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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苏东坡突围

余秋雨

    ①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苏东坡写于黄州的那些杰作,既宣告着进入了一个新的美学等级,也宣告着苏东坡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阶段。他完成了一次永载史册的文化突围。黄州,注定要与这位伤痕累累的突围者进行一场壮丽的对话。

    ②我非常喜欢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但总觉得语堂先生把苏东坡在黄州的境遇写得太理想了。语堂先生酷爱苏东坡的黄州诗文,由酷爱渲染开去,渲染得风雅、圣洁。其实,就我所知,苏东坡在黄州还是很凄苦的;优美的诗文,是对凄苦的挣扎和超越。

    ③苏东坡在黄州的生活状态,在他写给李端叔的一封信中描述得非常清楚。信中说: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几免矣。

    ④我初读这段话时十分震动,因为苏东坡这个大名人是有很多朋友的。应酬、唱和,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基本内容,他一半是为朋友们活着。但是,一旦出事,朋友们不仅不来信,而且也不回信了。苏东坡那一封封信,千辛万苦地从黄州带出去,却换不回一丁友谊的信息。原来的世界已轰然消失,一代名人就混迹于樵夫渔民间不被人认识。本来这很可能换来轻松,但他又觉得仍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只能在寂寞中惶恐。即便这封无关宏旨的信,他也特别注明不要给别人看。

    ⑤他真的害怕了吗?也是也不是。他怕的是麻烦,而绝不怕为道义、为百姓、为朝廷、为皇帝捐躯。他经过“乌台诗案”已经明白,一个人蒙受了诬陷即便是死也死不出一个道理来。无法洗刷,无处辩解,就像有些学者提出的“酱缸文化”,跳在里边,怎么也抹不干净。苏东坡怕的是这个,没有哪个高品位的文化人会不怕。但他的内心仍有无畏的一面。他给李常的信中说:

    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髄,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虽怀坎壕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

    多么真诚的勇敢,多么洒脱的情怀!但是,让他在何处做这篇人生道义的文章呢?没有地方,没有机会。于是,苏东坡刚刚写完,支颐一想,又立即加一句:此信看后烧毁。

    ⑥这是一种真正精神上的孤独无告。那阙著名的“卜算子”道尽了这种精神遭遇:

    缺月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⑦正是这种唯言的孤独,使他彻底洗去了人生的喧闹,去寻找无言的山水,去寻找远逝的古人。他在寂寞中反省过去。这是极其诚恳的自我剖析,是想找回一个真正的自己。他无情地剥除每一点异己的成分,哪怕这些曾为他带来官职、荣誉和名声。他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习惯于淡泊和静定。艰苦的物质生活,又使他体味着自然和生命的原始意味。

    ⑧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气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幸好,他还不年老,44岁至48岁,对一个男人来说,正是最重要的年月,今后还大有可为。

    ⑨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结果——

    ⑩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鸣响,一道神秘的天光射向黄州,《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马上就要产生。

(有删减)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②段提及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意在引出自己的观点,强调苏东坡在黄州时期凄苦的生活状态。 B、文中引用苏东坡的书信和作品,更加真实地展示苏东坡的境遇与精神,丰富了文章内容,也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C、文中③④段叙写苏东坡在黄州时期感受着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断绝了与昔日好友的往来,过着孤独的生活。 D、作者根据历史事实,又展开想象,描述了苏东坡的遭遇和心境,表达了对苏东坡的深切同情和无限敬仰之情。
(2)、简析文章第⑨段画线句子运用的修辞手法及其妙处。
(3)、简要分析题目“苏东坡突围”的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修路

    寒露后城东村地里的小麦都播种完了,太阳也懒散地不愿露面了,人们大都跟太阳较真儿似的窝在被窝里。村东头的大槐树无精打采地抖动着肩膀,把树叶撒了个不规矩的圆形,撒了在此碰面的刘元和根生满身的枯叶。

    “咋样?”刘元拍打着身上的树叶对根生说。

    “唉!”根生扒拉着满头的落叶垂头丧气地叹了声。继而又忿忿地说:“挨门逐户地敲打了一个遍,甭说开门,连个应声的也没有。”“你那边怎么样了,联系好了吗?”根生弯着手掏完落在脖子里的碎叶扭头问道。

    “都安排好了,但是人家只做清包,托关系说了说,每平方给咱们优惠了二十五元。”刘元说完向上努了努嘴,“嘿嘿”两声,皱似树皮的黝黑脸活动了一下。

    “啥?每平方便宜二十五元,好家伙!”根生望着刘元,惊讶地说道。看着刘元的脸,根生确定是真的。“哈哈!能省好几万呢?这真是意料之外的好事呀!等双喜回来看他那边说的咋样了?”根生用力挠着头皮,露着满田焦黄的牙齿望着路的尽头笑着说道。

    说话的功夫,路的尽头双喜哼着欢快的流行歌曲,迈着轻快的脚步向大槐树下的他俩儿飘过来。

    “这家料场老板真好说话,自费修路每平方收咱们半价!”不等他俩儿问,双喜就洋洋得意地嚷嚷道。“哗啦”又掉下许多落叶。“你们这边进行得顺利吧?”双喜边抖落叶边问。

    “就是咱这条街的那几户‘鬼难拿’不好办,光敲门就敲了一早上了。”根生好像做了理亏的事一样闷声地说道。

    “哦!知道也是这样。你们说说,咱们这条街就是因为脱离了主街,才受到了歧视,但是咱们得自己长志气,把这条路修起来。”双喜说完,掏出根烟点上,猛吸两口,升腾的烟雾瞬间把他三人围了起来。双喜狠狠地把烟掐灭,蹲到地上言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呀!这样,咱们商量商量,各个击破。只有郭男最不好办。你们说说怎么办?”双喜说完站起来看向他俩。

    “双喜,你说的是呀!只有他不好办。前天在地里碰见时和他说了,咱们是按户均摊钱。可他说只拿一半。”刘元紧接着也立起身说道。

    “啥?只拿一半,真是没叫错名字,郭男不是郭男,是难拿,是‘神鬼难拿’!咱是按户摊钱,虽说他空着一处宅基地,但那土地证上是他的名字,加上他现在的家,就应该拿两份钱。”根生说完,霍地站了起来,把刚站起来的刘元撞了个趔趄。

    “干啥呢你?”刘元弯腰拍打着身上的泥土,瞪着愠怒的眼乜向根生吼道:“发脾气是办法吗?要是好办我们还用在这商量吗?应该想办法!”

    “是呀!干什么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你们说,咱把这路修了,出行该有多方便呀!咱把这路修了,就可以彻底摆脱下雨时有水有泥难以下脚的‘水泥路’了!咱把这路修了,证明了咱人心是齐的,还有人敢欺负咱们吗?”双喜说完狭长的脸像一团揉皱了的纸紧锁起来。接着像是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的事,他怎么就意识不到呢?”

    “要不咱们三个把他的钱分摊出来吧,怎么也得修路呀!”根生皱着苦瓜脸强笑道。

    “唉!分摊也行的。关键是我那天找郭男说了这个想法,本来还愿意出一半,可半天功夫人家就变了。很蛮横地说你们愿意修就修,但是不能从我家门前过,否则就闹事。你们听这话气人不气人?”刘元面无表情地说道。

    双喜发愁了,不是因为作为发起人发愁,是碰上了固执的人而发愁。

这时人们都起来了。刚过完农忙,家里的男人都还没外出务工呢,在被窝里嘀咕了一早,都意识到了修路的重要性,并三三两两的向大槐树下忽快忽慢聚拢过来了。也打断了沉思中的双喜,随即脸上像春风吹化了似的,浮起点儿笑意;转而又暗淡了下去,脸上没了光彩。

    因为没有看到“鬼难拿”——郭男。

    不行就把他从中间隔开吧,双喜心里想到。

    “双喜伯伯——”清脆的声音像百灵鸟传到双喜耳朵里,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呀!姑娘不是刚大学毕业在北京参加工作吗?啥时候回来的?”双喜见是郭男的女儿,惊讶地问道。

    “昨晚回来的,前几天电话里听说要自费修咱这条街,我爸的‘心路’堵着呢,所以请了一天假回来把我爸的‘心路’先修修。”

    双喜长出了一口气。

(选自《海燕》2018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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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不少,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次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翻译成英语是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画成画挂在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员,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弃官丢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七律,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鳌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西方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下面对《品质》选段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于是我就说:“你好么,格斯拉先生?你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么?”

    他会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到原来的地方去,或者到店堂的另一边去;这时,我就维续坐在木椅上休息,欣赏皮革的香味。不久后,他回来了,细瘦多筋的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革。他眼睛盯着皮革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以后,他就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就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如果答话的是他的哥哥,他就说:“我要问问我的弟弟。”

    然后,我会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格斯拉先生。”他一边说“再见”,一边继续注视手里的皮革。我向门口走去的时候,就又听到他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把他送回到楼上做他的靴子的梦了。但是假如我要定做的事他还没有替我做过的新式样靴子,那他一定要照手续办事了——叫我脱下靴子, 把靴子老拿在手里,以立刻变得又批评又爱抚的眼光注视着靴子,好像在回想他创造这双靴子时所付出的热情,好像在责备我竟这样穿坏了他的杰作。以后,他就把我的脚放在一张纸上,用铅笔在外沿上搔上两三次,跟着用他的敏感的手指来同地模我的脚趾,想摸出我要求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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