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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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语段,完成后面各题。
购买上帝的小男孩
一个才几岁的小男孩捏着1美元硬币,沿街一家一家商店地询问:“请问您这儿有上帝卖吗?”店主们莫名其妙,一个一个地都把他打发走了。
天快黑了,第二十九家商店的店主热情地接待了他。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满头银发,慈眉善目。他笑眯眯地问男孩:“告诉我,孩子,你买上帝干什么呀?”男孩流着泪告诉老头,他叫邦迪,他要救大人的命。
说到这里,你一定以为这个小男孩是儿子,要救他父亲的命吧?不,他们不是父子关系,但却比父子更亲。小男孩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是被叔叔帕特鲁普抚养大的。叔叔是个建筑工人,前不久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至今昏迷不醒。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于是邦迪想,上帝一定是种非常奇妙的东西,我把上帝买回来,让叔叔吃了,伤就会好。
老头眼圈也湿润了,问:“你有多少钱?”“1美元。”“孩子,上帝的价格正好是1美元。”老头接过硬币,从货架上拿了瓶“上帝之吻”牌饮料: “拿去吧,孩子,你叔叔喝了这瓶上帝,就没事了。”
邦迪喜出望外,将饮料抱在怀里,兴冲冲地回到了医院。一进病房,他就开心的叫嚷道:“叔叔,我把上帝买回来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
几天后,一个由世界顶尖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小组来到医院,对帕特鲁普进行会诊。他们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技术,终于治好了帕特鲁普的伤。
帕特鲁普出院时,看到医疗费账单那个天文数字,差点昏过去。可院方告诉他,有个老头帮他把钱全付了。那个老头是个亿万富翁,从一家跨国公司董事长的位置退下来后,隐居在本市,开了家杂货店打发时光。那个医疗小组就是老头花重金聘来的。
帕特鲁普感动不已,他立即和邦迪去感谢老头,可老头已经把杂货店卖掉,出国旅游去了。
后来,帕特鲁普接到一封信,是那老头写来的,信中说:年轻人。你能有邦迪这个侄子,实在太幸运了,为了救你,他拿1美元到处购买上帝,是他挽救了你的生命,但你一定要永远记住:真正的上帝,是人们的爱心!

                                                                                                                                                                 (选自《短小说荟萃》)

(1)、“医生说,只有上帝才能救他。”医生这句话是何意?邦迪是怎么理解的?

(2)、小男孩沿街一家一家商店去购买上帝,店主们对他是怎样的态度?这说明了什么?

(3)、从文中摘一句能概括本文主旨的话。

(4)、文中小男孩和那位60多岁的老头,你更喜欢哪个?请简要说说理由。

(5)、根据选文给你的启示,在下面横线上填写3个不同的喻体。
爱是什么?爱是             , 是              , 是               

举一反三
阅读《感悟春天》一文,完成题目。
                                                                                                                                    感悟春天
        ①江南的春天,总是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悄悄来临的,“杏花春雨江南”,这是上了名诗之页的。数落我经历的几十个春天,总是乍暖还寒,反反复复需要冲破凛冽的西风和反攻的寒潮才降临人间。因此春光很金贵,春色也往往只能雨中窥视,总在不经意中,只一眨眼,便进入了初夏的境地了,常常令人生出春光难觅的感慨。
        ②珍爱春天,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执著,这也是对照冬天的岁月,有比较而有鉴别的一种实际行动。虽然说,冬天的寒冷对于世界,是净化,是考验,是生命的再生前提和生活的新生要素。这也是一种反衬和折射:没有坚冰,谁去认可红梅的烂漫?没有白雪,谁去判定青松的高洁?但是那似乎是哲学的命题和诗人的想象。只有春天才是大众的,才是为伟人和凡人,诗人和农人共同承认和赞美的。
        ③谁不承认春天是美好的?“遇物尽欢欣,爱春非独我”,诗人白居易就是这样说的,翻翻一部唐诗吧,那里面尽有李白、杜牧、韩愈、李贺们的春感慨。摆着道学面孔的人物,是不是不咏唱春天呢?北宋理学家程颢写下了《春日偶成》,还成了《选本千家诗》的第一首。朱熹更是有名的“老夫子”,他面对朗朗春光,盈盈春意,也唱了“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春日》诗。和尚是讲究四大皆空的佛门子弟,也不能不被春天打动“凡心”。唐朝的志南和尚写下了这样的名句:“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在中国的古诗中,可以看出诗人们从各个角度歌唱春天,从春风、春水、春雨、春草、春柳、春鸟、春山、春游、春宵、春眠等来尽情歌唱,进而从欣赏春天写到珍惜春光。
        ④品味春色,沐浴春光,感受生活,感悟人生。这可以说是中外一致 , 概莫能外。“闺中少女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上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如果这位生在封建时代的女子奈何不了这种生活,那么现代的那位美国哲人桑塔耶那则更有,甘愿为春天俘虏的意味了。这先生长期在哈佛教书,50岁那年,春日的有一天在讲台上,偶有知更鸟飞来,立在窗格子上,他注意到了,感受又一个春天的到来,他回过头来,向学生们说,我与阳春有约!冲出教室,开始了他云游欧洲大陆之行。
        ⑤生命四季,是我们每个人都共有的,而春天更能开启人们的感情之源,心灵之泉,难怪首次在甲骨文里露面的形声字就是“春”,难怪古人殷殷切切地寄语他的友人“此行江南去,千万和春住”。居住在大观园中的湘云更是大声疾呼:“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可是事实上春光难永驻,有来必有去,谁也挡不住“落花流水春去也”的结局。不管是落花有意,还是流水无情,都是表现了时间之易逝的自然迹象,但是精神上的青春,意志里的春色,进取中的春光,则当常驻于有志人和奋斗者的岁月年华里!

阅读课外语段,完成后面问题
《绝不回头》
①这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长大、刚刚成年的一匹公狼,它承袭了祖辈在大漠里奔袭捕杀养成的桀骜不屈的野性,两眼闪着生机蓬勃、特立独行的气息和气吞万里的寒光。
②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很少在白天出窝。可公狼不然,光天化日之下照样在荒漠上游荡。它矫健、敏捷、凶悍,那森冷凛然的目光不是在沙漠里寻找猎物,而是在扫视天空,好像它的猎物潜藏在天空哪片云朵后面,潜藏在蔚蓝色的深处。
③它在等待和寻找一只鹰。
④那是一只曾经捕杀了它的父亲,又捕杀了它的母亲的一只食狼鹰。当时公狼还在哺乳期,父母太饥饿了,光天化日之下到荒漠上觅食,它跟随在后面撒欢。突然,飞过来一只巨鹰,就是凶猛强悍、以狼和黄羊为食的食狼鹰。乌孜别里山本来没有形体巨大的猛禽,这只食狼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落户到这里,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狼的天敌。
⑤那时,公狼还不知道食狼鹰对于狼意味着什么,站着看稀奇。
⑥食狼鹰从高空俯冲而下,箭簇般迅猛。当它意识到危险,拼命逃跑时,食狼鹰已经逼近,巨翅扇起的风飞沙走石。父亲见状猛扑过来,用身体阻挡食狼鹰的攻击。近在咫尺的食狼鹰随即改变了攻击目标,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父亲的后腰。父亲嚎叫着转过头,欲同天敌拼一死活。不料食狼鹰老练而迅速地伸出另一只爪子,准确无误地钩进了父亲的双眼。
⑦那一刻,公狼目睹了食狼鹰的凶猛,凶猛到没有可能抵挡。对于相对弱小的狼来说,除了被捕杀似乎再无其他选择。不久,母亲同样丧命于食狼鹰的利爪。
⑧公狼是在对食狼鹰的仇恨和恐惧中长大的,是在对父母痛苦的思念中长大的。仇恨、恐惧和思念,最终熔铸成了讨还血债的欲望。它走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荒漠,向仇敌挑战……
⑨食狼鹰终于出现了,悠闲、高傲地在天际盘旋,如同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食狼鹰一阵回旋作势后,敛翅俯冲而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公狼。
⑩公狼开始加速,撒开四蹄向一片灌木丛狂奔,那是展示公狼全部野性和活力的狂奔。从天而降的食狼鹰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了公狼,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它的后腰。公狼感到钻心的疼痛,但它没有停止狂奔,更没有像父辈那样掉转头与食狼鹰相搏。
⑪其实,对狼的攻击,食狼鹰的第一爪不是杀手,而是激发狼回头反击;当狼回头欲以死相拼时,食狼鹰才使出撒手锏——迅雷不及掩耳地将备用的利爪钩进狼的双眼。
⑫从对父母被捕杀惨痛景象的记忆中,从一次又一次同类遭捕杀血淋淋的场面中,公狼掌握了食狼鹰的伎俩。因此它克制、遏止住了自己的本能和天性,绝不回头,继续狂奔。而食狼鹰这时完全不必等待狼的回头,它完全可以用另一只爪子,抓住狼的脖颈或脑门,腾空而去。但食狼鹰墨守惯用的章法套路,固执地、坚定不移地在等待狼的回头,被狂奔的公狼拖着朝前飞。
⑬公狼已经狂奔到了灌木丛的边缘,食狼鹰还抱着胜券在握的信心在等待。公狼拖着张开翅膀的食狼鹰,狂奔进了灌木丛,食狼鹰被灌木丛撕扯成了碎片。
⑭痊愈后的公狼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

阅读包利民的《大雪封不住希望的心》一文,完成后面的题。
①有一年冬天,我和表弟徒步去离村几十里外的荒野中抓兔子。在白茫茫的雪野中走了许久,也不见那一行令我们欣喜的印迹。中午的时候,起了暴风雪,漫天的狂风,无边的大雪,甸子上的积雪被风吹得像波涛一样滚动,我和表弟躲在树下,满心的恐慌。
②过了近两个小时,风停了,雪也小了,我和表弟忙着往回赶。可走了好一会儿,发现周围仍是无边的雪原,雪虽然没有刚才下得大,可我们的足迹还是很快被湮灭。我们心里一惊,知道是迷了路。本来在冬天很少能在野外迷路,至少有来时的脚印能引领我们回家。可是现在,周围除了雪还是雪,没有路。那些站着的身影,是荒原上稀稀疏疏的树。
③每走到一棵树下,表弟便爬上树去向远处张望,可是这么大的暴风雪过后,很难见到村庄的影子,仿佛大地上的印迹都被大雪所埋没。就这样一路走着,心里焦急万分,如果不能找到村庄,到天黑下来 ,等着我们的就是黑暗与寒冷,无疑是死路一条。我们一边走一边纳闷,平时没觉得甸子这么大,怎么周围的村庄一个都看不见呢?我们本想朝着一个方向走,可是满天风雪,根本无从辨别方向,只好凭着感觉朝某个方向不停地走。
④当表弟再一次爬上一棵树时,他大声喊道:“哥,前边的雪地上有个黑点!”我们精神一振,奋力迈着疲惫的双腿向前方走去。有的地方雪极深,一脚踩下去能没掉整条腿,这让我们提心吊胆,怕掉进一些被雪填平的深坑里,这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速度。表弟一次次地上树,我们离着那个黑点也越来越近,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⑤终于走到了那个黑点所处的位置,却原来是一口极深的水井。表弟失望至极,我心里忽然一动,说:“既然这里有井,附近一定有村子!”表弟闻言又来了精神,飞快地爬上一棵最高的树,观望良久,忽然大喊:“哥,我看见那边有一缕缕的烟,可能是个村子!”我们立刻向那边出发。当时已是傍晚,表弟看到的烟定是村庄的炊烟。又走了近一个小时,一个村子真的出现在视野里。天已擦黑,那一刻,我们都躺倒在雪地上,大口地喘着气,放下了心中的巨石。
⑥到了那个村子,我们在老乡家休息了一会儿,便抄近路回到了家,才几里路的距离。想起来真是后怕,如果没有那眼水井,我们也许真的会把命丢在无边的雪野之上。当然内心也很震惊,那么猛烈的暴风雪,竟然封不住一个小小的井口!
⑦许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想往事,心中忽然就多了一份感悟。如果把人心当成一眼水井,那么就算生命中的风雪再大,也无法锁住心里的热情。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能给迷路的人指引方向、带来希望!                        (选自《联谊报》,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陆

       ①冬天的时候回清华,经过西南小区,还是那片红砖楼,灰头土脸的。想起老陆曾经住在这里的一栋,具体哪栋已经辨认不清了。自从出国,我再也没回去看过老陆,想到他已经不在了,心里很愧疚。

       ②做学生的时候,每周有一个晚上,我会骑着车,一手拎着琴,去找老陆上课。拜师的时候,老陆已经八十岁了,手抖得厉害,就连说话声音也有点颤,他刚毕业的一个学生向他推荐了我,胡吹了一通,说我感觉特别好,言外之意是技巧很烂。老陆听我随便拉了两段,说:“你的毛病很多,有决心改么?”“有。”“能保证练琴么?”“能。”“你拉的东西太难了,要改毛病就得退回去很多重学,能接受么?”“能。”“我从前在音乐室的时候教琴是不收费的,现在退休了,要收一定的学费。你是学生,我不按外面的标准收费,每月十块钱。”“好。”于是就进了师门。

       ③一开始我被往回退了三到五年,从最简单的维瓦尔第协奏曲开始重练,不准揉弦。“你的揉弦像痉挛,”老陆说,“是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需要按照规矩重新练起来,用节拍器,每拍三个音、四个音、六个音、八个音,这样练上去,最后要达到能够任意控制快慢。”而我一切都言听计从。

       ④因为手抖的问题,老陆早就不拉琴了,教琴全靠嘴。上课的时候,他总是站在谱架旁指挥,激动起来就唱,恨不得帮你把情感表达到位。他的唱腔也是抖的,像幅度过大的揉音。教学计划蛮严格,每周的作业有音阶琶音、一首练习曲、双音练习,每阶段有一首协奏曲、一首小曲子、一首中国乐曲,老陆是严格按照业余考级标准安排曲目和基本练习的。每拉一首曲子,他就给我拷贝磁带,让我仔细模仿大师,练好后还会叫夫人弹琴跟我合伴奏。谱子也都是他给我,上面标着密密麻麻的弓法指法,首页的边角处往往还有音乐室的图章,有些甚至是手抄本的复印件,双音练习是他自己编写的,这些都是他几十年教学攒下来的资料,而我是最后一个使用者。

       ⑤前几天碰上当年乐队的首席,也跟老陆学过一小段,说:“老陆总在夸你。”我想,我水平那么臭,没什么可夸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我听话,坚持练琴。在那样一个人人爱学习的学校,每天为挤出一小时的练琴时间,是要拼死拼活的,为此常得在熄灯后到走廊里自习,然后永远睡不够。

       ⑥这么学了三年,水平眼睁睁地爬升了。老陆不认为有补不回的基本功,只要坚持。他的信念在我身上再一次实践,他一定在以前的学生中实践多次了,但对于我这却是第一次,至关重要的一次。

       ⑦但考托福的季节来了,连最坚持练琴的学生也停了下来。老陆没说什么,出国他是支持的,他爱的音乐是西方过来的。我停练了两个月,告诫自己全副精力对付单词。但某日背单词的间隙突然听到收音机里放音乐,整个人像被烧着了一样,我再也忍不住,把琴盒打开,整个人就在发抖。于是放纵了自己,一口气练了九个小时,没吃饭甚至没喝水,最后手指真的痉挛了。这事我没有告诉老陆。

       ⑧考完托福,我回到了他的课上,接着做一名听话的学生。因为这段停练,我没能如他所愿开一场全校范围的毕业音乐会,只在音乐室开了一个小型的,跟乐队朋友合作几段狂欢了一下。老陆还是很认真地帮我准备了曲目,但是我没有录音留给他。临走时告别,除了客套话,也什么都没说。

       ⑨老陆,陆以循,外面的人尊称陆先生。据说,他曾是与马思聪齐名的音乐教育家,甚至琴曾经也拉得跟马思聪差不多好。我听了很吃惊。他学外文出身的,和钱锺书同班,和曹禺是好朋友,但是喜欢音乐,毕业后去日本学了小提琴演奏。回到母校,就改行当起了音乐教师,帮助成立管乐队、弦乐队,教了无数学生,也培养了好几位著名音乐家。

       ⑩其实,我们当时学琴时的水平都是很差的,老陆心里明白——他干了几十年,做的都是初级启蒙教育。他的教学法,如今回想,也未免僵化,他对曲谱的理解、对演奏范式的理解,都是十九世纪的。他没有教过我抠乐谱,从乐理上去理解曲子,只是让我听录音,这也不是好的方法。但是那几年,虽然相互间的对话屈指可数,却有一种东西,我明白,他也明白,我们共享。而这种东西,如今已经传到了下一代。如果老陆还活着,我多想带着孩子去看他,给他拉琴听。

       ⑪但老陆已经不在了。

文学作品阅读

葵花地  廖静仁

①我始终记得乡下老家的那一片葵花地。

②那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祖母的身子骨已经不再硬朗,她的一头青发,也被岁月的风雨洗刷成根根银丝,而一双被旧时代裹得变了形的小脚,蹭啊蹭的,一天中总要去葵花地里跑几个来回。祖母是在侍弄她的宝贝葵花苗。其时,我还是一个混沌未开的蒙童,常常是屁颠屁颠地尾随着祖母,不是帮忙,而是添乱。祖母是从不生气的,那一张布满沟壑的脸庞上,总是流淌着笑意。“你看,你看,又把葵花苗给踩翻了。”她这么说着,一双爬满青筋的手便很是小心地将葵花苗扶正。

③曾听大人们讲,我祖母出生在富贵人家,幼年时念过私塾,很在行的却是裁剪缝制的手艺活儿。她年轻时飞针走线绣出的花卉禽类,形同活物,让人看着看着,稍一走神,那花儿仿佛就从锦缎上开了出来,鸟儿仿佛就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然而,祖母的人生却无锦上添花那么美好。她28岁那年,我祖父便撒手人寰,留下娇妻幼子,在人世的凄风苦雨中煎熬。也是从那以后,我祖母便再无闲情去绣那些精美之至的花卉禽类。拖儿带子,养家糊口,她那双纤纤素手不得不开始干起陌生的农活。祖母从不对我们讲述自己的身世,至于她怎样拉扯着我的父辈走过那一段漫漫人生路,也不是幼小的我能够猜想得出来的。

④在我的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祖母费尽心力侍弄的那一片葵花地。

⑤葵花地就在老家门前的一片开阔地中间。那是被祖母的心血和汗水浸润得十分肥沃的土地。每年开春,祖母都会小心翼翼地从火塘挂钩上的竹篮里取出备好的葵花种子, 一颗一颗放进盛满清水的木盆里浸泡,又一颗一颗地插入铺着白色柴灰的土钵中等待它们萌芽。然后, 她便佝偻着身子一锄一锄去翻垦被冬日的雪雨浸淫得紧实的葵花地。直到把那块葵花地整理得松松软软、平平展展,她才一边反手捶着背脊,一边溢着满脸的笑容,望一望当顶的太阳,舒一口长气。倏忽就想,倘若我那早逝的父母还在人世,年迈的祖母该不用亲自下地了吧。然而祖母却说:“真正累人的并不是这些农活哩! ”

⑥两三场春雨过后,种在土钵里的葵花子终于长出了嫩芽,祖母便在一个雨后天晴的早上,用竹签将葵花苗一棵一棵地掀出来,再一棵一棵地栽进肥黑的葵花地,继而撒下一层薄薄的火土灰。这以后的每一天,祖母总要去葵花地跑几个来回,为葵花苗锄草、松土、浇水和施肥。祖母做这一切时,总是小心翼翼的,就如同月子里母亲奶婴儿般不厌其烦。

⑦几番风雨,几番日月,葵花苗渐渐长成了人那么高,展开了金色的葵瓣,结出了牙状的籽粒。其时,佝偻着身子的老祖母同年幼的我,置身于茂密的葵花丛中,阳光从绿叶及金色的花瓣间筛落下来,祖母脸上的沟沟壑壑也闪烁着金色的喜悦。

⑧有一回,祖母站在阶沿的麻石条上,指着阳光下耀眼的葵花,意味深长地说:“这葵花多么可爱啊!它们总是追随着太阳旋动自己的身子,哪怕在阴天或雨天,也会凭着记忆寻觅太阳的方向,仰头望去。”祖母说这番话时,哥哥和姐姐也在旁边,我见他们一脸沉思地点着头, 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异样的光彩。莫非他们已经领悟到了祖母话语中的含义?葵花的生命,是激情的,是奔放的,是火一般热烈的;而如同葵花的人生,是积极的、向上的,即使遭遇凄风苦雨,也永远不会迷失生活的方向。

⑨我也渐渐地明白,祖母一直精心侍弄着葵花地,其实是在精心地侍弄着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侍弄着人生长旅中支撑着她前行的意志与毅力。举目再望葵花地时,我忽然发现那一张张金色的花盘,就像是一张张天真无邪的脸庞,在这开阔而热烈的秋季, 正昂然拥抱着太阳的光焰。仿佛觉得,我也变成了阳光下的一棵向日葵。

⑩我怎么能够轻易忘却乡下老家的那一片葵花地呢!

(选自《光明日报》2023年2月10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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