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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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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湖州、衢州、丽水三地市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阿芳的灯

王安忆

    走在那条湿淋淋的小街上,家家门户紧闭。雨滴敲在水泥路面上,滴滴答答,在空寂的街上溅起回声。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家家户户半启着门,老人在门前择菜,小孩在门前嬉闹。

    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走过这里,望见一扇大敞着的门里,似乎已经是午饭以后很久了,可桌上依然杯盘狼藉。一条壮汉横在竹榻上,睡得烂熟,苍蝇停在他的脸上,十分安然的样子。一个老妇人,像是壮汉的母亲,背着门在踩一架沉重的缝纫机,粗钝的机器声盖住了汉子的鼾声。满屋都是叫不出名目的破烂东西,我甚至嗅到了一股腐臭味,于是便扭回头,走了过去。

    后来,我搬进新居,开始一日三回地在这条街上往来,因为上班的需要。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这街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水果摊,摆在临街的一扇窗下。摊边坐着一个女孩,留着日本娃娃式的头发,浓浓的刘海儿罩着活泼泼的眼睛,面容十分清秀,只是略显苍白,可是,唇却有天然的红润。她穿的也是红颜色的衣服,一朵红云似的停在黄的梨、青的苹果、黑色的荸荠旁边,静静地看一本连环画或是织一件不仅限于红色的毛衣。如有人走过,她便抬起半掩在乌黑的额发后面的眼睛,如那人迟疑了脚步,她就站起来,静静地却殷殷地期待着。很少有人会辜负这期待。

    有一次,她见我过来,就迎上来:“今日的哈密瓜好得很,昨晚才从十六铺码头进来的,虽然贵了一些,可是划得来的。

    我没买哈密瓜,而是挑了几只苹果。我看见她举秤的手是一双极大的手,关节突出,掌心有些干枯。她的脸却是极其年轻的,脸颊十分柔滑、白皙,眼晴明澈极了。她称好苹果,爽快地免了零头,帮我装进书包。

    天黑以后,这里的生意便忙了许多,除了女孩,还有个男人在帮忙,叫她阿芳。我猜想这个男人是她丈夫,可又觉得她委实太年轻,远不该有丈夫。有一日,我忽然觉得阿芳有些异样,来回走了几趟,才发现她的腰身粗壮了,显然有了身孕。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很惋惜似的,又很感动。再看他们这一对,也觉得颇为美好。他结实健壮,而她清秀苗条,叫人羡慕。他干活不如阿芳利索,态度也欠机灵,可是,对人的殷切却是一样的。

    有一日,我问阿芳:“水果是谁弄来的呢?不会是你自己吧。”

    她说:“是我男人。他下班以后,或者上班以前,去十六铺。”

    “那么执照是你的了?”我问。

    “是的,我是待业的嘛!”她回答,脸上的孕斑似乎红了一下,我便没有再多问。

    有了阿芳和她的水果摊,这条街上似乎有了更多的生机,即使在阴霾的日子里。

    后来,水果摊收起了,大约是阿芳分娩了。这条街便格外地寂寞与冷清了。阿芳的门关起来了。关起来的门,如同汇入大海的水滴,退进那一长排、面目如一的门里。我竟再也不记得哪一扇才是阿芳的门。偌大的世界中,一个小小的阿芳,又算得上什么呢?几个来回以后,我便也淡忘了。

    一天傍晚,我忽然看见了阿芳。她依然是罩到眼睛的刘海儿,眸子明亮,皮肤白皙,穿了一件红花的罩衫,安然地守着一个色彩缤纷的水果摊。她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有着和她一样鲜艳的嘴唇,看上去是那样惹人喜爱。她似乎并没认出我,用一般的热切的声音招呼:“买点儿什么吧。

    我挑了一串香蕉,她将孩子放进门前的童车里,给我称秤。我看见她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粗大的赤金的戒指,发出沉甸甸的微弱的光芒。

    从此,这里又有水果摊了,又有了阿芳、阿芳的男人,还有阿芳的孩子。阿芳也渐渐地认识了我,或是说记起了我,过往都要招呼,要我买些什么,或问我昨日的瓜果甜不甜。我还可以自由地在那里赊账,虽然我从来不赊。

    毛头渐渐地大了起来。阿芳也渐渐地圆润起来,却依然容貌俏丽,只是脖子上又多了一条粗重的金项链。腕上也有了一品小巧的手镯。夜晚,她男人将电灯接出门外。灯光下,阿芳织毛衣。阿芳的男人看书,毛头在学步车里学步。摊上的水果四季变化,时常会有些稀奇而昂贵的水果,皇后般地躺在众多平凡的果子中间。

    这一幅朴素而和谐的图画,常常使我感动,从而体验到一种扎实的人生力量与丰富的人生理想。

    一天夜间,下着大雨。忽听有人招呼我,原来是阿芳的男人,正站在门口。他说,今日有极好极好的香瓜,不甜不要钱,或者买回吃了再付钱。我朝他笑一笑,便收了伞进去。毛头睡着了,盖着一条粉红色的毛毯,伸出头,口里还含着手指头。阿芳在看电视,电视里正播放越剧大奖赛的实况,那是一台二十英寸的彩电。屋里有冰箱、双缸洗衣机、吊扇、录音机等等。我从筐里挑好香瓜,付完钱,阿芳的男人又邀我坐一坐,避过这阵大雨。

    我站着与他说话。我问他:“就你们自己住这里吗?”

    他说是的,姆妈在去年去世了。

    “水果赚头还好吗?”我问道。

    “没有一定的,”他说,“像去年夏天的西瓜,太多了,天又凉快,价钱一下子压了下来,蚀了有几百呢!国营商店蚀得就更多了。”他笑了一下。他虽长得粗壮,眉眼间却还有一丝文气,像读过书的样子,就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只不过是车工罢了,插队回来,顶替姆妈的。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想起很多年以前,从这里经过,有一扇门里的邋遢而颓败的景象。那里有一个儿子,也有一个母亲。或许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一定是这里。我激动起来。阿芳随着电视里的比赛选手在唱“宝玉哭灵”,她是那么投入,以至竟然没有在乎我这个陌生人的闯入。我看着她,心里想着,难道是她拯救了那个颓败的家,照耀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儿子黯淡的生计,并且延续了母与子的宿命与光荣?

    可我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不是那里。这里所有的门,都是那样的相像。我极想证实,又不敢证实。我怕我的推测会落空,就像怕自己的梦想会破灭。我很愿意这就是那个家,我一心希望事情就是这样。于是,我决定立刻就走。雨比刚才更大、更猛,阿芳的男人极力地挽留我,连阿芳都回过头来说道:“坐一会儿好了。”

    可我依然走了。我逃跑似的跑出阿芳的家,阿芳的灯从门里幽幽地照了我好一程路。我没有再回头。我怕我忍不住会发问、去证实,这是那么多余而愚蠢。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

(有删改)

(1)、    小说中三次写到阿芳的眼睛,请根据描写概括人物特点。
(2)、    简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3)、    联系全文,分析文章结尾句“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的作用。
(4)、小说以“阿芳的灯”为标题,有什么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后一位客户

周海亮

    他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他的客户。那客户将会带过来15万元现金。他们合作过好多次,彼此早以兄弟相称,好像这并不夸张,因为客户对他已经深深信任。

    他的公司开了好几年,似乎一直运转良好。只有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只有他知道自己赔了多少钱,又欠下多少债;只有他知道自己已经接近崩溃;只有他知道,明天,公司就将不复存在。现在他等待的,只有这最后一位客户。他将收下这位客户的1 5万元现金,然后在黄昏,携款潜逃。他知道他肯定可以做到,因为这位客户对他毫无戒备,他知道这是犯罪,他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可是他想搏一把。

    客户在约好的时间敲响了门。他把客户让到沙发上,递烟递茶,聊些无关紧要的话。太阳在窗外从容且温暖地照着,他却不停地打着寒战。终于他们聊到了正题,客户打开密码箱,他看到1 5摞码得整整齐齐的百元钞票。

    这之前,他见到过太多次15万元。每一次都代表着一笔不错的生意.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生意可做。他根本不打算、更没有信心完成这单生意。他只想骗下这15万元钱,然后,开始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已经订好了机票。他知道自己一旦跟客户说了谎话,就将变成贼,就将开始逃离。可是他认为自己没有别的办法。他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做,

    客户问:“这次有问题吗?”

    他说:“没问题。明天早晨,您过来提货。”

    这时电话响了。很突然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是母亲打来的,上一次他和母亲通电话,还是一个月前。

    母亲问:“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买了很多菜。排骨已经炖好了,晚上回回锅就行。”

    他说:“不了,今晚,忙……”

    母亲问:“生意不顺心吗?”

    他说:“没有。生意很好。刚接了一笔大单子,15万。”

    母亲说:“那就好。晚上回来吧,你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吃过饭了。”

    他说:“怕真的没时间。”

    母亲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母亲突然问:“是不是生意不顺心?”

    他说:“没有。刚接了一笔大单子……”

    母亲说:“你骗不过我的。上次你回家,看你唉声叹气的,就知道肯定是生意遇到了麻烦。如果撑不下去了,别硬撑,回家歇一段日子……不管如何,家永远欢迎你。”

    他抹一下眼睛,说:“生意没事.”

    母亲说:“我给你攒了些钱,也许能帮上你的忙,晚上你回家吃饭时,我把钱给你。”

    他问:“多少?”

    母亲说:“5000块。”

    他终于流下眼泪。今晚,他将携15万元巨款潜逃,母亲却将一直守在饭桌前,等他回家吃饭.为了赚钱,他在酒店里宴请生意伙伴,花掉很多个5000块;而他的母亲,为了他的公司,却悄悄地攒下5000块钱,并幻想用这5000块钱,将他的公司挽救。

    他握着电话,流着泪,久久说不出话来。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等你。”然后电话挂断了。

    其实,家与公司,相距不足二十里。

    他慢慢踱到窗前,看窗外的阳光。阳光下人流如织,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快乐的。他想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走在阳光里;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阴暗;他们之所以快乐,或许,只因为他们今天能够回家,吃一顿母亲做的晚饭。

    客户被他的样子吓坏了,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客户说:“那我先走了。钱你收好。明天一早,我来提货。”

    他喊住了客户。他说:“没有货。我骗了你。我犯下一个无耻的错误,我想骗走你的15万块钱。”

    客户愣住了,在确知他没有开玩笑以后,客户思考了很久。然后,客户说:“我可以等你三天。三天里,只要你能备齐货,我定会和你做这笔生意。不过,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放弃了疯狂的举动?”

    他说:“是母亲。因为母亲今天晚上,会一直等我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他真的回了家,陪母亲吃了晚饭,和母亲拉了很长时间的家常。第二天回来时,他带上了母亲给他的5000块钱。他把它们存到银行,将存单镶在镜框里,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日日擦拭。

    三天后,他真的做成了那笔15万元的生意。他的公司竟然起死回生。

    他并不避人。他在好几个场合说起过这次经历。每到这时,就会有人感叹说:“亏了那位客户,如果没有他那笔15万元的生意,如果没有他对你的信任和宽容,你也许不会挺过来,更不可能把公司做到现在。”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是他的母亲。是母亲的5000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选自《绽放:开在瓶子里的温暖》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鸳鸯石

牟喜文

    只看了一眼,于祚庥就惊呆了。

    像,实在是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坐吧,于总。市长的声音缥缥缈缈地传过来。于祚麻如梦初醒,他为自己刚才的失态向市长歉意地微微一笑。

    市长的嘴角弯了弯,接着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对江城的规划设想。

    于祚麻一个字儿都没听进去,他满脑子都在想着那块石头,眼睛不自觉地向石头的方向瞥去。市长终于发现了于祚麻的异样,跟着向那块石头看去。

    看着看着,于祚庥不禁有了自己的想法,再看市长,眼里就有了暖意,就像一个猎人终于抓到了猎物的弱点一样。

    于祚麻是江城数一数二的地产商,盖了无数高楼。他自信,在江城这块土地上,没有比自己的脚更高的楼,也没有比自己的手更大的巴掌。前年,自己盖的楼不是脆生生地倒了吗,可自己不还是像塔一样立在江城?

    一切从啥时开始变了呢?

    对了,自从去年新市长上任,一切都变了

    新市长也姓于,按理说和于祚麻五百年前是一家。可就是这个于正市长不解风情,油盐不进,到嘴的肥肉,一次次吐出来,闹得于祚庥的日子也不好过。

    为了新城的项目,于祚麻给市长封了一个很厚的红包,被市长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项目招投标,一番折腾下来,于祚庥是竹篮打水。

    开发区项目,于祚庥想送红包,哪承想连市长的影儿都没见着。

    软的不行来硬的,于祚庥找道上的朋友给市长送了三颗子弹,权当警告,可依然泥牛入海,连累道上的朋友至今不敢回江城……

    这次欧亚新城项目,无论如何不能再有闪失了!这次,于祚麻决定亲自出马。

    真是柳暗花明,老天爷饿不死瞎家崔儿。第一次踏进市长办公室的门,于祚麻就有了惊人的发现。

    于市长,您喜欢石头?于祚麻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那块石头前

    是啊,于市长也起身来到石头前,两人几乎头碰头了。

    凑近一看,于祚麻的心湖里再次泛起了一朵浪花儿,圈圈涟漪漾得每一个毛孔都熨帖。

    那块石头和于祚庥办公室里的简直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市长的石头左边是圆的,右边刀削一样直着,于祚麻的那块儿右边是圆的,左边刀削一样。

    石头是青色的,半透明,上面布满了一圈一圈赭色的印痕,石头底部有几条凹陷。

    我有一块和您这块一模一样的石头。

    真的?

    于祚庥感到,市长连声音都颤抖了,抬头,于祚麻看到市长眼里一束光倏地一闪。

    哪有不贪腥的猫!于祚麻觉得,自己离成功只差一步之遥了。

    从市府出来,于祚麻不停地催促司机加快速度。司机从于祚麻的脸上读出了兴奋,一种只有于祚庥特别高兴时才有的表情。奔驰车像一条长了翅膀的黑色鱼,在黝黑的河道里三拐两拐就停在了公司门口。

    于祚麻车门都没关,几步进楼,跨进了专用电梯。

    其实,对于石头,于祚庥可谓一窍不通。他只是为了留个念想,才从父亲众多遗物中留下来那块石头,放在办公室。

    于祚麻从办公室底层柜子里找出那块石头,放到水里洗了又洗,又用白毛中擦了几遍,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额头不禁冒出汗来。

    于祚麻嘴里喃喃着,石头啊石头,我老于的后半辈子就靠你了!说着,在石头上重重地亲了一口。

    再次走进市长办公室,于祚麻的脚步轻松了很多。

    看到于祚麻手里的石头,市长的脸马上红了,说话也语无伦次。

    真……你真有………好……·好……太好了!老天有眼呀。

    于祚麻心里说,于祚庥啊于祚庥,你道行还是浅哪,咋不知道投其所好呢?!

    市长把两块石头并排放在一起,严丝合缝!

    鸳鸯石终于找到了!

    鸳鸯石?于祚庥云里雾里。

    市长拿来一个脸盆,把两块石头并排放在里面,打来一壶开水,小心翼翼地浇在石头上。

    奇迹出现了。只见两块石头瞬间晶莹剔透,像一湖秋水,中间赭色花纹慢慢褪去,变成了洁白的莲花,底下凹陷处水波荡漾……

    好一幅莲花出水图!

    于祚麻看得呆了。

    市长的声音缓缓传来,知道吗,我们都是明代于谦的后代,于谦一生“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他就是得到了奇石的启发呀。他把石头分开传给后人,就是希望后人也能像莲花一样,出污泥而不染,洁身自好,留下清名哩……

    于祚庥汗流浃背。

    三年后,欧亚新城竣工,于祚庥用手啪啪拍两下墙壁,虽然工程比预计的多花了两千多万,可于祚麻从没像今天这样底气十足。

    至于鸳鸯石,被于正和于祚庥分别捐献给了江城廉政博物馆。石前,游人如织。据说教育了很多深陷迷途的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雅号

刘怀远

    小丁从小最忌讳的,是同学们喊他“丁麻子”。小丁眉清目秀面光皮滑,别说麻子,连个痣都没有。原因出在他爸爸那里,他爸爸叫“丁麻子”。而他爸爸也是面白皮光的。据说这个雅号源自他爸爸的爸爸,小丁的爷爷是个浅皮麻子。

    走在街上,俊朗的小丁很是出众,不认识的就问:“这俊小子是谁家的?”“丁麻子家的。”问的就咂咂舌:“麻子英俊,儿子更好!”别人来买烧饼喊他爸爸“麻子”时,他爸爸都清脆而响亮地答应着。小丁同学多是知根知底的邻居,在学校里都童言无忌地喊他“丁小麻子”,小丁可不心甘情愿。为摘掉这个世袭的绰号,他骂过娘,打过架,还是无济于事。后来老师出面制止,才没谁当面喊他丁麻子。不让喊麻子,调皮捣蛋的同学就换了称谓,叫他“石榴皮”。叫了几天,嫌不精准,又改成“外翻石榴皮”。

    多烦人啊,多伤害一个孩子的自尊啊。所以,从小到大,小丁对“麻子”二字避之不及。

    但他的叫“丁麻子”的父亲有一手好手艺,会做烧饼,做的烧饼外酥里嫩,饼上的芝麻看着生,吃起来却焦香,是得了小丁爷爷真传的。丁麻子烧饼香出街巷,誉遍全城,有时赶来买烧饼的人多,宁愿等上半小时。后来,丁麻子英年遇祸,年轻的小丁在悲痛之余,也长吁一口气:父亲走了,自己终于摆脱“麻子”二字了。

    小丁参加了工作,单位离家远,没人知道他的老底儿,再没谁故意人前背后“麻子麻子”地刺激他。远离“麻子”二字的小丁娶妻生子,生活美满幸福。以为生活就这样一帆风顺下去了,工作单位却仿佛一夜之间就垮了。小丁回到了家,雄心勃勃地捣腾了几年服装、家电,都是拿出去的钱多,收回来的钱少,单位买断给的几个钱就折腾光了。小丁又去找工作,当过两个月保安,做不到一年的仓库保管,终因各种原因作罢。饱受伤害的小丁灰头土脸地蜗居家中,头发花白的母亲看他愁眉不展,说:“现在这个社会连瞎眼的雀儿都饿不死,还能饿了你七尺男儿?”小丁说:“呀,做生意没本钱,去应聘没特长,你说我能不饿着吗?”妈妈也叹口气:“实在不行,重新拾起你爸爸的烧饼铺,既不用投什么资,还没有赊欠。”小丁说:“可我不会做烧饼啊。”妈说:“我没白跟你爸这么多年,我会。”

    经过母亲多天的培训,小丁的烧饼店开张了。小丁是精心准备的:特级精白面粉,桶装的一级食用油,上好的芝麻,加之严格按照母亲亲授的操作工艺。他做的烧饼也基本做到了外酥里嫩,芝麻焦香,生意却不好。小丁叹了气,给出的理由是,毕竟不是爷爷和父亲卖烧饼的那个年代了,现在小吃品种多,连洋早点都漂洋过海地来凑热闹。

    这天,小丁边做烧饼,边盘算下一步自己再改行千什么。走来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买了两个烧饼,咬完一口就一愣,等把一个烧饼三口两口吃完,才说:“烧饼做得不错啊!”小丁说:“那就多吃几个。”老者说:“是家传的手艺?”小丁摇摇头,又点点头 , 因为他想起了母亲的手艺源自父亲,父亲的手艺源自爷爷,极不情愿地想起麻子的雅号带给他的童年伤害。老者说,味道很像多年前的麻子烧饼呢。小丁脸红了,说:“我是他儿子.”老者打量下小丁和他的铺子说:“多好的老味道啊,做梦我都在回味,还以为失传了呢,原来你叫个什么飘香烧饼,这让我们怎么能找到啊?”老人这么一嚷嚷,立马起了广告效应,上百个烧饼一下被抢光,小丁立刻如梦初醒

    “丁麻子烧饼”几个大字从容醒目地上了招牌,小丁的生意一下火起来,店前有时也要排队了。这个年头,除了买经济适用房,哪还有排队的事情呀?买小丁的烧饼就要排队!没半年,小丁又分别在城东和城西开了两家分店,同时也发现有人悄悄地挂起了“麻子烧饼”的招牌。小丁气坏了,他才是丁麻子唯一血统纯正的传人,怎能容忍别人分享“麻子”红利?他没见过爷爷,就请画家按照他父亲的照片画了像,脸上任意而夸张地点上几颗大黑点儿,然后去注册了“丁麻子”商标,请了律师,经过维权,小丁赢了。小丁还上了电视,面对千家万户,小丁字字铿锵句句煽情地大声说:“老街旧邻们,您还记得有着近百年历史的麻子烧饼吗?还记得四十年前卖烧饼的丁大麻子吗?相信您一定还留着舌尖上的记忆,我是他老人家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丁麻子烧饼唯一的正宗第三代传人,记住丁麻子,记住麻子烧饼,记住我,我就是新时代的丁麻子!

    现在,谁都知道,已经不亲手做烧饼的烧饼店老板,那个脸白面光的中年人,叫丁麻子。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遗失的寒冷

张亚凌

    三十年前,站在宿舍门口,看着萌发出新芽儿的柳枝映在斑斑驳驳的土墙上的影子,我一边感慨着“春天总算来了”,一边告诉自己:在以后所有的冬天,你再也不会有寒冷的感觉了。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今天的我才尝试着触摸那段遗失寒冷的岁月。

    那一年,我升入初中,必须在学校住宿。褥子被子一捆,和一大布袋子红薯、糜面馍馍、玉米糕绑在一起,母亲帮我拎起来搭在肩上。背上是褥子被子,胸前是一个大布袋子,后面重前面轻,我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的身子。母亲只是交代了句“不要贪吃好的,一顿蒸上两个红薯一个糜面馍或玉米糕就行了”。

    走一走歇一歇,到了学校。宿舍是一面窄窄的空荡荡的窑洞,我们直接在地上铺铺盖。

    别人都是先在地上铺一个厚厚的草垫子,上面再铺个毡子毯子什么的,接下来才铺上褥子,褥子上面还有个布单子,怕将褥子弄脏了。我呢,只带了褥子和被子,压根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铺在地上。于是我就满学校找来了一些废纸片,铺在地上,才开始铺褥子。结果是:我的床铺比两边同学的低下来一截,她们都觉得我不应该夹在中间。于是,我就自觉地挪到了最边上——门口的墙下。

    我的褥子几乎是直接挨着地面的,很潮湿。只要有一丁点太阳的影子,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将褥子抱出去晾晒。我现在特别喜欢冬天的太阳,甚至会深情地看上半天,恐怕就源于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对太阳的感激吧?那时在别人眼里,我或许是个很可笑的女孩,跑到学校似乎就是为了等太阳出来晒褥子。

    冬天天冷,夜又长,起夜的学生就多。门一拉一合,冷风就直吹过来。抗击了半天寒冷好不容易才入睡的我,常常又被寒风刺醒。为了应对寒冷跟风的袭击,我睡觉不再脱衣服且蒙住了头。

    我从没有向母亲提及此事,母亲看到我在家里睡觉的样子便有些想不通,曾给父亲说:“这娃书念的,成呆子了——炕中间烧得热乎乎的,她咋老蒙着头靠墙根睡?”

    是那夜夜寒风吹走了我的寒冷?

    记忆里,那年的冬天,下雪的日子经常有。我也清楚地记得当语文老师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吟诵“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时,我的泪水悄然滑落。

    在我,下雪天是最最难熬的日子,包括雪后的一段时间。不仅仅是褥子会一直潮湿下去,更重要的是,我只有脚上一双布鞋,不像别的孩子,还有一双可以换着穿的鞋子或是能踩雨雪的黄胶鞋。教室、饭堂、厕所,跑上几趟,布鞋的鞋底就湿了,半天下来,就湿透了。我就满教室找别人扔的纸片,厚厚地铺在鞋里。一两节课下来,又湿透了。取出来扔掉,再找纸片,再铺进去,再应付一阵,如此反反复复。纸片也不是那么好找的,那时一个本子一毛钱,都是很节省地用。

    雪后若有太阳,在别人吃饭时,我就留在教室里。因为饿是可以忍受的,入骨的冰凉却是难以抵御的。等到教室里没人了,我就将凳子搬到外面,将鞋子脱下来,底朝上晒晒。我则盘腿坐在凳子上,搓揉着冰凉如石块的脚,让它暖和些。

    后来,我有些开窍了:找到塑料袋,撕开,铺在鞋底,再铺上纸,就好多了,也不用不停地换纸。有一句话我信,那就是“许多智慧来自人们对贫穷的应对”。

    更多的时候,是等着鞋子自己慢慢变干。我甚至一度固执地认为,是我自己的身体暖和了脚,脚再暖和着鞋子,直至吸干鞋里里外外所有的“水分”,鞋底才会变干。

    还是连续的雪天冻掉了我的寒冷?

    每个周三下午有一个半钟头的活动时间,我常常趁机跑回八里外的家里取下半周吃的东西。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下着大雪。

    雪大风猛,我是抄小路往家里赶的。有的地方雪没过了我的膝盖,很熟悉的小路也因大雪的覆盖变得陌生,以致我一脚踏下去摔进了雪里面——我把沟边当成了小路。从雪里爬出来,继续往回赶。我一推开房门,母亲愣住了,一个劲儿地说:“照一下镜子,看你成了啥样了,看你成了啥样了……”

    父亲赶忙倒了一碗热水让我暖和暖和。我伸手去接,明明接住了,碗却摔在了地上——我的手指冻僵了!我走到镜子跟前,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被雪弄湿了的头发,在风的猛刮下,直直地向上竖着!

    母亲拿着梳子赶过来给我收拾头发,才惊叫道“你的头发都结了冰”。我只说,赶紧给我装吃的,我不想迟到。背起装满干粮的布袋子,我又赶往学校。

    风还是那么猛,雪更大了。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 ,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独自对抗过那场大雪后,她似乎再也没有畏惧过寒冷!接下来的两个冬天,似乎都一样,冬天再也没有变出什么新花样来折磨这个小姑娘。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是那场大雪不客气地冻掉我那脆弱的寒冷?我只知道:在三十年前,我,遗失了我的寒冷。

(选自《读者》,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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