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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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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市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阳光堆在犁铧上

晓寒

    ①犁铧是沿着墙角进入我的生活的,祖父说,它的年龄不知比我大了多少倍。不过看上去它一点也不老,时间的河流冷如刀锋,似乎从未与它遭遇,犁铧是一个叛逆的家伙,把自己丢在了时间之外。在一个初秋的早晨,它挣脱了时间的物锁,闯进我的视野和思维里,像一件刚刚铸好等着上战场的兵器,闪着傲慢的寒光。

    ②那时候我害怕锐利的东西,像刀斧锯凿之类,所以从来不敢去招惹它,就是从它身边经过,也是蹑手蹑脚,生怕惊残了它的好梦。

    ③它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停留在它生命源头的状态,用坚硬的目光,梳理这个村庄的筋脉,倾听暗夜里从遥远的另一头潜流过未的响动,思考它的命运和这个村庄的羁绊与纠葛。

    ④只有到了翻耕的季节,土地的脉动才把它召回,加入到村庄的烟大中来。祖父把它提倒在饱满的河水里,拿一把稻草慢慢擦拭。反复地擦,反复地洗,连一条小缝隙都不放过。祖父认为收拾得一尘不染之后,背回来放到屋坪里,让太阳慢慢把它晒干。祖父拿起他那把发黑的长烟杆,装一袋烟点燃,边味味地吸着,边圈着犁铧转圈,不时用手抚摸一下,嘴里念叨着,真是一张好犁,又吃泥,又扯不断。

    ⑤太阳满满地堆在犁铧上,犁铧像一面镜子,反射出冷艳的光芒,水珠给镜面打上稀疏的斑点,但还是能把人的眼睛刺得一塌糊涂。

    ⑥第二天,祖父出去翻地,牛在前面走着,祖父和犁铧走在后面。外边到处能听到赶牛的吆喝声,一张又一张犁铧插进村庄的泥土里,泥巴翻起来的那个空隙,阳光正好打在劳作的犁铧上,透过浅水折射回来,周围的路上屋顶山上有数不清的光斑在游荡,像是村庄里的一个个游魂。空气的成分陡然变得复杂多义起来,那是青草混合着新泥、牛类、汗臭的味道,对准路人的鼻子长驱而入,想伸手去遮挡,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发现这味道竟是生活的枝框,早已沉埋在身体的某一处皱褶。

    ⑦到了黄昏,祖父赶着牛从地里回来,屋里已经点上了煤油灯,灯火里的犁铧还沉浸在劳作的时态,像一条小溪一样淌着水,祖父把它轻轻放回墙角。我有些不明白,一张犁铧,随便丢在哪里都可以,为什么偏要放在屋里呢?弄得屋子里水汪汪的。

    ⑧后来我才知道,犁放在外面,夜里会打露水,沾了露水就会长锈,长了锈就容易坏。这是祖父的原话。别看祖父长得五大三粗,其实很温和,成天笑呵呵的。祖父告诉我,这张犁是他父亲也就是我的曾祖父留下来的。曾祖父小的时候,家里开了一家药铺,后来家道表落,药铺关了,地和房子也卖了,四十岁的曾祖父租了人家的一块地学做农活,用一张犁养活一家人。我无法想象一双瘦弱的抓惯了药材的手怎样驾驭那张犁铧,顺溜地把土地翻开?

    ⑨虽然我知道了犁铧的来历,打着沉重和温暖的烙印,但我还是怕它,它那冰冷的雪光里,好像总带着一股腾腾的杀气。

    ⑩祖父慢慢老了,用不动犁铧了,父亲接了过来,还是在同一片土地上,一次又一次把古老的泥土一页页翻开。新翻的一页泥土,就是祖父曾经翻过的一页,只是祖父的那一页已经找不到了。父亲留下的犁痕,就是祖父当年犁出的沟壑。原来,土地和人一样,都在延续着同一条血脉。

    ⑪犁铧转到两个哥哥的手里时,没用上几年,村庄里的犁铧使在机器的麦鸣声中败下阵来。我家的犁铧也随着大流,沿着一条曲曲弯弯的路,走到了谢幕的时刻。

    ⑫圣·埃克佩里说,人们不是为了犁铧才去耕种。有谁会为了一张犁铧去耕种呢?

    ⑬现在,犁铧放到一栋空房子的楼上,燕巢已经空了,燕子不再来去,蛛丝横织竖结,四周草丛里的爬虫迁移过来。犁铧沦落到这步田地,很快衰老了,锈蚀攻陷了它的眉心。

    ⑭犁铧,没有人再提起它,都把它给遗忘了。犁铧在空荡里看得到时间的来来回回,它在时间的来回里反刍着自己的傲慢和辉煌,反刍着一个村庄的来路。

    ⑮村庄太小,已经容不下一张犁铧。我偶然回去,还能看到它,只是我不再怕它,我和它默默相望,从它衰败的眉眼里,能感知到传递过来的泥土的温度。

    ⑯擦去时间堆叠的锈迹,上面有一行清晰的字:光绪二十四年。

    ⑰它是我家唯一的古董,是我那个村庄的图腾。

(有删改)

(1)、理解文中加下划线词语的含义。

沉重和温暖

反刍

(2)、文章涉及祖孙四代和这张犁铧的关系,为什么选择祖父详写,其余略写?
(3)、文章第②段与第⑨段两次写到我“怕”犁铧,有何作用?
(4)、作者在文末说“是我那个村庄的图腾”,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5)、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标题“阳光堆在犁铧上”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中六盘

张承志

    ①离开沙沟和西吉滩,在大雪纷扬中,我们穿过了一片片斑驳错落的村寨,来到了单家集。一罐茶只喝了一口,我们便又穿过杨茂、姚杜,急急地前进了。干燥的雪在脚下“喳喳”作响,问答间已经能辨出方言的差异。西吉一别,即是隆德。我们踏着硬硬的薄雪,背上行装迈开大步,搭上手扶拖拉机越过隆德。我们的心在六盘。

    ②人间的事就是这样,当一切都已远逝,当新的世界像江河浪涛一样卷持着自己浮沉而下的时候,人们有时会回忆起一个遥远的印象。随着成年,随着见识和缺憾的积累,人们会开始懂得这印象的可贵。因为它只这么闪烁一瞬,然后就消失,就熄灭,就永远失而不得了。它在消失和熄灭的时候,带走了你的一份青春和历史,当你知道已经真的失去了它的时候,你会感到额头上又添了一道皱纹,你的生命又衰老了一分。

    ③我感谢六盘山,因为在我顺着它腰肢的崎岖小道向上攀登时,它为我唤醒了一个已经沉睡了的印象。那是一个十八岁的我,背负着六十斤重的行囊,在岷山山地的一座高山上行走的印象。六盘山雪路泞滑,路边灌木枝条上凝成银白的雪柱,山岩状如冰雪雕塑,白雪为悲壮的贫瘠山体披上了外衣,山间弥漫着沉甸甸的浓雾。眼前的景象,还有那急促的喘息和背上的汗水、双腿的沉重,都强烈地向我的肉体和心灵唤起着那个印象。那一天,我和一个背着一篓煤炭的农民并肩走在大雪覆盖的岷山道上,那农民被压弯的背和煤灰染黑的脸上流淌的道道汗水,还有那双在黑污中朝我闪着善良憨实的目光的眼睛,曾经给年轻的我带来过撞击般的感触。从那以后近二十年过去了。像我这样的人也能说:近二十年过去了,荒凉的岷山道,雪封的远山近村,脚上的冻伤和背上的重负,连同那个脸膛黑污、眼睛和善的驮炭人,都被忙碌的生涯淘去了,淡忘了。我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心里似乎还存留着什么,它常常使我在奔波中稍稍定神的一瞬感到惶惑。

    ④所以我感谢六盘山。哪怕是短暂的接触也好,哪怕我还远远不能洞知和理解;尽管我仍然只能再去投身于我的奔波世界,尽管我深知当我们在顶峰欢呼雀跃之后,朝下山道上迈出一步就有可能是对这座山峰的永诀——我仍然感谢六盘山。它在我成年的心里唤醒的那个印象已经再也不会沉睡了。当我望着在雪幕后雄伟的、缓缓升起的、那颜色灰蒙的静默大山,望着它身上鳞甲般的丛丛树木,望着它襟裾下茫茫无际的大地上不可思议的梯田村庄的地图时,我久久地想着这近二十年的时光里经历的一切。从岷山道上那背炭的农民开始,一直到沙沟乡面容坚忍的哲合忍耶回民,许许多多的熟识面影,仿佛在向我启示着什么。

    ⑤来到和尚铺,回首望六盘,顶峰和山口已经被山峦遮住了。想起昨天夜宿的杨河乡,只觉得天关难越。眼前路分三岔,固原城已经举步可接。我知道,此别六盘山就是告别西海固;前面虽路程尚远,但我这次严冬远行的计划已经结束了

    ⑥巍巍六盘山还在冬雪中无言地默立着,荒瘠的岭脉沿着路左一字排开。我没有多少惊喜或可数的收获,但我的心中是一片踏实的宁静。

    ⑦再见,我质朴、刚强的六盘山!

(选自《风土与山河》,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一一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苍蝇之死

赵新

    那天中午村长在床上睡觉时,脸上落了一只苍蝇。村长本来就要进入梦乡了,差一点点就要睡着了,可是那只苍蝇在他的脸上爬了一个来回,痒痒不是痒痒,疼痛不是疼痛,就觉得心里麻麻的,耳目难受,所以村长还是睡不着了。

    村长并没有睁眼。村长知道是苍蝇,把手一挥,脸上便没了动静。

    村长再睡。正要睡沉睡实的时候,那只苍蝇又返了回来,又落到了他的下巴上左右来回爬。

    村长把手一挥,翻身再睡。又要睡沉睡实的时候,那只苍蝇又转了回来,落到了他的右腮,然后就徐徐地向上爬,显然是不慌不忙悠闲自得的样子。

    村长被激怒了。村长想,你也欺人太甚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和我过不去吗?瞎了你的狗眼!

    村长怒火万丈地坐了起来,顺手抓起放在窗台上的苍蝇拍子,看见那只苍蝇探头探脑地在床沿上落着,伸出胳膊打去。

    苍蝇很贼,苍蝇飞了。苍蝇惊慌失措地在他的头顶转来转去,发出嗡嗡的声响,像一架在低空盘旋的飞机。渐渐地那只苍蝇老实了,落在写字台上落在饭桌上落在沙发上,大概觉得这几处都有风险都不平安,最后高高地稳稳地落在了墙壁上。落定了的苍蝇一片欢欣鼓舞,伸了两条前腿兀自戏耍把玩,样子很像在给人作揖。

村长扔了烟蒂骂道:奶奶的,我岂能放过你!

    村长抄起苍蝇拍子,悄悄地下床,悄悄地动,光着脚走到墙壁跟前,猛地往上一跃,怒发冲冠地向那只苍蝇拍去。结果是由于用力太大太猛,苍蝇拍子被拍断了,苍蝇却又飞了!

    村长扔了手中的拍子又骂:破货!假货!假冒伪劣的玩意儿!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盛怒之下村长朝那断成两截的苍蝇拍子跺了两脚。

村长媳妇儿是到邻居家里串门之后回来的。她回到屋里的时候,村长正在沙发上悻悻地坐着,眉眼间带了一股火气。媳妇儿问:你没有睡觉呀?哪天中午你都睡!村长说:我还睡觉?睡屁!我气都气死了。媳妇儿说:奇怪,又没人来又没人去,谁气着你啦?谁敢让你生气?村长伸手朝天花板上一指:你自己看!

    媳妇儿看见了落在天花板上的那只苍蝇。

    媳妇儿大声笑了。媳妇儿说:你生它的气?你七尺高的男子汉,堂堂一个大村长,和只苍蝇一般见识,你好大的胆量,好大的出息!

    村长说你是吃了灯草,说得轻巧。它老往我脸上落,赶又赶不走,打又打不死,真是可恶至极!你别笑话我,你有本事你就打死它,我服你!

    村长熄妇儿也不说话,伸手从饭桌上拿过酒瓶来。她把几滴酒倒在了沙发的木质扶手上,又把酒瓶放了回去。

    村长说:你别糟蹋酒呀,这是名酒,好几百块钱一瓶!这是咱村老大栓送的……

    媳妇儿说:你别动,好好坐着!我知道这酒是老大栓送的,他不送他拿不到宅基地!

    有风吹进屋子里,浓浓的酒香飘起来,丝丝缕缕,村长觉得这种味道又醇又厚,香彻肺腑,不禁精神大振。

    村长媳妇儿悄悄地说:你看,你看!村长拍抬起头,见那只苍蝇从天花板上飞了起来。它飘飘悠悠,飘飘悠悠,它绕啊绕啊,旋啊旋啊,慢慢地低了低了,慢慢地来了来了,最后竟不顾旁边坐着两个大活人,一头扎在沙发的扶手上,愉悦地手舞足地去吸那几滴琼浆玉液。

    咂咂咂,咂咂咂,它扇动着翅膀,忙乱着手脚,吸得真投入,真过瘾!

    村长想,这个时候它的感觉一定是云里雾里,美不胜收,它一定认为自己成了神仙了!村长想,反正它是忘乎所以,旁若无人了!

    村长的媳妇儿拿起一本薄薄的书,只轻轻地一拍,那只苍蝇便四脚朝天,淹在那酒浆里了!

    村长拍手笑了。媳妇儿媳妇儿你真棒,你一下子就把苍蝇打死了!媳妇儿说:不是我真棒,是我知道它的脾气!

    村长说,你真逗,苍蝇还有脾气吗?媳妇儿说:有,它贪,它太贪!

    村长说:你说它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吗?妇儿说:它应该知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摘自《当代小小说集萃》,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关于榕树

为什么人总有一种欲望: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旷野上独一无二的树,作为大地的守望者而长久存在。这是一种出自生命的本能渴望吗?还是诗人米沃什说的那句令人难以忘怀的话:“我只想成为一棵树,为岁月而生长,不伤害任何人。”为岁月而生长,顺着时间的流逝而生长,将时间的印痕不露声色地镌刻在自己的内心,这就是树的生命方式。相对于人类生命的短暂,树有着近乎神一般的寿命。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树,在地球上并不稀罕。

出生于大西北的我,小时候见过最多的树是杨树、柳树,而且瘦弱、矮小。在那干旱、冷酷的气候中,树木很难长得粗大。因此,树给我留下了一种脆弱的印象。在来南方以前,我似乎是没见过榕树的,因而初来南方,对榕树的印象极深。

岭南路边最常见的树,便是榕树了。榕树似乎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变得格外粗大,而且还扎下那么多根须,欲把一棵树演变成一座森林。

我惊叹:榕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命?

走近看榕树,那粗壮的树干下面,悬挂着一根根垂下来的茂密的气根,像是人身上的体毛一般。我想,仅此一点,榕树和其他的树就从本质上区别了开来。榕树更加具备了某种拟人性。

那些气根在南方湿润的空气里疯狂生长,越来越粗,呈现出深褐色,像是生锈的铁线。气根顺着重力,毫不费劲地便接近了地面,然后,奇迹发生了:它竟然像是锥子一般,扎进土去,不但继续生长,而且摇身一变,成了根须,在地下和地上同时生长。如此一来,整根铁丝样的气根又长成了粗壮的树木。这个向下伸入土壤形成的新树干称为“支柱根”。这时候,我们才会意识到,气根并非只是顺从,而是有着自己的意志。它把自己变成根须的这个过程,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质变。

据说榕树的气根也是一味中药,可以治感冒等病症。我还从未试过,也不明白原理,但我确实觉得那看似不起眼的木须里边,蕴藏着顽强的神秘之力。

正因为榕树的容易养活,也改变了它的宿命。它成为了盆景装饰的热门选择。它被安置在花盆里,然后设计、修剪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为了保持这种形状,还得定期修剪它那些快速冒出的枝叶。如果它是能感到疼痛的,那么它为自己的顽强生命力在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它是感觉不到痛苦的,那么,它就可以坦然接纳人类对于自己生命力的崇拜。

我看着榕树,仿佛古人在“格物致知”。我的愚钝让我面对着榕树常常一无所获。榕树复杂的线条几乎超越了我的视觉想象力,从而牵引着我的目光,在它的周身逡巡

榕树把自己复制成自己,又和自己聚合在一起,生命仿佛获得了完整的自足。我有一次做梦,梦见我变成了一株巨大的榕树,我的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气根,它们紧密相挨,茁壮生长。我躯体由此也开始无限延伸,有种覆盖万物的气势。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恢弘有力。这种力,不是肌肉的力量,而是一种生长和蔓延的力。它不是刚性的,而是极为柔韧的,具备一种贪婪、占有和攥取的侵略性。但梦的结局让我意外,我变得极其庞大之后,布满了我能抵达的全部空间之后,我忽然感到孤独,我渴望另外一棵榕树,和我的枝叶能缠绕在一起。

醒来后,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成语:

独木成林。

汉语的魅力,只这四个字便让人回味不已。原本这个词给我一种壮阔的感受,可自从那个梦之后,我总是忍不住在“独”字上多看几眼。再能成林的独木,依然还是独木,不能完成生命的自足性。

曾在课本上学过巴金先生写的《小鸟天堂》,但早已忘却那里写的“独木成林”的树是什么树。后来得知,那棵树正是榕树,而且就在江门,离我住的广州不远。于是,我便有幸去参观了一次。那棵榕树独自生长在江心的一座小岛上,因而成为了国王式的存在。那种枝叶散开的程度远超想象,很难相信那真的只是一颗树生长而成的,它突破了我对于生命的某种观念。在它的树杈间,栖息着一群群白色的鸟类,我没有刻意去记那是什么种类的鸟,只因我觉得那些翅翼修长、无拘无束的白鸟是如此美丽,美丽得不像是这世间真实存在的生命,美丽得就像是这棵巨大而孤独的榕树所渴望陪伴的虚构之梦。

(取材与王威廉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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