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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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藏书忧(节选)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瞰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一位外国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我的书房,睁大眼睛慢慢地巡视一遍,然后又站在中间凝思良久,终于诚恳地对我说,“真的,我也想搞学问了。”我以为他是说着玩玩的,后来另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位经理现在果真热心于跑书店,已张罗起了一个很像样子的书房。我想,他也算是一位阅尽世间美景的人了,何以我简陋书房中的杂乱景况,竟能对他产生如此大的冲撞?答案也许是,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才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罗曼·罗兰说,任何作家都需要为自己筑造一个心理的单间。书房,正与这个心理单间相对应。一个文人的其他生活环境、日用器物,都比不上书房能传达他的心理风貌。书房,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我的家一度在这个城市的东北部,一度在喧闹的市中心,现在则搬到了西南郊。屋外的情景时时变换,而我则依然故我,因为有这些书的围绕。有时,窗外朔风呼啸,暴雨如注,我便拉上窗帘,坐拥书城,享受人生的大安详。是的,有时我确实想到了古代的隐士和老僧,在石窟和禅房中吞吐着一个精神道场。
        然而我终究不是隐士和老僧,来访的友人每天络绎不绝。友人中多的是放达之士,一进书房便爬上蹲下,随意翻阅。有的友人一进门就宣布,不是来看我,而是来看书的,要我别理他们,照样工作。这种时候我总是很高兴,就像自己的财富受到了人们的鉴赏。但是,担忧也隐隐在心头升起,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
         我没有学别人,在书房里贴上“恕不借书”的布告。这种防范密守,与我的人生态度相悖。我也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朋友间若有钱物的需要,我一向乐于倾囊。但对于书,我虽口头答应,心中却在嗫嚅。这种心情,大概一切藏书的学人都能体谅。
我怕人借书,出于以下三方面的担忧。
        其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
        自己的书,总或多或少有内容上的潜在记忆。写文章时想起某条资料需要引证,会不由自主地站起走向某个书架,把手伸到第几层。然而那本书却不在,这下就慌了手脚,前后左右翻了个遍,直闹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文章一旦阻断,远比其他事情的暂停麻烦,因为文思的梳理、文气的酝酿,需要有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时甚至稍纵即逝,以后再也连贯不上。有的文章非常紧迫,很可能因几条资料的失落,耽误了刊物的发稿,打乱了出版社的计划。于是只好定下心来,细细回想是谁借走了这几本书。想出来也没有用,因为这种事大多发生在深夜。
        借书的朋友有时也很周到,经过反复掂量,拿走几本我“也许用不到”的书。其实文章一旦展开,谁知道用到用不到呢。有时我只好暗自祈祷:但愿最近真的用不到。即如我写这篇文章,几次想起周作人几本文集中有几条关于藏书的材料,可惜这几本文集不知被谁借去了,刚才还找得心急火燎。
其二,怕归还时书籍被弄“熟”弄脏。
        这虽是外在形态的问题,对藏书的人来说却显得相当重要。藏书藏到一定地步,就会对书的整体形式重视起来,不仅封面设计,有时连墨色纸质也会斤斤计较。捧着一本挺展洁净的书,自己的心情也立即变得舒朗。读这样的书,就像与一位头面干净、衣衫整齐的朋友对话,整个气氛回荡着雅洁和高尚。但是,借去还来的书,常常变成卷角弯脊,一派衰相。有时看上去还算干净,却没有了原先的那份挺拔,拿在手上软绵绵、熟沓沓,像被抽去了筋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书店里还有这本书卖,我准会再去买一本,把“熟”了的那本随手送掉。
        或问:“你不是也购置远年旧书吗,旧书还讲究得了什么挺拔?”我的回答是:那是历史风尘,旧得有味,旧得合乎章法。我们不能因为古铜鼎绿锈斑剥,把日常器皿也都搞脏。
        其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
        我有好些书,多年不见归还,也忘了是谁借的,肯定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坚信借书的朋友不想故意吞没,而是借去后看看放放,或几度转借,连他们也完全遗忘。3年前我去一位朋友家,见他书架上一套《阅微草堂笔记》十分眼熟,取下一看,正是我的书,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他借去的。朋友见我看得入神,爽朗地说:“你要看就借去吧,我没什么用。”这位朋友是位极其豁达大方的人,平生绝无占他人便宜的嫌疑,他显然是忘了。那天在场友人不少,包括他的妻子儿女,我怕他尴尬,就笑了一下,把书放回书架。那是一个20年代印的版本,没有大大的价值,我已有了新出的版本,就算默默地送给这位朋友了吧。好在他不在文化界工作,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但是,有些失落不归的书是无法补购的了。有人说,身外之物,何必顶真?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失去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不是个中人很难知道: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
藏书者就这样自得其乐,又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
                                                                                                                                                             (文/余秋雨,有删改。)

(1)、文章结尾处作者写道:“藏书者就这样自得其乐,又担惊受怕地过着日子。”通读选文,他“自得其乐”是因为 ,他的“担惊受怕”则是因为 。

(2)、仔细品读下面语句,结合划线词的含义,说说这句话传达出“他”怎样的心境。
他突然闻到了由人类的群体才智结晶成的生命芳香

(3)、文章的标题为“藏书忧”,重点应该是写“忧”,为什么作者却花了大量笔墨写“乐”?请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作简要分析。

(4)、作者为什么说“失书和丢钱完全是两回事”?综观全文,说说其中的缘由。他的“藏书忧”让人们领悟到作为一个读书人,应该怎样对待借来的书?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

       ①人类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达尔文把这一行为称作“最独特和最具人类特征的表情”。达尔文早在研究进化论时就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他发现,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在感到难为情时都会面红耳赤,而包括一些灵长类在内的高级动物却不会出现脸红。达尔文解释不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著名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的弗朗斯·德瓦尔教授也把脸红描述为“进化史上最大的鸿沟”之一。他说:“我们是唯一在尴尬情境下或者谎言被揭穿时脸会变红的灵长类动物。”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种表达内心情感的信号呢?

       ②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脸红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当遇到特殊刺激时,人们通过眼睛、耳朵等感受器官把刺激信号传给大脑皮质,而大脑皮质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刺激肾上腺,而肾上腺受到刺激,就会分泌出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在体内由酪氨酸转变而来,它的作用的特点是,少量分泌时能够使血管扩张,尤其引起脸部的皮下小血管扩张;可是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时候,反而会使血管收缩。当外界刺激比如害羞等信号传入大脑的时候会分泌少量肾上腺素,就引起面部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血的颜色是红的,所以容易引起心理性脸红。

       ③科学家认为,如果用“险恶、野蛮和无礼”来描述人类早期社会是正确的话,那么冒犯是可能导致暴力冲突的。结果,人类就发展出了表达歉意的方法,以告诉别人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而感到后悔。

       ④想想你们家那条狗的表现,当它在你的院子里刨坑被你发现时,它就在地上打滚。你的狗躺在地上向你展示它的肚子,告诉你它不想在此时挑战你的愤怒——这是痛悔的表示。对大多数人来说,很难对一条在地上翻滚的狗继续保持愤怒。与此类似,脸红可能是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懊悔的标志。通过脸红,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对,我们正为此付出代价。而此时看到我们脸红的人则可以了解我们在那一刻所经历的不快感受,脸红也许就是我们对所犯错误表示歉意的身体语言。

       ⑤当然,对人类来说,语言才是最主要的交流方式。但是语言是受意识控制的,可以进行欺骗,而不受意识控制的脸红却能透露真实的想法。这些想法有时是你想用语言掩饰的。脸红发出的信号有时甚至比语言还要准确。脸红会让人们的撒谎变得困难。因此脸红使人类保持诚实可信,促使群体更团结。

       ⑥在哺乳动物中,只有灵长类具有三色视觉,能够看到由三原色组成的彩色世界,其他哺乳动物都是色盲。如牛、羊、马、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感 谢造物主让人类有一双最敏感的眼睛,也只有这双眼睛才能捕捉到脸红的信息。

                                                                                                                                                                                      (节选自《课外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微笑的可乐

    ①我七岁那年,故乡的夏天炎热异常。没有一丝云朵,天空在灼热的阳光里呈现空洞的蓝色,空气中翻腾着热浪。几乎所有的生物都是蔫蔫的,失去了往常的活力,除了那些整日泡在海水里的孩子们。这一年的夏天,我再也没有走近大海,没有在沙滩上和小伙伴们追逐嬉闹,没有像一尾活泼的小鱼尽情遨游在无边的海水中。我知道,所有的欢乐都已随着春天的一场噩梦灰飞烟灭了。 在那场车祸中,我永远地失去了右脚。 尽管我还是个孩子,却已深知悲伤与羞耻,我甚至拒绝在夏天穿短裤,害怕我丑陋的脚踝在众人的视线里暴露无遗。

    ②那段热得让人窒息的日子里,我每天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早早地拄着拐杖离开家,慢慢走到田地尽头的堤坝边。我的爷爷已经坐在那里抽烟,准备开始一天的辛劳。我艰难地坐下来,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坐着,眺望远方睡眼惺忪的大海。蔚蓝色的波浪缓缓起伏,在爷爷淡淡的烟草味里发出梦的呓语。也许,只有这一刻的单纯和宁静,才能让我暂时忘却心里的哀愁与无助。

    ③那天,我正望着蔚蓝的大海发呆,素来沉默寡言的爷爷突然在我背后问:“孩子,你口渴吗?”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爷爷又接着说:“那么,我请你喝冰镇可乐吧。”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于我贫困的家庭而言,可乐是只有圣诞节才会偶尔兑现的奢侈梦想,何况车祸后为了给我动手术,家中已是负债累累。我咽了咽唾沫,有些不相信地问:“您是认真的吗?”“当然,”爷爷微笑着说,“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自己穿过马路去对面的便利店买。”他见我沉默了,随后又补充道:“其实不用害怕的,我会站在路边提醒你来往的车辆。”冰镇可乐的诱惑实在太大了,我咬着牙点了点头。

    ④攥着爷爷给我的硬币,我拄着拐杖站到了路边。要知道,自车祸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走上马路,噩梦犹在。虽然天气炎热,但乡村公路上来往的车辆永远都不会停歇。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卷起一股股闷热潮湿的气流,阴影又开始弥漫,我怎么也不敢迈出这第一步。这时,爷爷大声地吼起来:“嗨,孩子,难道你打算一辈子的路就只走到这里吗?勇敢些!”我心一横,屏住呼吸拄着拐杖走了过去,而当我踏上路另一边的沙地时,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了。那一瞬间,我忘却了身后就是曾夺走我右脚的马路,也感受不到那曾如梦魇般恐怖的车流,我只知道,我已经翻越了一座山,一座在我七岁那年突然横亘在我生命旅程中的大山。

    ⑤那天冰镇可乐的清凉,即便在35年后的现在也清晰如昨天,35年后的我早已装上了假肢,像正常人一样行动自如。我有相敬如宾的妻子,有活泼可爱的儿子。盛夏的假日里,我带上家人去童年时常去的海滨度假。而每一次把可乐递给儿子时,我总会指着瓶子上那个飞扬的缎带标志说:“你看,它在对你微笑呢。”一如爷爷当年对我说时的郑重。

    ⑥假如你对生活微笑,上帝便会把你所有的辛辣与苦楚酿成这世上最甜美的可乐。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小题。

妈妈的心动法则

丁朝炊

①几天前和老爸逛街,一家玩具店正在出售新上市的毛绒玩具,因为邻近学校,小学生们将货架围得密不透风。我开玩笑说,要是我还是小朋友就好了,肯定加入他们买上好几个。我爸听后,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向店里走去。我正疑惑这小老头怎么一反常态地鼓励我买他一向看不上的“无用之物”,一扭头就看见他径直走向最左侧的货架,让店员取下最高处那只分外惹眼的大红厚嘴唇的绿皮鸭子玩偶。他细致地拍去塑封袋上积年的灰,将鸭子重新装进一个礼品袋。我猜,一定是因为过于丑陋,以至于来来往往这么多人都不曾选中它,我爸却欢喜地提着它向我走来,抱过我手上的菠萝熊,一并结账。

②原来给我买是次要的,他是一眼就相中了那只丑鸭子。

③我爸说:“你提着吧,我一个大男人提着毛绒玩具不太合适。”我说:“那你还兴冲冲地买,原来是拿我打掩护呀! 它太丑了,我也不好意思一路抱着。”我爸理直气壮地说:“买来送给你妈妈的,你提一下怎么了?”一听到绿皮鸭是送给我妈的,我爸的反常举动瞬间变得合理了。回家后的情景正如他所料,我妈对丑鸭子爱不释手,还问我为啥不挑个巴掌大小的,方便挂在包上。

④我妈永远会对这些莫名其妙的丑东西心动。橱柜里凑不成一套的锅碗瓢盆,各有各的突兀; 几个摆在阳台上的拟人状陶瓷花盆,嘴歪眼斜的表情在傍晚总透着一丝诡异……家里的装修也是她一手包办的,风格虽谈不上出格,但我总觉得土黄色的窗帘与淡紫色的木门来自互相敌对的星系。以前我常常到同学家玩耍,却不敢邀请他们来我家做客,因为别人的家美得千篇一律,只有我家丑得别具一格。

⑤升入寄宿制中学后,学校的校服土气臃肿,爱美的同学想方设法地将裤腿收紧,把上衣改短,或是在校服背后空白处画上凸显个性的图案。我却十分庆幸它的存在,能让我暂时脱下自己花花绿绿的衣服,融入集体。我缩进宽大的校服里,将我妈织的花毛衣、厚棉裤尽数掩盖,只露出一节纤细的脚踝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只因同学们说这样足够时髦。我的左腿比右腿长两厘米,走路时微跛,这比外在的打扮更让我羞愧。那时网购尚未普及、为了掩饰不足,我托服装店的姐姐高价从市里带回增高鞋垫。那时、我对外貌的在意程度达到顶峰,开始在头发、指甲、眼睫毛上下功夫,书包里多了小圆镜和黑梳子,时时刻刻都在维持所谓的美丽。殊不知“美丽”来自对他人的观望,模仿又把这种观望带向虚假的一边。

⑥初二那年的冬至,气温骤降,我妈将一个绿色的保温瓶送到校门口,那时候火家都在用小巧特致的暖手宝,如手中的保温瓶早已落伍,何况还是扎眼的荧光绿色。她的另一只手则端着一只褐色搪瓷碗。保安告诉她,附近搞卫生的班级就是我所在的班级、她就隔着铁门喊我的乳名,我听到后赶忙跑过去。同桌以为我是太兴奋,其实我只是不想让我妈继续喊我的乳名。更重要的是,跑步能遮掩我的缺陷,让我的脚步不至于在一众同.学的目光下出现异样。我夺过她手中的物品转身就跑。没想到,我踩上了准备装袋的落叶堆,摔得人仰马翻,碗里的荠菜馅饺子与增高鞋垫落到一处。我顾不上摔痛的手肘,快速爬起来,灰溜溜地奔回宿舍。

⑦而后我年纪渐长,急于摆脱我妈的“审丑霸凌”,自行挑选了一大堆时髦的衣服,依自己的喜好改造卧室。当我回头再看那些照片,我对自己叛逆且幼稚的行为感到好笑。如今,躺在妈妈买的牡丹印花床单上,我也没有了过去的抵触,反而觉得心安。她严格把控这些物件的品质,从来不会只为“颜值”买单。我出生前买的木脚盆到现在依旧完好如新,被我嫌弃的绿保温瓶也还妥当地保存在床下。我的跛脚在妈妈那儿也成了标志,她举起自己的右手说:只要你走路,我保证能在乌的校服堆里认出你; 我的小指也有点儿弯,但你爸从来不会牵错。

⑧受我妈的影响,我现在也会买些丑到极致的玩意儿,比如表情夸张的马踏飞燕玩偶、奇形怪状的缘头套、丑萌的鸡爪袜等,一开始是被丑吸引,而后生出趣味。我也因此找到一些同频共振的人,开始发现这些丑陋事物外表下的优点,也渐渐理解了妈妈的心动法则。

⑨卫与美的界限从来不是我妈“爱”的分水岭。她时常这么解释使自己心动的丑:“粑粑柑很丑,但营养丰富,美味多汁;我家的中华田园犬虽然毛色不均,脸上还有黑斑;但性格温顺,还会帮我叼着菜篮……”我妈不是分不清美与丑,她的审丑观里透着一丝中国哲学的意味,从不把丑视作美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其中一部分来看待,美丑平等,相互转化。

⑩正如史蒂芬·贝利在《审丑》一书中所言:“审美中有一条不变的法则,仔细观察万物,去思索和探寻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丑作为美的一个方面,显然也遵循这个法则。”

⑪我妈在数十年的生活经验里无师自通,建立了自己的观察体系,她郑重其事地宣称:“只有美的世界该多无趣,我要保护这些丑的东西,它们也有被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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