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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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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1~5题。

杏荫井台

杨闻宇

①解放初年,村东,我家田地正中有一眼井,井台四周长着七株半搂粗的杏树。

②杏花破蕾,窝了一冬的麦子才起身;起身的麦苗拔节很快。待麦梢孕穗时,杏树便裹着密匝匝的绿叶,风儿俏皮地拨开叶子,会露出毛茸茸的、一咬能酸掉牙的青杏。麦黄时节,杏儿也黄了;黄杏还掩映在绿叶里,麦浪却千顷万顷,将金色的波浪绵延不断地推向远方的地平线上。村庄里上下翻飞的黄鹂焦急地鸣唱着“算黄算割”,父兄们便提捏着镰把,投入了一年一度最紧张的“龙口夺食”的夏收季节。因为太忙,父母对我们这班七八岁的孩童的吃、穿、玩、睡,是顾不得关照了。村巷里,我们捏着弹弓子乱窜,鸡狗都不喜欢;到田地里捡拾遗落的麦穗儿去吧,身边没个伴,捡不了几穗,便在烈日下伸懒腰,打哈欠,瞌睡就漫上来了。我排遣寂寞的地方,就是那井台上凉幽幽的杏荫之下。

③水一样的杏荫下,绽开一领破草席,脱下已露大脚趾的布鞋一扣当枕头,仰面朝天就躺下了。南风习习,绿叶筛动散碎的光影,入梦是极容易的,想不到的是那些顾不上收摘的黄杏,动不动就“啪”地摔一个下来,大概要证明自己熟透了吧,一摔地就从棱界上裂开个娃嘴似的缝儿,半露出衔着的紫褐色的杏核(这类离核儿的白瓤儿是又脆又甜的)。我肚皮朝天,睡姿不变,只需缓缓地伸开手去,就能从草席边捏一个搁进嘴里,美滋滋的味儿哟,简直没法形容。当然也偶有扫兴之时,倘是鼾声正匀,有某一个软杏“啪”地砸在脸颊上,那又当别论。总之,一觉醒来,周围三三两两,会跌落许多黄杏儿,小小的、黝黑的蚂蚁知道我也吃不进去了,于是就排成长队,以杏上的裂缝儿为大门,到那金黄色的宝库里尽兴地咂取享受……

④“腊炙羊肉嘞!羊肉腊炙的!”地头南边尘土飞扬的土路上,走着一个右臂携着平底筐的汉子,走几步就喊几声,唱歌一样好听。

⑤乡下,长年间难得见荤。我咽了口唾沫,倏地站起身来;可爸爸正在北垄上光着膀子割麦,寻上去也没有钱。我麻利地脱下小褂儿,铺在地上,失急慌忙地捡了十多个染有红点儿的黄杏,斜插过麦茬地,朝土路上截了过去……

⑥腊炙肉,摆在筐里的平底木盘上,白纱布苫遮住多半边,露出的几块红光闪闪。卖肉的人瘦高个,五十大几年纪,唇上两撇八字形的细细的黄胡子,短衫儿敞开着前襟,胸部肋骨一条一条的,深凹的两眼格外有神。见我摊开杏儿,便问道:“换肉吃么?”我点点头。他迟疑了一下,在路畔青草上放下提篮,抽出尺把长明锃锃的刀子,割豆腐那样切下了鸡蛋大小的一块肉,我并拢双手,肉轻轻地搁在了我的掌上。他揩揩手收拾杏儿时,才发现杏子全裂开了半边,缝里又爬满了黑蚂蚁,照着缝儿使劲吹了几下,蚂蚁也吹不掉。他咽了一口唾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小兄弟,我不要你这杏儿了。”他拍拍双手,提起我的小衫儿抖了抖尘土,替我搭在肩膀上,我盯着捧在手上的腊肉:“哪?哪咋办呢?”我回望了井台一眼,“我会上树,上去给你摇好的吧!”他携起路畔的筐篮,摇了摇头:“算啦。咱俩交个朋友吧,这块肉送给你啦。”说罢,便起身赶路了。道上尘埃厚厚,一脚踩下去,扑起一团烟尘,他的鞋和下半截裤筒染成了浑黄色……

⑦我已经要走近井台了,卖肉的忽然又回头喊道:“喂!小家伙!”我的心猛儿一跳:莫非后悔了,想要回他的肉!

⑧“静静地在杏荫下玩儿,别到井沿边去。大人离井台子远,你可别掉进井里噢!”天热,他那声音已有些沙哑。

⑨“好——的!”我踮起脚尖大声回应他。

⑩四野茫茫,烈日炎炎,他那细瘦的身影渐渐地远了,远了……

⑪“腊炙羊肉嘞!羊肉腊炙的!”又是杏黄麦收时节,伫立在那片杏荫之下,地平线上的热风,似又将那有些沙哑的吆喝声隐隐约约地传了过来。(选自《文汇报》2015年5月13日第11版,有改动)

(1)、仔细阅读文章第②段中的画线句,回答下面的问题。

(1)从画线句看,导致“我”寂寞的两个原因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话回答,每个原因不要超过5个字。

(2)联系全文,揣摩作者这样写的用意并作简要说明。

(2)、文章第③段中的画线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简要赏析。

小小的、黝黑的蚂蚁知道我也吃不进去了,于是就排成长队,以杏上的裂缝儿为大门,到那金黄色的宝库里尽兴地咂取享受……

(3)、文中有多处细节写出了“我”对腊炙羊肉的渴望,请分点罗列其中的四处。

(4)、文章第⑨、⑩、(11)三段文字蕴含了“我”丰富的情感,请选择其中一段作简要分析。

(5)、“杏荫”在文中多次出现,它有怎样的内涵?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父亲的游戏
      两天前,儿子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父亲要送他回去。
      他们来到火车站,却在候车室的入口停下来。两个人盯着安检仪的小屏幕,那上面不断流动着各种箱包和纺织袋的轮廓。
      男人说:“看到了吗?把行李放进去,屏幕上就会照出行李里面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一个脸盆……这应该是一床被子……这个,一双皮鞋吧。可是,它为什么能照出里面的东西呢?”男人低下头,问他七岁的儿子。
     “是X光的原因……你昨天跟我讲过。”儿子说。
      男人满意地点头。他说:“是,是X光。只有X光,才能把东西变透明了,我们才能看到它的里面。”
     (a)男人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那上面沾着点点泥水的痕迹。男人头发凌乱,目光是城里人所认定的那种卑微。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从家乡来到城市,散落到各个建筑工地。然后,用超负荷的劳动,来维系一种最低限度的期望。
      男人说:“要是人钻进去,内脏就会清楚得很。这东西,就是你娘给你说的医院的X光机。”
      儿子使劲点点头。表情很是兴奋。安检员不屑地撇了撇嘴。如果说一开始男人的话还有些靠谱,那么现在,他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
      男人冲儿子笑笑,你看好了……
      然后他就做出一个让周围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他突然扑向安检仪,蜷了身子,像一个纺织袋般趴伏。安检员大喊一声:“你要干什么?”可是来不及了,传送带把男人送进安检仪,屏幕上出现男人趴伏的瘦小轮廓。几秒钟后,男人被安检仪吐出。男人爬起来,满面红光。
      安检员冲过来,朝男人吼叫:“你发什么疯?”
      男人尴尬地笑。他说:“我和儿子做游戏呢。”
     “做游戏?”安检员怒火冲天,“你们拿安检仪来做游戏?这东西对身体有害你不知道?”
      男人慌忙朝安检员眨眼。安检员正大喊大叫,忽略了男人急切的眼神。(b)男人飞快地拉起他的儿子。男人说:“走,我们去等火车吧!”
      他们来到候车室,找两个座位坐下。男人问儿子:“你刚才看清楚了吗?”
      儿子说:“不是很清楚。”
      男人说:“没关系,你看个大概就行了。得了肺病的人,肺那儿会有一个很大的黑影,你看见我有吗?”男人跟儿子比划着肺的位置。他比划得并不准确。
      “是,你那儿没有黑影。”儿子认真地说。
      “这就对了。”男人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看我们多聪明,我们骗那个没穿白大褂的大夫说我们在做游戏,他竟信了。他竟没收我们的钱。 你看看,我早说过你也能当大夫嘛。”
       “是啊是啊。”儿子两眼泛光。
       “回去,你娘问你:‘你陪着你爹去看X光了吗?你怎么说?’”男人问。
       “去看过了。”儿子说。
       “去哪个医院看的?”男人追问。
        “去火车站医院看的。”儿子回答。“好儿子。”,(c)父亲捏了捏儿子的小脸,“我们拉钩吧!”父亲伸出手,钩住儿子的小指。他们仔细地钩勾,每一下都很到位。
     “告诉你娘,我的肺病早就好了,别再让她担心,也别再让她把你一个人送过来陪我去医院了。”男人站起来。火车马上就要来了。
      “好。”儿子使劲地点头,“你的肺上没有黑影,我和娘都知道你的病早好了。”
      男人笑了笑。他再一次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小脸。
      男人把儿子送上了火车,往回走。他走得很快。他还得赶回去干活。他还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命赚钱。他要把赚来的钱全部带回家。家里需要钱,他不敢去医院检查他的病。哪怕,只是挂个门诊,然后照一张X光片。
      男人走得有些急。(d)他轻轻地咳了起来,咳出的痰里,夹着淡淡的血丝。他紧张地回头,却想儿子已经上了火车。于是男人笑了。刚才他和儿子做的那个游戏,让他满足和幸福。

阅读赵畅的《读书如“熬粥”》一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我喜好喝粥,是母亲培养的,因为母亲煮得一手好粥。孩提时曾问母亲何以烧一锅好粥,她告诉我:“粥是熬出来的,熬粥有三要素,即好米、文火、持续。”熬粥之妙,令我想及读书。细细回味一番,读书不正如熬粥一般吗?
②读书之法,贵在选择好书。经典好书,如同“好米”。经典往往记录着优秀的思想,它们总是超越时代,历久弥新。读经典,你将从先贤的精神世界中吸收养分,从与高贵的心灵对话中得到陶冶。秘鲁作家略萨说:“如果一个人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或者只读‘垃圾书’,他可能会说话,但是永远只能说那点事情,因为他用来表达的词汇量十分有限。不仅是词汇有限,同时也使智力和想象力有限,使知识和思想贫乏。”略萨的这番话对阅读经典的意义作了深刻的诠释。一个常读经典作品的人,一个常读好书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③读书之法,贵在耐心细读。心急火燎是读不了书的,粗枝大叶也不会有任何效果。读书须用“文火”,好似老牛吃草,不慌不忙,细细咀嚼。读书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拿到一本书看到书名时,就像在长途汽车站的站牌上看到一个遥远的目的地,它意味着什么,暂时你还不知道,你只是向往。然后,你打开书本,仿佛踏上一段陌生而新奇的旅程。如果说,最幸福的旅行是那种沿途风光无限,刺激而浪漫的行程的话,那么,最幸福的阅读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本中向你次第展开。按高尔基的说法,就是阅读向你“打开了一扇扇新的未知世界的窗户”。只是别忙,须从容读。从容读,你便会觉得处处皆风景。
④读书之法,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血来潮,高兴时拼命读,兴头过后就丢弃一旁。真要读书,须善耐寂寞,甘守孤独。不要因为这份寂寞与单调,你就感到厌烦无味,就与读书渐离渐远。坚持读书,须有定力。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便是典范。据他的友人回忆说:“那时一起在德国留学的学生们大多数玩得乱得不得了,只有孟真(傅斯年)和(陈)寅恪两个是‘宁国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意思是说,他们心思纯正,始终坚持专注于读书学习,不受其他诱惑的干扰,耐得住寂寞与单调。
⑤读书正如熬粥一般,也需“好米、文火、持续”。只要做到读经典好书,耐心细读,持之以恒地读,读书之“用”就会潜移默化,融进一个人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让人享用不尽,受益无穷。(选自《人民日报》,有改动)

阅读《乡韵自多情》,回答下列小题。

乡韵自多情

    ①河南,是一块戏曲浸润的厚土,戏已经融进了人们的生存状态、乡亲们热爱戏,居家过日子,想哭想乐就一定想看戏。戏,是他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

    ②日常生活中,乡亲们要找到看戏的理由很多。逢年过节,赶会赶场,庆祝庆丰收翻盖新房,婚丧嫁娶,都会搭台唱戏。听说哪个村子“玩戏”,周围的一些村庄也像过节一样,人们不请自到,早早去争取占个好位儿,看得清楚,听得真切,过“瘾”。戏演完了,曲终人不散,有的人还要到后台看看自己喜欢的“角儿”。

    ③有些戏迷,每年农闲的腊月正月二月,都要张罗着请各地有名的戏班到本地来唱戏。戏有了名,角儿一出名,就要“拿堂”。有时那张罗家儿不仅白掏力,还得往里赔本,为请一台好戏不知要跑多少趟,赔笑脸说好话送钱物,把好戏名角儿请来可是老不容易,能看到家乡排排场场唱起了大戏,父老乡亲美美地听戏看戏,请戏的人心里别提多得劲儿了!

    ④戏曲滋润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水准。在音乐舞蹈不发达的地区,在没有电影、电视的年代,要精神文化生活,用什么办法呢?那就唱戏。平时,田间地头,锅台边,猪圈旁,常有人或轻吟浅唱,或放声高吼,那声音或婉转或豪放,或悲凄或明亮,都直接地、酣畅淋漓地表达了人们的情感和心声。

    ⑤社会大舞台,人生一台戏。有谁知晓,浩如烟海的剧目里,唱出了多少波澜壮阔,表述了多少情意绵绵,演出了多少慷慨悲歌。多少年来,乡亲们在戏曲的芳香里沉醉着。在戏里他们认识了杨家将,结交了黑老包,知道了抓不到奸人不煞戏——正是这戏曲琼浆的滋养,使父老乡亲质朴善良,爱憎分明,追求真善美,鞭笞假恶丑。

    ⑥唱戏,唱跑了忧愁,唱来了欢愉,激发了善良正直,唤起了浓浓乡情。一个台湾老兵讲,他大半辈子没学会哭,可是近来一听豫剧就掉泪,光想哭,想娘,想家。在美国,我遇到了一位已经是上流社会人物的河南老乡,他郑重地托我办一件事——把家乡戏的录音带寄一些来。他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甚至还给我深深地鞠了一躬,我细细看他时,发现他的眼里分明有泪花在闪……

    ⑦乡亲乡韵自多情。广袤的中原大地,不仅能够长出金色的小麦和稻谷,而且也成就了豫剧、曲剧和越剧。那悠悠的拖腔,那粗犷的大本嗓,能把人的思想拉回遥远的故乡。故乡情,亲人爱,亲和力,凝聚力,都在戏里……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走出青春迷茫

    ①那一年,我们刚进入初三,学习的压力陡然增大,乌云总是遮掩着太阳,阳光照不进心灵,青春一片迷茫。

    ②不知什么原因,我们这群无所事事的男生突然疯狂地爱上了足球。每天大家不约而同地提早半小时到校,畅快淋漓地踢上一场“早球”。上课却成了绝佳的“中场休息”,或假寐或小憩,窘态各异,但有一个步调是统一的:下课铃响,冲向操场,抓紧踢球,别无他想。

    ③我们痴迷足球,好像找到了自己的梦想:要为中国足球的腾飞而奋斗!

    ④然而,在一个不见阳光的下午,我们的“足球梦”戛然而止了。戳破这个梦的是我们的班主任。那天下午上自习课,我们的守门员也许是太疲倦了,趴在桌上呼呼大睡,鼾声如雷,大家的哄笑引来了我们的班主任……结局是可想而知的,班主任默然捡走了我们的足球。我们在走廊里徘徊,在教室里踱步,行色恹恹,状如行尸。

    ⑤忽然一个男生说:“再买一个不就得了。”于是全班男生集资,又买了一个足球。我们像爱护宝贝一样把它藏起来,趁老师不在时偷偷地踢。当然了,纸是包不住火的。第二个球很快也被班主任没收了。班主任正色警告:“事不过三!”梦想再一次破灭,男同学又陷人巨大的迷茫;精神萎靡。既然不让踢球,精力过剩又无处释放,所以只能打开课本,佯装学习,并且趁机偷瞄女同学。

    ⑥那天早上,班里家庭条件最好的女生向同桌炫耀说:“我昨天去打网球了!”说完,就从包里掏出一个网球扔向天空。旁边伺机而动的一大群男生一哄而上,大家一瞬间都被点燃了,围着球一阵乱踢。一起笑着,疯着。网球滚向了操场,人群自动地分成两队,比赛开始了,一个网球,想要接住都很难。我们却踢得起劲,一脚射门,球跑到裤兜里了。守门员摸遍全身才把球找到,大家笑成一团。此时我有点开心,又有点难过。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模样,不在教室里,不在校服里,就在此刻。

    ⑦这个网球的归宿和前面两个足球一样,我们的哄闹惊动了班主任,网球又被没收了。班主任还声明明天晨操后要罚男生到操场跑圈。这一次的没收大家无法接受,不能球,甚至不能玩网球,那让我们玩什么呢?

    ⑧第二天晨操后,所有男生都站立在操场上,却一动不动,用静默表达无声的抗议。班主任显然对这一幕有些吃惊,但地并没有发怒,而是开始和我们细细叙谈:“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曾迷恋过琼瑶的小说,买过所有能买得到的琼瑶小说集。而且发誓要成为像琼瑶那样的小说家。结果呢,下课看上课也看,眼睛看近视了,镜片还越来越厚;成绩下降了,还没有一点反思的念头……人啊,年轻时迷茫,有青春力气,却找不到努力的正确方向;年老时清醒,却失去了青春力气,可能一事无成。真正懂得当下自己该想该做什么事了,你们就长大了。”

    ⑨班主任的话语如同晨曦中的那抹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内心,更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就在那一瞬间,我们觉得自己真正长大了。我们迎着阳光齐步向跑道跑去。

    ⑩从那以后,我们很少有人再逃课。我们这个班,创造了学校有史以来最高的高中录取率,我们的名字被学校骄做地展示在学校的宣传橱窗。

文学类文本阅读

母亲是碗里的清水

鲍尔吉·原野

①父母老了,越来越想念自己的故乡。我不敢带他们外出旅行。我的任务是访问他们的故乡,带回照片和见闻跟他们分享。去年春天,我拜访我妈的出生地——巴林右旗白音他拉乡宝木图村。村书记带我看过我妈出生的院落,书记说,这里建成了养老院,叫平乐养老院。我妈听到后十分高兴。我去过国内大概有一百八十八个市县区,汉中江边融入天际的朱鸭,梯田里面隐藏在白雾当中的稻子,安康远处莽莽苍苍的群峰,广州珠江边上被搅碎的灯光……我把旅行见闻讲给父母听,我爸说:“嗨,咱们国家大啊!”我妈说:“不光是大,咱们国家还好啊!”在行事和谈吐上,我妈每每显出比我爸水平高一些。

②我妈今年72岁,除了皱纹、白发之外,看不到衰老。她早晨跑步,穿专业田径训练鞋。我外甥阿斯汗恶搞,把钟点拨快了两小时,她三点钟起床跑,回到家四点半。我爸问:“你昨天晚上干啥去啦?”以为她夜不归宿。

③跑完步,她熬奶茶、擦地、把煮过的羊肉再煮一下。我爸醒来,她给他煮红茶,冲燕麦炒面,回答我爸玄妙的提问,“田雨是个大小姐,又那么漂亮,怎么会喜欢李云龙呢?”“立春没有?”母亲每次都很认真地回答;丝毫没有敷衍的味道。

④阿斯汗醒来,提出更多的问题,关于洗澡、书包、鞋带儿等等。我妈应对这一切总是那么从容。自那时起,到夜深关闭电视机,她为每一个人服务,从中总结规律,逐步完美。而她本人神采奕奕,像战场上的女兵一样谛听召唤。

⑤我妈眼明手快,做完计划内的杂役,再寻觅计划外的事务完成之,我女儿鲍尔金娜有一条海盗式带亮钉的腰带,断折扔掉。按说扔应扔在垃圾桶里,她扔在窗台上,第二天,被奶奶用鹿皮缝好。“哟!”女儿打量针脚,说,“奶奶,你应该考北京服装学院。”此院是鲍尔金娜就读之地。

⑥当我媳妇把金项链如勋章般给她戴上,作本命年礼物时,我妈欢喜不安;受人一粥一饭她且不安,况金银乎?

⑦我妈像蚂蚁一样辛苦七十多年而没养成蚁王的习性,还在忙。别人坐看电视的时候,她站着;别人吃饭,她还站着。唤她坐是坐不下来的,人站着总能帮上别人一点忙。好像没人管自己的母亲叫蚂蚁,一般都讴歌为大山呀、江河什么的。我妈如蚁,没时间抬头看天,只在忙。正月初六,我们从内蒙古返回沈阳,走之前自语到车站买瓶水。这时我妈不见踪影,同时,我姐夫的鞋也不见了。

⑧“姥姥把你鞋穿走了。”阿斯汗对他爸说。

⑨“不可能。你爸一米八,姥姥能穿他鞋吗?”我媳妇对阿斯汗说。

⑩我姐夫打开门,听,“你姥姥上来了。”

⑪我妈穿一双大皮鞋上楼,手捧矿泉水。她怕我们买,连忙下楼了。为儿女的小事儿,我妈连鞋都来不及换。如果我妈是一只鸟,一定从窗户飞出飞入无数次,把所有好东西拿回来给自己的儿女,不管飞多远。

⑫春节前,牧区的哥哥朝克巴特尔、姐姐阿拉它塔娜和妹妹哈伊塔德每人肩上扛着羊,给我妈过本命年。他们请婶子上坐,献上礼物,跪拜。阿拉它塔娜双手抚胸;唱一曲古老的民歌,其他人额头伏地。

⑬“如果大雁还在的话/小雁才感到幸福/如果父母还在的话/儿女才感到幸福……”

⑭这首歌很长,回环往复。跪地行礼的人都五十多岁了,满面风霜。我妈扭过脸,泪水难禁。他们是我大伯的儿女,每个人自小都得到过婶子的抚育。我妈像一只在林中结网的蜘蛛,把四面八方的亲戚串联到一起,共同吸吮网上的露水。

⑮我妈对我说:“其实我最喜欢的事儿是看小说,就是没时间。”

⑯时间,成了一个七十岁老太太的稀缺之物,以至于不怎么吃饭,不怎么唾觉,她把自己的心分成很多份给了别人,私享的一念是读书。我给她寄过一些杂志,她望而欣慕,夜深之后慢读,指沾唾沫掀书页。她说这声音好听。

家是碗,母亲是碗里的清水。人们只看到碗,看不见里边的清水。

《深圳晚报》2021年5月

阅读文章,完成下题

人生是一场场目送

陈柏清

①还记得人生的第一场有记忆的目送,那年六岁,是暖意融融的春日。母亲坐在从邻居那里借来的小毛驴车上,围着家里那床大红花的被子。毛驴车驶过院外的桃花树,一阵风来,粉红的桃花瓣纷纷飘落,落在她灰白头顶和新穿的淡青色碎花衬衫上,她只是挥着手,脸因为瘦削而越发显得笑得夸张,可她就那样笑着离开我们的视线,再也没有回来。目送者站在自家院子的土墙旁,看着母亲渐行渐远,无奈地抽泣。一个六岁的孩子无法主宰自己,更无须说别人的命运。

②第二次的目送,是作为被送者,十七岁,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开,离开小镇,离开县城,到省城求学。清晨赶火车,夏末秋初的凉风,乌瓦红砖的小站在晨曦中朦胧,长长的铁轨从远方来,又延伸到远方去。我拖着行李挤上车,站在过道上向窗外看去时,看见父亲寻找的目光,孤单的身影。垂下头时眼泪已滴在行李箱上,列车启动,哐当哐当声中,越来越远的是故乡和父亲,还有曾十二万分盼着离开的家,如今都因离别而蒙上了暖色调,就像渐起的朝阳,暖橘。

 ③人生最大意义的那次目送,发生在六年后。我要嫁到远方去,独自一人出发。行李已先行托运,只随身携带一个小包。早春二月,天还蒙蒙亮,我赶早车,父亲早起送我,他站在简陋的门楼下,黑漆的大门半掩在他身后,启明星在遥远的天际寂寞闪烁。我摇摇手,“爸爸,回去吧。”爸爸“嗯”了一声,我回头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是我转过头来一直走去。街上空寂无人,父亲的目光在孤单中被无限拉长。心里稍稍感觉酸涩,又觉无聊。多年的独立让我知道,我从来不是那个有点事儿就可以哭哭啼啼耍情绪的孩子,我的情绪给谁看呢?那天早晨,我坐上车,车在晨曦微明中驶出小城,我不知父亲站在门口目送了我多久。那是意义重大却简约的目送。

④生命里最无法忘怀的目送,发生在去年。父亲走了。幼年时目送母亲,她笑着在桃花纷落的春日离开。这一次目送父亲,在深冷的浓秋。父亲躺在玻璃棺里,似乎在一个梦境中微皱着眉,慢慢沉落下去,只剩下周围无声的不知所措的白色百合。痛苦像铅海,又重又黑,深不见底,压制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只有沉默,似乎才能表达一切。我目送了生我养我的两个人的离开,目送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孑然一身的到来。

⑤目送便是离别,即使有时它也意味着出发,可对另一方仍是离别。

⑥人生自古伤离别。

⑦人生不过是一场场目送,成长或衰败。你是目送者,或者被目送。

(选自《思维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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