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也以“我要去北京”为线索而展开故事。 B、“我”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是因为谎言被“我”揭穿而自尊心受到伤害,之后四年未见,也是由于丢了面子,不好意思再见“我”。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且两次都被‘我’揭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我”明知道张二狗又一次造假去北京,但是“我”却没有揭穿他,而是认真看完他发来的视频,这样结尾有什么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卖白菜

莫言

    我12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社斗,去找个篓子来吧……”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但她没有哭,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汉子了,动不动就抹眼泪,像什么样子?”

    “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我把脸伏在母亲的胸前,委屈地抽噎着。我感到母亲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透过朦胧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摘了下来。母亲又把那棵第二大的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就像熟悉自己的一根手指。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一行的拐角的位置上,它一直长得不旺,我们在浇水施肥时就对它格外照顾。我曾经背着母亲将一大把化肥撒在它的周围。后来,它尽管还是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的脸上洋溢着珍贵的欣喜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

    集市在邻村,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不时有赶集的人从我们身边超过去。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以至于当篓子跌落在地时我竟然不知道。母亲就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我在后边帮扶着,让她站直了身体。

    终于挨到了集上。在我们旁边卖青萝卜的是一个高个子老头,母亲让我叫他七姥爷。听母亲说,是我姥姥村里人,同族同姓。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白菜的价钱。母亲回答了她。她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是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她又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用弯曲的、枯柴一样的手指。她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去看看吧,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吧。”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老太太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问母亲:“这是谁?是你的儿子吗?”“是老小,”母亲回答了老太太的问话,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老太太将她胳膊上挎着的柳条箢篼放在地上,腾出手,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

    “大婶子,别撕了,放到这时候的白菜,老帮子脱了五六层,成了核了。”母亲劝说着她。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的、洁白的菜帮。母亲用秤钩子挂住白菜根,将白菜提起来。老太太把她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上面的秤星。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

    母亲因为偏头痛,算了一会儿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

    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地揭开,露出一沓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我看到七姥爷的尖锐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戳了一下,然后就移开了。

    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

    “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选自《中国最好的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件绿绸衬衣

(德)海因里希·伯尔

    我完全按照人家告诉我的那样行事,没有敲门就推门走进屋去。可是,当我突然见到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时,我吃了一惊。她那脸上有着一种难得见到的东西:美妙的色泽,健康,安详,自信。

    她的眼睛的神色是冷漠的。她站在桌子旁摘菜,身边放着一个还有吃剩的蛋糕的盘子,一只大胖猫正在蛋糕上闻来闻去。屋子又矮又窄,空气混浊,还有一股油腥味。我的畏缩目光在蛋糕、猫和女人健康的脸之间来回转个不停,喉咙里有一种呛人的①苦涩味,喳得我很难受。

    “什么事?”她问,眼睛抬也不抬。

    我用颤抖的双手打开手提包拉锁,这时脑袋碰到了低矮的门框,最后取出了我的东西:一件衬衣。

    “一件衬衣,”我沙哑地说,“我想……也许…一件衬衣。”

    “我丈夫的衬衣足够穿十年的!”她说完这话像是出于偶然地抬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件窸窸窣窣的柔软的绿衬衣,我看到她眼睛里突然闪现一种无法克制的欲望,心想这事已十拿九稳了。她连手也不擦一擦,就抓起衬衣,提溜着衬衣的肩部,翻来覆去观察每一道接缝,然后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一声。

    我不耐烦地内心不安地看着她又去继续把洋白菜弄干净,走到灶旁掀起一口咝咝作响的锅的盖子。一股香喷喷的热油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此时那只猫已在蛋糕上嗅了老半天,显然觉得它还不够新鲜好吃,便懒洋洋地一跳,以优美的姿态跳到椅子上,再从椅子上跳到地上,一溜烟地从我身边窜出门去。

    油在沸腾,我相信听到了猪油块在盖着盖儿的锅里劈劈啪啪的蹦跳声,因为这时一段遥远往事的回忆告诉我,那是猪油,这个锅里正在炼猪油。女人继续在削洋白菜。有个地方,一头母牛在哞哞低叫,一辆手推车发出嘠吱嘠吱的声响,而我一直还站在门口,我的衬衣在肮脏的椅子靠背上晃悠,我那心爱的柔软的绿绸衬衣,对它的柔软我曾向往了七年之久……

    我觉得犹如站在烧得通红的炉箅子上,而沉默使我憋得透不过气来,难受得要命。蛋糕上此时己满是黑压压一片懒洋洋的苍蝇,饥饿和恶心,极其难受的恶心,合成一种呛人的苦涩味,把我的喉咙噎住了。我开始冒汗。

    我终于犹豫不决地伸手去拿衬衣。“您,”我说,声音比方才更嘶哑了,“您……不想要?”

    “您要换什么?”她连眼睛也不抬地冷冷地问。她那灵巧的手指已把洋白菜摘干净,把菜叶收进一个漏勺,用水冲洗,然后又掀起那个正在炼油的锅的盖子,把菜叶倒了进去。那令人垂涎欲滴的咝咝声使我又想起往事,好像已过去一千年的往事,而我才只有二十八岁……

    “喂,您要换什么?”现在她更加不耐烦地问。

    可我不是商人,不,虽然我光顾过从格里内角到克拉斯诺达尔的所有黑市。

    我张口结舌:“猪油……面包……也许面粉,我想……”

    这时她第一次抬起她那冷漠的蓝眼睛,冷冷地看着我,在这一刹那,我知道自己完了……今后我将永远不会再知道猪油的味道了,猪油对我将永远只是一阵令人痛苦的气味回忆……我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她的目光击中了我,洞穿了我,现在我内心空空……

    她哑然失笑。“衬衣,”她以讥笑的口吻喊道,“我能用几张面包票去换衬衣。”

    我从椅子上夺过衬衣,把它系在这个大喊大叫的女人的脖子上,把她像一只淹死的猫一样吊在那黑沉沉的巨大的耶稣受难像下面的钉子上,这像就挂在她头顶上的黄粉墙上……不过,我只是在想象中这样做。实际上,我抓起我的衬衣团成一团,又把它塞进手提包,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

    那只猫正蹲在过道里津津有味地舔食一盘牛奶,当我走过它身旁时,它抬起头点了点,似乎要跟我打招呼,并且安慰我,在它那双模模糊糊的绿眼睛里流露出一点人性,一点无法形容的人性……可是,人家告诉过我,我要有耐心,因此我觉得应当再试一试。先是为了回避那明朗得令人感到压抑的天空,我跑到一处不知什么地方,在奇形怪状的苹果树下越过臭水坑和啄食的鸡群,来到不远的一座古老椴树浓荫匝地的较大的农家院落。一定是喉咙里的②苦涩味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才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农村小伙子坐在房前长凳上,向两匹正在吃食的马说着亲热的言语。当他见到我的时候,就笑着从一扇打开的窗子向屋里喊道:“妈,第十八号来了。”说罢他非常开心地拍拍自己的大腿,往烟斗里装起烟丝来,屋里回答他笑声的是一声响亮的咕咕声,一个脸膛棕红、精神饱满的女人在窗框里闪现了一秒钟,她的面孔像一块油亮亮的煎饼。我马上转过身去,经过水坑、鸡群和嘠嘠喊叫的鹅群向后奔去。我像疯了似的跑得飞快,手提包紧紧地央在臂下。当我又到达村中道路时,这才放慢脚步,从半小时前登上的山上又走下去。

    当我重又见到我脚下那条两边长着可爱树木的亲切的灰色蛇形公路时,松了一口气。我的脉搏跳得更平稳了,当我坐在那条多石、荒芜、霉味弥漫的村中道路通向阳关大道的岔道口时,苦涩味减轻了。

    我大汗淋漓。

    蓦地,我莞尔一笑,点燃我的烟斗,从身上扯下又脏又旧、被汗水浸透的衬衣,迅速穿上凉爽柔软的绸衣,一股舒适的感觉油然而生,流过我的全身,于是一切苦涩味全都化为乌有,从我身上消失了。我在公路上重新向火车站方向走去,内心深处升起一种憧憬,渴望见到城市贫困丑陋的面貌,因为在这张变得难看的面孔后面,我还常常看到困难中的人性。

【注释】①文章背景说明:二战中德国城市受到巨大破坏,战后许多市民到相对破坏较小的农村以物换物,换取生活必需品。②法国北海岸一个地方。③苏联北高加索一城市。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