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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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湖州市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堂号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奔扑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他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并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1)、试分析本文在叙述角度上的特点及效果。
(2)、文章中的“张爷”是个怎样的人物?请作简要分析。
(3)、赏析划线段落在文中的作用。
(4)、“敦本堂”这个堂号对“我们家”产生了哪些影响?请从家族和个体的角度简要阐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住你的瓦尔登湖

杨虎

1949年,梭罗和他的湖首次来到了中国。译者徐迟在序言中这样说道:“你能把你的心安静下来吗?如果你的心并没有安静下来,我说,你也许最好是先把你的心安静下来,然后你再打开这本书,否则你也许会读不下去,认为它太浓缩,难读,艰深,甚至会觉得它莫名其妙,不知所云。”那时正值天翻地覆,安静的梭罗不知能走进多少人的内心?

    中国内地的读者再次看到大洋彼岸这个“怪人”的身影已是33年后的1982年了。但这一次,席卷古老大陆的文学热潮即将汹涌起马尔克斯的魔方、乔伊斯的呓语,而狂热的读者们则兴奋地从小说中检索着改革、承包等字眼,为物质时代正义凛然地登场暗暗兴奋不已。

    又一次,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被时代的喧嚣所淹没。

    其实,这本书本来就是为人类中那些安静的内心写的,小众化正该是它的命运。这本诞生在湖边的书,或许是大自然最美的精灵之一湖泊为寻找芸芸众生中和她质地一样的心湖而假手梭罗发出的信号。

    共鸣,从来只发生在知己之间。

    水是大地的灵者,是人生的天籁表达。如果河流象征着人生奔突冲撞的青年时代,海洋则像是童年和老年的重叠,而湖泊这大地上晶亮的眼睛,则是人生静穆平和信念坚定的中年。我不知道梭罗是怎么下决心要为人类写这一本宁静的中年之书的。或许,是瓦尔登湖翻卷的浪花突然击中了他的灵魂;或许,这一需求潜伏已久,也许更早以前,他在某个喧闹的时刻突然听到了自己内心的低语,就像叶芝在伦敦的街头忽然热泪盈眶:“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那水声日日夜夜轻拍着湖滨;不管我站在车行道,还是人行道,我都在心灵深处听见这声音。”

    这样的向往,也许也曾多次在你我的内心翻涌,只是,我们不愿像梭罗那样去正视一个真实的自己,不敢像他那样舍弃世俗的一切去寻找和守住自己的瓦尔登湖。

    人类中那些柔软与敏感的心灵总是代替凡夫俗子去感受天籁,并九死不悔地承担由此落在自己命运中的狂喜与极苦。梵高如是,高更如是,梭罗也如是。但这一次,是人类与大自然最美丽的邂逅。1844年一个落叶纷飞的秋日,27岁的亨利•戴维•梭罗只影单身,仅带着一柄斧头和二十五美元二十一美分,住进了杳无人迹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在此之前,他已给爱默生当了两年助手。再往前,他亲眼目睹了恋人的他嫁和相依为命的哥哥的死亡。再往前,1837年,他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

    大自然是灵魂永恒的港湾。犹如母亲和情人,瓦尔登湖澄净的色彩让梭罗翻涌的内心一下子抵达了安静并狂热起来。安静的是他的情绪,狂热的是他的思绪,是他长久以来寻找的对话与表达。从1844年秋到1847年,短短一千多个日夜,瓦尔登湖拍岸的水声从梭罗心上流过,再一次流出就成了芬芳的墨香。

    但这本书绝不是隐逸者说。事实上,它隐含的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就是对自我的尊重与发现,对生命的真实与神圣的寻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可能是一块小小的瓦尔登湖。只是,碌碌红尘里的你我总是在对碌碌红尘中的房子、职务与收入等的追赶与算计中忽略了自己的内心。静静跟着梭罗的脚印走下去,你蛰居的生命就会豁然舒伸,你内心的瓦尔登湖就会为你打开美丽的四季。

    发现并守住你的瓦尔登湖吧,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自己的梭罗。要知道,人间每走一个人,天上就会落一颗星。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苏东坡突围

余秋雨

    ①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苏东坡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他完成了一次永载史册的文化突围。黄州,注定要与这位伤痕累累的突围者进行一场壮丽的对话。

    ②我非常喜欢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但总觉得语堂先生把苏东坡在黄州的境遇写得太理想了。语堂先生酷爱苏东坡的黄州诗文,由酷爱渲染开去,渲染得风雅、圣洁。其实,就我所知,苏东坡在黄州还是很凄苦的;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

    ③苏东坡在黄州的生活状态,在他写给李端叔的一封信中描述得非常清楚。信中说: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

    ④我初读这段话时十分震动,因为苏东坡这个大名人是有很多朋友的。应酬、唱和,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基本内容,他一半是为朋友们活着。但是,一旦出事,朋友们不仅不来信,而且也不回信了。苏东坡那一封封信,千辛万苦地从黄州带出去,却换不回一丁友谊的信息。原来的世界已轰然消失,一代名人就混迹于樵夫渔民间不被人认识。本来这很可能换来轻松,但他又觉得仍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只能在寂寞中惶恐。即便这封无关宏旨的信,他也特别注明不要给别人看。

    ⑤他真的害怕了吗?也是也不是。他怕的是麻烦,而绝不怕为道义、为百姓、为朝廷、为皇帝捐躯。他经过“乌台诗案”已经明白,一个人蒙受了诬陷即便是死也死不出一个道理来。无法洗刷,无处辩解,就像有些学者提出的“酱缸文化”,跳在里边,怎么也抹不干净。苏东坡怕的是这个,没有哪个高品位的文化人会不怕。但他的内心仍有无畏的一面。他给李常的信中说:

    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髄,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虽怀坎壕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

    多么真诚的勇敢,多么洒脱的情怀!但是,让他在何处做这篇人生道义的文章呢?没有地方,没有机会。于是,苏东坡刚刚写完,支颐一想,又立即加一句:此信看后烧毁。

    ⑥这是一种真正精神上的孤独无告。那阙著名的“卜算子”道尽了这种精神遭遇:

    缺月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⑦正是这种唯言的孤独,使他彻底洗去了人生的喧闹,去寻找无言的山水,去寻找远逝的古人。他在寂寞中反省过去。这是极其诚恳的自我剖析,是想找回一个真正的自己。他无情地剥除每一点异己的成分,哪怕这些曾为他带来官职、荣誉和名声。他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习惯于淡泊和静定。艰苦的物质生活,又使他体味着自然和生命的原始意味。

    ⑧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气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幸好,他还不年老,44岁至48岁,对一个男人来说,正是最重要的年月,今后还大有可为。

    ⑨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结果——

    ⑩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鸣响,一道神秘的天光射向黄州,《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马上就要产生。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万物凝视

鲍尔吉·原野

光线给桌子写信:

亲爱的桌子,我是光线,哈哈,没想到我会给你写信吧。我每天都在你的桌面上走一走,迈着光的大步,穿光的皮靴,欣赏你身上的花纹。

喜鹊说你成为桌子之前是一棵榆树。我猜你是果尔果日河边的榆树。外皮纵裂的沟被雨水浇过,长出绿色的苔藓。榆树身体向河水倾斜,好像有一件东西掉进河里,它拿枝杈去捞。

我是光线,我看过许多东西,也抚摸过许多东西。我抚摸过屋檐下的小燕子,摸过它们的眼睛和黄色的嘴。凶狠的牧羊犬睡觉时,我摸过它的牙。

你可能认为速度最快的是牧民吉日格朗的雪青马。我要告诉你,太阳在博格达山上升起,不到一秒钟,光线就到达果尔果日河对岸的白桦林。要知道,这两个地方相距33公里,我们只用了不到一秒钟。雪青马完全做不到。来源:高三答案公众号

如果没有光,就没人知道你是一个方桌子,有美丽的花纹。因为有光,大仁钦才知道他的妻子贵丽丝花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贵丽丝花的头发像密密的乌云堆积在头顶。稍微一激动,她的脸色变红,眼睛里浮起泪花。没有光,小狗进屋偷吃羊骨头,你们也不会发现。没有光,大仁钦找不到他藏在箱子底下的酒瓶子,同样找不到偷偷放在炕席底下、顶棚上面和外屋粮食里的钱。

我羡慕你身上摆着最美丽的食物。那些像羊脂一样切成小方条的奶豆腐,像蜂蜡一样放在木碗里的黄油,同样放在木碗里的炒米和奶茶,都在桌子上飘散香味。人们在桌子前喝奶茶,抽旱烟,商量各种各样的事情。作为一个桌子,摆满羊肉的时刻让你最自豪。

大仁钦手拿小刀子,刀刃朝里,把羊肉削成小片送进嘴里。他长时间研究一块带肉的羊骨头,吃光所有的肉丝,把干净的骨头放在桌子上,微笑欣赏。蒙古人认为不吃尽骨头上的肉,会受到老天的惩罚。酒瓶子和酒盅也要摆上桌。酒从瓶子里流进酒盅,再流进人肚子,把这个人变成另一个人。温顺的人变成暴躁的人,懦弱的人变成勇敢的人。人们在酒精的指引下转换各种各样的性格,这一切都在桌子前发生。你享尽了荣华富贵,期待你的回信。爱你的光线。

桌子的复信:

亲爱的光线,收到了你的来信。我仿佛看见你在桌子上爬。早上五点多钟,太阳从东边的伊和塔拉草甸上升起,你趴在房子的墙壁上等待进屋,你们不会拐弯,要等到太阳转过身才穿过玻璃来到桌子上。窗户有一块玻璃碎了,蒙着塑料布,把一些光线挡在外边。从我的角度看,塑料布被晨光照得鲜红,像一块橘子皮。

你们每天从玻璃窗挤进来检查炕上的每一样东西。大仁钦被烟熏煮的炕席已经铺了很多年,你们每天都检查炕席的篾片。你们想要找到什么呢?我告诉你们,大仁钦是个穷人,他家里什么也没有。你们已经看到了,他炕上放一个蓝底带黄色向日葵图案的布枕头,枕头永远放在炕东,不换位置。地下的东西你们也检查过了,一把铁锹,一双带黄条纹的黑色雨靴,纸壳箱里放着马铃薯袋子。马铃薯上面放花生袋子。正对炕的位置摆一对红漆木箱。木箱顶上挂着大镜子。

箱子锁着,你们进不去。即使不锁,你们也进不去,因为光线只能穿透透明的东西。里放一件蓝色的绸蒙古袍,带橙色滚边。腰带也是橙色的丝绸。箱子里还有一双羊毛里子的军用大头鞋,大仁钦一直没舍得穿。还有一件紫色的毛衣,被虫子咬出好多洞。这些东西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个黑人造革兜子,里面放着绿软布包袱。打开绿包袱,露出灰蓝两色的羊毛围巾。打开它,见到一个防雨绸兜子。里面装着草场证,证明有一片草场属于大仁钦。还有林权证,证明果尔果日河左岸的杨树林是他的。还有一个包红绸子的铝制纪念章,这是大仁钦在那达慕大会获得摔跤冠军得到的奖章。这些东西除了大仁钦和贵丽丝花,其他人没见过。我今天透露给你,是因为你对世界上的秘密特别有兴趣,而我也轻松了一点。

亲爱的光线,你们会睡觉吗?白天你们飞到蒙古包的顶上,飞到鼠李的小白花瓣上,飞到牛犊的小屁股上,连洋铁桶存的雨水里都进入好多光。你们甚至趴在牛粪上。

我喜欢主人大仁钦咳咳地咳嗽,好像要说出让人惊奇的话语。我还喜欢主人脸上的皱纹,像老树的年轮一样。大仁钦坐在桌子边上喝酒,他那张脸好像是一张地图。从天空俯瞰大地估计就是他脸的样子——皱纹代表河流和道路,但没人知道顺着他脸上的皱纹会走向哪里。

你知道大仁钦用什么东西来装饰这间贫困的房子吗?歌声。他唱起歌来,房子变得亮堂堂,好像有金色的蜜蜂飞舞,屋里每个角落都有泉水的回声。大仁钦最喜欢歌唱自己的母亲,可惜他母亲没有听到。歌唱的时候,大仁钦两只眼睛像亮起两支蜡烛,火苗战栗又抖动。他唱母亲,唱山峰,唱天上的飞鹰,唱羊羔。这些歌唱完后,屋子变得非常清洁,不用再打扫,大仁钦的气色也变得很好。

亲爱的光线,你下回给我写信,请告诉我果尔果日河的情形,我想念这条河。它的左岸长着芦苇,驴蹄菜和核桃、楸树,还有槭树。右岸长着甜杨树、山杨树和长鸢尾草。是不是有很多小鸟在那里做窝?还会有骨顶鸡和灰椋鸟在树上对唱。我相信你一定看到草丛里有很多鸟蛋。我还想知道博格达山的山梗藜芦开花了没有?它开白花。八角茴香开红花。边上有乌苏里松鸦吗?

我想让大仁钦背着我去看看这条河和这些树。但我每天有很多事要做,背上放着奶豆腐、炒米、红茶的茶缸,还有烟灰缸。我像家庭妇女一样,哪儿也不能去。希望你下次写信告诉我。爱你的桌子。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趿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囱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乌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赚,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缀了一层又一层亮锃锃沉甸甸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鹌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字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包子的香味

伍中正

①那年高考结束后,我没有在家里等录取通知书,而是去了壮叔的包子铺。

②王镇是大山脚下一个热闹的小镇。壮叔的包子铺就在王镇上,离我家有二十多里地。每逢集日,镇上更热闹,十里八乡的人都来赶集。

③壮叔的包子铺生意很好。一个原因是壮叔的包子做法很讲究,肉馅菜馅调料好,蒸出来的味道不一般,很香很香;另一个原因就是壮叔在镇上经营了30年,人脉资源广。镇里镇外的人认识得多,回头客也多。在王镇,几乎没有不知晓他的。

④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在壮叔的包子铺干了一个月活,也等了一个月,最终没等来我的录取通知书。我就下定决心在壮叔的包子铺里干。壮叔也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干吧!都是些粗活,哪天不干了也行!

⑤起初的时候,几乎是打杂,挑水、劈柴、扫地、关启店门。渐渐地,壮叔就让我揉面、做馅、包卷、蒸包子了。

⑥那年放寒假后的第一天,我在包子铺前看见一个小男孩。那男孩八九岁的样子,头发稍微偏长。穿在身上的一件特旧的棉袄,上少了两粒扣子,扣得不是很紧。好在那天不是很冷,男孩很安静地站在包子铺前,不跟任何人说话,只是看着蒸笼里冒着热气的包子。看样子,男孩像买包子,又不像买包子。每出一笼热乎乎的包子,男孩的脸色就很快改变一下,变得好看一些。

⑦男孩是早晨9点钟来的,临中午的时候才走。这中间,我没有问男孩要不要买包子,也没有私底下给他包子。

⑧我看着男孩转身离开。男孩走得不是很快,很久了,他转过身,还朝着壮叔的包子铺回望,实际上,他是朝着蒸笼里热气腾腾的包子望。

⑨我把男孩站在包子铺前的事跟壮叔说了。壮叔不以为意,还大声地提醒我,像这样的小男孩,要提防着点,他冷不防会从蒸笼里快速拿了包子就跑,你拿他没办法的。

⑩快到年边,包子铺的生意仍是往常一样地好。预定包子的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腊月二十八,壮叔跟我说,蒸完最后的八笼包子,就不蒸了。我知道,那八笼包子蒸完,就意味着过年了。

⑪那天中午,男孩来了,跟上次不一样,他头发剪短了,棉袄上的扣子钉上了,仍然很文静地站在那里。从中午来,到下午离开,他足足站了4个钟头。我没有看出那个男孩有拿走包子的迹象。看来,壮叔的眼力出了点问题。

⑫等我跟壮叔卖完包子,那个男孩也回家了。临走,男孩眼里憋着的两串泪终于掉了下来。男孩不是走,几乎是一路跑开的。

⑬我跟壮叔辞别,就回家过年了。过年后,我随打工的人流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一去就是十年。

⑭十年后,我又回到了家,在家里,我看到一档寻亲类的电视节目。帅小伙跟他娘几乎用了十年时间,在他爹打工的工地上,在他爹去过的那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寻找已经疯掉的爹,电视里,帅小伙终于找到了爹。他给电视机前的观众讲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的题目就叫《包子的香味》。

⑮帅小伙说,在我九岁那年,我爹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打工,打了一年工,老板跑了,爹一年的工钱一分没有拿到。爹不敢回家,也没有回家。我跟娘过年,没有买一片肉,更没有买其他的年货。快过年的时候,我就跑到王镇的包子铺去闻包子的香味。闻好了闻够了,就回家。好在包子铺的老板很善良,他没有赶我走,让我在他的铺子前闻了一下午的包子味道。

⑯回到家里,我把这种味道告诉娘,过年不用买包子了。娘很满足。我跟娘说,要是爹在城里能闻到包子的香味过年就好了。娘一听,双手抱紧了我,娘的眼泪吧嗒吧嗒地落在我的脸上。

⑰帅小伙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我已泪流满面——帅小伙就是当年站在壮叔的包子铺前的小男孩。

⑱过完年,我再去找壮叔。壮叔在铺子里忙活开了。我私藏了一个想法,不管壮叔同意不同意,往后,只要站在包子铺前的男孩女孩,我都会送他们两个包子。我要让他们的舌尖,真正感受包子的香味。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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