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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北师大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四单元《读书杂谈》同步练习

《读书杂谈》是鲁迅先生在知用中学的一篇演讲词。演讲的原因是和主题是

举一反三
阅读《低头与昂首》一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低头与昂首
        ①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可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②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③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学会低头。这恰如演奏一支高昂的曲子,起首往往是低调的。低头,既是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什么时候都高昂着头,实际上是抬高自己,看低别人。你瞧不起别人,人家干嘛要瞧得起你呢?因此,你再优秀,再有名,也没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④当然,低头并不意味着把自己不当人。低头不应该是流水,越流越低。一支曲子,越唱越低,就会唱不下去。有人把低头理解为唯唯诺诺、忍让一切,理解为逆来顺受、低声下气,这是不正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公司招聘员工,门外排着长长的队伍,应聘者一个接一个进去接受考试。每进去一个,主考官不由分说,凌空劈来一记耳光。主考官问:“这是什么滋味?”捂着脸出来的人都落选了,他们是低头的人。后来有个年轻人进去,主考官同样劈来一记耳光,说:“这是什么滋味?”年轻人定了定神,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力量,给主考官同样一记耳光,说:“就是这个滋味。”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被录用了。
        ⑤富兰克林以低头抵达成功,年轻人却以昂首被录用,这是不是矛盾的呢?
        ⑥不,其实为人处世真正的法则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在摆放自己处的位置时,我们应该是富兰克林;而在摆放我们自己心的位置时,我们必须是那个年轻人。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低头处世,昂首做人。

现代文阅读。

(一)搭车记

       小时候,黎鸣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警察。每当在电影里看到警察说“我是警察”时,他觉得忒威风。几年后,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夙愿,分到市公安局当了一名警察。

       黎鸣家在两百里之外的农村。回家时,先从市长途汽车站坐车到县长途汽车站,然后再坐通乡镇的公共汽车,到镇上下了车,再步行三公里才到家。从市内到县里,车十分钟一趟,很方便,但从县里到镇上,就比较麻烦了,有时,两个小时也发不了一趟车。

       黎鸣开始试着搭车,是在上班一年之后。这一天,他站在回家的路口,学着港台片上警察的样子,拦住一辆面包车,然后出示了警官证说,我是警察,想搭你的车。司机打量了一下他全身的警服,并没看他的证件,就痛快地说,上来吧。

       上车后,通过交谈,才知道司机是黎鸣家所在的镇街上的,在镇政府旁边开了一家饭馆,每隔几天开车去县城买一次菜。到了镇上后,司机主动说,你离家还远,我送你吧。从镇上到村里三公里的路程,步行需要半个小时,而坐车,五分钟就到家门口了,省了他以前的步行之苦。

       第一次搭车,黎鸣觉出了搭车的好处,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自此,每次回家,他都在县城搭车,而且每次都能如愿。这更使他感觉到了当警察的优越性。

       后来,黎鸣又从市内开始搭车了,从市里搭到县里,再从县里搭到镇上。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直接从市里搭到镇上。他搭的每一辆车,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他送到家门口。

       黎鸣对工作也很努力,几年后,被提拔为户政科副科长。

       秋天的一个周六上午,黎鸣又站到了作为交通枢纽的路边上,想搭车回家。

       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过来,他招了招手,轿车在他面前停下了。车停下后,黎鸣才看清,这是一辆2.8排量的“奥迪A6"。他迟疑地放下了手,因为坐这种车的,不是领导,就是大老板,他以前可从不搭这么高档的车。车窗玻璃缓缓下降,司机探出头问他,有事吗?

       黎鸣说,我……想搭个车。这是他搭车以来第一次说得这么迟疑。

       去哪里?黎鸣说出了他所在的那个县那个镇的名称。

       司机说,我这车去省城,不顺路。

       好好!那你快走吧!黎鸣竟然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时,从车内传出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声音,上来吧,搭一段也行呀。

       黎鸣一想,去省城虽然不顺路,但从最近的路段下车,离他所在的镇也只有十几公里了,应该能搭到车。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后排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微胖,两个鬓角已经泛白。

       男人主动问,小伙子,在哪工作呀?

       黎鸣掏出警官证,递给男人说,我在市公安局,这是我的证件。

       男人看了看他的证件,还给了他。

       静了片刻,男人又问,小伙子,经常回家吗?黎鸣说,每周都回。

       经常搭车?黎鸣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坐客车呢?黎鸣说,要倒好几次车,不方便。

       你每周都回家干什么?

       看我的母亲。

       你母亲一个人在家?

       是的。

       那为什么不接来一起住?

       那得等分了房子,我现在还住着集体宿舍。

       男人再也没有说话。

       到了该停车的时候,男人说,别停了,还有时间,把他送回家。

       黎鸣说,这怎么好意思?男人说,这有什么?举手之劳。

       一直到了黎鸣的家门口,黎鸣下了车,对男人说,真的谢谢您了!

       男人说,这是应该的,你是为人民服务的,我是为你服务的。

       这句话把黎鸣扔进了雾谷。但很快,黎鸣就把这件事情忘掉了。

       一天早上,刚上班,局长一个电话把黎鸣召到办公室。

       局长问,你是不是搭过省公安厅马厅长的车?

       黎鸣愣了一下后,马上明白过来,感觉要大祸临头了。因为,根据纪律,非公务行为,是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随便搭车的。

       一瞬间,他的汗就下来了。他胆怯地看着局长问,我……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

       局长“哼”了一声说,瞧你这点儿胆,搭车时的胆儿哪去了?

       他羞愧地低下了头。

       好了,没什么事。局长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马厅长是和我一起开会时顺便提起的,他表扬了你,说你孝顺,每周两天的休班时间都不去休闲娱乐,而跑到农村去看望你的母亲,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这样的了……

      从此,黎鸣再也没有搭过车。

 (选自小小说集《玉米的馨香》,有删改。作者邢庆杰)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温暖心窝的话语

       ①初中时,语文老师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姓王,那时我刚从农村转来县里中学,由于不了解这个老师,被她狠狠地批评了几次,以致一见她就害怕,心里有了阴影。

       ②当时我写字极潦草,虽然在王老师的调教下,已经工整了许多,却依然难以入眼。来新学校上学后,有一次交作文,我对作文还是有信心的,心想就算字写得难看些,作文的质量也能弥补不足。而且,听说王老师就要调走了,这些天上课一直有个年轻的林老师跟着听课,准备接手我们班的语文课。

       ③当我满怀希望地盼到把作文本发下来时,迫不及待地翻开,却如遭了当头一棒,我的三页作文被撕掉了!王老师有这个习惯,谁的作文写得不好,都会撕掉重写。我就经历了好几次。可是没想到,自己很有信心的作文,也是这个命运。而且全班就我一个人被撕了,心里黯淡到了极点。当我把重新写的作文交上去后,过了两天,课代表把我的作文本拿了回来。我翻开一看,还好,这次没有撕。

       ④我随意翻了翻,就在作文后面看到一句鲜红的评语:“你的作文写得是班上最好的,所以我把前一篇撕下来,留着作纪念了!”那一瞬间,我心里猛然一暖,再也没有了怨恨和不满,眼睛一下子就濡湿了!我跑去办公室,却见那个一直跟着听课的林老师在那里,她说:“王老师已经走了,调到别的城市去了!”

       ⑤王老师留在我作文本上的那句话,久久地温暖着我的学生岁月,及至以后走上写作这条路,与此也有着极大的关系。只是那以后,到现在的二十多年里,却再也没能见到她。

       ⑥大学毕业后我走上社会。有一年,我去了一个极偏僻遥远的大山深处的村庄,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在那天涯海角般的地方,面对那些纯净的笑脸和清澈的眼睛,我渐渐地爱上那里。每天,除了给孩子们上课,更多的时候,孩子们会问我山外的事,听着我有声有色的讲述,他们的眼中全闪着向往的光。

       ⑦我在那里呆了三个月,离开时,正是秋天,满山的树和花正绚烂得一片深情。孩子们爬上前面的那座山,然后,那个当班长的女生给了一张叠着的纸,让我出了山再看。当我来到镇上,坐上通往县城的汽车,大山已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我打开那张纸,是一行字:舍不得老师,可不会留您,以后我们会去山外找您!二十个字,二十种笔体,我知道是班上的二十个孩子每人一个字写下的!我回望去,大山已淡成一道浅影,又在我濡湿的目光中朦胧起来。

       ⑧这几句温暖心窝的话语,都留在我的心里,在我的生命里开出永不凋零的花朵

       ⑨前年,我回到家乡的县城,在街上邂逅初中时后来教我们语文的林老师,她都已经有了白发,提起曾经给我作文本写下那句话的王老师,她却笑着说:“其实,那句话是我写的。王老师走了,我怕你对她有抱怨,我怕你因此对任何人失去信心,所以……”

       ⑩在七月的阳光下,我的眼睛刹那间又濡湿了。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苦瓜

肖复兴

       ①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②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③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④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⑤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⑥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⑦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⑧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⑨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⑩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距离

龙应台

    ①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老挝)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②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③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④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⑤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问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⑥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⑦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⑧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⑨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八九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八九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⑩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⑪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⑫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都光着身子,依偎在哥哥姐姐的身旁,天真地看着人。每经过一个村,就有一群孩子狂奔到水湄,睁着黑亮的眼睛,望着船上金发碧眼的背包客。船上有一个欧洲的孩子,卷卷的睫毛,苹果似的脸颊,在年轻的父母身上爱娇地扭来扭去,咯咯笑个不停。讲荷兰语的父母让孩子穿上寮国的传统服装,肥肥手臂上还套着金光闪闪的手环,像个部落的王子。

    ⑬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有一群孩子狂奔过来。他们不伸出手要糖果,只是站在沙上石上,大大的眼睛,深深地看。这里是寮国,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这些湄公河畔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可去。他们只是每天在大河畔跟着父母种地、打渔,跟伙伴们在沙里踢球。然后每天经过一次的船,船上有很多外国人,是一天的重大记事。

    ⑭这些孩子,距离船里那打扮得像个寮国王子的欧洲孩子又有多远?可不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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