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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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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初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晚饭花

汪曾祺

    晚饭花就是野茉莉。因为是在黄昏时开花,晚饭前后开得最为热闹,故又名晚饭花。

    野茉莉,处处有之,极易繁衍。高二三尺,枝叶披纷,肥者可荫五六尺。花如茉莉而长大,其色多种易变。子如豆,深黑有细纹,中有瓤,白色,可作粉,故又名粉豆花。曝干作蔬,与马兰头相类。根大者如拳、黑硬,俚医以治吐血。

    吴其癋:《植物名实图考》

    李小龙的家在李家巷。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

    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东边,靠北是一个油坊的堆栈,粉白的照壁上黑漆八个大字:双窨香油,照庄发客。

    靠南一家姓夏。这家进门就是锅灶,往里是一个不小的院子。这家特别重视过中秋。每年的中秋节,附近的孩子就上他们家去玩,去看院子里还在开着的荷花,几盆大桂花,缸里养的鱼;看他家在院子里摆好了的矮脚的方桌,放了毛豆、芋头、月饼、酒壶,准备一家赏月。

    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的家。

    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的弟弟上小学。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她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是墙:一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天井,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脚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面做针线。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他看了陈家的石榴,又看了双窨香油,照庄发客,还会看看夏家的花木)。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

    李小龙很喜欢看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大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的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戴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

    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她看见过钱老五,她很喜欢他的人才。

    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是锁着。

    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她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

    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晚饭花还在开着。

    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1)、文中多处写到王玉英做针线活的情景,有何作用?
(2)、赏析文中第12段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3)、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①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

②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4)、小说多次写花,请简要分析这样写对表现人物形象各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良 心

孩子送来时,已经快不行了,张朝和老婆急红了眼。好几个医生,在看了片子和孩子的状况后,都摇着头说:“不行,不行,这个手术我没把握。”张朝和老婆真的是急疯了,差点就给他们跪了下来:“求求你们,你们一定要救我儿子啊!”一个年轻医生,看着有些不忍,说:“如果丛医生在,可能还有点希望,但是……”年轻医生有些欲言又止。

“但是什么?”张朝问。年轻医生想了想说:“我去帮你打个电话试试,他如果说可以,那就可以。”电话打完,年轻医生说:“丛医生答应了,马上就动手术,你们准备一下吧。”张朝和老婆一阵惊喜。张朝朝老婆使了个眼色,他老婆就匆匆出了医院,回来时手里多了个鼓囊囊的信封。

那个丛医生走过来时脸上有点憔悴,他的身后跟着的是推着孩子病床的护士。眼瞅着快要到手术室了,张朝把丛医生拉到了一个角落,然后递上那个信封。丛医生推托着不接,反复几次,张朝脸上都有了汗。这时那个护士喊:“丛医生,可以手术了。”丛医生推托不过,  只好接过信封,随手放进口袋里,然后就匆匆进了手术室。

张朝和老婆被阻拦在手术室的门口,看着门轻轻地被关上。张朝拍了拍老婆的肩说:“没事的,一定没事的,丛医生都收了咱的红包,他一定会尽全力的。”

这次的手术,真像是一场马拉松。从下午六点一直到凌晨两点,张朝和老婆坐在门外的地上,差点都虚脱了。“怎么还没好呢?怎么还没好呢?”老婆嘴里不停地在喃喃着,眼角的泪早已干了,留下一道道清晰的泪痕。不时还怪上自己几句:“都怪我,没照看好儿子。”张朝拉住她的手,紧紧地。

不知什么时候,手术室的门打开了,先前那个护士喊:“谁是张海旭的家属?”“张海旭”正是孩子的名字。张朝和老婆冲了过去应道:“我是,我是!”护士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孩子一会儿就出来,先进重症监护室,让他们别着急。转身要进手术室的护士又回头说:“你们啊,还真该好好感谢丛医生!”

几天后,张朝的老婆经过医院楼下的表彰栏,发现上面有丛医生的照片,仔细一看,这是年度模范医生的事迹专栏。原来丛医生叫丛勇强,他因一台手术,错过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张朝的老婆回到病房时,把丛医生的事告诉给了张朝。张朝说:“他是尽力了,可他不是也收了我们的红包了吗?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评模范呢?”老婆也说:“是啊,是有点说不过去。”

张朝和老婆只是在病房里轻声地谈论,邻床的一个病友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出了病房,就和另一个病友说起了那个叫丛勇强的医生收受红包却被评模范的事情。

事情很快传到了很多人的耳朵里。

第二天,张朝的老婆看到表彰栏里,丛医生的照片被撤了下来。回到病房时,来了两个医院监察处的人,把他们带进了一间办公室,说是要了解情况。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丛医生,他们是有些歉意的,虽然他们给了红包,但毕竟人家救了自己的孩子。丛医生却朝他们微微一笑,说:“你们查过交给医院的押金吗?”张朝和老婆摇头说:“没有。”一个工作人员递给他们一份押金收据,收据上显示,在孩子手术的第二天,孩子的医院账户上多了一笔钱。那个数字,正是张朝塞给丛医生的那个红包的数额。

丛医生说:“当时收你们的钱,一是想让你们放心,二是时间确实也紧迫……”

张朝说:“丛医生,对不起,我……”

丛医生摆了摆手说:“医者父母心,无论我做什么,我首先想到的都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听朗诵

孙犁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五日晚间,收音机里,一位教师正在朗诵《为了忘却的记念》。

        这篇散文,是我青年时最喜爱的。每次阅读,都忍不住热泪盈眶。在战争年代,我还屡次抄录、油印,给学生讲解,自己也能背诵如流。

        现在,在这空旷寂静的房间里,在昏暗孤独的灯光下,我坐下来,虔诚地、默默地听着。我的心情变得很复杂,很不安定,眼里也没有泪水。

        五十年过去了,现实和文学,都有很大的变化。我自己,经历各种创伤,感情也迟钝了。五位青年作家的事迹,已成历史:鲁迅的这篇文章,也很久没有读,只是偶然听到。

       革命的青年作家群,奔走街头,振臂高呼,最终为革命文学而牺牲。这些情景,这些声音,对当前的文坛来说,是过去了很久,也很远了。

      是的,任何历史,即使是血写的历史,经过时间的冲刷,在记忆中,也会渐渐褪色,失去光泽。作为文物陈列的,古代的宗教信徒,用血写的经卷,就是这样。关于仁人志士的记载,或仁人志士的遗言,在当时和以后,对人们心灵的感动,其深浅程度,总会有不同吧!他们的呼声,在当时,是一个时代的呼声,他们心的跳动,紧紧连接着时代的脉搏。他们的言行,就是群众的瞩望,他们的不幸,会引起全体人民的悲痛。时过境迁,情随事变,就很难要求后来的人,也有同样的感情。

      时间无情,时间淘洗。时间沉淀,时间反复。历史不断变化,作家的爱好,作家的追求,也在不断变化。抚今思昔,登临凭吊的人,虽络绎不绝,究竟是少数。有些纪念文章,也是偶然的感喟,一时之兴怀。

     世事虽然多变,人类并不因此就废弃文学,历史仍赖文字以传递。三皇五帝之迹,先秦两汉之事,均赖历史家、文学家记录,才得永久流传。如果没有文字,只凭口碑,多么重大的事件,不上百年,也就记忆不清了。文字所利用的工具也奇怪,竹木纸帛,遇上好条件,竟能千年不坏,比金石寿命还长。

      能不能流传,不只看写的是谁,还要看是谁来写。秦汉之际,楚汉之争,写这个题材的人,当时不下百家。一到司马迁笔下,那些人和事,才活了起来,脍炙人口,永远流传。别家的书,却逐渐失落,亡佚。

      白莽柔石,在当时,并无赫赫之名,事迹亦不彰著。鲁迅也只是记了私人的交往,朋友之间的道义,都是细节,都是琐事。对他们的革命事迹,或避而未谈,或谈得很简略。然而这篇充满血泪的文字,将使这几位青年作家,长期跃然纸上。他们的形象,鲁迅对他们的真诚而博大的感情,将永远鲜明地印在凭吊者的心中。

       想到这里,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清澈了下来。

       文章与道义共存。文字可泯,道义不泯。而只要道义存在,鲁迅的文章,就会不朽。

                                                                                                                             1985年9月21日晨改抄讫。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寺黄昏

朱以撒

    ①我是选择黄昏深浓时分走入这座古寺的。

    ②这座已经显得凋敝的北方古寺,坐落在一处开阔的坡上,和那些煌煌大寺相比,它就像被长风卷走了青春的亮丽,只映现出苍老朴实。除了正午前后还有一些香客结伴而来,使寺院上空紫气缭绕,生机凭添,一俟黄昏,人迹萧然,能见到的只是寥寥的僧人青鞋布衲的身影了。

    ③我之所以选择黄昏入古寺徜徉,是有一些想法的。我曾随着熙攘游人,多次在明晰清朗的上午进出那些金碧辉煌的寺院,从雕梁画栋、翘角飞檐的油彩,都可以一下子认出香火旺盛香客密集的盛况。尤其是那海碗口一般粗大的香炷,总是让寺院终年弥漫在烟火中,佛们承受得了如此的熏炙么。这种味道总是勾起人的特定想象,想到佛,想来往生,想到西方的极乐世界。可是,来的人多了,也不免使佛门净地留下挥之弗去的世俗,无从清净可言,更无从作离奇的联想。

    ④黄昏对我来说是最轻松的时刻,用不了多久,暮色来临,夜色来临,一切就尽在迷蒙之中了,可以有白日不曾过的身心舒展。黄昏前的劳作,总是使人精神紧张以至倦怠,迎受不断扑来的世务。只有黄昏到来之际,劳作宣告结束,像落日一样卸去重负,安然地缓缓沉落。我相信很多人在这时,会感到如期而至的安宁,这是安息的前奏。不过,当这个晚秋一日又一日加深浓度时,在远离秀色南方的这块土地上,黄昏时带给我的还有一丝淡淡的惋惜。我看到不少黄叶已经悄然地飘落在地,古寺里枝繁叶茂的几株大树,开始了删简的旅程。

    ⑤这时节,古寺和人一样显出了本真和从容。

    ⑥曾有人对我说,讨嫌寺院的格局,不论东南西北,不分大寺小寺,格局大抵是千篇一律的。重视中轴线、对称、比例、规矩。即使是当今空间造型艺术走向跌宕变化、奇诡不测的创造,古寺翻新或重起楼台,宁愿割舍富于联想万端的诗情画意,铩去鲜活想象不可端倪的翅羽,也要保持那种千年一贯制的平衡和中正。宗教殿堂就是宗教殿堂,这么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沉淀,代代承传它的凝重和厚实,越是往后,人们仰之弥高的心理越是积重难返,更不敢别出心裁去随意改动。以不变而应世间万变,能使一代又一代的信徒初衷不改,也真算得上大智慧了。我面前这座古寺,这么小的格局,当然舍弃了诸如地藏殿、大悲殿、普贤殿这些非在中轴线上的建筑,油彩焕然的也只有大雄宝殿,其余都在剥落古旧中,可是这些古旧处,在夕阳余晖的投射下,罄露着古朴深沉的意味。古寺最让人流连并印上心头的,正是这种洞见岁月风霜的真实写照。剥蚀就剥蚀吧,又何必遮掩粉饰,包裹上隔代的不谐色泽;残损就残损吧,这种沧桑感理应更能传唤出生命代谢的过程。现实中的人们是十分乐意解囊装扮这宗教殿堂的,让佛的光彩照人富丽堂皇,一身新饰,没有风霜感,也辨识不出年代远近。在我眼里,一代代的雕饰敷彩,越发走向世俗的技艺和心境,把原先带有灵气的寺院转换成了媚俗。用审美眼光巡弋,宗教教堂也就是艺术殿堂。可往往在洗去风霜的补救中,艺术性日渐消散,佛性怂恿了求索者的奢华,也纵容了艺术败笔的任意涂抹。

    ⑦夕阳已经掠过寺顶的飞檐,院内一片空旷,只有那高耸的塔顶端还沐浴在这如同嫣红的葡萄酒的醉意里。

(有删节)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甲】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的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剩有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乙】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定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佛刘

    清明节前夕,爸爸给乡下的奶奶打电话,乡下的奶奶说,今年就不用回来啦,有些事奶奶一个人就都办了。爸爸说,那怎么行呢,即便是我答应,虎子也不会答应啊。乡下的奶奶说,那你们就来吧,其实我也想虎子了。

    虎子不是别人,就是我。不算今年,我已经是第四次回去看望乡下的奶奶和叔叔了。一想到乡下奶奶的小院,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向往,我知道,那是我另一个意义上的家。

    回去那天的阳光很不错,春风已经把田野吹出了毛毛绿。老远,我就看见了站在村口的奶奶,我大喊一声,像一只脱了缰的小马驹,奔向奶奶的怀抱。

    乡下的奶奶流泪了,她喜悦的脸庞上堆满了皱纹。这样的时刻,无论是奶奶、爸爸,还是我,都是幸福的。

    乡下奶奶的院落不是很大,有一年下雨,西边的院墙还倒掉了,本来乡下的奶奶是想等当兵的叔叔回家修砌的,可是叔叔没有等来,却等到了爸爸。那一次,爸爸很卖命,他拦住了所有想帮奶奶修墙的乡亲们,一个人忙活了两天,虽然墙修砌得不是很好,可是爸爸却累虚脱了。乡下的奶奶说,你这又是何必呢?爸爸说,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安慰一些。

    现在,爸爸修砌的那堵墙还好,上面爬满了干枯了的牵牛花的叶蔓,一株枣树探出墙外,似乎在等着我们的到来。

    乡下奶奶的房子已经很旧了。前几年,叔叔牺牲的时候,政府准备出资为乡下的奶奶翻盖一下老房子,却被奶奶拒绝了。奶奶说我这么大年纪了,房子还能用,没那个必要了,如果政府真的关心我的生活,那么就请你们把村里的小学修一修吧。村里的小学被重新翻盖了,学校是以叔叔的名字命名的,我去过一次,还在学校的门口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

    后来爸爸也想为乡下的奶奶盖一座新房子,可是奶奶依旧没答应。爸爸常常给乡下的奶奶买很多的东西,但那些东西,是吃的都被她分给了左邻右舍,如果是穿的,就捐赠出去。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再没有比乡下的奶奶更倔强的人了,但大家都无法改变她,只好改变自己。

    我没有看到过生前的叔叔,乡下的奶奶常常向我描述叔叔小时候的样子,说那时的叔叔爬墙上树,摸鱼捉鸟,无所不会。等长大了,就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但心肠好,碰上邻居有什么帮忙的活儿,总是不惜体力,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顺着乡下奶奶的目光,我能够看见那时的叔叔,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威武的身影常常走进我的梦中,让我流一梦的泪水。

    叔叔是个英雄,他死于一次探亲回家的路上,因为两个落水儿童,叔叔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叔叔的事迹感动了那个小城所有的市民,他被大家称为英雄。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自不必说。后来政府遵从乡下奶奶的意愿,把叔叔安葬在了老家,因为在那里,乡下的奶奶可以时常地去看一看儿子。

    我和爸爸这次回来的目的主要是给叔叔扫墓,其实即便我们不回来,乡下的奶奶还有那些乡亲也会把叔叔的墓地扫得干干净净的,但是爸爸说,心里不踏实。

    清明这一天,天气晴朗,空气中已经有了麦苗的味道。一路上,我们无语,爸爸一手扶着乡下奶奶的胳膊,每年他都是这样的姿态,这样看上去他们更像是一对母子。

    乡下的奶奶把爸爸买来的鲜花一一摆放在叔叔的墓碑上。整个过程,她的表情肃穆、慈祥,没有一点悲伤。她说,儿子,你哥和你侄子又来看你了,你看看你侄子已经有你那么高了。爸爸说,给你叔鞠个躬吧,我点点头,然后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透过水泥地,我似乎可以感受到叔叔的生命,正一点点传输到我的身体中。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都明白了,乡下的奶奶不是我的亲奶奶,叔叔也不是我的亲叔叔,可是自从叔叔救了我,我们就成了一家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捕蟹者说

王充闾

    望着阶前悦目的黄花,我想起那句“对菊持螯”的古话,蓦然触动了乡思。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见秋风起而兴“莼鲈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遂命驾东归。鲈鱼脍,常见于古代诗文,名气很大,该是上好的佳肴,但菰菜却没有什么味道,莼羹也未见得怎样的鲜美。我想,无论如何它们也比不上我的故乡那肉嫩膏肥、风味绝佳的蟹鲜。

    河蟹咸水里生,淡水里长,一生两度回游于河海之间。我的家乡地近海口,处于九河下梢,向来是河蟹生长的理想地带。那里流传着许多关于蟹的传说,有个红罗女的故事,凄楚动人。

    据说很早很早以前,河口有一个蟹王。背壳赛过大笸箩,螯上夹钳像农户用的木杈,目光灼灼如炬。每当星月不明的暗夜,便耀武扬威地出来伤人,成了乡间一害。这年秋天,村头来了一个身披红罗、手持双剑的卖艺女郎,说是能降魔伏怪。于是,便和蟹王斗起法来,鏖战了三天三夜,女郎终因体力不支,被蟹王吞掉,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此后,连续数日,大雾弥天。天晴后,人们发现蟹王死在岸边,从此,妖怪就平息了。

    这当然是神话传说,但据群众讲,至今螃蟹还很怕大雾,却是事实。老辈人口耳相传,道光年间中秋节过后,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突然,河里“刷刷刷”响声一片,螃蟹成群结队急急下海,顿时河面上黑鸦鸦一片铺开,有的小渔船都被撞翻了。

    螃蟹雅号“无肠公子”,又称“铁甲将军”,千百年来,一直活跃在诗人词客的笔下。有对它进行嘲骂的(当然是借物讽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有些诗感喟身世,寄慨遥深:“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勃窣蹒跚烝涉波,黄泥出没尚横戈。也知觳觫元无罪,奈此樽前风味何!”有人把黄庭坚这两首诗比作《史记·项羽本纪》,实属过誉;但指出诗人意在咏叹叱咤风云的悲剧人物,也似有些道理。

    还有些诗借题发挥,咏怀抒愤。吾乡近代诗人于天墀,出于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的高俅式的恶棍的痛恨,乘着酒兴,写下了一首《捕蟹》七绝:“爬沙里处费工程,隔岸遥闻下簖声。毕竟世间无辣手,江湖多少尚横行!”人们从不同角度咏蟹寄怀,见仁见智,独具慧眼。

    但是,“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对于蟹味的鲜美,古往今来,认识却是一致的。在现代国内外市场上,河蟹与海参、鲍鱼平起平坐,被誉为“水产三珍”。其实,早在一千年前,人们就很抬举它的位置。东晋时期的毕茂世,经常左手持螯,右手把酒,说是“真堪乐此一生”。

    后世还有个叫冯梦桢的,敬事紫柏大师,潜心奉佛。一天,两人同赴筵席。冯因贪食蟹鲜,痛遭师尊的棒喝,但终竟不改其馋。据他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复病,盖疟也。不知而啖鱼蟹,益为病魔之助矣。”即此,亦足证蟹味之鲜美。大诗人李白是很喜欢吃蟹的,他写过“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的诗句。在曹雪芹笔下,连那个温文尔雅的苏州姑娘林黛玉,也还啧啧称赞“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哩!

    不过,就我体察,蟹味美则美矣,但随着情况的不同,人们的感觉也时有差异。四十年来,我吃过无数次家乡的河蟹,而感到风味最美的是童年时节在草原上野餐那一次。

    那年秋天,我随父亲去草场割柴。河清云淡,草野苍茫,望去有江天寥廓之感。休息时,父亲领我去沙河岸边掏洞蟹。原以为洞中捉蟹,手到擒来,谁知这绝非易事。我刚把手探进去,就被双钳夹住,越躁动夹得越紧,疼得我叫了起来,父亲告诫我:悄悄地挺着,别动。果然,慢慢地蟹钳松开了,但食指已被夹破。

    父亲过来从洞中把螃蟹捉出,并作了示范。用拇指和中指紧紧掐住蟹壳后部,这样,双螯就无所施其伎了。还教我把捉来的大蟹一个个用黄泥糊住,架在干柴上猛烧,然后摔掉泥壳,就露出一只只青里透红的肥螯,吃起来鲜美极了。

    后来,学到了多种多样的捕蟹办法:编插苇帘,设“迷魂阵”,诱蟹就范:拦河挂索,迫蟹上岸;在秋粮黄熟的田埂,提灯照捕:驾一叶扁舟,设饵垂钓……无论哪种办法,都比掏洞捕捉轻巧得多。但说来奇怪,吃起来,味道却总是略逊一筹。

    我想,未必草原上的螃蟹风味独佳,恐怕还是主观上的感觉在起作用——得之易者其味淡,得之难者其味鲜。王安石说过“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把这番道理推演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甘食美味往往出现在艰辛劳动之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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