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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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通州区2022-2023学年高三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关于榕树

为什么人总有一种欲望: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旷野上独一无二的树,作为大地的守望者而长久存在。这是一种出自生命的本能渴望吗?还是诗人米沃什说的那句令人难以忘怀的话:“我只想成为一棵树,为岁月而生长,不伤害任何人。”为岁月而生长,顺着时间的流逝而生长,将时间的印痕不露声色地镌刻在自己的内心,这就是树的生命方式。相对于人类生命的短暂,树有着近乎神一般的寿命。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树,在地球上并不稀罕。

出生于大西北的我,小时候见过最多的树是杨树、柳树,而且瘦弱、矮小。在那干旱、冷酷的气候中,树木很难长得粗大。因此,树给我留下了一种脆弱的印象。在来南方以前,我似乎是没见过榕树的,因而初来南方,对榕树的印象极深。

岭南路边最常见的树,便是榕树了。榕树似乎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变得格外粗大,而且还扎下那么多根须,欲把一棵树演变成一座森林。

我惊叹:榕树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命?

走近看榕树,那粗壮的树干下面,悬挂着一根根垂下来的茂密的气根,像是人身上的体毛一般。我想,仅此一点,榕树和其他的树就从本质上区别了开来。榕树更加具备了某种拟人性。

那些气根在南方湿润的空气里疯狂生长,越来越粗,呈现出深褐色,像是生锈的铁线。气根顺着重力,毫不费劲地便接近了地面,然后,奇迹发生了:它竟然像是锥子一般,扎进土去,不但继续生长,而且摇身一变,成了根须,在地下和地上同时生长。如此一来,整根铁丝样的气根又长成了粗壮的树木。这个向下伸入土壤形成的新树干称为“支柱根”。这时候,我们才会意识到,气根并非只是顺从,而是有着自己的意志。它把自己变成根须的这个过程,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质变。

据说榕树的气根也是一味中药,可以治感冒等病症。我还从未试过,也不明白原理,但我确实觉得那看似不起眼的木须里边,蕴藏着顽强的神秘之力。

正因为榕树的容易养活,也改变了它的宿命。它成为了盆景装饰的热门选择。它被安置在花盆里,然后设计、修剪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为了保持这种形状,还得定期修剪它那些快速冒出的枝叶。如果它是能感到疼痛的,那么它为自己的顽强生命力在付出巨大的代价。如果它是感觉不到痛苦的,那么,它就可以坦然接纳人类对于自己生命力的崇拜。

我看着榕树,仿佛古人在“格物致知”。我的愚钝让我面对着榕树常常一无所获。榕树复杂的线条几乎超越了我的视觉想象力,从而牵引着我的目光,在它的周身逡巡

榕树把自己复制成自己,又和自己聚合在一起,生命仿佛获得了完整的自足。我有一次做梦,梦见我变成了一株巨大的榕树,我的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气根,它们紧密相挨,茁壮生长。我躯体由此也开始无限延伸,有种覆盖万物的气势。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恢弘有力。这种力,不是肌肉的力量,而是一种生长和蔓延的力。它不是刚性的,而是极为柔韧的,具备一种贪婪、占有和攥取的侵略性。但梦的结局让我意外,我变得极其庞大之后,布满了我能抵达的全部空间之后,我忽然感到孤独,我渴望另外一棵榕树,和我的枝叶能缠绕在一起。

醒来后,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成语:

独木成林。

汉语的魅力,只这四个字便让人回味不已。原本这个词给我一种壮阔的感受,可自从那个梦之后,我总是忍不住在“独”字上多看几眼。再能成林的独木,依然还是独木,不能完成生命的自足性。

曾在课本上学过巴金先生写的《小鸟天堂》,但早已忘却那里写的“独木成林”的树是什么树。后来得知,那棵树正是榕树,而且就在江门,离我住的广州不远。于是,我便有幸去参观了一次。那棵榕树独自生长在江心的一座小岛上,因而成为了国王式的存在。那种枝叶散开的程度远超想象,很难相信那真的只是一颗树生长而成的,它突破了我对于生命的某种观念。在它的树杈间,栖息着一群群白色的鸟类,我没有刻意去记那是什么种类的鸟,只因我觉得那些翅翼修长、无拘无束的白鸟是如此美丽,美丽得不像是这世间真实存在的生命,美丽得就像是这棵巨大而孤独的榕树所渴望陪伴的虚构之梦。

(取材与王威廉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欲把一棵树演变成一座森林 演变:生长变化 B、仿佛古人在“格物致知” 致知:获得知识 C、在它的周身逡巡 逡巡:徘徊 D、生命仿佛获得了完整的自足 自足:自新
(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联想到西北的杨树、柳树,与南国榕树形成对比,突出了对家乡贫瘠的痛心。 B、作者着重写榕树的“气根”,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表现榕树顽强的生命力。 C、作者说榕树成为盆景装饰的热选,被修剪成各种形状,表述中语气带有无奈之情。 D、文章的结尾,作者想象一群白色的鸟在榕树上栖息的情景,寄寓了美好愿望。
(3)、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关于榕树”,从全文看,作者主要记录了榕树“具有拟人性”的一面,请具体说明榕树的“拟人性”包含了哪些内容?
(4)、文章最后一段中作者写到《小鸟天堂》中的大榕树,作者说“它突破了我对于生命的某种观念”,这里的“生命的某种观念”指的是什么?作者又是如何“突破”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倾听风沙的低吟

孤岛

    ①我又听到风沙了。

    ②风沙是这么突然地来临的。它那么急切而匆促地敲打我的门窗,敲打我沉睡的梦境。而现在才三月。三月,风沙就来叩响我们所居住的塞上边城了。

    ③我的屋子似乎被风沙所围困。望窗外,在黑沉沉的大西北之夜,作一副称臣状。我感到无比的孤独。我感到无可奈何。唯有忍着心去倾听这来自遥远国度之暴徒的倾诉……听着听着,一会儿如雷鸣虎啸,一会儿如雪崩龙吟;一会儿引吭高歌,一会儿低音抽泣;一会儿像跌宕起伏的鼾声,一会儿又如浑浊不清的鼻息……千百年来,这风沙从没有失过约,一如既往地降临大西北的各个村庄和城市、草原和森林,不管你乐意不乐意,欢迎不欢迎。总是在春天,这样一个短如昙花美如昙花的季节。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一溜烟似地消逝……

    ④大西北是沙的王国,也是风的领地。而花朵则只能从风的脚印里脱胎而出,一如灵魂摇曳在空旷的荒野。

    ⑤在春天,风沙匆匆掠过大地。我是被那样触动过的。我来自多风雨多湖海的地方,柳烟如愁,拱桥如梦。依稀中,记得“江南春来早”的意境。细若飘丝的雨溅湿黑油油的土地,春苗、树木、草在一片湿漉漉中露出勃勃生机。百鸟啼唱,春燕剪云,完成一部春的协奏曲。而这里不是,这里是大西北,首先来报春的是风沙,是它的喘息、愤怒、倾诉。它既是报春者,又是携眷者,同时又是葬春者。你看不见它,假如它没带来黄沙的话。

    ⑥在空空荡荡、无边无际的大漠上,你只能听见交战上空发出的金戈铁马声响,感觉到一阵阵无形无色无味的呼呼呼的气流拉扯你又冲撞你,吻你摸你打你,让你站也站不稳,逼得你屏住呼吸,想将头埋入双手里。但是你看不见它,甚至不知道它到底是谁,又是受了谁的支使的?还有,它从何而来,面目是可爱可怜还是可憎?你都不知道,你只能感觉到那种无处不见又无处不在的金戈铁马的声音在你体外的任何一个地方轰鸣着。你向空中一抓,什么也没有。而如果你向自己的胸腔一抓,倒有可能抓住一些缭绕不绝的风的余音。你看不见什么东西,可是你的脸上常有被绵里针扎的疼痛,细细的,却密密的。你一摸,却不见一滴血。然而,那疼痛几天几夜地伴随你。

    ⑦这无形而尖锐的力量,犹如鬼神一样深不可测。可以将草原吞没,可以摧毁家园,可以使一个女人刹那间老去十岁;还可以让正在飞驰的火车顿时变成一堆废铁。当然,也可以让一个诗人露出微笑,让一群无赖成为霸主。

    ⑧风沙,多少人渴望着它,它在北方几乎是春天的使者,盼到了风沙等于盼到了春天。风沙,又有多少人在颤栗,因为它又糟蹋着春天,蹂躏着春天。在塞上,最早开花的是榆叶梅,以鲜血喷发出红色花香,迎风沙和阳光而开,却又被风沙粉身碎骨地吹落,那初绿的柳树在风中疯狂地舞蹈,一边舞蹈一边撕扯自己的头发,仿佛正经历着伟大的内心疼痛。而风沙的确又一遍遍地扫荡天上的乌云、空气中的霉烂味、地上的虫豸。

    ⑨风沙扫荡过的地方,一切格外清新而又晴朗。而且在那一场大的“喧哗与骚动”过后。会出现大静穆,大静穆中隐含着无尽的禅意。

    ⑩据气象专家称,春天的风沙显示着偷渡玉门关的东南暖流与统治塞上的西北寒流的一场全面的较量和搏斗,看谁能最终占领亚洲中心腹地这个大盆地。在双方的交战中,风沙狂舞,硝烟弥漫,蒸腾起古战场的远景。

    ⑪因为风沙的缘故,大西北的春天是躁动的,是粗暴的。这风沙曾经将万物生灵送入地下,使多少田野毁弃,多少儿女失散。然而,我们还不得不感激风沙。感激它那强悍的力量砸碎了冬天,砸碎了冰封的秩序和旧腐的理念,更重要的是许多西北男儿喝着这风沙长大,脸上刻有风的雕纹,体魄里有风沙的硬骨,灵魂里常常回荡着风沙的强音——如风电雷鸣,龙吟虎啸。我曾听说,那些在沙漠边沿嚼风沙长大成熟强悍的人,他们听惯了风沙交响的轰鸣之后,有一天突然告别了沙漠地,来到了大都市,或调到遥远的南方老家,却因为失却了风沙的低吟,而突然失眠,没日没夜地失眠。

    ⑫风沙,是天神,也是魔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飞入芒花

林清玄

    母亲蹲在厨房的大灶旁边,手里拿着柴刀,用力剁香蕉树多汁的茎,然后把剁碎的小块茎丢入灶上大锅中,与潲水同熬,准备去喂猪。

    我从大厅穿过后院跑进厨房时,正看到母亲额上的汗水反射着门口射入的微光,非常明亮。

    “妈,给我两角钱。”我靠在厨房的木板门上说。

    “走!走!走!没看到忙着吗?”母亲头也没抬,继续做她的活儿。

    “我只要两角钱。”我细声但坚定地说。

    “要做什么?”母亲被我这异乎寻常的口气触动,终于看了我一眼。

    “我要去买金啖。”金啖是三十年前乡下孩子唯一能吃到的糖,浑圆的、坚硬的糖球上粘了一些糖粒。一角钱两颗糖。

    “没有钱给你买金啖。”母亲用力地把柴刀剁下去。

    “别人都有,为什么我们没有?”我怨愤地说。

    “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没有就是没有!”母亲显然动了肝火,用力地剁香蕉茎,柴刀砍在砧板上咚咚作响。

    我那一天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冲口而出:“不管,我一定要!”说着就用力踢厨房的门板。

    母亲用尽力气,将柴刀咔的一声立在砧板上,顺手抄起一根竹管,劈头盖脸地就打了下来。

    我一转身,飞也似的奔了出去。平常,我们一旦忤逆母亲,只要一溜烟跑掉,她就不再追究。

    那一天,母亲大概是气极了,并没有转头继续工作,反而快速地追了出来,像一阵风。我心里升起一种恐惧,想到脾气一向很好的母亲,这一次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万一被抓到一定会被狠狠打一顿。母亲很少打我们,但只要她动了手,必然会把我们打到讨饶为止。

    边跑边想,我立即选择了那条有火车道的小径,那是家附近比较复杂而难走的小路,整条路都是枕木,通常母亲追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选这条路逃跑,母亲往往不会继续追来,而她也很少生气到晚上。

    那一天真是反常极了,母亲提着竹管,快步地跨过铁轨的枕木追过来,好像不追到我不肯罢休。

    “哎哟!”我跑过铁桥时,突然听到母亲惨叫一声,一回头,正好看到母亲扑跌在铁轨上面,砰的一声,显然跌得不轻。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想:一定很痛!因为铁轨上铺的都是不规则的石子,我们这些小骨头跌倒都痛得半死,何况是母亲?

    我停下来,转身看母亲,她一时爬不起来,用力搓着膝盖,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膝上汩汩流出,鲜红色的,非常鲜明。母亲咬着牙看我。

    我不假思索地跑回去,跑到母亲身边,用力扶她站起来,看到她腿上的伤势实在不轻,我跪下去说:“妈,您打我吧!我错了。”

    母亲把竹管用力地丢在地上,这时,我才看见她的泪从眼中急速地流出,然后她把我拉起来,用力抱着我,我听到火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

    这是我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幕。每次一想到母亲,那情景就立即回到我的脑海,重新显影。

    另一幕是,有时候家里没有了青菜,母亲会牵着我的手,穿过屋前的一片芒花地,到番薯田里去采番薯叶,有时候到溪畔野地去摘鸟莘菜或芋头的嫩茎。有一次母亲和我穿过芒花地的时候,我发现她和新开的芒花一般高。芒花雪一样的白,母亲的发丝墨一般的黑,真是非常美。那时感觉到能让母亲牵着手,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儿。

    还经常上演的一幕是,父亲到外面喝酒彻夜未归,如果是夏日的夜晚,母亲就会搬着藤椅坐在晒谷场说故事给我们听,讲虎姑婆,或者孙悟空,讲到孩子们都睁不开眼而倒在地上睡着。

    有一回,她说故事说到一半,突然叫起来:“呀!真美。”我们回过头去,原来是我们家的狗互相追逐着跑进前面那一片芒花地,栖在芒花里无数的萤火虫霍然飞起,满天星星点点,衬着在月光下波浪一样摇曳的芒花,真是美极了。我再回头,看到那时才三十岁的母亲,脸上流露出欣悦之情,在星空下,我深深觉得母亲是那么美丽。

    于是那一夜,我们坐在母亲的身旁,看萤火虫一一飞入芒花地,最后,只剩下一片宁静优雅的芒花轻轻摇动。

    不久前,我回到乡下,看到旧家前的那一片芒花地已经完全不见了。现在那些芒花仿佛都飞来开在了母亲的头上,母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我想起母亲年轻时候走过芒花的黑发,不禁百感交集。

    童年时候陪伴母亲看萤火虫飞入芒花的情景,在时空无常的流变里已不再清晰,只有当我望见母亲的白发时才想起这些,想起萤火虫如何从芒花中霍然飞起,想起母亲脸上突然缩放的光泽,想起在这广大的人间我唯一的母亲。

(选自《散文选刊》2009年第1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这样近,我们这样远

冷夏

    ①荧屏闪电的时代刻激着我们的感官。可是我们依然爱恋梦境这个虚拟世界带给我们的美妙想。在美丽和感动愈走愈远的时代,我们在梦境里得到永恒的慰药。

    ②似乎近了,人们的距离:又似乎远了,人们的心灵。

    ③阳光像梦一样,安静地落入我平凡碎的生活深处,在这个春天的下午我坐在阳台上,手重捧着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多少年,每次阅读它,我会到那片树的青气,那面湖水湿而新鲜的水汽,我感到一种非常远的愉快,可以在一本书里自由地跑步呼吸.

    ④许多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不可能重现,惟有音乐和文学,适合等恃、遥望冥想,一直认为罗还活着,他活在一个地方,离我的住处遥远,离我的感觉银近的某个地方,对他文字的爱,就像我对生命的向往一样,水远不会消失.

    ⑤阳光穿透玻璃的窗子,使我感觉温暖。棱罗的文字,是干净安静的雪,可以清凉渴的灵魂,可以听见来自纯粹生命深处的自然歌吟——曾有个牧羊人活在世上,他的想想有高山那样高,在那里,他的羊群,每小时都给予他营养。”

    ⑥想到夏洛·朝特、奥而科特和奥斯汀的时代,从古堡到庄园,马车的慢慢转。那些沐浴在舒适阳光里的菱草丛生的小径,夏天开满野薇,秋天以山楂和原著名,冬天最令人赏心悦目的是完全的寂静和无的安宁,可以步规缓慢,从容:可以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写一封并不长的信,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眺望牧场上丝绒似的坪和棒栏两侧的冬青,晚上坐在炉火旁怀着心事,躲相母探询的目光,阅读或编织却努力等待着商马车天忽然的脚步声,急开寒冷的夜色带来了温暖克制的爱情的回音。

    ⑦我合上《瓦尔登湖》,从阳台尽力向远方能望,这个天的午后和以往没有什么不,宽闭的衡道依然人群如织,车水马龙,很多次我试着站在高处,超越自己有限的日力尽力进过繁华而富有生命的城市,透视那些纷热的核心究竟是什么。

    ⑧生存的紧迫和焦虑来一张张匆忙麻木的面孔,不知道在那样面孔的身体里,除了对名利的疯狂追逐,是否还有一点时间对失落的地贵东西进行偶尔打捞,是否还留有一点空间可以温清地抗拒或冲淡什么⑨世界杂多变,人们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却缺乏刻的情感交流,人们在虚拟的互联网上寻找知己,为或许根本不存在的爱情痛苦沉沦,而不在乎结局如何。人心越来越领,情感越来越冷,人们是否应该静下心看看梭罗的《瓦尔登湖》?

    ⑨夜晚,当一切安静下来,我对自己说:写吧,无论写什么。文字是心灵的古典音乐,是柏油路上的清泉。为了不失去它,用自己的方式等待和怀念,喜欢阅读的人,也可以从我的文字中看见一个人心里曾经想过的事,仅此而已。

    ⑩写下什么获得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声的语言来巨大的思维空间,像从瓦尔登湖面吹来新鲜跃动的风,把我从电脑前端正的坐资里分离出去,在另外的世界里自由跑。我看见那个叫做罗的人,无论风雨雷电,穿行于郁郁想慧的大自然中,他十分安地面对着那片湖水和片山林,就一个人,十分简单。

    ⑪不是每个人都注定要相遇的,心灵与心灵的相遇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有时想写看,会写出满眼的泪来。我们在现实中隔绝,在灵魂里相望,永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白玉盅

林清玄

①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圆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阅读下面节选自《金岳霖先生》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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