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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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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三年级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在天堂喝下时间

毕淑敏

    初到南极,你以为冰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纯白。看得多了,才发现南极冰的奥妙。冰川渗出幽蓝,如梦如幻。

    那些刚刚从冰川口的“冰舌”上分裂下来的“新生冰山”,是凶猛的冰山婴童。它们重心不稳定,容易发生翻滚和倒塌。我们到南极时正值夏季,冰山消溶变酥,塌落崩裂,轰然作响,掀起巨大涌浪。远眺之下,胆战心惊。

    “金字塔”形的尖顶冰山,水下体积庞然。登陆艇无声滑过,冰山潜藏水底的部分历历在目。它们并不隐藏自己的狰狞,如无大风,它们也不会主动出击,只是寂静地守候在那里。你若远离,便也相安。

    南极的冰,为何有如此妖娆的湛蓝?

    尽管我年轻时戍边,守卫过号称世界第三极的青藏高原。那里的冰雪和南极比,从体量上说,实为小巫。在中国南部城市中长大的孩子,常常以为冰箱里冻着的规整块状物,加上冰激凌冰棍,就是冰了。人造冰场的平滑冰面,便是冰的极致。以为白色和半透明,就是冰的全部真实和本质。到了极地,你才豁然醒悟,冰是一种多么伟大而凶猛的存在! 它们或是无边海水凝冻而成,或是从南极冰山崩裂而下,身世显赫规模宏大,傲然不可一世。

    冰变成深蓝色,需要4000年。变成近乎墨色,则至少需要10000年。橡皮艇在天堂湾漫无目的地游荡。专家手指不远处道,布朗断崖属于南极大陆延伸出来的一部分。他又指指另一侧,说,从理论上讲,我们从那里一直向南走,突破无数冰山,便可直抵南极点。

    我半仰头,极目眺望。南极冰山已修炼成自然界中最纯净的固体,浩瀚巍峨,昂然高耸至天之尽头,无际无涯。极远方连绵不断的冰山,给人无以言说的震慑感。冰山,统一单调,除了令人窒息的惨白色,没有一丝色彩装点其上。它严酷壮烈,无声地烈焰般喷射着拒人千万里的森冷。它屹立在寻常人等所有的想象之外,以顶天立地的旷世遗存,统摄我们卑微的灵魂。

    专家说,请大家放下手机和相机,谁都不要说话,闭上眼睛,静静地,静静地,倾听南极的声音。

    我先是听到了呼吸声,自己的,别人的。然后听到了心跳声,自己的。在熟悉了这两种属于人类的声音并把它们暂且放到一边之后,我听到了南极独有的声响。洋面之下,目光看不见的地方,有企鹅滑动水波的流畅浊音。洋流觥筹交错,在相互摩擦时发生水乳交汇般的滑腻声。突然,我听到一声极短促极细微的尖细呢喃声。

    我以为是错觉。万籁俱静易让人产生幻听。无意中睁开眼,看到极地专家。他好像知我疑问,肯定地点点头,以证明在此刻,确有极微弱的颤音依稀发生。

    什么声音? 我忍不住轻声问,怕它稍纵即逝,我将永无答案。

    是刚刚孵化出来的蓝眼鸬鹚宝宝在呼唤父母,恳请喂食……专家悄声解说。

    我赶紧用望远镜朝岩壁看去。那声音细若游丝,我以为蓝眼鸬鹚是画眉般的小禽,却不料在峭壁如削的布朗断崖上,两只体长约半米大的鸟,正在哺喂一只小小幼雏。亲鸟背部皆为黑色,脖子、胸部至腹部披有白色羽毛。它们可能刚从冰海中潜泳后飞回家,羽毛湿透未干,似乎还有水滴溅落。它名叫“蓝眼鸬鹚”,双眼突出裸露,呈明媚亮蓝色,在略显橘色的鼻部映衬下,艳丽醒目。它们英勇地把巢筑在高陡岩壁上,下方百米处,海水荡漾。

    我分不清正在喂雏的亲鸟是雄还是雌,只见它大张着喙,耐心等着小小雏鸟把嘴探入自己咽部,来啄食亲鸟口腔内已经半消化的食物……雏鸟在吞咽间隔,偶尔撒娇鸣叫,索求更多哺喂,恰被我等听到……

    人们渐渐从静默中醒来,神色庄重,似有万千感触不可言说。短暂的南极静默,会在今后漫长岁月中,被人们反复咀嚼回味。

    天堂,第一是安静。

    人间太喧嚣了。我们已经忘却了露水凝结的声音,花蕊伸展腰肢的声音,青风吹皱春水的声音,蚯蚓翻地促织寒鸣的声音……有的只是键盘滴答、短信提示、公交报站、银行医院排号点名,当然还有上司训导、同侪寒暄、不明就里的谣传、歇斯底里的哭泣与嘶喊……各种人工制造的声浪,无时无刻不在围剿撕扯着我们的耳鼓,让人心烦意乱纸醉金迷。

    海冰专家俯下身去,从海水中捞起一块冰,说:它的年龄足有一万岁了。把它含在嘴里,你就在天堂喝下了时间,从此做人就有了更广博的尺度框架。

(1)、请分析第3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2)、文中运用大量笔墨展现南极的“安静”,极具感染力,试做简要分析。
(3)、赏析本文以“在天堂喝下时间”为题的妙处。
(4)、评析本文思想内涵及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方叶

    ①一直喜欢泊的意境。一叶渔舟,三两只画艇,或七八条竹排木筏,静静地系在清浅的水边;粼粼波光,倒映出幢幢的剪影,那是一种何等凄幽而灵动的韵致。

    ②总忘不了古镇小溪上木船停泊的情景。这种小船形如周作人笔下的乌篷船,促狭修长的船身,半孤形的雨篷,显得格外娇小玲珑。夜幕垂落,木船如一只只鱼鹰栖息在岸边桥下,或溪心岩渚,劳累了一天的船工们常常是点亮一盏风灯,拥坐在船头上谈天说地,吹拉弹唱,任琴声、笑声伴随着水声、蛙鸣、灯火流了一溪,让溪边的小孩、浣衣担水的村姑听醉了,久久不肯睡去。尽管那时我并不谙诗情画意,那摇拂晃荡的船影灯火,却如一粒凄美的种子,飘落在心田上,让我恍惚迷离,浮想翩翩。

    ③我常想,泊应该属于一种静美吧。风平浪静的溪岸湖畔、河洲烟渚,最好是僻远的荒村野水,花坞柳岸,千尺断崖之下,茫茫芦荡之中,才是泊的最佳去处。这时,把舟楫系在江风水月里,落日熔金中,哪怕是烟波浩浩,雨雾迷茫,当你独坐船头,静卧船舱,也不管是独钓寒江雪,画船听雨眠,静水观鱼动,一杯清茶,一盏薄醪,人如天地一沙鸥。这一瞬间,所有的喧嚣与烦恼都会渐渐离你而去。在这样澄静寥廓的氛围里,自然而然也就泊出了一神心境。你看,当谢灵运把船泊在彭蠡湖口时,正值一轮秋月当空,烟波浩浩湖面上,归帆点点,岛影幢幢,而湖边却是蒹葭苍苍,野菊灿灿,时有阵阵猿声乌啼随风飘来。于是,诗人独立船头,昂首仰望,“乘月听哀浥,浥露馥芳荪”,感受到的正是大自然的静美,天籁的亲切,以及天地间一时无从知晓的玄机奥秘。泊,正是巧妙而充分利用了江汀远渚的奇峭、静谧,利用了天光水色的飘逸、妩媚,酿造出一种凄幽的美,一种空灵的美,一种宁馨素洁的美。人置身其间,既可暂时逃避喧嚣尘缨,又能从淳美的大自然中觅取心灵的滋养,精神的慰藉。故此,“移舟泊烟渚”往往成为淡泊的文人雅士寄情山水的最好选择。

    ④最美的泊自然在江南。水光潋滟的西子湖,二十四桥的“瘦西湖”,以及苏州众多的园林水榭,何处没有画舫轻系,渔舟唱晚?在那湖光水色里,其不知泊过多少柔情蜜意,离愁别绪。那六朝金粉古都的秦淮河畔,在那桨声灯影里,晃荡过孔尚任的南明遗恨,晃荡过朱自清、俞平伯的文采风流,不妨说,秦淮风月里泊的正是中国文化长河中一条繁绮香艳的画舫吧。

    ⑤泊,或许还是一种精神境界。漫漫人生旅途上,谁没有云帆高挂、长风破浪的航行,自然也少不了收蓬歇棹,停舟靠岸。在那幽幽水边,淡淡烟波里,栖息着高蹈文人的高情远意,他们用清风明月,溪声乌韵,柳浪荷香祛除尘廛,清心滤思,偷得浮生半日闲。其实,停泊不光是休憩、等待,更是一种蓄积和迸发,航程的目标还在遥遥的远方啊,岂能松懈自己,坐视观望?一生宦海浮沉的苏东坡,是深谙“泊”的意蕴的,他常常停棹湖山,息帆远岸,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江风明月磨砺心曲,壮阔襟怀,然后,以昂然无畏的风姿去迎接人生航道上的湍流险滩,惊涛骇浪。“一蓑烟雨任平生”,正是他孤傲不屈、落拓旷达的精神写照。

    ⑥是的,一个泊字,写尽了世间众生相,荡漾着人生的几多情怀!

摘自2017年第4期《散文》

阅读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听茶

叶梅

    ①茶是有声音的。这是我到了福建安溪之后才突然领悟到的。

    ②秋分过了,转眼已是寒露,北方的雾霾不期而至,天灰蒙蒙的。老天爷沉着脸的样子,实在让人无奈。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应邀到了安溪,扑面而来的青山绿水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③山的名字为戴云,有着古来的诗意,试想那云字用繁体书写,会更为美妙。山的模样,千姿百态,从来不会让人觉得疲倦,吸引你走近,与之细语,交付心事。转身时,便会有了种种牵挂,忍不住一次次回首相望,却也不能停步,人生只能朝前。还好低下头来有一缕茶香飘然跟随,那便是与这山相伴的古茶,有着贴心的茶名,叫铁观音。

    ④从小喝惯了茶,各种茶的味道都略微知道一些,但这沁香扑鼻的铁观音,咽下去熨帖可心,似乎能使人感觉出一种格外的温暖。中国茶业,最初兴起巴蜀。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饮之事。”因此,常称巴蜀是中国茶叶或茶叶文化的摇篮。要说巴蜀之地,古来当属巴国,那一带大山峻峭起伏,人们喜好种茶,随口唱出的茶歌数不清。“正月采茶是新年,手拿金簪点茶园,一点茶园十二卯,采茶姑娘笑开颜……”有首《顺茶歌》从正月唱到了十二月。

    ⑤但其实,是安溪人一贯的开放和笃定引来了这些异乡的歌声。安溪早年素以农业为主,境内山多地少,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后来,于明末清初创制出的乌龙茶,传至闽北,后又传入台湾,渐渐名扬天下。多山的安溪才一年年繁荣起来,得到“小泉州”的美称。而今这座建筑于唐宋时期的古城可谓茶都,天下名茶汇集,人与茶不离不弃。行走之间,可感觉到空气里的茶香弥漫,馥郁芬芳,又奇妙的掺合着稻谷花生的焦香,成熟醇厚,正如这秋日的山野,让人纵然是不喝也醉了。

    ⑥再上得山去,便可看出安溪人对茶的娇宠,一垄垄、一排排的茶园,修剪得如时尚人儿的美发,可见人们用尽了心思和功夫。在安溪的山上,也有那高大的古茶树,好些已过千年,总在云雾山上静观人间,看似淡定却经历无数风雨,天性娇弱但执拗不衰,时光流逝愈加高贵不凡;也有那后起之秀,满树嫩枝叶儿,青翠欲滴,若是伸手去掐,片刻就染了指尖。难怪采茶女扬起的手总是绿的天真,仿佛也成了摇动的茶枝。

    ⑦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唱不完的茶歌。“十月采茶下长江,卖茶挑起花萝筐,一担茶叶一担歌,挑起百货转回乡。”

    ⑧从山上回到茶庄,迫不及待地将嫩叶倒在桌面大的竹筛上。茶师傅摇晃竹筛,通过旋转使叶片碰撞,激活芽叶酶的分解,使茶叶产生一种独特的香气。这个过程叫摇青。接下来是杀青,以高温将茶的青味炒退,大力搓揉至不再出水为止,时辰把握一点都不能耽误。茶工们为此常常连夜守候,小心翻弄,直到天明。

    ⑨香茶好喝树难栽,更难侍弄,但得如何和谐,才能交付一缕馨香呢?人问茶,茶有声。那话语只有真正爱茶的人才懂得。我想起家乡一位能够做出绝品“玉露”茶的聋哑师傅,他听不见人语,却能听懂茶音,将珍惜与抚爱渐次融入茶意,茶晓得他的亲昵,因此成为绝品。

    ⑩人与茶的对话,从种茶开始,培茶、采茶、制茶,经历了无数回合,一直到最后,那饱满成颗粒的茶叶,色泽砂绿,状似蜻蜓头、螺旋体、青蛙腿。再用细细的文火焙炼,如凤凰涅槃,就是人们期待的铁观音了,面世之前的梳妆是免不了的,去掉杂芜,留下精粹,是人与茶共同的愿望。

    ⑪这时亲取一撮放入茶壶,便清晰可闻当当之声,这是它在真正的绽放之前,小小的序曲。其声清脆为上,声哑者为次,俗称“音韵”,只有理会的人,才能听出那茶韵的山高水长,余音缭绕。高明的茶师则不仅可以听出茶的优劣,还能听那茶出自何地,树龄几何,甚至为哪位大师所制。

    ⑫茶经道:“天育万物,皆有至妙,人之所工,但猎浅易。”说的是苍天养育万物,都有奥妙,人类所知道的不过只是一点浮浅的皮毛而已。一片小小的茶叶尚且如此奇妙,那天地之间该有多少奥秘不为人知?人类对大自然的探求从来没有停歇,但敬畏之心断然不可无,只有谦恭地聆听他们发出的声音,读懂他们的表情,才能求得彼此的和谐。

    ⑬这也是茶传出的声音。

(选自《人民文学》2017年3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借,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车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路遗

刘怀远

    黄连婶平日不出门,但一出门,准是去借钱。本村几乎都借遍了,不好再向谁开口。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要,以前借的还没还上呢,已经拖累你们不少了。”

    黄连婶出了村,在路上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在响动,骑车人和黄连婶说话:“又要去王权村啊?”

    黄连婶出了村,苍白的脸红了红,朝那人点点头。王权村是黄连婶娘家的村,娘家哥多。不过去娘家多了,嫂子们也没好脸色。但毕竟是自己娘家,比借别人的心里踏实。

    骑自行车的人叫玉亮,下了车跟黄连婶说:“我带你一段路吧。”

    黄连婶说:“算了吧,你自己骑还这么大动静,哗啦哗啦直响。”

    玉亮看看自己的破自行车,嘿嘿地笑,手往怀里掏,说:“婶,我这里有几十块钱,你先拿去用吧。”

    黄连婶忙拦着说:“你帮我的还少吗?我自己命苦,不能总拖累你们。”

    “婶,我知道您性格倔强,可我是外人吗?自家的远房侄子!这几年,黄连叔有病,您也够操心的了。”

    黄连婶说:“你惦记着婶,婶感激不尽,你家也不宽裕,我现在日子还能挺过去。”

    “好吧!”玉亮知道拗不过她,就说:“那我先走了。”

    玉亮骑上哗啦哗啦直响的自行车,骑得很慢,比黄连婶走得快不了多少。拐过一个弯,玉亮不见了。

    黄连婶走过拐弯处,见路中央有一叠钞票。

    黄连婶捡起来,数了数,不到100元钱。天呐,这是谁这么马虎,100元足可以买七八袋化肥,足可以给黄连买一个月的中药,足够在县中学读书的女儿两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往前后看,见不到一个人影。

    丢钱也太马虎了,玉亮也马虎,他在前面,愣没看到。黄连婶站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见有人来找。她摇摇头,把钱装进衣兜,心想,会和找钱的人碰上的,就继续往前走。

    迎面开来一辆农用三轮车,在黄连婶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屠户柳三。

    “嫂,你要去哪里啊?”

    “我去走个亲戚。”

    “哦,俺哥一个人在家呢?”

    “咋,你还怕他跑了?”

    柳三笑了,黄连终年躺在床上搂着药罐子,既不会跑,也不会怕谁偷。

    柳三说:“嫂,咱一起回家吧,有啥困难我帮你解决。”

    黄连婶说:“你也没开印票子的机器,每天起五更睡半夜的,天天杀猪再赶集卖肉,生意做得也挺辛苦的。”

    柳三说:“嫂啊,你不是困难到揭不开锅了,不会又回娘家的。好,你去吧。”柳三挠挠头,朝农用车上看看说:“我东西丢在集上了,得赶快回去拿。”说完,农用车冒了一溜黑烟,掉转车头跑远了。

    黄连婶笑着摇摇头,心里说:“慌张鬼,掉转车头往回走也不带我一段路!”

    走出不远,黄连婶再次财运高照,又捡到一叠钱。拿在手上,油渍渍的,上面还沾有一星暗红的肉渣。

    回到村,黄连婶找到玉亮和柳三。不想二人矢口否认,都说没有丢钱。

    黄连婶说:“你们不是丢,是故意放在路上让我捡。”

    俩人都说:“俺俩是傻蛋啊?脑子有病啊?要是被别人捡去了咋办?”

    黄连婶的泪就要落下来了,说:“只要说钱是你们的,算我借的行了吧?”

    不管她怎么说,两人就是不承认,异口同声地说:“钱是你捡的,找不到失主就是你的。”

    黄连婶很无奈,两叠皱巴巴的钱像两块刚出炉的烤山芋,烫手。

    思来想去,黄连婶最后把钱交给村主任,让他给广播一下,找寻失主。

    大喇叭里还没有广播,人们都知道了黄连婶捡钱上交的事。第二天午后,玉亮和柳三找了来,说:“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

    黄连婶叹一声:“我只有用这个法子,才会逼你们出来承认。走,一起去村委会领回。”

    到了村委会,柳主任脸色酣红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听黄连婶说完,柳主任打着酒嗝说:“你们都值得表扬,一边是慷慨助人,一边是拾金不昧。”

    黄连婶说:“场面话就不用说了,快把钱退给他俩吧。”

    柳主任不吭声,脸却更红了,反手把墙上的日历撕下一张,裁成两张寸宽的,把烟丝倒在印有“1989年”的一半上,在手上一扭一转,就成了一只大炮烟。点燃深吸几口,让自己隐藏在烟雾中才说:“上面总来人,村委会也没啥收入,今天李乡长领几个人又来了,你捡的钱真是雪中送炭啊,我用它还了饭店的招待费还不够呢。”

     三个人一下僵在那儿,瞪出的眼白如晒在河滩上的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农具的眼睛

迟子建

①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②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时,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③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土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栗”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④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⑤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⑥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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