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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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吉林市吉化第一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D、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的心

林清玄

    ①我喜欢《唐子西语录》中的两句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是说山上的和尚不知道如何计算甲子日历,只知道观察自然,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知道天下都已是秋天了。从前读贾岛的诗,有“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句,对秋天萧瑟的景象颇有感触,但说到气派悠闲,就不如“一叶落知天下秋”了。

    ②现代都市人正好相反,可以说是“落叶满天不知秋,世人只会数甲子”,对现代人而言,时间观念只剩下日历,有时日历犹不足以形容,而是只剩下钟表了,谁会去管是什么日子呢?三百多年前,当汉人到台湾来垦植移民的时候,发现台湾的平埔族山胞非但没有日历,甚至没有年岁,不能分辩四时,而是以山上的刺桐花开为一年,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初到的汉人想当然地感慨其“文化”落后,逐渐同化了平埔族。到今天,平埔族快要成为历史名词,他们有了年岁,知道四时,可是平埔族后裔有很多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刺桐花了

    ③对岁月的感知变化由立体到平面可以如此迅速,怎不让人兴叹?以现代人为例,在农业社会还深刻知道天气、岁时、植物、种作等等变化是和人密切结合的。但是,商业形态改变了我们,春天是朝九晚五,冬天也是朝九晚五;晴天和雨天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这虽使人离开了“看天吃饭”的阴影,却也多少让人失去了感时忧国的情怀和胸怀天下的襟抱了。

    ④记得住在乡下的时候,大厅墙壁上总挂着一册农民历,大人要办事,大至播种耕耘、搬家嫁娶,小至安床沐浴、立券交易都会去看农民历。因此到了年尾,一本农民历差不多翻烂了,使我从小对农民历书就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看农民历的习惯,觉得读农民历是快乐的事,就看秋天吧,从立秋、处暑、白露到秋分、寒露、霜降,都是美极了,那清晨田野中白色的露珠,黄昏林园里清黄的落叶,不都是在说秋天吗?所以,虽然时光不再,我们都不应该失去农民那种在自然中安身立命的心情。

    ⑤城市不是没有秋天,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就会知道,本来从东南方吹来的风,现在转到北方了;早晚气候的寒凉,就如同北地里的霜降;早晨的旭日与黄昏的彩霞,都与春天时大有不同了。变化最大的是天空和云彩,在夏日明亮的天空,渐渐地加深蓝色的调子,云更高、更白,飘动的时候仿佛带着轻微的风。每天我走到阳台抬头看天空,知道这是真正的秋天,是童年田园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是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也是唐朝山僧在山上见到落叶的同一个秋天。

    ⑥若能感知天下,能与落叶飞花同呼吸,能保有在自然中谦卑的心情,就是住在最热闹的城市。秋天也不会远去,如果眼里只有手表、金钱、工作,即使在路上被落叶击中,也见不到秋天的美。

    ⑦秋天的美多少带点潇湘之意,就像宋人吴文英写的词“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一般人认为秋天的心情会有些愁恼肃杀。其实,秋天是禾熟的季节,何尝没有清朗圆满的启示呢?

    ⑧我也喜欢韦应物一首秋天的诗: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⑨在这风云滔滔的人世,就是秋天如此美丽清明的季节,要在空山的落叶中寻找朋友的足迹是多么困难!但是,即使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如芽

游睿

    接连几天,都有人来买树。无一例外,都是冲着那一棵金桂来的。经过他这些年的精心培育,眼前这棵金桂早已郁郁葱葱,每到八月,花香四溢,十分醒目。

    他很纳闷。树已经栽了多年,之前从无人问津,为何这段时间频频有人来买。他思考再三,想起了给儿子通个电话。树由儿子当年所栽,卖与不卖,还是应该征求儿子的意见。

    电话接通,瞬间被挂掉。他习以为常,儿子身居要职,经常开会、接待,接不了电话,正常。半小时后,儿子回了电话,说刚才正在大会上讲话。他便说起有人买树的事情,儿子在电话里哈哈一笑,说有人愿意买你就卖吧,只要价格合适,一棵树也卖不了几个钱。说完,儿子又要去开会,就挂了。

    他回到自己的院子,再次打量那棵树。那是儿子在林场上班的时候栽的,那年儿子刚参加工作。有天儿子匆匆忙忙拿回了这棵树,当时这棵树还算不上树,连苗都不算,只能算芽,仅有两片嫩嫩的叶子,趴在一个塑料花钵里,并看不出品种来。儿子说是林场落下不要的,扔了觉得可惜就拿了回来。然后儿子就和他一道将那株芽小心移出,栽在了院子里。不想十多年过去了,当初弱不禁风的嫩芽已经长成今天枝繁叶茂的大树。儿子也和这棵树一样,不断变换岗位,一直走到今天。很多时候,他甚至觉得这棵树是和儿子的命运紧紧捆在一起的。

    尽管买树的人不断前来,但他都一一拒绝。眼下,他并不需要卖这棵树,这些年,儿子对他孝顺有加,物质生活早已经超过村里人许多倍,所以他根本就不想卖树。偏偏来买树的人就是穷追不舍,价格也越发诱人,从最初的5万,现在有人竟然出到了15万,如果再这样一路高上去,他难免会心动。

    这天,又有一个人来找他。来人40多岁,短寸头,戴眼镜,自我介绍说姓方,是专程来拜访他的。他想,可能又是来买树的。

    果然,方先生开门见山,问起了这株金桂的具体种植时间。他也没避讳,就把当年种植的时间说了,然后问,你打算出多少钱?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别急于说价格,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他说正想问这个问题,这些天为什么老是有人来买这棵金桂树,而自己并没有对人说要卖。

    我知道这棵树是你儿子种的。方先生说。

    你怎么知道?

    你儿子在一次会上谈到了这棵树,虽然是个小型的座谈会,还是有很多人知道了。你想想,在他的岗位上,谁不想离他近点儿,所以来买这棵树的人自然多。方先生说。

    他沉吟片刻,看了看方先生说,这么说来,你不是来买树的?

    我是你儿子以前在林场工作时的同事。我只是想来看看。方先生用手摸了摸树干,感叹道,当初那么小,长得真快!

    当年他告诉过你栽这棵树的事情?他问。

    没有。方先生说,我是最近才知道他栽了这棵树。不过,方先生说到这里看了他一眼。

    你请讲。他感觉到方先生还有话。

    好吧。方先生说,当年我是林场苗圃的保管员,那年我们培植了100株金桂,可是后来发芽之后,却只剩了99株。这事儿领导们都没有发现,只有我知道,但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一株金桂去了哪里。

    他顿时觉得额头冒汗。板下脸说,你的意思是我儿子偷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是林场不要的。

    林场怎么会不要,你不知道当时培养一株金桂是多么不容易,跟宝贝似的,哪里舍得丢?方先生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最近听到有人到你们家来买金桂的事情,我怎么也不会联想到是你儿子拿了一株回来。而这棵树 栽种的时间,正好吻合。

    他顿时脸色惨白。他中年得子,尽管家境贫困,但他拼尽全力把儿子供到大学毕业。儿子工作后,一直是家庭的顶梁柱,更是他无时不有的骄傲。却不想,儿子的背后却有如此不为人知的故事。他狠狠跺了跺脚说,早知道是这样,当年我肯定不会让他栽!

    方先生淡淡一笑说,要是你当年阻止了,就好了。有些东西一旦种下了,就会疯狂生长,枝繁叶茂。现在,这棵树已经不是你的了。

    是谁的?他奇怪,还能是谁的?

    有人已经给了30万元将树买下,你儿子已经收了钱。方先生说,现在只不过没来移栽而已。

    他没有告诉我已经卖了,难道你今天就是来移栽的?他问。

    不。方先生说,我是来取证的。方先生亮出了一个工作证说,我现在在检察院里工作。你儿子涉案金额巨大,半小时前已经被我的同事带走。

    他惊恐不已,赶紧拨打儿子的电话,却被告知已关机。再打,依旧是关机。

    这哪里是金桂树,这分明就是他种下的罪孽!他顿时瘫坐在地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屋顶上的猫

夏阳

    春天就要来了。猫在不远处叫了起来。只不过那猫的叫声过于悲恸,类似婴儿般号啕大哭,里面夹杂着满腔委屈和无奈,无休无止,昏天暗地,用一种近乎神经质的疯狂,让周庄的午夜烦躁不安。

    这对于居住在春来客栈的游客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飞机、高铁、大巴,他们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无非是想在这静夜安逸中枕水而眠,酣然入梦。可是,他们的美梦全让这猫叫搅乱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两个常住客退房走了,其他游客也是瞪着熊猫眼,纷纷向客栈的老板娘春兰表达自己的愤怒。春兰坐不住了,气呼呼地叫醒丈夫春来,去,你去说说你妈,养什么破猫,这客栈还开不开?末了,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想不到人老了老了,心思却不少。春来知道老婆的意思,无非是指前街的王二伯,和娘两人彼此意思很明显。最匪夷所思的是,王二伯家里也养了一只猫,唉,公的,猫通人性。

    春来找到娘时,正是晌午,老人在隔壁自家院子里晒太阳。年关的阳光,饱满壮实,黄澄澄的,笼罩着整个小院。老人窝在椅子上打盹儿,时不时地,睁开眼睛看看猫。猫,灰不溜秋,乖乖地趴在屋顶的黑瓦之上,也在打盹儿,偶尔也睁开一双黄溜溜的圆眼睛,瞅一眼老人。猫的头顶,是天空,白云缱绻。

    春来对娘说话的意思很简洁,赶紧把这罪魁祸首的猫撵走,否则游客会跑光了。一家人的吃喝,都指望这客栈嘞。临走,他也和老婆一样,小声嘀咕道,还是多为儿孙的脸皮想想吧。

    猫毫不理会这人世间的曲直,到了晚上,依然是午夜,依然号啕不止。开始是在屋顶,看见老人拿竹竿来赶,嗖地一声蹿入夜色茫茫中,毫无踪迹。待老人刚进屋,它又在河边的老树上,远离着人群灯火,于夜幕下继续它长夜难挨的哀呜。老人追赶了几次,便垂头丧气地坐在床上,一个劲地叹气,前世的老冤家,你把你那猫放出来会死啊?叹完气,关了灯,黑暗里一个人蒙着被子,呜呜地哭。不远处,猫在屋顶上叫得更欢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更为滲人。周庄午夜的神经,在这猫的叫声里被无限膨胀,膨胀到让人的脑袋快要爆炸了。这次,不仅春来客栈顶不住了,就连住在周边几家客栈的游客也是义愤填膺。

    天还未亮透,老人还在床上唾觉,春兰就旋风一般闯了进来,一边用竹竿撵着猫打,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你叫,我让你叫!猫躲在衣柜上,泪汪汪地看着老人。老人拦住春兰,郑重地说,我保证,它今晚不再叫了。春兰将竹竿摔在地上,一边走出屋一边回头往地上吐唾沫,呸,不要脸的东西!

    又是晌午,老人和猫,一个在院子的椅子上,一个在屋顶,又是在晒太阳,偶尔,彼此对望一眼。老人默默地坐了好一阵,然后站起身,对猫招了招手。喵呜——猫亲昵地应了一声,奔入老人的怀里。

    老人抱着猫进了里屋,坐在床上,拥入怀中嗯嗯嗯地哄着,像哄孩子睡觉一样。突然,老人一把扯过被子,捂在猫的头上,死死地勒住猫的颈脖不放。猫四条小腿拼命地乱蹬,蹬着蹬着,越来越慢。老人一迟疑,把手撒开,坐在床边大喘气。猫自个从被子里挣扎着爬了出来,一下子蹿上屋顶,缩在屋顶的瓦垄里,委屈地看着老人。老人忍不住泪水涟涟,一边哭一边埋怨不争气的猫:没事你瞎叫什么?没事你瞎叫什么?

    傍晚时,老人抱着猫出门了,她站在双桥上,对着河道尽头的一栋房子,忿忿地看了一眼,然后沿着河的另一头,夹杂在熙熙攘攘的游客之中,走进了镇人民医院。

    医院里一位年轻的大夫听说老人要给猫找一种哑药,惊得不知所措。他不得不给老人解释,说这里是看人的医院,不看猫。看猫得去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宠物医院在哪里?

    周庄没有,得去昆山,或者上海,您还是先去昆山找找吧,应该有的。

    按照大夫的提醒,老人抱着猫,坐上了开往昆山的大巴。大巴启动的刹那间,老人扬起头,默默地看着车窗外的周庄。

    世界在周庄的上空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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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

    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吃大饼(有删节)

沈从文

    战前数年朋友来往通信中,遇到形容生活穷困境况时,照例常说“吃大饼”过日子。凡使用这个形容词的,在他本人生活上,虽未必即到“陷入绝境”,在他本人情绪上,实俨然已有点“招架不住”神气,似乎只要加重一点儿,就到“喝北风”程度了。可是“大饼”是个什么样子?有多大?如何做?如何吃?倘若他是一个南方人,要他老老实实回答时,这人若够老实,也许自己会瞠然不语,却令人哑然失笑,因为他虽惯会使用这个名词,可未必见过“大饼”,更未必吃过“大饼”,他吃的或者是巴掌大、焦盐、揉糖,再沾上一小撮芝麻,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上面那个装阔旗人掬两丈京钱买的东西一样,事实上名叫“烧饼”,或“烤饼”。(橘生淮南而为枳,这东西过长江就越来越小巧秀气,到后就索性改名为“金钱烧饼”了。论式样,昆明地方所见的倒不少如三尖角的,褡裢式的,银锭式的,隔月形的,……至于中间有个孔,相传为三百年时戚继光征倭寇用作军士干粮,如今说来还带点抗战意味的“戚饼”,反而少见。)也许达人虽吃过“大饼”,还依然不明白这东西本身有多大的,因为凡在桌子旁坐定吃大饼,可能是照云南人熟习的炒饵块烩饵块方式,早已切成丝切成片,加上作料,把大饼原来的素朴与壮观全失去了。宋人笔记说,秦桧的儿孙生长城市,不识豆麦所出,量米时桧询问米粮来源,有人说从簟席上出,有人说从斗斛中出。无一个想得到是从田地里生长。邯郸淳《笑林》说,北人不识笋,吴人为设笋,问从何来,告说是竹子生的。还家煮床箦,预备大吃一顿,久煮不烂,还以为是吴人不诚实,有意捉弄他。可见有些东西即或吃过,还不知道它的本性,也是常有的事。

    生长于长江以北的山东河南朋友,必自以为对于大饼是个完全内行,其实所知道的也只是就经验所及而言罢了,大饼过了河过了江向南方跑,沿黄河上海长江上游向西南高原跑,大饼的命运如何,就依然不大容易知道。

    民国十八年我到武昌时,被朋友孙大雨诗人邀到一个小铺子去吃牛肉大饼。大雨那时节正对于许多事都还充满好奇心,认为这小铺子极有诗意。铺子中简单得很,除却几件粗重桌椅,只是当门一个大而厚重的黄铜锅罐闷了一大锅白汁牛肉,另外站板上棚下一个两尺大三寸厚的大饼。照习惯,限定每天卖完一锅肉,一个饼,即关上铺板休息。小碗盏,大筷子,桌凳复拙重古朴,加上那做买卖人的神气派头,不免令人疑心这原是个有历史背景的职业。问一问,才知道这一家人的先代,原来是随同蒙古达达迈过长江到此落脚的,到太平天国时,又成为长毛贩卖制度之一种,并说那口铜锅,那份锅家业,都是祖先传下来的!试看看那口厚重放光的锅罐,那个二尺大三寸厚素朴壮观的饼面,同时再注意一下掌柜的伸出生有疏疏黄毛的太手,持着大铜勺从热气基勝锅中取肉,舞着大铜刀割饼时情景,真不能不相信,这里有的是“历史”,面前的一位,也许还是匈奴族王子的遗裔。使人想起荆轲专属本来的活计,干这种活计的人,当前已不足请,在历史上刼很做过几件不平凡事业的。

    民国二十八年我在昆明,某一天忽被朋友邀到一个丽江朋友家中去吃西藏式大饼。上桌时,一尺五六寸大,三寸厚,特点是饼面干干净净一片素朴的焦黄(看就使人又感觉接触了神农氏后代的传统生活习惯,也接触了另外一个民族的宗教习惯)。把这个东西一片片割切下来,用大雪山下牦牛身上出产的酥油制成酥油茶同吃,原是边地最平常的方式,不值得提。可是当时我们却还用《红楼梦》上史湘云吃过的鹿脯(而且照孔子旅行时的方式,用刀削吃的),以及《吕氏春秋·本味篇》(亦即历史上有名大厨子伊尹)所未提及的,来自一万尺高大雪山上的四五种稀奇古怪动植物,一同填入腹中,这两件和大饼有关的事,我相信生长北方每天吃大饼的朋友,是不会想到的。

    第三件事是大饼既用“大”为名,最大的饼究竟能有多大?就个人眼目所及,大饼似乎和普通锅面有关,锅面大小又和家庭组织有关,所以如今所见的二尺见方三寸厚的形式,可以说是一般形式,论家庭组织,唐代算得庞大,一家百口是常有的事,可是不分家未必即同炊。杜阳编述叙杂事最善夸饰,记同昌公主死事,李可及为安排一场叹百年舞,用到八百匹官施,舞竟珠翠满地。可是轮到赏赐三十骆驼的饼送给葬役夫时,还是只说“各径阔二尺”。从记载上看,且像是已到最大限度,大饼之大超越纪录,实应数一位赵老总的成就。孙光宪《北梦琐言》说:五代王建主蜀时,有一位善吃喝好客人的赵雄武,绰号“赵大饼”,每次用面三斗做饼一枚,做成后,有好几间屋子大。唐人普通房间纵不如宋人费木料,也总得有两丈见方,这个饼很可能就有六丈大小。当时这种大饼的用途,说是值大内宴会,或豪家设厂筵时,这位起官人即于众宾内奉献一枚,裁剖用之,各人一份,吃得大家饱饱的。至于这个六丈见方的大饼,从赵府转到另外一处筵席,如何抬去,可不说明。若不太厚,或者卷成一束,派那十五位鲜衣花裤大师傅抬去,也未可知。这种大饼的制法,就是一种秘密,据说当时至亲好友,即不肯传授,无由模仿。若不然,别的不说,现在昆明电话局长赵先生,既以喜做烧鸭子著名,又好客,只要如法仿造大饼一枚,请客时,就可以把三百客人同时邀集,不至于感到束手了。

    后记:假期匆匆过去,家中大小工作重新开始,想起孩子们在嚷叫“吃不饱”之余,然能不断大笑。在讨论到大小男丁三口今年雨季来临时,得如何学习赤脚和泥浆奋斗,都十分高兴。主妇在为家事为生活把一个作主妇的最高工作效率用尽后,尚永远不失去脸上代表从容与快乐的微笑。以及寄住城中由念佛而神经失常的妹妹,在极痛苦情形中,亦尚能独自用笑来排遣挣扎,我心想,一家人尚能笑,真不妨事。写点小故事,赠给同样无可吃的正直国民,在他的单纯沉闷工作外,若能有机会笑笑,也不为无意义!一般人常说,战争是要血和泪的。据个人意思,人生中某一种无形战争,所需要的也许倒是保持那个“虽败北不气馁”的微笑或大笑!

    三月一日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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