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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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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宜昌市示范高中协作体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讲最后一个故事

裘山山

    不知是谁提议的,每人讲一个故事。

    当这个提议摆上桌面时,桌前坐着的八个人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简班长叫简单,如今早已是简处长了,他醉意浓浓地说,我可是天天看报的,大小报都看,从上班看到下班,谁要剽窃报上的现成故事,我马上就能知道,罚他喝酒!

    大家一个个说着自己的故事,引来一阵阵笑声。简单说,严亮,你讲讲吧,让我们也了解了解你。他一边说一边看着米晓岚,米晓岚若无其事的样子,但看得出,她的内心并不轻松。

    严亮和米晓岚上高中时就挺要好的,上大学后依然情深意长。没想到严亮从军医大毕业后,一下分到了西藏。两人就此分了手。

    孙家杰见严亮不讲,就说,这样吧……没等他说完话,张平均自顾自地说,有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自己的酒楼喝酒,喝高兴了,就站起来大声宣布,今晚所有的客人都免单!这下可好,欢声雷动,夸我是个豪爽的老板……

    严亮说,比起你们讲的这些故事,我的生活实在太平淡了。我们团驻守的那个地方,叫察隅,海拔跟成都差不多,一年四季都能看到绿色,还有花。

    米晓岚插话说,察隅怎么会和成都海拔一样呢?差得太远了。

    严亮看她一眼说,你怎么知道?

    这是他们俩今晚第一次搭话。严亮说,当然,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我们那儿有一种毒蚊子,它只要在你手上叮一下,你整条胳膊都会肿,半个月才能好。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蝎子煮熟了吃可以消毒,要是生吃会不会更好些呢?我就决定试试。

    简班长说,你小子胆子还挺大。他注意到,米晓岚抬起头来,有些担心地看着严亮。

    严亮笑笑说,我找来一个卫生员,让他观察我的情况。结果吃下去后,没有任何中毒反应。我这才大胆地用到临床上,当天就能止疼止痒,三天就能消肿。把我们团长高兴的,给我记了一功。

    简单说,严亮,我认为你讲的这个吃蝎子的故事,是今晚最精彩的故事。

    大家哄地笑起来,纷纷说,同意!同意!

    一个细细的声音突然响起,说,我还没讲呢,你们怎么就评出最精彩的了?

    米晓岚笑笑说,我来讲最后一个吧。

    米晓岚说,我认识一个女人,读中学时爱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男生也很爱她。他们彼此说了许多山盟海誓的话。后来,男生大学毕业分到了西藏。在家人的坚决反对下,她只好和他分手了,其实坦率地说,家人不反对,她自己也缺乏勇气,也害怕面对西藏……

    可是分手后,她怎么也忘不了他,怎么也无法开始新生活。去年暑假,女人终于决定去西藏找那个男生。她想也许见到他,发现他还爱着自己,自己也还爱着他,她就有勇气面对西藏了。

    女人坐飞机到了邦达机场,一下飞机,她就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像要死掉一样。到分区后得知,去他那个边防团的路被洪水冲断了,而且断了不止一处,正在抢修。她只好住在分区的招待所等。在招待所,她见到了许多要去那个边防团探亲的家属,不少人还带着孩子。那些日子,她听到了太多关于军人家属的故事,那些故事让她非常具体地明白了当一个军人妻子的艰辛和不易,她有些害怕了。

    分区司令员请沿线的地方政府协助,先把这些女人送到道路中断的地方,女人们步行走过塌方处后,再由下一段路的地方政府接上,继续往前走。就这样,一段一段地往前移。可是最后来接应她们的拖拉机无论怎么挤,也挤不下所有人。护送她们去的分区干事非常为难。政委的家属见状说,我回分区慢慢等着吧。这时,那个女人拦住了政委的家属,说,还是我下去吧,我不是家属,没道理挤这个座位的,我只是去看一个朋友。她和那些女人分开后,返回了分区,又返回了成都……

    严亮直直地看着米晓岚,好像被她的故事定住了似的。米晓岚艰难地笑笑,说,我承认,我没有勇气面对,所以我就……半途而废了。

    严亮忽然说,不,不是这样的,这个故事还有个结尾。结尾是,当那些女人到达时,所有的丈夫们都等在路口,他们呼啦一下冲上去,和自己满身风尘的妻子孩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作为医生,我当时也站在那里等她们。当我看到这一场景时,忽然想,幸好我没结婚 。

    苗娜忽然大声说,不是说好了不许讲伤心故事的吗?

    她的眼泪和话同时涌出。

    没有人说话。

(选自《北京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标题为“我讲最后一个故事”,但在米晓岚“讲最后一个故事”之前却用了不少的篇幅写其他人,这是为“我讲最后一个故事”做铺垫。 B、米晓岚所讲的故事中所谓“认识的一个女人”其实就是她自己,她和严亮分手的原因主要是家人的坚决反对。 C、米晓岚专门乘坐飞机赶到西藏去见严亮,是因为她怎么也忘不了严亮,无法开始新生活,她想做一次努力,看自己是否有勇气面对西藏。 D、小说以“每人讲一个故事”开篇,构思非常巧妙,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展现了人物之间的关系,“讲故事”也是全文的线索,串联全文,使文章结构严谨。
(2)、这篇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
(3)、严亮“吃蝎子”的故事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选择的道路

【美】欧·亨利

    两个强盗冲下陡坡,审慎而迅速地穿过树林。驰进一个原始的荒凉的峡谷。在这里,鲍勃·蒂德博尔的坐骑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打了滑,摔折了前腿。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

    “哦,我想你那匹小野马暂时驮得动我们两个人。”乐天派的鲍勃回答说,“路上一见到马,我们就征用一匹。天哪,我们发了一笔财,可不是吗?看钱上的标签,一共三万,每人一万五!”

    “比我预料的少。”鲨鱼多德森说,用靴尖轻轻踢着钞票捆。接着,他沉思地瞅着他那匹跑累的马的汗水淋漓的肋腹。

    “老博利瓦差不多要累垮啦。”他慢吞吞地说,“我真希望你的栗毛马没有摔伤。”

    “我也这样希望,”鲍勃无忧无虑地说,“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博利瓦的脚力很健——它能把我们驮到可以换新坐骑的地方。妈的,鲨鱼,我想起来就纳闷,像你这样的一个东部人来到这里,在这些横行不法的勾当中居然胜过我们西部人。你究竟是东部哪里的人?”

    “纽约州。”鲨鱼多德森说着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根小树枝,“我出生在厄斯特县的一个农庄里,十七岁的时候,从家里逃了出来。我来到西部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遇。当时我挎着一小包衣服,沿路走去,想到纽约市。我打算到那里去挣大钱。我觉得我能行。一天傍晚,我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我琢磨了半个小时,终于选择了左面的一条。就在那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在乡镇旅行演出的西部戏班子,我跟着他们来到了西部。我常想,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人。”

    “哦,我想你结果还是一样。”鲍勃·蒂德博尔愉快而不无哲理地说,“我们选择的道路关系不大;我们成为哪一种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鲨鱼多德森站起来,靠在一株树上。

    “我真不愿意你那匹 栗毛马摔伤,鲍勃。”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有点伤感。

    “我何尝愿意,”鲍勃附和说,“它确实是匹快马。但是博利瓦准能帮我们渡过难关。我们还是赶紧上路为好,对不对,鲨鱼?我把钱装好,我们上路找一个妥当的地方吧。”

    鲍勃·蒂德博尔把抢来的钱重新装进帆布袋,用绳索扎紧袋口。他抬起头时看到的最扎眼的东西,是鲨鱼多德森手里握得四平八稳的、对准他的四五口径的枪口。

    “你不了解,鲍勃,”他叹了一口气说,“你那匹栗毛马摔折了腿,叫我多么难过。”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鲨鱼多德森疾驰而去时,他眼前的树林似乎逐渐消失;他右手里的枪变成了桃花心木椅子的弯扶手;他的马鞍奇怪地装上了弹簧,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脚并没有踩在马镫上,而是安详地搁在那张直纹橡木办公桌的边上。

    我告诉各位的是这么一回事:华尔街经纪人,多德森——德克尔公司的多德森做了个梦,梦醒时睁开了眼睛。机要秘书皮博迪站在他的椅子旁边,嗫嗫嚅嚅地正想说话。

    嘿!皮博迪,”多德森眨着眼睛说,“我准是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有什么事吗,皮博迪?”

    “特雷西-威廉斯公司的威廉斯先生等在外面。他是来结算那笔艾克斯·淮·齐股票账目的。他抛空失了风,你大概还记得吧,先生。”

    “对,我记得。今天艾克斯·淮·齐是什么行情,皮博迪?”

    “一元八毛五,先生。”

    “那就按这个行情结账好啦。”

    “对不起,我想说一句,”皮博迪局促不安地说,“我刚才同威廉斯谈过。多德森先生,他是你的老朋友,事实上你垄断了艾克斯·淮·齐股票。我想你也许——呃,你也许不记得他卖给你的价钱是九毛八。如果要他按市场行情结账,那他就得倾家荡产,变卖掉一切才能交割。”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他得按一元八毛五的行情结账。”多德森说,“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遗失的寒冷

张亚凌

    三十年前,站在宿舍门口,看着萌发出新芽儿的柳枝映在斑斑驳驳的土墙上的影子,我一边感慨着“春天总算来了”,一边告诉自己:在以后所有的冬天,你再也不会有寒冷的感觉了。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今天的我才尝试着触摸那段遗失寒冷的岁月。

    那一年,我升入初中,必须在学校住宿。褥子被子一捆,和一大布袋子红薯、糜面馍馍、玉米糕绑在一起,母亲帮我拎起来搭在肩上。背上是褥子被子,胸前是一个大布袋子,后面重前面轻,我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的身子。母亲只是交代了句“不要贪吃好的,一顿蒸上两个红薯一个糜面馍或玉米糕就行了”。

    走一走歇一歇,到了学校。宿舍是一面窄窄的空荡荡的窑洞,我们直接在地上铺铺盖。

    别人都是先在地上铺一个厚厚的草垫子,上面再铺个毡子毯子什么的,接下来才铺上褥子,褥子上面还有个布单子,怕将褥子弄脏了。我呢,只带了褥子和被子,压根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铺在地上。于是我就满学校找来了一些废纸片,铺在地上,才开始铺褥子。结果是:我的床铺比两边同学的低下来一截,她们都觉得我不应该夹在中间。于是,我就自觉地挪到了最边上——门口的墙下。

    我的褥子几乎是直接挨着地面的,很潮湿。只要有一丁点太阳的影子,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将褥子抱出去晾晒。我现在特别喜欢冬天的太阳,甚至会深情地看上半天,恐怕就源于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对太阳的感激吧?那时在别人眼里,我或许是个很可笑的女孩,跑到学校似乎就是为了等太阳出来晒褥子。

    冬天天冷,夜又长,起夜的学生就多。门一拉一合,冷风就直吹过来。抗击了半天寒冷好不容易才入睡的我,常常又被寒风刺醒。为了应对寒冷跟风的袭击,我睡觉不再脱衣服且蒙住了头。

    我从没有向母亲提及此事,母亲看到我在家里睡觉的样子便有些想不通,曾给父亲说:“这娃书念的,成呆子了——炕中间烧得热乎乎的,她咋老蒙着头靠墙根睡?”

    是那夜夜寒风吹走了我的寒冷?

    记忆里,那年的冬天,下雪的日子经常有。我也清楚地记得当语文老师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吟诵“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时,我的泪水悄然滑落。

    在我,下雪天是最最难熬的日子,包括雪后的一段时间。不仅仅是褥子会一直潮湿下去,更重要的是,我只有脚上一双布鞋,不像别的孩子,还有一双可以换着穿的鞋子或是能踩雨雪的黄胶鞋。教室、饭堂、厕所,跑上几趟,布鞋的鞋底就湿了,半天下来,就湿透了。我就满教室找别人扔的纸片,厚厚地铺在鞋里。一两节课下来,又湿透了。取出来扔掉,再找纸片,再铺进去,再应付一阵,如此反反复复。纸片也不是那么好找的,那时一个本子一毛钱,都是很节省地用。

    雪后若有太阳,在别人吃饭时,我就留在教室里。因为饿是可以忍受的,入骨的冰凉却是难以抵御的。等到教室里没人了,我就将凳子搬到外面,将鞋子脱下来,底朝上晒晒。我则盘腿坐在凳子上,搓揉着冰凉如石块的脚,让它暖和些。

    后来,我有些开窍了:找到塑料袋,撕开,铺在鞋底,再铺上纸,就好多了,也不用不停地换纸。有一句话我信,那就是“许多智慧来自人们对贫穷的应对”。

    更多的时候,是等着鞋子自己慢慢变干。我甚至一度固执地认为,是我自己的身体暖和了脚,脚再暖和着鞋子,直至吸干鞋里里外外所有的“水分”,鞋底才会变干。

    还是连续的雪天冻掉了我的寒冷?

    每个周三下午有一个半钟头的活动时间,我常常趁机跑回八里外的家里取下半周吃的东西。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下着大雪。

    雪大风猛,我是抄小路往家里赶的。有的地方雪没过了我的膝盖,很熟悉的小路也因大雪的覆盖变得陌生,以致我一脚踏下去摔进了雪里面——我把沟边当成了小路。从雪里爬出来,继续往回赶。我一推开房门,母亲愣住了,一个劲儿地说:“照一下镜子,看你成了啥样了,看你成了啥样了……”

    父亲赶忙倒了一碗热水让我暖和暖和。我伸手去接,明明接住了,碗却摔在了地上——我的手指冻僵了!我走到镜子跟前,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被雪弄湿了的头发,在风的猛刮下,直直地向上竖着!

    母亲拿着梳子赶过来给我收拾头发,才惊叫道“你的头发都结了冰”。我只说,赶紧给我装吃的,我不想迟到。背起装满干粮的布袋子,我又赶往学校。

    风还是那么猛,雪更大了。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 ,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独自对抗过那场大雪后,她似乎再也没有畏惧过寒冷!接下来的两个冬天,似乎都一样,冬天再也没有变出什么新花样来折磨这个小姑娘。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是那场大雪不客气地冻掉我那脆弱的寒冷?我只知道:在三十年前,我,遗失了我的寒冷。

(选自《读者》,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箏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姨之死

萧红

    三月的原野已经绿了。郊原上的草,转折了好几个弯儿才钻出地面,草儿头上还顶着那胀破了种粒的壳,发出一寸多高的芽子,欣幸地钻出了土皮。放牛的孩子在掀起了墙脚下面的瓦时,找到了一片草芽了,孩子们回到家里告诉妈妈,说:“今天草芽出土了!”妈妈惊喜地说:“那一定是向阳的地方!”春带着强烈的呼唤从这头走到那头……小城里被杨花给装满了,大街小巷到处飞着,像纷纷落下的雪块……春来了,带着呼唤,带着蛊惑……

    翠姨和我的堂哥大概是恋爱了。

    翠姨十八九岁,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而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地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翠姨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学堂里念书,而她没有,她想什么事我都比她明白。

    到夜里,我住在外祖父家里,她就陪着我也住下。每每睡下就谈,谈过了半夜。

    翠姨会弹大正琴,就是前些年所流行在中国的一种日本琴。她还会吹笛子。我的堂哥钢琴弹得很好,吹萧吹得也好。叔叔和哥哥他们都到哈尔滨那些大地方去读书,回到家里,大讲那里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故事。翠姨听了很多的故事。

    过了不久,翠姨就订婚了。她的未来的丈夫,我见过,人长得又矮又小,穿一身蓝布棉袍子,黑马褂,头上戴一顶赶大车的人所戴的四耳帽子。

    她不知道那是她的什么人,她只当是哪里来了这样一位乡下的客人。

    有一年的冬天,刚过了年,翠姨来到了我家。伯父的儿子——我的堂哥,正在我家里。他人很漂亮,很直的鼻子,很黑的眼睛,嘴也好看,头发也梳得好看,人很长,走路很爽快。大概在我们所有的家族中,没有这么漂亮的人物。翠姨一直在看堂哥。

    翠姨订婚,转眼三年了。正这时,翠姨的婆家,通了消息来,张罗要娶。翠姨一听就得病了。

    没几天,她的母亲就带着她到哈尔滨办嫁妆去了。偏偏那带着她采办嫁妆的向导,又是堂哥介绍来的他的同学。他们住在哈尔滨的秦家岗上,风景绝佳。那男学生们的宿舍里边,有暖气,洋床。翠姨带着哥哥的介绍信,像一个女同学似的被他们招待着。翠姨受了他们不少的尊敬,请她吃大菜,请她看电影。坐马车的时候,上车让她先上;下车的时候,人家扶她下来。不用说,买嫁妆她是不痛快的,但那几天,她总算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她觉得到底是读大学的人好,不野蛮,不会对女人不客气。经这到哈尔滨去一买嫁妆,翠姨就不愿意出嫁了。

    她说她要念书,开初外祖母不肯,到后来,她说若是不让她读书,她是不出嫁的。

    念了书,不多日子,人就开始咳嗽,而且整天地闷闷不乐。

    翠姨越来越瘦了,堂哥到外祖母家看了她两次,也不过是吃饭、喝酒,应酬了一番,而且说是去看外祖母的。堂哥回来也并不带回什么欢喜或是什么新奇的忧郁,还是一样和我们打牌下棋。

    她的婆婆听说她病重,就急着娶她,因为花了钱,死了不是可惜了吗?翠姨听了,就只盼望赶快死,拼命糟蹋自己的身体。

    母亲记起了翠姨,叫堂哥去看翠姨。母亲拿了一些钱让堂哥给翠姨送去,说是送给她让她随便买点什么吃的。男子是不好先去专访一位小姐的,,这城里没有这样的风俗。堂哥进去了,坐在翠姨的枕边,他要去摸一摸翠姨的前额,是否发热,他说:

    “好了点吗?”

    他刚一伸出手去,翠姨就突然地拉住他的手,而且大声地哭起来了,好像一颗心也哭出来了似的。堂哥没有准备,就很害怕,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堂哥看了看翠姨就退出去了,从此再没有看见她。

    ……

    堂哥不知翠姨为什么死,大家也都心中纳闷。

    翠姨坟头的草籽已经发芽了,坟头显出淡淡的青色,常常会有白色的山羊跑过。接着杨花飞起来了,榆钱飘满了一地。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

    年轻的姑娘们,三两成双,坐着马车,去选择衣料去了,因为就要换春装了。她们热心地弄着剪刀,打着衣样,白天黑夜地忙着,不久春装换起来了,只是不见载着翠姨的马车来。

1941年7月

(节选自萧红《小城三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块红布

游睿

    起风了。

    小伙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一团乌云正缓缓靠近,天色阴沉下来。小伙加快了步伐,沿途的柳树、房屋,纷纷被小伙抛在了身后,穿过青石板的小巷,在大杨树下,一边努力掩盖自己的喘息声,一边喊道:红儿,红儿。

    小伙的嗓音穿过杨树的树梢,飞向树下那三间瓦屋。一条小花狗翻滚着扑倒到小伙脚下,一边欢快地摇着尾巴一边用嘴撕扯小伙的裤腿。小伙摸了摸小狗的头,继续喊着,红儿,红儿。

    风掠过树梢,小伙看见,杨树的枝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布,绿的、黄的、红的,整块整块的布,像飞天仙子身上的彩缎。

    小伙笑了笑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我手机没话费了,这不一放假,我就赶过来了。

    又一阵风吹了过来。小伙狡黠地笑了一下大声喊道,起大风了,你就不怕风把布刮跑了么?

    这时门咯吱一声,一辆轮椅出现在门口。轮椅上的姑娘黑发如瀑布,她低着头,双手缓缓转动着轮椅。

    小伙赶紧上前,推着轮椅后面的扶手。姑娘转过身,眨了眨葡萄一样的眼睛,然后用力地将小伙的手从扶手上甩开。

    这是怎么了?小伙赶紧绕到姑娘身前,半蹲下身子,望着姑娘略显苍白的脸。

    姑娘别过脸,不看他。

    小伙慌忙取下背包,迅速取出一块巧克力说,专门给你买的,算我赔个不是。

    姑娘却把脸别得更远了,轮椅也跟着转动起来。小伙起身去看姑娘的脸,他顿时愣住了。

    哭了?怎么了红儿?谁欺负你了?小伙手足无措。

    姑娘啜泣着,轻声说,你走吧,不要来了

    为什么啊?小伙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说,都怪我的破手机,我真不是故意不联系你的。

    姑娘抬起手拭了一下眼睛说,不是这样,是我们真的不合适。

    小伙重新蹲下身子说,又来了,又听谁说了什么不是?小伙说,这样的话,你早点给我起来,轮椅让给我。

    胡说什么啊?姑娘连忙打断小伙的话。

    哎哟!小伙又狡黠地眨了一下眼睛,佯装痛苦地蹲下身子。

    姑娘迅速用双手撑起身子,差点从轮椅上站了起来。怎么了?

    小伙指了指心口说,这里,这里让人给弄疼了。

    姑娘破涕为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一边抡起手频繁地捶打着小伙,一边说,你真逗。

    小伙捉住姑娘的手说,又帮你妈妈染布了吧,你看指甲上还有染料。

    姑娘抬手指了指杨树上的布匹说,那些,都是我染的。我希望这些布将来能做一些花花绿绿的裙子,穿在一些漂亮的女孩身上。

    小伙也顺着姑娘的手看去,又一阵风正吹过来。杨树上的那些布变成了钟摆,来回舞动。

    快下雨了,得把这些布收下来。小伙说着,转身向杨树跑去,准备爬上树。

    姑娘咯咯地笑着说,不用爬树,树旁边有根竹竿,挑下来就是了。

    小伙甩了个响指,很快找到那根竹竿。小伙仰着头,那根竹竿就绑着姑娘的目光在树枝上轻轻挑动。不一会儿,姑娘的腿上就叠了厚厚的一叠布。

    最后,树枝上只留下一块红布。小伙抖动着竹竿说,太高了,不好挑。

    姑娘仰望着,用一只手把轮椅往前滑了一段说,要不,你站到轮椅上?

    那可不行,我怕伤着你,我自有办法。说着小伙轻轻一跳,那块红布总算被挑动了。忽然,小伙手中的竹竿微微抖动了一下,红布在空中悄然滑落。那块布不偏不倚,正好向姑娘头上落去。

    姑娘的眼前立刻就红艳艳的一片了。

    姑娘静静地坐着,她挺直了身子,明显感觉到小伙就站在自己的跟前,她听得见小伙的呼吸声,听得见他砰砰的心跳声,若不是有风,甚至都怀疑世界静止了。姑娘就闭上了双眼,静静地等候着。

    此刻小伙也静若雕塑,他静静地看着红布里的姑娘,同样纹丝不动。

    又一阵风吹来,姑娘睁开了眼,发现红布依旧罩在自己头上。

    为什么不把我头上的红布拿开?姑娘小声地问。

    我舍不得,小伙说,现在你多像……

    那,就不要拿开。姑娘哽咽着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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