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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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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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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对那个人叫嚷  

                                                                                      丁立梅
      (1)周末,是家长来学校看孩子的日子,每逢这时,学校门口涌满人。那些家长,无一不是手提肩背的,里面塞满父母对儿女的牵挂和怜爱。
      (2)有一幕,总遇见:驼背的母亲,无比艰难地在人群中挪着步。A.那背,可真叫驼,已弯曲成一把弓。她的头,努力朝上昂着,鸭子一样的,伸向前去。即便这样的母亲,亦是要在背上背一个大包裹。里面塞着她儿子爱吃的小菜和换洗的衣裳。
       (3)做儿子的,与母亲恰恰相反,生得高大挺拔。他在人群里,早已看到母亲了,并不叫唤,而是一阵风似的冲出校门,路过母亲身边时,用胳膊肘捅捅母亲,算作招呼。表面上却装作不认识,脚步匆匆,继续前行。
      (4)母亲见到儿子,焦急的神情,立即换上欢喜,笑容绽放,使她脸上的每一条纹路里,都仿佛游弋着一条欢乐的鱼。她一叠声唤着儿子的小名,踩着碎步,艰难地跟在儿子后面跑。
      (5)她的叫声,以及她奇怪的走姿,引来一些人张望。儿子急,在人少的地方停下来,回头,眉头紧皱,对母亲跺脚。等母亲气喘吁吁赶到他跟前,他俯视着母亲,低声呵斥:“你叫什么叫,生怕别人听不见?”一把拽过母亲背上的包裹,恨恨道:“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来,不要来,你为什么还要来?”
      (6)B.母亲不恼,母亲仰着头看着儿子,杨树一样的儿子,多么让她骄傲。她轻言慢语说道:“我不来,谁给你送吃的穿的啊?”
      (7)“我会自己请假回去拿的。”儿子的眼睛,不看母亲,他扫视周围的人,那眼神,明显有些躲闪。
      (8)母亲还是宽容地笑:“你这来来回回的,多浪费时间哪,我给你送来,省得你来回跑。”
      (9)儿子一听,恼了,跺脚叫:“谁要你送!”话说完,提了东西要走。母亲赶紧拉住儿子,细细叮嘱,煮的鸡蛋要趁早吃掉,不然会坏的;鱼吃完了不要把装它的瓶子扔掉,下次好再装了带来;被子要时常拿出来晒……
      (10)儿子哪里耐烦听,他打断她的话:“好了好了,你少啰嗦,下次你不要再来了!”他挣脱母亲的手,甩开大步,往学校跑去,一路之上,头也没回。做母亲的站在原地,目送着儿子,直到儿子的背影消失。她又站了很久,这才恋恋不舍地转身,挪着步走了。
      (11)在校园里,我亦曾碰见过另一个女学生,对着前来看她的父亲发火,是嫌父亲给她买的外套不好,女学生冲着父亲叫嚷:“谁让你买的?乱作主!这颜色难看死了,我不穿!”做父亲的捧着那件外套,讪讪笑着,束手无策地站在一边。
      (12)女学生我教过,平日里,是个温文尔雅的孩子,却在父亲面前,全然失了礼貌。当她看见我,很尴尬,低声叫了声:“老师。”我摸摸那件衣服,说道:“挺好看的呀。”做父亲的如同得了“圣旨”:“你看,你们老师都说好看的。”女学生瞅了父亲一眼,红着脸,不情不愿地接下了父亲买的衣服。
      (13)我很想告诉这些孩子,请不要对那个人大声叫嚷。他们或许贫穷,或许丑陋,或许木讷,可是,他们的爱,一样醇厚,一样珍贵。你的叫嚷,是对他们爱的践踏。

(1)、文章叙述了哪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两件事。

(2)、在划横线的A、B两处任选一处赏析语言。

(3)、第(12)段中写到,平日里老师眼中 “温文尔雅的孩子”,为什么“在父亲面前,全然失了礼貌”?

(4)、在我们的成长历程中,也曾“对那个人大声叫嚷”过,那个人或许是你母亲,或许是你父亲,抑或是那个爱你的长辈,请回忆曾“对那个人大声叫嚷”的场面或细节,并描写当时的心理活动以及你的感悟,120字左右。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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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自己比
        ①我们动不动就跟别人比,而且无所不比,比成绩、比结果、比地位、比职称、比权势、比财富等等,不一而足。结果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强于别人,一种是自己弱于别人。前者往往使我们变得愉悦、得意,甚至骄傲起来;后者往往使我们变得不快、郁闷,甚至燃起嫉恨之火。也就是说,不管哪种结果,都会让我们变得不平静。最可怕的是,在跟人比较中,我们丢失了自己。
        ②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果总喜欢跟人比较,这种境界就很难达到。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 在我看来,如果非要比较的话,那就跟自己比吧。
        ③桓公(桓温)年轻时与殷侯齐名,所以常常怀有竞争之心。有一次,桓公问殷侯:“你与我相比,如何?”殷侯回答说:“我和自己打交道已经很久了,宁愿做我。”这是《世说新语》中的一则故事。元代学者黄元瑜用殷侯的答语来命名他的亭子,叫做“我我亭"。看来,古人早已懂得把目光由外在事物转向自己的内心世界,即自我。换言之,从自己身上找“答案”不愧为明智的做法。因此,跟自己比,总算找对“对手”了。
        ④女作家乔叶说:“成长是一辈子的事情。”我很赞同这个观点。既然这样,那么每个人在不同时期的思想、行为等就会有差别。去年的你跟今年的你、昨天的你跟今天的你、刚才的你跟现在的你……如果在它们之间用减法,结果往往不会是零,要么是负数,要么是正数。也就是说,你可能进步了或倒退了,更加成熟了或更加幼稚了,懂得宽容了或更加狭隘了,宠辱不惊了或更加浮躁了……
        ⑤因此,在成长中,我们不能总是前进,有必要时常停下来,想想自己的以前和现在,也就是让“旧我”和“新我”比一比。如果“新我”名副其实地进步了,升级了,那么就要沿着脚下的路,一如既往地向前,朝更高的制高点迈进;如果不是这样,就要总结、反省,寻找、分析“退步”的原因,目的是把今后的路走好,让自己取得进步和收获。从这个意义上说,跟自己比是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⑥蒋勋先生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他问一位学植物学的朋友:“如果含笑的香味和百合的一样,会怎样?”那位朋友告诉他:“那它就会被淘汰。因为它东施效颦,没有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看来,要想有声有色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能盲目地跟人比较,胡乱地模仿他人。跟自己比,守住自我,才是正道。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各题。

十全九美也是美

舒乙

        ①有一回,郑振铎先生应邀到老舍家,看老舍收集的小古玩。老舍和郑振铎是老朋友了,无话不谈。

        ②郑振铎先生当时是新中国的第一任国家文物局局长,是文物方面的大家。他以专家的眼光看了老舍先生的收藏,然后很轻松地说了一句话:“全该扔!”

        ③老舍收藏的小古玩虽然从整体上看是很漂亮的,但其中有些却有一些瑕疵,让郑先生看不上眼。譬如,有一条不明显的小裂纹,或者有一个小缺角。老舍听了之后,也没生气,愣了一小会儿,笑着,也说了一句话:“我喜欢!”

        ④随后,老舍先生从柜中拿出一个小瓷碟,是浅蓝色釉子的,碟的中部有一个紫红色的图形,像一个大的、加长的逗号,很随意,很潇洒,好像是随便勾抹出来的。老舍先生指着这笔大“逗号”说:“您瞧,多漂亮,神来之笔呀!”郑振铎先生虽不说话,却点了点头,似乎也同意这东西真好看。大概他也认为这是随性而为的,刻意做反倒做不出来,有天然之趣。

        ⑤一个“全该扔”,一个“我喜欢”,无意中道出了两种判断事物的标准。

        ⑥他俩的观点其实都是有道理的,虽然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出发点,却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是纯粹从文物专家的角度出发,以为有瑕疵的,哪怕是微小的毛病,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便都不可取,不值得保存,没价值;另一个则从艺术的角度出发,自己看着美,又觉得特别有意思,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便留下来收藏,不太在乎年代是否久远、是否属于绝对稀有,或者是否出自名家、官窑。

        ⑦这两种观点,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当然,后者的所谓主观也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积淀之上的,是在一定的客观基础上的主观,表现为一种自信和以“我”为中心。

        ⑧更何况,维纳斯女神像和《富春山居图》,甚至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本身都是残缺的,却也依然是大家公认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巅峰。

        ⑨由这几个特例可以看出,对艺术作品而言,艺术性的高低是第一位的判断标准,哪怕缺胳膊少腿都没有关系。它们是人类精神文明的最高代表,是绝对高峰,无人能比,谁也迈不过去。艺术第一!

        ⑩是的,十全九美也是美。

阅读《太阳和霓虹灯》,完成下列各题。

太阳和霓虹灯

       ①这是我们来到北京的第三天,这一天的任务是采访三位文化艺术界名人。

       ②早晨,我们先来到一位著名女演员家里。用北京人的土话说,这位“大腕”现在正“火”。从见面到讲述完自己的奋斗经历,她的眼神一直是冷漠孤傲的。讲述完毕,“大腕”严肃地说:“你们的文章写好以后一定要让我过目。”快出门的时候,她又叮嘱我们:“如果没有把握写好的话,我可以为你们推荐作者。”我们谢绝了她的好意。

       ③第二个采访对象是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见面地点定在京广大厦,这是主持人要求的。从顶层临窗的位置往下看,大街上的人如蚂蚁一样渺小,马上使人产生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主持人也的确给这种环境争气,不时打着标准的领袖手势,言语间也常常引经据典。他偶尔也有卡壳的时候,说出文章中的一句甚至半句话后愣怔片刻,然后一挥手说:“你们回去再查吧,这么简单的东西还用从头到尾说完吗?”这使我们对他的“敬仰”又增加了一分。

       ④来到季羡林老人家里已是傍晚了。秘书出来挡驾,为难地说,老人今天已接待过几个外国代表团了,最好明天再来吧。我们的日程安排得很紧,明明知道老人很累,依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甲)秘书进去请示,老人竟答应了。秘书把时间限定为20分钟。

       ⑤老人的相貌、衣着和我们想像的竟非常吻合,这可能因为那个真实的故事:几年前一个新生入学,看见路边一个淳朴得像农民一样的老者,以为是工友,便让老人帮他看管一大堆行李。这位老人欣然同意,并尽职看管达半个小时之久。几天以后,北京大学举行新生入学典礼,这个学生惊讶地发现,坐在主席台正中的,被介绍为北京大学副校长的,正是那天为自己看管行李的老者。

       ⑥来之前就听说老人有两套房子,我们展开俗人的想像,非常羡慕。但看了才知道,室内空间大部分被书占据着,而供老人活动的空间极小。老式家具,陈设简单、朴素。

       ⑦虽然某些问题问得幼稚,但在交谈的过程中,我们每提出一个问题,(乙)老人都要思考片刻,有两次竟手抚额头陷入长时间的思考。老人留给我们最深刻的印象便是认真思考,这可能已经成为老人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由此可以看出老人的两种美德:一、尊重知识,用老人的话说就是“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说半句空”。二、尊重别人,用老人的话说就是“我的自知之明有些过了头”。

       ⑧一个多小时眨眼之间就过去了。采访结束,老人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口,一一握手告别。

       ⑨紫禁城的傍晚很美。太阳悬挂在地平线上,光线柔和。它是至高无上的,但在某些时候却情愿寻求平等,因为它知道这种姿态更有利于交流。都市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五彩缤纷并且极富动感,竭力招揽着人们的目光。太阳和霓虹灯同时出现,看上去竟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也许因为它们都发光吧。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忧伤的国歌

①那天,我们先去了格林尼治天文台,回来路上,弯到一家叫“金筷子”的中餐馆吃午饭。

②边吃饭边聊天。这时,女老板凑过来问了:“你们几个,什么团呀?”我们告诉她,我们是出版方面的。她“哦”了一声,她似乎对我们是搞出版的来了兴趣,话稍多了几句,淡淡地说:“我是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大院里长大……我的继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当美编。他叫李某某。”这时,我仔细瞧了她一眼,她说不上漂亮,然而有一种气质在,有点冷,有点无奈,仿佛还有点渴求。

③“金筷子”是一个女老板,三十五六岁模样,脸不大,眼睛却特别大,那眼睛弥漫着伦敦的雾,有点迷惘,有点忧伤。她先是为我们上了茶,接着上饭上菜。

④这时,突然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声。我们几个全都抬起了头,先是对视一眼,

接着就寻找声音发自何处。在伦敦,还能听到我们的国歌?原来,是从女老板的口袋里发出的声音——是她的手机响了。她的手机铃声设置为我们的国歌声!

⑤她到一旁接电话了。

⑥在国内,每天听这支歌,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特殊的震撼力。这音乐,

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一时间,我们几个都沉默不语了。

⑦接完电话,她过来又为我们每人加了一小碗汤。我们问,你的手机怎么会有国歌声呢?

她说:“想家。特地灌进去的。”

⑧我们似乎也没有太多的话说。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我在心中品味着她的“想家”二字。我还品味着“金筷子”这个店名,筷子,是中国才有的,“筷子”却是“金”的!中国的筷子,在她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啊!

⑨过了会儿,我问:“最近有没有回到国内看看?”她说:“去年春节回北京了。我什么人也没有找,在宾馆住了三天,这三天都打着车在街上转……”她的声音很低。听到她的声音,我被她的伤感所感染。她说了,她想家。北京,是她长大的地方,有同学,有亲人,至少,有熟人,她却谁也没有见。她有一个继父,她母亲还在吗?她与母亲说不上话?或者母亲待她不好,所以她出国了?也许,她的爱遗失在北京的某个公园,遗失在依然款款而流的水中?无家可归?还是有家不想回?她在北京转了三天,她在寻找感觉还是寻找梦?总之,我觉得她瘦弱的身躯里装了很多心事,很多理不清的情感。

⑩我们走了。女老板把我们送到门外,神情恋恋的,又把我们送到了停车场,起风了。我们要上车了,请她回去。她说:“一路上小心啊,过马路要小心啊……”她的语气,像母亲送孩子上学,像妻子送爱人远行……我们点着头,却什么也没说。我们用眼神和笑容向她告别。我们上车了。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她右手接着电话,左手上举着,晃动着,目送着我们远去,远去…… B11 所有的中国人都远去了,只有她留在伦敦的风中。这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她那手机里发出的国歌声,有那么点儿,忧伤……

阅读下面的文章选段,完成题目。

【甲】

节选自《应有格物致知精神》

丁肇中

①科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地实验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检讨或哲理的清谈就可求到的。实验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观察,而是积极的探测。比如,我们要知道竹予的性质,就要特地栽种竹予,以研究它生长的过程,要把叶子切下来拿到显微镜下去观察,绝不是袖手旁观就可以得到知识的。实验不是毫无选择地测量,它需要有细致具体的计划。特别重要的,是要有一个适当的目标,以作为整个探索过程的向导。至于这目标怎样选定,就要靠实验者的判断力和灵感。一个成功的实验需要的是眼光、勇气和毅力。

②时至今天,王阳明的思想还在继续支配着一些中国读书人的头脑。因为这个文化背景,中国学生大都偏向于理论而轻视实验,偏向于抽象的思维而不愿动手。中国学生往往念功课成绩很好,考试都得近一百分,但是在研究工作中需要拿主意时,就常常不知所措了。在这方面,我有个人的经验为证。我是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到美国大学念物理的时候,起先以为只要很“用功”,什么都遵照老师的指导,就可以一帆风顺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一开始做研究便马上发现不能光靠教师,需要自己做主张、出主意。当时因为事先没有准备,不知吃了多少苦。最使我彷徨恐慌的,是当时的惟一办法——以埋头读书应付一切,对于实际的需要毫无帮助。

【乙】

①在这种分工中,玛丽选了“男子的职务”,做的是壮丁的工作。她的丈夫在棚屋里专心做细致的实验。玛丽在院子里穿着满是尘污和酸渍的旧工作服,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周围的烟刺激着眼睛和咽喉。她独自一个人就是一家工厂。

②工作日变成了工作月,工作月变成了工作年。比埃尔和玛丽并没有失掉勇气。这种抵抗他们的材料迷住了他们。他们之间的柔情和他们智力上的热情,把他们结合在一起;他们在这个木板屋里过着“反自然”的生活,他们彼此一样,都是为了过这种生活而降生的。……

③那一天他们工作得很辛苦,照道理这两位学者此刻应该休息了。但是比埃尔和玛丽并不总是照道理行事。……几个月以来使比埃尔和玛丽入迷的镭的真相,实际上比他们以前天真地希望着的样子还要可爱。镭不只有“美丽的颜色”,它还自动发光!在这个黑暗的棚屋里没有柜子,这些零星的宝贝装在极小的玻璃容器里,放在钉在墙上的板子或桌子上;它们那些略带蓝色荧光的轮廓闪耀着,悬在夜的黑暗中。

节选自《美丽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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