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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高级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诸多人人生的过程、诸多人的生活,构成了社会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人生毫无疑问是文学的最重要的元素,没有人生,哪有文学。

    另一方面,文学与人生,可以缩小到文学对每一个人生命的影响,或者说文学对每个人的影响,而且每个人实际上都是一个潜在的文学读者。有人说了,在农村里面有很多不识字的人,他们是不是读者呢?我想他们尽管没有能力拿着一本有文字的书来读,但是他们依然有别的办法来接触到文学,他们可以用耳朵听。所以,每个人都是一个读者,只不过读书的方法有区别。文学肯定会影响人,我们看很多人物的传记,其中写到某人看到某书以后改变自己人生的方向,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我想即便是没有这样一种戏剧化的、变革性的影响,那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依然存在。

    ​我们判断一个人的好与坏,判断一个事物未来的发展方向,都需要借助我们头脑中许多理论观念。它们是怎样形成的?除了父母、老师的教育之外,更重要的就来源于阅读。我作为一个写作者,确实感觉到手下的笔重若千斤,通过自己的写作,把自己对人生最宝贵的体验写进去,对个性化的体验也写进去。而且在写的过程中,对人性当中善的方面、恶的方面,尽可能的给予全面的呈现。只有这样,写出的作品里面的人物才会充满典型性的特点。只有这样真实的人物,才能够让人们受到感染,才能够让人牢牢记住,才能够对人的生活有所启发。

    (选自莫言在“中法诺奖得主对话”中的讲话,有删改)

(1)、    请简析“文学”与“人生”的关系。
(2)、    文学对人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3)、依据文本,莫言认为一个写作者应该如何写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的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人口繁殖的血缘社群,若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如果分出去的社群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看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我已说过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理趣”这个说法是宋人首先提出来的。“理趣”,顾名思义,是要说理而有趣。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和宋诗的特点有密切关系的。宋诗由于受理学泛滥和韩愈“以文为诗”的影响,与唐诗以抒情为主的特点不同,比较侧重于说理。明代李梦阳就说过“宋人主理”的话。然而,过分强调说理,有可能使诗歌变得枯燥、乏味,产生概念化的缺点,甚至于损害和忽略了诗歌的形象思维特征,而以一般理论文章的思维去写诗,其结果就会像宋代道学家以及受他们影响的某些诗歌一样,成为“理学语录讲义之押韵者”。那么,怎样才能使诗歌虽以说理为主,而又不违背艺术本身的特殊规律呢?这就要使诗歌中的理和趣相统一,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所谓“趣”,是针对诗歌的艺术特征而说的,要求诗歌能够感发读者的审美趣味。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辨》中说:“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其实并非否定“理”,而是强调仅仅有“理”不能算诗,诗还必须有“趣”。

    宋代多数诗人,包括一些道学家写的诗,也是注意到了诗歌中的“理”是应当有“趣”的。比如北宋的程颢曾赞扬石曼卿的两句诗“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是“形容的浩然之气”的状况的。诗歌的“理趣”虽然主要表现在以生动具体的美的形象去表现特定的某个生活真理,但是也并不仅仅在此。有“理趣”的诗歌也不完全排斥“以理语入诗”。诗歌并不是绝对地不能写“理语”,问题要看这种“理语”在全诗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它是和全诗的艺术形象和谐统一,而且也是它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的话,那么这种“理语”不仅可以“入诗”,往往还是十分必要、不可缺少的。

    注重“理趣”虽是宋诗的重要特点,但它的渊源却是很早的。袁枚《随园诗话》说:“或云:‘诗无理语。’予谓不然。《大雅》:‘于缉熙敬止’;‘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何尝非理语?何等古妙?”玄言诗坠入“理障”,历来是大家所否定的,但像陶渊明、谢灵运这样有成就的诗人,也常在诗中表现“玄旨”,却并不影响他们诗作的艺术水平。唐代由于佛教的兴盛,特别是禅宗思想的广泛流行,使不少诗人常在自己的诗作中表现禅理。以禅理入诗特别讲究体现禅趣,而切忌堆砌禅语。沈德潜曾说:“诗贵有禅理禅趣,不贵有禅语。王右丞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柳仪曹诗:‘山花落幽户,中有忘机客’;皆能悟入上乘。”他所举的诗例,都体现了一种禅宗的空寂之旨,但又都是寓于生动的山水田园风光中的。既有禅宗哲理,又有诱人的美的形象,是两者的融合统一。它和有些纯以禅语写的诗就根本不同了。唐代自安史之乱以后,提倡儒学的思潮逐渐有所发展。杜甫在他的诗中就常以儒家义理入诗,到中唐随着韩愈等提倡“文以载道”,更有所发展。所有这一切,显然对宋诗中“理趣”特色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宋诗中的“理趣”正是对我国古代诗歌中“理趣”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摘编自张少康《谈谈诗歌的“理趣”》)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现在世界上汉文化正热,但是西方人普遍认为汉语难学,包括华人后代。尤其语法这块,目前的汉语语法实际上是通过西学框架加大量特殊句式来描述的,没有一个本质贴切的原理可以指导实践。这些都促使我们去深入思考:汉语有没有自己土生土长的语法?汉语的口语和书面语是什么样的关系?

    孟昭连教授的《之乎者也非口语论》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他描述了文言文形成、成熟的整个过程,揭示了文言文不是口语的简单记录,更从文言文法重要方面的“辞”说清了文言文区别于口语的具体方式,也就为我们解构文言、读懂古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之乎者也非口语”结论虽小,但折射了语言、文字、文学、历史文明等方方面面,书中详尽的考证展示了独到的见解和合理的推论,虽有个别值得商榷之处,但仍是引人深思。

    孟教授在书中阐述的主线之一是传统文字“意内而言外”的概念,以及作为具体体现的“之乎者也”之类“辞”的运用。语言和文字的作用都是要表达“意”,但是文字和语言特点不同,有很多场景下的对话不仅仅有吐字发音,更有声音的长短徐疾、停顿等以体现出的当事人心态、话外之音、逻辑意向,等等,文字记录时不仅要记下具体声音所对应的字,还要加进去“辞”来足意,“之乎者也”就是典型的“辞”,是口语中没有但文字里面非常必要的部分。

    到了清末民初时期,文言区别于口语的理念在“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的西方语言学观点冲击下渐渐模糊,尤其是《马氏文通》出版后,一系列混淆概念的虚实字分类,颠覆了人们对传统文字的认识,并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的研究中。孟教授在书中详尽剖析了马氏对后人的误导。

    孟教授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古代文章、文法这么发达,为什么没有产生像西方那样发达的语法学?也就是说,我们现今的汉语语法研究,是不是在填补古人的空白?这是发人深思的问题,其回答促使我们更好地审视语言实践的方方面面,包括上溯汉语的渊源、发现汉语本质,甚至汉语应该教什么和怎么教,等等。

    孟教授的这本书破开了“西学中用”造成的百年误区,剥离着西学强加给汉语的框框。更重要的是,我们去哪里寻找华文的根?去哪里寻找汉语的本质?孟教授给我们做了示范,那就是,在传统语言文字中找,在古典文学中找,这一切巨大的财富,是汉语乃至华夏文化回归的希望所在。

(摘编自子明《跳出西学框框回归汉语本质——评孟昭连教授〈之乎者也非口语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将中国志愿服务活动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批被誉为“鸟巢一代”的奥运志愿者通过积极参与和真诚奉献,在奥运会的平台上展现、锻炼和成就了自己,奥运会服务经历给“鸟巢一代”志愿者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可以发现,奥运志愿服务的实践产生了一种共同的精神素养,志愿者分享的回忆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取向与我国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较高的契合。他们积极投身奥运这一全球性的体育文化盛典,充满了对国家的热爱和认同,展现出这代人的社会担当和国际视野。因此,奥运志愿服务集体记忆可以作为潜在的精神遗产和志愿遗产,集体记忆的建构将对北京2022冬奥会有所助益。

(摘编自王艳等《“鸟巢一代”奥运志愿服务集体记忆与奥运遗产》)

材料二:

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强调提升青年志愿服务水平、促进青少年的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国体育志愿服务事业在冬奥背景下的健全与发展将为青少年社会参与提供实现路径。志愿服务是一种利他行为,是以不求物质回报为前提地为他人、社会团体或某项事业,乃至为整个社会提供援助。近年来学者们逐渐构建了以讨论志愿者行为动机为主的解释范式,比如人们可能因表达个人价值、增强自身意义、增长职业技能和强化人际关系等方面来进行志愿服务。志愿者的参与动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志愿服务不能简单地局限在无私奉献的框架内,志愿服务对于志愿者的自我成长和公民参与社会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志愿服务的最终目的是在全体社会成员的心中内化志愿精神,形成一种面对社会、面向人生的个体态度和公民意识,在这种层面上,志愿服务所谓“推动人类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价值才得以彰显。

(摘编自李佳宝等《论冬奥背景下体育志愿服务与青少年社会参与》)

材料三:

    近两年,共享单车成为市民出行的新宠。然而,在共享单车发展正盛的同时,违规停车、私自上锁、丢弃及破坏单车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了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公司也尝试采取一些措施,除了运营人员加强维护之外,公司官方平台也会以信用分奖惩的方式来鼓励使用者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以此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随着举报反馈机制的建立,在城市中涌现出一群单车猎人,他们是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在业余时间他们也会寻找并拍照举报那些破坏共享单车正常使用秩序的行为,并将违规使用的单车搬到公共区域停放以维护共享秩序,他们将此称为“打猎”。在自发参与共享单车秩序维护的过程中,单车猎人的这一行为也逐渐体现出在消费社会中使用者自下而上地参与社会治理的特点。作为消费者的单车猎人也逐渐体现出一定的公民意识,他们参与治理并形成网络时代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新力量。

(摘编自许金凤等《卷入的消费者一一以摩族猎人为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很多人眼里,“互联网是平的”,信息可以自由流动,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但这只是互联网“理想国”里的单纯想象。《美国科学院院报》日前发布了一篇有关社交网络与个人政治立场的论文。研究者让支持共和党的人连续看一个月有关民主党的正面消息,让支持民主党的人连续看一个月有关共和党的正面消息,但最终的结果是,支持共和党的人更加讨厌民主党,支持民主党的人更加讨厌共和党。这也就是说,社交网络无助于弥合分歧,反而会将分歧扩大。

    “人以群分”,这种现实社会中的人性特征和社会机理,在互联网空间,非但没有改变,还变得更加突出。信息的唾手可得和自由流动,并不能消除成见和误解,相反却加固了“预存立场”。在互联网空间,团结和分裂,奇葩式并存,选边站队,变得更加容易。究其原因,在于网民在网络空间容易集群化——或在相似的情境中,或在相近的心态作用之下,或受到趋同的议题影响,网民容易结群,成为一个个“易感群体”。网民一旦聚集起来,形成某一类群体,就会表现出“去个体化”的倾向。所谓“去个体化”,即群体中的情境因素阻碍个人的自我直觉。“去个体化”的个人不再感觉他们自身是独立的个体,也不再监控他们自身的行为。“去个体化”的个体在群体中失去了其自我知觉和个人认同。个体身处群体之中,就会不由自主地被群体劫持了。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支持共和党的人为何会讨厌民主党了。与此同时,社交网络让人集群化,继而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即在最初偏好的方向上,群体倾向于比个体作出更极端的决定。集群后的网民更容易走极端,形成偏激的态度和取向。

    政治态度的改变不是不可能,但难度很大,成本甚高。支持民主党的人,在解释信息时,不会因为所接受的信息是反向信息,就会轻易改变预先立场。一个有预存立场的人,在接受信息时,往往是有选择性的,他(她)更易于接受与预存立场和价值框架相吻合的信息。否则,就会产生认知失调。理论上,在互联网上,信息更易获取、更加多元,有助于腐蚀偏见,让认知更加客观和真实。但事实上,互联网上信息的便捷和多元,反而会强化偏见。何也?一个网民是不会均等地接受正反两方面的信息,网民更易接受与其预存立场接近的信息,而遇到反向的信息,会产生“排异反应”。天长日久,一个人在其偏见的驱动之下,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社交网络让人的视野越来越窄,每天只能看到自己喜欢的内容。

    在社交网络上,人们越容易“抱团”,其成见就容易加固,也越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信息“孤岛”中的“岛民”就会把自己眼中的世界,误认为整个世界,他们会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固守的偏见即是“真理”。因此,“偏见”的互联网式生存,已经成为网络空间的一大奇观。

(来源:环球时报;作者:张涛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与古文运动的先驱者相比较,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文起八代之衰”的重担会历史地落到韩愈的肩上。韩愈大大超越了他的先驱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他善于展开文学争鸣。西魏的宇文泰和苏绰,隋代的杨坚和李谔,曾依靠帝王之尊,将相之权,采用严厉的行政措施,来反对艳丽浮靡的“今文”,推行《尚书》式的“古文”,并且强制规定“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周书·苏绰传》)。但效果极差,嗣响无闻,终于失败。韩愈则不同。他不依靠行政手段,而是在当时的百家争鸣中摆事实,讲道理,深刻地剖析了“古文”与“今文”的功过是非。是非明则方向定,人们容易接受,乐于响应。因此在他的周围自然团结了一大批作家及“古文”爱好者,为古文运动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其次,对六朝文学采取了正确的态度。对于六朝文学,先驱者常是采用简单的一概骂倒、全盘否定的态度,甚至连屈原的优秀辞赋,也被他们斥为“亡国之音”而不顾(柳冕《谢杜相公论房杜二相书》),但谩骂攻不倒骈文。韩愈则不然,他在批判的同时,对六朝文学并不全盘否定,对骈文有益的成分加以吸取,以便作为营养,用来壮大“古文”的新肌体。他虽自称是“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但这只是口号标榜,实际并非如此。他对六朝文学是熟悉而精通的,如他对唐初的骈文典范——王勃《滕王阁序》,称赏备至。他自己的文章如《进学解》《原毁》等,也自然地融骈入散,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

    再次,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上,先驱者的火力虽猛,却没有在艺术特征及创作实践方面下苦功,因而理论脱离实践,因盲目而无用。柳冕曾感慨地承认:“老夫虽知之不能文之,纵文之不能至之!”(《与滑州卢大夫论文书》)韩愈则不仅有高明的理论,而且有成功的创作经验。他的优秀“古文”典范,自古至今,像磁石吸铁那样,吸引了人们,骈文就很难与它争锋了。韩文的创新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与骈文相比较,创造了适时通用的文学语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的成败至关重要。韩文之所谓“古”,并非真是要恢复先秦两汉的体制;恰恰相反,他是“惟陈言之务去”,提倡“能自树立不因循”的创造,要求像司马迁写《史记》那样,改古语为今言,创造出比较接近当时口语、适时通用的文学语言,为“古文”形象地反映生活创造条件。韩愈打的是“复古”旗号,实是为文学革新服务。正因为这样,所以韩愈能把先秦  两汉那种堂皇的文字,变为生动活泼、逗人喜爱的日常杂文,极富艺术魅力。一是针对现实,有为而发;发愤抒情,不平则鸣。这样,韩文就具有了充实的内容。如《送孟东野序》,以为文学是“物”(自然与社会)使之鸣的结果;文学反映的是“不平则鸣”之“物”,所以韩文言之有物,现实性斗争性很强。

    总之,在唐代的古文运动中,不管是理论还是创作,韩愈都能匠心独运,无愧于“文起八代之衰”的称号。

(摘编自蒋凡《为什么说韩愈“文起八代之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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