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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师大版语文九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世间最美的坟墓》同步练习

读《世间最美的坟墓》,课文中哪些语句描写了托尔斯泰的朴素?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在冬夜里歌唱的鱼
       ①天空是一片灰蒙蒙的苍茫,鸟儿去了温暖的南方,火烧云沉到山的那一边。山冈上,风一阵冷过一阵,蒿草在风中颤抖。目光越过一道道山梁,一个人的影子在昏暗中裹挟着晚风,逐渐清晰。我和妹妹在等待父亲,和父亲手中的鱼。
      ②胖头鱼,头重尾轻,一种廉价的鱼,很适合我父亲的购买能力。父亲微薄的工资,要养活一家六口,所以他很少笑,只在递给我们拴鱼的草索时嘿嘿几声。夜色中,他牙齿很白,这是他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③我飞跑着,把鱼交给母亲。妹妹在身后摇摇晃晃地追赶。母亲接过鱼,刮鳞,剔腮,破肚,整条的鱼分成若干小块。菜子油的香味混合着松枝腾起的浓烟弥漫开来时,厨房成了温暖的心脏,召集一家人围拢到一起。我催促母亲往炉膛里添柴,火舌舔着灶口。母亲的影子贴在后墙,忽大忽小,斑驳摇曳。罡风缠绕窗棂发出呜咽的叫声,屋里的温度升起来,热量向着寒冷四散突围。
     ④锅中的水沸腾起来了。咕噜咕噜,鱼开始在水中歌唱,由一个声部转入另一个声部。这是世间最美的音乐,传递口福的信息。大姐在这时也不忘记做弟妹们的表率,装模作样地伏在灶台上做作业;二姐的目光随着腾起的蒸汽升高,用桃木梳梳她又黑又粗的长辫;妹妹和我,绕着灶台打架,有别于平日里泄愤的争斗,而是在幸福的预感中虚张声势。父亲还在沉默独坐,黝黑、冷峻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而他内心必然掠过一阵阵喜悦,眼前的景象是他的成就。
     ⑤不知道过了多久,母亲撮起嘴,吹锅盖上的蒸汽。揭开锅盖,如同揭开一个谜底。鱼怎么样了?母亲撒下大把翠绿的葱丝、鲜红的辣椒。锅盖合上时,她用毛巾环绕,挡住锅与盖间的缝隙,让蒸汽闷在锅里,好让鱼骨渗出骨髓和异香。
     ⑥母亲只用鱼汤拌饭。她拨弄贪婪的交叉着的筷子,挑出一块大而少刺的鱼肉,放在一只小碗中。
     ⑦推开那间草屋的门。温暖的鱼让瞎眼爷爷的冰冷小屋同样获得了温度。老人边吃边有泪水出。他说辣椒太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太辣。同样是在一个冬夜,瞎眼爷爷孤单地走了。临终时,他告诉在场的人,他庆幸最后的时刻是在这个冬季,因为他吃到了我母亲送给他的鱼。他用手摸着胸口,说:“这里很暖!”
      ⑧另一个冬天,黄昏时我们不再去那座山冈张望。我父亲在这年秋天去世了。妹妹的黄发已经扎成了小辫,我们渐渐长大成人。温暖只会在寒冷中感知,冬夜是我人生最初的一门课程:严寒来袭时,需要取暖,并且不让一个人孤单。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有一次,由村子里人发起,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矮方桌,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他本地好听曲子。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荡动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凤哕意味。仅是这个唱法就极其有意思。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索利,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闪闪,使人不敢认识。我以一个客人身份挨桌看去,很多人都像面善,可叫不出名字。随后才想起这里是村子口摆小摊卖酸泡梨的,那里有城门边挑水洗衣的,打铁箍桶的工匠,小杂货商店的管事,乡村土医生和阉鸡匠,更多的自然是赶马女孩子、不同年龄的农民和四处飘乡赶集卖针线花样的老太婆,原来熟人真不少!集会表面说是避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因此在场年老人格外兴奋活跃,经常每桌轮流走动。主要作用既然是在照规矩传歌,那么不问唱什么都不犯忌讳。就中最当行出色的是一个吹鼓手,年纪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了,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地唱下去。除爱情故事,此外嘲烟鬼,骂财主,样样在行,真像是一个“歌库”(这种人在我们家乡则叫做歌师傅)。小时候常听老太婆口头语,“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参加后才知道原来如此。

现代文阅读。

那盆水仙花

      上学期我到横河村小支教。那天正在上课,突然,隔壁教室里传来了李老师愤怒的呵斥声:“你又来了,出去!出去!”很多学生也跟着喊。

      嘈杂声影响了我的课堂,我连忙打开教室门,只见李老师正连拉带拽地把一个老头推出教室。老头六十来岁,满身邋遢,拖着个大麻袋,傻笑着一步一顿地离去。

      课后,李老师告诉我,老头子是本地的孤寡老人,脾气古怪倔强,不管你上没上课,常常旁若无人地闯入教室乱找乱动,把垃圾桶翻得一片狼藉。

      正说着,我班有个学生跑来,“杨老师,快,快去,陈业被那老头打了!”

      当我赶到时,陈业已被老头推倒坐在地上哭喊着:“还我……我还没喝完啊,臭老头!”原来老头盯上了他手中的饮料瓶,没等他喝完就抢去了,在他眼里,能卖的垃圾简直就是“宝”。校长也赶来了,一边骂一边把老头踉踉跄跄地推出了校门。

      几天后,我班正在朗读课文。“嘭”的一声巨响,教室门猛地被撞开,大家吓了一跳。一看,又是那老头。一手拖着麻袋,一手紧攥拳头,朝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大摇大摆地走去,那架势随时等着反抗我来推他。

     “臭老头,出去!”“臭老头,快出去!”很多学生异口同声地喊着,整个课堂一片喧哗。当老头走近我时,我出人意料地让开了道,并向学生作了个安静的手势。

     “继续朗读吧,不要打扰老爷爷捡东西了!”我平静地说。犹豫间,琅琅书声又逐渐响起。我们反常的举动让老头有些发愣。他从垃圾桶里翻出了几个饮料瓶后,竟加快了脚步往外走,饮料瓶掉出了一个也不知道。我捡起来送到他手中,他疑惑地看了看我……

      又过了几天,我正在上课,教室的门又突然被推开,老头刚探进半个身子,一看是我,竟缩了回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离开了。我们发现老头和以前都不大一样了!

      我问学生:“老爷爷为什么会变了呢?”

     “我知道,因为前几天老头子没有被老师推出去。”

     “杨老师没骂他,还帮他捡瓶子!”陈业若有所思地说,“老头……老,老爷爷好像知道杨老师对他好!”

      我说道:“老爷爷一个人孤零零的,每天起早贪黑到处捡破烂不容易呀,老师有个办法可以帮帮他:大家平时把丢弃的那些废品专门放进一个袋子收集起来,送给老爷爷,谁愿意负责这件事?”

     “我愿意!”“我也愿意!”……好多学生都争着说。没想到陈业也抢着举手,我把这件事交给陈业负责。

      从那以后,我班无论上什么课,老头子再也没有闯进教室了。

      临近期末的一天,我一进教室就看见讲台上多了一盆水仙花,我惊讶地问:“这花是哪位同学放在这里的呀?”陈业兴奋地说:“老师,花是老爷爷从菜市场买来的,他让我带到教室摆在讲台上,说是谢谢同学们,谢谢您呢!”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那节课上得特别开心。

      转眼间,一个学期就过去了。暑假里我又被临时通知回到原单位。教师节那天,遇到了李老师,我问起老头子的事。李老师说:“他死啦。”“啊,怎么死了呢?”我很是惊愕。

     “暑假里,他跳入水中救上了一个小孩,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被淹死啦。听村里人说老头也不怎么会游泳。”李老师补充道,“对了,他救的小孩就是你班的陈业……”

      我听着,心里酸酸的,竟有些想流泪,朦胧间眼前就浮现出了那盆水仙花……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的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摸着它的苍老,几道灰白的折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十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小学。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结束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了空气。很实在,也变的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这一连串的动作在我看来是如此慎重与长久,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我不敢用力,只想轻轻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的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这种少年苦事、少年心思,今天想来多么可爱。

       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差”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色飞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

       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自由是自由了,但反而觉得少了些什么。

       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上课无聊时,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旧课本中的情景仍历历可寻,但年少时的那种情怀,却无从寻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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