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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铜仁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也以“我要去北京”为线索而展开故事。 B、“我”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是因为谎言被“我”揭穿而自尊心受到伤害,之后四年未见,也是由于丢了面子,不好意思再见“我”。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且两次都被‘我’揭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我”明知道张二狗又一次造假去北京,但是“我”却没有揭穿他,而是认真看完他发来的视频,这样结尾有什么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画皮

杨海林

我小的时候生活在一个叫三坝的小村,那里总共几十户人家,两三百人。“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村里要抓一个阶级斗争典型,开会讨论了几天,总是确定不下人选——这个村几代人都是土里刨食的主,肚皮尚且牺惶,哪有心事管别的事?

    但这样的政治任务在当时来说是头等大事,完成不了肯定不行。

    看到村干部犯了难,蒋三爷自告奔勇:“别人有妻儿老小,我光棍一条——还是我来吧。”

    有人愿意背这个锅,村干部当然大喜过望,于是急忙往乡里汇报。

    不久乡里就派来了专门的调查组,里里外外一分析,蒋三爷还真是个有问题的人——解放前有一段时间他去了上海!

    按照时间推算,蒋三爷去上海时26岁,正是一身好力气的时候。

    他去干了什么呢?

    村里人都知道蒋三爷去上海的原因是他打死了一个恶霸——这事他在忆苦思甜大会上没少说——而他到上海后干了些什么,却一直没有人探询。

    调查组的人去蒋三爷家了解情况,很快,他们就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蛛丝马迹——大热的天,蒋三爷总是穿着长袖的罩衫,袖口儿必定用皮筋束得紧紧。

    难道他的手腕上有什么秘密?

    捋起来看,果然有一块亮亮的疤!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调查组的人很快弄清了蒋三爷保守了几十年的秘密:他在上海的时候加入了青帮,那块疤下面,原来有青帮刺下的文身!

    这个结论可不是调查组的人随意得出的,因为手腕上的文身虽然被疤痕遮盖了,可是蒋三爷的后背上还留有一整块的文身。

    刺的是关云长一手捋须、一手提青龙偃月刀,侧身跨赤兔马的《忠义千秋图》。

    因为后背上的这张“画皮”,蒋三爷一下子成了这次运动的典型,要在乡里认认真真地开一次批判会,再被送到县里的监狱。

    轮到开批判会的那一天,村里特意放了假,让大家都去现场接受教育。

    以前类似的会议是很少有人愿意去的,但是这次不同,全村几乎没有一个人落下,大家都想亲眼看一看蒋三爷后背上的“画皮”。

    遗憾的是那天蒋三爷还是穿了长袖的罩衫,袖口儿用皮筋束得紧紧。

    什么也没看到,村里人由原来的同情和好奇一下子变成了愤怒,有几个甚至想冲上去扯掉蒋三爷的罩衫。

    只是因为有荷枪实弹的士兵在,大家才不敢造次。

    蒋三爷在牢里待了许多年,当他出狱的时候,我已经结婚生子了。

    蒋三爷和我是邻居,关系又极好,他来逗弄我孩子的时候,我有时会问他画皮的事。

    “我那时在上海滩遇到一个文身的先生,他的手艺极好,最拿手的是《忠义千秋图》:关羽攒眉瞪眼,三绺长髯却又飘逸灵动——可谓是一紧一松张弛有度。”

    “青帮的很多人都在后背上刺下这幅图,可那些都是亡命之徒,很难说他们能活多久。这个先生临死的时候,不忍心那么好的手艺消失,于是就把《忠义千秋图》在我的后背上刺了下来。”

    听蒋三爷这么一说,我更想看看他后背上的“画皮”了。

    可是蒋三爷不给看。

    蒋三爷从来不去村里的浴室洗澡,每天晚上,他都喜欢用我们不认识的药材泡好一木桶水,然后整个人坐进去。

    我曾经问过他,他说这是防止自己的皮肤老化损坏了后背上的“画皮”。

    蒋三爷的本家侄子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人家在城里做了大事,后来把蒋三爷也接到城里去了。

    城里可不像我们农村,蒋三爷每天一把澡的习惯只好去浴室里进行了。

    浴室里也会有一些文了身的人,所以起先没有人留意他。

    但是后来,只要蒋三爷一去洗澡,浴室的伙计就会偷偷地打电话。

    他的身后就会多了一个戴眼镜的青年人。

    蒋三爷知道他在偷偷地观察自己,不知怎的,他竟然又回到了村子里来。

    我到报社上班的第二年,蒋三爷死了。

    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找了来,想买下蒋三爷后背的“画皮”。

    经不住软磨硬泡和大价钱的诱惑,蒋三爷的本家侄子同意了。

    可是当植皮医生被请来的时候,他捋起了蒋三爷的罩衫。

    光光的脊背上什么也没有。

    不会吧,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又伸过头来瞧。

    真的,蒋三爷光溜溜的脊背上什么也没有。

(选自《中学生阅读》2016年第1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丁大厨

金鸿

    “爸,你就出山一回吧,否则,我怎么买房子啊?”儿子丁盛说。

    “老丁,不是我说你,上个电视节目有这么难吗?咱们家那点存款,离买新房还悬空八只脚呢!”老婆梅阿姨叹着气。

    丁大厨看看他俩,又摸摸早磨掉了黑漆的椅子,瞧瞧被烟火熏得发黑的白墙,墙上挂着丁大厨与著名评弹演员老顾、著名画家老章的合影。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香烟,抽出一根,点燃了,猛吸了几口,说话了:“豁出去了。为了盛盛,参加!”

    丁大厨决定参加的是电视台搞的民间厨艺达人秀,年度总冠军可以赢取房地产商赞助的一套新房。丁大厨退休前只是一家单位食堂的烧菜师傅,他的师父倒曾在松鹤楼、得月楼等著名餐馆里当过厨师,他也得了些真传。过年的时候,桃花坞的木刻年画张贴在木门上,苏式红灯笼高挂在门口,客厅里高朋满座热热闹闹,丁大厨一个人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焖溜熬炖,也不觉得累。凡是到过丁大厨家的亲戚朋友,无不夸他的苏帮菜地道,味道好。

    丁大厨报了名就后悔了。万一自己烧的菜不被评委认可,一世英名可就毁了。想了半天.他想不出好法子.便把小舅子梅教授请来喝酒。梅教授啜了一口丁大厨泡的青梅酒后,缓缓道:“现在饭店里的苏帮菜已经不正宗了,你只有返璞归真,烧最最正宗的苏帮菜,才有机会获胜。”丁大厨笑了:“不瞒你说,我只会烧苏帮菜,其他的,我也不太会。”梅教授说果真如此,便已成功一半。

    丁大厨又问梅教授烧哪个菜。梅教授问“苏”字的繁体字怎么写,丁大厨说草头下面一个鱼一个禾。梅教授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没有鱼没有米,就不是苏州了。如今烧菜,自然是烧鱼啦!”

    比赛倒也顺利,丁大厨凭借一道“火夹鳜鱼”拿了周冠军,又凭着一道“红烧划水”拿了月冠军,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丁大厨依旧侍弄侍弄花草,喝喝老酒听听评弹,偶尔给上门的朋友做几个菜。

    年度总冠军比赛那天,除了自家亲戚,老顾、老章都亲临现场为丁大厨加油,引得人群一阵激动。丁大厨准备烧“松鼠桂鱼”,这道菜是苏帮莱的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名家真传,也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可当他去取鱼时傻眼了,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他立刻找到主持人说明情况,主持人一听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丁大厨急忙跑下台想叫儿子去换鱼,但时间明显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一旁的老顾说:“老丁啊,你也别着急,我们苏州老话不是说‘甜中意,咸欢喜’吗?鳜鱼也好鲈鱼也好,都是鱼,只要年年有鱼,日子就好过……”丁大厨点头笑了笑,返回到了台上。看着盆里悠游的鲈鱼,想到烧菜的快活逍遥,他从容地开始操作起来……

    轮到丁大厨介绍自己的菜了,原来他烹制的是“清蒸鲈鱼”。底下有观众发出了嘘声.因为这道菜简单易行,堪称家常菜。他让评委尝尝味道,评委说,这“清蒸鲈鱼”做得太妙了。鱼的味道酸甜苦辣成都有,似乎用了特殊的调汁,太与众不同了。丁大厨缓缓道:“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亲人朋友离世了谓之酸,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谓之甜,朋友远离家乡谓之苦,生活艰辛谓之辣,说点风趣的话谓之咸。我做的这道‘清蒸鲈鱼’,好多朋友都品尝过。我有位画家朋友老章,曾经到外国去打拼,但是有一天,他说忽然想吃我烧的鲈鱼,于是就回来了,现在他就在现场。”,观众们的视线都投向老章,他立刻站起来,向丁大厨鼓掌致意。现场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主持人宣布得分时,丁大厨的后援团开始紧张了,台上的丁大厨倒是一脸坦然。分数出来,丁大厨以0.1分之差屈居亚军,获得了十万元的奖励。

回到家,在老顾的评弹声里,丁大厨啜了口老酒,呵呵笑道:“我爸在世时,曾与我说过一副对联:山水花竹,无恒主人,得闲便是主人:富贵贫贱,总难称意,知足便是称意。能拿到亚军,还有十万元奖金,我已经很知足了。过几天,让盛盛拿着这钱去付个首付,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够住就行。”

    老章举起了酒杯,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干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白天,空气中弥漫着窒息的味道,日光榨干了鲜花的最后一抹微笑,皮靴静静地躺在角落里,下一秒,身体就会瘫进柔软的地面……

    到傍晚才有了些许生机。

    这时候,一位年迈的老人出现在湍急的伏尔加河的岸边。他总是在老地方坐下——在那棵长在水中的盘根错节的老树旁,然后就向太阳凝望。

    太阳正落到山后去。傍晚时的太阳看上去又大,又红。

    老人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双手放在膝上——这是一双深褐色、干枯的手,手上的皱纹多得惊人。他脸上也刻满了皱纹,湿润的眼睛黯然无光。他的颈项很细,头也小,但盖满了白发。蓝色的印花布衫下支撑着瘦削的肩胛骨。

    有一天,老人正这样坐着的时候,听到背后有人说话:“您好,老爷爷!”

    老人点了点头。一个少女在他身旁坐下,她手里提着一只扁平的小箱子。

    “我给您画一张像,可以吗?”少女问。

    老人沉默了片刻。他望着太阳,眨动着微微发红的眼睑,那上面已经没有睫毛了。

    “我如今可不好看了。”他说。

    “为什么?”少女有些茫然地说,“不,您很美,老爷爷。”

    “而且还有病。”

    少女对老人看了很久。然后,她用自己柔软的小手抚摸着老人那只酱色的干枯的手说:“您很美,老爷爷。真的。”

    老人淡淡地笑了笑。“既然这样,那你就画吧!”

    少女打开了箱子。老人一直望着太阳。

    少女画着,她从侧面仔细端详老人的面容。

    “多好的太阳啊!”老人低声地赞叹说。

    “怎么好?”少女不懂。

    “它多大啊!”

    “你看那河水,多好看……对面岸边的……”

    太阳轻轻接触到阿尔泰山的山顶,便开始缓慢地沉入远方蓝色的天底里去。后来,太阳完全隐藏到山脊后面了。一束鲜艳的金光,投在淡绿的天幕上。

    “太阳落下去了。”老人叹息说。

    少女把画纸叠好,放进箱子。

    他们就这样静坐了一会儿,谛听微微的水波急促地拍打河岸的声音。

    “您明天到这里来吗,老爷爷?”她问老人。“来。”他答应道。

    少女站起身,到村里去了。老人又坐了一会儿,也走了。

    他回到家里,在炉子旁边他那个小角落里坐下。他默默无言地坐着。

    儿子下工回来时总是疲惫不堪,百事都不顺心的样子,儿媳妇也总是带着气。孙子都已长大,进城去了。家里没有他们冷清得很。

    大家坐下来吃晚饭。他们给老人把面包捏碎,和到牛奶里。他挨在桌子边喝着,小心翼翼地不让勺子碰到盘子,生怕弄得太响。大家都不说话。

    第二天傍晚,老人和少女又坐在河岸边那棵盘根错节的树旁。少女匆忙地画着,老人一面望着太阳,一面说:“以前我当木工,活儿总是挺多。几个儿子也都是木匠。打仗的时候死了四个,剩下两个。现在我跟一个儿子过,他叫斯捷潘。万卡在城里住,是一个工地上的主任。他有信来,说生活不错。他们来这里做过客。我有许多孙子,他们都喜欢我,现在都分散在各个城市里……”

    少女在画老人的双手,她画了又涂,涂了又画,心情很急迫,也很激动。

    “生活很艰难吧?”她问道,好像没听见老人的话。

    “什么?艰难?”老人很惊讶,“我活得挺好呀!”

    现在轮到少女惊讶了,为老人的安详和平静。

    太阳又落到山后去了。天边又悄悄燃起红霞。

    “明天是阴雨天。”老人说。

    少女看了看明朗的天空,“为什么?”

    “我浑身酸疼。”

    “你明天来吗,老爷爷?”

    “不知道,”老人没有立刻回答,“不知怎么回事,浑身都疼。”

    老人站起身,沿着小路上坡了。

    少女望着他的背影,一直等他折进小巷。他走得很慢,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少女忽然产生一个奇怪的猜想:她仿佛觉得老人是个盲人。

    第二天老人没到河岸边来。少女独自坐着,想念着老人。他的一生是那样简单,那样平常,而其中又含有某种不简单、不平常的东西。“太阳是平平常常地升起,平平常常地落下,”少女想道,“但难道这是平平常常吗?”于是她长久地审视着自己的画,忧伤起来。

    老人第三天、第四天都没有来。

    少女于是去寻找他的家。她找到了。院子里一个身材高大、年近五十的男人正在台子上刨松木板。

    “请问,有位老爷爷是住在这里……”

    男人仔细而又有点奇怪地打量她。

    “原来在,”男人说,“我这不正在给他做棺材嘛。”

    少女惊愕地张开了嘴。男人又低下头来刨木板。

    “请问,他是盲人吗?”少女沉默了许久说。

    “是瞎子。”

    “瞎了很久吗?”

    “十年了。怎么?”

    “没什么……”

    少女走出院子,她靠着篱笆哭了。不过,又觉得自己好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题。

香椿注

①在海外生活,很多日常琐细都可以勾动你的乡思,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比香椿更带乡土气息而弥足珍贵的了。我本南方人,香椿的滋味是到了北方做事时才开始品尝领略的。那时就知道,此乃掐着时辰节气稍纵即逝的稀罕美味。美国好像只长“臭椿”,不长香椿。客居这些年,常看妻子为香椿魂牵梦绕,我这个“北方女婿”真是“心有戚戚焉”——少一种嗜味就少一种牵挂,都说:香椿之香味,植于深土深根,得之日月精华,闻之尝之可以令嗜者“不知肉味”,我无论如何体会不出来。——可是,神了吧? 那天,顺路看望完张充和先生,正要出门,老人笑盈盈递过来一个塑料袋子,打开一瞧——天哪,一大捧香椿芽苗! 嫩红的芽根还滴着汁液,袅散着阵阵香气。——这不是做梦吧? 这可是在此地寸芽尺金的香椿哪! 看我这一副古怪表情,张先生笑笑,把我引到后院,手一指,又把我惊了一个踉跄:阳光下的草坪边,茂盛长着一小片齐人高的香椿林!

②不经意就撞进了一座金山银山。这段香椿奇遇引发的感觉,其实就是我每一回面对张充和先生的感觉。

③张充和,出于敬重,大家都唤她“张先生”。稍稍熟悉民国掌故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个连缀着许多歌哭故事的名字,更仿佛是一个从古画绫缎上走下来的名字。她是已故耶鲁东亚系名教授傅汉斯的夫人。因为张兆和是她的亲姐姐,她的名字常常会跟沈从文联系在一起。她是陈寅恪、金岳霖、胡适之等一代宗师的好友兼诗友。她在书法、昆曲、诗词方面颇有造诣,早在三十年代就曾在北大开班讲授,享誉一时。一九四三年在重庆粉墨登台的一出昆曲《游园惊梦》,曾轰动大后方的杏坛文苑,成为抗战年间一件文化盛事。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三日,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中国部在即将落成的仿苏州园林“明轩”,举行盛大的唱曲会,映着泉亭曲径、回廊庭榭,张充和素雅玲珑,并无半点浓妆,在宫羽之间珠圆玉润,听者如痴如醉,掌声如雷如潮。

④这样一位在书卷里、画轴里着墨留痕的人物,如今年过九旬却依旧端庄隽秀,还可以和你在明窗下、书案边低低絮语、吟吟谈笑,这可不就是人生最大的奇缘吗?

⑤我不敢冒称是张先生的忘年小友。只是因为住得近,年前傅汉斯先生久病离世后,惦念着年迈独处的老人家,我便时时会当“不速之客”,探访问安。于是,仿佛走进时光的回廊,曾经镶缀在历史册页中的那些人物,重新活现在老人和我的言谈中。那是让一坛老酒打开了盖子的感觉,不必搅动,岁月沉酣的馨香慢慢在屋里弥散开来。

⑥有一回,带故世多年的老作家章靳以的女儿章小东夫妇造访张充和,老人搂住小东,言说着当年和靳以的旧事,又讲到巴金、万家宝、老舍……恨不得把那段锦绣日子,一丝丝一缕缕地全给揪扯回来。自此登门,老人常常会跟我念叨“老巴金”。“……老朋友都走光啦,也不等等我,只有老巴金,还在海那边陪着我。”确实,环望尘世,看着往日那些跌宕、倜傥的身影一个个凋零远去,自己孑然一身独立苍茫,日日时时缠绕着这位世纪老人的,会是怎样一种废墟样的荒凉心情呢?“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那天,张先生向我轻轻吟出自己的旧诗句,似乎隐隐透露出内心淡淡的哀伤。——可是不。你感觉不到这种“荒凉”和“哀伤”。老人的日子过得娴静有序,除每天读书、习字,就在后院的瓜棚、豆架之间忙活。

⑦“……老巴金好玩呀,”那一回,张先生要送我几盆黄瓜秧子,边点算她的宝贝,边给我说着旧事,“抗战那一年,我弟弟和巴金一家子逃难到了柳州,就住在一座荒弃的学堂里。晚上睡觉,巴金弟弟李采臣在枕头前点了蚊香,睡着了把枕头睡到蚊香上烧起来,满房都是烟,拿鞋底也压不灭。巴金说:‘我们每人吐口水,浇熄它!’哈,吐口水管什么用呀! 后来还是巴金把枕头丢到街心才免去这场火灾,但地板上烧焦了一大块。”老人笑得响脆:“嗬,那年回上海,跟巴金提起这件事,他还记得,笑笑说:‘我可没那么聪明,是我弟弟的主意。’你看巴金多幽默——他说他没那么聪明!”

⑧搭好棚架的瓜秧、豆秧,满眼生绿,衬着探头探脑的青竹林、香椿林,托出了老人生命里依旧勃勃的生机。

⑨几天后见着先生,她连声笑道:“错了错了!”我问怎么错了,她说:“说是给你两棵黄瓜秧,却给了你两棵葫芦秧,我自己倒只剩下一棵了,你看,是能结出这么大的葫芦瓤的好秧子哪!”

⑩厨房墙上挂着的,果然是一个橙黄色的风干了的大葫芦。

⑪“不怪我吧? 那天你忙着说巴金……”

⑫“—怪巴金!”老人口气很坚决,却悠悠笑起来,“嗨,那就怪我们老巴金吧…”

⑬都说每一段人生,都是一点微尘,而浮托着这点微尘的时光,又是什么呢? 这些天写稿子累了会听听钢琴曲,琴音如泉琮琤,时光就像弹奏钢琴的左右手——大多时候,记忆是它的左手,现实是它的右手;有时候,记忆又是它的右手,现实反而是它的左手——记忆成了旋律主体,现实反而退到对位、和弦的背景上了。

⑭人生,在不同的阶段,记忆和现实,黑键和白键,就是这样互相引领,互相交替地叠写着,滚动着,流淌着——有高潮,有低回,有快扳 中板,也有慢板和停顿……所以,生命这点微尘,才会一如音乐的织体一样,在急管繁弦中透现生机生意,在山重水复间见出天地豁朗,又在空疏素淡中味尽恒常的坚韧、寂默的丰富,以及沉潜慎独的绵远悠长啊。

⑮午后下过一场新雨,我给老人捎去了一把刚上市的荔枝。听说我要到北部去看望在那里教中文暑校的妻子,先生便把我领到后院,掐了一大把新冒芽头的香椿。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至七月六日

于美国康州衮雪庐—青山州明德大学

注释:本文选自旅美作家苏炜的散文《母语的诸天——耶鲁长短章》,有剧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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