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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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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县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了代写行当的出摊位置、所需用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作了铺垫。 B、小说插叙了淮城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亲友的情节,说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表现了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语言通俗直白,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和地方色彩。
(2)、请概括代写冯的形象特征,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真实情节

希区柯克

    差不多晚上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见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她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把手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

    “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本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要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他说。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发现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我如果没有钱,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着疑惑而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把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说:“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当。”

    “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要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得考虑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被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溜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就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他按照原先的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红高粱》节选

莫言

    ①奶奶躺着,沐浴着高粱地里清丽的温暖,她感到自己轻捷如燕,贴着高粱穗子潇洒地滑行。那些走马转蓬般的图像运动减缓,单扁郎、单廷秀、曾外祖父、曾外祖母、罗汉大爷……多少仇视的、感激的、凶残的、敦厚的面容都已经出现过又都消逝了。奶奶三十年的历史,正由她自己写着最后一笔,过去的一切,像一颗颗香气馥郁的果子,箭矢般坠落在地,而未来的一切,奶奶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些稍纵即逝的光圈。只有短暂的又粘又滑的现在,奶奶还拼命抓住不放。奶奶感到我父亲那两只兽爪般的小手正在抚摸着她,父亲胆怯的叫娘声,让奶奶恨爱漶灭、恩仇并泯的意识里,又溅出几束眷恋人生的火花。奶奶极力想抬起手臂,爱抚一下我父亲的脸,手臂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了。奶奶正向上飞奔,她看到了从天国射下来的一束五彩的强光,她听到了来自天国的、用唢吶、大喇叭、小喇叭合奏出的庄严的音乐。

    ②奶奶感到疲乏极了,那个滑溜溜的现在的把柄、人生世界的把柄,就要从她手里滑脱。这就是死吗?我就要死了吗?再也见不到这天,这地,这高粱,这儿子,这正在带兵打仗的情人?枪声响得那么遥远,一切都隔着一层厚重的烟雾。豆官!豆官!我的儿,你来帮娘一把,你拉住娘,娘不想死,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

    ③奶奶的真诚感动上天,她的干涸的眼睛里,又滋出了新鲜的津液,奇异的来自天国的光辉在她的眼里闪烁,奶奶又看到了父亲金黄的脸蛋和酷似爷爷的那两只眼睛。奶奶嘴唇激动,叫一声豆官,父亲兴奋地大叫:“娘,你好了!你不要死,我已经把你的血堵住了,它已经不流了!我就去叫爹,叫他来看看你,娘,你可不能死,你等着我爹!”

    ④父亲跑走了。父亲的脚步声变成了轻柔的低语,变成了方才听到过的来自天国的音乐。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注视着红高粱,在她朦胧的眼睛里,高粱们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它们在奶奶眼里盘结成蛇样的一团,又忽喇喇地伸展开来,奶奶无法说出它们的光彩了。它们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绿绿,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嚎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打在奶奶心中那一片苍凉的沙滩上。高粱缝隙里,镶着一块块的蓝天,天是那么高又是那么低。奶奶觉得天与地、与人、与高粱交织在一起,一切都在一个硕大无朋的罩子里罩着。天上的白云擦着高粱滑动,也擦着奶奶的脸。白云坚硬的边角擦得奶奶的脸綷縩作响。白云的阴影和白云一前一后相跟着,闲散地转动。一群雪白的野鸽子,从高空中扑下来,落在了高粱梢头。鸽子们的咕咕鸣叫,唤醒了奶奶,奶奶非常真切地看清了鸽子的模样。鸽子也用高粱米粒那么大的、通红的小眼珠来看奶奶。奶奶真诚地对着鸽子微笑,鸽子用宽大的笑容回报着奶奶弥留之际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奶奶高喊:我的亲人,我舍不得离开你们!鸽子们啄下一串串的高粱米粒,回答着奶奶无声的呼唤。鸽子一边啄,一边吞咽高粱,它们的胸前渐渐隆起来,它们的羽毛在紧张的啄食中奓起。那扇状的尾羽,像风雨中幡动着的花絮。我家的房檐下,曾经养过一大群鸽子。秋天,奶奶在院子里摆一个盛满清水的大木盆,鸽子从田野里飞回来,整齐地蹲在盆沿上,面对清水中自己的倒影把膆子里的高粱吐噜吐噜吐出来。鸽子们大摇大摆地在院子里走着。鸽子!和平的沈甸甸的高粱头颅上,站着一群被战争的狂风暴雨赶出家园的鸽子,它们注视着奶奶,像对奶奶进行沈痛的哀悼。

    ⑤奶奶的眼睛又朦胧起来,鸽子们扑楞楞一起飞起,合着一首相当熟悉的歌曲的节拍,在海一样的蓝天里翱翔,鸽翅与空气相接,发出飕飕的风响。奶奶飘然而起,跟着鸽子,划动着新生的羽翼,轻盈地旋转。黑土在身下,高粱在身下。奶奶眷恋地看着破破烂烂的村庄,弯弯曲曲的河流,交叉纵横的道路;看着被灼热的枪弹划破的混沌的空间和在死与生的十字路口犹豫不决的芸芸众生。奶奶最后一次嗅着高粱酒的味道,嗅着腥甜的热血味道,奶奶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场面:在几万发子弹的钻击下,几百个衣衫褴褛的乡亲,手舞足蹈躺在高粱地里……

    ⑥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下一代又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她跟着鸽子飞着,她的缩得只如一拳头那么大的思维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奶奶心满意足,她虔诚地说:

    ⑦“天哪!我的天……”

(选自莫言《红高粱》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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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维辛集中营逃狱记

    中国网1月9日讯  位于波兰境内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纳粹德国最臭名昭著的集中营,在这里曾经关押了数百万人,成功逃脱的只有144人,波兰人卡齐米尔兹·皮乔夫斯基就是其中之一。如今已91岁高龄的他讲述了70多年前成功逃离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经历以及自己不同寻常的生活。

    1942年6月20日这一天,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出口处负责路障的一个党卫军士兵感到害怕,不知所措,因为集中营指挥官鲁道夫·胡斯的汽车就在他的面前。车里有4个全副武装的党卫军,其中一名少尉正朝他大喊大叫,骂骂咧咧。

    “清醒一下,你这个家伙!”那个军官喊道:“赶快放行,要不我打死你!”那个卫兵吓坏了,连忙升起路障,让这辆马力强大的汽车过去,开远了。

    然而,要是这个卫兵走近一点看,就会注意到一些奇怪的事情:汽车里那几个人浑身冒汗,脸色因害怕而变得灰白。原来,他们根本不是党卫军,而是穿着偷来的制服、开着偷来的汽车的波兰囚犯。而行动的策划者——那名“少尉”,就是皮乔夫斯基。

    皮乔夫斯基说:“我们是被送到那里的第二批人,被迫参与集中营的修建。”囚犯们每天必须工作12至15个小时,在隔壁建造一座大型的新营区。

    皮乔夫斯基回忆说:“在开始的3个月里,我们全都处于极度的恐惧之中。”但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从1940年6月到1941年6月,纳粹党卫军不断地杀害囚犯——用警棍将他们殴打致死,这是解决集中营拥挤问题最简单的方法。饥饿、超乎想象的暴虐和体力劳动将集中营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所有这些如今都记录在案。但是皮乔夫斯基记忆中的细节仍然令人震惊。囚犯们每人发一把勺子和一只锡碗——不仅用于吃喝,还要在晚上当尿盆使用。“如果谁的勺子丢了,就要像狗一样就着碗吃;如果碗丢了,那就一点汤都喝不到了。”他说。

    有时候,德国卫兵们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假期而杀人。皮乔夫斯基说:“当卫兵们感到无聊时,他们会取下某个囚犯的帽子扔到远处,然后再命令他去捡回来。当囚犯跑过去时,他们就朝他开枪。然后声称该犯人试图逃跑,被他们阻止,于是为此得到三天的休假。”

    被关押在这里的囚犯如何应付这样的生活?皮乔夫斯基说:“有些人祈祷,但是那些在他们到来之前被关进集中营就曾祈祷的人会说:‘只要奥斯维辛存在,就不会有上帝。’”

    有6个星期的时间,皮乔夫斯基被分派运送处决后的尸体。“死亡墙位于10号和11号楼之间。卫兵们将囚犯们排成队,然后从背后朝他们头部开枪。”随后,就会有一堆脱光了衣服的尸体,由皮乔夫斯基抬着脚踝,另一个人抬着胳膊,扔到手推车上,再送到火葬场。“有时一天是20具,有时是100具甚至更多。这其中有男人、女人,还有孩子。”他重复说:“还有孩子。”

    一天,一个名叫尤金尼厄斯·本德拉的乌克兰朋友来找皮乔夫斯基,本德拉是一位颇有才华的机械师,在集中营的汽修厂劳动。他告诉皮乔夫斯基,德国人准备处死他(本德拉),已经列入死亡名单。皮乔夫斯基说:“这一下我彻底绝望了。”于是,逃跑的计划萌发了。

    1942年6月20日,早上在仓库干活时,皮乔夫斯基暗中拧掉了一个锁门的螺栓,因此他们可以爬进去。他们来到二楼的储藏室,破门而入,换上了军官的制服。同时,本德拉用配制的钥匙进了汽修厂,开了一辆汽车过来。

    他们开着汽车前往出口,一路上党卫军向他们敬礼,并高喊“希特勒万岁”。到了路障处,由于极度紧张,汽车内的几个人浑身冒汗,脸色苍白。皮乔夫斯基说,“这是最富戏剧性的时刻,我开始叫骂。”党卫军士兵服从了命令,升起了路障,汽车向着自由驶去,他们成了逃出奥斯维辛集中营屈指可数的144人之中的4个人。

(节录自中国网军事,2014年1月9日)

阅读下而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①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②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③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④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⑤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⑥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⑦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⑧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但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社区间的往来疏少,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材料二:

中国是一个具有浓烈“乡土”味的国家,每一个个体,不需要纵向上溯得太远,也不需要横向扩展得太开,你就能够发现自己与乡村之间的息息关联。“乡村”,作为中国现代化的蓄水池和稳定器,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底色,也成了绝大多数人安放心灵的精神家园。进入21世纪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出现了巨变,可谓“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概括来看,这种巨变表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治理之变。2006年取消了延续千年的农业税,而且还大规模地向农村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国家财政每年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规模超过万亿。取消农业税和国家向农村大规模输入资源,极大地改善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之前基于税费收取所形成的乡村治理体制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二个层面是村庄基础结构之变。进入新世纪前后,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之前相对封闭且稳定的村庄边界大开,村庄社会结构迅速改变。村庄社会结构的改变起于一百多年前的现代化,器物层面的现代化推动了经济、制度和观念等现代性巨变。在现代性的冲击下,传统乡村社会中的诸多基础性结构,如宗族等地缘与血缘共同体及村庄内生秩序机制和地方性规范随之解体。

第三个层面是价值之变。传统中国农民有着强烈的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观念,“生儿子、娶媳妇、抱孙子”成为农民人生“三步曲”。到了20世纪末,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农民的生育观念都已改变,传宗接代的观念大为淡化。一旦“传宗接代”这个千年以来一直支撑农民人生意义的价值失落,农民安身立命的基础就会出现变化。

发生在世纪之交的以上三层巨变都可以看作是现代化建设的后果。现代化不只是工业化,而且是现代的组织方式与思维观念对传统的替代。乡村社会基本秩序由之前的内生为主变成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组成部分,外生秩序逐渐代替了内生秩序。

(摘编自贺雪峰《我们所看到的乡土中国》)

材料三: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要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需要在农村、农业、农民上多下“绣花功夫”,依靠“新”助推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乡村振兴就是要以农村经济为基础,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城市和农村在吸引人的力度上,显然城市更具有吸引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环境好,要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需要让农村也美起来,这就需要完善乡村的“包装”,去美化乡村,打造“新农村”,才能够让乡村更具有魅力,更具有吸引力。

要推动乡村的发展,就需要牢牢抓住“农业”这个关键,而要让农业成为有吸引力的产业,就需要让农业的发展与市场接轨,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农业的转型。发展新农业,通过不断做优做强做精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土地流转的力度,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化、机械化和智能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才能够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骨干和由城里打工返乡创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看到只有不断地自我革新,不断地自我进步,才能够掌握时代的主动权,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主角”,这就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育,通过政府主导、立足产业、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打造一支新型的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的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的号角已经吹响,蓝图已经绘就,要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需要依靠“新”的思维,新的改变,去推动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摘编自陈红《乡村振兴要靠“新”》,中新网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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