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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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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面小题。

湘绣旗袍

薛媛媛

    过几天就是薛师傅的六十大寿,他准备过完大寿就不碰针了。

    女儿薛蓝今天穿了件吊带旗袍,圆润的肩部露出来,透过薄如蝉翼的雪纺还能看到肚脐和整个腰部。薛师傅鼓起眼睛看,气得火就要从眼睛里冒出来。他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些“时尚”了,这样的旗袍全没有精致的手艺,但旗袍的贵气就在这手艺上,少了那种贵族气就少了旗袍的韵味。但年轻人爱模仿薛蓝穿衣的派头,找薛蓝做旗袍的人很多,而他却成了摆设的古董。“我想请您做件湘绣旗袍,做那种低领连袖圆摆。”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手里拿着一块翠绿色缎面真丝布料。

    “你还喜欢那种旗袍?”薛师傅疑惑地看着女人。他有好几年没做这种旗袍了。

    女人说:“我是访问了许多人才找到您的,这条旗袍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他迟疑着,又看了女人一眼,她身材颀长,气韵好,是个能够把旗袍穿出韵味的女人。

    他站起来,要女人站到光亮的地方,自己眯一只眼,把女人从头到脚看了一眼说,七天后来取。

    薛师傅把自己关在房里,开始裁剪旗袍,领口不能歪也不能大,腰部要收到增一分肥减一分瘦的地步,下摆两侧不能露出大腿,但要看得见整个小腿,既能走出风采,又不失典雅。旗袍的剪裁和针脚是要靠眼力的。特别那些针路,得靠手工一针一线缝出来。如果眼不好,手不匀,面子上就会浮出线头或“蜈蚣虫脚”,是湘绣的大忌。

    几天后,薛师傅打开了房门,剪裁好的旗袍上画了一只金凤凰,凤凰的头从旗袍的胸部开始,到旗袍下摆正好是凤尾,深红和黄黑颜色搭配绝妙,他把老婆拉进房,又关上门。老婆在案前摆好布绷子,开始飞针走线,粗的细的各种颜色的丝线在她的手中飞舞着,那只凤凰活灵活现,就像随时会飞出来。

    旗袍做好后,薛师傅将旗袍穿在迎门的一个模特儿身上,泛出幽幽的色彩,闪烁流动。

    薛蓝今天穿了件红印花超短旗袍,下摆比阿婆的短裤长不了多少。薛蓝得意地说,这是改良。传统的印花织布,标准的中国红中加入金色花纹,体现了浓浓的中国情结。黑色琵琶扣点缀,内配金色小吊带,现代的尖角翻领与露背元素,中西合璧,性感妩媚。纵使薛蓝讲得天花乱坠,薛师傅也只是越看越生气,搬了板凳坐在店门口,等着旗袍女主人。

    燥热的夏天就在薛师傅的等待中过去了,女人还没有来。薛蓝不满地说,其实旗袍这种衣服,若不看重,不过是女人衣橱里多件衣服罢了,再过段时间还不知有没有人穿这种旗袍,既繁琐又不适用。

    薛师傅心里猛然扎了一下,他知道薛蓝从没有真正地喜欢过旗袍。她能做,是靠了她的灵性,倚仗的是技术,女儿要的只是旗袍外面的世界,而不是旗袍的内涵。

    又过了一段时间,女人仍然没有来。坡子街的旧房要拆除,这下薛师傅寝食不安了,女人来了怎么找旗袍店?薛蓝说,我们在原地方钉块牌子,告诉我们的新地址。搬到新门面后,薛师傅又不放心了,“我还是到那里去等吧!”

    薛师傅端了盒子里的旗袍,蹲在薛蓝钉的牌子旁,像上下班一样准时。薛师傅蹲在那里,眼睛空洞地一直望到巷子的尽头,目光游离而迷惘。

    不久,薛师傅被诊断为晚期胃癌。病床上,他还在问,女人来了没有?

    薛蓝没作声,第二天,她在晚报上登了一则领取旗袍的消息。一个星期过去了,仍然没有人领旗袍。这一天,她又找出那张报纸细看,突然看见,旁边还有一条讣告:全国著名民族学学者夏玉珍女士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于昨日去世,享年56岁。

    这天中午,薛师傅接到了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说她就是那个旗袍主人的女儿。

    送走那件旗袍后,薛师傅兴奋了大半个晚上,才迷迷糊糊睡着。这一睡,薛师傅就永远睡过去了。

    薛蓝伤心至极,原来,是她突发奇想,找来朋友,扮成那个旗袍主人的女儿。

    收拾父亲的遗物时,薛蓝拿着那件旗袍,泪汪汪地盯了半天。母亲说,这是你父亲一生做得最用心的一件旗袍。

    现在旗袍仍然挂在模特身上,成了路人永远注意却无人领走的绝品。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善于从细微处写人,从薛师傅做旗袍时把自己关在房里可以看出,薛师傅对待这件旗袍非常认真,他要全神贯注把它做好。 B、薛师傅没有直接答应给女人做旗袍,一是因为自己很久没有做这样的旗袍了;二是因为他认为女人要做的旗袍过时了。 C、女人访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薛师傅,她相信薛师傅会做好她的旗袍,她也一定能把旗袍穿出韵味,可惜因为身患白血病,未来得及取旗袍就去世了。 D、薛蓝在父亲死后将那无人认领的旗袍留下来,并一直挂在模特身上,表明她理解了父亲,也寄托了她对父亲的怀念。 E、这篇小说对旗袍样式和湘绣旗袍的制作工艺描写细腻、生动,主要是为了突出湘绣旗袍工艺复杂,制作不易。
(2)、这篇小说突出了薛师傅这个人物形象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在薛师傅生前,他的女儿和他对湘绣旗袍有着不同的态度,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吉之刀

                                                                                                         安石榴

谷子和糜子是堂兄弟,搭伙进山发财。

想要发山里财的人,无非四个路子:沙金子,追棒槌,打茸角,割大烟。这的确是来钱的买卖,弄好了一朝暴富。而实际上却是个万难的事情。不要说不容易得,再说,就是得了,也万难带出山来。发财梦十个九成空。

先说鹿茸角,俗话说鹿“脑袋顶着金钱桌子,屁股蛋子是肉案子”浑身是宝。打茸角在春季,万物复苏。鹿本来不是个有牙爪的东西,可是保不齐你盯住鹿的时候,老虎,黑瞎子却早盯上你了。所谓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啊。追棒槌的人多了去了,你看过几个真的挖到了稀世宝参。在深山老林里偷种大烟,躲开了官家,可是树敌更多。野猪来糟蹋,胡子来掠夺,还有个莫测的年头作怪,弄不好血本全亏。那么沙金子呢?不得,风餐露宿毁了身体,得了,同伙眼红心热,祸起萧墙,互相残杀,金子最终还是丢在大山里了。

谷子和糜子是堂兄弟。两个人十进十出大兴安岭,十年时间两手空空。这是他们第十一次进山。照例他们在山脚下的小庙拜了山神,发了誓言: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两个人进山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苍天眷顾,这一次终于得了。他们追到一个人参娃娃。两个人因为梦想成真而喜出望外,赶紧星夜兼程往山外奔。又走了六七四十二天,刚好翻过一座山的阳坡。有几块岩石裸露出来,暖暖的太阳烘得石面滚烫,二人美美地蜷在上面睡着了。谷子一身燥热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捆在岩石上。糜子说,谷子哥,是兄弟对你不起了,你有啥话就说吧。谷子哭了。谷子说没什么可说的,说也没用,你给哥弄点水吧,我不想当渴死鬼。糜子就去给他找水。糜子去了,谷子就哭得更惨了,哭了一阵子,谷子想哭也没用,想辙吧,闭上眼睛假寐。糜子回来了,看到谷子睡了,就摇醒他,纳闷:你怎么还能睡着呢?谷子说,是这样,刚才我哭呢,突然一股青烟,地里冒出个一尺高的小老头来。他说你哭啥?我说我弟弟要杀了我。他说杀就杀呗。我说为什么?他说,上辈子是你杀了你这个糜子弟弟,这辈子当然轮到他杀你了。你也别委屈,下辈子又轮到你杀他了。我说,我没杀糜子弟。小老头嘿嘿笑了说,你不承认也没用,我有证据。你看到那个鹰嘴状的岩石了没有?它底下有个空隙,那里藏着你上辈子杀糜子用的刀呢!那里风干,刀还没烂完呢。我说你拿来我看,小老头说我才没那闲工夫呢。一冒烟,小老头又钻回地里了。听到这儿,糜子已经一脸的迷惑与恐惧。糜子奔到鹰嘴石下,不一会儿拿回一把烂掉了木柄生满了锈迹的刀。糜子一脸汗水问谷子:你啥意思?谷子说,要杀就杀吧,反正下辈子我再杀你。糜子扑通跪下了,求天求地又求谷子饶恕。两个人最后七天相扶相持走出了大山,卖了人参娃娃,各自娶妻生子,成了殷实的大户人家。

好多年之后,谷子给老婆讲了这个故事,老婆说,真有小老头?谷子哈哈大笑,瞎掰!那刀是我有一次进山带的刀中的一把,木把劈了,那刀刀身长,没有木把没法用。当时正好走到那儿,就顺手插岩缝里了。后来有几次进山出山没走这条路,走这条路时又忘了这个事儿,刀就一直没取。恰恰的老天助我,最后一次全用上了。谷子停了一会儿又说,按说呢,每次进山出山都是和糜子在一起,他知道这件事,可是彼时必是贪心蒙了明眼了,他竟然没有想起这个事儿。

老婆听了这个故事半天没吱声,好一会儿后,抬眼望着他,流露出敬畏的神情,娇声说,老爷真是仁义,糜子这样对你,你现在对他也没一个不好。

谷子沉默着,像是没听见老婆说什么。

其实,谷子什么都听见了,只是心里想:在岩石上,我是睡得太实了。如果我先醒来,被五花大绑的人就是糜子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1年10期,有删节)

阅读《荷花淀》选段,完成小题。

    水生说:“今天县委召集我们开会。假若敌人再在同口安上据点,那和端村就成了一条线,淀里的斗争形势就变了。会上决定成立一个地区队。我第一个举手报了名的。”

    女人低着头说:“你总是很积极的。”

    水生说:“我是村里的游击组长,是干部,自然要站在头里。他们几个也报了名。他们不敢回来,怕家里的人拖尾巴,公推我代表,回来和家里人说一说。他们全觉得你还开明一些。”

    女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才说:“你走,我不拦你。家里怎么办?”

    水生指着父亲的小房,叫她小声一些,说:“家里,自然有别人照顾。可是咱的庄子小,这一次参军的就有七个。庄上青年人少了,也不能全靠别人,家里的事,你就多做些,爹老了,小华还不顶事。”

    女人鼻子里有些酸,但她并没有哭。只说:“你明白家里的难处就好了。”

    水生想安慰她。因为要考虑和准备的事情还太多,他只说了两句:“千斤的担子你先担吧。打走了鬼子,我回来谢你。”

    说罢,他就到别人家里去了,他说回来再和父亲谈。

    鸡叫的时候,水生才回来。女人还是呆呆地坐在院子里等他,她说:“你有什么话,嘱咐嘱咐我吧。”

    “没有什么话了,我走了,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嗯。”

    “什么事也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嗯。还有什么?”

    “不要叫敌人汉奸捉活的。捉住了要和他们拼命。”这才是那最重要的一句。女人流着眼泪答应了他。

    第二天,女人给他打点好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包了一身新单衣,一条新毛巾,一双新鞋子。那几家也是这些东西,交水生带去。一家人送他出了门。父亲一手拉着小华,对他说:“水生,你干的是光荣事情,我不拦你,你放心走吧。大人孩子我给你照顾,什么也不要惦记。”

现代文阅读

八 千 岁

汪曾祺

    他是靠八千钱起家的,所以大家背后叫他八千岁。他如果不是一年到头穿了那样一身衣裳,也许大家就不会叫他八千岁了。总是一身老蓝布,年复一年。有些地方已经洗得露了白色,打了许多补丁。长度一律离脚面一尺。八千岁有八千岁的道理,衣取蔽体,下面的一截没有用处,要那么长干什么?

    八千岁开米店。店堂里一块竖匾:食为民天。竖匾两侧,贴着两个字条,“僧道无缘”“概不做保”。和尚来化缘,一看僧道无缘四个字,也就很知趣地走开了。不但僧道无缘,连叫花子也“概不打发”。叫花子知道不管怎样软磨硬泡,也不能从八千岁身上拔下一根毛来,也就都“别处发财”。

    宋侉子是个世家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特别爱养骡马。没几年就把祖产挥霍去一半,干脆做起了骡马生意。他相骡马有一绝,一次只买几匹,但要是好的,很大的价钱买来,又以很大的价钱卖出。那一年,他带回两匹大黑骡子,来看的人不断,一问价钱,就不禁吐了舌头。八千岁带着儿子到宋家看了看,心里打了一阵算盘。他知道宋侉子的脾气,一口价,当时就取了八百大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件事轰动全城。一连几个月,八千岁买骡子的壮举,成了大家茶余酒后的话题。

    八千岁每天的生活非常单调。量米、看稻样,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碾坊。这年头大部分米店都已经不用碾子,改用机器轧米了,八千岁却还用这种古典的方法生产。他舍不得这副碾子,舍不得这五匹大骡子。他不看戏,不打牌,不吃烟,不喝酒,食谱非常简单,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稻仓里有许多麻雀,宋侉子有时拿扫帚拦空一扑,能扑下十几只,说这是下酒的好东西。八千岁可不吃这种东西,有什么吃头!

    八千岁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碰上一个八舅太爷。

    八舅太爷是个无赖浪子。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年美专,都没上完,却入了青帮,从此就无所不至。后来混进了军队,在军队中很兜得转。抗战军兴,军事第一,他到了哪里就成了这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只要他一拍桌子,骂一声汉奸,就可以拉出去枪毙,没人敢惹他。

    他还很风雅。谁家有好字画古董,有借无还。他也不白要你的,会送一张他自己画的画跟你换。他不是上过一年美专么?他有一匹乌骓马,请宋侉子来给他看看,嘱咐宋侉子把自己的踢雪乌骓也带来。千不该万不该,宋侉子不该褒贬了八舅太爷的马。八舅太爷问:你那匹是多少钱买的?宋侉子知道反正这匹马保不住了,就顺水推舟,很慷慨地说:“旅长喜欢,留着骑吧!”----“那,我给你画一张画吧!”

    宋侉子拿了这张画,到八千岁米店里坐下,说不出话来。八千岁劝他:“算了,看开一点。”宋侉子只好苦笑。

    没想到,过了两天,八舅太爷派兵把八千岁“请”去了。八千岁只来得及跟儿子说一句:“赶快找宋大伯去要主意!”

    宋侉子一了解,案情相当严重,是“资敌”。八千岁有几船稻子,运到仙女庙去卖,被八舅太爷的部下查获了。仙女庙是敌占区,别的粮商都是事前打通关节,八千岁没有花这笔钱。宋侉子知道这是非花钱不能了事的,就转弯抹角地问。至少得罚一千现大洋。宋侉子说:“他拿不出。你看看他穿的这身!”----“包子有肉,不在褶儿了。看你的面子,少要他二百!他肯花八百块钱买两匹骡子,还不能花八百块钱买一条命吗!”

    宋侉子劝八千岁不要舍命不舍财。八千岁说:“你作主吧。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信得过的朋友!”说着就落了两滴眼泪。宋侉子心里也酸酸的。

    宋侉子请八千岁的两个同行出面做保,叫八千岁儿子带了八百现大洋,把八千岁保了出来,劝他:算了,不就是八百块钱吗?看开一点。八千岁心想,毕竟少花了两百,又觉得有些欣慰,好像他凭空捡到两百块钱似的。

八舅太爷接到命令要调防。他要办一桌满汉全席,在荷花亭子里吃它一整天!消息传遍全城,大家都很感兴趣,因为这是多年没有的事了。赵厨房到八千岁的米店买米,八千岁就问:“有多少道菜?”----“一百二十道。”----“啊?!”----“你没事过来瞧瞧。”

    八千岁真还过去看了:烧乳猪、叉子烤鸭、八宝鱼翅、鸽蛋燕窝!八千岁真是开了眼了,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这是吃我哪!

    八千岁回家就用一盆水把“概不做保”“僧道无缘”的字条刮下来。做了一身长袍,长短与常人等,把老蓝布换了下来。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烧饼来,八千岁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复仇

巴金

    这年夏天老友比约席邀请我到他的别墅去度假。

    我去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客人。一个是医生勒沙洛斯,一个是新闻记者福拉孟;还有一位比叶·莫东,是一个中学教员,我们几个人都是单身汉。

    比约席的别墅在一个风景优美的乡村。一条河流把全村围抱在里面。岸边有一带桦树林,点缀着许多家房屋。

    我不曾去过教堂。不过礼拜日早晨开始做弥撒时的钟声,我无一次不听见。严肃的、悲哀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又慢慢地落进水里,好像被碰碎了似的,分散在水面,这样的音乐我非常喜欢。

    有一次我们不知道怎样谈到幸福上面来,莫东先生却发出了奇怪的议论,他引了英国诗人布郎宁的话,说人生的至上善就在于跟少女一吻。“人生的最大幸福就是看见正义胜利的时候。”比约席说。他是学法律的人,说这种话也不无理由。

    后来轮到医生发表他的意见了。做医生的人总是以救人为幸福的,我这样想。

    “复仇——”医生慢腾腾地说出这两个字。

    “复仇?”我们都惊叫起来。

    “是,我说最大的幸福是复仇。”他镇静地说。但是他又闭了口,好像静静地等候着我们的反驳。

    我们都不发言,只是默默地带了疑问的眼光望着他。他似乎在沉思。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解释他的意见。他的声音很镇定,但是里面仍旧有一点痛苦的味道,这说明他说的话曾经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

    在两年以前,我到过意大利,有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忽然一声枪响惊醒了我。我开了房门,看见房东惊惶的面孔。她告诉我下一层的房间里有一个房客自杀了。

    地上躺着一个瘦弱的青年。他的胸膛露了出来,偏左一点有一大团血迹,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喉咙不住地响。我俯下去听了他的脉,知道已经无望了。我刚刚站起来,他忽然睁开了两只血红的眼睛,口里说了一句:“我是福尔恭席太因。”喉咙里再吼了几下,便死了。

    我听了房东的话,才知道这个自杀的青年就是刺杀鲁登堡的凶手。我想他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福尔恭席太因吧。但是这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的衣袋里露出了一个纸角,我便把它抽出来。原来是一束文件。我只瞥见“福尔恭席太因的自白”几个字,便把它塞在寝衣的袋子里。

    “有些人也许会说我的死是在忏悔我的罪恶。其实我对于杀死鲁登堡的事,并不后悔。我所杀过的人除了鲁登堡还有一个叫做希米特的军曹。”

    “三年前,我还在家乡。那时我刚同我的吕贝加结婚不几月。我们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两人过活得也还幸福。”

    “然而在这个城里发生了大规模的烧杀抢劫。”

    “有一天我因事出去了,留下吕贝加在店里。我回来时远远地看见一个军官匆忙地从我的店里出来。他的脸上有抓破的地方,军服也很凌乱。我便加速了脚步,跑进店里。”

    “天呀!她满身都是血——我认得那个军官是希米特军曹。我马上跑了出去,到了司令部,要求见鲁登堡将军。鲁登堡将军接见了我。他听了我的请愿以后,并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就叫两个兵士把我带出去了。”

    “我被他们关了两天,等我回到店里时,我的东西被他们毁得精光。”

    “我没有家,我没有亲人,没有产业,连我所爱的妻子的遗体也没有了。”

    “忽然一个思想像一线光明似的射入了我的脑子。复仇,复仇!我似乎又找到一个生活的目标了。”

    “在一个大风雨之夜,我把车停在一家大咖啡店门前,在这微弱的马车的灯光下,我认出了我的仇人希米特。”

    “我对准他的胸膛把匕首刺了进去。在车灯的微光下我看见他的痛苦的挣扎和脸上那种难看的表情,我抽出匕首,血跟了出来。我把匕首放在嘴唇边,用舌舐着刀叶,我把血都吃了。我不觉得有什么味道,只觉得热。我藏了匕首,把那个垂死的身体拖到岸边,抛进河里去了。”

    “我赶车离了河岸,一路上我唱着歌,心里非常快乐,觉得我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不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鲁登堡已经离开这里了。”

    “这三年来我到处跟着他。我跟他到过来比锡,到过汉堡,到过柏林,到过维也纳,最后到了巴黎。我买了一支手枪,我每天出门时总要把那支装好子弹的手枪吻许久。有一天我果然找着他了。”

    “我连续发了三枪,我亲眼看见三颗子弹都打进了他的身体。他只是呻吟着。我却在一阵混乱中逃走了。”

    “没有人捉住我,我到过比利时,到过瑞士,到了意大利。我的姓名响遍了全个欧洲,可是我自己却依旧困苦地、无名地而且像一只狗那样被人追踪地活着。”

    “我的精力渐渐地消失了。从前因为有仇人在,有复仇的事做,所以我能够历千辛万苦而活着。现在呢,生活没有了目标,复仇的幸福已经过去。我没有家,没有亲友。工厂里的繁重的工作和奴隶般的生活,我实在厌倦了。我决定把我的生活结束,因为我一生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幸福了。”

    医生惋惜地接下去说:“我很对不起福尔恭席太因,不曾把他的遗书发表,因为他的话虽是真实的,我虽然也像他那样相信复仇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人们互相仇杀的事在我看来终于是可怕的。难道除了复仇以外,我们便找不到别的道路吗?”

    比约席开口了。他严肃地、决断地说:“在现在,除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外,还没有别的路。”

    路,我想是有的,不过他们不想走罢了。

    我们都在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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