何况我们。

    有时忍不住下楼打开偏屋的门,看见关机后的父亲一身皑皑站在后门呼吸新鲜空气。蒙尘的母亲还在弥漫的粉尘中挥舞扫把。很久以后才能听见她用围裙大力抽打自己的劈啪声。

    有时中途打开,只听见噪音陡然放大,混合密集的粉尘轰然涌来,像堤坝炸开后浊流滔天。

    不管哪种情形,母亲都会有同样的反应:“眼睛呢?没看见吗,快把门关上,出去!”在母亲的疾言厉色中,我退了出来,像退出战争,留她在战场。

    后来,碾米厂多起来,竞争激烈。家里又买了台小的机子安装在手拉车上到处推着上门给人碾米,差不多是将稻谷从人家家里拿来分成米和糠后再送还到人家手里。便利到人,辛苦付出,才有看得见的收成。

    母亲身材极其矮小,一般尺寸的灶头使用起来都嫌吃力,她担任的举重任务与她的体格明显不相匹配。一藤箩装满的份量在四五十斤,最主要的是要连续不断、快速地举,这对不是务农出身的母亲是个磨难。安装在手拉车上的机子高度比家里的更高,她只能拼了命举上去,像在殊死博斗——对她而言每一次都是极限。

    而机器在飞速转动,如雷神督工,极具威慑。

    没有中场休息,没有鼓励,没有安慰。

    母亲平时极克己,通常只吃些泡饭就着隔天的剩菜。有一阵子,她在碾米回来的路上对父亲念叨吃些什么。暂时卸下重负的母亲也在一丝庆幸中说起了笑话:真想炖黄鱼肉淘酒啊,一大锅——那时候肉比黄鱼贵。她觉得自己越来越举不动了,途中不得不先提至一只膝盖上喘口气再往上托。

    吃了也许就有力气,不被压垮。

    父亲将塑料袋里的一小堆零币陶出来一五一十地数。

    数完便回笑她,你画一只在嘴边吧,或者跟嘴讲讲好话,哄住它。

    那时候碾米的价格是100斤2元钱,照此算来,碾上3000来斤60元收入,给各家抹去零头,也就50多元,再扣去成本,剩下30多元,就只有一碗黄鱼肉淘酒的价值。

    我算了另外一笔帐,3000来斤过三遍,母亲每天练举重近两百遍,总共举起近万斤。如果生意好,这个重量还会往上加。

这远不是一顿黄鱼肉淘酒能提供的,然而母亲一直吃的清汤寡水。不但父亲惊讶她像只小蚂蚁,却举得起这么重的份量,连母亲自己都觉得多年坚持下来没有倒下是个奇迹。但她身上并未因此显得结实强壮,使我觉得她是凭内力来举起的而不是真正具备相应的肌肉力量。

    家里的经济大权掌握在母亲手中,但她就是对自己的心愿下不了手,她所想要的外力支持,其实仅仅是口头支持。那个时候,我们都在读书。如果他们是源头活水,我们则是几个不停消耗着水源的渠道。直到上大学,家里从来没短过我们的学杂费、生活费。

    那道晚风里不存在的黄鱼肉淘酒香味,画饼充饥一样刺激着母亲的味蕾,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成了一向克己的她无法抹去的遗憾——后来她吃到的每一顿都无法替代。我不止一次闻到它在时间深处发出的强烈香味,使母亲越来越念念不忘。

    这几年来,肉不贵重,黄鱼普遍养殖,只是要讲究饮食健康,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炖黄鱼肉淘酒。庶几品尝母亲惦念的味道,沿袭她传承下来的老式炖法:加陈酿黄酒、黄冰糖、黑枣,直炖得鱼肉同酥入口即化为止。在这过程里,香味慢慢氤氯了周围的空气。

    在香气里想念母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母亲的“手中棍”

张金刚

①“哒哒”,木棍敲击水磨石地面的声响,回荡在医院走廊,有些突兀。我搀着母亲的左臂,母亲右手拉着木棍,慢步走向楼上化验室。“哒哒”,木棍敲着地面一声再一声,敲得我心上有些生疼。

②这木棍是我以前从朋友那里淘到的深山六道木,正好给生病走路已然蹒跚的母亲当拐棍。

③其实,在我年少时的印象中,母亲手中倒是常握着一根木棍。只不过,先前那根棍总是被母亲自如支配,“”在手上,支撑起我们全家清贫的烟火日子。

④“娘,我回来了!”年少的我还没进院门,就远远望见母亲正趴在锅上,挥舞木棍,搅着一锅金黄喷香的玉米面疙瘩,腾起的热气模糊了她年轻的面容。哪料,母亲听到我的声音猛扭头,直起腰,全然不顾正燃着火做着饭,举着搅棍就朝我冲来,嘴里骂着:“我叫你和同学打架!”看来是有人提前向母亲告了我一状。

⑤我生怕被母亲逮住摁在墙角,用细柴禾棍抽打,便扔下书包,撒腿就跑。母亲跑得快,我跑得更快。她停步喘口气时,还不忘将搅棍横在嘴边,转着圈儿地啃光粘在上面的玉米面,边啃边嚷:“小兔崽子,给我站住!”我跑上了山,母亲忽地站定,一跺脚惊道:“不好,疙瘩糊了锅了!回来再找你算账!”一担头,挥舞着搅棍,冲回了家。

⑥当我从山上折了两根六道木回家,送给母亲做搅疙瘩棍时,饭菜已摆上了桌。我“嘿嘿”一笑,分明闻到了丝丝糊锅的味道。母亲接过木棍,狠狠地朝我头上打来,却又轻轻落在了我的屁股上;“以后可别打架了,快吃吧。”我“哦”一声坐下,埋头扒拉饭。如今,母亲已没心力搅疙瘩给我吃了,可那两根被母亲磨得溜光的搅棍,还挂在墙上。至今,我也没告诉母亲,那唯一一次与同学打架,是因为他啃着方便面,骂不远处垂涎欲滴的我是“穷鬼”。

⑦早出晚归进山摘酸枣的习惯,母亲曾坚持了几十个秋天。一来,可以泡酸枣醋;二来,酸枣核可卖钱贴补家用。

⑧母亲说:“一进山就弄根棍儿,可以打掉前面草窠的露水,可以‘打草惊蛇’,免得被吓着,还可以敲掉酸枣叶和干了的酸枣。更重要的是,出山时,天慢慢黑了,或赶上阴雨天,扛着酸枣不好走,这棍儿就顶大用了。”

⑨听母亲一说,我打心里心疼她、佩服她,并感恩那不计其数陪母亲进山、出山“顶大用”的棍子。有时,如果酸枣摘得不多,母亲手里、肩上可能会多几根木棍:那种细长、顶端带个木钩的,用桶从井里打水时用;那种细长、不带钩的,用作打枣竿、打核桃竿、夹柿子竿;那种粗长、直溜的,用作铁锨把、镰刀把、锄把;那种细而轻巧的,陆续多弄些,用来搭菜架,插篱笆,做蒸算;以棍当尺量脚做鞋……母亲用这些源自大山里的木制工具,经营着家里、地里的活计。

⑩近年,我回老家次数多,常拿起那些老木工具帮年迈的父母做些活儿。每次干活儿,我都会穿上母亲用了一个月时间,一针一线为我做的那双布鞋,觉得踏实、舒服。我拎起提水木钩,去井边“哗啦啦”打一桶井水,似打捞起无数清甜的岁月。扛起长竿去打枣、打杏、打核桃、夹柿子,忆起了和家人树上树下一起劳作的欢愉;拿起铁锨、锄头、镰刀下地干点碎活儿,用着格外趁手。回来后,我将它们靠在墙角或挂在墙上,突然想到那些母亲从山里淘回的、已被磨得溜光水滑的木棍,已再也不能被她拿在手上使用,不由得黯然神伤。

⑪上医院二楼,母亲身体明显侧向了我,我的右臂加了把力。木棍的声响已很微弱,我生怕母亲打滑或拄空,使叫她停下,接过木棍夹在了我的左腋下。母亲虽然重复说:“拄着棍儿能走,能走。”却分明又将身体压向了我,我的右臂不由地使足了劲,反倒走得快了,稳了。母亲住院观察一周,无大碍,便回了村。但那根六道木拐棍却成了近80岁老母亲的随手之物,从不离其身边。母亲的活动范围缩小了,仅限于院里院外几十米内。她坐在院里,还不时挥挥手中的木棍,哄哄鸡、扒拉下乱柴草、指点父亲和我做这做那……我让她写自己的名字,她用拐棍在地上划拉半天,憨憨一笑:“忘了!”日后,母亲再自己进山、出村,肯定是不可能了。她只能一手拉着拐棍、一手拄着我,甚至,完全用双手拉着我——我应当是母亲最可靠的“手中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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