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选修14《外国小说欣赏》第四单元《娜塔莎》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羊年说“羊”

余 夫

①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羊与人相伴,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远古时期,羊曾是人们狩猎的对象。后来,人们发现羊性情温顺、繁殖能力较强,就将其驯养。一般人都认为羊是愚蠢的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在有充足的证据表明,羊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聪明得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精明。

②羊病了会自我治疗。科学家发现,如果所吃食物让它们感觉不舒服,出现便秘和胃灼痛,羊就会挑选其他一些可以通便或帮助止痛的食物。也就是说,它们能正确地认出并吃下那些能治病的食物。

③羊有着难以置信的记忆力,能辨认和记住面孔,包括它们同类的面孔和人的面孔,甚至能区分人高兴和愤怒的表情。科学家为羊搭建了一个带有两个门的羊棚,每个门后面各放一个食料槽,这两个门唯一的区别就是上面挂有不同的照片:第一个门上挂着面带微笑的人像或颇感惬意的羊的像;在第二个门上则挂着面带怒容的人像或受惊的羊的像。然后,他们便往羊棚里赶羊。结果发现,绝大多数羊都喜欢进第一个门。科学家发现羊至少可以识别50种不同的面孔,并记住一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它们知道与愤怒的面孔相比,高兴的面孔是什么样的。而且,羊更喜欢人微笑温和的面容,而讨厌发怒、受惊时的表情。

④羊会用声音表达感情,雌羊能辨别它们每只羔羊的声音。这说明,在人听来都是一样的咩咩声,其含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不仅如此,羊的发声特征虽然受到遗传限制,但也可以随着后天环境的变化而形成属于某一个小群体的“口音”。英国科学家在一些羊生下来一周时记录了它们的叫声,随后将这些羊放到不同羊群中喂养,在它们长大一些后再记录它们的叫声。有趣的是,虽然有亲缘关系的羊最初的叫声都很相似,但随着它们在不同的羊群中成长,它们的叫声特征逐渐与所在羊群中其他羊的叫声趋同。也就是说,它们已经慢慢习得了这个小群体的“口音”。这说明,群体生活可以影响羊的发声系统。

⑤羊还能通过连猴子都经常会失败的心理测试。英国科学家在羊的面前依次放置成对的不同颜色的桶,每次有一个桶中盛有食物。然后,他们将食物从一个桶中移入另一个桶中,同时还改变桶的颜色,最后改变桶的形状。但羊不仅认出了不同的颜色组合,并根据颜色组合的不同改变行为,它们还会根据桶的形状的变化改变行为。科学家说,一般只有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能做出这类反应,其他大型动物要做到是很困难的。澳大利亚科学家将一群羊放进复杂的迷宫中进行试验,发现它们不仅能够找到走出迷宫的方法,而且走的次数越多,走出迷宫就越容易。

⑥此外,羊还有非凡的嗅觉。以色列警方已经据此训练出全球第一只专门闻炸弹的“反恐山羊”,其嗅觉灵敏度甚至超过了警犬。这只山羊名叫拉洛莎,是一只两岁的母羊。它对各种炸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与警犬相比,性格乖巧的羊看上去无疑要友善得多。很明显,羊正日渐成为警方的宠儿。

——选自《百科知识》(2015年第1期,有删改)

(1)、结合文章内容,请你说说文章第①段的作用。

(2)、文章第⑤段使用了多种说明方法,请你指出其中一种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3)、请你从说明文语言的角度,分析下面句子中加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科学家发现羊至少可以识别50种不同的面孔。

(4)、2015年1月5日,羊年生肖邮票《乙未年》开始全国发行(见右图)。该邮票以绵羊作为造型基础,蕴含着“吉祥祝福”之意。请你认真观察图示,用简洁、平实的语言说出该邮票两个方面的美好寓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推销伦敦

尚之

    如今,约翰逊俨然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明星市长之一,连印度贫民窟的孩子都知道,这个有着一头不羁金发的英国人喜欢穿着西装背着双肩包骑自行车上班。他的出现一改伦敦在世人心目中固有的严肃、刻板面孔,变得柔和、亲切,魅力四射。

    他的“营销术”其实很简单:推销自己,就是推销伦敦。

“最好的市长”

    金秋十月,约翰逊又一次来到中国,为他的城市招商引资,与其他商贸团来访不同,相关新闻竟出现在娱乐版块。在北京大学的留学推介会上,他说:“聪明的 北大学子们,你们知道哈利·波特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吗?他把初吻献给了谁?没错,是张秋,一个来自中国的交换生。”接着,他侃侃而谈,这样浪漫而神奇的故事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城市——伦敦。别开生面的开场白,仿佛一道清新爽口的开胃菜,一下子吊足了年轻学子的胃口。

    如果说“套近乎”是约翰逊这些年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那么他的“英式幽默”和“自我调侃”则是与生俱来的DNA,融化在他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大出风头,一跃而为“明星市长”。

    当英国队终于夺得第一枚金牌后,他激动不已,跑到维多利亚公园玩了一把高空滑索。可杯具的是,他被卡在半空长达5分钟之久,且正好悬挂在人流最密集之 处的上空。约翰逊被困空中的照片遭网上“PS大神”恶搞:堂堂伦敦市长被挂在泰坦尼克沉船上、伦敦塔桥的五环上、大本钟的时针上,被大白鲨攻击,被长颈鹿 叼走,遭小猫咪调戏……按理说,这种囧事搁在任何一位政客身上都会颜面尽失,可约翰逊却收获了意外“笑果”,集攒了大量人气,连英国首相卡梅伦也称赞他是 “最好的市长”。

“非典型”政客

    在英国的政治光谱中,约翰逊绝对是一个异类。

    2001年,他开始 涉足政界,虽然也算年轻有为,但总好似在别人的大戏里跑龙套。这也难怪,像他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口无遮拦的人,以传统眼光判断,怎么也不适合搞政治。 2008年竞选伦敦市长,约翰逊是作为保守党内第六号人选出战,属于“备胎的备胎”。要不是前面几位纷纷出了状况,这个重任绝对落不到他肩上。为防“言多 必失”,保守党请来的澳大利亚选举战略大师林顿·克洛斯比刻意减少主流印刷媒体对他的采访,代之以简单随意的电台访谈。工党显然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对 其凌乱的发型、风流往事、电视搞笑节目极尽嘲讽。约翰逊也不介意自己“傻冒”的定位,一如既往地插科打诨,有啥说啥。

    结果,哀兵必胜的“自损”战术将他的所有短板变成优势,“错位”的政治形象反倒令人耳目一新,一场本无悬念的竞选发生了奇妙的逆转,约翰逊以多出对手百万票数当选伦敦市长。

    对于自己的“意外”胜出,他说:“我不能做到特别‘政治正确’,所以我选择反映我看到的生活真实。”卡梅伦说:“虽然我和他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但我明白,我是在做自己。”

下一站,首相?

    很多人认为,他将取代卡梅伦成为保守党党魁,甚至成为未来首相。著名金融家彼得·霍尔如此评价约翰逊:“如果英国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他将是合适的领导者,因为他身上表现出自信、乐观,拥有和丘吉尔一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对于民众的热切期望,约翰逊显得十分冷静,称自己成为首相的几率“好比飞盘削掉脑袋,或者在火星上遇见猫王”。看起来,他似乎对首相之位没有奢望,但 这并不代表他对仕途没有野心,正如昔日一位同事所言:“他和所有政治家或记者一样,既多愁善感,又野心勃勃,希望尽一切可能达到顶峰。”

    从小,他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和弟弟妹妹们比赛乒乓球、玩智力游戏时,总要争第一。别人问他将来想干什么,他说:“要当世界之王。”了解他的人都 说,他从来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被他的卡通形象和搞怪性格遮掩了光芒。他乐于让人们以为自己是一只“细嚼慢咽的熊猫”,可实际上他是一匹河马,在水 面上打着呵欠,在水底下拼命划水,奋力追赶那些大型猛兽。

    去年访问美国时他曾对记者抱怨:“伦敦是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它之于欧洲大陆就像纽约之于美国,这是它应有的地位。我们必须新建一个机场。我想获得英国最高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新机场的落成。”

    停了一会儿,他忽然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连忙补充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别把那段话登出去。”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途中

【美】兰斯顿·休斯

    这是经济大萧条的年代,一个傍晚,大雪纷飞。萨劲特从一辆载货卡车上跳下来,面对满天飞雪,反应麻木,视而不见。他实在是饿极了,困极了,累极了。

    多赛牧师拧亮门厅的电灯,打开住宅的大门,他看到外面正下着雪,然而他发现,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一脸粘满雪花的大个子黑人,显然是个夜游人,一个失业者。

    萨劲特还未意识到自己是否已开口说话,牧师先生就抢先说:“对不起,不行。你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四条马路,往左拐,再走七条马路,就看到收容所了。对不起,这里不行。”

    牧师关上了住宅的大门。

    萨劲特想告诉那虔诚的人,他已经去过那个收容所了,在这萧条年代,他被迫去过上百个收容所,而每到一处,得到的回答总是没有床位、晚饭已供应过、地方已被占满。不管是真是假,他们反正歧视黑人。可是这位牧师先生,他竟然也说声“不行”,便关上了大门。显然,牧师不愿听他诉说这些,而人家也确实有扇门可以关啊!

    大个子黑人转身走开了。满天飞雪,他依旧漠然地直冲冲往雪中走去,或许他已感觉到在下雪了。他停下脚步,在人行道上弓下身子,他饥饿、疲倦、寒冷。他望望天,看看地,忽然发现,他正站在一座教堂前。是啊!一座小教堂,就在牧师住宅的旁边。没错,是教堂。

    教堂有两扇门。

    在夜色中,宽宽的石阶上铺满了白雪。两扇高高的小圆顶拱门,门两旁各有一根细细的石柱支撑着。正对面有一扇圆形的窗,里面衬着挑花纱窗帘,窗格中间镶着十字架,上面钉着石雕的耶稣基督。这一切在街灯下显得那么宁静,那么殷实。萨劲特眨眨眼睛,抬头望望,雪花飘进了眼里。这个晚上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雪。

    他感到饥饿,感到寒冷,感到绝望,而又存着一线希望。他走上石阶,敲了敲门,没有回音。他转动了一下门的把手,门是上了锁的。他就用肩膀顶门,他有节奏地哼嘿着,就像被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在干活时喊着号子那样。

    门给撞开了。

    正当门板要往后倒的一刹那,两名警察乘着警车刚好赶到,他们手持警棍,跑上石阶,一把抓住了萨劲特。这一次,萨劲特有了反抗意识,他抓住门边的一根高石柱,抱紧不放。两个警察使劲拉他,他死死抱住石柱,街上过路的行人都跑到两个警察的背后,抱住他们的腰,帮着一块儿拉。萨劲特仍死抱住石柱不放。

    接着,教堂倒塌了。把两个警察和其他所有的人都埋在砖块、石头和瓦砾堆下,整个教堂都倒在雪地里。

    萨劲特从瓦砾堆中爬出来,一个劲地朝大街走去。

    萨劲特起初还以为自己是独自一人在走着,可是,他还听到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跟他踩着同一个节拍。他回头看看,看见耶稣基督就在他身旁,和他齐步走着。他就是教堂圆窗格十字架上的那个基督——他仍然是石刻的,表面粗糙,好像就在教堂倒塌那会儿,从十字架上脱落下来,在他身边跟着走的。

    “真见鬼,”萨劲特说,“我这是头一回看到你从十字架上下来。”

    “是啊,”耶稣说,他的脚步把雪踩得沙沙作响。

    “天啊!我明白,你一定乐意从十字架上下来。”

    “当然乐意。”

    “你真的在十字架上给钉了两千年?”

    “一点儿没错。”

    “唉,我身上要是有几个现钱,我就带你到处逛逛。”

    俩人继续在雪地里走着,一直走到铁路旁。铁路上的红绿信号灯,被黑夜中的飞雪半遮着。铁轨一边的远处,有一堆篝火,是一些无业游民点燃的。

    “我可要歇脚了。我实在累了。”萨劲特说。

    “我要继续往前走,到堪萨斯城去。”耶稣说。

    “好吧,回头见!”

    大约清晨六点,有一列货车经过,萨劲特沿着铁轨飞跑过来,紧接着一跃身抓住了货车,想翻进一节敞顶煤车。说也奇怪,那节煤车里全是警察。靠近他的那个警察用警棍狠狠地朝他手指节上打。

    他设法想翻进去,他直着嗓子嚷: “妈的!让我进车厢!”

    “住嘴!”警察咆哮着,“你这疯黑鬼!”

    忽然,萨劲特意识到,他确实在监狱里,哪来的什么十字架上下来的耶稣、火车。晚上流的血,现在都干了。结在脸上,头痛得厉害。过道里的那个警察在狠狠地用警棍打他的手指关节,因为他抓住监狱的铁栅门死劲地摇晃,想把这扇门撞开。

(入选时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穿军装的牧马人

曾剑

    我穿上军装,来到这深山老林时,有一种被贩卖的感觉。我家是鄂西山里的,跑到这东北原始森林。我如果像电影里那些大兵,在崇山峻岭间真枪实弹地干几场,倒也像个兵。连队居然让我放马,成为整个连队执行任务时,唯一不带实弹的兵。

    那是个灰蒙蒙的冬日,连队一个满脸通红的老兵,把我领到一群军马前,把一只狗尾巴草一样布满毛刺的旧马鞭递到我手中。我心里亮闪闪的希望,就在眼前的灰蒙蒙中淹没了。我没有立刻去接马鞭,而是把右手掌贴到胸前。我摸到了我的心,像这冬日山里的石头,又冷又硬。

    在老兵的背影就要消失在马棚拐角处的那一刻,我一个百米冲刺,追上那个老农一样的背影,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有怨气,我连一声班长都没喊。

    老兵转身,把右手搭在我的肩上,把自己装扮成一位慈祥的长者。

    老兵反问,为什么不能是你?

    他说完这句话,伸了—下脖子,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只盯着我的一张脸看,许久,给我一个僵硬的笑。

    我的脸上有什么?我冲到溪沟边,弯腰。在水里,我看到了自己:黑皮肤,娃娃脸,月牙眼,自来笑,这不就是个山里放牛娃嘛!

   我站起身,望着班长那个令人沮丧的背影,哀叹道,我会成为他吗?

    我顺着溪流,走向我的马群。

    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这两个巨大的问号,像两把弯刀,砍着我脑子里的每一根神经,折磨着我。

    指导员到马场来看我。

    指导员的到来,让我这个冷意很浓的马棚里有了一丝暖意。指导员是来开导我的。指导员说,你真行,刚当兵就是班长。班长?我直着脖子问。指导员笑着拍拍我的肩,说,对呀,你不但是班长,你的兵员还是咱连最多的,你看,指导员指着那些马说。我说,指导员,你就别逗我了。指导员说,我怎么就逗你呢?它们都是战马,曾经驰骋过疆场。现在,都实行摩托化了,用不着它们了,不忍心把它们抛弃,就养起来,任它们老去,死去。但是,马班是有编制的,它们都有编号,军委首长都知道我们这儿有二十五匹马。

    说来说去,我干的是无用功,我还以为这些马,有朝一日能驰骋疆场,或是能成为某位将军的坐骑。

    我很烦,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我的价值。

    那天,黄昏沉寂,空荡荡的大地显得悲戚。本来放牧一天我应该很疲惫,可一只马鹿的出现使我兴奋起来。我其实并不认识马鹿,是一个老兵告诉我的。老兵说,马鹿像小马驹,但长着鹿茸,特别漂亮。马鹿见了我,并不惊跑,而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用两只充满灵性的眼睛望着我。我也望着马鹿。马鹿一动不动,在黄昏的光线里,像一张色彩强烈的油画。

    然而,一杆猎枪,却要毁坏我眼前的这一切。那是一个身披翻毛羊皮坎肩的猎人。我走向他,用我的身体,挡住他朝向小马鹿的枪口,一动不动。

    天地静得一枚松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

    最终猎人枪口朝下,长吐一口气,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去。他冲我喊,行,当兵的马夫,你行!

    我行吗?当那个猎人远去时,我问自己。我吓出一身汗,心都快停止跳动,血好像凝滞不流了,他居然说我行。

    那人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林子里的那一刻,我的血管跳得更厉害了,像解冻的冰河。是后怕吗?我问自己。是的,我后怕,但是,我行!我回答自己。我只是一个牧马人,制止猎人的捕杀,这不是我的职责,但是,我站出来了,站在一管随时可能把我打成筛子的老式猎枪面前。从那个黄昏起,我在我的心里,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了。我是个马夫,但我不可以被忽略!

    我慢慢地对我的马好起来。我从来没有重重地抽打过它们,现在,我连鞭哨都不忍心挥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繁 盛

李 娟

    一百多年前最早决定定居此处的那些农人,一定再无路可走了。他们一路向北,在茫茫沙漠中没日没夜地跋涉。走到高处,突然看到前方陷落大地的绿色河谷,顿时倒下,抚地大哭。

    他们随身带着种子,那是漫长的流浪中唯一不曾放弃的事物。他们以羊肠灌水,制成简陋的水平仪勘测地势,开渠垦荒。在第一个春天的灌溉期,他们日夜守在渠边,每当水流不畅,就用铁锨把堵在渠口的鱼群铲开。

    那时,鱼还不知河流已经被打开缺口。更不知何为农田。它们肥大、笨拙,无忧无虑。它们争先恐后涌入水渠,然后纷纷搁浅在秧苗初生的土地上。秧苗单薄,天地寂静。阳光下,枯萎的鱼尸银光闪闪,像是这片大地上唯一的繁盛。

    冬天,河面冰封。人们凿开冰窟,将长长的红绳垂放水中。虽然无饵无钩,仍很快有鱼咬着绳子被拖出水面。这鱼长有细碎锋利的牙齿。即使已被捉在手,仍紧咬红绳不肯松口。它们愤怒却迷惑。世界改变了。春天,鱼群逆流产卵。鱼苗蓬勃,河流拐弯的浅水处如堆满珠宝般璀璨闪烁。若在此处取水,一桶水里有半桶都是细碎小鱼。人们大量捞捕小鱼,晾干,喂养牲畜。世界改变了。

    鱼越来越少,人越来越多。耕地不断扩张,沿河两岸上下漫延。才开始它们如吸吮乳汁般吸吮河流,到后来如吸吮鲜血般吸吮河流。再后来,河流被截断,强行引往荒野深处。在那里,新开垦的土地一望无垠。而失去水源的下游湖泊迅速萎缩,短短几年便由淡水湖变成咸水湖。从此,再也没有鱼了。

    又过去了很多很多年,我们才来到这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片逾万亩的新垦土地。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路也是新的,水渠也是新的,仿佛一切刚刚开始。

    其实这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向日葵。它过于贫瘠,向日葵又太损地力。但是,与其他寥寥几种能存活此处的作物相比,向日葵的收益最大。如此看来,我们和一百年前第一个来此处开荒定居的人没什么不同。除了掠夺,什么也顾不上了。

    我妈已经种了三年葵花。各种天灾,各种意外。三年都没赚到什么钱。但第四年她仍坚持播下种子。

    记得第一年,我们全家上阵。我妈和我叔叔两人用铁锨不停翻动种子,使之均匀粘染红色的农药。我在旁边帮忙打手电筒。整夜默默无语,整夜紧张又漫长。手电光芒静止不动,笼罩着黑暗中上下翻飞的红色颗粒,它们隔天就要被深埋大地。而熬过漫漫长冬的荒野鼠类在地底深处遇到这些红色种子,它们绕其左右,饥饿而畏惧。后来这饥饿与畏惧渗入红色之中。

    此时此刻,我妈和我叔叔的紧张与忧虑也渗入红色之中。我一动不动举着手电。手电光芒在无边黑暗中撑开一道小小缝隙。荒野中远远近近的流浪之物都向这道光芒靠拢。一百年前的农人也来了。哪怕已经死去了一百年,他们仍随身带着种子。他们也渴望这红色。所有消失的鱼也从黑暗中现身,一尾接一尾沉默游入红色之中。我仿佛看到葵花盛放,满目金光中充满了红色,黑暗般坚定不移的红色。

    我只跟去地头帮了几天忙,刚播完种子就离开了。听说第一年非常不顺。先是缺水。平时种植户之间都客客气气,可一到灌溉时节,争水争得快要操起铁锨拼命。轮到我家用水时常常已是半夜,我妈整夜不敢睡觉,不时出门查看,后来干脆在水渠的闸门边铺了被褥露天过夜。尽管如此,我家承包的两百亩地还是给旱死了几十亩。接下来又病虫害不断,那片万亩葵花地无一幸免。我妈日夜忧心。她面对的不但是财产的损失,更是生命的消逝。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生命,再亲眼看着它们一点点枯萎……是耕种者千百年来共有的痛苦。

    直到八月,熬过病害和干旱的最后二十来亩葵花顺利开完花。她才稍稍松口气。而那时,这片万亩土地上的几十家种植户几乎全都放弃,撤得只剩两三家。有个承包了三千多亩地的老板直接自杀。据说赔进去上百万。

    冬天回家,我问我妈赔了多少钱。她说:“幸亏咱家穷,种得少也赔得少。后来打下来的那点葵花好歹留够了种子,明年接着种!”

    整个冬天,阿克哈拉洁白而安静。我心里惦记着红色与金色,独自出门向河谷走去。大雪铺满河面,鸦群迎面飞起。牛群列队通过狭窄的雪中小路,去向河面冒着白气的冰窟饮水。我随之而去。突然又想起了鱼的事。我站在冰窟旁探头张望,漆黑的水面幽幽颤动。抬起头来,又下雪了。我看到一百年前那个人冒雪而来。我渴望如母亲一般安慰他,又渴望如女儿一样扑上去哭泣。

(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