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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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海淀区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儿女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甚么旨意,本于甚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甚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免虚空起来。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甚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象花猫偷食时候的“ngamngam”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姊姊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在自己心中默默地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投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象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害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1928年夏作于石门湾平屋

(取材于丰子恺的同名散文)

(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悬念:惦记思念 B、批判:批驳否定 C、端详:端庄安详 D、穷屈:拘谨屈从
(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④段“更强的加味 指作 作者除了有对儿女们的关心与悬念,还有对普天下孩子们的童真与天性的尊崇。 B、作者在记叙“吃西瓜”事件时,认为对于生活的表现,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比音乐的、诗歌的肤浅。 C、第⑧段中,面对儿女们天真的行为,作者的态度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由不耐烦到欣赏,最终到遗憾无奈。 D、这篇文章善于从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挖掘宏旨精义,用语质朴自然,亲切率真,散发着恬淡的人文情味。
(3)、第①段中写作者回忆送女儿回乡间的情形,画线句极富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4)、结尾处作者说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在自己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请简要回答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5)、文中提到世人“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请从《红楼梦》贾政对待宝玉的相关言行中举出例,谈谈你对这种观念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走向珠穆朗玛(节选)

                                                                                           学群

①在这个世界里活过一些时日,对于生命,对于时光便有了许多感受。想想这一生,想想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于是就有了做点什么的需要,哪怕是短短的一下,从庸常中走出去。人不能仅仅靠面包活着。庸常的生活需要苍凉,需要辽阔,需要静寂,需要一点什么来引领你的目光。

②在一张地图上打量过,从南极到北极,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我的目光停在中国的西南部,一块棕红色凸起来的地方。在这里,或许可以把我的目光寄往8000米高处,完成一次自己对自己的超拔。

③沿着地图上那条弯来曲去的线,从成都到拉萨,从拉萨到日喀则,再到绒布寺。大地抖尽所有的繁华与喧闹,镇定自若地把它的本色摆在蓝天下,无论是黑是白,是红是灰,还是苍黄,都是那么从容,那么悠然自在地摆在那里,表现出一种宗教般的静穆。正是在这与天俱在的静穆里,一种大气的美油然而生。这般千年如斯的大美,比任何季节都要充盈厚实,都要来得震撼。一望之下,让人心怀虔诚。

④一路上。不时有朝拜的人。藏传佛教把它的经义写在大地,写在天空,人用他的身和心来诵读。没有汽车,没有帐篷,甚至没有食物和水,一步一个等身头。地在哪里黑下去,人就在哪里躺下去;天什么时候亮起来,人就在什么时候“走”起来。千里万里,就这样一路走下去。

⑤相比之下,在我们生活的那块地方,一个人的生命塞进了太多的东西。上帝死了,神没有了,人的精神也已经被撕裂。我们似乎不再相信什么,我们只相信物资,物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资!易逝的物资正在领受人们经久的膜拜。所有的物资都已经发疯。太多的东西生出太多的事情。在拥有更多的物资,享受占有的快感的同时,那些物资也在瓜分我们。我们的生命,我们那点短暂而可怜的时光被分散到众多事物上去。我们哪里还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何曾有那么一块空间和时间来静静地面对!人生在沦为没有精神、没有灵魂的物资,注重灵魂的生活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远去的神话。

⑥在这里,当这些膜拜的藏人匍匐在地面时,他们的灵魂离天空是这样接近!面对他们,面对这里的天空,面对这辽阔的宁静,我发现,我们缺少可以用来面对的东西。

⑦约翰·缪尔说:进入天空的畅途得经过旷野。向前走,一路上经历了头痛、胸闷、失眠和呕吐。向前走,没有草绿,没有虫鸣,只有云和雪,只有这亘古如斯的宁静。向前走,生命跟着大地一起升华。向前走,这是一次灵魂的朝圣——珠穆朗玛,我立体的向往,站立在大地上的经义,通向天空的宗教

⑧一路都在向上。转过一个弯,山就在那里!

⑨早就想看看,我们这颗星球高高举起,举在所有人头顶,举向天空的空间是什么。现在,它就在面前:那些裸露的岩石。野草的脚步走不到这里,雄鹰的翅膀也飞不到这里,只有云朵才能在这里停留,只有冰雪才能在上面站立。阳光照在岩石上,那是这个高度上才有的赭红,和着冰雪一起闪耀——是阳光把山点燃,还是山把太阳擦亮!山的上面,天空张开巨大而深邃的蓝色,这是天堂才有的蓝。

⑩即使在这里,也有朝圣者的身影。

11阳光沿山体缓缓收归天上。大地,连同山坡的雪一起沉入夜色,整个世界都暗下去,只有峰顶还留在阳光里。大地把它最本质的美举在那里,阳光在上面作最后的停留。在白天,那是用来照耀整个世界的。现在整个世界的阳光都来到这里,如此艳美,如此灿烂——在这里过上一刻,就足够全世界活上一天,足够我们活上一生。

12这些年,我的灵魂一直蛰居在一具小小的肉体里,身体又裹在一件某个型号的服装里,衣服连着椅子桌子,连着好些东西。抖落了这一切之后,辽阔的青藏高原一下子把我拓展得很宽很宽,珠穆朗玛又把我举得这样高,这样高。

13 这是一座真正的山,一座要用一生一世来走的山,一座一生一世也走不完的山,一座一旦走过便决定你一生的山,一座你用生命走过,因此也就走你生命的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列两段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她有什么心事吗?”“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绘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少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问题,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节选自欧·亨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

    ②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到沉寂。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菜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一面想,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节选自鲁迅《祝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快递小哥

程耀东

    我对面站着的这个小伙子,此时,与我有着同样的表情:一脸的怨气和无奈,用沉默甚至愤恨的目光与我对视。然而,我相信在他上楼梯的时候,一定会想着和往常一样:放下货物,拿出圆珠笔或者碳素笔,要求收货者在右下角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撕下中间的那一张,装进一个土黄色的帆布包里,然后转身,去往下一个客户。事实上,他的这个想法在我这里被冻结。

    我的程序是这样的:签完字之后,顺手拿了插在办公桌笔筒里面的剪刀,塑料摊开后,是一张发票。就在我下手剪开最后那个纸质包装盒的刹那,这个个子不算高,戴黑框眼镜,胖而略黑的小哥,一把攥住了我的手。哥,你得先付款,再拆封包装盒,他说。他这么一说,刚刚还算存在于我们之间的友好和谦让,被流动的空气一下带到了窗外。如果他不攥我的手,黑色的塑料这时候可能已经被我扔进垃圾筐。

    惊愕或者说惊讶的表情从我的耳朵旋即转向面部,然后停滞。他似乎觉得我没有听到他的话语,又对着我凝固在脸上的表情重复了一遍:先付款,再打开包装,这是公司规定的。

    他依然重复着那句话。

    争吵、解释、对峙……这些词汇在我和他之间不断地被上演。我重新站了起来,然后将包裹递于他:给,你拿走,这东西我不买了。小哥并没有接纳这个既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他,更不知道属于谁的包裹。我这样做,只是试探一下小哥的底线,让他柔软一下自己的语言,柔和一下立在两个人之间的僵硬。事实上,我的这个举动并没有缓和此时的冷峻氛围。

    沉默。四目相对,似有火光燃烧……

小哥用右手食指撑了一下要掉下来的眼镜,然后缓慢地说:哥,那你得付我三块钱的快递费。因为你在包裹上已经签了你的名字,签了名,说明你收到包裹了。你知道吗?我念了四年大学,好不容易找了一份送快递的工作:早上四点多起床,骑三轮车,要到十几公里以外的快递公司装当天的快递,然后一家一家打电话,晚上10点多才能回家,你知道送一件快递多少钱吗?三块钱。再说你的这件包裹,你已经签了字,我要是退回快递公司,不但挣不到你的三块钱,反而是要被罚款的,这一天就白干了。

    在这样的语言里,我刚才还算挺立的身体,开始缓慢下沉。我相信呆滞在我面部的表情此时一定很尴尬、很难堪。①重新坐了下来,故意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以缓解被语言击伤的肉体。还能说什么?按照发票上的金额,给了他。然后在尴尬里目送他出门,又有些惭愧,追着他的身影,在电梯口,握住他的手说了几句温暖的话。

    看着两块白色的不锈钢终于合上,我的整个身体才开始显得轻松和释然。走廊不是很长,也不怎么安静。过往的目光不会在意你挂在脸上的是微笑、怨恨、失落、郁闷……他们已经惯常了讨生活的职场和职场里那些随处可见的喜怒哀乐。击倒或者打败你的不是对方强壮的身体,而是隐藏在深处的语言。每个人不管你有多么强大,但你的身体内一定存在着被刺痛的秘密。②秘密一旦被猝不及防的语言触及,支撑强大的即便是标号和硬度很高的水泥钢筋,你也会轰然倒地的。对此,任何人恐怕都无能为力。

    在这个快递小哥几句不经意的语言面前,我是真正地倒塌了,而且倒得毫无颜面。回到桌前,努力地让自己的身体、脸面、听得见的心跳恢复平静。面对这个尚未拆封的包装盒,第一次接触时的激动早已遁逃,且不知所终。细想,事情的焦点也就是三块钱,而并非那些所谓的规定。如果,他最初能够直白地表述,那么,争论不休、面红耳赤……这些语言不会被我摆放在这里。

    似乎有些羞愧,无意识地就回按了他的电话:我说我是刚刚送你下楼的那个人。但接下来要说些什么,一时没有了语言。电话里我只听见一句:哥,都是小事……然后就是嘈杂的汽车声,人声以及风声——在风的耳语里,我只好无奈地将自己的嘴巴关闭。

(《选刊》2018.8,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骗继承权

    “要向自己的女儿报清财产总账,把动产、不动产一起登记造册,作为不可分割的财产拍卖吗?……这简直是抹自己的脖子!”最后,他打定主意,晚饭时回到索缪,决定向欧也妮屈服,疼爱她,讨好她,为了可以到死都有权操纵手里的几百万家当,堂堂正正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索缪城里的头号名医贝日兰大夫不久就到了。听诊完毕,他如实地告诉葛朗台,说他妻子病很重,但是,让她心情平静,再加上慢慢调理,细心照料,她可以拖到秋末。

    “要花很多钱吧?”老头儿问,“一定要吃药吗?”

    “药倒不用多服,但照顾必须周到。”医生不禁一笑,答道。

    “嗯,贝日兰大夫,”葛朗台说,“我完全相信您,您认为该来多少次合适,您就尽管来。千万保住我太太的性命,我很爱她,您知道吗,虽然外表上看不出来,因为,我们家,什么事都不外露,弄得我心乱如麻。我伤心哪。打从我兄弟死,伤心就进了我们家,为了兄弟,我在巴黎花了多少钱……真是倾家荡产了!这还没完呢。再见!大夫,只要能救我太太的命,您就救救她吧,哪怕要花一、二百法郎呢。”

    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料得体贴入微,不遗余力,葛朗台太太还是快快地走向死亡。母亲死后的第二天,欧也妮发觉老父对自己那么温柔体贴,她以为过去错看了老父的心。他来扶她下楼吃饭;他一连几个小时望着她,目光几乎是慈祥的;总之,他像望着一堆金子那样地望着她。老箍桶匠跟以前大不一样,在女儿的面前哆嗦得很厉害,看到他这种老态,娜农和克吕旭等人都认为这是年龄所致,甚至担心他的机能也有些衰退。

    全家服丧的那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唯一知道老头儿秘密的克吕旭公证人也在座。

    “亲爱的孩子,”饭桌收拾好、门窗关严之后,他对欧也妮说,“咱们有点小事得商量着处理处理。是不是,克吕旭?”

    “是的。”

    “非今天办不可吗,父亲?”

    “是呀,乖宝贝。我目前没着没落的事,是经不起拖延的呀。我相信你不想让我难过吧。”

    “哦,父亲。”

    “哎,那好,就今晚都解决了吧。”

    “您要我干什么?”

    “这,乖孩子,这可与我无关。您跟她说吧,克吕旭。”

    “小姐,令尊既不愿意分家,也不愿意变卖产业,更不愿意因为有了现款而付大笔所得税。为此……”

    “克吕旭,您非这样对孩子说不可吗?”

    “让我说下去,葛朗台。”

    “好,好,朋友。您也好,我女儿也好,都不想刮我的皮的,是不是,乖女儿?”

    “可是,克吕旭先生,我该做什么?”欧也妮不耐烦了,问道。

    “哎,这样,”公证人说,“得在这张文书上签名,声明放弃您对令堂的继承权,把您跟令尊共有的全部财产的使用得益权,交给令尊,而他将保证您享有虚有权……”

    “我完全听不懂您说的话。”欧也妮回答说,“把文书拿来,告诉我在哪里签名。”

    葛朗台老爹看看文书,又看看女儿,看看女儿,又看看文书,感到强烈的激动,擦了擦脑门上冒出来的汗。

    “乖宝贝,”他说,“这张文书送去备案要花好多钱。要是你愿意无条件地放弃对你可怜的母亲的承继权,把你的前途完全托付给我,那你就不必签字,这样我觉得更好。我每月就给你一大笔钱,一百法郎。这样,你爱给谁做多少次弥撒都付得起了……嗯!一百法郎一个月,怎么样?”

    “我随您的意思,父亲。”

    “小姐,”公证人说,“我有责任提醒您,这样您就一无所有了……”

    “嗨!上帝啊,”她说,“那有什么关系!”

    “别说了,克吕旭。一言为定,一言为定,”葛朗台握住女儿的手,一面拍着一面喊道。“欧也妮,你决不会反悔的,是不是,你是个说一是一的姑娘,嗯?”

    “哦!父亲……”

    他热烈地吻她,把她搂得紧紧的,让她透不过气来。

    “好了,孩子,你给了你爹一条命;不过,你这是把我给你的还给我罢了:咱们两清。这才叫公平交易。人生就是一笔交易。我祝福你!你是一个贤德的好姑娘,孝顺爸爸的好女儿。你现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从明天起,克吕旭,”他望着吓呆了的公证人说,“您多费心让法院书记员准备一份放弃承继权的文书。”

    第二天中午,欧也妮签署了自动弃权的声明。

  (节选自《欧也妮·葛朗台》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种芦粟,吃芦粟

高明昌

①最小的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哥,芦粟好吃了,你们回家来拿吧!”

②其实,我对芦粟的期待,比起妹妹的电话,要早好几个月。我想大概在母亲播插芦粟秧苗的时候,我就开始期盼了。

③四十多年前,海边村的几十户农家,不管是西高家,还是东高家,没有不种芦粟的。勤谨的人家一般都在五月的开头就开始下种落籽——先用铁鎝翻转土地,过了几天,那块地被太阳晒得熟了,再敲碎泥块——要敲到泥块像沙土般细碎为止,然后开始匀匀地落籽。落籽的那天,如果不下雨,还要用粪桶浇上一些河水,有的甚至还在上面放上一层薄薄的稻柴,这过程叫作培育秧苗。过了二十来天,秧苗长到半尺高了,就拔出秧苗,开始插种。宅前宅后凡是有空隙的地方,包括田头田埂之类的角角落落,还有什边地上,都要种的。种得最多的,是河浜的斜边坡地。

④与任何一种作物一样,芦粟下种以后的管理也是重要的。落籽后的那块地,母亲时不时走过去看看,有时还会蹲下身,翻开稻柴看。种田人都知道,往往该长出来的苗儿还没有出现,这杂草倒先长出来了。母亲经常去拔草,而且这草要连根拔掉,不让土里的营养给草吃光了。拔了草还要浇水——五月天气温差大,太阳有时会成毒日头的。所以,母亲有时会掀掉盖在土上的稻柴,有时又会盖上稻柴,像小时候给我穿衣脱衣一样,全看天气的脸色。待秧苗露芽、露头以后,母亲去看地的次数更加多了,待秧苗长到了四五公分长,就会叮嘱父亲施肥去。那时施的肥就是粪坑里人出恭留下的东西。母亲叮嘱父亲,一要捣碎,二要加水。母亲担心浓了会营养过剩,秧苗会只长叶,不长根,所以要父亲慢慢地加大浓度与次数。待到秧苗长到半尺高,第二天要拔苗的时候,当晚父亲还要去浇一点水。这水是用来松软土地的,因为明天要起秧头了,不蓬松土地,秧苗要拔断的。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

⑤移种拔苗的手法也很有讲究。母亲左手轻轻荡开秧苗,右手的三根手指头捏住植株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拔就不易弄断,或者少断。插播是在另一块地里,不是力气活,但也要用心。母亲先用插刀插入地里,握住插柄左右摇晃几下,扩大洞口,洞内的土蓬松了,再将一棵秧苗放入、扶好,泥土往根部送去,用掌心压,劲儿不重也不轻。一棵种好了,离这棵半尺左右的地方再来一株。这半尺是距离,更是道理。待所有的秧苗插光了,母亲会用粪桶在每一棵秧苗的根上浇一点点的水,再带着笑意离开,像是看到了秧苗的成长。

⑥其实,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能如人所愿的。芦粟苗从此地移种到那地,是真正的连根拔起,再人性的拔也是伤筋动骨,所以插种后的开头几天,叶苗总是耷拉着叶片,一副恹恹的情状。如果叶片焦黄、打卷,最后垂落到根部,这秧苗就死了,就需要补种。所以母亲在移种的开头几天,早上总要去看看望望。补种也是移种,也是一样的繁琐。不过补种的苗儿成活率很高,因为原地的土松了,移种时受的影响小。而一旦成活,苗儿们的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分分钟在成长。母亲也还会去看一看,在秧苗的下面除除草,除好草后再请父亲浇点粪。那时母亲最担心的是芦粟是否生虫,如果看见青虫就捉掉,如果是蚜虫,就要用药水喷了——蚜虫是一团一团的,像涂在叶片上的污泥一样,掰也掰不清爽,必须喷药才见效。一般喷一次就够了,喷过以后的芦粟像清水清洗过的一样,叶片儿绿得哑静,茎是根根绿里带白,且笔直,直抵天空。

⑦半月不见,它可以长得和你一般高了,一月不见,它比你高出一头了。那时的芦粟不是吃的,而是用来看的。那矗立在路边、岸头的一两排芦粟,就像竖插了一面面绿色彩旗,在风势的鼓动下,飒飒招展,叶片儿随风摇动,击碰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像在奏一部田间的交响曲。河斜边上的最好看,排排对对,对对串串,风吹过顺势此起彼伏,像一波波的绿浪,再倒映在河里,就像镶嵌了一大块碧玉,灿烂至极。到了这个时候,各个人家就被芦粟包围了,耳听的是芦粟的声响,鼻闻的是芦粟的清香。乡下说,只要农家的宅前宅后种满了芦粟,人就不生毛病了。到了这样的地方,糊涂的人会变清爽,清爽的人更爽朗。这个话是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倒是想问:这芦粟与人的毛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看了芦粟还是吃了芦粟才清爽的呢?还是说看了与吃了都重要?

⑧看归看,芦粟毕竟是拿来吃的,到了七月份,芦粟就熟了,可以一直陆陆续续吃到十一月。判断芦粟好吃不好吃要看穗头和节秆。熟透了的芦粟,穗头已经由青色、淡红色转为黑色了,而且黑得发亮,秸秆也已经长到三十来公分的长短了。剥开秆皮,会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黏粉,手一撸,粉就会脱落。这些都是成熟的表征。其实,芦粟熟不熟还可以通过闻香来知道——如果闻着有幽幽的甜香味道,这芦粟肯定很甜了。

⑨我们管芦粟熟了叫甜了。芦粟甜了,就要去攀芦粟。这个“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镰刀直接割起芦粟的根,还有一种是用手拔,先将芦粟的头抓到手心,整体弯起来,在顺势朝外推出去的时候一个向里摁,一摁一“啪嗒”,芦粟就连根拔起了,就可以扛到屋里来,或者成捆地放在场地上。先用手剥掉秆上的皮,再用菜刀按节切断。

⑩吃芦粟的“吃”和吃别的不一样,吃别的都是吃下去,吃芦粟呢就是咀嚼——用牙齿把芦粟的秆皮咬掉后,一段一段吃掉节秆,把甜水吸干,再把渣吐出来。这个过程是动牙的过程,牙齿很辛苦,嘴巴却很甜。

⑪母亲也年迈了,却还年年种着芦粟。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芦粟甜了的时候,妹妹也就有理由打电话喊我回家看看。就算不再像当年那样,那么多高家人聚在一起集体吃芦粟,但是,也是一个小小的团圆的机会——芦粟给我们的机会。

(节选自2018年11月28日《文汇报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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