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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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母亲有个习惯,在春夏更替的时候总会把一家大小的衣服分门别类地叠好。又是5月份了,她照例收拾着衣物。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杂志,茶几上一束纯白的栀子花发出浓郁的香。
     “玲珑,你看,这儿有好多条手帕呢!”母亲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似乎很兴奋。
     “手帕?”我喃喃道,心底竟泛出一丝陌生和温馨。我放下杂志,走到母亲身旁,她正在仔细地折着每一方手帕。
     “你还记得这些手帕么?十几年的全在这儿啦。你看,这块蓝色的,还记得么?你才四岁的时候,我常用一个别针将它别在你的外套上,给你擦汗,看着你在我前面颠颠地跑,手帕一荡一荡的,真像一只花蝴蝶呢!”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并不看我,完完全全地沉醉在幸福的回忆中。(A我静静地听着,不敢吱声,我无法应和母亲——因为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还有这块白色红边儿的,是你十岁那年特意订制的。看,上面还印着字哩——‘爱女玲珑十岁生日快乐’。唉,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8年了,一眨眼的功夫。”(B她轻轻叹息了一下,把脸对着我,可她那慈爱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记得这些往事啊,哪怕是模糊的、零碎的也好!我无法想像,为什么母亲如此细心地收藏着过往,如数家珍般道出我的点滴,她不是常常抱怨说人老了,记性坏了吗?
       我承认,我是彻底地将手帕的故事忘了,很随意地扔在了记忆的角落。况且,现在也不时兴手帕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纸巾,薄如纱,白若雪,香似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塑料口袋中。当我流汗了,取出一张,轻轻一擦,质感很好,且还有一阵隐约的香气,然后随手扔掉,多方便。于是很自然地,手帕便不常被人记得了。我的书包中全是柠檬香型的纸巾,手帕的概念变得淡然了,甚至要忘却。若不是母亲无意中提起,我实在无法忆起这些手帕曾属于我。
       我们这一代,我的思想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而母亲则不同,她是岁月的收藏者,永远地走在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拾起我遗漏的心情和初始的纯真。
       我感到眼中有些潮湿,低着头,轻声说:“妈,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怎么会不记得呢?”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的泪悄然落下,是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因为爱着,所以记得。

(1)、母亲回忆了哪两件有关手帕的事?

(2)、选文中的两句划线句都是描写母亲的句子,请你说说这两处分别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并结合句子进行赏析。
A句运用了     描写,          
B句运用了     描写,         

(3)、母亲对往事如数家珍,而“我”却不记得了,为什么?用文中原句回答。

(4)、读完本文,相信你思绪万千,一定有许多感触,你难道不想对你的母亲或父亲或爷爷、奶奶说什么吗?(30字以上)

举一反三
课外阅读。

奇招击退红潮

丹丘生

      ① 在湖泊和海洋里,当藻类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这样漫无节制地繁殖起来的时候,就形成了红潮。红潮来时,因藻类生长吸收了太多的氧气,致使当地的水域严重缺氧,大量水生植物窒息而死,此外,红潮还会在水中释放出神经毒素,使与之接触的人感染上呼吸道和神经系统疾病,甚至患上癌症。

      ②一直以来,人们都对红潮束手无策,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听天由命,按事物发展盛极必衰的规律,耐心等待着红潮自己消失,但现在,科学家终于找到了一种消除红潮的办法——用超声波消除藻类。

      ③藻类之所以能漂浮在水面,而不会沉到水底,是因为它们身体里含有一种浮力细胞,里面含有氮气气泡,它们就像藻类与生俱来的“救生圈”,靠着这些气泡的浮力,就使整棵植株漂浮在水面上。

      ④而人们就抓住了藻类的这一特点,用特定频率的超声波引起浮力细胞里的气泡共振,当共振达到一定强度,气泡就会把细胞胀破,使得藻类失去浮力的支撑而下沉。一旦失去了水面的阳光,藻类在水下很快就会死亡。

      ⑤最近,一个英国研究小组利用三种不同频率的超声波对项圈藻进行了测试。他们发现,尽管三种频率的超声波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起作用,但效果最好的是频率接近1兆赫的超声波,这个频率刚好是项圈藻中浮力细胞的共振频率。

      ⑥不同种类的水藻,因为大小不等,它们的共振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这项技术可以有针对性地去除某一种类的水藻。此外,这种除藻办法不会伤及其他的水生植物,因为其他的水生植物的细胞对于超声波来说太致密了,不容易引起共振。

      ⑦由于高频率超声波在水中传播时,会很快被吸收,譬如1兆赫的超声波作用范围半径只有20米,所以这项技术在小范围的湖泊和池塘里,比在动辄方圆千米的大海里更为实用。(选自2013年第1期《大科学》)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藏书忧(节选)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一位外国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我的书房,睁大眼睛慢慢地巡视一遍,然后又站在中间凝思良久,终于诚恳地对我说,“真的,我也想搞学问了。”我以为他是说着玩玩的,后来另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位经理现在果真热心于跑书店,已张罗起了一个很像样子的书房。我想,他也算是一位阅尽世间美景的人了,何以我简陋书房中的杂乱景况,竟能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冲撞?答案也许是,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才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罗曼·罗兰说,任何作家都需要为自己筑造一个心理的单间。书房,正与这个心理单间相对应。一个文人的其他生活环境、日用器物,都比不上书房能传达他的心理风貌。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我的家一度在这个城市的东北部,一度在喧闹的市中心,现在则搬到了西南郊。屋外的情景时时变换,而我则依然故我,因为有这些书的围绕。有时,窗外朔风呼啸,暴雨如注,我便拉上窗帘,坐拥书城,享受人生的大安详。是的,有时我确实想到了古代的隐士和老僧,在石窟和禅房中吞吐着一个精神道场。
        然而我终究不是隐士和老僧,来访的友人每天络绎不绝。友人中多的是放达之士,一进书房便爬上蹲下,随意翻阅。有的友人一进门就宣布,不是来看我,而是来看书的,要我别理他们,照样工作。这种时候我总是很高兴,就像自己的财富受到了人们的鉴赏。但是,担忧也隐隐在心头升起,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
         我没有学别人,在书房里贴上“恕不借书”的布告。这种防范密守,与我的人生态度相悖。我也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朋友间若有钱物的需要,我一向乐于倾囊。但对于书,我虽口头答应,心中却在嗫嚅。这种心情,大概一切藏书的学人都能体谅。
我怕人借书,出于以下三方面的担忧。
        其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
        自己的书,总或多或少有内容上的潜在记忆。写文章时想起某条资料需要引证,会不由自主地站起走向某个书架,把手伸到第几层。然而那本书却不在,这下就慌了手脚,前后左右翻了个遍,直闹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文章一旦阻断,远比其他事情的暂停麻烦,因为文思的梳理、文气的酝酿,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甚至稍纵即逝,以后再也连贯不上。有的文章非常紧迫,很可能因几条资料的失落,耽误了刊物的发稿,打乱了出版社的计划。于是只好定下心来,细细回想是谁借走了这几本书。想出来也没有用,因为这种事大多发生在深夜。
        借书的朋友有时也很周到,经过反复掂量,拿走几本我“也许用不到”的书。其实文章一旦展开,谁知道用到用不到呢。有时我只好暗自祈祷:但愿最近真的用不到。即如我写这篇文章,几次想起周作人几本文集中有几条关于藏书的材料,可惜这几本文集不知被谁借去了,刚才还找得心急火燎。
其二,怕归还时书籍被弄“熟”弄脏。
        这虽是外在形态的问题,对藏书的人来说却显得相当重要。藏书藏到一定地步,就会对书的整体形式重视起来,不仅封面设计,有时连墨色纸质也会斤斤计较。捧着一本挺展洁净的书,自己的心情也立即变得舒朗。读这样的书,就像与一位头面干净、衣衫整齐的朋友对话,整个气氛回荡着雅洁和高尚。但是,借去还来的书,常常变成卷角弯脊,一派衰相。有时看上去还算干净,却没有了原先的那份挺拔,拿在手上软绵绵、熟沓沓,像被抽去了筋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书店里还有这本书卖,我准会再去买一本,把“熟”了的那本随手送掉。
        或问:“你不是也购置远年旧书吗,旧书还讲究得了什么挺拔?”我的回答是:那是历史风尘,旧得有味,旧得合乎章法。我们不能因为古铜鼎绿锈斑剥,把日常器皿也都搞脏。
        其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
        我有好些书,多年不见归还,也忘了是谁借的,肯定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坚信借书的朋友不想故意吞没,而是借去后看看放放,或几度转借,连他们也完全遗忘。3年前我去一位朋友家,见他书架上一套《阅微草堂笔记》十分眼熟,取下一看,正是我的书,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他借去的。朋友见我看得入神,爽朗地说:“你要看就借去吧,我没什么用。”这位朋友是位极其豁达大方的人,平生绝无占他人便宜的嫌疑,他显然是忘了。那天在场友人不少,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我怕他尴尬,就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书架。那是一个20年代印的版本,没有大大的价值,我已有了新出的版本,就算默默地送给这位朋友了吧。好在他不在文化界工作,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但是,有些失落不归的书是无法补购的了。有人说,身外之物,何必顶真?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失去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不是个中人很难知道: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
藏书者就这样自得其乐,又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
                                                                                                                                                             (文/余秋雨,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小题。
九步之暖
①我负责的1136号病房里来了新病人,叫露露,是个小女孩儿。她的到来让一向沉寂的病房有了笑声。只有15岁的少年一哲,依旧躺在床上看自己的书,一言不发。
②露露入院第三天,医生确诊她得了生存率很低的骨肉瘤。拿到诊断结果之后,露露的妈妈守在女儿床边,紧握着熟睡中的女儿的小手,黯然垂泪;露露的爸爸站在女儿病 床前如灵魂出壳般,目光呆滞,反应迟钝。
③但对此一无所知的露露还是孀居样快活,她常常隔着一张床和一哲说话,问这问那。有时,露露甚至要爸爸把她抱到一哲的床上,看一哲画画,让一哲给她讲故事。自从有了露露,一哲明显开朗了许多。
④一哲这个一米八二的大男孩,在打篮球摔倒后,膝关节肿痛,到省医院就医,被确诊为骨肉瘤伴病理性骨折,由于病情严重,医生要对他进行截肢手术。
⑤巨大的打击使一家人几欲崩溃,这个能将乔丹的篮球生涯讲上几天几夜的大男孩,更是无法接受这一现实,如一头受伤的小豹,愤怒地嘶吼咆哮,拒绝截肢。然而当父亲颤抖着身体,跪在床前哀求儿子配合医生治疗时,这个暴戾的男孩的固执倔犟瞬间土崩瓦解,他闭着眼睛,一言不发,汩汩的泪水像永不干涸的小溪,爬了满脸满颈。父子俩终于达成协议:父亲送一哲去天津肿瘤医院,如果这个全国顶尖的专业医院的诊断和省医院一致的话,一哲答应接受医院的所有安排。
⑥临行前的那个夜晚,已经快12点了,许多病房都熄了灯,我正在护士办公室里看书,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是一哲的父亲,用轮椅推着一哲。一哲的父亲问我:“一哲是不是可以短暂地走几步?”
⑦一哲笑了,腼腆地说:“如果我能‘走’出病房,露露就会相信,我的病‘好’了,这样,以后当她面对化疗的痛苦时,就会有一份真实的希望支撑着她。”
⑧一股异样的情愫在我心头迅速地涌起,我扭头去看一哲的父亲,一哲的父亲冲我点了点头,低声地说:“护士长,求您,答应孩子吧,我量过,从一哲的床到门口,只需要走九步……”一股殷殷的温润漫过我的心,我轻轻地俯身,拥抱了一哲。
⑨第二天上午9点多,我让护士把轮椅放在门口,然后走进1136号病房,大声地对一哲说:“祝贺你小伙子,你的病完全好了,终于可以出院了。”听到我的声音,一哲站起来,看上去神清气爽,英姿勃发。一哲笑着和众人说再见。
⑩露露躺在爸爸的怀里,一脸羡慕地对一哲说:“一哲哥哥,等我也跟你一样把病治好了,就让爸爸带我去你家,你答应过我的,一定要带我去看大海哦!”一哲笑着点了点头,“露露,听医生阿姨的话,你一定要坚强,记住,我在大海边等你哦!”
⑪众人有说有笑,露露的父亲搂着女儿,下巴抵在女儿的头上,一言不发。这个知情的粗犷男人目送着一哲离开,紧咬着嘴唇,大口大口叶喘着长气,不让眼泪掉下来。一哲向露露挥手,然后,一步一步地向外走……只走了几步,众人便不约而同地从后面围拢上去,用人墙挡住了露露的视线。没有人愿意让小女孩儿看到,那个少年走到门口,满头大汗地扑向轮椅时的痛苦模样。我在一个15岁少年的背影里泪流满面。
⑫这个坚强的少年,面对噩运,不是悲伤地无所事事,绝望地将痛苦的尘屑撤向身边的每一个人,而是选择在疼痛中开花,将暗淡的际遇转变成生命中灿烂的瞬间。
⑬那一天,那个少年,用他的九步之暖,温润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将大家灵魂里的某根弦,轻轻地拨动……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环保“新兵”——玉米
         ①塑料是以石油为原料制成的,曾被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能源的日渐紧缺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这一杰出的发明也暴露出“杰出”的缺点:第一,制造塑料,要用去大量宝贵的石油资源。第二,塑料需要千百年才能降解,大量塑料垃圾加重了地球的负担。第三,就算千百年后塑料降解了,也污染了土壤,影响地下水质和农作物生长。
         ②谁来代替“劣迹斑斑”的塑料呢?经过不懈的研究,人们终于找到了一位很好的“替身”——玉米。
         ③科学家从饱含淀粉质的玉米中,用现代生物技术提取出乳酸,再经过特殊的聚合反应,生产出颗粒状高分子材料—聚乳酸。它可以替代化工塑料,因此,被称为“玉米塑料”。
        ④它能做瓶子、盒等日用品,还可以制造矿泉水瓶子!
       ⑤英国的一家公司刚刚进行了一场“瓶子革命”。他们用“玉米塑料”制造的矿泉水瓶,通体透明,和化工塑料制成的瓶子一模一样。而且,短短3到9个月,便能完全降解,降解后还能充当肥料。一举多得,难怪有人说这是瓶子的“革命”!
        ⑥“玉米塑料”的本领还有好多哩!
        ⑦日本的几家电器厂商,就用“玉米塑料”制成了DVD光盘。这种光盘价格贵了些,但非常环保。随着电脑的大量普及,废弃的、不可降解的光盘也成了一大“公害”。“玉米光盘”却不一样,埋进土里,一年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绝对环保。
        ⑧手机,居然也可用玉米制造!国外推出的“玉米手机”,除了电子器件,其他材料都是“玉米塑料”。只需把机芯等少数零部件拆下,报废的手机就可以往花坛中一埋,没多久,花花草草更鲜艳亮丽了。手机成了花草的“补品” , 你说妙不妙啊?到目前为止,全球手机使用量已超过15亿部,报废的更多,“玉米手机”为手机找到条不错的“后路”,真是妙呀!
        ⑨美国的一家公司别出心裁,推出了玉米袜子。
        ⑩现在,几乎所有的袜子都是化纤材料制成的,不可生物降解。研究人员从玉米身上提取纤维,织成袜子,既时髦又环保,外观漂亮,穿着舒适,透气性、牢固度和普通袜子一样好。谁会想到玉米竟然还能穿在脚上哟!
        ⑪玉米,新型的环保材料,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制作成农用薄膜,为瓜果蔬菜出力,薄膜老化了,又可作肥料,功劳真不小呀!玉米还能制成各种器具,连狗狗爱啃的“狗咬骨”都用上了它,味道挺不错哩!许多玩具也让“玉米塑料”出场。宝宝们玩得更安全,大人更放心。
        ⑫骨折是很痛苦的。有时要开刀用钢钉固定,等骨头长好了,再开刀取出钢钉。要是用“玉米骨钉”,就不用“吃二遍苦,受二茬罪”了。开一次刀植入骨钉,断骨长好后,“玉米骨钉”也会慢慢降解,消失在体内,多棒啊!
      ⑬玉米,是传统粮食,现在,它又变成瓶子、盒子和袜子,多神奇的科技啊!(选自《青少年科技博览(中学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别了,“不列颠尼亚”

    新华社香港1997年7月1日电在香港飘扬了150多年的英国米字旗最后一次在这里降落后,接载查尔斯王子和离任港督彭定康回国的英国皇家游轮不列颠尼亚号驶离维多利亚港湾——这是英国撤离香港的最后时刻。

    英国的告别仪式是30日下午在港岛半山上的港督府拉开序幕的。在蒙蒙细雨中,末任港督告别了这个曾居住了二十五任港督的庭院。

    4时30分,面色凝重的彭定康注视着港督旗帜在日落余音的号角声中降下旗杆。根据传统,每一位港督离任时,都举行降旗仪式。但是这一次不同:永远不会有另一面港督旗帜从这里升起。4时40分,代表英国女王统治了香港五年的彭定康登上带有皇家标记的黑色

    劳斯莱斯,最后一次离开了港督府。

    掩映在绿树丛中的港督府于1885年建成,在以后的一个多世纪中,包括彭定康在内的许多港督曾对其进行大规模改建、扩建和装修。随着末代港督的离去,这座古典风格的白色建筑成为历史的陈迹。

    晚6时15分,象征英国管制结束的告别仪式在距离港督驻港英军总部不远的添马舰军营东面举行。停泊在港湾中的皇家游轮不列颠尼亚号和邻近大厦上悬挂的巨幅紫金花图案,恰好构成这个日落仪式的背景。

    此时,雨越下越大。查尔斯王子在雨中宣读英国女王赠言说:英国国旗将要降下,中国国旗将飘扬于香港上空。一百五十多年的英国管治即将告终。

    7时45分,广场上灯光渐暗,开始了当天港岛上的第二次降旗仪式。一百五十六年前,一个叫爱德华·贝尔彻的英国舰长带领士兵占领了港岛,在这里升起了英国国旗;今天,另一名英国海军士兵在威尔士亲王军营旁的这个地方降下了米字旗。

    当然,最为世人瞩目的是子夜时分中英香港交接仪式上的易帜。在1997年6月30日的最后一分钟,米字旗在香港最后一次降下,英国对香港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宣告终结。

    在新的一天来临的第一分钟,五星红旗伴着《义勇军进行曲》冉冉升起,中国从此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与此同时,五星红旗在英军添马舰营区升起。两分钟前,威尔士亲王军营移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开始接管香港防务。

    0时40分,刚刚参加了交接仪式的查尔斯亲王和第28任港督彭定康登上不列颠尼亚号的甲板。在英国军舰漆咸号及悬挂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香港水警汽艇护卫下,将于1997年年底退役的不列颠尼亚号很快消失在南海的夜幕中。

    从1841年1月26日英国远征军第一次将米字旗插上香港岛,至1997年7月1日五星红旗在香港升起,一共过去了一百五十六年五个月零四天。大英帝国从海上来,又从海上去。

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魏大力是条汉子

万芊

    银泾村多水,村中间是条大河,村两边是两条小河。三条河东西贯通,西承白淀湖,东泻淀山湖。一年四季,河水清澈。

    因银泾村水多,银泾村人全都会水。走路还有点儿蹒跚的小小孩,丢在水里竟如鱼一般游动自如。

    只是银泾村大人小孩们游泳的姿势实难令人恭维,一律是非常难看的①狗刨式。一到夏天,满河水面上都是噼里啪啦双脚板打水的声音。曾有好几回市里、省里游泳队听说银泾村多游泳高手,专门赶来物色游泳苗子,一看满河的①狗刨式 , 掉头就走了。

    魏大力回村后,情况就开始变了。

    魏大力是名军人,当年也是②百里挑一才被选上当了海军。谁料想,在一次飓风抢险中,魏大力两腿受了伤。受伤后的魏大力当时又被飓风困在海岛上没有得到有效的救治,最后两腿因肌肉坏死只能截肢。截肢后,魏大力只得退役回到了老家。

    当过海军,那游泳技能自然是一流的,只是魏大力缺了双腿,整天只能坐在轮椅上无所事事,内心空空,每天伴着他的是无尽的寂寞。

    到了暑天,孩子们像他小时候一样整天泡在水里,河水成了村里最热闹的去处。魏大力心里痒痒的,常常坐在轮椅上看孩子们戏水。

    有一回,村头李家的二丫头学游泳时,小木桶翻了,慌乱中一边挣扎一边呛水。说来谁也不信,魏大力就着岸上的坡度滚着轮椅冲入河中,靠两条坚实的手臂,快速游近李丫头,又神奇地用手臂挽起李家二丫头,让她趴在自己的肩膀上,游了回来。所有的人都愣住了,谁也没有想到,双腿截肢的魏大力竟有如此绝技。

    之后,魏大力每天还是坐在河边或桥边或河埠边看孩子们戏水,只是手边多了一根长长的竹竿,大凡有孩子出情况了,他就会迅疾伸出长竹竿,让孩子在水里拉着,助遇险孩子一臂之力。过了一段时间,魏大力手里又多了一根小竹竿,孩子们在他边上水里游动时,他会用小竹竿指点孩子们的手脚动作,传授一些游泳的要领。孩子们都喜欢他,上岸时,总推着他的轮椅,满村转悠。于是,满村充满了欢笑声。又过了一段时间,银泾村河面上安静了,再也没有难看的狗刨式了。孩子们的泳姿优雅又快速。甚至大人们也开始模仿起来。再过了一段时间,魏大力的脖颈上多了一只哨子,非常专业地为孩子们的游泳比赛发令。整个夏天,魏大力是忙碌的,更是快乐的。他成了孩子们的游泳教练,成了孩子们游泳的救生员,更成了孩子王。魏大力在哪里,欢乐的声音就在哪里。忙碌的大人们自有魏大力带着自己的孩子,也就放心让他们在河水里折腾了。

    那年秋天,又有市里、省里游泳队来挑游泳苗子,村头李家大小子、会计家的二丫头都被选上了,③俩孩子带着简单的行李跟着镇上开来的机帆船走了。之后,每年都有一些孩子被选上,离开银泾村,成了游泳运动员。

    再后来,市里要在银泾村挂一块“游泳之村”的牌子。金泾村不服,说我们也被选拔过游泳苗子,只是没有你们多。

    银泾村就提出搞个邀请赛,两个村赛一赛。

    比赛就设在银泾村中的大河里,起点和终点都插着红旗,也请来了专业裁判。市体育局干部、电视台记者、报社记者都来了。大河两岸站满了好多看热闹的人。

    发令枪响,比赛开始。两村的男女老少游泳高手像下饺子一样,跃入河中,又如蛟龙一般争先恐后,河水顿时沸腾一般。渐渐地,④好多游泳高手们汇成了一条长龙,依次向前游动 , 而只有一个头影游在最前面,率领队伍向终点冲去。奇怪的是,原先游在前头的一些零散的高手也慢了下来,汇入到游泳队伍里。等领头的那位靠近终点红旗时,整个队伍像潮水一般涌了过去。

    金泾村的游泳高手们上岸后,都说,我们服了。为啥?你们银泾村有魏大力。原来,刚才游在最前面的竟然是没有下肢的魏大力,而银泾村所有的高手们都自发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上岸后,魏大力双手挽着自始至终紧随他的两个他最得意的徒弟,哭了。

    几年后,魏大力在市体育局的支助下,参加了几次全国残疾人游泳比赛,获得了几枚奖牌。

    其实,知情人说,魏大力受伤前曾获得过几次全军游泳冠军,只是他没有跟人说而已。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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