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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2018-2019年新高三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守住文化的私人性

顾土

    ①在我小的时候,文化的余绪尚存。我经常看见父亲持箫,母亲吹笛,声声相和,在月光下打发闲暇,舒解心怀。我也见到许多长辈,或琴或筝,一艺在手,不时吹拉弹拨。记得邻居中有一位是曾国藩的后人,父执中有一位在旗 , 擅胡琴,他们二人每周必填词唱和,你来我往,一概楷书。那位姓曾的邻居曾经让我欣赏过她的词作,大约有好几千首,旗人作古后,她便痛付丙丁

    ②读书仍是那个时代私人占有的最大文化,无论藏书还是阅读,都是私人的事情。关起门来,湖一壶茶,或正襟危坐或歪倚斜靠,读上一本好书,欣赏一天的新书,是莫大的享乐。

③那时,书法也是老一代人私人生活的必需。他们多数不算书法家,但写出来的字大都摆得出去,虽然没有自成一格,或颜或柳或赵,兼着一点隶书魏碑的底子,但透出那么一股文化的气息。诗词楹联也是很多人咏志抒情交往的渠道,读起来你就明白,合辙押韵工对是他们文脉里的根基。

    ④更早以前,诗琴书画乃至治印,都是我们的古人,尤其是有文化的士子必备的人生才艺,一不为了演出,二非炫耀,三没想到牟利,多数人纯粹是在私人空间里表达情绪而已。俞伯牙鼓琴,高山流水,为的是知音钟子期;嵇叔夜一曲《广陵散》,是自己受刑前的绝响;翻开唐诗,大量的也是私人间的送别、赠与、酬和。古人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写笔记,记人记事,考据辨正,加上琐闻杂姐。写笔记无关著述,无非消闲造日而已。清代纪晓岚曾说:“景薄桑榆,精神日减,无复著书之志,惟时作杂记,聊以消闲。”诛、铭、挽联一类相对来说带有公布意味的文字,古人自我欣赏的成分其实也很重,何况大多写过后根本没有机会示人,纯粹是那时的“抽屉文学”。曾国藩就喜好给别人写挽联,还特别乐意人家在世的时候提前写就,当然不敢出示,只作为自己的雅癖,还有点“缺德”。

    ⑤前人的诗词书画印谱笔记刊印的也不少,多为自我把玩、自得其乐、自存留念,也赠与亲朋好友、师长同年,志在酬唱,意在交游。当然也有因此出了名的,也有赚钱赢利的,尤其是近代诞生了报刊、画廊、博物馆,刊布日见其多,但作为职业的还是风毛麟角,也没多少人当这是专业,绝大多数人依然视此为私人空间。直到上个世纪下半叶,旧时代培育起来的人纷纷谢世,诗琴书画的个人传统日益没落,艺术内涵也渐趋衰微。至于笔记,好像五十多年前已近匿迹。

    ⑥从前,只要读过书的人都具备起码的知识功底,诗写得再不济,也合乎基本的格律,也知道用典也明白骄偶也清楚哪里用了拗句,更分得出雅与俗;字写得再不成书法,也有笔力和规则,修养之气溢于一笔一画之中,规范之心聚敛于起承转合之内。这种标准也使他们轻易不敢将私人的事情贸然张扬,羞耻之心、畏惧之心、仰承之心,令他们更乐于隐藏回避,钟情于文化的私下把玩。

    ⑦如今,文化的私人性是否依然存在,我很怀疑。

    ⑧读书已经不再是私人的事情,有人偏好替别人开列书单,而更多的人必须依靠别人指引,倚赖市场烘托,才明白该读什么书,才知道应如何读书。网上处处充斥着读了一半或者尚未开卷或者干脆根本没读懂就已经急于发表的见解。

    ⑨尽管艺术成了热门,但无论是否职业演员,凡是会一门技艺的,都在拼命考级,一级一级攀升,而且个个喜欢比赛,人人爱好出头,曝光似乎才是最终的目的。艺术不再是私人的文化享受和情绪排遣,却成了炫耀、上镜、晋升的工具。

⑩书画当今并不冷清,尤其书法简直还有泛滥之势,可是,当众挥毫、以字逐利、四处题写再加办展览、出挂历、上报刊,才是写字绘画的终极目标。梁实秋曾经描绘过他那个时代已经出现的两种人,一是写字的,一是办画展的。他说:“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面,后来腿坏,以至无字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他还说:“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如今,写字的人早无扇面可写,但在马路上、书面上、纪念仪式上题辞成了嗜好;开画展的人还特别走俏,不必透支,趋之若鹜的非常多。因为这两种人的本事往往在书画之外。

    ⑪诗词似乎也不萧条,虽然更像顺口溜,还不如二人转,一看就是数来宝的根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甘藏拙,非要见诸报端、刊印成册、借此炫示才罢休。

    ⑫大概是历次运动的熏陶,什么大字报、批判稿、决心书、思想汇报,都要摆出来当众表演,以示忠心,结果养成了不知文化羞耻的习惯。以后,市场经济的猛然来临,已被严重损伤的文化涵养使人面对物质利益和巨大的传播效应时根本不知如何自持,以为什么东西都可以亮出来叫卖,什么内瓢都可以袒露出来与人争输赢。社会环境也为文化的全然裸露推波助澜,舆论更是为文化的公然贩卖喊好叫价,任何文化终于因为失去审视标准失去环境制约失去舆论规范而一律成了经营的道具。

    ⑬文化一旦失去了私人性,自我修养的作用也就丧失,自我愉悦的目的也随之废弃,而修身养性原本是文化对人的最大益处,赏心悦目原本是文化对心智的最有力的启迪。我不知道,当文化只剩下公开的社会性时,还算不算文化?或许只是行政的工具,或许只是产业的一份子,或许只是公共场合的装饰品。

    ⑭文化,我总以为应该守住一点私人性,不然,就不是文化!

【注释】①在旗:隶属旗籍。②付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称用火焚毁为“付丙丁”。

(1)、赏析文中的画线句子。

①我经常看见父亲持箫,母亲吹笛,声声相和,在月光下打发闲暇,舒解心怀。

②关起门来,沏一壶茶,或正襟危坐或歪倚斜靠,读上一本好书,欣赏一天的新书,是莫大的享乐。

(2)、    第①段中引用梁实秋所讲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3)、    作者认为,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守住文化的私人性?
(4)、作者认为不能守住文化的私人性,就不是文化。你赞成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收获

苏雪林

    一九二四年,我由法国朋友介绍到里昂附近乡村避暑,借住在一个女子小学。因在假期,学生都没有来,校中只有一位六十岁上下的校长苟理夫人和女教员玛丽女士。

    我所在的学校开课本来就迟,我在这里住了一夏,又住了半个秋天;每天享受新鲜的美食,我的体重竟增加了。

    到了葡萄收获的时期,村里处处贴了,大家都到田里相帮采摘葡萄。

    记得一天傍晚,我和苟理夫人同坐院中菩提树下谈天,一个脚蹬木屐、腰围犊鼻裙的男子到门口问道:“我所邀请的采葡萄工还不够,明天你们几位肯来帮忙么,苟理夫人?”

    我认得这位威尼先生,他在村里颇有田产,算是一位小地主。他平日白领高冠,举止温文尔雅,俨然是位体面的绅士,在农忙的时候,却又变成一个满身垢腻的工人了。

    苟理夫人答应他愿意帮忙,又问我愿否加入。她说,相帮采摘葡萄并不是劳苦的工作,一天还可以得六法郎的工资,并有点心晚餐,她自己是年年都去的。

    我并不贪那酬劳,不过她们都去了,独自一个在家很闷,不如去散散心,便答应明天一同去。

    第二天,太阳的第一缕光线由菩提树叶透到窗前,我们就收拾完毕了。苟理夫人和玛丽女士穿上围裙,吃了早点,大家一齐动身。路上遇见许多人,男妇老幼都有,都是到田里采摘葡萄去的。这里是产葡萄的区域,几十里内,尽是人家的葡萄园,到了收获时候,阖村差不多人人出场,所以很热闹。

    威尼先生的葡萄园,在女子小学的背后,由学校后门出去,五分钟便到了。威尼先生和他的四个孩子,已经先到园里。他依然是昨晚的装束,孩子们也穿着极粗的工装和笨重的破牛皮鞋。另有四五个男女,想是邀来帮忙的工人。

    那时候,麦陇全黄,而且都已空荡荡的,只有三五头白色的牛,静悄悄地在那里吃草。无数参差不齐却株距相等的白杨,似一支支朝天绿烛,插在淡青朝雾中;白杨外隐约看见一道细细的河流和连绵的群山,不过烟霭尚浓,辨不清楚,只见一线银光,界住空蒙的翠色。天上紫铜色的云像厚被一样,将太阳包裹起来;太阳却不甘蛰伏,挣扎着要探出头来,时时从云阵缝隙处漏出奇光,似放射了一天银箭。这银箭落在大地上,立刻传明散采,金碧灿烂,渲染出一幅奇丽的图画。等到我们都在葡萄地里时,太阳早冲过云阵,高高升起了。红霞也渐渐散尽了,天色蓝莹莹的似一片清的海水,近处黄的栗树红的枫,高高低低的苍松翠柏,并在一处,化为斑斓的古锦;秋,供给我们的色彩真丰富呀!

    威尼先生田里葡萄种类极多,每一球不下百余颗,颗颗匀圆饱满。采下时放在大箩里,用小车载到他家榨酒坊。我们一面采,一面拣最大的葡萄吃;威尼先生还送来装在瓶中榨好的葡萄汁和切好的面包片充作点心;但谁都吃不下,因为每人工作时,至少吞下两三斤葡萄了。

    天黑时,我们到威尼先生家用晚餐。那天帮忙的人,同围一张长桌,都是脚蹬木屐、腰围围裙的朋友,无拘无束地喝酒谈天。玛丽女士讲了个笑话,有两个意大利的农人合唱了一阕意大利的歌,大家还请我唱了一支中国歌。我的唱歌,在中学时常常是不及格的,而那晚居然博得许多掌声。

    这一桌农家饭,我们吃得比巴黎大餐馆的盛宴还痛快。

    我爱我的祖国。然而我在祖国只尝到连续不断的破灭的痛苦,却得不到一点收获的愉快。过去的异国之梦,重谈起来,是何等的教我亲恋啊!

(选自苏雪林散文集《绿天》,北新书局1928年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一)

①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拣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②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③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个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门,门,门

谭谈

    送走了不知第几批客人,谢宏志制教授再次背起行装,准备出门。

    他刚则走到门边,还没有伸手去开门,门就被人敲响了。

    门开了。门口,毕恭毕敬地站立着一个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他仰头看看副教授,谦恭地笑了笑,很礼貌地问道:“这是谢主任家吗?”

    “对,对。”

    中年人悬着的心落下来了。自己这两天在报批户口的报表堆里翻出的救命菩萨,终于找到了。看来,儿子这回升大学,有门了

    总不能就这样对着客人站在门口说话吧,副教授不得不再次放下背起又放下、放下又背起的行装,谦和地道:“请屋里坐。”

    “您就是……”

    “我老谢。”

    “您就是谢大救授,谢大主任啊!我真是有幸,有幸啊!”

    “你……”

    “我是公安局户籍科的。”

    客人的目光,在屋里扫视着,似乎在寻找什么。副教授想,客人该看到自己刚放下的行装,客人该早就发现自己正有事要出门。心里着急,嘴上却又道:“有事情,请说,没关系的!”

    “您夫人呢?”客问。

    “上班去了。”主答。

    “您母亲呢?”

    来客这话一出口,副教授不由得奇异地看了对方一眼,一时没有作答。

    客人在沙发上坐下了。接着,很谨慎地又颇激昂地抨击起当今的时弊来。

    “唉,现今这‘公文旅行’,这机关的办事效率,真是害死人啰!你看,您三年前为老母亲申报户口的报告,左转右转,直到最近才到我手里。我看了报告,完全符合条件嘛,早就该解决嘛!像您这样有贡献的中年知识分子,尤其应该……”

    “请喝茶。”制教授给客人递过来一杯热腾腾的香片茶。

    “谢谢。”客人欠起身,双手接茶,“谢主任,是这样,办户口,有那么一些条条框框。我特意来,是想见见您母亲,看她身体如何,看是不是符合……当然啰,这些框框条条,也是由人去掌握的!”

    “她不在……”

    “回老家去了?”

    副教授举目望着窗外,一时无话。

    “那没关系,就算我已经看到了她老人家就是。”

    “你……还有事吗?”

    “你们系,可是全国有名的啰!最近又被评为全国教育战线的红旗单位,你不知道,高考的许多考生,都希望进你们这样的名牌系深造啊!比如我那儿子,想要进你们系都快想疯了!”

    “他成绩如何?总分多少?”副教授顺口问道。

    “五百一十九。”

    “不错呀。”

    “上是上了重点大学的分数线,可你们学校要求更高呀!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在哪个考区?考卷号码是多少?”

    这时,副教授由刚才的心不在焉,变得神情专注了。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认真地把儿子的姓名、考卷号码、所在考区,一一报告了副教授。副教授则扭开钢笔,打开笔记本详细地把这些记下了。

    “还有事吗?”写罢,副教授看了看表,忍不住再次询问对方。

    “没、没了。过几天,我就把老人家的事办、办好。”客人恭维得有点口吃了。“很抱歉。那就请……我不能再待下去了,要去赶九点四十八分的火车。”

    “好,我这就走,这就走。主任,你准备去哪呀?”

    “招生。”

    “您亲自出马?那、那太好了。”

    副教授又焦急地看看手腕上的表,担心误了车。他顾不得客人了,匆匆背起行装,大步跨出门去。这位不知给他带来烦恼还是欢乐的客人,被他远远甩到了后面。客人则面有欣慰之色,一直微笑着目送副教授远去的背影。

    一个星期以后,这位穿民警制服的中年人,又出现在刚刚招生回来的副教授的门口。自己的儿子终于被这所名牌大学的名牌系录取了。这自然是担任系主任的谢副教授起了作用。他很感激,特意登门将他在收到儿子的录取通知后亲笔批的,这位副教授三年前为其母亲申报的户口送来。这一次,副教授刚一开门,还未说声“请进”客人便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兴奋地道:

    “谢主任,这一次,真是太感谢您了。这是老人家的户口。”

    副教授跟在客人后面进了屋。这时突然站住,摆了摆手:“谢谢了!我母亲去年就去世了。”

    “……”

    副教授迈着沉重疲惫的步子,不觉返身从屋里走到门口。

(选自《人民文学》1986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斑竹村里凤凰舞

惠 敏

麦芒节气之后,我们跟随老杨进入湖北省重点贫困村——斑竹村,老杨在斑竹村驻队已经五年了,口口声声“我们村”,弄得一车人好像都是这里的村民似的,我们倒也乐意,城市待久了,会向往能让胸中裂开,盛得下光辉、雨露、清风流水的田园。

快进村口的时候,一嘟噜一嘟噜的红桃毛茸茸、密匝匝地垂在枝头,像村姑们刚染的红指甲,随风撒着迷魂散。我们一行人,情绪亢奋,眼睛挂了钩子,馋得慌。活了八百多年的花栎树,伸出千万只绿掌,把影团儿铺在灰白的水泥路面上,风起,扑扑啦啦,晃晃悠悠,扩展它老迈却旺盛的疆土。

老花栎百米开外,一农舍,一家人。

老杨熟门熟道,黄狗儿凑近摇摇带着黑尖儿的尾巴,盯住我们,它想向上吠,但瞥一眼老杨,又有点不好意思,默默地溜起墙角,远远卧住。房子九成新,红顶白墙,周周正正,朱红防盗大门敞开,立于一侧的女人,所有皮肤都向下松垮垮地坠着,她老了,肩一个高一个低,花布衫挑着,飘荡荡。女人的眼睛已浑浊不清,但在看到老杨时却蓦然涌出一束光来。堂屋里堆满了粮食,麻袋清一水地摞着。女人说,里面是前天才收的麦子,苞谷是去年的,还剩不少,眼看着地里又要拔出新苞谷了,都快没地方放了。

南漳县斑竹村因盛产斑竹而得名,本地有传说,斑竹上的斑纹是王昭君辞别乡亲之泪,是苦泪悲泪,珍贵神奇的很,可一路上却不曾得见,我心中不甘,想寻几株来看。便问女人:“现在哪里能找到斑竹呢?”女人说:“斑竹村里原来是有些个,现在见不到了,只有老林子里有点吧。”说话间,一个少年晃出来,跟我齐头,肤白,几颗黑痣挂在鼻翼四周抢眼,逗号,句号。

男孩叫瑞,几年前差一点辍学,也没少挨过命运的皮鞭。瑞7岁时,为了躲债的父亲一逃了之,母亲出走再嫁,近八十岁的爷爷奶奶颤颤巍巍扛起了爹娘的担子。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贫困像一根斑竹狠狠地从他们体内穿堂而过。我问瑞:“你现在大了,知道父母为什么离婚吗?”瑞低头,玩手指。我为我的残酷而后悔,正准备找个开心的话题。瑞忽然抬头:“是穷吧。”他开始盯住墙角一处发呆,若有所思的样子。瑞清瘦言短,此刻,我只觉得他的内心有很多奇怪的念头在往外涌,他的“穷”在屋檐下炸裂延伸,受伤后的他因失血过多而自卑、胆怯,绕着同学们走,躲着人群溜边,父亲的逃避和母亲的放弃早已泥成了一口缸,记忆拼命攒压流出苦水,死死地围住他。他没被淹死,却时常呛水,从7岁到12岁,他一直背着这口缸,拼命地抵抗拒载,缸在路上颠簸,水飞溅出来降落在脸上,男孩成了斑竹,逗号写出12岁之前的篇章,沮丧、苦楚没完没了,这一切在扶贫工作队驻村后,慢慢画上了句号。瑞从此多了几个爸爸和妈妈:杨伯伯、胡叔叔、谭叔叔、王阿姨。瑞被爸爸妈妈接到家里玩,走出农村去看世界,他们给瑞买书写信,还给他零花钱,空了一起看看星星聊聊天。奶奶不哭了,土坯房变成了大白房,无论冬夏,太阳都会攀上屋前的老花栎,和瑞一起追逐绿油油、金灿灿的未来。村里翻天覆地的变化,合作社每年的分红收入足够他们画出一个金色的版图,上面种着明天和希望,他们要与它世世相守,凤凰于飞和鸣锵锵。

用凤凰作比,自然有来头。我和几个当地的中年汉子树下闲聊。他们说,这儿是宝地,有人看到过凤凰哩。我自然不信,随他们信口自嗨。老杨见我不屑,翻出手机用照片证实,因为拍摄角度巧妙,山棱棱中凤凰、凤头、凤翅、凤爪依稀有形,忽然明白,楚人尊凤,是骨子里的基因,是这里祖祖辈辈的基因,这似乎成了规矩,老杨是楚人,又是“村民”,护着规矩当然再正常不过了。

曾经,斑竹村的年轻人走了,他们在花栎树下出发,散落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即便是出苦力,挣微薄的养命钱,他们也发誓再不要回到这里,这里瘦弱不堪,濒临窒息,老花栎下的家分明就是整日喉咙里卡住的土疙瘩。如今,精准扶贫让土疙瘩亮了,花了,新了,世代耕种的土疙瘩,疲惫的土疙瘩,衰老的土疙瘩,孤独的土疙瘩早已被姿仪绰约的无限风光惊醒,被村西数百亩各类培育养殖基地唤醒,被村东大大咧咧的光伏发电方阵照醒,被村中簇新的别墅里家人的欢笑暖醒。他们回来了,要在自己的土地上掀开一轮一轮火热的生活了。初次走进斑竹村感受里有点点滴滴的痛,更有凤凰涅渠的壮烈和希冀。从古到今,人都在造心,如果说以前村人的心是斑竹,那么现在和未来,只有美玉才配镶嵌他们的心,凤凰才能托起他们的梦。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童年轶事 [德]赫尔曼·黑塞

几天以来,远处的树林已经闪烁着明朗的翠绿光彩,晴朗的天空中飘浮着轻柔的四月云,那片广阔的、尚未播种的棕色田地晶莹闪烁……在这温润和煦的气候里,万物都在期待萌发,充满梦幻和希望--幼芽向着太阳,云彩向着田野,嫩草向着和风。

从童年时代起,我就总是让自己的回顾同新开垦田地的气息和树林里嫩绿的新芽联结在一起,让自己回到春天的故乡,回到那些我已淡忘、并且不理解的时刻去。我曾是一个十分顽皮而任性的孩童,从小就让父亲为我大伤脑筋,还让母亲为我操心叹气!那天半夜时分,我惊醒过来,父亲在和母亲说着什么。

“你听说布洛西的情况了么?”

“我已经去探望过他,”父亲回答说,“那孩子真是受尽了折磨。”

“情况很严重吧?”

“坏极了。你看着吧,春天来临时,他就要离开人世。死神已经爬到了他的脸上。”

“要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去看望看望他?也许会对他有些好处。”母亲问。

“随你的便吧,”父亲回答说,“这么点儿大的小孩懂得什么呢?”

双亲都已入睡,周围一片寂静,而我的心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父母的言语,我虽然似懂非懂,却像一枚果子落进水池而荡起的涟漪,那些圆圈急速而可怕地越转越大,我这不安的好奇心也为之颤动不已……

我面前浮现出一个漂亮的孩子,他比我大一岁,个儿却比我矮小,他名叫布洛西,一年前成了我们的邻居和伙伴。那个阳光灿烂的秋天上午,木匠家的鹰从停车棚里逃走了,悠闲自在地停在对面的苹果树枝上,共有十来个人站在大街上仰头望着它,一面议论纷纷地商量着对策。我自己也不明白,究竟喜欢它被重新捉住呢,还是喜欢它远走高飞。不久,那只鹰松开树枝,猛烈地鼓动双翼,做慢地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形,便无声无息地飞向闪烁的蓝天。突然间,布洛西朝空中发出一声欢呼:“飞吧,飞吧,现在你又得到自由啦!”

当时,他那只可怜的乌鸦还活着,到处欢蹦乱跳的。有一次我向它伸出食指,开玩笑地说:“喂,约可波,咬吧!”于是它便啄了我的指头。我火了,想揍它一顿以示惩罚。“是你自己亲口对它说“咬吧”的!”布洛西紧紧抱住我嚷嚷着,说明那鸟儿丝毫也没有错处,并要我保证不对它施加报复。见我态度僵硬,他便答应送我两只大苹果。不久,他家园子里的苹果树第一批果子成熟了,他真的送了我两只最大最红的苹果。

有一次布洛西奔跑得太热了,便脱去上装,躺卧在苔藓地上休息。当他侧转身子时,衬衫翻落到脖颈后面,我看见他雪白的肩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疤痕,吓了一跳。过去,我一向喜欢打听别人的倒霉事来取乐。但不知怎么搞的,这次我却不想打听,并且还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然而那个巨大的伤疤让我非常难过,当初那伤口一定很痛,一定流了好多血……后来一到家我就取出我那把用最好的接骨木树干做的手枪,把它送给布洛西。

我们在小河对岸的枞树林里找小鹿,我想把岩石上那些还没有巴掌大的苔藓揭下一块来。但布洛西急忙阻止我说:“别,别动它们!这是天使走过森林时留下的足迹。”于是我们痴痴期待着,也许会有一位天使恰巧来到跟前。我们呆呆伫立着,整个森林死一般寂静,褐色的土地上洒落着明晃晃的斑斑驳驳的阳光。

不久到了冬天,布洛西开始卧病不起。我去看过他一两次,以后就不曾再去。这样又过了一段时期,布洛西离我越来越远,最后被我完全忘却了一一直到今天晚上听见父母说:“春天来时,他就要去了。”我才想起了他。

第二天吃早饭时,母亲问我:“布洛西生病了,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连忙回答说:“好的。”于是当天上午就去了他家。一会儿工夫,布洛西的母亲就拉着我的手站在二层楼一扇白色的门前了。这一双正在把我导向幽暗神秘而又充满恐怖的奇异环境中去的手,在我看来,不是一双天使的手,就是一双魔鬼的手。我踌躇不安地站在门边,这时布洛西向我们转过脸来。

我细细瞧着他的脸,这脸膛儿狭长尖瘦,不过我没能看出那上面的死神。只见他脸上有一层柔和的光彩,眼睛里有一些陌生的、既善良又顺从的神色,他的目光让我产生了类似那次在寂静的枞树林中伫立倾听时的心情,那时我怀着强烈的欲望屏息静气期待天使走过自己身旁。他似乎疲倦了,略略向旁边侧转身子。我忽然透过纽扣洞看见一丝红色的痕迹,这就是肩上那块大伤疤,我忍不住大声啼哭起来……

我最后一次去看他时,布洛西双目紧闭躺在床上,发出轻轻的呻吟。他的脸由于痛苦而歪扭着。他的眼睛大大的,已经变了样。他看着我时,那目光显得陌生而又冷淡。当天下午,他母亲给他讲起故事来,他听着听着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他那微弱的心跳动得越来越慢,终于完全停止了。

那天我一直想着布洛西,我不知道他那肩上有着大伤疤的瘦瘠身躯是否还躺在隔壁的房子里,我丝毫也没有听说埋葬的事,也没有看到埋葬他。

很长一段时期内,我脑子里尽想着这件事,直至已故者的身形在我的记忆里逐渐遥远,逐渐消失。后来,春天突然早早降临了,黄色、绿色的鸟儿飞过山头,花园里散发出草木的香味,栗树正在慢慢发芽,探出柔软卷曲的嫩叶。一道道水沟,金黄色的花朵在肥壮的茎杆上展现着灿烂的笑容。

(选自《温馨的摇篮--世界散文精品大观》,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土地

余华

①我觉得土地是一个充实的令人感激的形象,比如是一个祖父,是我们的老爷子。这个历尽沧桑的老人懂得真正的沉默,任何惊喜和忧伤都不会打动他。他知道一切,可是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看着日出和日落,看着四季的转换,看着我们的出生和死去。我们之间的相爱和勾心斗角,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

②大约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我离开了杭州,跟随父母来到一个小县城。我在一条弄堂的底端一住就是十多年,县城弄堂的末尾事实上就是农村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在那块有着很多池塘、春天开放着油菜花、夏天里满是蛙声的土地上,干了很多神秘的已经让我想不起来的坏事,偶尔也做过一些好事。

③回忆使我看到了过去的炊烟,从农舍的屋顶出发,缓慢地汇入到傍晚宁静的霞光里。田野在细雨中的影像最为感人,那时候它不再空旷,弥漫开来的雾气不知为何让人十分温暖。我特别喜欢黄昏收工时农民的吆喝,几头被迫离开池塘的水牛,走上了狭窄的田埂。还有来自蔬菜地的淡淡的粪味,这南方农村潮湿的气息,对我来说就是土地的清香。

④这就是土地给予我,一个孩子的最初的礼物。它向我敞开胸膛,让我在上面游荡时感到踏实,感到它时刻都在支撑着我。

⑤我童年伙伴里有许多农村孩子,他们最突出的形象是挎着割草篮子在田野里奔跑,而我那时候是房屋的囚徒。父母去上班以后,就把我和哥哥反锁在屋里,我们只能羡慕地趴在楼上的窗口眺望,他们时常跑到楼下来和我们对话,他们最关心的是在楼上究竟能望多远,我哥哥那时已经懂得如何炫耀自己,他告诉他们能望到大海。那些楼下的孩子个个目瞪口呆,谎言使我哥哥体会到了自己的优越。然而当他们离去时,他们黝黑的身体在夏天的阳光里摇摇晃晃,嫉妒就笼罩了哥哥和我。那些农村孩子赤裸的脚和土地是那么和谐。

⑥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开始有机会和他们一起玩耍。那时候的农民都没有锁门的习惯,他们的孩子成为了我的朋友以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他们的屋子里走进走出,屋中有没有人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可以随便揭开他们的锅盖,看看里面有没有年糕之类的食物,或者在某个角落拿一个西红柿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挎着一个割草篮子,追随着他们。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龄稍大的,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很会吹牛。他说他父母结婚时,他吃了满满一篮子糖果。当时我们几个年龄小的,都被他骗得瞠目结舌。后来是几个年龄大的孩子揭穿了他,向他指出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呢,他只是嘿嘿一笑,一点也不惭愧。

⑦那个爱吹牛的孩子很早就死去了,是被他的父亲一拳打死的。当时他正靠墙站着,他父亲一拳打在他的脖子上,打断了颈动脉。当场就死了。这事在当时很出名,我父亲说他如果不是靠墙站着,就不会死去,因为他在空地上摔倒时会缓冲一下。父亲的话对我很起作用,此后每当父亲发怒时,我赶紧站到屋子中央,免得也被一拳打死。他家弟兄姐妹有六个,他排行第四。所以他死后,他的家人也不是十分悲伤,他被潦草地埋在一个池塘旁,坟堆不高,从我家楼上的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很长时间里,他都作为吓唬人的工具被我们这些孩子利用。有时候在晚上,我会鼓起勇气偷偷看一眼他的坟堆,我觉得他的坟还不是最可怕的,吓人的是坟旁一棵榆树,树梢在月光里锋利地抖动,这才是真正的可怕。几年以后,他的坟消失了,他被土地完全吸收以后,我们也就完全忘记了他。

⑧当时住在弄堂里的城镇孩子,常和这些农村的孩子发生争吵。我们当时小小的年龄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知道自己为什么优越,为什么自卑。弄堂里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集体斗殴是经常发生的。有一次我站到了农村孩子一边,我哥哥就叫我叛徒。我之所以投奔他们,背叛自己弄堂里的同类,是因为他们重视我,我小小的自尊心会得到很大的满足。如果我站到弄堂里的孩子一边,年龄的劣势只能让我做一个小走卒。

⑨我的行为给我带来了一个凄凉的夜晚,当时弄堂里为首的一个大孩子叫刘继生,他能吹出迷人的笛声,他经常坐在窗口吹出卖梨膏糖的声音,我们这些馋嘴的孩子上当后拼命奔跑过去,看到的是他坐在窗前哈哈大笑。他十八岁时得病死去了。他家院子里种着葡萄,那一年夏天的晚上,弄堂里的很多孩子都坐在葡萄架下,他母亲给他们每人一串葡萄,我哥哥也坐在那里。我因为背叛了他们,便被拒绝在门外。我一个人坐在外面的泥地上,听着他们在里面说话和吃葡萄。我的那些农村盟友不知都跑哪儿去了,我孤单一人,在月光下独自凄凉。

⑩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冒险的远足。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农村孩子,动身去看他刚刚死去的外祖父。他可能是觉得路上一个人太孤单,所以就叫上在夏天中午里闲逛的我。我们在烈日下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把我累得筋疲力尽。他一到那地方就不管我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说是明天。这使我非常紧张,我迅速联想到父母对我的惩罚。我缠着他,硬要他立刻带我回去,他干脆就不理我。于是在一个我完全陌生的老人下葬时,我嚎啕大哭,哭得比谁都要伤心。

⑪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什么是葬礼。那个死去的老人的脸上被一种劣质的颜料涂抹后,使死者的脸显得十分古怪。他没有躺在棺材里,而是被一根绳子固定在两根竹竿上。面向耀眼的天空,去的地方则是土地。人们把他放在一个事先挖好的坑中,然后盖上了泥土。就像我有一次偷了父亲的放大镜,挖个坑放进去盖上泥土一样。土地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的东西,在那个夏日里,这个老人生前无论是作恶多端,还是广行善事,土地都是同样沉默地迎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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