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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高二第五册第一单元第一课《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课堂测试题

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本文情节情节跌宕起伏,气氛张弛有度;文中有明线和暗线两条线索,分别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山羊兹拉特

                              〔美〕艾·巴·辛格

每年灯节前后,大雪飘飘,天气很冷,从村子通往城里的路也总是覆盖着雪。可今年是个暖冬,只下了很少一点儿雪,田里芳草青青。

经过很长时间的犹豫之后,硝皮匠勒文决定把家里的山羊兹拉特卖了。因为它老了,挤的奶也很少。城里的屠夫费佛尔答应给他八个盾。这样一笔钱足够他买灯节用的蜡烛,以及土豆、煎鸡蛋薄饼的油、给孩子们的衣物和全家过节的种种开支了。于是,勒文叫他的大儿子阿隆把山羊牵到城里去。

听到这事,阿隆的母亲不禁泪流满面。阿隆的小妹妹安娜和米丽昂也哭了起来。阿隆当然也知道把山羊牵到费佛尔家去意味着什么,可他只得听从父亲的命令,将一根绳索套在兹拉特的脖子上。他随身带上两片涂了奶酪的面包,准备路上饿了吃。

在阿隆给山羊套上绳索时,全家人都出来向兹拉特告别。可兹拉特还是像往常一样,显得那么温驯那么可亲。它舔着阿隆的手,摇晃着它下巴上那小撮白胡子,它知道,主人每天喂它,从不伤害它。当阿隆把山羊牵上通往城里的路时,兹拉特才觉得有点奇怪,它用疑问的目光,似乎在问:“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离开村子那会儿,太阳还闪闪发亮。突然一大块乌云从东边涌来,很快地盖满了整个天空,天黑得如同夜幕降临前的黄昏。起先,阿隆还以为又要下雨了,可没想到下起冰雹来。不一会儿,冰雹竟又变成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十二岁的阿隆见过各种各样的天气,但他还没见过这么大的雪。顷刻,整个大地被白雪覆盖。通往城里的路本来就又窄又弯。这时根本看不清路了。阿隆已弄不清楚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凛冽的风很快又穿透了他单薄的棉衣。当兹拉特的腿在雪里越陷越深时,它开始转过头去,它那温和的眼睛似乎在问:“这么大的风雪,我们为什么不回家?到底要去哪儿?”阿隆希望有个农民赶车路过,可却连个人影也见不到。

雪越来越大,棉絮般的雪花旋转着飘落下来。透过雪层,阿隆的靴子触到一块新翻过的松软的土地。他敏感地感觉到他们迷路了,他知道,这实在是一场猛烈的风雪,如果找不到个避风雪的地方,他们都将冻死。

突然,他眼前出现了一个大雪堆,他牵着兹拉特,好奇地朝着那一大堆雪走去。当他走近时,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埋在雪底下的草堆。

阿隆高兴极了,他费尽力气,在雪中开出一条路。这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完全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一到干草堆边,他为自己和山羊挖了一个洞。尽管外边极冷,可草堆里却是那么暖洋洋的。再说,干草又是兹拉特的食物。他们钻进去之后,阿隆用干草封住洞口,只留下了一个类似天窗的口。

兹拉特吃饱后,坐在后腿上,阿隆吃完了他那两片涂着奶酪的面包,他仍觉得饿得慌。突然看见兹拉特乳房涨鼓鼓的全是奶。于是,他立即靠着山羊躺下,对准奶头,使他挤的奶直接射进嘴里。兹拉特并不习惯这样的挤奶法,不过它纹丝不动。

外边,大风将雪片堆积在洞口处,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干草堆里一点不冷。草堆里的野草和野花散发出夏日阳光的温暖。兹拉特上下左右不时地吃着草,它的身子散发出热气,阿隆靠着它缩成一团。他便一边捋着兹拉特的毛一边问它:“兹拉特,我们现在的一切,你是怎么想的?”

“咩——”兹拉特说。

“如果我们没有找到这个草垛,我们俩现在不都得冻僵了?”阿隆说。

“咩——”山羊又答道。

“如果大雪仍继续这样下的话,我们可能要在这儿呆几天。”阿隆解释说。

“咩——”兹拉特叫了一声。

“‘咩——’是什么意思?噢——你不会说话,可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是吗?”阿隆耐心地说。

“咩——咩——”兹拉特试着要说明白。

……

大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第三天夜里,雪停了。但阿隆还不敢摸黑找路回家。他钻出草堆,环顾周围的世界。夜空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圆月在雪地上洒下片片银辉。一切都那么洁白,那么安静,沉浸在宏大天地的梦幻之中。星星显得那么大,又那么近。月亮在苍穹中游弋,就像在大海里一样。

第四天早晨,阿隆听到一辆雪橇的铃铛声。原来,草堆离大路并不远。阿隆牵着兹拉特,向赶雪橇的农民问路。不过,他没有询问通往城里和屠夫费佛尔家的路,而是回村、回家的路。在草堆里,阿隆就决定再也不与兹拉特分离。

……

家里一片欢腾。阿隆讲述了他如何找到那个大草堆,兹拉特又是怎么给他奶吃。阿隆的妹妹们抱着兹拉特,亲了又亲,并给它拿来胡萝卜和土豆皮。兹拉特一边贪婪地吃着,一边咩咩地叫着。

此后,全家人谁也没有再提起卖兹拉特的那件事。现在,寒冷的冬季终于降临了,村民们重又需要硝皮匠勒文来帮忙。在持续八天的灯节里,阿隆的母亲也能每晚做些油煎鸡蛋薄饼给孩子们吃,兹拉特也有一份。吃完煎饼,阿隆、米丽昂和安娜玩陀螺。兹拉特也不离开,坐在炉旁,在闪亮的烛光里,看着嬉笑玩耍的主人们……

有时,阿隆问它:“兹拉特,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三天三夜吗?”

兹拉特用角搔搔颈背,摇摇长着胡子的脑袋,发出它那惟一的声音:“咩——”  

(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

东君

    ①认识鬼金是在青创会上。甫一见面,便要跟我聊小说。他读过的外国小说似乎比我还要多,有些书名与人名我都不曾听过。他对那种名气不大却能够入得心来的作家的喜爱程度恐怕有过于托尔斯泰,正如他对北京某条老巷的喜爱程度超过长安街。

    ②鬼金通常是这样介绍自己的:一个写作者,一个吊车司机。在我想象中,现实生活中的鬼金应该是驾着恐龙般的吊车在工地上来回移动,铁臂舒展,不无威武之气。后来在现代文学馆的园子里听他谈起自己的工作,才知道,那种吊车是悬在车间的半空中的,而他置身其中,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很少从上面下来。每个月他的工作日是22天或24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一回,他跟我谈到“四班三运转”这种上班模式时,我听了一脸茫然。他就作了补充解释:两个班是早7点40分接班,下午3点40分下班,白班上完第二天下午3点40分接班,半夜11点40分下班,这是两个班;之后休息一个白天,第二天半夜11点40分接班,至凌晨7点40分下班,这又是两个班。每个月“四班三运转”,循例进行,月月如此,年年如此。我问他,那么,你是怎么安排写作时间呢?他只吐出两字:少睡。

    ③可以说,他的写作时间是从工作时间中挤出来的,坐在禁闭室一般的吊车驾驶室内,如果没事可做,他会偷偷写点诗,或琢磨一些小说片段。至于看书,在工作时间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就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三班倒”之后,他一回家倒头即睡,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一会儿书或写点什么。事实上,他完全有理由偷个懒,干点别的什么不必动脑子的活儿,但他就是喜欢跟文字打交道,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生理需要”。

    ④这些年,他有没有可能换个工作?可能性很小,他说,他这20多年来,只有一回因为工厂放假,跑出去做了几个月的记者,后来回到工厂。他长年待在笼子般的吊车内,就仿佛一只大鸟待在老巢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不甘就此堕落,却又无法远走高飞。

    ⑤20多年来,他从一个坐在吊车里的小吊车司机,熬成了一个诸事顺其自然而不试图逆袭的老吊车司机。然而,他的生活还是因为文学而发生了一点点改变:当吊车司机刘政波坐在吊车里,一个叫鬼金的写作者就会从他那里分离出来,以精神的形态存在着。记得有一回,有人在文学讨论会上谈到“人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时,鬼金突然来了情绪,他说,他就是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那个人。

    ⑥鬼金大概不相信“灵感”这玩意儿,什么时候有空,他就开始伏案写作。他之勤奋,时常让我汗颜。鬼金说,他一旦进入写作,内心就有一种东西在撕扯,生怕自己一松手,那股气就拢不住了。大概是因为长期写作带来的焦虑,他经常犯胃病;反过来说,随着胃病的加重,一种说不清的焦虑也在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

    ⑦有一年,他一口气写出了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在我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这么疯狂地写作,不怕脑子写坏掉啊。没法子啊,鬼金说,我不写就得饿死(因为胃病,他病休,每月仅开1000多块钱工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心头好像被什么带棱角的东西撞了一下。是的,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坐立不安了。因为他身后一直有一个被我们称为“不名之物”的东西在追赶着他。他稍作停留,那“不名之物”就会追上来,给他一顿暴打。于是,他就在房间里逃跑,骑着凳子逃跑,驾着吊车逃跑,提着笔逃跑。他一直在逃跑。他的写作就是一次大逃亡。我曾在电视上见过俄罗斯芭蕾舞演员、同时也是“脚中灵魂”项目发起人达利安•沃尔科夫的双脚,因为过度训练,导致脚骨错位、关节松弛,看起来像一双劳改犯的脚。如果一个高产作家的灵魂也有脚,那么,它的形状大概也是这样子吧。

    ⑧鬼金没有跟刘政波好好相处,于是就有了一种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那个写小说的鬼金驾驭着文字,超然于吊车司机刘政波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相信:一个写作者是可以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茶爷

刘建超

    茶爷祖上三代在老街经营茶货铺子,在豫西一带很有名声。

    茶爷不在乎赚钱多少,茶爷也不喜欢生意,之所以坚持做茶铺,他说,这只是念想,能闻到祖辈留下来的气息。

    茶爷卖茶,红茶、绿茶、黄茶、白茶、黑茶、青茶种类繁多,茶爷自己一年四季,杯子里就是毛尖。

    茶爷的杯子是个大号玻璃瓶,杯子里一半茶叶一半水,他走哪儿都抱着个杯子。茶爷早上泡一杯茶水,喝了添,添了喝,一天不换茶叶。晚上临睡前将茶叶捞出晾干,积攒够了就用泡过的茶叶包饺子蒸包子。

    茶爷好客,常请人喝茶。

    老街人都知道,茶爷请茶也是有讲究的。

    茶爷请客有两种说法,茶爷举举手中的杯子说,有空去我家里喝茶啊。这话是客套。你去也行,不去也行。

    茶爷要是说,走,去家里喝茶。那你注定是要跟着去的,茶爷的威望自不必说,茶爷在老街的辈分也很高。要你去喝茶,那是给足你面子了。

    七月天,闷热。茶爷在老街上溜达,被一阵吵闹声吸引了,是和盛斋古玩店的老板。

    茶爷走进和盛斋,胡老板正扯着一个壮汉的胳膊不让走。

    胡老板说,这主儿进店就转悠着看看这,摸摸那,转身要出店时,店里的伙计发现一枚古金币不见了,就拦住了壮汉不让走。

    壮汉硬着脖子,摊开双手说,你们看看,我这个样子能拿你的东西吗?

    茶爷看看壮汉,壮汉膀大腰圆,挺着肚子,光着上身,只穿条简易的短裤。

    壮汉看着茶爷说,茶爷,要是不嫌弃我丢人,我立马脱光了让他们看看。

    店里的伙计哭丧着脸说,确实是他来了以后那枚古金币就不见了。

    茶爷喝了口茶,拧杯子盖的当口,看了看壮汉,说,算了算了。走,去家里喝茶。茶爷扭头出门。

    胡老板张张嘴没说话,伙计还想拉住壮汉,壮汉一甩胳膊,跟着茶爷走出店门。

    茶爷家在老街八角楼旁,一个典型的老街四合院,院子当中放着个根雕制成的茶台。

    茶爷把壮汉领进门,两人坐在茶台前,夫人摆上一只大铜壶,一只白瓷蓝花的大海碗。

    茶爷满满地倒上一碗茶,说,这是家里人自己调配的凉茶,有夏枯草、金银花、荷叶、桑叶、甘草、蜂蜜、冰糖。清心败火,纾肝理气。来,喝一碗。

    壮汉本就心急,加之天热,刚才走得也急,已经是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端起碗咕咚咕咚就是个底朝天。

    茶爷微微笑着,又倒满一碗。来,接着喝,慢慢说。

    壮汉又是一碗喝尽。

    两个人喝着茶说着话,一壶凉茶被壮汉喝完了。

    壮汉揉着鼓鼓的肚子,说,茶爷,我用一下你家的厕所,憋得慌啊。

    茶爷指指方位说,去吧。

    壮汉站起身来,就听得扑簌一声,一枚金灿灿的古钱币从壮汉的裤腿里掉出,骨碌到茶爷脚前。

    茶爷弯起腰拾起古钱币,说,天热手滑,瞧瞧,这钱币滑到你的腰间你都没有留意啊。快去还给胡老板吧,回来咱爷俩接着喝茶。

    壮汉呆立着,涨红了脸。接过钱币羞愧地给茶爷鞠了个躬,走了。

    夫人来收拾茶具,说,我都看出来了,他是把钱币藏在肚脐眼里了,不然裤子提那么高?茶水喝多了,肚子圆了,钱币就藏不住了。

    华文、华武是双胞胎兄弟,在老街开了间摄影工作室。

    去年兄弟俩的母亲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兄弟俩因为拆迁赔偿款的分配闹翻,甚至还动了手。茶爷叫华文、华武来喝茶。

    茶爷给兄弟俩倒上第一壶茶,说,在清朝啊,有位贤人叫王好古,他在《汤液本草》中说喝茶能清头目;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我这一壶绿茶就有这个治疗头目不清的功效。来,喝喝茶。

    华文、华武谁也不看谁,端起碗一饮而尽。

    茶爷说,头脑清楚点儿没有?头脑清楚就能想起点啥事情。你俩七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哥俩七岁的夏天,一起去潺河边玩耍。弟弟华武不小心滑落到河里,河水很急,华武扑腾着喊叫。哥哥华文见状,一跃跳下河,紧紧抓住弟弟的手不丢。幸好进货路过的茶爷把他俩拉了上来。

    茶爷说,华文你小子也不会游泳,还往河里跳。

    华文说,我是哥哥,我不让弟弟死。

    兄弟俩面对面,又喝了一碗茶。

    茶爷换上第二壶茶,说,来尝尝乌龙茶。还是清朝啊,有个叫黄宫绣的人在《本草求真》里也说喝茶能治头目不清。先人说的话,咱得信啊。下午喝乌龙茶,健脾消食让人神气爽啊。你哥俩再想想,十七岁,十七岁的夏天。想起啥没有?

    华文、华武十七岁那年一起参加高考。哥俩都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哥俩家境窘迫,靠母亲打零工度日,供不起两个人上大学。

    弟弟华武把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藏下,去打工赚钱,最后悄悄去卖血,给哥哥攒够上大学的钱。茶爷知晓情况后,赞助兄弟俩念完大学。

    茶爷说,骨肉之情的这些事,咋就忘了呢?

    兄弟俩又喝了一碗茶,对望着,握住手,抱在一起默默流泪到号啕大哭。

    茶爷喝口茶,起身背着手走出院门。

    老街有了新的俗语:茶爷请客——你得有肚量。

(本篇文章选自2019年2月《小说选刊》)

作者简介:刘建超,中国作协会员。在《解放军文艺》《北京文学》等报刊发表小说、散文八百多篇,出版小说集十一部,获得第八届《小说选刊》年度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戈壁绝尘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降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的炙烤,而导致了皮肤的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了地面,戈壁滩赫然入目。此时,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线面上有光芒,有云朵。

    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之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分别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绝望、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很幸运地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那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最早命名的。这是一个十分典雅,富有诗意的称谓。想必当年这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必然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妙曼。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妙曼的景况。一种苍凉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周边。当我让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告别灯红酒绿的长安,率百人随从,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骞又第二次奉派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中原通往西域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千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脚步声似乎没有消停。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还能经受了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年---107年间下令修建的。玉门关几度迁址,现在看到的是汉玉门关遗迹。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全用黄土夯筑而成,耸立在东西走向戈壁滩狭长地带中的砂石岗上。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看上去,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盖将军歌》:“玉门关城迥且孤,黄沙万里白草枯。南邻犬戎北接胡,将军到来备不虞。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因地偏人稀,路途遥远,每天前来参观的人并不多。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大司马霍去病,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守护者,开拓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得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成为绝尘。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印了。

    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让苍凉淹没。戈壁,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和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壁的神。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太阳岛上

包利民

    父亲那时每喝完酒,都会感叹着说:“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方就是太阳岛了,全国都出名啊!”

    那年我八岁,父亲一年中有大半年时间在工程队干活,走过很多地方。当时正流行郑绪岚演唱的《太阳岛上》,歌中唱道:“明媚的夏日里天空多么晴朗\美丽的太阳岛多么令人神往\带着垂钓的渔竿\带着露营的篷帐\我们来到了\我们来到了\小伙子背上六弦琴\姑娘们换好了游泳装……”不知勾起了多少人的向往之心。

    于是在一次父亲酒后,我问他:“你去过太阳岛吗?你咋知道那是哈尔滨最好的地方?”父亲便略低下头说:“没去过,不过肯定是能去的!”那年父亲所在的工程队要去哈尔滨修江桥,他兴奋得无以复加,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这回你爹可真要去太阳岛喽!”

    夏天的时候父亲写信回来,说过几天他们要放两天假,正好可以去太阳岛瞅瞅,还说远远地看那里,全是绿色,里边肯定要比歌中唱得还好。于是那以后我日日盼着父亲的信,想听他讲讲太阳岛上的事。可是竟是一直没有信来,也不知他去太阳岛没有。

    秋天的时候,父亲回来了。我和姐姐就都问:“你去太阳岛了吗?那上面好吗?”父亲就说:“当然去了,嘿,真是太好了!”我们就不依不饶地问:“那到底好在哪儿呢?”父亲也说不清楚,问他上面可有歌中说的弹琴的小伙子和穿泳装的姑娘,他说:“反正人挺多,干啥的都有!”我们就说:“你是不是没去啊,回来骗我们!”父亲急了,说:“咋没去?那门票要五块钱一张呢!”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在我们眼前晃了晃:“这就是门票!”我们看了一眼,上面果然写着“5元”的字样,还有一个红红的印章,没等细看,他就收回去了,说:“别让你们弄坏了,这可要留做纪念呢!”

    自那以后,父亲每次喝酒之后,更是慨叹太阳岛的美,说得我们心中痒痒的,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父亲也是常说:“等有机会我还要再去看看,这次要看得仔细些!”可是父亲终没有再等到机会,工程队那几年转而向大小兴安岭施工,再也不去省城了。后来父亲的一条腿被砸伤,不能再出去干活了,而我们的小村子离哈尔滨又极远,他再去太阳岛的梦想就一直没有实现。

    后来,我去哈尔滨上学,到了那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趟太阳岛。也许是期望过高,并没有想象中的美丽迷人,心中便有了失望。可是在给父亲的信中,我还是把太阳岛的风景描绘得天花乱坠。姐姐来省城看我,我们又去了一次太阳岛,并照了许多相片,姐姐说:“回去我一定给爸好好讲讲,他现在喝完酒还总念叨呢!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都没忘!”我们相视一笑,心中却涌起一种异样的情绪。

    那年暑假,我回到家,父亲一见我就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爸没骗你吧?那太阳岛是不是很好?”我使劲儿点头。那天我陪父亲喝酒,话题总是不离太阳岛。父亲喝醉了,躺在炕上口中还不住地说着:“太阳岛,就是最好的地方!”

    我和姐姐默默地看着酣睡的父亲,眼睛都有些发湿。当年我们就曾偷偷地翻出父亲那张太阳岛的门票,其实那是一张随地吐痰的罚款单收据,父亲从没有去过太阳岛。

(选自《中外读点》)

阅读《合欢树》节选,完成小题。

    ①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②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③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④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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