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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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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西城区156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绍兴的大梦

陈瑞琳

    ①一早醒来,我竟是睡在绍兴城古老的风则江畔。推窗望去,那典雅浪漫的廊桥就在眼前,近得我有些恍惚:这真的是绍兴吗?真的是那个让我梦里千回的地方?

    ②昨日车子进城,我的心加速了跳动,路旁还看得见从前的那些古旧的砖瓦参差在高楼崛起的老街上,好似青苔白发,感觉绍兴的英魂永存。在熙攘的市中心,环绕的商铺之中,蓦然就先看见了那古老的轩亭碑!心头一紧,叫司机慢行。古碑虽然已显得有些矮小,但依然撞击着每个行人的眼睛:当年的秋瑾先烈就是在此断头。斑驳的轩亭碑啊,你永远都会记得,那个1907年7月15日,一个属于绍兴的女子,“身穿白色汗衫,外穿原色生纱衫裤,脚穿皮鞋,钉有铁镣,两手反缚,由山阴县署至轩亭口”。离轩亭口不远,便是秋瑾当年住过的和畅堂。我轻轻走进那座老式的院子,石板铺成的小天井,三间坐北朝南的平房,与餐室毗连的耳房为秋瑾的卧室,里面的古式雕花木床和书桌都是她用过的原物,书桌上还放着秋瑾当年使用过的文房四宝和她牺牲前几天留下的遗墨。最让我心颤的是墙上挂着的秋瑾男装照片,巾帼轩昂,风采动人。怀想1906年,秋瑾从日本返回绍兴,亲自主持大通学堂,开启民智,投身革命启蒙。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年轻的秋瑾本出生在官宦人家,又嫁给了豪门富商,正可谓锦衣玉食,何以要抛去身家性命,誓死追寻救国救民的“共和”之梦?

    ③绍兴的“硬骨”中,除了秋瑾,更有一个魂灵,就诞生在那座立在新台门的周家祠堂。闪过一段亭台楼阁,远远就看见长长的围墙上如今竟画上了鲁迅的巨幅头像,没有上彩,木刻般的强烈效果。先生的头发短立着,手里夹着烟,那袅袅的烟丝顺着围墙好像飘到很远。

    ④“先生!”我在心里轻轻叫了一声,鼻子就有些酸楚。其实,这是我第二次站在周家祠堂的门前。

    ⑤那是上世纪的八十年代,也是一个初夏,脸上还是红扑扑的我忽然就站在这绍兴城的周家祠堂前。记忆中的我,迈进新台门的脚步是雀跃的,寻找百草园的眼睛是欢喜顾盼的,品尝咸亨酒店的酒是香甜醉人的。在周家祠堂后门外的小运河上,一艘旧旧的乌篷船载着我们三个年轻人,穿过一座座木的、石的小拱桥,驶向了鲁迅儿时的外婆家。

    ⑥将近三十年过去,一路的风雨沧桑,当年的小辫姑娘早已无法雀跃,周家祠堂早已不再是从前那般轻松游览的胜地。这些年中,我几乎“怕”谈到鲁迅,甚至怕写下“鲁迅”这两个字,因为觉得自己不配。在中国,谁能说不知道鲁迅呢?只是觉得所谓的“狂人”和“阿Q”,“闰土”和“祥林嫂”却都已走远,鲁迅的声音只属于他的那个历史。其实,鲁迅的笔又何曾离开过我们?他所揭露的“国民性”依旧在今天的“看客”身上显现,他所抨击的“精神胜利法”无处不在发酵,今天的闰土还会叫一声“老爷”,执著的“读书狂人”还会呐喊着“救救孩子”!鲁迅的身影,从上世纪走来,他还将走进下个世纪去

    ⑦又见三味书屋。轻轻地,我不敢惊醒鲁迅当年上学的小桌,那上面有他亲手刻着的一个“早”字,桌面上有他那小小少年一丝不苟的眼睛。书屋的后面是百草园,当年的草木竟然被换成了一方玉米的青苗,只有那一截矮矮的土墙,还告诉我那里曾留存过少年鲁迅的手印。我不禁仰望苍天,正看见屋檐上密密的野草,它正在风里独自垂看着我等人间“过客”。

    ⑧出了周家的大门,前方一拐就是咸亨酒店。远远地看见一条街上忽然突兀地立着一个孔乙己的雕像。这个在鲁迅笔下一点儿尊严都没有的人,如今是真的找回了“尊严”。哑然之际立定再想,总不能立个“阿Q”或“祥林嫂”吧。

    ⑨说起来,绍兴的大梦里应该还有王羲之那青山绿水的兰亭,虽说梦里已千回,但是兰亭的古韵清雅还是远远地超出了我的想象。借着山影,走过吊桥和凉亭,身边正是“茂林修竹,清流激湍”,与友人对坐在“曲水流觞”的石头上,天地静阔,等那千年的酒杯。我想象着当年“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一觞一咏”“畅叙幽情”的情景,脑海里翻卷着羲之先生的笔墨豪情,品咂起他发出的那种“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的对生命价值的深沉思考和感慨,那是一种何等高贵的文缘和情缘。

    ⑩怀想公元前2198年,夏禹大会诸侯于此,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朝代“夏”。走过历史的漫漫烽烟,古老的绍兴,你无论经历多少痛苦,却从未减损过高昂尊贵的容颜,因为你从未忘记,自己是华夏的第一圣部。

    ⑪春夜里,漫步在护城湖畔,浓浓的思绪交织在一起。感觉自己也从那千年的大梦中走来。在这大梦里,曾浸透着秋瑾的血,飘游着鲁迅的魂,弥漫着王羲之的气脉。其实啊,在绍兴的怀抱里,还有多少古今英灵,深藏着他们尚未完成的春秋大梦!

(选自《新华文摘》2013年第13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叙写了绍兴的人文景观,并加以联想、想象,描绘出一幅幅内涵厚重的图画,情感浓烈,充满着对圣贤志士的敬仰之情。 B、作者面对秋瑾的男装照片,心灵震动,不禁为秋瑾出生官宦人家、后嫁给豪门富商、最终却抛去性命的人生历程而深深惋惜。 C、文章没有重点叙写如今的绍兴,一是因为绍兴的人文历史深深打动了作者,二是因为如今的绍兴已全无往日厚重的文化内涵。 D、作者面对“鲁迅头像”“百草园”“咸亨酒店”,睹物思人,生发出些许感慨,其中主要表达了对鲁迅先生逝去的无限伤感之情。 E、“那是一种何等高贵的文缘和情缘”中的“文缘”“情缘”指王羲之与“群贤”饮酒赏景、“畅叙幽情”、书写美文,思考人生的缘分。
(2)、文章第⑤段,作者插叙第一次游览周家祠堂的经历,有何作用?
(3)、文章第⑥段,“鲁迅的身影,从上世纪走来,他还将走进下个世纪去”一句在文中有何深刻含义?
(4)、从全文看,“绍兴的大梦”有哪些具体内容?请分条概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雕花象牙扇

钱凯

    华灯初上,一辆辆小轿车络绎不绝地驶进古色古香的大院,按序停在绿荫丛中的会议厅前。

    在医学界闻名遐迩的外科专家慕容教授的车来得比较晚,悄悄地停在一侧。司机拉开了车门,后坐上的慕容教授以外科专家习惯,在车内顶灯柔和的光环下又审视了一下请柬的文字,方才款款下车。整个院子笼罩在光辉中,仿若白昼。她抬起头来,幽深的夜空高悬着一轮明月,她失神地凝望着明月,不知在想什么。司机轻轻地提醒着她,她才回过神来,用手抚了抚满头银丝,姗姗步入大厅。

    大厅里飘逸着音乐,那是很好听的《花好月圆》,江南丝竹的味儿,又揉进了电子音乐的伴奏,不高不低,徐缓有致,声声入耳,象是二三开的碧螺春,绵甜、幽香,沁人心脾。她在服务小姐引导下就了座,旁座坐着一位老翁,朝着她的方向看了看,她朝他颔首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这位老翁虽然不熟,却也见过几次,大抵都在类似的场合。她只知道他是省内曲艺界硕果仅存的泰斗,一部《三国演义》说了他家祖孙四代,甚是精彩。

    全国各界名人共聚一堂的中秋联欢会一年一度,她被邀的原因大概有很多,然而欣然赴会却是近几年的事情。抓了几十年的手术刀,近几年终于觉得自己太累了;况且,终年独自在家面对孤灯,她也确实是有点厌了。

    节目都是精选的,很像她平素喜欢的小菜,清淡、雅致,却别具—格 正欣赏着,有人来到她席前,递上一个狭长的小纸包,说是刚从海峡彼岸探亲归来,受人之托带来的。她忙道谢、让座,身边那位泰斗刚好上台说书去了,旁边的座位空着。可他不坐。

    他似乎有点误会,也有些激动,“不,该谢的是令亲!我偶感小恙,去了日月潭附近的那座有名的医院,不料,端木院长闻知,竟然亲自为我诊治,且分文不收,说是万里之外见乡亲,岂可言阿堵?!我委实过意不去……”

    听了“端木”二字,她的心骤然紧缩。

    纸包长可七八寸,横头不到一寸见方。她紧紧捏着,欲拆开却又迟疑,心口只是怦怦地跳。40多年前圣约翰大学银杏树下风雨一别,这可恨的书痴竟然还记着我,莫非还是厚厚一叠痴话。想起那些默诵了近半个世纪的痴话,她顿觉面红耳热。她想提前退场,回到卧室,静静地享用这等了太久的音讯。

    不知怎的,她的手却拆开了纸包。是只紫色的天鹅绒小盒。打开小盒,她眼一亮,盒里静静地卧着一柄雕花象牙折扇,正面看反面瞧,一片片扇骨细瞅,竟无一字。她恍然若失,天涯海角地托人送来,竟无片言只字!这木头!

    小姐送来凉毛巾,她在额前拭过,忽觉那精美的雕花、刀法似曾相识。同窗数载,他为了练眼、练手指,一味苦心孤诣。她以为读懂了这“无字书”,于是将折扇合起,缓缓向外走去。

    一阵掌声将她惊住,老翁的《三国演义》博得了满堂彩。她猛然记起老翁最后收篇的警句:……分久必合。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羊川

赵文辉

    百羊川坐落在豫北沿儿茄庄村后面的山坡上,别以为真容得下百只羊撒欢,豫北不好找策马扬鞭的场地,更别说在山上。百羊川才一亩几分地,居然平平坦坦,就像山水画上按了一枚印章。这可是枚好印章。茄庄的坡地靠天收,没有机井,山又是个旱山,一秋不下雨,坡上还真收不了几把米。唯有百羊川旱涝保收,越旱小米还越香!老辈人迷信说,百羊川是神田,其实是这块田占对了山脉,下面一定是一根水脉。因水质特别,加上土是黑红黑红的胶土,长出的谷穗又肥又实,碾出的小米喷香喷香,黏度好。明朝潞王落魄于此,一尝便不能相忘,并且年年上贡茄庄小米。又在茄庄修了一座望京楼天天眺望天子,以表忠心。这不过是一段野史,无从考证,倒是当年从豫北走出去的那位副部长,因为爱吃茄庄小米,要把百羊川的主人提拔成公社书记,却是千真万确的。

    这主人就是水伯。水伯的祖上就有过要被提拔的经历,说是提一个县令,祖上没去,依然布衣老农,守了下来,就一直守到了水伯这一辈。水伯不稀罕什么公社书记,他只稀罕百羊川的秋天,风吹嫩绿一片,最后变成满坡金黄。农闲的时候,水伯在屋前屋后堆积草粪,坑是上辈人挖好的,水伯只管把青草、树叶、秸秆一股脑儿填下去,再压上土浇上大粪,沤成肥壮的松软的草粪,一担一担挑上百羊川。水伯从祖上接下这个活,一直干到了现在。茄庄的大人小孩都知道,百羊川的小米一直到今天还这么好吃,都是沾了草粪的光。

    水伯家的小米每年秋后都有人开着小车来买,买的人多,米少,买主常常为此吵嘴。后来干脆提前下订金,再后来就比价,比来比去,一斤小米的价钱比别人家的竟高出几倍。水伯的儿子受人指点,把“茄庄小米”注册了商标,进城开起了门市部,兼卖一些土特产。几年之后在城里置了房,又要接水伯去。水伯确实老了,锄头也不听使唤了,好几次把谷苗当成稗子锄起来。儿子要留下来照看百羊川,水伯不放心,进城前一再关照:“山后的草肥,多割点沤粪。这几年村里掀房的多,给人家拿盒烟说点好话,老屋土咱都要了,秋后翻地撒进去,‘老屋的土,地里的虎’,百羊川离不开这些!”千叮咛万嘱咐,水伯才离开了茄庄。

    儿子却不老实在茄庄侍弄谷子,三天两头往城里来。水伯很不放心,问:“你来了,谁看着百羊川?”儿子说:“雇了村里的光棍老面,老面多老实,叫他给地里上十车粪保证不会差一锨,老面又是种地的老把式,爹你还有啥不放心的?”水伯信了儿子的话,不再为难儿子。再说腿脚也真不中用了,下个楼都要人搀着。有时想回去看看百羊川,又一想自己的腿脚,也就罢了。

    这一天,楼下忽然响起一声吆喝:“茄庄小米!谁要?”

    水伯的心一阵痒痒,他知道又是一个冒充者。但他知道这冒充者一定是茄庄一带的,他很想去揭穿他,又不忍让他太难堪。家里没有其他人,水伯就强撑着下了楼,问卖小米的:“哪儿的小米?”

    “哪儿的?还用问?百羊川的!”

    水伯笑了,说:“别说瞎话了,我是百羊川的水伯!”几个正买小米的妇女一听,扔下装好的小米走了。卖小米的很恼火,瞪水伯:“你百羊川的咋了?还不跟我的小米一个样,都是化肥喂出来的?”水伯还是笑着说:“你可不能瞎说,百羊川的小米,没喂过一粒化肥,我还不知道?”卖小米的收拾好东西,推着车往外走:“哼,百羊川才一亩几分地,能产多少小米?撑死不过一千多斤!你儿子一年卖十几万斤茄庄小米,莫非你百羊川能造小米?把陈小米用碱搓搓,又上色又出味儿,哄死人不赔命。哼!”

    想再问,卖小米的已走远,水伯愣在那里。

    水伯一人搭乘中巴回到茄庄,见人就问:“我儿子真的在卖假小米?”被问的人都摇头,说不清楚,问你儿子吧。水伯明白了,踉踉跄跄爬上百羊川。正是初冬,翻耕过的百羊川蒙了一层细霜,一小撮一小撮的麦苗拱出来。麦垄上横着几只白色化肥袋子,阳光一照,泛出刺眼的光,直逼水伯。水伯嗓子里一阵发腥,哇地一口,把一片鲜红喷向了初冬的百羊川。接着扑通一声倒了下去。这时除了一只山兔远远地窥视着水伯,初冬的山坡再无半只人影。

    百羊川静极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5年第3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走马陈仓

墨村

    枪声稀了,硝烟淡了。

    一条满是尖利石子的羊肠小道,被两个艰难爬行的血人涂抹成了一轴骇人的巨幅彩图。有风无声横空掠过,翻搅凝滞于空气中的粘稠血腥……

    这一惊心动魄的场面,是刚和强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于某个星期六夜晚的共同回忆。

    两条汉子遥想三十年前在硝烟中惨死的二十几条弟兄时,仍忍不住泪如雨下,一脸悲伤。

    “大,大哥,喝,咱喝!”刚紧盯着强那条空荡荡的左袖管,话语哽咽。

    “喝,咱喝!”强擦去流到嘴角的泪水,举起了酒杯。

    于是,两条汉子在泪眼凄迷中又重重地碰杯。刚仰脖灌下一口酒:“大哥,我还是那句老话,成个家吧。”

    强说:“哥是个废人……”

    刚的眼圈又红了:“大哥,让你上家里你偏不去,非要来这小宾馆,飞燕有意见呢。”

    强腾出左手掌用力搓了搓脸。三十年前两人康复出院后,强把一封断交信交给了回家探亲的刚,让刚转交女朋友飞燕,并拜托刚替他照顾她……

    强说:“大哥没看走眼啊,大哥已知足了,你是省模范监狱长,又是省五一劳动奖获得者,飞燕跟了你,值啊!”

    刚说:“好大哥,我,我我……喝酒,咱喝酒!”

    “喝!”强说

    “喝!”刚说

    “咣——”酒杯再一次潇洒地碰撞,将厚重的兄弟情谊迸溅得满屋荡漾。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条条突暴的青筋在两条汉子锃亮的脑门儿上争相炫耀旺盛的酒力。日光灯咝咝喘吁着醉意朦胧。两条汉子的脸膛被五十二度的透明液体烧灼得愈加光辉灿烂。

    强用力转动着沉重的脑袋,说:“你,你你监狱里,有个叫,叫陈列宝的犯人,听,听说,改,改造得不错。”

    “陈,陈列宝?”刚睁着惺忪醉眼愣怔半晌,忽然一拍脑门儿,“是那个五短身材、大胡子的盗窃犯?大哥,你认识这人?”

    强摇摇脑袋,摇出一句轻描淡写:“啊,不,不认识,只是听人说起过,偶然想起,随便问,问问。”

    刚说:“哦,这家伙可是个出了名的反改造分子,屡犯监规,几天前还出手打伤了同监舍的人,现在还在小号里蹲着呢。”

    “哦,”强打了个酒嗝儿,忙抓起了酒杯,“喝,喝酒,你那,那一杯,咋,咋还没喝完呢?”

    “喝,咱喝!”刚说

    “喝,咱喝!”强说。

    于是,两条汉子又重重地碰杯。高脚酒杯里的透明液体一摇一晃地失去了依附,纷纷溅落在杯盘狼藉的桌面上……

    ……凶猛的火力如瓢泼大雨在小分队周围哗哗流淌。他们已陷入包围之中。他们边打边退守到一个无名高地上时,小分队只剩下了刚和强。左胳膊中弹的强右臂夹紧冲锋枪,扇形样一通猛扫,透过枪口飘起的蓝烟,一片灌木像割韭菜样齐刷刷被拦腰割断。对方的火力被暂时压了下去。强大叫着刚快快撤退。然而,一串火光从对面丛林里游窜而出。强纵身扑向了刚。一发冲锋枪子弹在强的下身洞穿出一个鲜艳的窟窿,血流如注,把刚的眼睛刺得生疼……

    “大哥!”刚大叫一声,忽地一下坐直了身子。一缕儿强烈的太阳光从拉得并不严实的窗帘边越窗而过,直直地照射在了床面上。刚揉揉被阳光刺疼的双眼,这才发现与他同床而眠的大哥不见了,一纸留言尴尬地趴卧在床头上。刚浑身一个激灵,一把抓了过来:

    好兄弟:

    大哥走了。原谅我的失礼!作为生死弟兄,我不能对你隐瞒这次造访的目的。陈列宝是我大姑唯一的孙子,判了十二年。大姑思孙心切,盼望着孙子能早日减刑出狱,眼睛已哭成了半瞎,前不久探监时得知他又被关了禁闭。大姑一急竟一病不起,咽了气还一直抓着我的手久久不放。大姑知道我俩的关系,可她老人家到死都没有向我开口。失亲的痛苦让我终于厚着脸皮找你来了。这次假借出差路过与你一起叙旧的理由,说穿了,其实是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好兄弟,原谅大哥的不辞而别,我实在没有勇气正视你的眼睛……

    大哥,匆匆于凌晨五时。

    刚一目十行读完留言,掏出手机一通猛拨,一个温柔的女声频频提示: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刚飞身冲出宾馆,驱车直扑客车站,然而,客车早已绝尘而去……

    第二天,刚拨打强办公室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不久,强收到了刚的一份传真:

    大哥,那晚酒场上我已看出你有话要说,谢谢大哥的理解与支持!实在对不起,陈仓无路啊。

(选自《广西微篇小说精选》,团结出版社2017年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释】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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