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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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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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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朱铁志
        ①每个人的人生定位不同,生活态度自然就不同。打算把自己置于生活的哪个层次、何种境界,是每一个严肃生活的人都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也决定了这个人基本的生活方式。鲁迅立志揭出劣根性,以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把别人用来喝咖啡的时间用于读书写作。哈佛大学集中了全美甚至世界最优秀的学生,他们的校训正是“追求卓越”。是的,雄鹰不甘宇下,骏马难守圈栏。一个志存高远的人,必定将追求优秀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作为一种近乎本能的习惯。
        ②所谓习惯,是一种常态,一种下意识,一种自动化,一种经过长期培养历练而形成的自然而然的状态,一种无需思考即可再现的回忆。其程序好像早已置于大脑和肌肉中,成为一种特殊的记忆,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都是优秀的外化和证明,都会使人眼前一亮,为之折服和赞叹。
        ③优秀习惯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起点,但肯定没有固定的终点。但只要不断追求,每一个阶段性的成果都会成为一个新的起点。即便生命个体终结,后来者依然可以从他倒下的地方起步,向着更高的境界跋涉。
         ④优秀和勤勉是天然的盟友,是孪生兄弟。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勤勉的,而勤勉的人即便不是最优秀的,起码是比较优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勤勉本身就是优秀的代名词。所有天才无不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请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天才的神话,那种似乎不需练习就能演奏的神童,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品学兼优的学子,我们听说过,但没见过,不可太当真。即便有莫扎特那样的特例,于我等也毫无借鉴之可能,不可作为榜样盲目复制。道理很简单,你是你,你不是莫扎特。你我遍地都是,莫扎特只有一个。哲学常识告诉我们,特例不揭示必然性。聪明的人从来不把自己当特例,聪明人只知道下笨功夫。
       ⑤因为追求优秀,做什么都必须有“争创一流”的意识。食人俸禄,尽其本分,是常人的标准,而在优秀的人看来,是起码的德性;考上名牌大学,获得全优成绩,将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是一般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而在优秀的头脑中,仅仅是一个通向优秀的起点而已。因为定位于优秀,别人可以睡的懒觉自己不能睡,别人可以敷衍的责任自己不能推,别人可以视而不见的工作自己不能躲,别人可以心安理得的生活自己不能忍。
       ⑥优秀作为一种品质,当然离不开客观环境。但真正优秀的人懂得:命运只有把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正的命运。平庸的人总是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为环境好、条件好、人缘好、运气好,而把自己所有的失败归结为外在原因。优秀的人心里明白成功离不开客观条件,但从不过分依赖客观条件。他们懂得: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他们成功的时候往往以感恩之心面对社会、面对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把成功的功劳归结于客观条件。他们失败的时候,往往把原因归结为自己努力不够。优秀的人总是说自己不行,认为自己无知;平庸的人总是利用各种机会表白、粉饰自己。在真正优秀的人看来,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事情了。
       ⑦优秀是一种酵母,把它用到生活中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套用一句诗人的话:优秀是优秀人的通行证,平庸是平庸者的墓志铭。

(1)、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③--⑥然段,作者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请参考下面示例,分别概括⑤⑥自然段的分论点。
示例:第③ 自然段:要不断追求;第④ 自然段:要勤勉。
第⑤ 自然段:              ;第⑥ 自然段:             

(3)、文章第④ 段中画线句子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4)、品析下面句子加线词的表达作用。
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勤勉的,而勤勉的人即便不是最优秀的,起码是比较优秀的。

(5)、请简述本文的论证过程。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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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鹦鹉流浪汉
        ①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
        ②室内的暖气烧得很热,我开了阳台的门透气。过了一会儿,我想去把门关上。就在我把门往回带的那会儿,我的手碰到了一个软沓沓的东西,把我吓了一大跳。那东西黑糊糊凉飕飕的,就蹲在外面的窗台上,不停地颤抖。看仔细了,却是一只小鸟,好像是冻僵了。壮壮胆伸出手一把抓住它。它温顺乖巧,绝无反抗之意。用掌托着,举在灯下,才看清是一只绿颈黄翅的虎皮鹦鹉,身子小小的,半死不活地耷拉着脑袋,微微有一丝气息。两只脚爪,一个只剩下两枚脚趾,另一个,一枚爪子也没有,只留一坨光秃秃的脚掌,立在桌上,站都站不稳。
        ③不知它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在这样一个北风呼啸的黑夜里。它必是已经筋疲力尽了,为着寻找一个温暖的栖息地。而它居然能在黑暗中用最后一点儿气力,奔向一扇透出热气的门缝,可见它是一只生存力顽强的鹦鹉。
        ④阳台没有封闭,只好先把“鸟笼子”挂在厨房里。垫上接鸟粪的纸板,拴上仿树枝的竹筷,系好米盅和水杯,为收留这位气息奄奄的入侵者。
        ⑤这小家伙实在是饿坏了。吃相像个饿死鬼。
        ⑥第二天一大清早便被它喳喳的叫声吵醒。又喂它米和水。它扑过来,吃得贪婪而疯狂,犹如风卷残云,顷刻间一扫而光。
        ⑦大吃大喝了几日,它变得身子浑圆,羽毛锃亮。常用那两根脚趾,金鸡独立,牢牢地攀在筷子上,走钢丝一般,小眼睛警觉而锐利地洞察四方。叫声一日比一日地高亢嘹亮,虽然音律音调全无,一片聒噪之声而已,它却自我感觉极佳,傲慢得像只老鹰。
        ⑧吃也容忍了,叫也容忍了。想着外面世界的无奈,只希望它从此在我的笼子里安分守己。可它却几乎一刻不停地在笼子里跳上跳下,尖尖的小嘴急促而猛烈地啄着笼边的钢丝以及笼子里一切可以啄出响声的东西,试图诉说它某种未竟的愿望。胸脯上白色的细绒毛,一片片飘落下来,在空气里浮荡着,如同一份份难以阐释的宣言或是传单。有时它就在笼子里长时间地兜着圈圈,像是一只失控的钟表。
        ⑨丈夫被它吵得坐不住,说它一定是想晒晒太阳了,它本来就是天上树上的东西。
        ⑩就把笼子挂在阳台的钩子上。阳光洒在它翠绿的羽毛上,它昂起小脑袋仰望着蓝天,忽然停止了连日不断的哀鸣,变得非常非常安静。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温柔的光泽。
        ⑪如果那时我能感到,在它这短暂的宁静中,一个天赐的逃跑机会正在临近———我会加固那只笼子吗?我不知道。
        ⑫那天,就在中午时分,我偶然走近阳台,一抬头,发现它已撞开了笼子顶端的盖板,身子悬在笼子的出口。正挣扎着想从笼子里拱出来。我叫一声不好,忙拉开门冲到阳台上去———却已晚了一步。就在我接近笼子的那一刻,它猛地钻出了笼子,拼命地扇动着翅膀,嘟的一声,像粒子弹似的,往天空射去
        ⑬它走得义无反顾。连头也不回。顷刻间就没了影儿。
        ⑭废弃的笼子在风中摇晃着。我不知它如今在哪里?也许它早已被冻死在野外了。但重要的是,它宁可被冻死,也不愿囚于一室一檐之下。于是,寻找和回归自然,就成为它一生中不断重复的主题。

                                                                                                                                                                                                                (摘自《张抗抗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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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眼镜

莫言

       1984年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办文学系,徐怀中老师是首任主任,我是首届学员。他确定的教学方针以及他为这届学员所做的一切,却让我们一直牢记在心。今年三月初,在文学系的讲座上,我忆起北京大学吴小如先生给我们讲课的事,虽寥寥数语,但引发了怀中老师的很大感慨,于是,我就写下这篇文章,回忆往事,以防遗忘。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徐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记得在下课前他还特意说:我读过你们的小说,发现你们都把“寒”毛写成了“汗”毛,当然这不能说你们错,但这样写不规范,接下来他引经据典地讲了古典文学中此字都写作“寒”,最后他说,我讲了这么多课,估计你们很快就忘了,但这个“寒”字请你们记住。

       现在回想起来,吴先生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寒”字,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呢?是让我们知道他寒心了吗?还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知识的浅薄?

       其实,我从吴先生的课堂里,还是受益多多的。他给我们讲庄子的《秋水》和《马蹄》,我心中颇多合鸣,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演,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故乡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野马奔驰的情景,还有河堤决口、秋水泛滥的情景。后来,我索性以《马蹄》为题写了一篇散文,以《秋水》为名写了一篇小说。《马蹄》发表在1985年的《解放军文艺》 上,《秋水》发表在1985年的《莽原》上,这都是听了吴先生的课之后几个月的事儿。

       这两篇作品对我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蹄》表达了我的散文观,发表后颇受好评,还获得了当年的“解放军文艺”奖。《秋水》中,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名称,从此,这个“高密东北乡”就成了我的专属文学领地。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我是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中第一次写下了“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在国内外都这样讲,后来,我大哥与高密的几位研究者纠正了我。《秋水》写了在一座被洪水围困的小土山上发生的故事,“我爷爷”“我奶奶”这两个“高密东北乡”的重要人物出现了,土匪出现了,侠女也出现了,梦幻出现了,仇杀也出现了。应该说,《秋水》 是“高密东北乡”的创世纪篇章,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我当时也许想到了据说黑格尔讲第一课时,台下只有一个学生,他依然讲得慷慨激昂的事,而我们有五个人,吴先生应该满足了。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哐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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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窗花

    ①冰窗花盛开在冬日的窗棂上,是一道绝美的风景。尤其是在久居乡下的那些日子里。

    ②于是,每到冬日,我会有意无意念起熨帖在冬日木格窗棂上的冰窗花。冬日的居室里,总会生了炉火,白日里,落了雪,一家人和和暖暖地或斜倚、或平躺在温热的土炕上。母亲选了废旧的布料,熬了浆糊,炕头置一炕桌,安安静静地做着鞋垫。父亲借了炉火,熬着罐罐茶,火苗间或跳出来,舔舐着茶罐,茶水滋滋地发着声响,茶香随着响声氤氲开来,整个屋舍内顿时茶香弥漫,即便是不常喝茶的人,浸淫在如此的茶香里,也会有几分迷醉,几分品咂的热望。而我,总是斜倚在墙角,捧了热爱的书籍,一页页,在缓慢流走的时光里,细品一份恬美与温馨。冬日的白天总是很短,像兔子率性的尾巴,一甩,一天的时光就溜走了。而冬日的夜晚,唯有恬静与安谧。雪花簌簌地落着,风安静地睡去,村庄被夜色围拢而来,婴孩一般安卧在远山近水阔大的臂弯里。屋舍之内,炉火正旺,壶水呼呼地散发着热气,木格窗棂的玻璃上,热气凝结而成的水珠簌簌流泻下来,洇湿在墙壁上,像梦呓的印痕,烙着时光的印记。

    ③晨曦微亮,不必急于晨起,和衣而坐,望向邻近的窗棂,你会惊喜地发现,整个窗玻璃上冰窗花葳蕤如春。轻轻地凑近鼻息,似乎能嗅出冰窗花散发着馥郁的馨香,冰洁,剔透,令人心灵震颤。手指轻轻抚摸上去,冰窗花棱角分明,如一朵朵雪花,被夜神的手指悄悄安抚上去,灵动而又精美,既有花之妩媚造型,亦有花之悄然神韵,不是俗世那一双巧手能够裁剪得出的。面对如此精美的自然神物,又有谁忍心去擦拭呢?但又有谁能长久地屏息凝视,而不凑近鼻息呵气顽皮呢?于是,悄然撮圆了嘴唇,凑上前去,吹灰般轻吹一口气,冰窗花随着热气消融开来,逐渐地四散开去,这个过程,是多么的美妙而悄然无声。

    ④就这样,冰窗花伴随着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天,而今我已走过而立之年,故园的老屋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老去,像一个人的暮年,正在经历着风吹日晒的剥蚀。而盛开在木格窗棂上的冰窗花,还依旧长久地驻扎在我的梦中,每每半夜惊醒,我都在与冰窗花相视而笑,彼此言说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⑤冰窗花,你盛开在故园窗棂上的,不只是花,更是人生路上愈走愈远的梦幻,带着我深深的牵挂和思恋。

【注】①葳蕤(wēi  ruí):形容枝叶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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