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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9《中国小说欣赏》第六单元第12课《围炉夜话》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酒与茶   

王希希

有一句话:“茶类隐,酒类侠”,觉得很是精辟。

古时征战,侠士上马前,有盛在夜光杯中的葡萄美酒。葡萄酒虽是水果酒,味又甜,但一盛入夜光杯,便殷殷如血,浑不见女儿之态。酒入腹中,豪气顿生。若此行一去不复返,便马革裹尸还;若凯旋,也当聚会饮酒,千斗不辞,在喜极而泣的英雄泪中,口到杯干。而茶不是这样喝的。最苦的茶,性也不烈,只让人感到深沉的余味,在舌上萦回。所以茶适合幽窗棋罢,月夜焚香,古桐三弄。适合往禅院经对时,僧人奉上,边饮边谈,偷得浮生半日闲;适合午醉醒来无一事,孤榻对雨中之山,独自品茗。

大致上,北方人近酒,而南方人近茶。倚剑独饮,可以吸燕赵秦陇之劲气;雨窗小啜,则如沐江南吴越之清风。

云水里载酒,而松篁里煎茶。

云水,取其广,取其畅;松篁,则取其清,取其幽。

茶能消俗,得佛家钟爱,酒能养气,仙家饮之。如此,有茶时学佛听禅,有酒时,便乘云学仙了。

喝酒宜于雪天。可惜江南多年未见大雪,不然便可到孤山踏雪寻梅,赏花酣酒,酒浮园梅片三盏。在断桥,见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乘舟到亭上,铺毡对坐,一个小小的烧酒炉正沸。遇同道中人,拉与同饮。如此雅事,让张岱做尽,后人欲仿而不可得。

雪气袭人,而酒意温肠暖肺更贴心。酒也无须如何上好的酒,下酒菜那更是多余,难道这万籁俱寂的所在,这纷纷扬扬的雪,这孤光自照的湖,这遗世独立一般的湖心亭……还不足以佐酒吗?自斟自饮,肝肺皆冰雪。梅花入夜影,萧疏顿令月瘦。

在这里,喝得微醺即可,因为寒冬不比十里荷花的季节,可以酣醉后悠游湖上,任小舟自己飘着。为免寒气刺骨,还是趁早回来,围炉夜话罢。松枝在炉中发出毕毕剥剥的声响,沁着这样天然的油脂芳香。小炉上搁一壶,正煮着酒呢。谈话无拘无碍,饮酒也无度,再无推搪犹疑。屋外雪大片大片地落在树上,直到枝丫承受不住了,“豁裂”一声降下来,或细脆的枝便断裂开来,竟也清爽好听。自顾投床酣睡。

以上所说的,是较烈的酒,所以不适合与爱人一起喝。太醉了,会欣赏不到她那时候盈盈的醉态,欲言又止,欲语还休……在眼波中流动的,比酒更醉人。却也可以假装醉了,惹她心疼,教她怜惜,令她以微凉的手覆住你的额,呵气如兰的唇,轻轻地吐出关怀的语句,纤手为你破新橙,再递过来一杯浓茶,说是给你解酒。解酒?解什么酒,何物可解?这样醉着一生一世,不好么……

喝茶宜于雨天。最怀念小时候住过的老屋,有檐,可是听着雨扑簌扑簌地敲在瓦上,像清凉地落在额头上一般。然后雨水在瓦槽里汇流而下,成为透明的水柱,击在院里的石板上,声声入耳。更好听的是雨打在芭蕉树上的声音。多少人怨着“早也潇潇,晚也潇潇”的芭蕉倍添愁绪,其实只是移情而已。以愁眼看世界,则天地日月无一不愁,怨不得芭蕉。若是捧一盅茶,恬淡地听,这雨打芭蕉的声音,胜得丝竹,清入肌骨。但雨天气温低,茶易冷却,而冷茶又伤胃,所以旁边还是要有温茶的小炉才好。这和温酒的却不同。酒越温,醺香便越是四溢,但茶较脆弱,长久地煮,会变色变味。所以用烛火来温最好,可以放在窗台上,一烛如豆,在雨声中一颤一颤。若无香可焚,雨气与茶气萦绕在一起,也已经好闻得很了。香是何味?烟是何色?穿窗之白是何影?指下之余是何音?恬然乐之悠然忘之者是何趣?不可思量处是何境……

独自地做任何事,到得后来只怕总会淡淡地惆怅。只因“茶类隐”,而并非我们是真正的隐士,真的离得开尘世的繁华,与朋友促膝的快乐。那便约位朋友,一同来品新茶。看她如何细致地用茶水拭着清洁的白瓷杯,微温的杯壁散发出肉眼几不可辨的白雾。看她如何含着恬静的笑容放入茶叶,着盖,静静地等待。看她斟茶时低着的眉,像水中绽开了一枚修长的茶叶。真要苛求这程序的完整才肯喝茶,才认为不辜负,那未免失随性之乐了。便静静地喝着茶,在雨声里想想心事。茶叶长在天空下时,沐着这样柔和的雨,也会舒展开枝叶而润泽地微笑着了。若聊天,这话题也必熨帖而亲昵,随着茶中的烟袅袅升起,又缓缓飘散去,融入窗外的竹影雨意。于是燃一炉香,用结着绿色铜锈的香炉,在遥远的时候,曾有过一个倚窗凭栏的女子,用她秋水似的双眸,望断了青春。锦瑟年华,无人与度,而闲情正如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也许唱着古老相思曲,在玉兰树下弹着箜篌时,身畔放的,正是这个香炉。而炉边的这一盏茶,无由地便染上了这千年的幽微愁绪。

玩赏着杯中的茶叶,像看到采茶女柔软纤长的手指,在呼吸间,随你到前生来世。

                                                   《散文》2003年第3期

(1)、作者认为“茶类隐,酒类侠”,联系文章分析酒与茶的区别有 .

 

(2)、作者在第二段中写道“茶不是这样喝的”,“这样”指的是什么?

(3)、作者说“喝酒宜于雪天”,“喝茶宜于雨天”,这是因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午门外

祝 勇

①在中国的古迹中,没有一处像故宫这样拥有显赫的位置,如同一条无用的旧闻,却仍占据着头版头条。

②对于许多从没进去过的人来说,故宫是他们想象中的天堂。在很长的时间中,只有很少数身份高贵的人才能走进它,才能目睹它的华丽与神圣。绝大多数普通人,只有蹲在故宫外的筒子河边,通过高于树梢的城堞,揣测它的细节。宫墙保守着宫廷的秘密。即使站在合适的角度上,他们也只能看到故宫上面的白云。

③我看见一片白云停在午门的正上方。红色城墙以蓝天为背景,显得格外夺目。手里攥着一张门票,我迟迟不往里走。我望着午门发呆,想象着很多年前一介平民对于故宫的想象。

④高大的午门为这种想象确定了最初的比例尺。我们仅仅根据巨人的脚印就能推知巨人的高度。由午门,我们大抵可以知道,这里的度量单位远远超出我们的日常经验。午门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院门,它的意义不仅仅是供人出入,它代表着一种权威、一种信仰,甚至,一种宗教。

⑤人们为什么要建造巨大的宫殿?是与广阔的疆域形成几何上的比例关系,还是与丰富的世界构成视觉上的平衡?无疑,宫殿改变了人与自然的比例尺。即使从远处观看,宫殿依然显得威武和高大,因为与宫殿相比,那些参照物显得那么弱小。帝王站在宫墙上,会看到什么?他是否会通过空间来索取时间,观察到未来的秘密?时间的谜底是死亡。死不是瞬间的事,它永远是正在进行时。从出生那一天起,死亡的进程就开始了,每一天都在靠近那个黑色的终点。死亡以后,死还会继续进行。但是绝大多数帝王看不到这些。从宫殿中他们看到了基业的永恒。那是他们的错觉。场面宏大的宫殿迷惑了他们,他们往往迷失在自己建造的迷宫里。没有人会在几案上巴掌大的玩具迷宫里迷失。迷宫的规模越大,丢失自己的可能性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宫殿像是一个欺骗性极强的巨大的谎言。

⑥贝尔托卢奇的《末代皇帝》中,有宣统站在午门城楼上的镜头。那时的他,正沉浸在君临天下的神圣感中。显然,巨大的宫殿改变了皇帝注视世界的视角。他试图在二维的世界上获得第三维,他甚至企图获得上帝那样的全知视角,而这一切,必须借助于巨大的建筑。是宫殿,使得圣君主不再像俗众那样,只是匍伏在万物脚下的一只生灵。然而,令我怀疑的却是,那欢腾的万众,是否能看清他们领袖的身影?宫殿将他托举到最高点的同时,也将他的身影弱化为最小,这并非仅仅取决于物理的法则,更合乎哲学的辩证法。也许,这就是城楼的意义,它将一个具体的肉躯抽象为一个符号式的图腾。他是否站立在宫城之上已显得并不那么重要,即使上面站立的是一具木乃伊,万众一样会顶礼膜拜。午门的三面城墙形成一个“凹”字,刚好适合聚拢广场上的欢呼,并把它加工到悦耳的强度。

⑦注视着午门的时候,我胡思乱想。如果我有选择颜色的自由,我会给午门漆上什么颜色?是土地似的棕黄,还是天空似的瓦蓝?那样的童话色彩无疑会消解帝王的尊严。只有血的颜色,是对权力最恰当的注解。它既诠释了权力的来路,又标明了权力的价值。如果有人对宫墙所庇护的权威感到质疑。那么,请你用等量的血来交换。宫墙简单明了地注明了权力的暴力内涵。如果你不进入权力系统,宫墙只是你视线中的风景,那大跨度的直线与大弧度的曲线展现着世界上最大胆的设计;如果你对皇权发出挑战,那被残阳照亮的城墙便时刻提醒你,你所准备的勇气和牺牲是否足够。

⑧我曾见过黑色的午门。是在一个风大的夜里,我从午门外走过。天上没有星辰和月亮,午门的广场上没有路灯和行人,只有高高的城楼,寂寞地兀立着。在深蓝的夜空下,午门的剪影轮廓清晰。那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黑影,如一个黑洞,看不见里面包容的任何细节。我感到莫名的恐惧,只因那无以复加的空旷和黑暗。我不敢叫喊,我知道哪怕是轻微的呻吟和呼喊,在这里都会被惊人放大。

⑨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说,梦想就是给我们提供恐惧的契机。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我对命运这样说

(一)

 你是谁?冥冥时空中,何处是你的家乡?哪里是你的归宿?你知道吗?我叩问过一万次关于你的谜。

 你跟人类,跟随着世纪,来也神秘,去也神秘;歌也匆匆,哭也匆匆。我分明感到你就在身边,为什么看不到你的眼睛,见不到你的身影。

 你这有声有色的虚无,无影无踪的实有。我看不见你,但我感到你的存在,你的呼唤,你的权威。我曾抚摸过你的残暴,也抚摸过你的温柔;曾抚摸过你的专横,也抚摸过你的仁厚。我知道你游荡在爱与恨之交,生与死之界,但我看不见你,不知道你是什么模样。

 昨夜我在梦里见到你,你仿佛是一个马戏团的戏子,带着小丑的高帽,挥动着枯萎的树枝,戏弄着所有的看客。

 古往今来,有人匍匐在你的脚下,有人颤抖在你的面前,或作绝望的抗争,或作希望的祈求,你都无动于衷。你高傲又谦卑,悭吝又豁达。你随时都可以拥抱我,随时都可以抛弃我。今日你赠给人们以鲜花,明日却洒给人们以苦泪。

 我和你,总是隔着一层雾。雾中看着你,只有解不开的朦胧,穿不透的模糊,猜不完的玄奥。

(二)

  你把贫穷带给善良的茅屋,把皮鞭交给狂妄的庸夫,把花环赠给无聊的骗子,把洪水带给纯朴的村落。

 可是,我又听到你的辩护:

 我并非魔鬼,我是天使。我有天使的彩翼和彩梦。是我把你带到母亲的怀抱——生命永恒的热土;你一降生就进入温馨的家园,家园里有生命的泉水,洁白的乳汁。因为有这家园,你童年的灵魂,才无须到处漂泊。

 我给探求者献以创造的极乐,对颓废者罚以精神的虚空,把怯懦者安顿在阴冷的墙角,为刚强者展示宽广的道路。所有锲而不舍的寻找者,都是我的友人。我给他们艰难险阻,只是为了激发他们的生命的巨浪;我逼迫他们流下的眼泪,只是为了洗明求索的眼睛。

(三)

她是谁呢?我说不清。她该半是魔鬼,半天是天使;半是狼,半是鸽子;半是我的敌人,半是我的朋友。

 给我这么多痛苦,给我这么多折磨,给我这么多虚幻的期待,给我这么多实在的战斗。每天都在奔波,但不知道,奔波是为了战胜她给我的厄运,还是为了去接受她给我的诱惑?生命中那些难忘的欢乐,不知道是她的赠予还是我的汗水的报酬?

 让她去吧,我不再思索。让她去吧,我不再困惑。我相信她是强大的,但我也并不软弱。我相信可以成为她的主宰,即使主宰不了,也决不甘心作她的奴仆。我甩开她的阴影,将自己寻找,自己选择,自己造就自己的心灵,自己保卫自己的魂魄。我自己赋予自己以强大的力量,挟着她,让她和我一起追求。即使挟不住她,也不会让她牵着走。让我浩歌而癫狂,我不愿意;让我煮酒而沉沦,我不愿意;让我颂扬命运的铁拳,我不愿意;让我背叛自己的良知,我不愿意;让我停止求索的脚步,我不愿意;让我冻结胸中的火焰,我不愿意;让我谴责辛勤的园丁和他的不成熟的花朵,我不愿意。不管她是魔鬼还是天使,我都不被她征服。不屈服于命运之神的诱惑与调遣,这才是人的生活。

阅读下面《娜塔莎》的片段,完成小题。

“三天,”娜塔莎说。“我觉得,我爱了他一百年了。我觉得在爱他之前,我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你不会懂得这个的,索尼亚,等一下,坐到这里来,”娜塔莎又抱她又吻她。“我听说过,这种事是常有的,你当然也听说过,但我直到现在才感受到这种爱情。这不是从前那样的。我一看见他,我就觉得,他是我的主人,我是他的奴隶,并且不能不爱他。是的,奴隶!他命令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你不懂得这个。我要怎么办呢?我要怎么办呢,索尼亚?”娜塔莎带着幸福的惊惶的面色说。

“但你要想想看,你在做什么,”索尼亚说。“这件事我不能够让它这样的。这些秘密的信……你怎能让他弄到这个地步?”她带着恐惧和难以掩饰的憎恶说。

“我向你说过,”娜塔莎回答,“我没有意志了,你怎么不懂得这个:我爱他!”

“这件事我决不让它这样的,我要说的,”索尼亚眼泪迸流,大声地说。

“你是什么意思?为了上帝的原故,假使你要说,你就是我的敌人,”娜塔莎说。“你想要我不幸。你想要我们分裂……”

看到娜塔莎的这样的恐惧,索尼亚为她的朋友流下了羞耻和怜悯的泪。

“但是你们当中发生了什么?”她问。“他向你说了什么?为什么他不到家里来?”

娜塔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为了上帝的原故,索尼亚,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折磨我,”娜塔莎请求。“你记着,人不能够干预这类事情的。我向你公开了……”

“但是为什么有这些秘密?为什么他不到家里来?”索尼亚说。“为什么他不直接来向你求婚呢?要知道安德来公爵给了你完全的自由,假使是如此;但我不相信这个。娜塔莎,你想过没有能有些什么样的秘密的原因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把灯光调亮

张抗抗

    “关店吧!”卢娜下定了决心。

    差不多从七八年前开始,书店的销售额就开始下降,像秋分以后的气温,一天天往下落。资金周转不灵,常常拆东墙补西墙,老公交到她手里的月工资,转眼让她垫付了员工的工资。如今已是严重亏损,真的山穷水尽了。

    她早早来到书店。她想让自己一个人静一静,仔细再仔细地盘点一番:店里现有的库存书、书柜书架沙发桌椅灯具电脑等所有的家当,总共能折算多少钱?……她必须速速把明光书店的“后事”料理完毕。

    她开锁进店,觉得光线有点暗,顺手开了灯,一时灯光亮得晃眼。她抬头,看见了天花板上前些天新换的灯泡,心里突然一阵刺痛:把灯光调亮?她气呼呼地顺手把灯关掉了,能省一点是一点。这家昏暗的书店里,只剩下她的心里,还有一朵小火苗,那么小,那么弱。而今,这朵风里雨里挣扎太久的小火苗,也终于快要熄灭了……不怪我不怪我,她对自己说,我实在是已经尽力了哦……

    手机铃声响起,她走到窗口去拿包取手机,顺手把窗帘刷地拉开了。

    顷刻间,书店里洒满了亮晃晃的阳光,一格格在书架上跳跃,把书店染得一片金黄。还是太阳好啊,她对自己说。把灯光调亮,就算再亮,也是夜里。她自嘲地笑了笑。

    手机里传来一个爽快的声音。电话是文化局的人打来的,就是上次让她填申请表的那个干部,让她赶紧到局里去一趟,要办手续——什么手续?就是省政府的那笔书店奖励基金,明光书店评上了!你变百万富翁了……

    卢娜站在窗口一动不动,然后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身子开始颤栗。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脸,泪水透过指缝,从脸颊上哗哗淌下来。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往前挪移了一步。是的,她想躲开那堆书,怕自己的泪水把书弄湿了……

    一百万是多大的一笔钱啊?这么说,明光书店就要起死回生了?可以把这几年累计的债务亏空都补上了,早就想添置的新书柜,也有了着落。老公的工资不用再贴补书店了,积攒起来给儿子上大学交学费。退一万步说,假若书店继续赔钱,一年赔几万块,这笔补贴的钱,也够她再亏损十几年了……她一直想着能把隔壁那家闲置的小阳台买下来,和自家书店打通,在二楼的咖啡吧旁边,再扩建一个儿童书屋,孩子们放学了,尽管可以到这里来读书嬉戏做梦……

    卢娜从文化局回到店里,已近中午。她从街上的灯具店里,买了一盒40瓦的飞利浦灯泡——把灯光再调亮一点!她要让明光书店的老顾客们,老远就看到书店的灯光。如果她的资金宽裕,最好把书店临街的窗户也扩大一倍,等到夜幕降临,玻璃窗内的灯光雪亮雪亮,明光书店就像一座透明的水晶宫,所有的书都在闪闪发光……这么多年,书本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改变了我。我办了明光书店,我的书店给人送去知识,知识可以帮别人改变命运……

    这么一想,卢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不对!不是知识改变命运,是文化!不对,文化也不一定能改变命运,但可以改变人!我不再是那个高考落榜的自卑女孩,我活得对人有用,我充实、我知足……

    就在这天晚上,明亮的灯光下,出现了一个人影。卢娜眯起眼打量,忽然想起他就是几个月前那个买了二十多本书并建议她把书店灯光调亮一点的省城顾客。他快步朝她走过来,抬起头环顾天花板的灯池,笑容满面地说:嗬,灯光调过了?书店亮了许多哦!我老远就看见了。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卢娜的意料。这个人对卢娜说了很多话,她好像听见他说,县城新区的整体规划中,需要有一家中等规模的书店。他想到了明光书店,他推荐了明光书店,明光书店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开在新区再恰当不过了。新区将为书店预留五百平方米门面房,作为公益书店,房租优惠到可以忽略不计。

    他还提到了城市发展战略,提到了公民的文化权利,提到了热爱、尊重、介入什么的,卢娜下意识嗯嗯地点头,只觉得他的话音一声声落下,头顶的灯光一盏盏亮起来。

    那天晚上,卢娜回到家,和老公一五一十地说了今天书店里发生的一连串怪事。

    老公开口说:卢娜,我晓得你开书店十多年,没一天好日子过。但是,假如你从此不开书店,恐怕就活不成了。命总比钞票要紧,你年纪还轻呢,我要你活着!

    卢娜鼻子一酸,眼圈就红了。心里那朵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呼地一下蹿上来,燃成了一蓬金红色的火焰。

    隔着一条街,隔着几道墙,卢娜看见“明光书店”四个字,在夜空里通体透亮。

(选自张抗抗《把灯光调亮》,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戒猎

王族

    加拿别克骑马向山谷深处走去。正是黄羊下山喝水的日子,狼在这时会跟踪黄羊而来,他要利用机会开始开春的第一次猎狼。

    很快黄羊便成群出现,加拿别克趴在石头后一动不动,等待它们过去。加拿别克的目标是黄羊后面的狼。很快,五只狼出现了。加拿别克在一个射击点位瞄准了一只狼,他有信心一枪把它打死。只要打死一只狼,另外四只狼就会迅速逃走,他只需把打死的狼扛回村里。但他很快发现了一头比其他狼都高的大狼,它犹如王者,气宇轩昂。

    加拿别克弃其他的狼于不顾,调转枪口向那狼中王者射击。子弹准确击中了它,但它却挣扎着逃跑了。加拿别克骑上马就追。他知道狼已经中弹,会因为奔跑而大量流血,而急促的追赶无疑会加速它的死亡。这些人能想到,但狼不懂。这就是猎人经常谈论的话题,猎人打猎不仅靠枪和子弹,还要靠智慧。有了智慧,才能确保猎物逃不出猎人的手掌。

    山谷中,一只狼中王者和一人一马展开了“马拉松”。加拿别克在逼近,狼在逃跑,二者之间的距离在缩短。最后,当狼想爬上山坡时,终因体力不支滚了下来。加拿别克跳下马准备向它开枪,但它发出的一声哀鸣让他心头一颤,勾扳机的手犹豫了。他看见它口吐鲜血,一定是因为刚才奔跑让伤痛加剧,它的命不长了。这是他预谋的猎杀方案。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狼又嚎叫一声,他的心又一颤。大狼悲惨的叫声,如果换作人,一定是血泪飞溅的那一刻才能发出的。生的希望如火苗熄灭,死的深渊已张开大口。它已没有挣扎逃跑的力气,只是望着他。加拿别克看见它眼里布满痛苦,那是一种经过较量、挣扎之后屈服的痛苦。死亡之神正在移动看不见的手指,紧紧扼住它的喉咙,狼无法挣扎,无法逃脱。加拿别克下不了手,蹲在它身旁看着它抽搐。

    加拿别克看见它的眼中滚出了泪水,他的心一颤,勾扳机的手松开了。它是狼中王者,但恐惧让它身上的光彩骤减,并且把悲哀迅速放大。所有生命在死亡面前都是脆弱的,谁又能从深不见底的死亡黑洞中爬出?加拿别克有些悲哀,他不想看见这样的死亡尤其是在死亡边缘的挣扎和绝望。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便犹如自己正在经历死之一样,让他感到不祥。

    他不打算要它的命了。天很热,他抱来一些野草将它盖住,以起到降温的作用,也让它缓解伤痛。如果它命好,或许可躲过这一劫。

    一个多小时后,他掀开野草,发现血已在狼的唇角结成黑色痂块,它的呼吸也十分微弱,但那双眼睛却睁得更大了,里面是放大的绝望和恐惧。他在它跟前走动,它的眼神随之移动,似乎希望他帮助自己从死亡中挣脱出来。但死亡的绳索已死死将它捆绑,它无望再活下去。

    加拿别克估计,它还得受两天左右的折磨才能死去。一个难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晚上会有熊出现,一旦发现它便会扑上来用大掌拍打一番。那样的话,它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又会遭受屈辱。即使没有熊的出现,它在两天里的慢慢等死又是多么痛苦!

    加拿别克产生了一个念头。他不再犹豫,将枪口对准狼的头部,转过脸勾动了扳机。枪响过后,狼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它的痛苦终结,生命终结。

    加拿别克从此戒猎。

(摘选自《百花园》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卖书

刘立勤

    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县中门口遛遛。那里有一个书摊,我喜欢看书摊上有没有我喜欢的书,也喜欢和卖书的老李拉呱几句闲话。

    老李好像是陕北人,亦或是山东人,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老李是邮电局的职工,说着一口外地话。几十年都没有改变他的乡音,几十年也没有改变他的行当。几十年里,他都用那外地话卖着从外地进来的花花绿绿的书。

    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从他书摊杂志的多寡,能够看出书籍的流行。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文学书籍一统天下,间杂着一些娱乐杂志;世纪交替前后,文学屈居第二,《家庭》《读者》等占据了主要的位置;故事类的杂志书籍又占领了大部分的地方,娱乐类书籍又靠了边。

    认识老李的时候,我刚刚在一个乡村小学当代课教师。那时候穷呀,记得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可我却喜欢读书。一年总有几个周末,我会骑着自行车专门到县城买书。

    那时候县城不大,却有十多家卖书的。有的是书报亭,有的是店铺,只有老李在县中门口摆了一个书摊。别人家的书大多高高的挂在墙上让人仰望,只有他的书摆在那里让人挑选阅读。不过,老李很忙,在他那里买书的人很多。

    老李进的图书很多,杂志也很全,我在翻阅那些图书时,忍不住圪蹴在他的书摊前看起来,忙碌的他也不催促,偶尔还会把自己的小凳子让我坐着看。坐着看书的感觉真好,就像饥饿的汉子走进了免费的餐厅,大快朵颐而不知羞惭。

    太阳终归要西下,我也终归要回家。专程进城为了买书,而我又没有多少钱,每次只能买上三五本书。常常是把书拿在手上,才发现钱不够。正在尴尬之际,老李操着重重外地腔说,你先拿走吧,下次来了再补上。其实,老李并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看看他信任的目光,我不敢辜负他的好意,还是把把书拿走了。路上,我听说老李卖书挣了不少钱,还买了单元楼。我默默的期盼老李挣更多的钱,卖更多的书,我有读更多好书的机会。

    然而好景不长。不几年,我也来到县城工作,县城繁华了许多,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可城里的书摊已经所剩无几了。书店萎缩了,原来的报刊亭全部拆除,原来卖书的门市部要么改行卖烟酒,要么卖时装,有的甚至改作了发廊,有的改卖教辅资料,专门卖杂志和文艺书籍的书摊只有老李一家。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

    我以为老李的生意会好起来,可老李说生意越发的难了。老李本来的书摊有两张钢丝床,现在只有一张床了,文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娱乐杂志也江河日下,只有《读者》《故事会》还在勉力维持。熟悉的成人越来越少,主要客户是一些上学的孩子。老李显得很清闲,常常是茫然地看着街上忙忙碌碌的行人。

    我也很少掏钱买书了。上班下班的时候,习惯性喜欢到老李的书摊看看,喜欢和老李说说闲话。遇上喜欢的杂志也买一本两本,老李善解人意地说,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寄卖,又给了我一个看白书的机会。

    生意真的很清淡。有时候一连几天还不见老李的书摊。问及原因,老李说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城管让他把书摊收起来。老李的书摊没有占道,他不明白领导为什么不准他摆书摊,我也说不明白。领导来了,他把书摊搬走了;领导走了,城管又默许他把书摊摆了出来。他们互相理解着各自的不易。

    老李日渐的老了,老李的老伴儿也去世了,老李的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老李乌黑的头发变白了,挺直的腰板也佝偻了下来。老李的书摊还在坚守,他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书看。偶尔谈起上世纪八十年书摊的兴盛,老李一边喘一边说,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读书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老李进的书越来越少,有些很好的杂志干脆也不订了。老李吃饭的时候,书摊放心的摆在那里,也没有人去拿他的书。

    记不得多久没有读书了,也忘记了老李和他的书摊。忽然想起去看看老李,老李的书摊也不见了。问及熟悉的朋友,说是老李病了。期盼着老李的病能好起来,期盼着老李的书摊再摆起了。期盼了一个冬天,期盼了一个春天,也不见老李好起来,心中就有了不安。

    后来,听说老李死了。听说老李死前把他的房子卖了一大笔钱,为县中捐献了一间图书室。我不知道老李的图书室里有多少读者,却看见老李摆书摊的地方变成卖撸串的摊子了,小摊前等待吃撸串的客人站成长长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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